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 道路改复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关于2025年7月15日拟对衢州市衢江区大杨线道路工程暨罗樟源水库道路改复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衢州市衢江区大杨线道路工程暨罗樟源水库道路改复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衢州市衢江区大杨线道路工程暨罗樟源水库道路改复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大洲镇境内
建设单位:衢州市衢江区罗樟源水利枢纽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包含五条道路,其中复建公路路线全长9.360公里。大杨线改建公路全长6.925公里。复建公路段及大杨线改建公路段按双向两车道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20km/h,路基宽度为8.0m,桥梁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省道共线段采用公路-I级),行车道宽3.0m,土路肩宽0.75m。村道连接线位于外焦村附近,连接复建道路和现状村道,路线全长0.47km,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6.5m;桥梁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小桥、涵洞为1/50。保通道路一:全长2.472公里。保通道路二:全长0.824公里,该道路位于罗樟源水库库区范围内,后期水库建设完成后不再使用。保通道路采用不低于原大杨线四级公路标准,采用双向两车道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20km/h,路基宽度为6.5m。行车道宽3.0m,土路肩宽0.25m(置护栏侧土路肩宽0.75m)。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工程施工期施工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淤泥开挖过程中产生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施工期项目拌合站扬尘、水泥仓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表4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施工期CO排放参照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表1中容许浓度。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后用于工程养护和施工降尘;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已有的厕所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施工生活污水完全依托租用居民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后纳入附近农村污水处理终端,处理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表1一级标准后排放。工程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38695
通讯地址:衢州市衢江区府前路8号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 道路改复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