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整治纬一路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温岭市横峰全域整治纬一路工程(规划二路)二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22 09:05: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横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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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国土空间条例》第四十三条等规定,经审核,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示,公示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温岭市门户网站www.wl.gov.cn→站群导航→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含7个工作日),公示期限自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1日。
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该建设项目选址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与该项目选址有直接重大利害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到我局进行利害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冯先生,林女士
联系电话:0576-89962154
联系地址:温岭市横峰自然资源所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2日

项目名称:温岭市横峰全域整治纬一路工程(规划二路)二期建设单位(申请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用地位置:描峰街道前洋村、后洋村、高洋王村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国土空间条例》第四十三条等规定,经审核,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示,公示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温岭市门户网站www.wl.gov.cn→站群导航→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公示期限自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1日。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该建设项目选址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与该项目选址有直接重大利害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到我局进行利害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地块主要技术及经济指标:温岭市横峰全域整治纬一路工程(规划二路)二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附图:同X314442L.479¥499619.027比例尺坐标系统地块总面积6428m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具体以勘测定界为准用地性质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容积率建筑规模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机动车泊位联系人:冯先生,林女士联系电话:0576-899621541:500台州2000坐标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7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域整治纬一路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