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墨烯粉体 氧化石墨烯膏料 石墨烯改性母粒 石墨烯复合导电浆料 石墨烯复合浆料 石墨烯粉料 弱氧化石墨烯膏料 主变扩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16日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公告(慈 2025-07-16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16日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公告(慈溪分局)
发布日期:2025-07-16 14:08
信息来源: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公示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1
年产200吨石墨烯粉体、250吨氧化石墨烯膏料项目、年产2000吨石墨烯改性母粒项目、年产10000吨石墨烯复合导电浆料项目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海丰北路188号
宁波兆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5日
(公示稿)宁波兆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石墨烯复合浆料、200吨石墨烯粉料、250吨弱氧化石墨烯膏料及2000吨石墨烯改性母粒项目.pdf
2
宁波慈溪雁门11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
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和龙山镇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5日
宁波慈溪雁门110kV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公示稿).pdf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4-63961847、63961742
通讯地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行政审批科(慈溪市政务服务中心219室)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项目编号:RXP2024HPB1208RXHKY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宁波兆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石墨烯粉体、250吨氧化石墨烯膏料项目、年产2000吨石墨烯改性母粒项目、年产科技有10000吨石墨烯复合导电浆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宁波兆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52541609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34149r建设项目名称宁波兆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石墨烯粉体、250吨氧化石墨烯膏料项目、年产2000吨石墨烯改性母粒项目、年产10000吨石墨烯复合导电浆料项目建设项目类别36-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宁波兆烯科技有限公司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签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一hmh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专项一、环境风险专项评价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宁波兆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石墨烯粉体、250吨氧化石墨烯膏料项目、年产2000吨石墨烯改性母粒项目、年产10000吨石墨烯复合导电浆料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海丰北路188号地理坐标(121度32分46.138秒,30度8分32.90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塑料制品业;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8100环保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占比(%)3.7施工工期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租赁面积(m2)9325.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比[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m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乙醛、二氯甲烷污染物,但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管排放。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储存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有毒有害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是生态取水口下游500m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为市政供水,未从河道取水,无取水口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控制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原慈溪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慈溪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控制详细规划的环保意见》,慈环建﹝2018﹞417号,2018年12月18日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名称:《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宁波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文号及日期:慈环函[2024]59号,2024年10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情况详见附图四。本项目位于该规划中的工业用地范围,符合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提出了相关要求如下:(1)产业发展重点发展高新材料、高新机电、大健康等“两高一大”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业;提升改造现有传统产业,优化产业链。1)高新材料产业:要依托石墨烯、金属加工等现有产业基础,以炭材料产业为龙头,重点发展石墨烯、高端金属材料等领域。2)高新机电产业:着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智能家用产品、汽车及零部件、通用航空制造。3)大健康产业:充分利用滨海经济开发区拥有的山、海、湖优越生态条件,发挥中科院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大健康产业院士工作站的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医疗器械、生物医药产业、水上运动休闲设备。4)现代物流服务业:依托普洛斯物流园、太平鸟服饰整理配送中心等现有项目资源,加快发展集信息、仓储、包装、配送、展示交易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物流业。5)传统产业:对于区内现有家电、纺织、五金、塑料等地方传统产业,重点在于改造提升;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选择具有较好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的传统优势产业,结合高端制造产业的发展,大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纺织产业结合《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纺织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加快产业链延伸,加快技术结构、原料结构、产品结构、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进行纵向一体化整合,实施集成上下游的协同创新战略。(2)环境准入条件设定本项目与规划环评中“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环境准入基本条件”符合性分析环境准入条件设定见表1-2。表1-2与规划环评中“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环境准入基本条件”符合性分析类序涉及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别号符合产业导向1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浙江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等。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2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版)。符合3符合所属行业有关发展规划。无所属行业规划符合4符合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规划产业导向及规划环评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符合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规划产业导向,且不在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规划选址1选址符合《各项环境功能区划》。选址符合《各项环境功能区划》。符合2选址符合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位于滨海经济开发区,选址符合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清洁生产1入区项目生产工艺、装备技术水平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水耗指标应设定在清洁生产一级水平(国际先进水平)或二级水平(国内先进水平),其中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应达到75%以上项目生产工艺、装备技术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符合环境保护1符合行业环境准入要求。符合行业环境准入要求。符合2项目建设拟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拟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3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4废水集中纳管排放,工业园区内试行集中供热。本项目污水纳管排放符合5实施技改项目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未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技改符合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重点发展高新材料、高新机电、大健康等“两高一大”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业;提升改造现有传统产业,优化产业链。结合规划的产业发展导向以及区域环境现状等相关情况,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环境准入条件见下表。表1-3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规划区域分类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依据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商、住及公共设施混合区块宁波市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28220029-2禁止准入产业/禁止所有工业项目//规划定位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工业区块宁波市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28220029-1禁止准入产业/①《慈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公示稿)》管控措施要求不符合的行业;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所有淘汰类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产业政策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C25全部全部全部规划定位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C42全部全部全部规划定位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C43全部全部全部规划定位限制准入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C13131谷物磨制、132饲料加工、133植物油加工、134制糖、135屠宰及肉类加工、136水产品加工、137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139其他农副食品加工//规划定位食品制造业C14141焙烤食品制造、142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143方便食品制造、144乳制品制造、145罐头食品制造、146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9其他食品制造//规划定位纺织业C17、纺织服装/服饰业C18/有手工印花工艺/高耗水行业、VOC排放量大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C19/有皮革鞣制、毛皮鞣制、羽毛(绒)加工工艺/规划定位家具制造业C21木质家具制造211涉及电镀或喷漆工艺的/规划定位造纸和纸制品业C22纸浆制造221,造纸222规划定位,废水排放量大,VOC和恶臭控制医药制造业C2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271,中药饮片加工273化学纤维制造C28281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规划定位、VOC和恶臭控制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2911轮胎制造;2914再生橡胶制造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配套工序除外)合成革、含浸胶工艺的普通橡胶制品;再生橡胶及制品规划定位、VOC和恶臭控制2924泡沫塑料制造、2925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有发泡成型工艺(配套工艺除外)再生塑料及制品规划定位、VOC和恶臭控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不包括3034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中气疑胶及其制品、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以及列入行业整治的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产能过剩、恶臭控制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1除313钢压延加工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C32除325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外//规划定位金属制品业C33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绿岛项目除外);3391黑色金属铸造//重金属和VOC控制C34通用设备制造业、C35专用设备制造业、C36汽车制造业、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8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40仪器仪表制造业//铅蓄电池重金属污染G59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4危化品仓储(企业配套工序除外)//高环境风险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产品为石墨烯及氧化石墨烯膏体(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烯导电浆料(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及石墨烯塑料改性母粒(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为高新材料产业中的石墨烯产品的生产和利用,属于规划中的高新材料产业,同时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和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也不涉及准入条件清单中所提及的禁止或限制准入工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控制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慈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位于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海丰北路188号,根据《慈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慈政发[2024]14号),项目位于宁波市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编号:ZH33028220029,该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表1-4。表1-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准入清单性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本项目租用其他企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业实施生产,不属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布于三类项目,同时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不属于禁止新建、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之间设扩建的纯对外加工约束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的喷漆/浸漆(包括符合另外,禁止新建、扩建纯对外加工的油性漆和水性喷漆/浸漆(包括油性漆和水性漆)、漆)、发黑、钝发黑、钝化、热镀锌、印染、酸洗、化、热镀锌、印染、酸洗、磷化/硅理类、绿岛等项目除外。烷化/陶化等项目。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本项目各类废水排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入区块污水管网,进水平。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厂区雨污水分流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位,VOCs经过有效符合放管控现雨污分流。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处理后排放,污染VOCs治理和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物排放水平和同行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业国内先进水平持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平。污水管网未到位区域,禁止新建、扩建排放生产废水的项目。强化减污降生态环境空间布局磷化/硅烷化/陶化等项目,环境统筹治污染物排碳协同,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企业投产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立具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风险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定期进行演练、隐患排查。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等。强化能源清洁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本项目能源使用电能/天然气,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对照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该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慈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5。表1-5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慈东滨海区海丰北路188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慈溪市达蓬山森林公园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330282-13-005)。本项目不在其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本项目产生少量粉尘(含炭黑)、VOCs/NOx和SO2,经收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环境质量现状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少部分回用,其余部分纳管排放,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目标本项目的实施涉及地下水、土壤污染较小,不会突破土壤环境质量底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能源利用上线目标本项目所需能源为电能、天然气,不涉及煤等能源使用。不会突破区域能源利用上线。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目标本项目用水均来自自来水,用水量较少,不会突破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具符合体见表1-5。3、相关整治方案对照分析本项目对照《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关于相关行业整治要求进行分析,具体规范提升标准对照见下表1-6。表1-6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对照表序号判断依据企业情况是否符合1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本项目产品为石墨烯及氧化石墨烯膏体(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烯导电浆料(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及石墨烯塑料改性母粒(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的生产符合2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本项目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新增VOCs执行区域削减替代规定符合3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本项目物料输送转移尽可能采用密闭化、管道化、重力流等生产技术符合4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本项目尽可能选用低挥发性物质,降低VOCs排放,本项目除N-甲基吡咯烷酮(NMP)作为浆料溶剂外,不使用其他含VOCs原料,而NMP挥发性较低,整体VOCs排放量少。符合5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对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本项目NMP储存过程采用密闭的容器,生产过程投料、产品灌装设置密闭料间,密闭间处于微负压,并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设备之间物料转移全部密闭化管道转移,有机废气排放量很小。输送采用管道输送。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塑料造粒改性过程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降低VOCs排放符合6规范企业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引导石化、化工等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制定开停工(车)、检修、设备清洗等非正常工况的环境管理制度。企业按照要求落实开停工(车)、检修、设备清洗等非正常工况的环境管理制度。符合7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VOCs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本项目VOC产生量很小,微量VOCs废气采用除湿+活性炭或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符合8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VOCs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企业后续生产中按照该要求进行生产符合9规范应急旁路排放管理。推动取消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等行业非必要的含VOCs排放的旁路。企业不设废气排放旁路符合从以上各项对照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要求。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并非国家明令要求淘汰或限制的落后项目,故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4、与《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慈政办发[2021]73号)对照分析本项目经营主体为宁波兆烯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新成立的公司,根据“亩均办”及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意见(见附件7),企业参照B档企业管理,因此符合亩均效益准入要求。5、《浙江省实施细则(2022年)》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产品为石墨烯及氧化石墨烯膏体(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烯导电浆料(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及石墨烯塑料改性母粒(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位于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海丰北路188号,对照《浙江省实施细则(2022年)》,符合细则要求。6、碳排放评价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实施《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浙环函【2021】179号),钢铁、火电、建材、化工、石化、有色、造纸、印染、化纤等九大重点行业,且编制报告书的项目需要进行碳排放评价,本项目不属于以上行业,且编制报告表,故无需进行碳排放评价。7、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石墨烯及氧化石墨烯膏体(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烯导电浆料(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及石墨烯塑料改性母粒(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8、《慈溪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分析经与通过自然资源部质检的慈溪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套合分析,本项目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2)永久基本农田分析经与通过自然资源部质检的慈溪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套合分析,本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3)城镇开发边界准入分析经与通过自然资源部质检的慈溪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套合分析,本项目位于城镇集中建设区。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慈溪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9、分类管理目录项目主要产品为石墨烯及氧化石墨烯膏体(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烯导电浆料(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及石墨烯塑料改性母粒(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的“其他(其他)”、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中的“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除外)”及“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塑料制品业”的“其他”项,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10、与《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2-2025年)》的符合性分析根据企业预测的工业增加值(18000万元)及本项目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052.14吨/年)等数据计算,本项目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危险固废产生量)÷工业增加值=0.17吨/万元,符合《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2-2025年)相关要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2025年减量化目标0.2吨/万元)。11、《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5〕28号)符合性分析根据该文件要求,重点关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以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中已发布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或其他具有污染治理技术的污染物。重点关注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环评工作中做好上述新污染物识别,涉及上述新污染物的,执行本意见要求,禁止审批不符合新污染物管控要求的建设项目;不涉及新污染物的,无需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分析,本项目不属于重点关注的重点关注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无需开展相关工作。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宁波兆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海丰北路188号,是一家新成立的企业,企业拟租赁宁波墨西科技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及办公用房9325.5m2,租用宁波墨西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实施年产200吨石墨烯粉体、250吨氧化石墨烯膏料项目、年产2000吨石墨烯改性母粒项目、年产10000吨石墨烯复合导电浆料项目。2、工程组成实施宁波兆烯科技有限公司拟租用宁波墨西科技有限公司9325.5m2厂房,实施年产200吨石墨烯粉体、250吨氧化石墨烯膏料项目、年产2000吨石墨烯改性母粒项目、年产10000吨石墨烯复合导电浆料项目,其中:1)年产10000吨石墨烯复合导电浆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石墨烯母料生产单元、石墨烯粉体生产单元、水性浆料生产单元、油性浆料生产单元。2)年产200吨石墨烯粉体、250吨氧化石墨烯膏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石墨烯母料生产单元、石墨烯粉体生产单元以及氧化石墨烯生产单元。3)年产2000吨石墨烯改性母粒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石墨烯母料生产单元、石墨烯粉体生产单元、石墨烯改性母粒生产单元。其中石墨烯母料生产单元、石墨烯粉体生产单元各项目共用。3、主要产品及产能根据备案文件,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10000吨石墨烯复合浆料(其中水性浆料8000吨,油性浆料2000吨)、200吨石墨烯粉料、250吨氧化石墨烯膏料及2000吨石墨烯改性母粒项目,具体产品方案见表2-1。表2-1主要产品产能情况表项目名称产品名称生产规模t/a生产量自用量外售量包装规格年产10000吨石墨烯复合导电浆料项目石墨烯水性导电浆料(产品1-1)8000/800025L包装桶石墨烯油性导电浆料(产品1-2)2000/200025L包装桶年产200吨石墨烯粉体、250吨氧化石墨烯膏料项目石墨烯粉体(产品2-1)3001002001~5kg牛皮纸袋氧化石墨烯(产品2-2)250/250500L卡板箱年产2000吨石墨烯改性母粒项目(产品3)改性聚丙烯母粒PP(产品3)1500/150025kg、吨袋改性聚碳酸酯母粒PC(产品3)200/20025kg、吨袋纺丝母粒PET(产品3)250/25025kg、吨袋导热母粒PE(产品3)50/5025kg、吨袋4、水平衡本项目水平衡见下图2-1。36反渗透冲洗1200喷雾干进入大燥气5578214进入产2885硫酸、双氧水携带及反应生成品30%液碱1081481533危废废纯水液石墨烯生产97759废水99544TW001石墨烯污161954154497纯水系不含硫酸等水处理站统1785损耗30浓水46349330硫酸雾废气处300理用水45473396地面冲洗用水396自来163721水150损耗150造粒(熔融挤出)直250250TW002造粒废水处理系统30造粒(熔融挤出)废120气处理用水损耗石墨烯母料、水性油性浆料1680及氧化石墨烯设备间接冷却废水等96000损耗16002石墨烯母料、水性油性浆料1371631398及氧化石墨烯设备间接冷却废水等1828800150150实验室用水60026002TW003氧化石墨烯6548氧化石墨烯清洗用水废水处理系统损耗300168502纳管石墨烯、氧化1680接冷却损耗3012030002700TW004化粪池2700生活用水工作制度:不同产品分别实施不同班制,母料生产两班制(16h),其他实施6水环泵6危废图2-1本项目水平衡图(t/a)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员工数: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0人;无食堂和宿舍。单班制(8h)或长白班制(12h),年工作日约300天。8、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租用位于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海丰北路188号的宁波墨西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实施生产,东侧隔河为慈溪市江南化纤有限公司,南侧为宁波墨西科技有限公司预留用地;西侧隔海丰路为宁波兴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及宁波正欣制冷设备公司;北侧为浙江乐酷厨具有限公司。最近敏感点为北侧约505m外的公牛滨海家园。本项目位于宁波墨西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共设5个车间,其中2#车间主要作为塑料粒子和石墨烯粉体车间和配套的仓库,3#车间作为石墨烯母料、氧化石墨烯和水性浆料的前段工艺生产车间,4#车间作为项目仓库、水性浆料的压滤和氧化石墨烯等后段工艺车间,5#车间作为油性浆料生产车间,7#车间主要作为中试及小批量生产车间。2#车间南侧设置危废仓库和一般固废仓库,硫酸、液碱储罐位于3#车间北侧。具体平面布置图见附图三。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9、工艺流程图结合年产200吨石墨烯粉体、250吨氧化石墨烯膏料项目、年产2000吨石墨烯改性母粒项目、年产10000吨石墨烯复合导电浆料项目三个项目的建设内容,本项目主体生产3类产品,经分析,项目评价的各产品的主要工艺流向如下图所示:产品2-1产品1-2石墨烯母料石墨烯水性石墨烯粉石墨烯石墨导电浆料单元体单元油性导电浆料单元产品3石墨烯改性NMP石墨烯水性导产品1-1电浆料单元纯水,母粒单元各类塑料氧化石墨烯产品2-2单元备注:图中蓝色工艺为三个项目共用工艺。图2-2本项目主要生产线路图①产品1-1(水性导电浆料)主要生产工艺为石墨烯母料生产单元(石墨先经硫酸膨化、水洗提纯)、石墨烯水性导电浆料生产单元(研磨、浓缩)。产品2-1、石墨烯油性导电浆料、石墨烯改性母粒所需石墨烯共用石墨烯母料生产设施。②产品2-1(石墨烯粉体)主要生产工艺为石墨烯母料生产单元(石墨先经硫酸膨化、水洗提纯)、石墨烯粉体生产单元(研磨、喷雾干燥)。石墨烯油性导电浆料、石墨烯改性母粒所需石墨烯共用以上生产设施。③由石墨烯母料单元、石墨烯粉体单元生产的石墨烯粉体部分直接以石墨烯粉体(产品2-1)、部分作为石墨烯油性导电浆料(产品1-2)、石墨烯改性母料的原料(产品3)。④少部分石墨主要为氧化石墨烯单元使用,生产氧化石墨烯产品(产品2-2)。考虑本次评价的三个项目将同时投产、同时验收。且部分工艺重合,因此本次环评根据生产单元的不同生产工艺分析污染物产排情况.10、公辅工程1)纯水制备纯水制备采用反渗透工艺原理制水,主要工艺:砂滤+炭滤+软化+一级RO。第一道:石英砂过滤器,去除水中泥沙和大于5µm悬浮物和其它物质。第二道:活性炭过滤器,椰壳活性碳吸附原水的异味、氯及氯的副产物等有机物。第三道:软化器,采用进口树脂分解钙镁离子,阻止钙镁结晶;第四道:精密过滤器去除前处理过程中余留的滤料和其它大于1µm的杂质,确保反渗透进水的水质安全。经三道预处理后的水,经高压泵加压进入反渗膜制得纯水。本项目新增3台纯水机(7+2×5t/h),原理为反渗透处理,纯水制备率为70%。纯水制备过程中会产生废膜、石英砂、废活性炭等过滤材料。纯水制备过程会产生浓水及反渗透冲洗废水。5、生产实验和产品检测实验室废气本项目配备1台造粒机和注塑机作为实验用,由于实验时间短,其产生的污染物量很小,且和造粒该生产工艺的废气因子基本一致,环评中不再具体核算污染物排放量。实验室废气主要是采用专用设备进行产品质量检测,主要检测浓度、粒径等参数,不涉及添加其他物料,检测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产品物料挥发的废气,有机物产品主要为NMP浆料,NMP的挥发性很小,因此其排放量很小。6、设备清洗本项目设备内腔基本不需要清洗,一般使用后直接进行下一批次的生产,但较长时间停产的情况,研磨工段需要清洗,一般水性浆料采用纯水清洗,油性浆料采用NMP清洗,清洗过程废气处理设施同步开启。清洗液收集后密闭暂存,下一批次生产时,全部回用。11、产污环节汇总根据生产工艺分析,本项目产污环节见表2-6。表2-6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环节及污染因子汇总表类别编号产污环节污染源名称污染因子或主要成分废气G1-1石墨烯生产投料过程石墨烯生产投料废气颗粒物/炭黑、硫酸雾G1-2化学膨胀膨胀废气硫酸雾G1-3石墨烯生产水洗提纯过程石墨烯生产水洗废气硫酸雾G2-1石墨烯水性导电浆料投料石墨烯水性导电浆料投料废气颗粒物/炭黑G3-1石墨烯粉体喷雾干燥喷雾干燥废气颗粒物/炭黑G3-2~4石墨烯喷雾干燥喷雾干燥废气颗粒物/炭黑、SO2、NOx、烟气黑度G4-1石墨烯油性导电浆料投料石墨烯油性导电浆料投料废气颗粒物/炭黑G4-2NMP(以非甲烷总烃计)G4-3石墨烯油性导电浆料灌装石墨烯油性导电浆料灌装废气NMP(以非甲烷总烃计)G5-1塑料母粒生产线投料、搅拌过程塑料母粒生产线投料粉尘颗粒物G5-2PE密炼PE密炼废气非甲烷总烃G5-3PP/PE/PC/PET造粒过程塑料造粒废气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乙醛、臭气浓度G5-4水环泵水环泵尾气非甲烷总烃G6-1氧化石墨烯投料过程氧化石墨烯生产投料废气颗粒物/炭黑G6-2硫酸雾G6-3氧化石墨烯反应及终止过程氧化石墨烯反应及终止废气硫酸雾G6-4氧化石墨烯初次压滤氧化石墨烯初次压滤废气硫酸雾G6-5氧化石墨烯初次清洗氧化石墨烯初次清洗废气硫酸雾G7-1硫酸储罐装卸/暂存硫酸储罐呼吸废气硫酸雾G8-1石墨烯污水站石墨烯污水站废气硫酸雾G9-1产品检测实验室废气非甲烷总烃G9-2造粒/注塑实验造粒/注塑实验废气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乙醛、臭气浓度废水W1-1石墨烯母料水洗提纯石墨烯母料水洗废水pH、SS、Ga、Mg离子W5-1造粒(熔融挤出)直接冷却造粒(熔融挤出)直接冷却废水pH、SS、COD、酚类W5-1造粒水环真空泵造粒水环真空泵废水石油类、SS、CODW6-1氧化石墨烯清洗压滤氧化石墨烯清洗压滤废水pH、SS、COD、锰W7-1石墨烯生产线硫酸雾废气处理硫酸雾废气处理废水pH、COD(来自浓水)W7-2造粒(熔融挤出)废气处理造粒废气处理废水pH、COD、石油类W7-3造粒(熔融挤出)设备间接冷却造粒用冷却塔排水COD、SSW7-4石墨烯母料、水性油性浆料及氧化石墨烯设备间接冷却石墨烯及氧化石墨烯等设备的循环冷却水排水COD、SSW7-5实验室实验实验室废水pH、COD、SS、总氮W7-6纯水制备(三套)纯水制备浓水CODW7-7纯水制备(三套)反冲洗反冲洗废水pH、COD、SSW7-8车间地面冲洗车间地面冲洗废水pH、COD、SS、总氮W7-9日常办公生活污水COD、氨氮噪声N各类设备各类设备噪声Leq固体废物S1-1石墨烯生产投料过程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各类粉尘S1-2石墨烯废水处理过程石墨烯母料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滤袋少量硫酸钠、其他杂质及滤袋S2-1水性浆料生产投料过程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各类粉尘S3-1石墨烯粉体干燥喷雾干燥收集的粉尘石墨烯粉尘S4-1油性浆料生产投料过程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各类粉尘S4-2油性浆料投料/灌装过程废过滤棉/活性炭废过滤棉/活性炭S5-1造粒投料造粒投料粉尘各类粉尘S5-2造粒过程塑料边角料废塑料S5-3造粒过程喷丝过滤网板和滤渣沾染有机质的过滤网板S5-4水环真空泵运行水环真空泵废水含油废液S5-5造粒废气处理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活性炭S5-7造粒废水处理造粒废水处理污泥污泥S6-1氧化石墨烯投料过程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含高锰酸钾)含高锰酸钾等粉尘S6-2氧化石墨烯初次压滤氧化石墨烯初次压滤废液含酸、重金属锰废液S6-3氧化石墨烯废水处理氧化石墨烯废水处理污泥含锰污泥S7-1原料使用一般包装材料塑料、纸箱S7-2NMP包装材料塑料桶S7-3高锰酸钾包装袋含高锰酸钾的塑料袋等S7-4双氧水包装材料塑料桶S7-5机械油桶铁桶及机械油S7-6纯水制备(三套)纯水制备更换的活性炭、石英砂、反渗透膜等过滤材料废活性炭、石英砂、反渗透膜等过滤材料S7-7各类机械设备润滑废机油废机油S7-8实验室实验实验室废物各类废试剂、实验废物等S7-9空压机/制氮机空压机/制氮机吸附剂分子筛S7-10布袋除尘过程废布袋废布袋S7-11日常生活生活垃圾果皮、塑料、纸张等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宁波墨西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实施生产,本项目投产后,宁波墨西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租赁的车间将不再生产。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大气环境(1)常规污染物根据宁波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空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引用《慈溪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3年)》中慈溪市2023年全年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监测及评价结果详见表3-1。表3-1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污染物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³)标准值/(μg/m³)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60711.67达标日平均第98百分位数150128NO2年平均质量浓度402460达标日平均第98百分位数805771.25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705071.43达标日平均第95百分位数15010872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52777.14达标日平均第95百分位数756181.33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400080020达标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16015697.5达标根据《慈溪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3年)》可知,测点周边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CO第95百分位日平均浓度及O3第90百分位最大8h平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2)特征污染物为了解本项目周边空气中特征污染物TSP的环境质量情况,本项目引用滨海经济开发区灵绪路988号大气环境特征因子TSP监测结果,监测时间为2025.6.11~13。表3-2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一览表监测因子监测点位监测时间相对本项目厂界距离相对本项目厂址方位TSP灵绪路988号2025年6月11日~6月13日,24小时平均值630m西北侧表3-3监测统计结果一览表污染物平均时间评价标准mg/m3监测浓度范围mg/m3浓度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TSP日均0.3达标结果表明,TSP日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北630m监测点位项目位置图3-1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点位示意图2、地表水环境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监测点为淡水泓监测点,本环评引用《慈溪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3年)》中2023年慈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淡水泓监测点监测结果作为评价,监测结果见表3-4。表3-4淡水泓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统计表单位:mg/L,pH除外项目pHDOCODMnBOD5NH3-N石油类总磷样品数(个)6666666平均值8106.94.60.940.010.2233D200米500英最大值8.915.899.87.11.910.030.390.0950IV根据以上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可以看出,高锰酸盐指数、BOD5、总磷为主要超标因子,仅符合Ⅳ类水质标准,其余监测指标符合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说明附近本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闲置厂房实施生产,不涉及新增用地,且项目周边无生态本项目不涉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难降解有机物的大气沉降;企业做好车间、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库等的防渗漏措施,正常生产工况下,不存在垂直入渗、地面漫流影响。虽然氧化石墨烯生产过程中会用到高锰酸钾,高锰酸钾为深紫色细长斜方柱状结晶体,相对颗粒较大,投料采用固体投料器投料,一般不易产生扬尘,微量的扬尘通过自然沉降在车间内,车间内地面已进行水泥硬化。物料使用过程在密闭的釜内进行,所有物料转移通过密闭管道输送,绝大部分作为废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少量含锰的废水通过污水站处理后纳管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进行防腐防渗处理,且都位于地面上,产生的污泥暂存于危废库内,危废库也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因此基综上,建设项目正常生产工况下,不存在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无需现状最小值7.55.975.33.20.25<0.01超标率%005050500类别IIIVIVIIII水域已经受到一定的污染。3、声环境项目厂界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故不进行监测。4、生态环境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故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本项目无电磁辐射影响。6、地下水、土壤环境本不会影响地下水和土壤。调查。7、电磁辐射本项目无电磁辐射影响。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及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周边除西北侧505米外新建的公牛滨海家园小区外,为已建的各企业及少量的规划工业用地。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详见表3-5。表3-5大气、声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距离主要环境功能类环境保护级别位(m)特征别环境空气最近居民区为西北侧505米外的公牛滨海家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南侧350/多功能区准》(GB3838-2002)III弘)类标准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环境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敏感目标相对方地表水环境附近地表水(淡水声环境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有:1)投料粉尘:石墨烯生产线投料废气(DA001)和石墨烯水性导电浆料投料废气(DA003);油性导电浆料固体投料废气(DA009),氧化石墨烯生产线投料废气(DA014),其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和炭黑,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2)DA005喷雾干燥废气(G3-1)排放口,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炭黑,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3)石墨烯、氧化石墨烯投料过程的硫酸废气、石墨烯膨化、清洗、过滤、氧化石墨烯氧化、石墨烯终止反应废气,石墨烯生产水洗废气、硫酸储罐废气、废酸罐废气、以及氧化石墨烯初次压滤、初次清洗的废气、污水站中和废气,通过一个排气筒排放(DA002),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以上废气具体排放限值见表3-6表3-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最高排放浓度周界外浓度最编号排气筒名称(mg/m3)高点(mg/m3)排气筒高度排放标准DA00115m3.51201.0污染物DA003DA005DA009DA014投料粉尘排气筒颗粒物炭黑15m0.5118肉眼不可见DA002硫酸雾排气筒硫酸雾15m1.5451.24)喷雾干燥废气(G3-2~4)(林格曼黑度、颗粒物、炭黑、SO2、NOx)石墨烯粉体真空干燥的燃烧机燃烧尾气中林格曼黑度、烟(粉)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新扩改标准,烟(粉)尘、有害污染物排放浓度并按照该标准规定的过量空气系数1.7进行换算。同时本项目位于重点区,根据《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在日常管理中,针对颗粒物、SO2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mg/m3、200mg/m3;同时石墨烯在干燥过程也有颗粒物/炭黑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废气最终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表3-7干燥废气排放标准排气筒编号污染源污染物浓度限值(mg/m3)排放速率(kg/h)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mg/m3)采用标准或要求DA006~DA008天然气加热喷雾干燥尾气林格曼黑度I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新扩改标准颗粒物303.5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炭黑180.51肉眼不可见SO220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NOx300//5)油性浆料投料及灌装废气(颗粒物/炭黑、非甲烷总烃)石墨烯油性导电浆料NMP投料及产品灌装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DA010),主要污染物为NMP(NMP无相关标准,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另外,由于NMP有少量的胺味,同时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具体见表3-8。表3-8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m3排气筒编号排气筒名称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最高排放浓度(mg/m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mg/m3)排气筒高度排放标准DA010油性导电胶料NMP投料间和灌装间排气筒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15m1012042000(无量纲)/20(无量纲)以上标准中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6)造粒生产线废气项目投料、混料搅拌投料粉尘(DA011)、造粒废气(DA013)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另外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聚碳酸酯树脂还排放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热塑性聚酯树脂排放乙醛等污染物,具体采用的排放标准值见下表3-9。项目涉及到塑料改性,排气筒还需达到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3kg/t。同时酚类物质有一定的异味(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见表3-8。表3-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单位mg/m3排气筒编号排放源污染物最高排放浓度(mg/m3)适用的合成树脂类型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DA013PE密炼混合、造粒(含实验室)、水环泵尾气、注塑实验废气非甲烷总烃60所有合成树脂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酚类15聚碳酸酯树脂二氯甲烷50聚碳酸酯树脂氯苯类20聚碳酸酯树脂乙醛20热塑性聚酯树脂臭气浓度2000聚碳酸酯树脂DA011造粒投料粉尘颗粒物20所有合成树脂7)无组织废气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石墨等原料投料粉尘、NMP的无组织排放、硫酸的无组织排放以及造粒生产线的无组织排放,其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表3-10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单位:mg/m3污染物项目特别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NMHC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两者取严执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具体见表3-11。表3-11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单位:mg/m3污染物项目限值依据非甲烷总烃4.0GB16297-1996、GB31572-2015颗粒物1.0GB16297-1996、GB31572-2015硫酸雾1.2GB16297-1996炭黑肉眼不可见GB16297-1996臭气浓度20(无量纲)GB14554-932、废水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内雨水分类收集,对于可能存在跑冒滴漏的物料装卸区域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收集后送氧化石墨烯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其他雨水汇集后直接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各类污水、废水分类收集处理:1)石墨烯和氧化石墨烯生产废水氧化石墨烯生产的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处理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汇总到监控池监测达标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污水管网,最终经慈溪市域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后排放。具体见表3-12和表3-13。2)浆料生产废水本项目水性浆料生产过程中需要用到纯水,纯水制备过程有浓水排放,同时在浆料生产过程中,车间需要定期冲洗,会有少量的冲洗废水,该废水预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标准后接入污水管网,最终经慈溪市域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后排放。以上废水中氧化石墨烯和浆料生产废水一套处理设施处理,石墨烯一套生产废水处理,具体见表3-12和表3-13。3)造粒废水造粒工段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直接冷却水、废气处理喷淋废水经废水预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水环真空泵废水经水箱内自带的隔油除渣设备预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更换的废水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造粒工段生活污水能够独立于生产废水排放,和全厂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具体见表3-12。表3-1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单位:mg/L)项目三级标准备注pH6~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CODCr500BOD5300石油类20SS400总锰5.0色度/氨氮(以N计)35《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磷(以P计)8《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标准总有机碳200《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标准总氮70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5.0m3/t产品表3-13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序号污染物项目限值标准名称1COD40《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2氨氮2(4)*3总氮12(15)*4总磷0.35pH6~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级标准6BOD5107SS108动植物油19粪大肠菌群数1000个/L10石油类111色度30注:*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3、噪声本项目所在地属3类声功能区,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4、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固体废物要妥善处置,不得形成二次污染。1)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标识标牌,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进行台账记录,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移。2)一般工业固废:按《宁波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甬美丽办发〔2019〕13号)的要求进行分类、贮存、运输等,按《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浙环发〔2023〕28号)的要求进行在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发起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甬环发〔2014〕48号)、《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2021.05.31)、《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04号)、《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08.09)、《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2021.08.17)等政策文件,需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实行总量控制。根据上述总量控制原则,结合现有项目的污染物核算及本项目工程分析,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VOCs。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14。表3-14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一览表单位:t/a,废水,万t/a污染物本项目排环境控制总量颗粒物4.812废气NOx1.515SO20.162VOCs0.41716.850生产废水新增生产废水量COD6.739氨氮0.477根据《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主要污染物试行区域倍量削减。根据《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建设项目VOCs排放实行2倍量削减,直到达标后的下一年在恢复等量削减。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钢铁/焦化、现代煤化工、石化、火电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22〕31号)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因子,其对应的主要污染物须进行区域倍量削减。二氧化氮超标的,对应削减氮氧化物;细颗粒物超标的,对应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臭氧超标的,对应削减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根据《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结合《慈溪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3年)》,2023年慈溪市环境空气超标因子为臭氧,因此本项目VOCs新增排放量实行1:1削减替代。另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149号),颗粒物实行1:1减量削减。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2]14号):“纳入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的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原则,减量替代比例不低于1.2:1;其他区域遵循“等量替代”原则。”本项目涉及重点重金属锰的排放,但不属于重点行业,项目所在区域未列入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故本项目重金属污染物锰无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总量削减替代方案见表3-15。表3-15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及平衡方案单位:t/a,废水,万t/a污染物本项目排环境控制总量废气颗粒物4.812NOx1.515SO20.162VOCs0.417生产废水新增生产废水量16.850COD6.739氨氮0.477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纳入省排污权交易平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甬环发函〔2022〕42号)等要求,企业须在建设项目投产前按要求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排污权交易。本项目新增颗粒物、VOCs在区域内调剂削减替代,颗粒物、VOCs总量由企业从全市区域削减后市政府储备量中获得。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主要涉及厂房内部施工、生产设备安装,主要环保措施包括: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不使用冲击钻、空压机等高噪声施工机械,不进行敲击金属等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现场设置废弃物及建筑垃圾收集暂存设施,按照固体废物及建筑垃圾相应要求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利用既有化粪池等设施收集预处理纳管,禁止排入附近地表水体。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石墨烯生产过程中的各股废气、氧化石墨烯生产过程中的各股废气及造粒、水性/油性浆料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及实验/试验过程的废水,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见表4-1。表4-1废气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源污染产生情况收集效率治理措施排放形式排气量m3/h排放情况排放时间编号名称因子核算方法mg/m3kg/ht/a处理工艺处理效率mg/m3kg/ht/a批次/hh/aG1-1-1石墨烯母料生产投料废气颗粒物(炭黑)类比法728.30.7280.21885%布袋除尘TA001~99%以上有组织1000180.0180.005颗粒物(炭黑)类比法/0.1290.039//无组织//0.1290.0390.5300G1-1-2石墨烯母料投料硫酸雾废气硫酸雾物料衡算法416.670.1250.150100%碱液喷淋TA00295%有组织30020.830.0060.0080.501200G1-2石墨烯化学膨胀废气(8个)硫酸雾物料衡算法150.000.2400.288100%95%有组织16007.50.0120.0142.001200G1-3石墨烯生产水洗废气(8批)硫酸雾物料衡算法250.000.2500.15095%95%有组织100011.90.0120.0070.25600G2-1-1石墨烯水性导电浆料投料废气颗粒物(炭黑)类比法3570.3570.10785%布袋除尘TA003~99%以上有组织1000180.0180.0051.0300颗粒物(炭黑)类比法/0.0630.019//无组织//0.0630.0191.0300G2-1-2中试投料废气颗粒物(炭黑)类比法264.440.0790.01285%布袋除尘TA004~99%以上无组织/颗粒物(炭黑)类比法/0.0140.0021//无组织//0.0190.00290.5150G3-1喷雾干燥废气1颗粒物(炭黑)类比法13352.6709.612100%二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TA005~99%以上有组织2000180.0360.13012.03600G3-2喷雾干燥废气2颗粒物(炭黑)物料衡算法1275.4926.81196.519100%二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TA006~99%以上有组织21020180.3781.36212.03600SO2物料衡算法14.710.0140.050/有组织0.670.0140.05012.03600NOx类比法137.500.1310.471/有组织6.230.1310.47112.03600烟气黑度类比法Ⅰ///有组织Ⅰ//12.03600G3-3喷雾干燥废气3颗粒物(炭黑)物料衡算法1275.4926.8196.519100%二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TA007~99%以上有组织21020180.3781.36212.03600SO2物料衡算法14.710.0140.050/有组织0.670.0140.05012.03600NOx类比法137.500.1310.471/有组织6.230.1310.47112.03600烟气黑度类比法Ⅰ///有组织Ⅰ//12.03600G3-4喷雾干燥废气4颗粒物物料衡算法128133.509120.632100%~99%以上有组织26156180.4711.69512.03600G3-4喷雾干燥废气4(炭黑)物料衡算法128133.509120.632100%二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TA008~99%以上有组织26156180.4711.69512.03600SO2物料衡算法14.710.0170.061/有组织0.650.0170.06112.03600NOx类比法137.500.1590.572/有组织6.080.1590.57212.03600烟气黑度类比法Ⅰ///有组织Ⅰ//12.03600G4-1石墨烯油性导电浆料投料废气颗粒物(炭黑)类比法481.70.2410.07285%布袋除尘TA009~99%以上有组织500180.0090.0031.0300颗粒物(炭黑)类比法/0.0430.013///无组织//0.0520.0151.0300G4-2油性导电浆料(NMP)投料废气非甲烷总烃类比法139.70.1400.18195%活性炭吸附TA010~70%有组织100041.90.0420.0131.0300非甲烷总烃类比法/0.0070.010/无组织//0.0070.0021.0300G4-3油性导电浆料灌装废气非甲烷总烃类比法34.90.1400.18195%有组织400010.50.0420.0131.0300非甲烷总烃类比法/0.0070.010/无组织//0.0070.0021.0300G5-1-1塑料母粒投料、搅拌粉尘颗粒物类比法37.50.0560.06890%布袋除尘TA011~99%以上有组织1500200.0300.0364.01200G5-1-2塑料母粒投料、搅拌粉尘颗粒物类比法37.50.0560.06890%布袋除尘TA012有组织1500200.0300.0364.01200颗粒物类比法/0.0130.015///无组织//0.0130.0154.01200G5-2PE密炼混合废气非甲烷总烃类比法少量少量少量///无组织/少量少量少量4.01200G5-3造粒废气非甲烷总烃系数法11.480.2300.55185%水喷淋+活性炭吸附TA01350%有组织200005.740.1150.2768.02400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乙醛、臭气浓度类比法少量少量少量少量少量少量8.02400非甲烷总烃系数法/0.0400.097无组织/0.0400.0978.02400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乙醛、臭气浓度类比法少量少量少量少量少量少量8.02400G6-1氧化石墨烯投料粉尘颗粒物(炭黑)类比法396.440.3960.05985%布袋除尘TA014~99%以上有组织1000180.0180.0030.5150颗粒物(炭黑)类比法/0.0700.010///无组织//0.0700.0100.5150G6-2氧化石墨烯投料废气(2套)硫酸雾类比法3130.1250.019100%碱液喷淋TA00295%有组织40015.630.0060.0010.5150G6-3氧化石墨烯反应/终止废气(2套)硫酸雾物料衡算法194.440.0390.140100%碱液喷淋TA00290%有组织20019.440.0040.0146.01800G6-4氧化石墨烯初次压滤废气硫酸雾物料衡算法/0.0570.01795%碱液喷淋TA00295%有组织5005.700.0030.0011.03000.0030.001//无组织//0.0030.0011.0G6-5氧化石墨烯初次清洗废气硫酸雾物料衡算法少量少量少量少量//有组织少量少量少量少量1.0300G7-1硫酸储罐呼吸废气硫酸雾系数法0.0040.010100%碱液喷淋TA00290%有组织2501.670.00040.00108.02400G7-2废液储罐废气硫酸雾系数法0.0020.005100%碱液喷淋TA00290%有组织1002.080.00020.00058.02400G8-1污水站(调节罐)废气硫酸雾类比法少量少量少量少量//有组织/少量少量少量8.02400G9-1实验室检测废气非甲烷总烃类比法少量少量少量少量//无组织/少量少量少量82400G9-2造粒/注塑实验废气非甲烷总烃类比法少量少量少量少量车间密闭,由水喷淋+活性炭吸附TA013收集处理/有组织/少量少量少量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乙醛、臭气浓度类比法少量少量少量少量//少量少量少量4240非甲烷总烃类比法少量少量少量少量/无组织/少量少量少量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乙醛、臭气浓度类比法少量少量少量少量//少量少量少量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石墨烯母料生产投料粉尘(G1-1-1):每套反应釜(共8套)使用石墨105kg/批次,粉体助剂2.1kg/批次,按照粉尘产生量为0.1%考虑,共1套集中上料系统,主要污染因子颗粒物和炭黑,投料时间按照1h完成,则其颗粒物产生速率为0.771kg/h,投料由固体投料器投料,投料器为圆筒形,除人立面开口外,其他密闭,人立面开口面积约0.4m2,设计风速不小于0.6m/s,收集风量约为1000m3/h,收集效率按照85%考虑,投料器自带布袋除尘,除尘效率一般在99%以上,处理后的颗粒物(炭黑)浓度可控制在18mg/m3(0.018kg/h)以下,无组织排放速率颗粒物(炭黑)0.129kg/h,每釜投料时间约为0.5h,每天2批次,总排放时间约为300h/a。石墨烯投料硫酸雾废气(G1-1-2):该废气主要是在硫酸从储罐送到稀释系统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硫酸雾,一般在4h内完成8个反应釜的投料,总排放时间约为1200h/a。投料过程产生的硫酸雾按照0.005%考虑,即0.125kg/h(0.15t/a),该废气直接通过管道送碱喷淋装置处理,风量为300m3/h,处理效率按照95%考虑,则其排放速率为0.006kg/h(0.008t/a),排放浓度为20.83mg/m3。2、石墨烯化学膨胀/终止反应废气(G1-2):主要为石墨烯膨胀过程产生的及终止反应搅拌过程排放的废气。全年生产时间为1200h。根据物料平衡,其产生量0.06kg/批次,8个釜总计0.48kg,该工序生产时间约为2h,因此其产生速率约为0.24kg/h,该废气直接通过管道送碱喷淋装置处理,风量为1600m3/h,处理效率按照95%考虑,则其排放速率为0.012kg/h(0.014t/a),排放浓度为7.5mg/m3。3、石墨烯生产水洗废气(G1-3):主要为石墨烯膨胀后第一次离心过滤及后续清洗、离心过滤过程产生的废气。两台离心机串联工作,一般0.25h/批次,根据物料平衡,硫酸雾产生量约为0.06kg/批次,即8批次总计完成需要2h(600h/a),总计废气0.5kg,离心机为密闭设备,石墨烯膨胀产物、水全部密闭进料,中间清洗过程废气基本由离心机抽风系统送废气处理装置处理,经过多次清洗后,石墨烯母料中含硫酸量很低,几乎可忽略不计,由于硫酸浓度越低,挥发性越小,因此废气排放按照在第一次离心清洗过程排放核算,根据物料平衡8批次废气产生速率为0.25kg/h,废气送碱洗装置,处理效率按照95%考虑,8批次总排放时间约为600h/a,离心机风量2套总计约为1000m3/h,排放速率为0.013kg/h(0.008t/a),排放浓度为12.5mg/m3。4、石墨烯水性浆料投料废气(G2-1)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该废气主要为投料过程排放的颗粒物和炭黑,固体物料投料主要在3#、7#车间完成,其中7#车间主要以小批量生产和中试为主,物料使用量按10%考虑,则3#车间为90%。投料由固体投料器投料,总计固体投料量导电炭黑和碳纳米管80t/a,分散剂、分散助剂60t/a,其中3#车间导电炭黑和碳纳米管72t/a,分散剂、分散助剂54t/a;7#车间导电炭黑和碳纳米管8t/a;分散剂、分散助剂6t/a。颗粒物(炭黑)产生量按照投料量的0.1%考虑,收集效率按照85%考虑。据此计算得到:3#车间石墨烯水性导电浆料投料粉尘(G2-1-1):3#车间颗粒物产生量为0.126t/a,炭黑0.072t/a,每天投料时间按照1h考虑;投料仓基本和石墨烯母料投料仓相同,收集风量为1000m3/h,布袋除尘后15m排气筒排放,经布袋除尘后,颗粒物(炭黑)浓度排放浓度可控制在18mg/m3以下,其排放速率为0.02kg/h(0.006t/a),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63kg/h(0.019t/a)。7#车间(中试投料)粉尘(G2-1-2):7#车间中试投料过程颗粒物产生量为0.014t/a,炭黑0.008t/a。该车间主要以小批量生产及中试为主。按照每天投料时间按照0.5h考虑,投料后的废气经投料器自带除尘设施除尘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投料仓对颗粒物的收集效率按照85%考虑,除尘后的颗粒物(炭黑)浓度按照18mg/m3考虑,则其污染物;据此核算经过除尘后的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006kg/h(0.001t/a),结合未收集的颗粒物0.002kg/h,总计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08kg/h(0.0012t/a)。5、喷雾干燥生产过程中的废气(G3-1~4)项目设有4套喷雾干燥器(其中40kg/h的为电加热)用于生产石墨烯粉体生产,设计的生产能力为分别为40kg/L、400kg/h、400kg/h、500kg/h产品,干燥过程粉尘首先由两级旋风除尘回收,然后由布袋除尘回收,经过处理后的浓度可控制在20mg/m3以下。本项目喷雾干燥设备采用天然气(电)加热,加热过程会有一定量的燃烧废气排放,企业设置了2套400kg/h、1套500kg/h,产品的喷雾干燥设备,天然气额定用量约70m3/h、70m3/h、85m3/h,每台全年需要加热的时间为3600h,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其废气产生情况见表4-2表4-2废气产物系数污染物单位产污系数废气量立方米/立方米-原料13.6SO2千克/立方米原料0.000002SNOx千克/立方米原料0.000286粉尘千克/立方米原料0.00187备注:S——收到基硫分(取值范围0-100,燃料为气体时,取值范围≥0)。根据当地天然气特殊,天然气中硫含量取100mg/m3。本项目共设4套喷雾干燥器,其中3套天然气加热,1套电加热,本项目每台喷雾干燥的颗粒物按照生产过程的浆料固化份+天然气燃烧尾气,SO2和NOx以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量进行核算,产生的废气最终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产生、排放量见表4-3。分别经4个排气筒排放。表4-3每台喷雾干燥废气排放量污染物天然气用(m3/h)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年排放量(t)G3-1颗粒物(炭黑)/13352.6709.612180.0360.130污染物天然气用(m3/h)产生浓度(mg/m3)小时排放量(kg)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年排放量(t)G3-2废气量701020m3/h/21020m3/h/颗粒物(炭黑)1270.2226.70096.120180.3781.362SO214.710.0140.0500.670.0140.050NOx137.500.1310.4716.230.1310.471污染物天然气用(m3/h)产生浓度(mg/m3)小时排放量(kg)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年排放量(t)G3-3废气量701020m3/h/21020m3/h/颗粒物(炭黑)1270.2226.70096.120180.3781.362SO214.710.0140.0500.670.0140.050NOx137.500.1310.4716.230.1310.471污染物天然气用(m3/h)产生浓度(mg/m3)小时排放量(kg)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年排放量(t)G3-4废气量851156m3/h/26156m3/h/颗粒物(炭黑)1275.9733.374120.148180.4711.695SO214.710.0170.0610.650.0170.061NOx137.500.1590.5726.080.1590.5726、油性浆料粉剂投料粉尘G4-1本项目油性浆料使用助剂约为35t/a(其中涉及炭黑20t/a),另外自产石墨烯用量约为50.3t/a,总计约为85.3t/a,按照颗粒物产生量为投料量的0.1%考虑,则其产生量为0.085t/a,其中炭黑约为0.07t/a,投料采用投料器投料,颗粒物收集效率按照85%考虑,收集的颗粒物经自带布袋除尘处理,颗粒物(炭黑)可控制在18mg/m3以下,因此除尘设施风量约为500m3/h,除尘后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因此总的无组织颗粒物(炭黑)排放量为0.053kg/h(0.016t/a)。另外由于NMP有少量的胺味,因此会有少量的臭气排放。7、油性浆料线NMP投料废气G4-2本项目油性浆料采用NMP配置,单独设置了一个投料间,NMP的挥发性很小,废气产生量参照《博雅聚力(舟山)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600吨高性能聚酰亚胺树脂及600吨电子级聚酰亚胺薄膜投资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产生量按使用量的0.01%考虑,投料时间按照1h考虑,则其产生量约为0.147kg/批次,即0.147kg/h,全年生产批次约为1300批次,因此0.191t/a。投料间整体抽风,按照收集效率95%考虑,抽风尾气送活性炭装置处理,活性炭处理效率按照70%考虑,则其有组织产生速率为0.140kg/h,排放速率为0.042kg/h,车间容积约为100m3,按照换气10次考虑,收集风量约为1000m3/h,排放浓度约为41.9mg/m3,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07kg/h,总计无组织排放量为0.01t/a;另外由于NMP有少量的胺味,因此会有少量的臭气排放。8、油性浆料灌装废气废气G4-3本项目油性浆料单独设置了一个灌装间,NMP的挥发性很小,废气产生量按照使用量的0.01%考虑,灌装时间按照1h考虑,则其产生量约为0.147kg/批次,即0.147kg/h,全年生产批次约为1300批次,因此0.191t/a。灌装间整体抽风,按照收集效率95%考虑,抽风尾气送活性炭装置处理,活性炭处理效率按照70%考虑,则其有组织产生速率为0.140kg/h,排放速率为0.042kg/h,车间容积约为400m3,按照换气10次考虑,收集风量约为4000m3/h,排放浓度约为41.9mg/m3,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07kg/h,总计无组织排放量为0.096t/a;另外由于NMP有少量的胺味,因此会有少量的臭气排放。投料间和灌装间的废气一起通过同一套活性炭装置处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9、塑料母粒生产线投料、搅拌过程投料粉尘G5-1各类粉体原料在混料、搅拌、投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其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混料搅拌在密闭容器内进行,粉尘产生量基本可忽略不计。因此主要考虑投料粉尘。本项目单独设2个投料独立间,解包、拆包和配料均位于投料口旁,由人工解包、称量,粉状物料采用即拆即用的方式,小包的由人工将包装袋解包口放至投料口处,解包后将物料缓缓倒入投料口中,大包的(吨袋)由行车吊至投料口后,由底端拆包,直接放置于投料口下料。颗粒物产生量按照粉体投料的0.1%考虑,约为0.15t/a,投料为间歇性投料,全年投料时间按照4h/d、300d/a考虑,则全年投料时间为1200h/a,即产生速率为0.125kg/h,共设2个投料间,每个投料间整体收集和投料口收集相结合,整体收集效率按照95%考虑,两个投料间废气合并处理,则颗粒物有组织产生速率为0.119kg/h(0.143t/a),两个投料间位于同一车间内,因此无组织一起考虑,产生速率为0.006kg/h(0.008t/a)。收集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后15米排放,排放浓度可控制在18mg/m3以下,总计风量约为3000m3/h,排放速率为0.054kg/h,总计0.064t/a,另外还有微量的炭黑排放。投料仓物料通过螺杆输送到搅拌机,搅拌设备为密闭设备,基本在密闭状态下操作,然后由螺杆输送到造粒机,因此基本无废气排放。10、PE密炼废气G5-2本项目在塑料改性过程中,需要对PE进行密炼预处理,温度控制在软化温度(120℃)左右,虽然会有少量废气排放,但整体排放量很小,且在造粒车间内进行,车间整体密闭性也较好,少量废气统一由造粒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处理,环评中不作进一步分析。11、塑料改性造粒废气G5-3塑料与其他添加料在造粒过程中,要使混料处于熔融状态,根据本项目产品特性,需加温到250℃左右,在此过程中,塑料聚合物单体或添加剂等有少量挥发,从造粒机孔隙间逸出。通过对其它塑料造粒企业的实地调研发现,塑料造粒过程中废气污染主要集中在熔融阶段。根据本项目产品特点,造粒加工温度控制在成型温度内,均远低于其裂解温度。塑料熔融时会产生一定的有机废气,主要是少量塑料单体及少量塑料添加剂等在高温下的挥发,其组分较复杂,但产生量较小。造粒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参考《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未加控制的PP塑料生产的排放因子系数,即非甲烷总烃0.35kg/t原料。另外根据PC、PET生产过程中还有少量的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乙醛、臭气浓度,整体排放量很小,不再定量分析。本项目正常生产共设6套双螺杆造粒机(其中1套为实验机),每台造粒机的排气口、玻纤等投料口、塑料挤出口等位置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水环泵出气口直接通过管道送废气处理装置,每个收集口的废气收集风量在1000m3/h左右,即每台造粒机的风量总计3000m3/h,同时考虑水环泵尾气,6套总计约20000m3/h。本项目塑料粒子加工量为1850t/a,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648t/a,整体收集效率按照85%考虑,由于整体浓度较低,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去除效率按照50%考虑,排放情况具体见下表4-4。表4-4造粒废气产生、排放情况污染物名称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收集效率排风量m3/h处理效率排放量(t/a)排放速率(t/a)排放浓度mg/m3非甲烷总烃0.648有组织0.5510.23085%2000050%0.2750.1155.74无组织0.0970.0410.0970.041/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乙醛、臭气浓度少量有组织/无组织少量少量85%/50%少量少量少量本项目改性塑料产品为2000t/a,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14kg/t产品,符合0.3kg/t产品的要求。12、氧化石墨烯投料粉尘G6-1:项目共设2条线,粉剂批次投料量为116.6kg/h,其中石墨投加量为83.3kg/h。按照颗粒物产生量为0.1%考虑,共1套集中上料系统,主要污染因子颗粒物和炭黑,投料时间按照0.5h/批次完成,则其颗粒物产生速率为0.466kg/h(0.07t/a),炭黑产生速率为0.333kg/h(0.05t/a),投料由固体投料器投料,收集效率按照85%考虑,则投料器自带布袋除尘,除尘效率一般最大在99%以上,两套设备收集风量总计约为1000m3/h,处理后的颗粒物(炭黑)浓度可控制在18mg/m3,排放速率为0.018kg/h(0.003t/a)以下,无组织排放速率0.07kg/h(0.01t/a),总排放时间约为150h/a。13、氧化石墨烯投料硫酸雾G6-2:该废气主要是硫酸从储罐泵送到反应釜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由于上批次反应后的残余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硫酸雾,一般在0.5h内完成2个反应釜的投料,投料过程产生的硫酸雾按照0.001%,即0.125kg/h(0.019t/a),该废气直接通过管道送碱喷淋装置处理,收集风量为400m3/h,处理效率按照95%考虑,总排放时间约为150h/a,则其排放速率为0.006kg/h(0.001t/a),排放浓度为15.63mg/m3。14、氧化石墨烯化学反应/终止废气G6-3:主要为石墨烯氧化过程产生的废气。根据物料平衡,根据物料平衡,反应/终止反应及过滤过程废气产生量为0.2kg/批次,反应/终止约占70%,则其产生量0.14kg/批次,2个釜总计0.28kg/批次,每条线时间6h/批次,全年生产时间为1800h,该废气直接通过管道送碱喷淋装置处理,收集风量为200m3/h,处理效率按照95%考虑,则其排放速率为0.004kg/h(0.014t/a),排放浓度为19.44mg/m3。15、氧化石墨烯初次压滤废气G6-4:初次压滤采用密闭小房间(84m3)内操作,压滤过程中有少量的硫酸雾废气排放,由房间内废气通过管道直接送酸雾喷淋塔处理,其产生量按照0.03kg/批次考虑,压滤在0.5h内完成,则其产生速率为0.06kg/h,收集效率按照95%考虑,即有组织产生速率为0.057kg/h,无组织产生速率为0.003kg/h,2批次全年加工时间300h,收集风量约为200m3/h,处理效率按照95%考虑,则其排放速率为0.003kg/h,有组织排放量为0.001t/a,排放浓度为5.7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001t/a。16、氧化石墨烯初次水洗废气G6-5:主要为压滤的氧化石墨烯滤饼在转移过程等产生的废气,该废气排放量整体较小,环评中不再进一步分析。17、原料硫酸储罐呼吸废气G7-1:本项目总计硫酸用量为4600t/a。由硫酸储罐暂存,其计算如下:固定顶罐的呼吸排放可用下式估算其污染物的排放量:LB=0.191×M(P/(100910-P))0.68×D1.73×H0.51×△T0.45×FP×C×KC式中:LB-固定顶罐的呼吸排放量(Kg/a);M-储罐内蒸气的分子量;P-在大量液体状态下,真实的蒸气压力(Pa);D-罐的直径(m);H-平均蒸气空间高度(m);△T-一天之内的平均温度差(℃);FP-涂层因子(无量纲),根据油漆状况取值在1~1.5之间;C-用于小直径罐的调节因子(无量纲);直径在0~9m之间的罐体,C=1-0.0123(D-9)2;罐径大于9m的C=1;KC-产品因子(石油原油KC取0.65,其他的有机液体取1.0)工作排放可由下式估算固定顶罐的工作排放LW=4.188×10-7×M×P×KN×KC式中:LW-固定顶罐的工作损失(Kg/m3投入量)KN-周转因子(无量纲),取值按年周转次数(K)确定。K<=36,KN=136220,KN=0.26经计算以上废气,其中小呼吸废气为9.718kg/a,大呼吸为0.1kg/a。废气直接通过管道送碱液喷淋装置处理,由于整体浓度相对较低,废气去除效率按照90%考虑。18、废液(废硫酸)储罐废气G7-2:废液罐参照硫酸罐核算,浓度取60%,温度以70℃考虑,其小呼吸废气为5kg/a,大呼吸废气为0.1kg/a。废气直接通过管道送碱液喷淋装置处理。由于整体浓度相对较低,废气去除效率按照90%考虑。19、污水处理站(调节罐)废气G8-1本项目污水处理废气主要是由于石墨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酸雾,主要是石墨烯首次分离产生的硫酸有少量酸雾产生,随着后续废水的进入,硫酸浓度可大幅度降低,因此主要在调节池(密闭调节罐)有少量的废气排放,该废气通过管道送酸雾处理系统处理。20、实验室废气G9-1本项目实验室废气主要是油性浆料产品质量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少量NMP废气,废气产生量整体较小。其他物料检测过程基本无废气排放。21、造粒/注塑实验废气G9-2本项目造粒/注塑实验在造粒车间内进行,加工时间整体较小,由造粒车间整体收集,废气排放量整体较小,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乙醛、臭气浓度等,该废气通过车间整体收集和造粒废气一起由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2)治理措施表4-5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汇总编号污染源名称污染因子收集效率治理措施排气量m3/h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口编号及名称处理设施名称处理工艺处理效率G1-1-1石墨烯母料生产投料废气颗粒物/炭黑85%布袋除尘TA001布袋除尘~99%1000是DA001石墨烯母料生产投料废气排放口G1-1-2石墨烯母料投料硫酸雾废气硫酸雾100%碱液喷淋TA002碱液喷淋~95%4250是DA002硫酸尾气排放口G1-2石墨烯化学膨胀废气(8个)硫酸雾100%G1-3石墨烯生产水洗废气(8批)硫酸雾95%G6-2氧化石墨烯投料废气(2套)硫酸雾100%G6-4氧化石墨烯初次压滤废气硫酸雾95%G6-3终止废气(2套)氧化石墨烯反应/硫酸雾100%G7-1硫酸储罐呼吸废气硫酸雾100%G7-2废液储罐废气硫酸雾100%G8-1废水调节罐废气硫酸雾100%G2-1-1石墨烯水性导电浆料投料废气颗粒物/炭黑85%布袋除尘TA003布袋除尘~99%1000是DA003石墨烯水性导电浆料投料废气排放口G2-1-2石墨烯水性导电浆料投料废气颗粒物/炭黑85%布袋除尘TA004布袋除尘~99%1000是/G3-1喷雾干燥废气1颗粒物/炭黑100%二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TA005二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99.9%2000是DA005喷雾干燥废气1排放口G3-2喷雾干燥废气2颗粒物/炭黑、SO2、NOx、黑度100%二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TA006二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99.9%21020是DA006喷雾干燥废气2排放口G3-3喷雾干燥废气3颗粒物/炭黑、SO2、NOx、黑度100%二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TA007二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99.9%21020是DA007喷雾干燥废气3排放口G3-4喷雾干燥废气4颗粒物/炭黑、SO2、NOx、黑度100%二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TA008二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99.9%26156是DA008喷雾干燥废气4排放口G4-1石墨烯油性导电浆料投料废气颗粒物/炭黑85%布袋除尘TA009布袋除尘~99%500是DA009油性导电浆料固体投料废气排放口G4-2油性导电浆料(NMP)投料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95%活性炭吸附TA010活性炭吸附~70%5000是DA010油性导电浆料投料、G4-3油性导电浆料灌装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95%灌装废气排放口G5-1塑料母粒投料、搅拌粉尘颗粒物95%布袋除尘TA011布袋除尘~99%1500是DA011塑料母粒投料、搅拌粉尘排放口1G5-2PE密炼混合废气非甲烷总烃85%水喷淋+活性炭吸附TA013水喷淋+活性炭吸附50%20000是DA013造粒废气排放口G5-3造粒废气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乙醛、臭气浓度G9-2造粒/注塑实验废气G6-1氧化石墨烯投料粉尘颗粒物/炭黑85%布袋除尘TA014布袋除尘~99%1000是DA014氧化石墨烯投料粉尘排放口备注: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根据废气排放情况计算结果,有机废气产生速率<2kg/h,故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可不高于80%。废气处理工艺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废气能够密闭收集的全部采用管道直接密闭收集,不能收集的采用集气罩收集,所有集气罩收集装置的,集气罩集气罩横截面风速不低于0.3m/s,确保废气的收集效率,投料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石墨烯粉料干燥采用二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粉料废气(颗粒物/炭黑)采用布袋除尘、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为可行技术;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造粒废气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为可行技术;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无机化学工业》(HJ1035—2019),硫酸雾采用碱洗为可行技术。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子工业》(HJ1031—2019)活性炭吸附法处理挥发性有机物为可行技术,处理后经15m的排气筒排放。综上,本项目采用的废气处理工艺都为可行技术。编号:BG-ZFFB2422016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宁波慈溪雁门11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七、结论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变电站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输电线路路径图附图4本项目与慈溪市三区三线的位置关系图附图5本项目与慈溪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相对位置图附图6本项目与慈溪市环境管控单元的相对位置图附图7本项目与慈溪市水环境功能区划的相对位置关系图附图8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9植被类型图附图10本项目周围环境附图11编制主持人现场照片附图12塔型图附件1立项文件附件2可研批复附件3本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件4本项目输电线路路径协议附件5现状监测报告附件6变电站类比报告附件7监测单位资质附件8电缆线路类比检测报告附件9架空线路类比检测报告附件10与项目相关的前期环保手续附件11雁门变危废处置协议附件12专家函审意见及修改清单附表1:声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2:生态影响评价自查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宁波慈溪雁门11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406-330282-04-01-70567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雁门110kV变电站和拟建110kV电缆线路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滨海开发区,日显南路东侧,镇龙六路北侧;拟建110kV架空线路位于慈溪市龙山镇地理坐标(1)变电站中心:(121度35分21.619秒,30度04分38.705秒);(2)跳头~龙山T接澥浦变110kV线路工程:起于(121度34分13.188秒,30度04分25.923秒),止于(121度34分13.451秒,30度04分25.287秒);(3)跳头~达蓬T接雁门变110kV线路工程:起于(121度35分18.315秒,30度04分38.738秒),止于(121度35分21.216秒,30度04分37.740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5_161输变电工程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用地面积:本期工程在预留场地扩建相应电气设备,不新增永久占地,临时占地580m2/新建双回电缆线路长度2×0.12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1×0.02km。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慈发改审核〔2024〕29号总投资(万元)1580环保投资(万元)53环保投资占比(%)3.35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设置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机关:慈溪市人民政府;审查文号:慈政函〔2023〕6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审查文号:慈环函〔2024〕5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根据《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所在地规划为供电用地和工业用地。项目在选址选线过程中征询了当地规划部门的意见,现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2822024XS0073490号”,见附件3,用地类型已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因此本项目在该地块的实施符合规划的要求。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在该规划环评中对各项指标的主要建议和本项目符合情况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分类主要措施符合性分析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地表水环境1、加强工业水污染治理监管(1)加强入园项目前期把关。(2)实行总量控制。(3)加强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实行雨污分流制,实现达标纳管。(4)鼓励使用节水型清洁生产工艺,大力推行中水回用,提高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5)鼓励和支持企业外排污废水处理后回用;引导行业间实现节水联动机制。(6)加强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杜绝事故废水和受污染雨水外排。2、结合“污水零直排区”、“五水共治”,全面治理区域地表水。符合。项目施工期生产和生活用水由市政供水供应。本项目为基础设施项目,不属于生产型行业,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企业。本工程雁门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运行期不新增污水排放,污水处理依托变电站内原有污水处理设施。110kV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近岸海域环境1、污染物源头治理严格环境准入门槛,强化近岸海域管控要求。落实强制性标准,推动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2、开展区域联合防治,改善海域环境质量。符合。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为区域内产业的电力供应提供保障,运行期无污染物排放,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地下1、按照“源头控制、分区设防、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符合。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是属于符水境及土壤境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2、根据开发建设进程和引进项目情况,科学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以及时发现地下水污染并查明原因,采取必要措施。3、对于退役的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浙江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进行污染场地调查评估,若有必要,需按规范进行土壤修复。4、对于需要开展治理修复的污染场地,污染责任人或场地使用权人应根据《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治理修复工作。5、建立土壤污染监控、预警体系。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土壤监测点位,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合地区电网规划、国家鼓励的基础设施项目,不属于工业类项目。大气境1、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控制,强化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的“三挂钩”机制。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的准入要求,提高“两高一资”行业的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遏制盲目重复建设,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2、规划区域采用集中供热为主,区内燃气锅炉需采用低氮燃烧技术。3、强化科技支撑,实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开展源清单调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污染治理,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全面加强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治理。4、加强烟粉尘排放控制。针对投料、转运、包装等过程涉及的含尘废气,根据生产工艺废气情况,采用密闭投料、气力输送等先进工艺管控措施,配备喷淋、布袋除尘、湿式电除尘等多级废气联合处理措施,治理工艺粉尘废气排放,减少无组织废气。5、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污染治理。积极开展VOCs整治,引导重点行业合理布局,禁止建设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符合。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为区域内产业的电力供应提供保障,施工期产生少量的扬尘,通过一系列抑尘措施即可治理,运行期无大气污染物排放,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减替代要求。6、积极推行行业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工艺废气。7、开展“清新园区”创建,带动提升开发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引导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加强资源共享,实施集中治理和统一管理,持续提升VOCs治理水平,稳步改善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1、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规划施工工期。2、规划及项目设计阶段合理布局,设置一定的缓冲隔离带;尽可能选用低声级设备,声级较高的设备应尽量布置在离厂界较远的位置。3、生产经营阶段加强噪声控制管理,对高声级的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符合。本工程将按设计文件要求,制定合理的降噪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行期间将加强对噪声的管理。固废处置1、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2、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清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86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9〕2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完善固体废物源头管控、收集转运、能力建设。符合。本工程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将按照遵循《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进行处置。运行期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变电站内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含油污水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生态环境1、加强开发区内绿化,设置防护林带。通过道路及绿化开敞空间将绿地景观系统渗透到各功能区,构筑与大型工业区相适应的、层次分明的大尺度生态绿地,形成富有特色的生态化绿地系统。2、进一步深化“五水共治”工作和“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实施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水环境质量管理,持续加大治污水力度,强化污染源头治理,扎实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持续改善当地水环境质量。3、重视生态保护,发挥生态服务功能。4、大力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努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的舆论氛围,牢固树立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符合。本工程采取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体现了重视生态保护的意识。其他减污降碳1、开展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创建,从源头管控、严格把控能源消耗、严格管控三废排放,打造减污降碳示范工程、引入先进生产工艺、污染物处理工艺。2、推广开展电气节能、使用高效节能设备、促进企业节能减排等降低能耗,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打造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耦合发展,实现开发区内产业的集约集聚、循环高效、能源梯级利用最大化。3、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管理,组织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针对碳排放重点企业,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推动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名单的企业积极履约,鼓励推动各重点企业加强碳排放管理,积极参与碳排放权市场交易。4、培育扶持碳捕集技术、低碳产品的研发、应用与推广。通过依托开发区能源、原材料、废弃物循环系统,挖掘内部企业之间的碳互补性潜力,推动低碳技术与既有节能减排项目的嫁接融合。5、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进重点项目引领下的热能梯级利用,鼓励企业之间开展冷热联供,推进减污降碳的协同效应。同时应加快推进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研发废弃物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符合。本工程为输变电工程,仅用于传输电能,不涉及煤炭等高耗能和高碳能源的使用。环境管理1、开发区要加快与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及应急监测要求相适应的监测能力建设。2、企业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及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3、在规划区内、规划区边界、重点企业厂界、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处,全面建成开发区大气预防预警监控点。符合。本项目建设单位将根据本项目的性质,按照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制定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根据四期区块功能定位、产业发展导向、发展现状以及环境功能区划等文件相关要求,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环境准入基本条件见表1-2。表1-2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环境准入基本条件类别环境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产业导向1、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2、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3、符合所属行业有关发展规划;4、符合《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符合规划选址1、选址符合《慈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发布稿)》;2、选址符合《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入区项目生产工艺、装备技术水平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水耗指标应设定在清洁生产一级水平(国际先进水平)或二级水平(国内先进水平)。符合环境保护1、符合行业环境准入要求;2、项目建设拟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4、废水集中纳管排放,开发区内实行集中供热;5、实施技改项目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未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符合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环境准入条件见表1-3。表1-3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分类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依据禁止准入产业/①《慈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发布稿)》管控措施要求不符合的行业;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所有淘汰类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定位/新建、改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火电、热电行业及集中供热项目除外)//产业及规划定位、减污降碳医药制造业C2727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产业及规划定位化学纤维制造业C28281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规划定位、VOC和恶臭控制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2911轮胎制造;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橡胶加工、橡胶制品制造及翻新、再生橡胶制造(2912、2913、2914、2915、2916、2919,配套工序除外)/合成革、含浸胶工艺的通用合成橡胶制品规划定位、VOC和恶臭控制292塑料制品制造(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性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年用溶剂性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利用回收的废旧塑料加工再生产塑料制品规划定位、VOC和恶臭控制上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石棉、石墨、碳素产能过剩、恶臭控制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321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规划定位C33金属制品业(绿岛项目除外)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品加工制造(有电镀或溶剂型漆喷漆工艺的)/重金属和VOC控制C34通用设备制造业、C35专用设备制造业、C36汽车制造业、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8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40仪器仪表制造业/禁止新建、扩建仅有喷漆/浸漆(包括油性漆和水性漆)、发黑、钝化、热镀锌、印染、酸洗、磷化/硅烷化/陶化等项目铅蓄电池重金属和VOC控制G59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4危化品仓储(企业配套除外)//规划定位本项目属于电力行业D4420,不属于规划环评禁止或限制的行业,不涉及准入条件清单中所提及的产品,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其他符合1.1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的相符性分析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中选址选线、设计等相关技术要求,对比分析可得本工程相关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4本工程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符合性分析性分序号内容HJ1113-2020具体要求本工程符合性分析符合析1基本规定输变电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将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符合22选址选线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确实因自然条件等因素限制无法避让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输电线路,应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对线路方案进行唯一性论证,并采取无害化方式通过本工程选址选线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已避让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符合变电工程在选址时应按终期规模综合考虑进出线走廊规划,避免进出线进入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输电线路,应按照HJ19的要求开展生态现状调查,避让保护对象集中分布区本工程为变电站扩建工程,在变电站内预留场地上进行,站址用地等已于前期工程获得了当地规划局和土地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批准,线路工程取得相关部门的选址意见书符合户外变电工程及规划进出线选址选线时,应关注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采取综合措施,减少电磁和声环境影响本工程为户内变电站,采用电缆进出线,在采取相关措施后,电磁和声环境影响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符合原则上避免在0类声环境功能区建设变电工程本工程不位于0类区域符合输电线路宜避让集中林区,以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本工程不涉及林区符合3电磁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应对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电磁环境影响因子进行验算,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根据电磁预测结果,本工程符合建设后评价范围内的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符合输电线路设计应因地制宜选择线路型式、导线参数等,减少电磁环境影响本工程为原有110kV全户内变电站扩建1台主变,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配套110kV输电线路工程采用地下电缆型式和架空形式,以减少电磁环境影响。根据电磁预测结果,本工程符合建设后评价范围内的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符合4声环境保护变电工程噪声控制设计应首先从噪声源强上进行控制,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于声源上无法根治的噪声,应采用隔声、吸声、消声、防振、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排放噪声和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别满足GB12348和GB3096要求本工程扩建变电站噪声控制设计已考虑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隔声、吸声、消声、隔振、减振等降噪措施,能确保厂界排放噪声满足GB12348要求。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符合5生态环境保护输变电建设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应按照避让、减缓、恢复的次序提出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措施本工程设计过程中已按照避让、减缓、恢复的次序提出生态影响防护与符合的1(经(恢复的措施输变电建设项目临时占地,应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设计本工程临时占地将进行绿化或恢复原状符合6水环境保护变电工程应采取节水措施,加强水的重复利用,减少废(污)水排放。雨水和生活污水应采取分流制本工程扩建变电站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运行期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变电工程站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宜考虑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具备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条件的变电工程,应根据站内生活污水产生情况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回用水池、蒸发池等),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定期清理或外排,外排时应严格执行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工程扩建变电站运行期生活污水主要为变电站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综上,本工程符合《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相关要求。.2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慈政发〔2024〕14号),本项目所在地为ZH33028220029宁波市慈溪市滨海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28230001宁波市慈溪市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6)。本工程与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5。表1-5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本项目相符性分析宁波市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28220029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另外,禁止新建、扩建纯对外加工的喷漆/浸漆(包括油性漆和水性漆)、发黑、钝化、热镀锌、印染、酸洗、磷化/硅烷化/陶化等项目,环境统筹治理类绿岛等项目除外本项目是属于符合地区电网规划、国家鼓励的基础设施项目,不属于工业类项目,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本工程不属于工业类项目,营运期无废气及生产性废水排放,无需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符合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全面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和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污水管网未到位区域,禁止新建、扩建排放生产废水的项目。强化减污降碳协同,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求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本工程不属于工业类项目,营运期无废气及生产性废水排放,无需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项目将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符合要求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等。强化能源清洁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本项目为电力能源输送工程项目,无煤炭消耗,仅施工期使用少量水资源,满足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要求宁波市慈溪市一般管控单元ZH33028230001宁波市慈溪市一般管控单元ZH33028230001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约束原则上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一二产业融合的加工类项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项目、工程项目配套的临时性项目等确实难以集聚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外;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现有其他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控制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另外,详细规划为工业的区域禁止新建、扩建纯对外加工的喷漆/浸漆(包括油性漆和水性漆)、发黑、钝化、热镀锌、印染、酸洗、磷化/硅烷化/陶化等项目,纳入工业集聚区规划的区域内的环境统筹治理类绿岛项目除外。其他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喷漆/浸漆(包括油性漆和水性漆)、化纤(单纯纺丝的)、塑料造粒等涉气项目(含工艺);禁止新建、扩建发黑、钝化、热镀锌、酸洗、磷化/硅烷化/陶化、电泳、湿法印花、水洗等涉水项目(含工艺);禁止新建、扩建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等其他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本项目是属于符合地区电网规划、国家鼓励的基础设施项目,不属于工业类项目,符合要求本项目是属于符合地区电网规划、国家鼓励的基础设施项目,不属于工业类项目,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控制水产养殖污染,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污水管网未到位区域,禁止新建、扩建排放生产废水的项目本工程不属于工业类项目,营运期无废气及生产性废水排放,无需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符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加强农田土壤、灌溉水的监测及评价,对周边或区域环境风险源进行评估本工程不属于工业类项目,营运期无废气及生产性废水排放,符合要求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强化能源清洁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本项目为电力能源输送工程项目,无煤炭消耗,仅施工期使用少量水资源,满足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要求1本求应见严在综上所述,本工程符合相应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根据慈溪市三区三线图(附图4),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现状环境调查情况,工程评价区域现状大气、地表水均满足相关标准要。工程所在地昼夜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标准要求。根据对工程拟建区域周围电磁环境进行的监测数据可知,本工程电磁环境未异常。因此,本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具有相应的现状容量。本工程在格落实环境保护及管理措施情况下,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工程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设施前提下,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甚微,1本求应见严在均可满足相关限值要求和管理规定。综上所述,本工程建成运营后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仅在施工过程中用到水资源,包括施工用水及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施工用水仅冲洗施工机械用到,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来自当地自来水管网。用水量均不大,不会超出慈溪市用水总量目标,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80m2,均为临时占地,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本工程施工期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恢复为原有地貌,工程占地在许可范围内。因此,本项目不会突破地区土地资源消耗上线。1.5与“三区三线”的符合性分析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三区三线中“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对应在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依据《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将本工程线路与慈溪市三区三线图叠加分析后可知,本工程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三区三线”管理要求。本工程线路与“三区三线”位置关系图见附图4。1.6城乡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宁波慈溪雁门11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和龙山镇,在项目选线阶段已征求所涉地区地**府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的意见,不影响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现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2822024XS0073490号”(见附件3),已取得工程所在地慈溪市龙山镇城镇建设办公室和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选线的原则同意意见,与工程沿线区域的相关规划不冲突,工程取得路径协议(见附件4)。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2.1地理位置本项目雁门110kV变电站和拟建110kV电缆线路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滨海开发区,日显南路东侧,镇龙六路北侧,拟建110kV架空线路位于慈溪市龙山镇,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工程周边环境关系示意图见附图10。项目组成及规模2.2工程建设必要性及项目的由来拟扩建的110千伏雁门变位于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主要供电范围为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目前该区域主要由110千伏雁门变、龙山变、灵峰变供电,目前负荷均较重,且雁门变10千伏间隔资源已用完。随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项目不断开发建设,未来负荷将快速增长,2026年邱王变投产后,仍难以继续满足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用电需求。根据《浙江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较快增长区域的电网容载比建议在1.8~2.0之间。若不扩建雁门变,2027年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周边区域容载比为1.72,小于规划导则推荐值。雁门变扩建后,2027年周边区域容载比将达到1.89,可以较好的提高该区域的容载比。110千伏雁门变扩建后主供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它的建成不但保证了自身供区的供电,还能分流周边供区的重载10千伏路线负荷,同时可以形成至周边变电站的联络线,提高变电站负荷转移能力。因此,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委托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宁波慈溪雁门11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的环评工作。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五十五、核与辐射161、输变电工程—其他(100千伏以下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3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宁波慈溪雁门11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建设内容包含雁门110kV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跳头~龙山T接澥浦变110kV线路工程、跳头~达蓬T接雁门变110kV线路工程,具体如下:(1)雁门110kV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本期扩建主变一台,主变容量为50MVA,主变户内布置,新增1×0.4+1×0.5Mvar电容器,110kV进线1回,采用线变组接线,10kV出线12回,采用单母分段接线。终期主变3×50MVA,110kV架空出线3回,10kV出线36回,电容器组2×(0.48+0.36)Mvar+1×项目组成及规模(0.4+0.5)Mvar。本期扩建后,将达到终期规模。(2)跳头~龙山T接澥浦变110kV线路工程:新建110kV单回架空线路全长1×0.02km,导线型号为JL3/G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3)跳头~达蓬T接雁门变110kV线路工程:新建双回路电缆沟,由雁门变至跳头送出工程预留电缆终端塔下电缆沟,路径长0.12km,新建110kV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2×0.12km。电缆型号为ZC-YJLW03-Z64/110kV-1×630mm2的交联聚乙烯绝缘、波纹铝护套、中密度聚乙烯护套、C类阻燃、纵向阻水电力电缆。具体建设内容见表2-1。表2-1本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参数一览表项目名称宁波慈溪雁门11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工程设计单位宁波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电压等级110/10kV/现状本期终期主体工程雁门110kV变电站主变2×50MVA1×50MVA3×50MVA布置方式户内户内户内主变型号SZ11-50000/110型三相双绕组油浸自冷式低损耗有载调压变压器110kV进出线2回1回3回10kV进出线24回12回36回配电装置110kV/10kV配电装置均GIS户内布置无功补偿装置电容器2×(0.48+0.36)Mvar电容器1×(0.4+0.5)MVar电容器2×(0.48+0.36)Mvar+1×(0.4+0.5)MVar跳头~龙山T接澥浦变110kV线路工程新建110kV单回架空线路全长0.02km,导线型号为JL3/G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跳头~达蓬T接雁门变110kV线路工程新建110kV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2×0.12km。电缆型号为ZC-YJLW03-Z64/110kV-1×630mm2辅助工程供水系统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直接排至雨水管网,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站道路已建综合楼、进站道路环保工程环境风险已建1个事故油池22.69m3新增一个事故油池约6.17m3,与原有事故油池串联2个事故油池共约28.86m3,通过铸铁管连通污水处理化粪池无新增化粪池固体废物站内已设置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无新增设置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噪声防治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门、窗等采用低噪声主变;安装隔声门、窗等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门、窗等依托工程本期变电站扩建在预留场地扩建,新增1个事故油池,与原有事故油池串联,架空输电线路依托现有的塔基基础,其余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前期工程已有设施。临时工程不设施工营地,变电站施工临时占地设置在站内;线路施工需设置堆料场、电缆施工场地等临时场地。总平面及现场布置2.4变电站总平面布置变电站总占地面积为3001m2,其中围墙内占地面积为2528m2,为全户内变电站,全站设配电装置楼一幢,所有电气设备都安装在配电装置楼内,四周设环形道路。已建雁门110kV变电站平面布局已按远景规模成型,站区整体呈矩形。变电站为全户内布置,主变压器户内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设备户内布置,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开关柜布置。1#、2#、3#三台主变由西北向东南依次布置,其中1#、2#主变已建。已建一座2.3m高的一体式围墙,110kV、10kV配电装置室位于主变西南侧,新建电缆向西南出线。已有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2.69m3)位于变电站东北角,化粪池位于西北侧,消防水池位于西北侧围墙旁,大门设置在变电站东南角。本次扩建的3#主变位于前期预留扩建场地上,在2#主变的东南侧。新增1个事故油池(有效容积6.17m3)位于变电站东北角,变电站。变电站总平面布置见附图2。2.5输电线路路径(1)跳头~龙山T接澥浦变110kV线路工程本工程于达门澥1699线1#(达门1699线34#)分支塔处,解开达门澥1699线大号侧引流线。本期新建跳头~澥浦T接龙山,将原110kV浦龙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石墨烯粉体 氧化石墨烯膏料 石墨烯改性母粒 石墨烯复合导电浆料 石墨烯复合浆料 石墨烯粉料 弱氧化石墨烯膏料 主变扩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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