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 调味品生产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 防洪治理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为 20 2 5 年 7 月 16 日- 20 2 5 年 7 月 24 日( 7个工作日)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蜀味锦城食品有限公司新津区蜀味锦城调味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成津环承诺环评审〔 2025 〕 22 号
20 2 5 年 7 月 10 日
2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市新津新锚路桥机械有限公司新津区新锚路桥机械有限公司预应力产品加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成津环承诺环评审〔 2025 〕 23 号
20 2 5 年 7 月 14 日
3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心智农业有限公司新津区心智农业公司现代农业高效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
成津环评审〔 2025 〕 9 号
20 2 5 年 7 月 15 日
4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市新津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岷江(金马河)新津区槽濠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
成津环评审〔 2025 〕 10 号
20 2 5 年 7 月 16 日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六 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成都市 新津区 太升西街 12 号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 法规与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28 - 82 517655 ;邮编: 611430 。
成津环承诺环评审〔2025〕22号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蜀味锦城食品有限公司新津区蜀味锦城调味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四川蜀味锦城食品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新津区蜀味锦城调味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按照《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环发〔2023〕85号)之规定,你公司提交的送审资料符合“承诺制”形式审查要求。根据成都花园水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之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当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和承诺事项,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监测计划及污染源排放管理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污染物采样点,并依法公开相关环境信息。项目竣工后,应按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验收工作,项目依托环保工程需在项目竣工前完成环保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新津支队将其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本批复生效时间为公示期满之日起自行生效(受理和拟审批决定同步接续公示,共计五个工作日)。按照《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环发〔2018〕449号)之规定,你公司在取得本批复后,《报告表》仍需开展技术评估复核。若复核不可行或不符合审批告知承诺制条件或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本批复决定将依法撤销。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你公司和环评机构自行承担。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10日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抄送: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工业园区)管委会。成津环承诺环评审〔2025〕23号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市新津新锚路桥机械有限公司新津区新锚路桥机械有限公司预应力产品加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成都市新津新锚路桥机械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新津区新锚路桥机械有限公司预应力产品加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按照《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环发〔2023〕85号)之规定,你公司提交的送审资料符合“承诺制”形式审查要求。根据四川欣之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之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当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和承诺事项,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监测计划及污染源排放管理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污染物采样点,并依法公开相关环境信息。项目竣工后,应按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验收工作,项目依托环保工程需在项目竣工前完成环保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新津支队将其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本批复生效时间为公示期满之日起自行生效(受理和拟审批决定同步接续公示,共计五个工作日)。按照《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环发〔2018〕449号)之规定,你公司在取得本批复后,《报告表》仍需开展技术评估复核。若复核不可行或不符合审批告知承诺制条件或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本批复决定将依法撤销。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你公司和环评机构自行承担。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14日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抄送: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工业园区)管委会。成津环评审〔2025〕9号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心智农业有限公司新津区心智农业公司现代农业高效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成都心智农业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由四川懿华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津区心智农业公司现代农业高效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兴化五路888号,总投资3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一)主体工程:建设掺混肥生产线1条。(二)公辅工程:包括油料暂存间、实验室,依托市政供排水、供电。(三)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区、成品堆场。(四)办公生活设施:包括车间办公室、门卫室。(五)环保工程:新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依托厂区已建预处理池(30m3)。本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3万吨复合肥的生产能力。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三、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严格废水收集处理措施,确保稳定达标运行。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二)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进行控制,确保噪声达标。(三)强化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按时开展申报登记工作,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料外售肥料厂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等其它一般固废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要求。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土壤环境不受污染。(五)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机油、废机油等泄漏以及火灾等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等风险防范措施。机油、废机油等按要求分类存放并设置警示标识;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液态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储存且下设防渗托盘,并设置空桶作为应急收容设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一旦出现故障立即停止生产,待检修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加强员工培训与风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主动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必须重新报批,未经批准不得实施。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该《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六、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新津支队将其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15日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抄送: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工业园区)管委会。成津环评审〔2025〕10号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市新津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岷江(金马河)新津区槽濠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成都市新津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由四川恒瑞盛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岷江(金马河)新津区槽濠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1、项目位于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花源街道,总投资6939.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主体工程:包括新建堤防长约880m,整治左岸堤防约940m、右岸堤防720m,平整河床约700m,新建固床埂约354m。(二)临时工程:包括1处临时施工工区、临时施工道路、临时便桥、1处临时堆场、临时导流围堰等。(三)环保工程:包括隔油沉淀池、洒水装置等。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三、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与要求,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确保人员安全。(一)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封闭施工;文明施工,洒水作业;使用商品混凝土,现场不设拌合站;建筑材料定点堆放,采取防风遮盖措施;施工车辆限速行驶,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喷淋等降尘措施;合理设置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及时清洗,不得超载,覆盖篷布,防止洒落;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禁止其超负荷运行,杜绝机械尾气超标排放。同时,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要求,并全面督查建设工地现场管理“十必须”、“十不准”执行情况;严格按照《成都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中的相关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重污染天气状况下的应急措施。(二)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既有设施收集处理。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污染物以任何形式直接排入河道、沟渠。(三)施工噪声通过合理布局、科学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及加强施工车辆管理等措施进行控制。提前与相关部门、周边居民进行沟通,避免施工机械噪声等对周边居民造成不良影响。(四)项目开挖土石方和沉淀池沉渣全部用于工程回填。建筑垃圾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运至主管部门指定的弃渣场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强化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验收工作。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必须重新报批,未经批准不得实施。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该《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六、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新津支队将其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16日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 调味品生产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 防洪治理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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