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采矿技改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天长市开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长市郑集镇宝源铁矿深部资源采矿技改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滁环办复〔2025〕245号)
天长市开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天长市郑集镇宝源铁矿深部资源采矿技改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311-340000-04-01-474592)和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天环〔2025〕48号)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分局预审意见。该项目位于安徽省天长市215°方位14千米的老山一带,行政区划隶属郑集镇管辖。矿区总面积:0.231km2,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8°55'03.75",北纬32°33'53.20",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4年8月经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天长市开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长市郑集镇宝源铁矿深部资源采矿技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滁环办复〔2024〕211号)批复。因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号)相关规定,该项目调整属于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批技改工程总投资2624.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9.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为铁矿开采项目,开采深度变更,调整后开采深度:北区-40m~-70m、南区-5m~-70m。项目仍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利用现有南主斜井进行开拓,在利旧的基础上新建部分工程,废除北部主提升斜井。技改项目实施后,矿石开采规模仍为5万吨/年。采矿方法:浅孔留矿嗣后充填采矿法。项目所需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以及其他辅助工程等部分依托现有工程。项目仅为原矿石开采,不涉及选矿工程。具体工程组成见《报告书》。
本项目属于重新报批,原批复(滁环办复〔2024〕211号)同时废止。
二、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在设计、建设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设计实施中,应结合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整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粉尘、扬尘等废气排放。采矿过程应采用湿式凿岩作业,矿山配套喷淋、洒水、车辆清洗等降尘措施,充填站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确保各类废气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相关限值要求。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矿井涌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外排,废水外排标准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2中采矿废水直接排放限值要求。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现有生产设备加强维护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限制运输车车速。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采矿废石应回填井下采空区,不出井。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桶、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应妥善处理处置。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对危废库采取重点防渗。落实采空区充填工作,做好采矿和充填平衡。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炸药库等安全管理,落实安评等相关要求,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满足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监测点颗粒物排放要求,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基建期废石用于充填,不出井。
8、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公众关注的问题并消除影响。
9、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加强地下水水质和土壤长期跟踪监测,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10、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11、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你公司应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滁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天长市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源采矿技改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