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件招标采购公告(2025)
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龙翔众成科技有限公司 年处理41000件金属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2132224
传 真:022-82966565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处理41000件金属件项目
天津龙翔众成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武清区曹子里镇花城经济区B区花城中路30号
晟泰玖安安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龙翔众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600万元,租赁天津市畅通车料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武清区曹子里花城经济区B区花城中路30号8号厂房(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4791m2,建筑面积3169.54m2),投资600万元,购置设备,建成后达到年热处理航天器金属零件40730件,年涂装航天器金属部件20件,涂装航天器零件250件,合计年处理41000件金属件的生产能力。
(1)废气:运行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本项目调漆、喷漆、洗枪及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喷漆房密闭收集后进入一套“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P1排放。排气筒P1产生的TRVOC、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表面涂装-调漆、喷漆、烘干等工艺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与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制,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中相应限值要求。本项目不涉及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但仍需要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对非甲烷总烃进行监督性监测,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租赁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曹子里镇污水处理厂(天津安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处理。根据分析可知,废水排放可满足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排放标准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风机,噪声值为70~85dB(A)。厂房内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墙体隔声、柔性连接等措施,室外风机采用隔声房、隔声罩、消声器、基础减振、柔性连接等措施,降噪效果均可达15dB(A)。经预测分析,厂界外1m处主要设备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存放,定期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危险废物于危废暂存间存放,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清运处理。综上,本项目固废得到有效治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无
2025年7月17日- 2025年7月2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金属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