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我局于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6日向社会公众征求废止《汕头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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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