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采用电取暖招标采购公告(2025)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舒兰市分局
关于吉林省福源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21日我局拟对吉林省福源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68259230
通讯地址:舒兰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E20(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1326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吉林省福源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舒兰市环城街道国兴村三社
吉林省福源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为新建两台2.8MW燃生物质热水锅炉(一用一备),产生的热水直接外售给舒兰市内浴池用于洗浴。项目总投资约为150万元。办公室冬季采用电取暖。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有组织废气处理措施,锅炉烟气有效除尘措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5米高烟囱排放。确保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及林格曼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有效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采取燃料、灰渣袋装暂存于封闭的原料库、灰渣库,锅炉运行时关闭门窗,上料设施封闭,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污水用于厂区内湿法除渣;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厂区内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和风管采用软接头连接高噪声设备并设置隔声减振设施,厂房内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安装时基础做减振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灰渣、除尘灰集中收集后送附近农户还田;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置。
(六)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舒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冬季采用电取暖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