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 物业招标采购公告(龙门县平陵供销社2025)



交易信息

标的名称:
龙门县平陵街道建设路5-8号商铺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龙门 [2025] 037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5年07月18日09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5-267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5年08月01日11时00分

底价(万元):
0.065
竞买保证金(万元):
0.3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01日09时30分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一、 项目情况公开挂牌竞价物业为龙门县平陵街道建设路24号、5-6号、5-7号、5-8号、5-10号、5-13至5-15号的6处物业,土地总面积2338平方米,房屋建筑总面积975.15平方米(详见招租一览表)。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1、竞价方:竞价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2、竞价保证金:详见招租一览表,竞价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3、租期为3年,竞得者应在每月15日前交清当月租金。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竞得者必须向出租方缴交相当于三个月房租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四、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不得用于经营污染性及高噪音等行业。具体经营范围详见招租一览表。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本项目存在优先承租人,该优先人依法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具体规则如下:在自由报价和限时竞价阶段,具有优先权资格的竞价人,可报与其他竞价人最高出价相同的价格;其他竞价人,每次报价须按规则至少增加1个增价幅度(最先响应底价除外)。六、交易保证金约定:(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二)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网商银行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龙门县平陵供销社 2025年7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铺 物业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