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JS-01-d1等地块)(批后公布)
该控规局部调整已获批准实施,批文号:甬控规调整批〔2025〕11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调整背景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宁波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为落实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及建筑装修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规划传导要求,依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申请,特组织开展《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二、调整范围
本次控规调整范围:东至明光路,南至规划河流,西、北至城镇开发边界,总用地面积3.58公顷,主要涉及原控规JS-01-d1等地块。
三、调整内容
1、用地性质及边界调整
根据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明确的设施规模,重新划分JS-01-d1、JS-01-d2地块用地边界,将JS-01-d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调整为环卫设施用地(U22),用地面积约1.16公顷,JS-01-d2地块用地面积约0.84公顷,用地性质不变,仍为环卫设施用地(U22)。
2、控制指标调整
JS-01-d1地块容积率1.40,绿地率35%,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其余指标作相应调整;JS-01-d2地块容积率由1.00调整为1.60,绿地率30%,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其余指标作相应调整。
3、配套设施调整
JS-01-d1地块配建建筑装修大件垃圾处置中心;JS-01-d2地块配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保留配建环卫停车场一处(2个车位),取消原规划配建的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休息点、生活垃圾转运站。两个地块允许附属配套设施共建共享,允许设置共用道路及共享对外出入口。
4、道路调整
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情况,优化调整北侧规划盛阳路(明光路以西段)道路宽度,由16米调整为8米,尽端设置回车场。对盛阳路与明光路交叉口处局部渠化优化调整。
调整前主要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米)
备注
JS-01-d1
B9
0.58
——
——
——
——
再生资源中转站
JS-01-d2
U22
1.40
1.00
——
——
——
设置公共厕所、环卫停车场、环卫作息点、生活垃圾转运站各
1个
JS-01-d3
G2
0.16
——
——
——
——
JS-01-d4
G1
0.52
——
——
——
——
调整后主要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绿地率
(
%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米
)
备注
JS-
01
-
d
1
U22
1.16
1
.40
3
5
45
24
建筑装修大件垃圾处置
中心
JS-01-d2
U22
0.
84
1
.
6
0
30
40
24
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设置环卫停车场(
2个车位)
JS-01-d3
G2
0.
17
——
——
——
——
JS-01-d4
G1
0.
52
——
——
——
——
四、图纸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下载附件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下载附件
图例1okv1OKVS盛阳路B9其他服务设施用地JS-01-d1G1B9U22环卫设施用地JS-01-d2U22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G2JS-01-d4JS-01-03M1一类工业用地G1M1G1公园绿地明防护绿地G2河流水面城镇道路路控规范围线W1M1调整范围线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景江路M1M1图例成书U22环卫设施用地JS-01-d1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U22G1JS-01-d2M1一类工业用地JS-01-d4U22M1G1公园绿地JS-011-dG2G2防护绿地河流水面城镇道路控规范围线路调整范围线M1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号江路M1M1图例盛阳路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其他服务设施用地JS-01-d1G1环卫设施用地B9U22环卫设施用地JS-01-d2U22G2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JS-01-d4JS-011-03一类工业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G1M1G1公园绿地G2防护绿地河流水面城镇道路路W1控规范围线M1调整范围线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景江路M1M1图例成阳U22环卫设施用地JS-01-d1U22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G1JS-01-d2M1一类工业用地JS-01-d4U22JS-01-03M1G1公园绿地G2G2防护绿地河流水面城镇道路路控规范围线调整范围线M1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号江路M1M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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