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W级高效绿电绿氢新能源系统及核心器件的智能制造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5)



GW级高效绿电绿氢新能源系统及核心器件的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准公告

信息类别: 行政许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7-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4736

GW级高效绿电绿氢新能源系统及核心器件的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准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7-18 09:46
责任编辑:九江市湖口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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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GW级高效绿电绿氢新能源系统及核心器件的智能制造项目做出批复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 湖口县人民政府官网 首页公告,公示期自信息发布起 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792-6329579

通讯地址:湖口县双钟镇石钟山大道2号

邮编:332500

项目名称:
关于GW级高效绿电绿氢新能源系统及核心器件的智能制造项目的批准公告

环评批复文号:
九湖环评〔2025〕10号

环评批复时间:
2025-07-17

九湖环评〔2025〕10号GW高效绿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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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湖环评〔2025〕号关于《GW级高效绿电绿氢新能源系统及核心器件的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西锆材氢电能源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GW级高效绿电绿氢新能源系统及核心器件的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批复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新基建产业园北区7号厂房,厂区地理位置坐标为E116°16′55.841″,N29°44′58.744″,占地面积2708.11m2,属新建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量3000万片电解质膜片、50万片单电池片、0.1万个电堆、1套兆瓦级绿电绿氢制备系统。(二)项目批复意见根据“项目选址可行,总平面布置合理,环保措施可行,项目建设可行”的环评结论及专家审查意见,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施工期设备安装噪声经过已建成租赁厂房隔声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运往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油漆及包装容器由施工单位合理处置。(2)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烧结废气、搅拌废气、印刷废气、烘干废气、烧制废气、清洁废气等。切割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烧结废气、搅拌废气、印刷废气、烘干废气、烧制废气、清洁废气经风机收集至电加热高温氧化炉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表1排放浓度限值,甲醛、乙醛、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30mg/m3,排放速率不超过1.5kg/h。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0.5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制纯水浓水、超声清洗废水。生活废水经园区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超声清洗废水经经混凝沉淀池预处理后汇合制纯水浓水排入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废水排放满足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4)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球磨机、成型机、静压机、清洗机、裁切机、叠层机、印刷机、研磨机等设备,应加强监控管理、选用低噪声或带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采用减振处理等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5)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分别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6)排污口规范化要求项目废气、废水排放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7)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定期开展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要求(一)你单位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二)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三)应按规定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安排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保制度,加强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四)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你单位在开展环保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如实查验、监测、记载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四、其他环保要求(一)《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防范环境风险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办理报批(审核)手续。(二)你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向审批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三)你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瞒报、假报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四)由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项目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情况进行环境监管。(五)未尽事宜须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范及要求。九江市湖口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日(此件主动公开)主题词:环评报告表批复九江市湖口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7月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GW级高效绿电绿氢新能源系统及核心器件的智能制造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