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绿化用地招标采购公告(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2025)
2025年7月3日,本机关对钱杏妹作出《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苏锡新城执决催〔2024〕1761号)(见附件),因无法采取直接、留置、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上述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将《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苏锡新城执决催〔2024〕1761号)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苏锡新城执决催〔2024〕1761号)
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