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站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407-331122-04-01-269715
项目名称
大源镇永安村杨村自然村供水站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已办结
2025-07-16 16:53:46.0
乡字第3311222025XG0007533号
县发展和改革局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基本建设)
已办结
2024-07-26 11:17: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二、依法应当取得本证,但未取得本证或违反本证规定的,均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附图及附件名称S缙云县大源镇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源镇永安村杨村自然村供水站缙云县大源镇永安村总建筑面积38.18平方米3311222025XG000753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表,设计方案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07月16日公FFFFF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机关: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日期:2024年07月26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2407-331122-04-01-269715项目名称大源镇永安村杨村自然村供水站项目类型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详细地址大源镇永安村杨村国标行业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4821)所属行业水利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节水供水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灌区及配套设施建设、改造,高效输配水、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合同节水管理,节水改造工程,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城镇用水单位智慧节水系统开发与应用,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拟开工时间2024年02月拟建成时间2024年12月是否包含新增建设用地是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亩)0.15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总用地面积(亩)0.0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39.3816总建筑面积(平方米)39.381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39.3816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新建引水堰坝1座,长13m,高2.0m。铺设引水管道1064m;建设微型供水站1座:安装膜处理净化设施1套(2T/h)、新建管理房1座(占地4.14m×4.44m)、新建30m3不锈钢水箱1座;更换村庄供水管道3103m,安装水表118套、消防栓5套。建设饮用水感知体系。项目联系人姓名钭子峰项目联系人手机18867812388接收批文邮寄地址缙云县大源镇永安村项目投资情况总投资(万元)合计固定投资136.2400万元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136.2400113.06000.00000.000023.18000.00000.00000.0000资金来源(万元)合计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其它136.2400136.24000.00000.00000.0000公FFFFF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法人)单位缙云县大源镇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类型集体项目法人证照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N2331122MF5847723N单位地址缙云县大源镇永安村成立日期2014年10月注册资金(万)0.0币种人民币经营范围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法定代表人钭子峰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18867812388项目变更情况登记赋码日期2024年07月26日备案日期2024年07月26日项目单位声明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说明: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站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