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普通客车招标采购公告(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2025)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8月8日10时起至2025年8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3/0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鲁C350VX宝马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车辆识别号为:LBVHY7106LMW23376,注册日期为2020年3月11日(请各意向购买者详看评估报告或自行前往现场看样了解)
起拍价:68000元,保证金:6800元,增价幅度:34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2025年8月7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网拍辅助工作服务收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对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的通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高法办{2021}48号规定,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标的能否办理过户等其他事宜,请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涉及车辆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进行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8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2025年8月5日前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交入本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过付款专用,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淄博市分行马尚支行,收款账号:6228400287742829161),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七日内买受人需到淄博市张店区南西五路14号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法官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出具相应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完成后将与买受人联系办理拍卖财产过户、交付手续。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33-286242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咨询电话:18853321752(郭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7865917278(盛亿拍卖(山东)有限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型普通客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