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场地出租出租 场地出租 房产出租招标采购公告(常州市武进区种子服务中心2025)



九奔东路25号2号场地出租出租公告
[正在报名]

实物资产

重要提示: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的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指引》、《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发布单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

标的名称
九奔东路25号2号场地出租
标段编号
32041220257154363003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7-16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7-23 9: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7个自然日为一个周期延牌

一、标的概况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坐落
新北区奔牛镇九奔东路25号

标的类型
房产出租

所在层数

租赁面积约(㎡)
448.0

租赁期限(年)
3.0

装修期限

标的状态
闲置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常州嘉顺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25年07月04日

评估价(元)
12500.00

其他事项说明
(一)招租标的不含原承租方的装修或配备; (二)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本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三)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承租方应接受该标的现状(如:未取得房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出租方概况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种子服务中心

注册地址

出租行为批准
出租方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批准文件名称
国有资产出租审批表

三、承租方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承租方必须为合法注册且有效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二)承租方为单位的,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手续、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个人信用; (三)不符合条件参加报名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房地产不用于非法活动等。

承租相关要求
租金底价(元)
12500.00

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一)该租金底价为一年租金;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二)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款项后,出租方开具租金收款凭证。

承租押金(元)
2000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不得利用场地搞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和存放。 2、承租方不得进行非法活动或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营。 3、承租方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场地在承租期间内由承租人经营,一律不得转租。 5、承租方需履行消防、安保、卫生、物业服务等义务,水电费和物业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自行缴纳。 6、租赁期内,场地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保养及管理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保障该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当,致使该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的,承租方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7、空场地,无水电设施。

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金额(元)
3750.00

保证金交纳期限
2025年07月23日 9时00分前按系统提示缴纳,禁止以其它方式缴纳及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处置方式
(一)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由出租方确认其合同签署并租金缴纳后退取保证金(不计利息)。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如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形成竞价后,各意向承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造成标的流标的; 2、成交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或《房屋租赁合同书》的; 3、成交后,承租方不支付或者未按期支付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及佣金的。 (三)承租方出现上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中心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要求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

标的交割
(一)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在出租方通知的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书》,并提交以下资料: 1、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已签字的复印件; 2、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4、如意向承租方为其他类型的,应报送上述相对应的材料。 提交资料须与报名时的资料一致,否则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三)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书》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中心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中心无关,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五)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书》中的条款,如出租方另有约定,以约定为准。

四、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申请程序
现场展示
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内自行察看标的

报名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至 2025年07月23日 9时00分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2025年7月23日 09时00分前登录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意向承租方应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承租方的自身行为; (三)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交易方式
(一)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报名并进行网络报价的,经委托方或相关部门审定后确定承租方,按照公告底价与承租方网络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二)如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报名并进行网络竞价的,按照网络竞价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但涉及原承租方报名的,当竞价达到招租底价的150%时,竞价停止,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当竞价达到招租底价的150%且原承租方已放弃竞价的,根据价高者得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竞价安排
注意事项
(一)请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进行网络竞价(报价),逾期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二)意向承租方如对标的相关情况有疑义,请于公示期内自行联系出租方。

竞价方式
加价竞价
增价幅度
50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
2025年07月23日 14:00到2025年07月24日 14:00
延时竞价周期
60秒

服务费

附件下载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0519-88068617

技术支持
0519-85588122

客服电话
0512-58188503

出租方咨询
1800612609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

单位地址
常州市武进区武宜中路1号天豪大厦3号楼609室

其他

附件:
奔牛场地.jpg
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书(范本)(1).docx

常州市武进区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编号: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不动产权证号:甲方通过交易机构公开征集承租方,并确定乙方为承租方,双方就下列租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座落用途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备注第二条租金:月租金年租金,租金总额(大写)。第三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按结算,由乙方在对应结算期间起算日的前日内交付给甲方。第四条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配套设施,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押金给甲方,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待甲方验房并结清相关费用后,乙方将钥匙交还甲方,甲方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五条乙方不得擅自转租租赁房屋。第六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晰。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用途符合甲方公开招租有关要求。第七条在租赁期内,双方维修责任:1、甲方负责对上述房屋的主体结构安全及公共设施(含外墙体屋面渗漏、脱落等)、公共设备进行维修。2、房屋交接后房屋内外由乙方实际使用的设施、设备、物品的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3、乙方在使用期内造成房屋及其附着物受损的,应由乙方负责维修;由此造成出租房屋及其附着物损坏的,或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第八条乙方于退租前,必须缴清房租及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乙方将承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入股、承包、与他人调剂交换的;2、乙方不交付或者不足额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3、乙方所欠各项费用(指能源、通讯和物业等费用)达(大写)元以上;4、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或使用性质的;5、乙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6、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2、甲方违反本合同维修约定,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第十条有关装修设施、设备的约定:1、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依法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2、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收购或补偿乙方自置的装修或任何设备设施。3、双方合同到期或解除,乙方应在合同到期或解除之日将房屋恢复原状交还给甲方,否则其装修部分甲方有权进行处分且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甲方需要恢复原状的而乙方拒不履行该义务的,甲方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整修至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之外,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向乙方加收违约金。2、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应按年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出租房屋及设施、设备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若甲方的实际损失超过所约定的违约金的,乙方应据实赔偿。3、乙方逾期支付租赁期内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达一个月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4、租赁期内若乙方擅自退租,则视为乙方违约,所付租金据实结算,押金甲方不予退还。5、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第十二条特别告知:1、乙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须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程序报批后公开招租(乙方按规定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未能续租的,须在合同终止之日将房屋交还甲方,乙方向甲方交还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经催告后有权进行处置。如逾期不予交还房屋,乙方应当按照原租金标准双倍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直至将房屋实际交还为止。2、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房屋的安全状况,如发现房屋结构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甲方派遣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维修工作;如经鉴定房屋为危房或甲方不能在短时期内修复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上述房屋,停止使用期间不再收取租金,甲方也不承担其他费用。如乙方不按甲方通知要求停止使用或拒绝修缮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修复后,双方仍按本合同履行,租赁期限顺应延长。如经鉴定为危房且不能修复的,本合同自然终止,承租人必须搬离,租金据实结算。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认可上述房屋及其周边现状,同时应当到相关管理部门认真咨询、了解,知悉其经营手续和相关情况,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因乙方经营原因需对水、电、气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增容扩量的,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签订合同后,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使用承租房屋进行经营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4、乙方如发现第三人对承租的房屋有搭建、占用、维修、添附等影响出租标的的行为,乙方应当制止并及时告知甲方,否则乙方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5、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负责房屋的安全、保卫、消防、用电、用气、电梯等安全管理工作,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6、乙方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7、乙方租赁甲方房屋,有物业管理的,应与物业管理公司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协议,遵守相关协议内容,承担相关费用,并向甲方提交所签物业管理协议进行备案。第十三条有关征收、收储、处置事项的特殊约定:1、如遇征收、收储,且征收、收储公告公布后,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应尽快搬迁,否则应按实际使用时间支付房屋使用费(按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计算)。2、乙方不享受针对该房屋的任何征收、收储补偿和安置,但乙方有权依据征收、收储时的本市征收、收储规定享受其自行装修部分的补偿和其他相关补偿。3、当甲方与动迁部门签订涉及上述房屋的征收、收储补偿安置协议后,该房屋的处分权即转移至动迁部门,乙方可根据征收、收储时的本市征收、收储规定与动迁部门具体协商相关补偿,乙方应将上述房屋直接交付给动迁部门,否则,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4、资产处置时,买卖不破租赁,资产买卖后,租赁关系照旧,合同转移至新产权所有人。第十四条免责条款:1、房屋及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由于政策法规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第十五条为双方便于联系工作、方便配合,乙方告知甲方的通讯地址为,乙方若需变更,须于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否则甲方仍按原地址向乙方寄送相关文件,不论是否送达或者退还均视为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甲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常州武进区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租赁双方、交易机构、主管部门、区财政局(国资办)各一份。第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场地出租出租 场地出租 房产出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