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5)
桥西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仓丰路(中华大街-胜利大街)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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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7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公告日期
1
仓丰路(中华大街-胜利大街)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西行审环批〔2025〕004号
2025.7.16
2025.7.17
关于仓丰路(中华大街一胜利大街)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西行审环批(2025)004号石家庄市交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环评报告结论,从环保角度分析,经我局研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西起中华大街-汇明路交叉口,东至胜利大街。起点桩号K0+073.524(E114°2813.331”、N37°59'24.142")、终点桩号K0+676.751(E114°2838.045"、N37°5924.764")。项目占地面积2.5838hm,总投资22948.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0.22%。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绿化工程、涉铁工程等。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一)施工期环境影响1、废气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产生的扬尘污染、物料堆存扬尘、道路扬尘、路面铺设时产生的沥青烟、施工期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对临时堆土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覆盖时应确保完全覆盖堆土表面。加强路面洒水抑尘和规范运输方式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期扬尘影响。项目沥青混凝土全部外购成品沥青混凝土。沥青摊铺过程中会释放少量的沥青烟及微量颗粒物,沥青烟、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间尾气通过采取尾气达标排放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同时项目沿线较为空旷,扩散条件较好,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2、废水项目施工期污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地表径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抑尘。另外,对生活垃圾严格管理,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理,减少降雨冲刷产生的污水径流,避免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还将产生一定数量的施工废水,主要包括砂石材料的冲洗废水和车辆机械的冲洗废水,这些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为了防止施工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建议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冲洗机械车辆,不外排,沉淀池沉泥作为路基填料。施工物料和工程固废主要包括路基工程和其他附属工程施工物料及施工过程产生的不可利用的废料。施工现场若堆放砂石料时,应采取苫盖措施,并于场界设置临时围挡并设临时排水设施,雨水经简易隔砂池沉淀后再排出,同时废弃的施工物料及时清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将地表径流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降至最低。3、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道路施工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采取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标志:采取变动施工方法措施和控制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带有消声、隔音的附属设备;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措施,可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要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保证居民、学生正常生活和教学不受干扰。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弃土、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工程产生的土石方主要来自于路基开挖、换填等产生的土方。项目清理表土暂时堆存于绿化区域,作为后期绿化的表土,开挖的土方尽量回填,除回填和绿化的部分外,会产生弃土,剩余弃土运至政府指定位置,不乱排。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废料,建筑垃圾可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位置,建筑垃圾运输须采用密闭或者封闭良好的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防止散落。生活垃圾应定期清运,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人员集中的生活营地,要设专职的环境卫生管理人员负责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并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存,严格管理,定期清运。(二)运营期环境影响1、废气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污染源是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和道路扬尘,对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定期检测,对超标排放的机动车辆强制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加强机动车检修与维护,加强车检:加强对道路的养护: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推行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采取吸尘、洒水、清扫一体化作业。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是雨水径流。定期检查道路两侧的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系统畅通,保证路面径流能够集中收集进入雨水管网:加强车辆检查,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等措施。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道路上运行车辆辐射的交通噪声。本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导则》(HJ2.4-2021)中的公路(道路)交通运输噪声预测模式对典型路段和环境保护目标进行预测。根据预测结果,建议全路段噪声防护距离范围内,临路首排不应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及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交通噪声的影响。若在控制距离内建声敏感建筑物时,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则需按《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2010)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的要求,采取建筑物隔声围护,以使室内声环境满足相应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公路上行驶车辆洒落的固体废物,如纸屑、果皮、塑料用具等废弃物会对沿线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由专职的公路环卫工人定时清理。5、环境风险分析:运营期环境风险为路面上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危化品泄漏而造成的环境污染。为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通过设置限速标志、电子监控系统及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危险品运输车辆,减速行驶”警示牌,环境风险是可控的。三、总量控制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NH-N:Ot/a,SO:0t/a,NO:Ot/a。四、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涉及安全生产问题,要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确保事故情况下环境安全。五、本项目环评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定期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三同时”完成情况。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竣工后,按排污许可的要求办理相关许可(或登记)后,方可实际排污;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七、依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183号)要求,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属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八、此文一式五份,区审批局一份、建设单位四份。石家庄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二0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