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制品生产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5)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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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梅州高新区梅州市海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包装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梅市环审〔2025〕27号
2025年7月11日
梅州市海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广梅产业工业园官铺产业基地6号厂房二楼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地址:梅州市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14071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    真:0753-6133820
  附件:梅市环审〔2025〕27号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梅州高新区梅州市海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包装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梅市环审〔2025〕27号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梅州高新区梅州市海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包装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梅州市海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梅州高新区梅州市海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包装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申请函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梅州高新区梅州市海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包装制品生产项目位于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广梅产业工业园官铺产业基地6号厂房二楼,本项目通过租赁空置标准厂房进行建设,建成后年产500吨纸罐及纸制品。项目建筑面积为2400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劳动定员1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运行300天,1班制,日工作8小时。项目代码:2411-441400-04-01-735121。二、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及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核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需用水,因此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值后排入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水质净化厂做进一步处理后排放。(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拉管、贴标、点胶和晾干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和切纸、切管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废气。有机废气和粉尘废气均通过加强管理后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有机废气排放浓度须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2—本项目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桶(纸板胶、白乳胶)、设备擦拭和维护产生的废抹布,统一收集后存放于危废仓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五)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针对可能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的风险程度,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危废仓库和物料仓库为重点防渗区,采用地面水泥硬化,铺设环氧树脂涂层防渗、防腐等;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采取水泥硬化。(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物料仓库泄漏、危废仓库和厂区引起的火灾等。应落实好以下风险防范措施:不同原料单独分类分区存放,并由专职人员看管,加强管理,液体物料堆放设置防泄漏托盘,出入口设置漫坡;仓库内设置灭火器等消防物资;在仓库、车间设置门槛或防泄漏托盘,防止泄漏物不—3—外排;当厂区内发生大型火灾产生大量消防废水时应依托园区应急措施进行拦截处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制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七)总量控制本项目运营期间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VOCs排放量0.2541t/a,来源于高新区广东思泊科技有限公司数码印花设备关停形成的VOCs减排量9.114吨。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运行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六、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我局负责,请执法监督科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4—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梅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11日—5—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梅州中天环保有限公司。—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包装制品生产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