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配件生产线新建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招标采购公告(2025)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丹阳荣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金属配件生产线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

建设单位
丹阳荣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60万套金属配件生产线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江苏省丹阳市皇塘镇兆丰路北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丹阳市宝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
2025年7月17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固话:0511-86969012 通信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丹阳市行政审批局2楼环保窗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3日

丹阳荣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60万套金属配件生产线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丹阳荣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60万套金属配件生产线新建项目

项目代码
2411-321181-89-01-946458

建设单位联系人
汤飞
联系方式
17605210699

建设地点
江苏省丹阳市皇塘镇兆丰路北

地理坐标
(119度41分14.148秒,31度47分44.329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金属制品业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丹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丹政备〔2024〕803号

总投资(万元)
2000
环保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比(%)
2.5%
施工工期
-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192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表1-1专项设置情况分析表
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置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包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接管导墅污水处理厂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影响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根据上表,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规划文件名称:《丹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审查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丹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复(苏政复[2023]41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与《丹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苏政复[2023]41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丹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苏政复[2023]41号),本项目位于城镇发展区内,属于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丹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苏政复[2023]41号)中用地要求。

生态环 准入清单

相符性分析

是否符合

空间布局约束

(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定规划等管理要求。

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要求。

相符

(2)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执行《镇江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中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产业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镇江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中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产业。
相符

(3)编制规划和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
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要求。
相符

(4)涉及长江岸线利用项目,符合《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等相关要求。
本项目建设符合《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要求。
相符

污染物排放管控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落实相关要求;
入园项目,需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本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总量控制管理。
相符

(1)项目位于镇江市丹阳市皇塘镇,项目 设后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

相符

(2)已编制应急预案的园区,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物资,定期开展演练。

/

不涉及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1)根据《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7〕30 号)要求: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禁止建设分散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禁燃区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
相符

(2)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录的企业,按照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
不涉及

(3)推广废水资源化技术,提高水资源回用率。
/
不涉及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废气产生的废活性炭纳入危废处理,委托有 质单位处置。

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 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

项目在生产车间内排放的VOCs,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相 性

本项目涉VOCs排放工序已按《排风罩的分类和技术条件》(GB/T16758)规定,设置集气罩,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 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约0.4米/秒。

符合

无论是卧式活性炭罐还是箱式活性炭罐内部结构应设计合理,气体流通顺畅、无短路、无 角。活性炭吸附装置的门、焊缝、管道连接处等均应严密,不得漏气,所有螺栓、螺母均应经过表面处理,连接牢固。金属材质装置外壳应采用不锈钢或防腐处理,表面光洁不得有锈蚀、毛刺、凹凸不平等缺陷。

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内部结构设计合理,气体流通顺畅、无短路、无死角。活性炭吸附装置的门、焊缝、管道连接处等严密,不漏气,所有螺栓、螺母均已表面处理,连接牢固。金属材质装置外壳采用不锈钢,表面光洁无锈蚀、毛刺、凹凸不平等缺陷。

符合

排放风机宜安装在吸附装置后端,使装置形成负压,尽量保证无污染气体泄漏到设备箱罐体体 。

本项目风机安装在吸附装置后端。

符合

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中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按危废处理,委托有资质 位处置。

符合

5

采用蜂窝活性炭时,气体流速宜低于1.2m/s。

本项目活性炭装置设计过滤风速1.0m/s。

符合

6

蜂窝活性炭横向抗压强度应不低于0.9MPa,纵向强度应不低于0.4MPa,碘吸附值≥650mg/g,比表面积≥750m2/g。

本项目蜂窝活性炭横向抗压强度1MPa,纵向强度0.5MPa,碘吸附值≥650mg/g,比表面积≥750m2/g。

符合

7

采用一次性颗粒状活性炭处理VOCs废气,年活性炭使用量不应低于VOCs产生量的5倍,即1吨VOCs产生量,需5吨活性炭用于吸附。

活性炭使用量大于VOCs产生量的5倍

符合

8

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个月,更换周期计算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本项目活性炭更换周期均小于3个月,更换周期计算已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核算。

符合

推动制定长江经济带统一的限制、禁止、淘汰类 业目录,加强对高耗水、高污染、高排放工业项目新增产能的协同控制。

项目不属于限制、禁止或淘汰类产业项目

相符

长江沿线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配合国家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空间准入和环境准入的清单式管理要求。提出长江沿线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岸线、河段、区域、产业以及相关管理措施。不符合要求占用岸线、河段、土地和布局的产业,必须无条件退出。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园区和危化品码头,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中重 化工项目。

项目建设不对长江岸线进行开发,不破坏长江生态环境;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距离长江干流和支流大于1公里。

相符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
10、与《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2022年1月24日引发)相符性分析

表1-13 与《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相符性分析

意见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对大气环境质量未达标的地区,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快改造环保、能效、安全不达标的火电、钢铁、石化、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企业,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对能耗占比较高的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实施节能降耗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

相符

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落实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将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图斑”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保障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本项目满足该标准控制要求

相符

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到2025年,全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比率控制在0.2%以内。做好国家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

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及有机废气均通过有效处理方式达标排放

相符

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到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本项目采用低VOCs原料进行喷涂,符合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要求
相符
11、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及《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09月29日第四次修正)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及《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09月29日第四次修正)等的要求。

表1-14 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04号)相符性分析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相符性分析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
第二十八条
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接管导墅污水处理厂;未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本项目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不属于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
本项目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及设备,总体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第二十九条
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
(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不属于太湖流域禁止的行业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接管当地污水处理厂。未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第三十条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
(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
(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
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本项目不涉及所列禁止条款
表1-15 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相符性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
相符性分析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水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本项目要求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三十五条
对工艺落后、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化工、医药、冶金、印染、造纸、电镀等重污染企业,太湖流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关闭、淘汰。 
  对太湖流域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制革、酒精、淀粉、酿造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现有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太湖流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制定并实施太湖流域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工业企业关闭、搬迁计划,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本项目不属于相关重污染行业企业,本项目不属于制革、酒精、淀粉、酿造等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在太湖流域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12、与《省大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2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要求,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实施清洁原料替代的企业,要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规定的粉末、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产品;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规定的水性油墨和能量固化油墨产品;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规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剂产品;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规定的水基型、本体型胶粘剂产品。若确实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论证说明,相关涂料、油墨、清洗剂、胶粘剂等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中VOCs含量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使用水性漆进行生产,根据企业提供的涂料MSDS材料,项目使用的水性漆密度约1.105kg/L,挥发份占比为20%,计算得水性环保漆VOCs含量为221g/L,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 T38597-2020)中表1水性涂料中汽车原厂涂料VOCs含量≤300g/L的要求,符合“苏大气办[2021]2号”文件的要求。

13、与《镇江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镇污治指办[2024]36号)相符性分析
表1-16 与《镇江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镇污治指办[2024]36号)相符性
相关要求
相符性分析
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
第1条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严格项目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严禁新增钢铁产能。
本项目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不属于两高、低水平项目
第2条
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对照《江苏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即符合相关要求。
开展VOCs大会战,持续压降VOCs浓度

第25条

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推动高VOCs含量产品生产企业升级转型,提高水性、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粉末等低VOCs含量产品的比重,沿江地区、重点企业加大使用比例。在木质家具、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等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等行业工艺环节中,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对涉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胶粘剂使用等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中提出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要求。到2024年底,木质家具制造、工程机械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比例力争达到80%,照明灯具制造、钢结构(防腐级别C4及以上的除外)替代比例力争达到60%。制定源头替代计划,对相关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并建立源头替代管理台账。对已实施源头替代的企业开展“回头看”,确保取得实效。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基本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

本项目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采用水性涂料、电泳涂料,对照《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 T38597-2020)分析后属于低VOCs涂料
14、与《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3]144号)相符性分析

表1-17 与《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
评估原则

原则解释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可生化优先原则
以下制造业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可生化性较好,有利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提高处理效能,与城镇污水处理厂约定纳管标准限值、签订书面合同、变更排污及排水许可证内容、完成备案手续后可优先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

①发酵酒精和白酒、啤酒、味精、制糖工业(依据行业标准修改单和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排放浓度可协商);

②淀粉、酵母、柠檬酸工业(依据行业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排放浓度可协商);;

③肉类加工工业(依据行业标准,BOD5浓度可放宽至600 mg/L,CODCr浓度可放宽至1000 mg/L)。
除发酵酒精、白酒、啤酒外的酒和饮料制造工业;除柠檬酸、酵母、味精外的调味品和发酵制品制造工业;乳制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工业;水产品加工工业等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三级排放限值,待国家有关行业排放标准发布后,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从其规定。

不涉及
相符
纳管浓度达标原则
纳管工业废水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需达到相应的纳管标准和协议要求,其中中①冶金(再生铜、铝、铅、锌工业)②电镀(有电镀、化学镀、转化处理等生产工序的)③石油化学工业、石油炼制工业、
化学工业④生物制药工业(提取、制剂、发酵、生物工程、生物医药研发机构)

部分行业污染物须达到行业直接排放限值,方可接入;其他工业废水需达到相应排放限值方可接入。
经测算,本企业接入导墅污水处理厂的废水和污染物总量可以满足控制总量限值
相符
总量达标双控原则
接入城镇污水厂处理的工业企业,其排放的废水和污染物总量不得高于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排污及排水许可证等核定的纳管总量控制限值,同时,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某项特征污染物的总量不得高于所有纳管工业企业按照相应行业标准直接排放限值核算的该项特征污染物排放

总量之和。
本项目已按最大生产负荷核算废水排放量,无特征污染物,项目投产后排放的废水和污染物总量不会超过本项目申请的总量
相符
工业废水限量纳管原则
工业废水总量超过1万吨/日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或者工业废水纳管量占比超过 40%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所在区域,原则上应配套专业的工业废水处理厂。
本项目位于皇塘镇,不属于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纳管量占比远远低于40%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所在区域
相符

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原则
纳管的工业企业废水不得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
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为64.6m3/d,丹阳导墅污水处理厂有足够容量容纳本项目废水,故本项目纳管后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相符

环境质量达标原则
区域内主要水体(特别是国省考断面、水源地等)不得出现氟化物、挥发酚等特征污染物检出超标情况。
相关原料根据提供的msds可知,原辅料均不涉及氟化物、挥发分等特征污染物,根据2024年丹阳市环境公报可知,项目附近的京杭运河未出现氟化物、挥发酚等污染物超标的情况
相符

污水处理厂出水负责原则
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运营单位,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负责,应积极参与纳管企业水质水量对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影响的评估工作,认为其生产废水含有污染物不能被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处理或者可能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标的,应及时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
本项目严格按照方案设计废水处理设施,每年对照监测计划定期进行废水检测,并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不定期的保养,确保自身接管的废水不会超过污水厂的接管标准,积极配合污水处理厂的调查评估工作
相符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一、项目由来

丹阳荣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分皇塘厂区及蒋墅厂区,本次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皇塘厂区,现有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配件生产加工,本次扩建项目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本项目利用公司现有土地,新建厂房进行生产,新建的厂房建筑面积约1920平方米,以电泳涂料、环保涂料、塑粉、脱脂剂、硅烷剂等,利用前处理线、电泳线、涂装线、喷粉线、固化设备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万套金属配件的能力。

该项目在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通过了在线审批(项目代码:2411-321181-89-01-946458),符合丹阳市当地的经济发展要求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其它相关环保法规及政策的要求,该项目需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工作,并对该项目的有关文件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二、建设内容

1、项目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2-1。

表2-1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序号

工程名称
产品名称及规格
产品年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h)
扩建前

扩建后

增减量

1

铝压铸加工生产线
铝合金变速箱壳体及减震器支架
8000吨/年
8000吨/年
0
4800(熔铸线7200)
2
钢铁冲压焊接生产线
汽车底盘纵梁及防撞梁
15000吨/年
15000吨/年
0
4800
汽车底盘冲压焊接及覆盖件
15000吨/年
15000吨/年
0
3
金属件表面处理生产线
电动车车架
0
60万套
+60万套
4800
2、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本项目新增员工数量20人。

工作制度:本项目昼夜均生产,实行24小时三班制,年工作日为300天,年生产时数7200小时。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2。

表2-2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类别
工程内容

建设名称
现有项目
本项目
扩建后全厂
主体

工程
压铸生产车间
建筑面积6624m2(一层)
不变
建筑面积6624m2(一层)
机加工车间
建筑面积8640m2(一层)
不变
建筑面积8640m2(一层)
低成本压铸/浇铸车间
建筑面积9792m2(一层)
不变
建筑面积9792m2(一层)
冲压焊接车间
建筑面积20736m2(一层)
不变
建筑面积20736m2(一层)
后处理车间
建筑面积2592m2(一层)
不变
建筑面积2592m2(一层)
新熔炼车间
建筑面积2912m2(一层)
不变
建筑面积2912m2(一层)
表面处理车间
/
建筑面积1920m2(一层)
建筑面积1920m2(一层)
辅助

工程

办公综合大楼

占地面积1200m2
建筑面积3750m2
利用现有

占地面积1200m2
建筑面积3750m2
职工生活用房
7200m2
不变
7200m2
绿化工程
12200m2
不变
12200m2
贮运

工程

物流仓库/一般原料及产成品库
20886m2
利用现有

20886m2
公用
工程
给水系统
DN100
利用现有
DN100
排水系统
雨水DN300、污水DN150,雨污分流
不变

雨水DN300、污水DN150,雨污分流
供电
用电19万度/年
用电30万度/年
用电49万度/年
环保
工程
废气

熔炼废气FQ-01,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防治措施:水沐洗涤除尘器
不变
熔炼废气FQ-01,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防治措施:水沐洗涤除尘器
熔炼废气FQ-02,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防治措施:水沐洗涤除尘器
不变
熔炼废气FQ-02,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熔炼废气FQ-03,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防治措施:水沐洗涤除尘器
不变
熔炼废气FQ-0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去毛刺废气FQ-04,颗粒物
涉及设备改造,已拆除FQ-04,采用湿式打磨工艺,不再产生废气
该工段不再有废气排放
压铸废气FQ-05,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防治措施: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不变
压铸废气FQ-05,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防治措施: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压铸废气FQ-06,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防治措施: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不变
压铸废气FQ-06,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防治措施: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压铸废气FQ-07,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防治措施: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不变
压铸废气FQ-07,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防治措施: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浇铸废气FQ-08,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防治措施: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不变
浇铸废气FQ-08,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防治措施: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浇铸废气FQ-09,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防治措施: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不变
浇铸废气FQ-09,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防治措施: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抛丸废气FQ-10,污染物:颗粒物,防治措施:旋风+水喷淋
不变
抛丸废气FQ-10,污染物:颗粒物,防治措施:旋风+水喷淋

电泳线废气FQ-11,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防治措施“二级活性炭吸附”
电泳线废气FQ-11,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防治措施“二级活性炭吸附

喷漆、喷塑、烘干及天然气燃烧废气FQ-12,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防治措施“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
喷漆、喷塑、烘干及天然气燃烧废气FQ-12,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防治措施“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
废水
生产废水经厂区内废水设施处理后达标接管,处理工艺为:隔油+中和混凝/斜管沉淀+气浮,处理能力为10t/h
本项本项目生产废水新增一套独立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调节+气浮+混凝沉淀+砂滤,设计处理能力为80t/d
两套废水处理设施,现有项目废水处理工艺为隔油+中和混凝/斜管沉淀+气浮,设计处理能力分别为10t/h,本项目废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气浮+混凝沉淀+砂滤,设计处理能力80t/d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接管
利用现有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接管
噪声
合理布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合理布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合理布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200m2
利用现有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200m2
危险废物暂存场(库),30m2
利用现有
危险废物暂存场(库),30m2
(1)给排水工程

①给水工程

本项目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均由市政自来水厂供应,用水量22138.88m3/a。
②排水工程

1)生活用水:本项目生活用水及其污水产生量参考《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江苏省建设厅编制,2012年修订版)表11办公楼人员用水量:员工用水定额值为1.5m3/(人·月),生活用水量按50升/(人·天)计算。项目劳动定员20人,则全年300天用水量共300t/a,污水产生量按80%计,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t/a。
2)超声波预脱脂:预脱脂槽尺寸为4m×1.6m×1.4m,槽体液位约在80%处,则容积计7m3。预脱脂槽需要定期补充清洗剂,脱脂水每日更换一次,更换量约为槽体液位/月,则年用水量约为105m3/a(含清洗剂带入5.12m3),损耗量为20%,则超声波脱脂废水84m3/a。

3)电解脱脂:电解脱脂槽尺寸为16m×1.6m×1.4m,槽体液位约在80%处,则容积计28m3。电解脱脂除油槽需要定期补充清洗剂,脱脂水每日更换一次,更换量约为槽体液位/月,则年用水量约为420m3/a(含清洗剂带入2.28m3),损耗量为20%,则电解脱脂废水336m3/a。
4)浸泡水洗:项目共设置两段浸泡水洗,水洗槽尺寸均为10m×1.6m×1.4m,槽体液位约在80%处,则单个容积计18m3。每日更换一次,更换量约为槽体液位/月,则年用水量约为540m3/a,损耗量为20%,则浸泡水洗废水432m3/a。

5)喷淋水洗:项目共设置两段喷淋水洗,水洗槽尺寸为4m×1.6m×1.4m,槽体液位约在80%处,则单个容积计7m3。每日更换一次,更换量约为槽体液位/月,则年用水量约为210m3/a,损耗量为20%,则电解脱脂废水168m3/a。

6)硅烷:项目硅烷化表面处理采用浸渍方式,硅烷液循环使用,不外排;硅烷槽尺寸为15m×1.6m×1.4m,槽体液位约在80%处,则容积计27m3。每日更换一次,更换量约为槽体液位/月,则年用水量约为405m3/a(含硅烷剂带入1.8m3),损耗量为20%,则硅烷废水324m3/a。

7)纯水制备:项目纯水机生产能力为4t/h,项目年用纯水量约为10011.5m3/a,纯水装置产水率按50%计,则制纯水机自来水用量为20023m3/a,清下水为10011.5m3/a。
8)纯水洗喷淋:纯水洗喷淋槽共两处,尺寸分别为4m×1.6m×1.4m以及6.5m×1.6m×1.4m,槽体液位约在80%处,则容积分别为7m3及12m3。每日更换一次,更换量约为槽体液位/月,则年用纯水量约为285m3/a,损耗量为20%,则纯水洗喷淋废水228m3/a。

9)电泳、UF水洗:电泳后的工件通过经过超滤系统的超滤液去除表面附着的电泳漆,采用UF循环水2级逆流水洗。UF2水洗槽中超滤液溢流至UF1水槽中,UF1水洗槽中超滤液溢流至电泳槽中,循环使用。由于工件带出及自然蒸发等原因,槽体内需定期补充纯水,该部分槽体尺寸共为14.5m×1.6m×1.4m,槽体液位约在80%处,则容积为26m3。每天更换一次,年更换300次。则年用水量约为9750m3/a(含电泳色浆、乳液带入23.5m3),损耗量为20%,则废水7800m3/a。
10)喷枪清洗用水:为防止喷枪堵塞,需定期对喷枪进行清洗,每天需要清洗一次,一次需要约2L的水,年用水量约0.6t/a,损耗率按20%计,则喷枪清洗废水产生量约0.48t/a,作为危废处置。
11)喷淋废液:本项目共设置水喷淋装置1套,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每半年更换一次。根据设计参数,循环水量共计为2m3/h,年总计循环量为14400m3,风吹损失取循环量的1%,则年损耗量为144t,单个喷淋塔水箱体积为1.5m×1m×0.2m(蓄水量为水箱容积80%),则更换废液产生量约为0.48t/a,喷淋塔年补充水量约为144.48吨,更换下来的废液即为喷淋废液(0.48t/a)作危废处置。
本项目电泳工艺废水排放表见下:
表2-3电泳工艺废水排放表
序号

工序

温度(℃)
时间(min)

方式

溶剂种类

槽体溶积(m3)
槽液体积(m3)
槽液更换周期

全年最终废水排放量(m3/a)
1
超声波预脱脂
50-60℃
1
喷淋
自来水、清洗剂
8.96
7
每日
84
2
电解脱脂
50-60℃
3
游浸
自来水、清洗剂
35.84
28
每日
336
3
水洗1
常温
1
游浸
自来水
22.4
18
每日
216
4
水洗2
常温
1
喷淋
自来水
8.96
7
每日
84
5
硅烷
常温
2
游浸
自来水、硅烷剂
33.6
27
每日
324
6
水洗3
常温
1
游浸
自来水
22.4
18
每日
216
7
水洗4
常温
1
喷淋
自来水
8.96
7
每日
84
8
纯水洗1
常温
1
喷淋
纯水
8.96
7
每日
84
9
电泳
常温
3
游浸
纯水、

电泳漆
32.48
26
循环使用,定期添加
7800
10
UF0
常温
0.5
喷淋
纯水
每日
11
UF1
0.7
12
UF2
1
游浸
13
纯水洗2
1
喷淋
14.56
12
每日
144
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1,全厂水平衡图见图2-2。

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m3/a)

图2-2 全厂水平衡图(m3/a)
(2)供电

本项目通过供电电网用电。

4、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4。

表2-4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表

类型

工序

名称

规格型号或功率

数量(台/套)

增减量
扩建前
扩建后
生产

设备

铝液制备/熔炼装置
工业炉(铝锭熔化炉)
ATM-750
2
2

0
工业炉(铝锭熔化炉)
ATM-1000
1
1

0
工业炉(铝锭熔化炉)
ATM-1500
2
2

0
工业炉(铝锭熔化炉)
ATM-3000
1
1

0
倾转炉
1000KG
2
2

0
倾转炉
800KG
2
2

0
压铸生产线
压铸机
DC-350
2
2

0
压铸机
DM-180
1
1

0
压铸机

DM-300
7
7
0
压铸机

DM-400
3
3
0
压铸机

DM-500
2
2
0
压铸机

DM-650
3
3
0
压铸机

DC-800
1
1
0
压铸机

DM-1000
1
1
0
压铸机

OL2700S
1
1
0
冷室压铸机
DCC280
2
2
0
冷室压铸机

DCC500
1
1
0
冷室压铸机

DC550C
1
1
0
卧式冷室压铸机
DC2250
1
1
0
卧式冷室压铸机
BD-350V6EX
4
4
0
卧式冷室压铸机
BD-650V6EX
1
1
0
冷室压铸机
HDC400-SF
2
2
0
冷室压铸机
DCC500B
1
1
0
冷室压铸机
DC650R-MX
1
1
0
冷室压铸机
HDC650-SF
3
3
0
卧式冷室压铸机
DV800SWFX
1
1
0
冷室压铸机
HDC1650-SF
2
2
0
卧式冷室压铸机
HDC3500-SF
1
1
0
低压铸造机
WFZJ455
1
1
0
浇铸设备
倾注机
TH-QZJ
4
4
0
浇铸机
NZJ860Q
1
1
0
浇铸机
NZJ1080Q
1
1
0
浇铸机
NZJ830Q5
1
1
0
可倾式重力浇铸机
NZJ-1280QE、多滑块式等
7
7
0
熔铸辅助设备
保温炉
/
55
55
0
射芯机
ZHT1280
2
2
0
射芯机
SPC7050R4
1
1
0
切边机
/
50
50
0
脱模剂回收机
/
1
1
0
后处理设备
抛丸机
Q3210
1
1
0
履带式抛丸机
PWB200
2
2
0
履带式抛丸机
PWB300
1
1
0
吊挂式抛丸清理机
Q378
1
1
0
吊挂式抛丸清理机
Q3730
4
4
0
吊挂式抛丸清理机
PWD

1200*1600
1
1
0
研磨机/整光机(湿法抛磨机)
VFM400/VFM600
5
5
0
热处理设备
热处理炉(固溶/淬火/时效)
HL-260-6
1
1
0
SL-70-3
1
1
0
井式
1
1
0
箱式
2
2
0
精密加工生产设备
CNC加工中心
S500/S700
36
36

0
立式加工中心
MLV-1020
13
13

0
立式加工中心
UCS530CL
18
18

0
立式加工中心
VMP-40
8
8

0
立式加工中心
KCW-5VR
2
2

0
卧式加工中心
8800-II
2
2

0
克迈特加工中心
/
4
4

0
PU专机

/
2
2

0
立式加工中心
CV955S
20
20

0
数控车床
CY-K6150
24
24

0
表面清洗设备
超声波清洗机
KL-LD168
2
2

0
回收型浸渗清洗设备
CIE-R-1100A
1
1

0
超声波清洗机
LY-7096JR
1
1

0
机械加工设备/压制焊接成型设备
闭式双点压力机
JS36-1250
1
1

0
闭式双点压力机

JS36-630
1
1

0
开式固定压力机
JH21-160B
12
12

0
液压机
YL34-630
2
2

0
液压机

YLZ34Q-1600K
1
1

0
液压机

YL34-400
1
1

0
液压机

YL34-500
1
1

0
液压机

YGM34-315
1
1

0
液压机

YLZ34C-1250K
1
1

0
液压机

YLZ34C-630K
3
3

0
固定式点焊机
DN-55(SSAN-55)
7
7

0
机器人弧焊机
YR-MS165/MH180-A00-C
55
55

0
吊焊机
/
6
6

0
手工焊机
/
13
13

0
防撞梁滚压线
/
7
7

0
剪板机
/
3
3

0
表面处理线
电泳线
定制
0
1
+1
喷漆房
3.2m*2.5m
0
2
+2
固化设备
32m*2.64m
0
2
+2
喷粉线
定制
0
1
+1
纯水机
4t/h
0
1
+1
公用设备
空压机
110-132kW
10
10

0

冷却塔
125t/h
2
2

0

环保设备
工业废水处理装置
1
2
+1
水沐洗涤除尘器
3
3
0
水喷淋+二级活性炭
5
7
+2
水喷淋装置
1
0
-1
旋风+水喷淋
1
1
0
5、原辅材料及相关理化性质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见表2-4,项目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详见表2-5。

表2-5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重要组分、规格、指标

年耗量(吨/年)
来源及运输

现有已建项目
本次扩建项目
扩建后全厂合计
1
铝锭

ZAISi356(铝≥88%,硅11%)
12700
0
12700
外购陆运

2
铜丝

90
0
90
外购陆运

3
造渣剂
/
38
0
38
外购陆运
4
型砂(硅砂)

92
0
92
外购陆运
5
钢丸

45
0
45
外购陆运

6
钢板

34000
0
34000
外购陆运

7
焊丝(条)
铜合金
90
0
90
外购陆运
8
脱模剂
5-10%的聚甲基硅油等树脂化合物的水合乳化液
105
0
105
外购陆运
9
模具
铸铁
60
0
60
外购陆运
10
清洗剂
AES等复配水溶液
6
0
6
外购陆运
11
氮气
/
70
0
70
外购陆运
12
切削液
极压剂、防锈剂、矿物油等水乳液
42
0
42
外购陆运
13
机械油/液压油
液压油/导轨油/润滑油
34
0
34
外购陆运
14
其他零配件
金属制品类成品外购件
若干
0
若干
外购陆运
15
天然气
管道
580万m3/a
60万m3/a
640万m3/a
管道
16
半成品金属件
不锈钢
0
60万套
60万套
外购陆运
17
无磷清洗剂

GY-1002
0
8
8

外购陆运
18
无磷清洗剂
GY-1006
0
6
6
外购陆运

19
硅烷剂
GY-3012
0
5
5
外购陆运
20
阴极电泳涂料乳液
HED-3200
0
40
40
外购陆运
21
阴极电泳涂料黑浆
HED-ZH50
0
10
10
外购陆运

22
水性漆

桶装
0
3.5
3.5
外购陆运
23
塑粉
桶装
0
60
60
外购陆运

24
盐酸
瓶装
0
0.2
0.05
外购陆运
表2-6 本项目主要原辅料、中间产品、产品理化特性、毒性毒理

原料名称

理化特性

燃烧爆炸性

毒性毒理

无磷清洗剂GY-1002
氢氧化钾6-10%,氢氧化钠2-5%,烷基酚聚氧乙烯醚10-18%,碳酸钠1-3%,余量为水
/
/
无磷清洗剂GY-1006
五水偏硅酸钠3-5%,碳酸氢钠1-2%,氢氧化钠15-20%,碳酸钠3-5%,十二烷基硫酸钠20-30%,余量为水
/
/
硅烷剂GY-3012
r缩水甘油醚氧基丙基三甲基氧基硅烷10%,碳酸钠1%,硅酸钠5%,纳米二氧化硅20%,水36%
/
/
阴极电泳涂料乳液
环氧树脂25%,乳酸固化剂10%,丙二醇甲醚6.5%,丙二醇苯醚1.5%,水57%
可燃
/
阴极电泳涂料黑浆

水31%,乙二醇丁醚1%,甲基异丁基酮0.5%,环氧树脂15%,二丁基氧化锡2%,钛白粉35%,高岭土15%,炭黑0.5%
可燃
/
水性漆
水性丙烯酸树脂45%、颜填料15%、水20%、水性助剂20%
/
/
塑粉
环氧树脂39%,聚酯树脂23%,硫酸钡30%,PE蜡3%,碳黑5%
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以后,当存在引火源时,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对眼睛和皮肤有不同程度的刺激作用
盐酸
无色液体(工业用盐酸会因有杂质三价铁盐而略显黄色),有腐蚀性,为氯化氢的水溶液,具有刺激性气味及挥发性。
/
/
油漆喷涂量计算:

m=ρδS×10-6 /(NV×ε)

式中:m-油漆总用量(t/a);ρ-油漆密度(g/cm3);δ-涂层厚度(μm);S-涂装总面积(m2/年);NV-油漆中体积固体分(%);ε-上漆率。
表 2-7 喷漆线漆料消耗量核算一览表

类型
油漆密度(g/cm3)
涂层厚度(μm)
油漆中体积体积固体分(%)
涂装总面积(m2/年)
上漆率
油漆理论用量
油漆实际用量
水性漆
1.105
20
60
60000
70
3.16
3.5
表2-8 喷漆线产能匹配性
项目
参数
备注
生产线(条)
1
/
每条喷台数量(个)
2
2个喷台可同时工作,需要加工的工件占总数的20%,折算最大工作时长为1440h/a
每个喷台喷枪数量(个)

1
/
每把喷枪最大流量(mL/min)
20
/
年工作天数(d)
300
/
每天工作时间(h)
4.8
/
每小时喷涂时间(min)
60
/
最大油漆用量(t)
2.304
/
折算喷涂面积(m2)
40000
根据喷涂量公式核算
本项目设置1条喷漆线,配备2个喷枪,喷枪流量为20ml/min,该工段约年工作1440h,使用的水性漆密度为1.105g/cm3,则采用自动喷漆可喷漆3.81888t/a,水性漆设计用量约3.5t/a,设备与产能基本相符。
塑粉喷涂量计算

本项目部分金属配件需要进行喷塑处理,喷塑面积按平均面积计算:1.6m²/套,部分已进行喷漆的工件无需进行喷塑,喷塑件约为80%,即48万套;
m=ρδS×10-6式中:m-涂料总用量(t/a);ρ-涂料密度(g/cm3);δ-涂层厚度(μm);S-涂装总面积(m2/年)。

表2-9 塑粉喷涂量计算

类型
产品产量件

密度(g/cm3)

涂层厚度(μm)

涂装总面积(m2)

理论用量
实际用量
塑粉
480000
1.3
150
300000
58.5
60
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标准相符性分析:

项目使用的水性漆密度约1.105g/cm3,挥发份占比为20%,计算得水性漆VOCs 含量为221g/L,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中水性涂料-车辆涂料-本色面漆VOCs含量≤300g/L的要求。
6、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占地约20134m2,在土地范围内新建厂房进行生产。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7、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皇塘镇兆丰路北,周边为其他企业厂房。周围环境现状详见附图3。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本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所示。

1、电泳线生产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2-3 电泳生产线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述:

超声波预脱脂:采取浸渍的方式,温度为50-60℃,时间1分钟,pH控制在8-14之间。超声波脱脂槽需要定期补充清洗剂,脱脂废水每月更换一次,超声波脱脂产生槽渣,槽渣每月排放一次。

电解脱脂:清洗剂为碱性,游离碱10-20点,不含亚硝酸钠、水玻璃及其他有害重金属,清除各工件表面油脂等杂质;采取喷淋的方式,温度为50-60℃,时间3分钟,pH控制在8-14之间。电解脱脂槽需要定期补充脱脂剂,脱脂废水每月更换一次,电解脱脂产生槽渣,槽渣每月排放一次。

超声波脱脂、电解脱脂工序产生污染物:W1—水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pH、COD、SS、石油类、LAS;S1—废包装桶;S2—槽渣。

水洗1/水洗3:脱脂后需要进行水洗,去除工件上的清洗剂及其他杂质,采取游浸方式,温度为常温,时间在1分钟,pH控制在9-10之间。
水洗工序产生污染物:W1—水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pH、COD、SS、石油类、LAS。

水洗2/水洗4:工件需喷淋水洗,去除工件上的清洗剂及其他杂质,采取喷淋方式,温度为常温,时间在5分钟,pH控制在9-10之间。

水洗工序产生污染物:W2—水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pH、COD、SS、石油类、LAS。

硅烷:本项目硅烷槽共1个,硅烷槽中加入硅烷剂,硅烷剂定期补充。硅烷液循环使用,并定期捞渣,每月更换一次浓液。

硅烷工序产生污染物:W3—硅烷废水,主要污染因子:pH、COD、SS;S2—槽渣。

硅烷的作用是①硅烷在金属界面上形成Si-O-Me共价键,共价键间的作用力可达700KJ/tool,硅烷与金属之间的结合是非常牢固的;②剩余的硅烷分子通过SiOH基团之间的缩聚反应在金属表面形成具有Si-O-Si三维网状结构的硅烷膜。该硅烷膜在烘干过程中和后道的喷粉通过交联反应结合在一起,形成牢固的化学键。这样,基材、硅烷和涂料之间可以通过化学键形成稳固的膜层结构。
纯水洗1:工件进行电泳前进行1次纯水洗,纯水洗采用喷淋的方式,时间为1分钟,pH控制在5.5-6.5,电导小于20μS/cm。

纯水洗工序产生污染物:W4—纯水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pH、COD、SS。
电泳:前处理后的工件转入电泳槽进行电泳涂漆加工,固体份控制在5~ 8g/L,pH值控制在7.4~8.0,漆膜厚度控制在25 ~40μm,温度为常温,时间在3分钟,完成电泳加工。为保证电泳槽正常运行,电泳槽配有循环超滤系统除杂,采用滤袋式过滤器。电泳线一旦启动,则过滤泵不停的将电泳液抽全过滤系统中过滤,分离出电泳浓液和超滤水,电泳浓液返回至电泳槽重新使用,超滤水进入清洗系统。

电泳槽中的槽液不需要更换,当固体份含量低于16%时,只需添加其中的漆液成分,使电泳液维持所需要的浓度。

电泳工序产生污染物:G1—电泳废气,主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S3—电泳漆渣。
UF洗:电泳后的工件通过三级循环超滤水洗去除表面未附着的电泳漆(即UF1和UF2),以防止漆膜花脸,同时防止黏附的浮漆对涂膜有再溶性。采用超滤系统过滤后的超滤清液,3级逆向溢流,温度为常温,水洗时间3min。UF系统是电泳涂装线上的关键设备,其用于电泳线上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UF器从电泳槽中获得去离子水和漆的溶剂,提供电泳件的冲洗用水,将附着在电泳工件上过剩的电泳漆清洗下来,返回电泳槽。其次可排除涂漆工艺过程中带入电泳槽的杂质离子,使电泳槽工作液的杂质含量保持在工艺规定的电导值范围内,循环利用UF液代替去离子水作为电泳后的工件冲洗水。

UF洗工序产生污染物:W5—超滤废水,主要污染因子:pH、COD、SS。
纯水洗2:需要进行纯水洗,采取喷淋方式,温度为常温,时间在1分钟,pH控制在5.5-6.5。
水洗工序产生污染物:W4—纯水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pH、COD、SS。
电泳烘干:本项目电泳后烘干,加热方式为天然气燃烧器加热,介质为热风,烘干过程有有机废气产生(G1)。有机废气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置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FQ-11)。

天然气燃烧对工段加热,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G2)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FQ-11)。

2、涂装线生产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2-4 涂装生产线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述:

待加工件有20%进行喷漆,80%进行喷塑,喷漆和喷塑在同一生产线上,不会同时进行,即选择喷漆时喷塑相关生产设备关闭,喷塑房仅作通道使用。
喷塑:工件通过挂具连接进入喷塑工段,喷粉过程在喷粉室内进行,未附着的塑粉会变成G3:喷塑粉尘(颗粒物),进入回收装置(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回收装置处理),该工段除尘设备收集的塑粉可以回用于生产。

喷漆:工件通过挂具连接进入喷漆工段,喷漆过程在喷漆室内进行,采用自动喷漆,未附着的油漆会变成G4:漆雾(颗粒物),油漆中的有机成分在喷漆时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G5:非甲烷总烃计,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一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FQ-12)。

固化:工件喷涂后需要进入烘道进行固化,固化通过天然气加热,固化温度约180℃~200℃,该工段产生有机废气G6和燃烧废气G7,经集气罩收集、“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FQ-12)。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

3、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等。
表2-10 主要产污环节和排污特征

类别

代码

产生点

污染物

产生特征

采取的措施及去向

废气

G1
电泳、烘干
非甲烷总烃
连续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高空排放(FQ-11)
G2
天然气加热装置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连续

尾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FQ-11)
G3
喷塑
颗粒物
连续
回收装置(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回收装置),废气处理后接入15m排气筒高空排放(FQ-12)
G4
喷漆
颗粒物
连续
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高空排放(FQ-12)
G5
喷漆
非甲烷总烃
连续
G6
固化
非甲烷总烃
连续
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高空排放(FQ-12)
G7
天然气加热装置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连续

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FQ-12)
噪声

N1

设备噪声

设备运转噪声

连续

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绿化衰减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

S1
原料使用
废包装桶
间断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2
脱脂、硅烷
槽渣
间断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3
电泳
漆渣
间断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4
喷塑
回收塑粉
间断
回用至生产线
S5
喷塑
废布袋
间断

委托一般固废单位处置
S6
废气设施
喷淋废液
间断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7
废气设施
废活性炭
间断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8
设备维护
废油桶
间断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9
设备维护
废机油
间断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10
喷漆
漆渣
间断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11
废气设施
废过滤棉
间断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12
废水设施
污泥
间断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丹阳荣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分皇塘厂区及蒋墅厂区,鉴于本次扩建项目位于皇塘厂区(丹阳市皇塘镇兆丰路北),因此,现有项目仅对皇塘厂区进行回顾分析。丹阳荣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利用公司土地及厂房进行生产,主要从事铝压铸件及钢铁冲压件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本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21181727385685E003Q,有效期2024年10月14日至2029年10月13日,环评及验收情况见下表2-11。

表2-11 公司环评及验收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实际建设运行情况
备注
1
丹阳市石油机械配件二厂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新型环保双缸V型风冷柴油机项目
2012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获得丹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丹环审[2012]326号)
没有建设
以丹阳市石油机械配件二厂有限公司名称办理手续,地块为皇塘厂区的地块,不再建设
2
丹阳石油机械配件二厂有限公司铝压铸加工生产线(汽车减震支架及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壳体制造)、汽车底盘冲压焊接及覆盖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2017年编制环保自查评估报告
已于2015年4月建成营运
以丹阳市石油机械配件二厂有限公司名称办理手续,已于2018年3月通过丹阳市环保局核查备案
3
丹阳荣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电镀车间升级改造项目(汽车底盘电镀锌镍合金生产线)
2016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尚未建设(待建)
该项目由丹阳市导墅镇益飞金属表面镀银厂关闭歇业后,电镀许可转让并搬迁之改造升级项目
4
丹阳荣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皇塘厂区)汽车发动机重要支撑部件及安全防撞缓冲系统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018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丹环审[2018]59号)
已建已验
自主验收时间2022年5月29日

5
丹阳荣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重要支撑部件及安全防撞缓冲系统生产线扩建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
2024年验收后变动
已建
变动报告评审时间2024年3月27日
一、现有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及防治措施
1、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
(1)钢铁冲压/焊接件生产工艺如下:

图2-5 钢铁冲压/焊接件生产工艺流程图
(2)铝压铸件生产工艺如下:

图2-6 铝压铸件(汽车减震支架/发动机变速箱壳体)生产工艺流程图
2、现有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及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气:

现有项目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2-12 现有项目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
排放口名称
产污工段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备注
FQ-01
熔炼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水沐洗涤除尘器
/
FQ-02
熔炼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水沐洗涤除尘器
/
FQ-03
熔炼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水沐洗涤除尘器
/
FQ-04
去毛刺
颗粒物
水喷淋
因工艺变动已拆除该排气筒
FQ-05
压铸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
FQ-06

压铸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
FQ-07
压铸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
FQ-08
浇铸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
FQ-09
浇铸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
FQ-10
抛丸
颗粒物
旋风+水喷淋
/
(2)废水:
现有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废水主要包括表面研磨废水、清洗机清洗废水、循环冷却弃排废水、车间地面冲洗等生产管理废水及生活污水,全厂废水排放量为5.45万吨/年,其中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隔油池处理后接管丹阳导墅污水处理厂。
(3)噪声:
现有项目经采取车间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现有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13 固废处置一览表

序号
类别
产生量t/a
处理处置量t/a
综合利用量t/a
外排量t/a
备注
1
铝灰渣
540
540
0
0

委托处置
2
废机油
30
30
0
0

3
废乳化液
72
72
0
0

4
危化品原料废包装物
6.5
6.5
0

0

5
污泥
30
30
0

0

6
废活性炭
12
12
0
0
6

废模具
40
40
0
0
外售
7
金属尘屑
185
185
0
0
8
废边角料
2100
2100
0
0
9
废型砂
86
86
0
0
委托处置
10
普通包装袋
48
48
0
0
外售
11
生活垃圾

120
120
0

0

环卫清运
3、现有污染物产排汇总

根据企业已批项目,结合厂区实际建设情况,目前现有项目的污染物产排情况汇总如下:

表2-14 扩建前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单位:t/a)
种类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外排环境量
核定总量*
废气

有组织
颗粒物
6.444
4.511
1.933
1.962
二氧化硫
0.66
0
0.66
0.664

氮氧化物
4.158
0
4.158
4.228
氯化氢
0
0
0
0.39
无组织

颗粒物

39.421
36
3.421
3.421
氮氧化物
0
0
0
0.005
非甲烷总烃
1.68
0
1.68
1.68
氯化氢
0
0
0
0.078
废水

废水

54500
0
54500
75600
COD

54.036
51.312
2.724
3.78
SS

14.728
14.183
0.545
0.756
NH3-N

0.42
0.336
0.084
0.095
TP

0.05
0.042
0.008
0.009
TN
0.756
0.5544
0.2016
0.2268
石油类
1.679
1.641
0.038
0.057
总锌
0
--
0
0.0047
总镍
0
--
0
0.0003
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

2459
--
--
--
危险固废

690.5
--
--
--
生活垃圾

120
--
--
--
*:企业存在已批待建项目,故存在核定总量大于外排环境量的情况。
4、现有项目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现有项目检测报告数据(编号:H-ZJ2501100),现有项目废气、废水、噪声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2-15 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统计表
项目

单位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排气筒名称

-
FQ-01
排气筒高度

m

15
烟道截面积

m2
0.2827
烟气流速
m
7.3
7.7
7.6
标干流量
m3/h

6651
7085
6955
颗粒物
排放浓度

mg/m3
1.47
1.09
0.96
执行标准
mg/m3
20
排放速率

kg/h

0.0142
0.0135
0.0144
执行标准
kg/h

/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
mg/m3
ND
ND
ND
排放速率
kg/h
/
/
/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mg/m3
ND
ND
ND
排放速率
kg/h
/
/
/
评价结果
-
达标
排气筒名称
-
FQ-02
排气筒高度
m
15
烟道截面积
m2
0.7854
烟气流速
m
9.0
9.0
8.9
标干流量
m3/h
23504
23503
23108
颗粒物
排放浓度
mg/m3
1.4
1.2
1.6
执行标准
mg/m3
20
排放速率
kg/h
0.288
0.247
0.341
执行标准
kg/h
/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
mg/m3
ND
ND
ND
排放速率
kg/h
/
/
/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mg/m3
ND
ND
ND
排放速率
kg/h
/
/
/
评价结果
-
达标
排气筒名称
-
FQ-03
排气筒高度
m
15
烟道截面积
m2
0.3848
烟气流速
m
14.7
14.9
15.0
标干流量
m3/h
19007
19257
19364
颗粒物
排放浓度
mg/m3
2.0
1.6
1.9
执行标准
mg/m3
20
排放速率
kg/h
0.443
0.337
0.379
执行标准
kg/h
/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
mg/m3
ND
ND
ND
排放速率
kg/h
/
/
/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mg/m3
ND
ND
ND
排放速率
kg/h
/
/
/
评价结果
-
达标
排气筒名称
-
FQ-05
排气筒高度
m
15
烟道截面积
m2
0.1963
烟气流速
m
10.4
10.3
10.7
标干流量
m3/h
7102
6993
7229
颗粒物
排放浓度
mg/m3
ND
1.0
ND
执行标准
mg/m3
20
排放速率
kg/h
/
0.007
/
执行标准
kg/h
1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
mg/m3
0.75
0.78
0.83
执行标准
mg/m3
60
排放速率
kg/h
0.005
0.006
0.006
执行标准
kg/h
3
评价结果
-
达标
排气筒名称
-
FQ-06
排气筒高度
m
15
烟道截面积
m2
0.1963
烟气流速
m
12.4
12.3
12.1
标干流量
m3/h
8382
8290
8161
颗粒物
排放浓度
mg/m3
1.1
1.2
1.3
执行标准
mg/m3
20
排放速率
kg/h
0.009
0.010
0.011
执行标准
kg/h
1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
mg/m3
1.37
1.35
1.32
执行标准
mg/m3
60
排放速率
kg/h
0.011
0.011
0.011
执行标准
kg/h
3
评价结果
-
达标
排气筒名称
-
FQ-07
排气筒高度
m
15
烟道截面积
m2
0.2827
烟气流速
m
17.1
17.5
17.6
标干流量

m3/h
16721
17088
17107
颗粒物
排放浓度
mg/m3
ND
ND
ND
执行标准
mg/m3
20
排放速率
kg/h
/
/
/
执行标准
kg/h
1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
mg/m3
1.17
1.22
1.23
执行标准
mg/m3
60
排放速率
kg/h
0.020
0.021
0.021
执行标准
kg/h
3
评价结果
-
达标
排气筒名称
-
FQ-08
排气筒高度
m
15
烟道截面积
m2
0.2827
烟气流速
m
11.8
11.9
11.3
标干流量

m3/h
11305
11334
10790
颗粒物
排放浓度
mg/m3
ND
ND
ND
排放速率
kg/h
/
/
/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
mg/m3
ND

ND

ND

排放速率
kg/h
/
/
/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mg/m3
ND

ND

ND

排放速率
kg/h
/
/
/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
mg/m3
1.06
1.02
1.02
执行标准
mg/m3
60
排放速率
kg/h
0.011
0.011
0.011
执行标准
kg/h
3
评价结果
-
达标
排气筒名称
-
FQ-09
排气筒高度
m
15
烟道截面积
m2
0.1963
烟气流速
m
8.5
8.6
8.8
标干流量

m3/h
5731
5795
5913
颗粒物
排放浓度
mg/m3
1.8
2.4
2.1
执行标准
mg/m3
20
排放速率
kg/h
0.113
0.152
0.128
执行标准
kg/h
/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
mg/m3
ND
ND

ND

排放速率
kg/h
/
/
/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mg/m3
ND

ND

ND

排放速率
kg/h
/
/
/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
mg/m3
0.64
0.61
0.63
执行标准
mg/m3
60
排放速率
kg/h
0.004
0.004
0.004
执行标准
kg/h
3
评价结果
-
达标
排气筒名称
-
FQ-10
排气筒高度
m
15
烟道截面积
m2
0.4418
烟气流速
m
6.8
7.1
7.2
标干流量

m3/h
10462
10809
11031
颗粒物
排放浓度
mg/m3
1.3
1.7
1.5
执行标准
mg/m3
20
排放速率
kg/h
0.014
0.018
0.017
执行标准
kg/h
1

评价结果
-
达标
表2-16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

项目
监测

频率
检测点位(mg/m3)
标准限值
(mg/m3)
是否
达标
厂界上风向G1
厂界下风向G2
厂界下风向G3
厂界下风向G4
车间门外1米处
非甲烷总烃
第一次
0.74
1.25
1.41
1.50
/
4
达标
第二次
0.77
1.27
1.35
1.52
/
达标
第三次
0.78
1.28
1.33
1.44
/
达标
第四次
0.80
1.23
1.31
1.54
/
达标
第一次
/
/
/
/
1.31
6
达标
第二次
/
/
/
/
1.32
达标
第三次
/
/
/
/
1.43
达标
第四次
/
/
/
/
1.39
达标
颗粒物
第一次
0.237
0.287
0.276
0.273
/
0.5
达标
第二次
0.241
0.295
0.297
0.285
/
达标
第三次
0.232
0.288
0.282
0.289
/
达标
第一次
/
/
/
/
0.305
8.0
达标
第二次
/
/
/
/
0.319
达标
第三次
/
/
/
/
0.311
达标
表2-17 废水总排口监测结果一览表(单位:mg/L,pH无量纲)
监测对象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接管
限值

是否

达标

1
2
3
厂区废水总排口
pH值

7.3
7.2
7.3
6-9

达标
化学需氧量

126
111
93
350
达标
悬浮物

27
33
31
200
达标
氨氮

1.13
1.16
1.13
35
达标
总磷

0.06
0.06
0.07
3
达标
总氮
4.26
4.14
4.19
45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
26.6
23.4
19.8
350
达标
石油类
0.56
0.54
0.53
20
达标
表2-18 现有项目噪声排放检测结果一览表(单位:dB(A))

测点序号

测点位置

昼间

夜间

是否达标

Z1

东厂界外1m

58
47
达标

Z2

南厂界外1m

56
46
达标

Z3

西厂界外1m

56
48
达标

Z4

北厂界外1m

57
46
达标

排放限值

65
55
根据上述监测数据可知,现有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

5、“以新带老”需解决的问题

本项目新建厂房新建生产线进行生产,无以新带老情况。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大气环境
(1)项目所在区域达标情况判断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所在区域达标情况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根据2023年度丹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6月5日发布)环境空气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如下:
表3-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单位:ug/m3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标准值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8
60
13.3
达标
百分位数日平均或8h平均质量浓度
/
150
/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33
40
82.5
达标
百分位数日平均或8h平均质量浓度
/
80
/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57
70
81.4
达标
百分位数日平均或8h平均质量浓度
/
150
/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5
35
100
达标
百分位数日平均或8h平均质量浓度
/
75
/
CO

年平均质量浓度
/
/
/
达标
百分位数日平均或8h平均质量浓度
1.2mg/m3
4.0 mg/m3
30
O3
年平均质量浓度
/
/
/
不达标
百分位数日平均或8h平均质量浓度
162
160
101.25
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8微克/立方米、33微克/立方米、57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以下简称一氧化碳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O3)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以下简称臭氧浓度)为162微克/立方米。与2022年相比,一氧化碳浓度同比持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上升了14.3%、6.5%、9.6%、7.4%,臭氧浓度下降了4.1%。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年评价,我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为臭氧。

2、地表水环境

丹阳市主要地表水环境京杭运河丹阳段、九曲河、丹金溧漕河水质情况如下:

(1)京杭运河丹阳段:2023年京杭运河丹阳段5个监测断面(王家桥、练湖砖瓦厂、人民桥、宝塔湾、吕城)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该河流水质状况为优,与2022年水质持平。

(2)九曲河:2023年九曲河林家闸断面水质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翻水站、导墅桥断面水质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与2022年相比,九曲河林家闸、翻水站、导墅桥断面水质类别均与去年持平。

(3)丹金溧漕河:2023年丹金溧漕河前塍庄、黄埝桥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与2022年相比,丹金溧漕河前塍庄、黄埝桥断面水质均与去年持平。

3、声环境

本项目位于丹阳市皇塘镇兆丰路北,企业周边50米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所在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不开展电磁辐射监测与评价。

5、地下水、土壤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厂房地面均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项目采用可行技术对其处理后,达标排放。尾气污染物中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环境

保护

目标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表3-2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经纬度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E

N

大气

119.685520
31.799829
蒋头上
居民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限值

NW
225
119.690155
31.801069
沈马家村
居民
NE
300
119.683911
31.794266
河北居桥头
居民
SW
199
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地表水

119.687891
31.839285
新鹤溪河
河流
Ⅲ类
N
4428
土壤
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
地下水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等敏感目标
生态环境

119.691539
31.767289
白龙寺风景区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S

3090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一、废气

电泳及烘干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非甲烷总烃标准,电泳烘干的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标准。喷塑粉尘、喷漆废气、及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标准,固化工段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非甲烷总烃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相关限值。

表3-3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编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排气筒高度(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标准来源
电泳及烘干(FQ-11)
非甲烷总烃
50
15
2.0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
燃烧废气(FQ-11)
颗粒物
20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标准

二氧化硫
80
/
氮氧化物
180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1级
/
喷塑(FQ-12)
颗粒物
10
15
0.4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
喷漆(FQ-12)
颗粒物
10
0.4
非甲烷总烃
50
2.0
燃烧废气(FQ-12)
颗粒物
10
0.4
二氧化硫
80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标准
氮氧化物
180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 1级

/
表3-4 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
监控点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Nm³)
标准来源
非甲烷总烃
边界外浓度最高点
4.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
颗粒物

0.5
非甲烷总烃
厂房外监控点
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
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颗粒物
厂房外监控点
5.0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标准
二、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丹阳导墅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接管标准:纳管标准执行污水处理厂自定标准限值:COD≤350mg/L,SS≤200mg/L ,NH3-N≤35mg/L、TP≤3mg/L、总氮≤45mg/L;

表3-5 本项目水污染物接管标准一览表(单位:mg/L)
序号
项目

标准限值(mg/L)
标准来源
1

pH
6-9(无量纲)
丹阳导墅污水处理厂自定接管标准
2
COD
≤350
3

SS
≤200
4

氨氮
≤35
5
总磷
≤3
6

总氮
≤45
排放标准: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2排放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即pH 6-9,COD≤50mg/L、SS≤10mg/L、氨氮≤4mg/L、TP≤0.5mg/L、总氮≤12mg/L。

表3-6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单位:mg/L)
污染物指标
pH
COD
SS
氨氮
总磷

总氮

标准限值(mg/L)

6-9
50
10
4
0.5
12
三、噪声

营运期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3-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等效声级Leq[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3类

65
55
施工期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表3-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等效声级Leq[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施工期
70
55
四、固体废弃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废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07号)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

五、施工场地扬尘

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搬运、安装与调试等,无相关土建工程,会产生少量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具体标准数值见下表。

表3-9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

监测项目
浓度限值/(μg/m³)
TSPa
500
PM10b
80
a 任一监控点(TSP自动监测)自整时起依次顺延15min的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平均值不应超过的限值。根据HJ633判定设市区AQI在200-300之间且首要污染物为PM10或PM2.5时,TSP实测值扣除200μg/m³后再进行评价

b任一监控点(PM10自动监测)自整时起依次顺延1h的PM10浓度平均值与同时段所属设区市PM10小时平均浓度的差值不应超过的限值。

表3-10 全厂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类别

污染物名称
现有项目

本次扩建项目

扩建后全厂

实际排放总量

已批待建项目
核定排放总量
产生量/接管量

削减量

最终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预测排放总量

增减量
废气
有组织
颗粒物
1.933
0.029
1.962
18.1806
18.0227
0.1579
0
2.0909
+0.1579
二氧化硫
0.66
0.004
0.664
0.24
0
0.24
0
0.9
+0.24
氮氧化物
4.158
0.07
4.228
1.122
0
1.122
0
5.28
+1.122
氯化氢
0
0.39
0.39
0
0
0
0
0
0
非甲烷总烃

1.512
0
1.512
7.31
6.579
0.731
0
2.243
+0.731
无组织

颗粒物
3.421
0
3.421
0.201
0
0.201
0
3.523
+0.201
氮氧化物
0
0.005
0.005
0
0
0
0
0
0
氯化氢
0
0.078
0.078
0
0
0
0
0
0
非甲烷总烃
0.168
0
0.168
0.8122
0
0.8122
0
0.9802
+0.8122
废水
废水量
54500
21100
75600
19623.5
0
19623.5
0
74123.5
+19623.5
COD
2.724
1.056
3.78
6.8642
5.883
0.9812
0
3.7052
+0.9812
SS
0.545
0.211
0.756
3.9247
3.7284
0.1963
0
0.7413
+0.1963
氨氮
0.084
0.011
0.095
0.0084
0.00744
0.00096
0
0.08496
+0.00096

总磷
0.008
0.001
0.009
0.00072
0.0006
0.00012
0
0.00812
+0.00012

总氮
0.2016
0.0252
0.2268
0.0108
0.00792
0.00288
0
0.20448
+0.00288

石油类
0.038
0.019
0.057
0.0084
0.00798
0.00042
0
0.01242
+0.00042
LAS
0
0
0

0.0084
0.00819
0.00021
0
0.00021
+0.00021
固废

0
0
0
81.21
81.21
0
0

0
0

总量

控制

指标
表3-11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表(单位:t/a)

类别
污染物名称

本项目排放量(固废为产生量)
废气

颗粒物
0.3589
二氧化硫
0.24
氮氧化物
1.122
非甲烷总烃
1.5432
生产废水
废水量
19383.5/19383.5
COD
6.7802/0.9692

SS
3.8767/0.1939
石油类
0.0084/0.00042

LAS
0.0084/0.00021
生活污水
废水量
240/240
COD
0.084/0.012

SS
0.048/0.0024

氨氮
0.0084/0.00096

总磷
0.00072/0.00012

总氮
0.0108/0.00288

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

18.78
危险固废
62.43
1、总量指标平衡方案
①大气污染物: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1579t/a,无组织排放量为0.201t/a,共0.3589t/a;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量为0.24t/a;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量为1.122t/a;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731t/a,无组织排放量为0.8122t/a,共1.5432t/a,以上大气污染物在丹阳市范围内平衡。
②水污染物: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240t/a,生产废水排放量为19383.5t/a,经市政管网排入丹阳导墅污水处理厂处理,总量在污水处理厂内平衡,只对接管总量进行考核控制:废水入管总量19623.5t/a、COD 6.8642t/a、SS 3.9247t/a、氨氮0.0084t/a、总磷0.00072t/a、总氮0.0108t/a、石油类0.0084t/a,LAS0.0084t/a。项目废水经丹阳导墅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各污染物最终排放量指标分别为:COD 0.9812t/a、SS 0.1963t/a、氨氮0.00096t/a、总磷0.00012t/a、总氮0.0288t/a、石油类0.00042t/a、LAS 0.00021t/a。生产废水中COD排放量为0.9692t/a,故COD削减替代量为0.9692t/a,在丹阳市范围内平衡。
③固体废物:以“零排放”原则实施总量控制。
2、建议申请总量
本项目污染物年排放总量:
①大气污染物:颗粒物≤0.3589t/a,二氧化硫≤0.24t/a,氮氧化物≤1.122t/a,非甲烷总烃≤1.5432t/a。

②水污染物:废水量≤19623.5t/a,化学需氧量≤6.8642/0.9812t/a,悬浮物≤3.9247/0.1963t/a,氨氮≤0.0084/0.00096t/a,总磷≤0.00072/0.00012t/a,总氮≤0.0108/0.00288t/a,石油类≤0.0084/0.00042t/a,LAS≤0.0084/0.00021t/a。
③固体废物:以“零排放”原则实施总量控制。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
















该项目拟建地位于江苏省丹阳市皇塘镇兆丰路北,施工期工程内容包括生产车间、辅助设施土建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在建设期,尤其是土建工程阶段,地面施工活动、建筑材料的装运将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主要为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物、废污水等污染因素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运输车辆及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如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升降机、吊车、电锯、混凝土泵车、混凝土喷射机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都会产生噪声影响。
从噪声影响角度考虑,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及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施工噪声基本不会对附近村庄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并且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期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现场的扬尘,它主要包括汽车运输、材料搅拌及平整土地、打桩、挖土填方、建造建筑物过程等产生的扬尘。此外,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将会产生有机废气。
2.1扬尘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期扬尘主要产生于建筑垃圾运输、土石方开挖、平整土地、管线铺设、弃土、建材装卸、车辆行驶、石料切割等作业。
当施工场界有围墙时,在同等条件下,其影响距离可缩40%(即缩短近50m);施工中采取的必要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如施工场界设置围墙或其他屏障、运输及露天堆放材料加盖篷布、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等),可使扬尘减少70-80%。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本项目将采取严格的文明施工管理和在建设区域周边增加围挡及场地内喷水保湿的防治措施。结合以上分析,施工扬尘主要影响范围可控制在施工现场内,不利影响较小。
2.2装修有机废气
建设单位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装修阶段有机废气包括油漆废气和甲醛废气。
项目将按照《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HJ440-2008)要求,从设计、材料选择、关注污染影响和能源节约、及量化监测考核等四方面开展装修工程。装修阶段装修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周边较为空旷,大气稀释净化能力较强,并且距离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较远,影响较小。
3、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废水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道路将采用砼硬化路面,场地四周将敷设排水沟(管),并修建临时沉淀池,含SS、微量机油的雨水以及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循环使用。地面开挖过程中会有地下涌水或渗水产生,渗水中混有泥沙等杂质,任意流失排放会对周围地表水及地下水产生不良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生活污水的影响
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势必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严禁直接排放。项目施工营地将建设临时防渗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消解后定期由市政抽粪车抽吸清运。
综上,在严格施工管理,规范排水的前提下,项目施工期废水可以得到有效处理或回用,不会对施工期周边水域等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方、施工生活垃圾、主体工程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
施工单位将对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回收利用或委托处置。弃方去向合理可行,对环境影响不大。
施工期生活垃圾量较少,主要是厨余,另外还有少量工人用餐后的废弃饭盒、塑料袋等。若不及时清理,在气温适宜的条件下会滋生蚊虫、产生恶臭、传播疾病。应定点堆放、即产即清,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厂处理。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施工期各固体废物去向合理可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

1、源强及达标排放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为:电泳、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喷塑产生的颗粒物;喷漆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固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危废库有机废气。

有组织废气源强产生及排放表见表4-1和表4-2,无组织废气源强产生及排放表见表4-3和表4-4,有组织废气排放量核算表见表4-5,无组织废气排放量核算表见表4-6。
①有组织源强分析
A、电泳及烘干废气G1(非甲烷总烃),天然气燃烧废气G2(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①电泳过程使用电泳漆色浆10t/a,其中有机挥发分含量为1.5%;电泳漆乳液40t/a,其中有机挥发分含量为18%;有机挥发分总计为7.35t,集中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引风机风量达到28000m3/h,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1)高空排放,该废气处理装置捕集率约为90%,处理效率以90%计,则此工段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6615t/a,无组织排放量为0.735t/a。
②本项目电泳烘干工段使用天然气燃烧装置给烘道加热,天然气(30万m3)通过管道输送,主要污染物为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金属制品业-工业炉窑)系数手册。
表4-1 天然气燃烧废气及污染物排放表
污染物
天然气燃烧产污系数
污染物产生量(t/a)
烟气量
13.6m3/m3
408万N m3
烟尘①
0.000286kg/m3
0.0858
SO2②
0.000002S kg/m3
0.12
NOX
0.00187kg/m3
0.561
注:表中SO2的产排污系数以硫含量(S)的形式表示,含硫量(S)是指燃气收到基硫分含量,单位mg/m3,项目天然气S≤200,本次评价S取200。
本项目电泳烘干工段的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FQ-11高空排放,根据上表计算,有组织排放量为颗粒物0.0858t/a,二氧化硫0.12t/a,氮氧化物0.561t/a。
B、喷塑废气G3(颗粒物):
本项目喷塑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树脂粉尘废气,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 号)“33-37,431-434 机械行业系数手册-14 涂装核算环节-喷塑-颗粒物产污系数300kg/t原料”,本项目使用环氧树脂60t,则本项目喷塑工序会产生颗粒物18t/a,粉尘在喷塑流水线密闭收集后进入二级回收装置处理,收集率约99%(8.91t/a)。首先粉尘经喷房旋风除尘回收装置回收后(回收效率保守估计95%),散逸的粉尘再进入1套袋式除尘装置进行处理。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内容,袋式除尘装置的处理效率在95%以上,因此,本项目喷塑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及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排气筒FQ-12有组织排放,风量为18000m3/h,最终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约为0.0446t/a,旋风及布袋收集的塑粉17.77545t/a(16.929+0.84645)重新回到工艺中使用,未收集的部分0.18t/a无组织排放。
C、喷漆废气G4(颗粒物)、G5(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水性漆固体成分主要为水性丙烯酸树脂45%、颜填料15%,水性漆用量为3.5t,则固体成分为2.1t。项目使用的喷枪口径在1.5mm左右,工作时喷涂距离为15~20cm,根据《涂装工艺与设备》(化学工业出版社),喷涂距离在15~20cm之间时,喷漆工序的漆料附着率为65%~75%,本次环评喷漆时的漆料附着率取70%计,另外约30%漆在喷漆过程中不能附着在工件上,其中约20%以漆渣的形式收集,10%以漆雾的形式挥发于喷漆房内,进入喷漆房废气收集系统,即漆雾(以颗粒物计)产生量0.12t/a。本项目水性漆挥发性有机物成分为水性助剂20%,水性漆用量为3.5t,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7t,则喷漆烘干过程中产生非甲烷总烃共计0.7t/a。

综上所述,喷漆烘干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0.7t/a(喷漆与烘干比为4:6,喷漆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28t/a,烘干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42t/a),颗粒物产生量约为0.21t/a,收集后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FQ-12有组织排放,废气收集效率按90%计,处理效率按90%计,则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63t/a(喷漆0.0252t/a,烘干0.0378t/a),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0189t/a。
D、固化废气G6(非甲烷总烃)、天然气燃烧废气G7(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①本项目喷塑及喷漆的烘干共用烘道,统称为固化工段,固化过程中会产生少许有机废气(本项目以非甲烷总烃计),根据上述相关计算,喷漆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为0.42t/a,排放量为0.0378t/a,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金属制品业”,喷塑烘干废气产污系数为1.2kg/t-产品,本项目使用塑粉60t,则本项目喷塑烘干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0.072t/a。喷塑烘干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引风机风量达到18000m3/h,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FQ-12有组织排放,收集效率90%,设施总处理效率不低于90%,则本项目喷塑烘干工段产生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0648t/a(以0.0065t/a计),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0.0072t/a,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综上,固化工段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总排放量为0.0443t/a,未收集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为0.0492t/a。
②本项目固化工段使用天然气燃烧装置给烘道加热,天然气(30万m3)通过管道输送,主要污染物为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金属制品业-工业炉窑)系数手册。
表4-2 天然气燃烧废气及污染物排放表
污染物
天然气燃烧产污系数
污染物产生量(t/a)
烟气量
13.6m3/m3
408万N m3
烟尘①
0.000286kg/m3
0.0858
SO2②
0.000002S kg/m3
0.12
NOX
0.00187kg/m3
0.561
注:表中SO2的产排污系数以硫含量(S)的形式表示,含硫量(S)是指燃气收到基硫分含量,单位mg/m3,项目天然气S≤200,本次评价S取200。
本项目固化工段的燃烧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2高空排放,水喷淋去除颗粒物的效率以90%计,则固化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量为颗粒物0.00858t/a(以0.0086t/a计),二氧化硫0.12t/a,氮氧化物0.561t/a。

E、危废贮存设施废气

本项目依托现有危废库用于存放危险废物,会产生少量的挥发性气体非甲烷总烃。由于危废暂存库暂存废气暂无相关指导计算依据,暂不做定量分析,产生的废气经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废气通过现有的1根15米高排气筒FQ-5排放。
②无组织源强分析
A、电泳及烘干废气G1(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电泳及烘干工段未收集的废气为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735t/a,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B、喷塑废气G3(颗粒物):
本项目喷塑工段未收集的废气为颗粒物,排放量为0.18t/a,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C、喷漆废气G4(颗粒物)、G5(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喷漆工段未收集的废气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其中颗粒物排放量为0.021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28t/a,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D、固化废气G6(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固化工段包括喷漆烘干及喷塑烘干,未收集的废气为非甲烷总烃,总排放量为0.0492t/a,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E、恶臭影响分析
恶臭是各种气味(异味)的总称,凡是能产生令人不愉快感觉的气体通称恶臭气体。恶臭气体是对人体健康和感官刺激产生直接影响的重要污染物,严重影响人群感受、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恶臭物质主要刺激人的嗅觉器官,通常以嗅阈值为基本参数对其进行表征。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少量恶臭气体,臭气浓度较低,恶臭气体臭气强度为Ⅰ级,属于轻微臭味。

表4-3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生产线

装置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间/h
核算方法
废气产生量m3/h
产生浓度mg/m3
产生量kg/h
工艺
效率/%

核算方法
废气排放量m3/h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量kg/h
电泳及烘干
电泳槽、烘道
FQ-11
非甲烷总烃
物料衡算法
28000
32.8125
0.91875
二级活性炭
90
物料衡算法
28000
3.28125
0.091875
7200
天然气燃烧
天然气燃烧装置
颗粒物
产污系数法

0.425
0.0119
/
0
产污系数法
0.425
0.0119
二氧化硫
0.6
0.0167
0.6
0.0167
氮氧化物
2.786
0.078
2.786
0.078
喷塑
喷塑房
FQ-12
颗粒物
产污系数法

18000
171.875
3.09375
旋风除尘+袋式除尘
99.75
产污系数法

18000
0.43
0.0077
5760
喷漆
喷漆房
颗粒物
物料衡算法
7.3
0.13125
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90
物料衡算法
0.73
0.013125
1440
非甲烷总烃
9.7
0.175
90
0.97
0.0175
固化
烘道
非甲烷总烃
产污系数法、物料衡算法
3.42
0.0615
90
产污系数法、物料衡算法
0.342
0.00615
7200
天然气燃烧
天然气燃烧装置
颗粒物
产污系数法

0.67
0.012
90
产污系数法

0.067
0.0012
二氧化硫
0.93
0.0167
/
0.93
0.0167
氮氧化物
4.33
0.078
/
4.33
0.078
表4-4主要污染源排放参数一览表(点源)
编号

污染源名称
排气筒底部
中心坐标
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
排气筒高度
(m)
排气筒内径
(m)
烟气流速(m/s)
烟气温度
(℃)
年排放小时数(h)
排放工况
污染物名称
排放速率(kg/h)
经度
纬度
1
FQ-11
119.688588
31.796748
8
15
0.8
15.48
30

7200
连续

非甲烷总烃
0.091875
颗粒物
0.0119
二氧化硫
0.0167
氮氧化物
0.078
2
FQ-12
119.688592
31.796678
8
15
0.6
17.69
30
7200
连续
颗粒物
0.022025
二氧化硫
0.0167
氮氧化物
0.078
非甲烷总烃
0.02365
表4-5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生产线

装置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间/h

核算方法

废气产生量m3/h

产生浓度mg/m3
产生量t/a

工艺

效率/%

核算方法

废气排放量m3/h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量t/a

电泳及烘干
电泳槽、烘道
生产车间

非甲烷总烃
物料衡算法
/
/
0.735
/
/
物料衡算法
/

/

0.735
7200
喷塑
喷塑房
颗粒物
排污系数法
/
/
0.18
排污系数法
0.18
5760
喷漆
喷漆房
颗粒物
物料衡算法
/

/

0.021
物料衡算法
0.021
1440
非甲烷总烃
/
/
0.028
0.028
固化
烘道
非甲烷总烃
物料衡算法、排污系数法
/
/
0.0492
物料衡算法、排污系数法
0.0492
7200
表4-6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面源源强排放参数
编号

污染源
名称
坐标
面源海拔高度(m)
矩形面积
年排放小时数(h)
排放工况
污染物
排放速率
kg/h
X
Y
长度(m)
宽度(m)
有效高度(m)
1#
生产车间
119.688088
31.796698
10
96
20
12.8
4800
连续
颗粒物
0.04585
非甲烷总烃
0.1278
表4-7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

核算排放浓度/(mg/m3)

核算排放速率/(kg/h)

核算年排放量/(t/a)

一般排放口

1
FQ-11
颗粒物
0.425
0.0119
0.0858
二氧化硫
0.6
0.0167
0.12
氮氧化物
2.786
0.078
0.561
非甲烷总烃
3.28125
0.091875
0.6615
2
FQ-12
颗粒物
1.227
0.022025
0.0721
二氧化硫
0.93
0.0167
0.12
氮氧化物
4.33
0.078
0.561
非甲烷总烃
1.312
0.02365
0.0695
一般排放口合计

颗粒物
0.1579
二氧化硫
0.24
氮氧化物
1.122
非甲烷总烃
0.731
有组织排放

有组织排放总计

颗粒物
0.1579
二氧化硫
0.24

氮氧化物
1.122

非甲烷总烃
0.731

注: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本项目排口均为一般排放口。
表4-8 本次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核算表

排放口编号

产污环节

污染物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年排放量/(t/a)

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mg/m3)

厂界
电泳及烘干、喷塑、喷漆、固化
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5
0.201
非甲烷总烃

4.0
0.8122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6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0
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总计
颗粒物
0.201
非甲烷总烃
0.8122
表4-9 本次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污染物

年排放量/(t/a)
1
颗粒物
0.3589
2
二氧化硫
0.24
3
氮氧化物
1.122
4
非甲烷总烃
1.5432
废气设施风量计算:
①电泳槽侧吸罩废气风量分析
本项目电泳槽设置侧吸罩,确保电泳槽内液面处吸风速不低于0.3m/s,根据《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卷》中表17-8各种排气罩排气量计算公式表中上部伞形罩--热态低悬罩排气量计算公式,计算工序计算风量为:
Q=221B3/4(△t)5/12
式中:Q:顶吸罩的计算风量[m3/h•m长罩子];

B:罩子实际罩口宽度,m;

△t:热源与周围温度差,℃,本次取60℃;

经过核算,项目电泳工段设置1个侧吸罩,集气罩长14.5m,宽0.6m,则电泳工段所需风量约为11984.83m3/h。
②根据《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卷》中“集气罩排风量的计算”的相关内容,本项目在烘干工段进件及出件口设置集气罩,属于冷态的上部伞形罩,四周无围挡,计算公式为:

Q=1.4phvx
其中p:罩口周长,m;h:污染源至罩口距离,m;Vx:截面控制风速,计算结果见表4-10。

表4-10 废气风量计算
废气处理设施
设备(工段)

设备尺寸(m×m)
集气罩尺寸(m×m)
罩口周长(m)
污染源至罩口距离(m)
截面控制风量(m/s)
数量(个)

风量(m3/s)

计算风量(m3/h)
计算总风量(m3/h)
二级活性炭设备
电泳
/
11984.83
22258.83
烘干
43×2.64
1×2.64
7.28
0.4
0.35
2
2.85376
10274
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烘干
32×2.64
1×2.64

7.28
0.4
0.35
2
2.85376
10274
10274
根据上表计算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设计风量大于计算风量,设计风量可以确保集气罩截面的控制风速满足废气特定收集效率的需要,考虑到管道长度、弯头损耗等影响,项目电泳及烘干工段风机风量分别为28000m3/h,略大于设计风量,可以满足废气收集需求。喷漆及喷塑烘干工段所需风量为10274m3/h,与喷漆及喷塑共用一套设施。
③涂装工段废气设施风量分析

本项目喷房采用密闭负压收集有机废气和漆雾,收集后经管道进入“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中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FQ-12)排放。本项目喷漆房共两个,各设置一个喷台,面积为8m2,高度为3m。本项目喷漆量较少,时间较短,常数取60,设计风量计算公示如下:

L=V×K

L——设备所需风量;

V——喷漆房体积;

K——换气常数(60~100次),换气常数60~100次是经验值。如果喷漆房作业时间很短,喷漆量很小,则常数可以选择60次;如果喷漆房作业时间较短,喷漆量较小,则常数可以选择70~80次;如果喷漆房作业时间长,喷漆量大,则常数可以选择90~100次,甚至更多。本项目换气常数取60。
本项目喷漆房体积共为48m3,换气常数取60,则喷漆设备所需风量为2880m3/h,喷塑房体积为30m3,换气常数取60,则喷塑设备所需风量为1800m3/h,上述烘干工段风量计算结果为10274m3/h,则喷塑、喷漆及烘干工段计算风量总计14954m3/h,本项目风量为18000m3/h,略大于设备所需风量,因此风量设置比较合理。

2、非正常排放情况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非正常排放主要考虑废气处理装置故障,导致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情形,具体排放源强如见表。

表 4-11 非正常排放情况排放源强表

非正常排放源
非正常排放原因
污染物
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
非正常排放速率(kg/h)
单次持续时间

(h)
单次排放量(kg)
年发生频次(次)
应对措施
FQ-11
设备故障,断电,活性炭未及时更换
颗粒物

0.425
0.0119

0.5
0.00595
1
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检修;

发生故障后立即停止生产,及时维修

二氧化硫
0.6

0.0167

0.00835
氮氧化物
2.786

0.078

0.039
非甲烷总烃
32.8125
0.91875

0.459375
FQ-12
布袋破损,设备故障,断电,活性炭未及时更换
颗粒物
179.845
3.237
0.5
1.6185
1
二氧化硫
0.93

0.0167

0.00835
氮氧化物
4.33

0.078

0.039
非甲烷总烃
13.12
0.2365
0.11825
3、污染防治技术

(1)有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电泳及烘干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废气,后端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FQ-11)高空排放,烘干的燃烧废气直接接入排气筒中。

本项目喷塑房和喷漆房相对密闭,负压收集废气,烘道通过集气罩收集废气,喷塑废气经旋风及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FQ-12)高空排放,喷漆、烘干废气及燃烧废气后端采用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FQ-12)高空排放。

图4-1 本项目废气收集治理图
(2)废气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1、电泳及烘干、喷漆及固化的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活性炭是一种多孔性的含炭物质,它具有高度发达的孔隙构造,活性炭的多孔结构为其提供了大量的表面积,能与气体(杂质)充分接触,从而赋予了活性炭所特有的吸附性能,使其非常容易达到吸收收集杂质的目的。活性炭孔壁上的大量的分子可以产生强大的引力,从而达到将废气中有害的杂质吸引到孔径中的目的,净化后的气体被释放到空气中。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中可行技术。
2、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置,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喷塑工段使用袋式除尘效率在95%以上,属于可行技术。
(3)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的防止无组织气体排放的主要措施有:

1)生产线装置防治措施

①喷塑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回收装置回收处理,未收集粉尘无组织排放,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及《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可行技术。
②每次生产线开启前,先启动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生产线停运后,保持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一段时间,待废气全部收集处理后再关闭;

③对设备、管道、阀门经常检查、检修,保持装置气密性良好;

④加强车间通风,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

2)其他与无组织排放相关的安全环保管理措施

①安装在本项目仓库、生产间等建筑物内的全部电气设施,均应符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及设备规范》,以及其他相关安全、环保技术规范;

②完善各类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管理,所有操作严格按照规程进行;

③加强对工程技术人员及操作工的培训,熟悉各类物品的物化性质,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考核合格持上岗证方可上岗;

④加强劳动保护措施,以防生产过程中操作工人健康损害事故发生。

通过采取以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无组织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污染物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4、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丹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未达标,超标污染物为臭氧。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目前,丹阳市市政府已出台丹阳大气管控系列政策和办法,建立精准稳控企业清单,加强对印刷、喷涂等重点行业和重点管控区域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点做好臭氧浓度“双减双控”,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改善。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电泳及烘干废气、喷塑废气、喷漆废气、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电泳及烘干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FQ-11),电泳烘干使用的燃烧废气直接经过排气筒(FQ-11)排放。喷塑废气收集后由1套“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FQ-12);喷漆废气、固化废气、固化使用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由“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FQ-12),其他未收集粉尘无组织排放。

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非甲烷总烃标准;电泳烘干燃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标准;喷塑废气、喷漆废气、固化废气及固化工段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对应标准。固化工段燃烧废气中的SO2、NOX、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相关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相关限值。

本项目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等级。
(2)监测要求(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 》(HJ 1086-2020),污染源监测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为主,污染源监测具体见下表。
表4-12 项目运营期污染源监测计划
种类
监测点位
排放口种类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废气
排气筒FQ-11
一般排放口
颗粒物
1次/年
二氧化硫
1次/年
氮氧化物
1次/年
非甲烷总烃
1次/年
排气筒FQ-12
一般排放口
颗粒物
1次/年
二氧化硫
1次/年
氮氧化物
1次/年
非甲烷总烃
1次/年
厂界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1次/半年
厂房外
/
非甲烷总烃
1次/季度
/
颗粒物
1次/年
二、废水
(1)废水源强
1)生活用水:本项目生活用水及其污水产生量参考《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江苏省建设厅编制,2012年修订版)表11办公楼人员用水量:员工用水定额值为1.5m3/(人·月),生活用水量按50升/(人·天)计算。项目劳动定员20人,则全年300天用水量共300t/a,污水产生量按80%计,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t/a。
2)超声波预脱脂:预脱脂槽尺寸为4m×1.6m×1.4m,槽体液位约在80%处,则容积计7m3。预脱脂槽需要定期补充清洗剂,脱脂水每日更换一次,更换量约为槽体液位/月,则年用水量约为105m3/a(含清洗剂带入5.12m3),损耗量为20%,则超声波脱脂废水84m3/a。

3)电解脱脂:电解脱脂槽尺寸为16m×1.6m×1.4m,槽体液位约在80%处,则容积计28m3。电解脱脂除油槽需要定期补充清洗剂,脱脂水每日更换一次,更换量约为槽体液位/月,则年用水量约为420m3/a(含清洗剂带入2.28m3),损耗量为20%,则电解脱脂废水336m3/a。
4)浸泡水洗:项目共设置两段浸泡水洗,水洗槽尺寸均为10m×1.6m×1.4m,槽体液位约在80%处,则单个容积计18m3。每日更换一次,更换量约为槽体液位/月,则年用水量约为540m3/a,损耗量为20%,则浸泡水洗废水432m3/a。

5)喷淋水洗:项目共设置两段喷淋水洗,水洗槽尺寸为4m×1.6m×1.4m,槽体液位约在80%处,则单个容积计7m3。每日更换一次,更换量约为槽体液位/月,则年用水量约为210m3/a,损耗量为20%,则电解脱脂废水168m3/a。

6)硅烷:项目硅烷化表面处理采用浸渍方式,硅烷液循环使用,不外排;硅烷槽尺寸为15m×1.6m×1.4m,槽体液位约在80%处,则容积计27m3。每日更换一次,更换量约为槽体液位/月,则年用水量约为405m3/a(含硅烷剂带入1.8m3),损耗量为20%,则硅烷废水324m3/a。

7)纯水制备:项目纯水机生产能力为4t/h,项目年用纯水量约为10011.5m3/a,纯水装置产水率按50%计,则制纯水机自来水用量为20023m3/a,清下水为10011.5m3/a。
8)纯水洗喷淋:纯水洗喷淋槽共两处,尺寸分别为4m×1.6m×1.4m以及6.5m×1.6m×1.4m,槽体液位约在80%处,则容积分别为7m3及12m3。每日更换一次,更换量约为槽体液位/月,则年用纯水量约为285m3/a,损耗量为20%,则纯水洗喷淋废水228m3/a。

9)电泳、UF水洗:电泳后的工件通过经过超滤系统的超滤液去除表面附着的电泳漆,采用UF循环水2级逆流水洗。UF2水洗槽中超滤液溢流至UF1水槽中,UF1水洗槽中超滤液溢流至电泳槽中,循环使用。由于工件带出及自然蒸发等原因,槽体内需定期补充纯水,该部分槽体尺寸共为14.5m×1.6m×1.4m,槽体液位约在80%处,则容积为26m3。每天更换一次,年更换300次。则年用水量约为9750m3/a(含电泳色浆、乳液带入23.5m3),损耗量为20%,则废水7800m3/a。
10)喷枪清洗用水:为防止喷枪堵塞,需定期对喷枪进行清洗,每天需要清洗一次,一次需要约2L的水,年用水量约0.6t/a,损耗率按20%计,则喷枪清洗废水产生量约0.48t/a,作为危废处置。
废水源强参照《丹阳市嘉弘电子有限公司年产4000套汽车配件生产线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4年3月)实际监测资料,检测数据见下表4-10。
表4-13 检测数据一览表
采样日期
采样点
采样频次
监测结果(mg/L)(pH(无量纲))
pH
COD
SS
石油类
LAS
2024.1.12
厂区废水处理设施进口
1
8.4
830
83
9.21
4.4
2
8.6
836
89
8.42
4.1
3
8.6
846
105
8.68
4.2
4
8.7
854
97
8.80
4.3
2024.1.13
1
8.7
838
79
2.42
4.6
2
8.7
814
85
2.33
4.3
3
8.9
836
101
2.02
4.4
4
8.8
847
91
2.18
4.3

表4-13 生活污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生产线

装置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间/h
核算方法
产生废水量t/a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t/a
工艺
效率/%

核算方法
排放废水量t/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a
职工生产生活

员工办公生活

员工办公生活

COD
排污系数法
240
400
0.096

化粪池

12.5
排污系数法
240
350
0.084
1000
SS
250
0.06

20
200
0.048
氨氮
35
0.0084

/
35
0.0084
总磷
3
0.00072

/
3
0.00072
总氮
45
0.0108

/
45
0.0108
脱脂废水
超声波脱、电解脱脂槽
脱脂
pH
排污系数法
420
10-11
调节+气浮+混凝沉淀+砂滤
/

排污系数法
420
6-9
7200
COD
800
0.336
56.3
350
0.147
SS
500
0.21
60
200
0.084
石油类
100
0.042
80
20
0.0084
LAS
80
0.0336
75
20
0.0084
水洗槽
水洗
清洗

pH

600
5-6
/

600
6-9
COD

400

0.24
12.5
350

0.21
SS

250
0.15
20
200

0.12
纯水洗

纯水洗槽

纯水洗

pH

228
6-7
/

228
6-9
COD

350
0.0798
/

350

0.0798
SS

200
0.0456
/

200

0.0456
硅烷废水
硅烷槽
硅烷
pH

324
6-7
/

324
6-9
COD

600

0.1944
41.6
350

0.1134
SS

500

0.162
40
200

0.0648
电泳废水
电泳槽
电泳超滤
pH

7800
4-5
/

7800
6-9
COD

2000

15.6
82.5
350

2.73
SS

1000

7.8
80
200

1.56
制纯水废水

纯水机

制纯水

COD

10011.5
100
1.0
/
10011.5
350

3.5
SS

100
1.0
/
200

2
表4-14 综合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

污染物

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情况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间/h
产生废水量m3/a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t/a
工艺
效率/%

核算方法
排放废水量m3/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a
生活污水
COD
生活污水240t/a
350
0.084
水解酸化和二级生化处理
85.7
排污系数法
240
50
0.012

1000
SS
200
0.048
95
10
0.0024

氨氮
35
0.0084
85.7
4
0.00096

总磷
3
0.00072
83.3
0.5
0.00012

总氮
45
0.0108
78.6
12
0.00288

综合生产废水
pH

生产废水19383.5t/a
6-9

/
19383.5
6-9

7200
COD
350
6.7802
85.7

50
0.9692
SS
200
3.8767
95
10
0.1939
石油类
20
0.0084
95
1.0
0.00042
LAS
20
0.0084
97.5
0.5
0.00021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措施
(2)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①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纳入丹阳导墅污水处理厂处理。
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化粪池是处理粪便并加以过滤沉淀的设备。其原理是固化物在池底分解,上层的水化物体,进入管道流走,防止了管道堵塞,给固化物体(粪便等垃圾)有充足的时间。
预处理工艺流程图见下图。
SHAPE \* MERGEFORMAT

图4-2 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流程图
表4-15 化粪池处理效果一览表
污染物
处理单元
COD
SS
NH3-N
TP
TN
化粪池
进水浓度mg/L
400
250
35
3
45
出水浓度mg/L
350
200
35
3
45
去除效率%
12.5
20
-
-
-
②生产废水
厂区拟新建1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80t/d,以“调节、气浮、混凝沉淀、砂滤”为主体工艺,出水可达到丹阳导墅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水质要求。
废水处理设施工艺治理如下:

图4-3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工艺流程

B、废水处理设施治理工艺简述:
项目生产废水中会含有电泳、脱脂、硅烷后的油类物质,在调节池中进行水质水量调节;经气浮池可去除大部分COD、油类物质;在混凝沉淀池内投加絮凝剂聚合氯化铝,去除废水中可沉降的颗粒物及胶体,经沉淀后废水感官得到明显的好转,由于废水中仍残留有很细小的悬浮物,通过砂滤的过滤作用,进一步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出水清澈,有机物浓度低,色度不明显,符合接管标准要求。
工艺设计参数
(1)调节池
数量:1个;规格:5m×2.5m×5m;结构:钢结构。
(2)反应池
数量:1个;规格:2.5m×1.25m×2m;结构:钢结构。
(3)沉淀池
数量:1个;规格:直径2.5m×6.25m;结构:钢结构。
(4)气浮池
数量:1个;处理能力:5m3;结构:一体化设备。
(5)多介质过滤塔
数量:1个;处理能力:5t/h;结构:一体化设备。

(6)污泥池

数量:1个;处理能力:5t/h。
C、处理效率分析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残留的有机物、油类以及可沉降颗粒,通过调节池加入盐酸,可调节pH;再通过气浮反应去除COD、油类物质、LAS;再通过混凝沉淀去除SS,混凝沉淀工艺对可沉降物的去除率在90%以上,对悬浮物的去除率在60%左右,本项目主要为可沉降物,综合考虑,SS去除率按80%计,最后通过砂滤、炭滤去除剩余难沉降的悬浮物,废水处理设施的去除效率见下表。
表4-16 同类处理设施处理效果一览表
污染物
处理单元
进水
浓度
调节pH
气浮反应
混凝沉淀
砂滤
总去
除率%
接管

标准(mg/l)
出水浓度
(mg/L)
去除率
%
出水浓度
(mg/L)

去除率
%

出水浓度(mg/L)
去除率
%
出水浓度(mg/L)

去除率
%

pH
9-10
6-7
-
8-9
-

6-9
-
6-9
-
-
6-9
COD
900
900
/
350
61
350
/
350
/
61
≤350
SS
500
500
/
500
/

250
50
200
20
50
≤200
石油类
100
100
/

40
60
20
20
18
10
82
≤20
LAS
80
80
/

32
60
16
20
14.4
10
82
≤20
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调节、混凝、沉淀/气浮、砂滤、活性炭吸附”工艺,属于可行性技术。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用“混凝沉淀、气浮、砂滤”做为废水处理主体工艺是可行的。
(3)废水接管可行性分析

①导墅污水处理厂介绍
丹阳导墅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5万m3/d,目前实际接管量为5000m3/d,剩余量为10000m3/d。主要接纳导墅镇、皇塘镇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出水的设计指标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新建企业从2018年6月1日起执行,现有企业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中表2排放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即pH 6-9,COD≤50mg/L、SS≤10mg/L、氨氮≤4mg/L、TP≤0.5mg/L、总氮≤12mg/L。

②接管可行性分析

A、水量可行性分析

目前本项目综合废水排放量为65.4m3/d,导墅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能力能接纳本项目的废水,从水量上分析分析是可行的。

B、水质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浓度小于接管标准限值,符合导墅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限值要求,不会对该废水处理设施造成冲击,不会影响其正常运行,不会降低其出水水质。

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后,可满足该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

C、管网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丹阳市皇塘镇,项目所在地雨污管网已铺设到位,项目投产运行时综合污水全部纳入丹阳导墅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从接管上分析是可行。

(4)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及《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企业涉及生产废水且日排放量大于100吨,应当对生产废水排口设置在线监测,监测要求见表4-17。
表4-17 项目运营期污染源监测计划
种类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废水
厂区生产废水排口
COD
自动监测
pH、SS、石油类
人工监测每年监测一次

三、噪声

(1)本项目主要声源及强度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及空压机等运行时发出的噪声,噪声介于60-85dB(A)之间。

表 4-18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单位:dB(A))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称
声源源强(距声源 1m处的声压级)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室内边界距离/m
距室内边界声级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失
建筑物外噪声
X
Y
Z
声压级
建筑物外距离m
生产车间
电泳线
75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震、厂房隔声
170
180
1
5
61
昼夜
20
41
1
喷粉房
60
170
170
1
5
46
20
26
1
喷漆房
60

175
170
1
5
46
20

26

1

注:表中坐标以厂界西南角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表4-19 工业企业室外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单位:dB(A))
序号

声源名称

空间相对位置/m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1#废气风机

100
15
1
85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震

工作日

2#废气风机
100
5
1
85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震
工作日
注:表中坐标以车间西南角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2)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
为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对产生的噪声污染进行治理: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满足工艺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污染。
②合理布局: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部,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以及距离衰减作用,减轻各类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
③采取减震降噪措施:机械设备安装时采取减震垫、基台减震,设置隔声墙体等减震降噪措施。各类风机、空压机的噪声较大,在设计时应考虑设置单独的房间,墙体选用隔声和消声性能较好的建筑材料;风机和空压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和消声风道,采用软接头连接,风机吊挂采用阻尼弹簧吊架减震器。

④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在营运过程中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故障或损坏的设备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

综上所述,本项目设备噪声经厂房隔间、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可有效消减20-30dB(A)。另外,在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车间布局和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等措施后可减小设备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3)噪声影响预测
A、单个室外的点声源预测模式

采用某点的A声功率级或A声级近似值计算:

LA(r)= LA(r0)-A

A =Adiv+Abar+Aatm+Agr+ Amisc
式中:

LA(r)— 预测点(r)处A声级,dB(A);

LA(r0)— 参考位置(r0)处A声级,dB(A);

A—倍频带衰减,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bar—声屏障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B、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下式近似求出:

式中: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

按照下式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Lw= Lp2+10lgS

然后按照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A 声级。

C、噪声贡献值计算

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本项目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式中: tj—在T时间内 j声源工作时间,s;

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2.4.4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计算

考虑到背景噪声的影响,受声点声压级预测值Leq为:

式中:Leq—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提供的预测方法进行预测,厂界影响结果见表4-18。
表4-20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接受点

空间相对位置/m

噪声现状值
噪声贡献值

最终影响值
噪声标准值

达标情况

X

Y

东厂界Z1
10
0
58
21.26
58
65
达标

47
21.26
47
55
达标

南厂界B

0
300
56
0
56
65
达标

46
0
46
55
达标

南厂界C

0
200
56
0
56
65
达标

48
0
48
55
达标

西厂界D

160
200
57
0
57
65
达标

46
0
46
55
达标

经计算,本项目厂界噪声最终影响值最高为昼间58dB(A),夜间48dB(A)。因此,本项目噪声在通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声功能级别。
(4)监测要求

本项目噪声监测点位及频次详见表4-21。

表4-21 噪声现状监测点位

类别

测点编号

监测点位

距离

监测频次

功能

监测项目

厂界

N1

东厂界

厂界外1m

1次/季度
3类

等效连续A声级

N2

南厂界

厂界外1m

3类

N3

西厂界

厂界外1m

3类

N4

北厂界

厂界外1m

3类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四、固体废物

(1)固废产生源强

①废包装桶:原料使用完后,废包装桶暂存于危废仓库中,根据原料空桶规格,产生量约为3t/a,属于危险固废(900-041-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槽渣:超声波脱脂、电解脱脂和硅烷槽底会产生少量的槽渣。根据同行业类比,槽渣的产生量约为1t/a,属于危险固废(336-064-17),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漆渣:漆渣包括电泳漆的漆渣以及喷漆漆渣,电泳漆渣在电泳线及其废气处理装置中产生,其主要成分为固化失效并含有少量有机溶剂的树脂涂料,预估项目电泳漆渣产生总量为0.5t/a,喷漆漆渣经废气章节核算的产生量为0.42t/a,则本项目共计漆渣产生量0.92t/a,属于危险废物(HW12,900-252-12),集中收集贮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
④废布袋:布袋除尘回收装置需定期更换破损布袋,属于SW59(900-009-S59),产生量约1t/a,委托一般固废公司处置。

⑤喷淋废液:根据水平衡计算章节可知,项目喷淋塔年补充水量约为144.48吨,更换下来的废液即为喷淋废液,产生量为0.48t/a,属于危险废物(HW12,900-252-12),集中收集贮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
⑥废活性炭: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项目使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挥发性有机物,参照下列公式计算活性炭更换周期。
T=m×s÷(c×10-6×Q×t)
式中:
T—更换周期,天;
m—活性炭的用量,kg;

s—动态吸附量,%;(取值20%)
c—活性炭削减的VOCs浓度,mg/m3;

Q—风量,单位m3/h;
t—运行时间,单位h/d。
企业对活性炭的选用应按照《江苏持续开展规范活性炭产品质量专项整治》(2021.7.20)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选用符合质量要求的活性炭,生产过程中应及时更换活性炭并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表 4-22 项目废活性炭核算表
参数
m
s
c
Q
t
T
活性炭更换量(t/a)
废气活性炭箱(电泳及烘干)
1200
20
29.53125
28000
24
12
30
废气活性炭箱(喷漆及固化)
600
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金属配件生产线新建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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