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蜂产品及青藏特产新建生产线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1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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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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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蜂产品及青藏特产新建生产线项目
宁大生建管〔2025〕18号.pdf
2025.7.17

宁大生建管[2025]18号关于高原蜂产品及青藏特产新建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青海柏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高原蜂产品及青藏特产新建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我局委托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估,经专题会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黄家寨镇G227线-777号(西宁综合保税区),租赁园区6号厂房,占地面积1738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占总投资的0.4%,属新建项目。建设蜂王浆提取生产线1条,蜂蜜生产线1条、花粉、保健制品包装线1条、蜂王浆冻干粉制成品生产线1条。保健制品及花粉加工属于单纯的挑选、切片、制干、打包等工序,不进行提炼。项目建成后,可年产蜂王浆50t,蜂蜜10t,花粉10t,保健制品10t,蜂王浆冻干粉制成品10t。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园区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及本批复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二、项目建设与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妥善处置。2、项目一期工程中蜂王浆、蜂蜜、花粉和保健制品生产过程中均无废气产生;二期蜂王浆冻干粉混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十万级洁净车间和空气自净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排放浓度限值后达标排放。3、项目运营期一期、二期产生的清洗废水、设备用水、生活污水进入园区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宁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浓度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及西宁市第五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4、优化项目区布置和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具体落实强噪声设备的隔音、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5、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纯化水制备设备产生的反渗透膜由厂家更换后直接收回;化验室产生的废弃培养皿经高温消毒灭菌后,连同化验室化验废弃物、废弃包装材料、挑选杂质、废气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妥善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6、做好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针对污染因子以及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危害程度进行分区防渗,避免项目建设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7、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尽快制定《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做好企业环境管理人员的培训,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为COD:0.0244t/a,氨氮:0.0039t/a,由建设单位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四、你单位应认真履行项目实施中各环节的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技术指南相关规定,自行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五、项目批复后,如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你单位应及时履行相关环保手续。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5年内工程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六、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源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环境管控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正式投产前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七、大通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八、本批复未及事项按环评报告表结论与建议执行。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大通县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17日抄送:局属相关科室、大通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通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存档。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大通县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17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原蜂产品及青藏特产新建生产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