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及废溶剂回收 废旧车用电池 5G智能终端精密机构件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2025年7月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经审查,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7月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0890276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
附件
附件1:2025年7月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名单.docx
附件2:郑港环审[2025]5号.pdf
附件3:郑港环表[2025]15号.pdf
附件4:郑港环告表[2025]21号.pdf
附件5:郑港环告表[2025]22号.pdf
2025年7月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名单序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建设单位建设地点1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汽车零部件及废溶剂回收项目郑港环审(2025)5号2025.6.26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豫州大道以东、兖州路以西、东海路以南、比亚迪路以北2郑州航空港区捷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贮存转运0.5万吨废旧车用电池郑港环表(2025)15号2025.7.1郑州航空港区捷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双鹤一街以东、规划工业十一路以北郑州柯力工业物联网产业园4#厂房一号3富联裕展5G智能终端精密机构件项目郑港环告表(2025)21号2025.7.17富联裕展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恒丰电子产业园区厂房及综合保税区A、B、C、D、E区厂房4郑州比亚迪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部件扩产项目郑港环告表(2025)22号2025.7.17郑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豫州大道以东、兖州路以西、东海路以北、鸿泽路以南郑港环审〔2025〕5号关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汽车零部件及废溶剂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的批复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LW2KY81)上报的由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汽车零部件及废溶剂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本项目位于豫州大道以东、兖州路以西、东海路以南、比亚迪路以北,依托7#、9#、17#、18#、20#、23#厂房及发运中心、配套用房,建设年产35万套上本体、5万套顶棚、5万套—1—仪表板、4.72万个前格栅、7.5万个风口、170万件扶手发泡层/副仪表左右拉手外饰板、30万件后背门板及轮眉等外饰板生产线,年烘烤65万件保险杠、30万件骨架、6万件地毯生产线,年涂蜡及加注专用制冷剂5.4万台新能源汽车生产线,年处理4200吨废溶剂生产线及配套公辅设施,其中废溶剂回收生产线仅处理本公司产生的水性清洗剂,回收后再利用,不外售。二、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基本可信,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向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2—治措施,污染物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1.废气。运营期,发运中心涂蜡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限值要求。7号厂房废溶剂回收生产线有机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干式纸盒+布袋除尘+2套沸石转轮+1套RTO”装置处理后由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限值要求。18号厂房阳膜吸塑生产线、包覆车间喷胶生产线喷胶、烘烤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喷胶/自动包边生产线喷胶、烘烤废气依托现有工程“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模压车间顶棚/地毯生产线废气依托现有工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限值要求。20号厂房发泡废气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要求。23号厂房废溶剂回收生产线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3—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应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应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发运中心、饰件工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要求。该项目建设应满足国家、省绩效分级A级企业要求。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近期满足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远期满足航空港区第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3.噪声。运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各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4—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控制,收集后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三)项目新增废水排放量为COD0.9856吨/年、氨氮0.0739吨/年,从荥阳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减排量中进行等量替代。新增废气排放量为VOCs4.7637吨/年,从我省“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超额量中倍量替代。五、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六、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七、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投入运行前及时按照要求办理排污许可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经环保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5—入运行。本项目日常环保监督检查工作由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2025年7月8日主办: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抄送:生态保护科、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2025年7月8日印发—6—郑港环表〔2025〕15号关于郑州航空港区捷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贮存转运0.5万吨废旧车用电池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郑州航空港区捷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EJNTWY6N)上报的河南广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航空港区捷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贮存转运0.5万吨废旧车用电池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本项目位于双鹤一街以东、规划工业十一路以北郑州柯力工业物联网产业园4#厂房一号,利用1000平方米闲置厂房建设废旧车用铅蓄电池贮存转运项目,建成后对航空港区内废旧车用铅蓄电池进行收暂存、中转,不涉及铅蓄电池的拆解、处置,—1—预计年贮存转运废旧车用铅蓄电池0.5万吨。二、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基本可信,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投资和环保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向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1.废气。破损电池暂存区二次封闭并设置负压抽风系统,破损电池采用带盖HDPE箱密封后暂存,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系统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硫酸雾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2—厂界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入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3.噪声。运营期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处置。废旧铅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和运输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等相关要求;其他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控制,收集后送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三)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0015t/a,氨氮≤0.0001t/a。五、本项目电池存储区、导流槽、事故池等区域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六、项目应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3—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八、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按照要求办理排污许可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经环保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本项目日常环保监督检查工作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2025年7月16日主办: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抄送:生态保护科、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河南广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2025年7月16日印发—4——5—郑港环告表〔2025〕21号关于富联裕展5G智能终端精密机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的批复富联裕展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3X4EGUXW)上报的由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富联裕展5G智能终端精密机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豫环办〔2022〕44号)等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1—一、根据你公司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二、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三、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5年7月17日主办: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抄送:生态保护科、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2025年7月17日印发—2—郑港环告表〔2025〕22号关于郑州比亚迪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部件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的批复郑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K7UX1XC)上报的由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比亚迪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部件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豫环办〔2022〕44号)等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1—一、根据你公司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二、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三、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5年7月17日主办: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抄送:生态保护科、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2025年7月17日印发—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零部件及废溶剂回收 废旧车用电池 5G智能终端精密机构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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