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房屋招标采购公告(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文林路壹品兰轩小区6号楼21502号房屋的拍卖公告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8月21日10点至2025年8月22日10点止(延时除外)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0/0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文林路壹品兰轩小区6号楼21502号房屋(建筑面积:99.14平方米;预告登记证号:咸房预售字第2017006号;使用权类型:出让;所在楼层:第15层/25层;朝向:南北;规划用途:住宅;户型:2室2厅1卫)
评估价:629600元
起拍价:510000元
保证金:50000元
竞价幅度:4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5年8月19日10:00-16:00。如需预约现场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法院原则上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但法院亦可视情况组织第二次看样。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实名登记,有关信息将会依法严格保密。本院已委托天龙法拍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29-33570527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燃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8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竞买结束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咸阳渭阳西路支行
账号:9558852604000411047】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29-3357052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531907838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陕西省 咸阳市 秦都区
图片展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