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三峡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2025)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三峡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梁慧
出租方联系人电话
13581536656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朝阳区
坐落位置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东路3号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14052.34平方米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否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决策类型
三峡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签报处理单
批准单位名称
三峡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标的房产为空置状态,现状出租。本次出租房屋踏勘联系人:王经理,18001275985,踏勘前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预约踏勘具体时间。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4.2 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个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包含增值税、物业费、供暖费、制冷费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576.66平方米
租赁期
1年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1个月
租金调整方式
无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每三个月支付;押金:三个月租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 水、电、气等根据实际计量的情况缴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承租方书面申请并报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批通过后承租方方可装修改造,费用自行承担,不允许加建、改建。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合同签订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意向承租方需自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其他意向承租方如未出现扣除保证金事项规定的情形,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2、本项目承租方须按照披露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及押金;3、本项目承租方不得全部或者部分出租、转租、转借、转包给第三方,不得擅自改变双方约定的使用用途。严禁承租方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4、租赁期限内,承租房屋内涉及的水、电、暖等由承租方自行维护、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5、承租方承诺按照《房屋承租申请书》中申报的承租用途使用房屋。未经出租方书面批准,承租方随意改变承租用途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6、意向承租方在项目挂牌期间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房屋现状,并同意以公示的拟出租面积进行租赁,不得有任何异议或要求做出调整;7、承租方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付租金、押金等。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承租方当前无失信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系统为准)。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我方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金处置方式
保证金无息返还,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本项目承租方。
项目图片
项目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