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加工 夹胶玻璃 钢化炉招标采购公告(2025)
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项目名称:玻璃加工项目
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双塘村1、2、3、6幢
建设单位: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07月23日-2025年8月19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81286408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2025年07月建设单位: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吕其顺项目负责人:徐丽云建设单位: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电话:13812876508传真:-邮编:215600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双塘村地址:1、2、3、6幢一、验收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玻璃加工项目建设单位: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行业类别:C3042特种玻璃制造建设性质:扩建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双塘村1、2、3、6幢投资总额: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项目基本情况见表1-1。表1-1项目基本情况表序号项目执行情况1项目由来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11日,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双塘村1、2、3、6幢,主要从事特种玻璃制造。现有厂房面积为11284m2,现有项目产能为年产钢化玻璃2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15万平方米、夹胶玻璃10万平方米。因企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企业投资800万元人民币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玻璃加工项目,购置钢化炉等设备,本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产能为年产中空玻璃18万平方米、夹胶玻璃12万平方米。2环评2025年1月,由苏州初点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环评批复2025年1月15日,扩建项目通过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苏环建[2025]82第0012号)。4建设周期2025年2月开工建设,2025年4月进行调试。5验收工作过程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着手扩建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工作内容与范围为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双塘村1、2、3、6幢的扩建项目。据此,公司委托江苏创盛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江苏创盛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5月30日和2025年6月25日、6月26日分别对废气、噪声进行了监测。2025年6月10日、2025年7月8日,江苏创盛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项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报告编号:CST-2025TR-HW653和CST-2025TR-HW795)。2025年7月,在现场考察及对比验收监测数据的基础上,形成了《张家港5验收工作过程源泰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1-2现有项目环保手续执行情况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审批情况验收情况排污许可手续1玻璃生产、加工迁建项目年产钢化玻璃20万m2、中空玻璃15万m2、夹胶玻璃10万m22016年10月31日通过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22年1月13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0年4月22日完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20582660800804H001Y2玻璃制品生产、加工及销售项目年产中空玻璃110000m2、夹胶玻璃60000m2、钢化玻璃50000m22015年4月11日通过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5年11月2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3新建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胶玻璃、工艺玻璃、加工项目年产中空玻璃110000m2、夹胶玻璃60000m2、钢化玻璃50000m22008年8月29日通过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0年12月28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2页共38页二、验收依据2.1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发布,根据2017年07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3)《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控[97]122号,1997年9月);(4)《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5)《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环办[2018]34号);(6)《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实施);(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公布,2018年12月29日修改);(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修正版);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2.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苏州初点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1月);(2)《关于对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环建[2025]82第0012号,2025年1月15日)。第3页共38页三、建设项目工程概况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双塘村1、2、3、6幢,厂区地理位置坐标(北纬N31°46′27.193″,东经E120°39′42.968″),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以夹胶、打胶车间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利用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自有厂房进行生产,车间内根据工艺布置,车间外考虑物、人分流。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满足环境管理要求。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3.1-1,项目周围概况图见图3.1-2,项目环评平面布置图见图3.1-3,项目实际平面布置图见图3.1-4。第4页共38页长青沙北沙长青开沙天生港冲洋海o旺桥东圩地口南通渔4公里圩地口圩地口七玭湖口山西界维口比例尺四干河五干河口猿六干河口港农场河口门楼o云亭常明沙农场市林R周周庄村建设项目位置港江高速公图3.1-1项目地理位置图山。十字黄沙上o祝客北山上东室具石第5页共38页国水店水构片北血凤凰书院汩世院恬庄分院a话比例尺:新桥200m0100R活扫黄家327mG4221G4221护武高迎护武高迪炉武高造图例:一本项目厂界—500m范围O-500m内敏感点-50m卫生防护距离208米一夹胶、打胶车间天北心数据来自天地图GS(2024)0568号影像拍摄日期:2023图3.1-2项目周围概况图第6页共38页食堂门卫办公楼电动车棚玻璃存放区域个N被璃存放玻璃存放0地下沉淀池20m值班楼高压签中空区域切制、磨边那化炉图例PIF-噪声源无组织排放源有组织排放源图3.1-3项目环评平面布置图第7页共38页食堂门卫办公楼电动车棚玻璃存放区域N被璃存放玻璃存放P10地下沉淀池20m40m值班楼高压釜中空区城切割、磨边的化炉图例噪声源无组织排放源有组织排放源图3.1-4项目实际平面布置图第8页共38页3.2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见表3.2-1。表3.2-1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内容对比情况一览表名称环评及批复建设内容实际建设内容备注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年产中空玻璃18万平方米、夹胶玻璃12万平方米年产中空玻璃18万平方米、夹胶玻璃12万平方米与环评一致项目总投资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与环评一致定员与生产制度全厂劳动定员90人,本项目员工从现有生产车间调配,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实行2班工作制,8小时/班次,年有效工作日为300天,年生产时数4800h全厂劳动定员90人,本项目员工从现有生产车间调配,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实行2班工作制,8小时/班次,年有效工作日为300天,年生产时数4800h与环评一致主体工程生产区生产车间8300㎡生产车间8300㎡与环评一致贮运工程仓库1000㎡1000㎡与环评一致公辅给排水系统生活用水4050t/a,清洗用水1000t/a,磨边用水300t/a,排水生活污水3240t/a生活用水4050t/a,清洗用水1000t/a,磨边用水300t/a,排水生活污水3240t/a与环评一致工程供电系统用电380.29万KWh/a用电380.29万KWh/a与环评一致环保工程废水处理本项目劳动定员不变,不新增生活用水。生产用水为清洗用水和磨边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张家港塘桥片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二干河。本项目劳动定员不变,不新增生活用水。生产用水为清洗用水和磨边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张家港塘桥片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二干河。与环评一致废气处理废气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油烟管道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在打胶机设备上方设计集气罩收集,夹胶玻璃高压釜通过管道收集,两股废气集中收集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P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油烟管道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在打胶机设备上方设计集气罩收集,夹胶玻璃高压釜通过管道收集,两股废气集中收集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P1排气筒排放。与环评一致与环评一致噪声治理本项目噪声源经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减震、隔声、消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昼间标准。本项目噪声源经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减震、隔声、消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昼间标准。与环评一致固废治理本项目设置一般固废仓库14m2,危废仓库10㎡,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玻璃边角料、玻璃粉、废品、胶膜边角料、废胶桶、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玻璃边角料、玻璃粉、废品、胶膜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置;废胶桶、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置。本项目在厂区北侧设置一般工业固废堆场36m2,危废仓库12㎡。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玻璃边角料、玻璃粉、废品、胶膜边角料、废胶桶、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玻璃边角料、玻璃粉、废品、胶膜边角料委托张家港市锦锋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废胶桶、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凤凰镇双塘村村民委员会定期清运-第10页共38页3.3主要生产设备表表3.3-1主要设备一览表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规格环评数量(台/套)扩建前扩建后增减量实际数量(台/套)变化情况与环评一致高压釜(大)YF36A1101与环评一致高压釜(小)YF28A1101与环评一致中空生产线/01+11与环评一致预压机UY3001+11与环评一致划片机GG65SC-187171101与环评一致划片机YR-CNC61331101与环评一致清洗机JYX-2500L3303与环评一致清洗机JYX-3300L01+11与环评一致磨边机GSM2240MJ-C-L1101与环评一致磨边机GSM2225MJ-C-L1101与环评一致磨边机GSM2225MC01+11与环评一致卧式磨边机GSZM25C01+11与环评一致双组份打胶机200—155A0404与环评一致格拉司通打胶机BEZ-F0202与环评一致钢化炉/24+24与环评一致风机/24+24与环评一致空压机/13+23与环评一致电叉车3.5tCPD35-2301-101+11与环评一致电叉车5tCPD50-92A11L101+11与环评一致行车10t/3303与环评一致行车5t/7707与环评一致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风量18000m3/h01+11与环评一致3.4主要原辅材料表3.4-1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表名称成分、规格环评年用量实际年用量变化量备注原片玻璃/706000706000/硅酮结构密封胶A190L铁桶,白色膏状00/硅酮结构密封胶B19L铁桶,黑色膏状00未超出/中性硅酮耐候胶A190L铁桶,白色膏状00环评批/中性硅酮耐候胶B19L铁桶,黑色膏状00复量/PVB胶膜固态胶膜160000160000/第11页共38页原片玻璃S1玻璃边角料N噪声磨边N噪声18万平方米、夹胶玻璃12万平方米,具体生产工艺如下。详见图3.5-1。W1沉S2玻璃粉淀池清洗N噪声W2PVB胶膜S3废品钢化N噪声钼条N噪分子筛干燥剂G1有机废气夹胶打胶G2有机废气丁基胶,硅酮密封胶图例备噪声N和玻璃边角料S1。成品成品G废气N噪声W废水铝条铝504000504000/丁基胶100kg/桶1.81.8/分子筛干燥剂立方晶格的硅酸盐化合物3.63.6/硅酮胶100kg/桶1818/润滑油170kg/桶11/3.5生产工艺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实际生产中,钢化玻璃不作为产品外售,企业采购原片玻璃加工为钢化玻璃,钢化玻璃为中空玻璃和夹胶玻璃的原料,年产中空玻璃S4胶膜边角料图3.5-1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划片:对外购原片玻璃使用电脑划片机按客户需要尺寸切割。该过程主要设磨边:采用磨边机对划片后的玻璃进行打磨,该工段为湿法打磨,会产生磨S固废边废水W1和噪声N,磨边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磨边清洗工段。清洗:磨边后的玻璃进入清洗机进行清洗,清洗水为清水不添加任何清洗剂,第12页共38页清洗工段会产生清洗废水W2和噪声N,清洗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磨边清洗工段。磨边和清洗工段会产生玻璃粉沉淀在沉淀池内,沉淀池定期捞出玻璃粉S2钢化:清洗后的玻璃进入钢化炉钢化,先将玻璃两个表面各个部分均匀加热(电加热至500℃左右),再以尽可能最快的冷却速度进行冷却;在加热和冷却的过程中都应该不时摆动玻璃,前者是确保玻璃加热均匀,后者是保证玻璃钢化均匀,钢化工段为电加热,夜间不生产。此工序会产生废品S3、噪声N。钢化后的玻璃即为钢化玻璃。夹胶:钢化玻璃中夹同样尺寸的PVB胶膜,然后进入高压釜,在温度为100℃,压力为0.5MPa下进行压实,将钢化玻璃与PVB胶膜紧密黏结,该工段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1、胶膜边角料S4和噪声N。产品从高压釜出来即为夹胶玻璃成品。打胶:本项目产品为圆弧特种玻璃,无法机械化自动生产,打胶工段人工操作。根据产品要求,先在铝条包围的中间区域采用分子筛填充,将填充好的铝条和玻璃使用丁基胶进行人工贴合,再将另一片玻璃与铝条进行人工贴合,贴合固定后采用硅酮胶进行灌封,该工段丁基胶和硅酮胶使用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2。3.6项目变动情况1、变动内容本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内容对比,变动地方如下:(1)废气处理装置位置变化:原环评中废气处理装置位于厂区南侧,实际建设过程中,废气处理装置位于中空区域车间外北侧。位置变动后,以夹胶、打胶车间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仍然满足要求。(2)一般固废贮存设施位置、面积变化:原环评设置1处占地面积约14m2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实际在厂区北侧设置1处36m2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对比环评一般固废贮存设施场所面积新增22m2,具有防雨、防风功能。未导致环境敏感点新增。(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位置、面积变化:原环评设置1处占地面积约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实际在厂区北侧设置1处占地面积约12m2的危废仓库,第13页共38页对比环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面积新增2m2,具有防雨、防风、防渗、防流失功能。未导致环境敏感点新增。2、变动影响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文件精神,对照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详见表3.6-1),该公司的建设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表3.6-1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相符性分析类别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相符性性质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未变化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不涉及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不涉及规模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未变化地点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项目未重新选址,废气处理设施、一般固废堆场和危废仓库位置、面积变化,不改变卫生防护距离且不新增敏感点生产工艺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环境保护措施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不涉及环境保护措施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不涉及第15页共38页四、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4.1废水排放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公司废水治理情况与环评批复情况对比表格如下:表4.1-1公司废水治理情况表废水类别环评设计处理情况实际执行情况变化情况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张家港塘桥片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二干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张家港塘桥片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二干河无变化清洗用水和磨边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使用不外排无变化4.2废气排放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和夹胶、打胶工序产生的废气。公司废气治理情况与环评批复情况对比表格如下:表4.2-1公司废气治理情况表废气类别环评设计处理情况实际执行情况变化情况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油烟管道无组织排放;夹胶、打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油烟管道无组织排放;夹胶、打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无变化4.3噪声产生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噪声源经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减震、隔声、消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昼间标准。第16页共38页4.4固体废物产生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玻璃边角料、玻璃粉、废品、胶膜边角料、废胶桶、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玻璃边角料、玻璃粉、废品、胶膜边角料委托张家港市锦锋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废胶桶、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凤凰镇双塘村村民委员会定期清运。4.5其他环保设施4.5.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厂区内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关环境风险防范设施。4.5.2在线监测装置本项目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4.6环保设施投资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项目具体环保投资分布情况见表4.6-1。表4.6-1工程环保设施投资情况名称实际投资(万元)备注废气治理15-废水治理30-固废治理15-噪声防治20-合计80-4.7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本项目环评及批复阶段要求建设内容“三同时”情况落实见表4.7-1。表4.7-1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落实情况P1非甲烷总烃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已落实大气环境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第17页共38页非甲烷总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已落实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排放口pH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已落实CODSS动植物油NH3-N《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TPTN声环境厂界等效连续A声级隔声、减震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已落实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处置,零排放。已落实第18页共38页五、环评结论和环评批复要求5.1环评主要结论《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关于本次验收报告项目的主要结论摘录如下: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能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报告表》认为在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及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5.2环评报告表批复要求(苏环建[2025]82第0012号)及落实情况表5.2-1苏环建[2025]82第0012号批文执行情况表序号审批意见执行情况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双塘村,利用自有土地现有厂房面积11284平方米,购置相应设备,主要从事玻璃加工,该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中空玻璃18万平方米,夹胶玻璃12万平方米。已落实2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初点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丁林玲,信用编号:BH020681)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3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已落实3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2.本项目夹胶、打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在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过程中,须按规定办理专项审批手续。厂区内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废液(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5.该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本项目以夹胶、打胶车间边界为起始点向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强化环境风险意识,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加强落实防范措施。7.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8.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完善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设置。9.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监测计划。10.采用低噪声的器械,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污染,减轻对厂界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已落实4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如下:1.大气污染物::VOCS(有组织)≤0.2553吨,VOCs(无组织)≤0.1752吨。达标排放5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已落实5内容和结论负责。已落实6你公司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审核通过7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该工程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8建设单位是该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须自收到我局批复后及时将该项目报告表的最终版本予以公开。同时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已落实9如该项目所涉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应执行最新的排放标准。-第21页共38页六、验收评价标准根据《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关于对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环建[2025]82第0012号,2025年1月15日)确定本次竣工验收评价标准如下:6.1废气排放标准表6.1-1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标准来源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非甲烷总烃80/排气筒《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表6.1-2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物因子规模去除率标准限值mg/m3油烟小型≥60%2.0表6.1-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项目名称项目灶头数(个)划分规模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食堂≥1,<3小型≥1.1,<3.32.0606.2噪声评价标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第2类标准。见表6.2-1。表6.2-1噪声排放标准限值标准噪声限值dB(A)昼间夜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2类60506.3固体废物评价标准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储存场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第22页共38页18597-2023)。6.4总量控制指标表6.4-1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t/a)污染物原有项目本项目“以新带老”削减量总量申请指标增减量接管量外排量产生量削减量接管量外排环境量全厂接管量全厂排入外环境总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02.55282.2975/0.25530/0.2553+0.2553非甲烷总烃(无组织)/2.47670.1752//0.17522.4767/0.1752-2.3015油烟(无组织)/0.00510.03240.0194/0.01300.0051/0.0130+0.0079废水量3240324000000324032400COD1.29600.0972000001.29600.09720SS0.81000.0324000000.81000.03240NH3-N0.11340.0049000000.11340.00490TP0.00970.0010000000.00970.00100TN0.14580.0324000000.14580.03240动植物油0.32400.0032000000.32400.00320污染物原有项目本项目“以新带老”削减量全厂固废产生增减量产生量排放量产生量排放量产生量排放量玻璃边角料100150001500140玻璃粉10200020019玻璃屑4000000-4废品3002000200-10胶膜边角料0015.24750015.2475015.2475废胶桶0.49500.576000.5760+0.081废油桶0.01500.015000.01500废过滤棉000.02000.020+0.02废活性炭0024.69210024.69210+24.6921生活垃圾27027002700餐厨垃圾2.7000000-2.7注:本项目生活垃圾量重新核算,其中包括餐厨垃圾。第24页共38页附图1无组织废气检测点位示意图不NNOOG1G3生产车间G50+OG4沪武高速注:为噪声测点注:G1-G4为厂界无组织废气测点G5为厂内无组织废气测点附图1噪声检测点位示意图537村道N1河N1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空流N4N2地N3沪武高速七、验收监测结果及分析7.1验收监测点位537村道主导风向本项目废气、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见图7.1-1。图7.1-1本项目废气、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第25页共38页7.2验收内容本项目验收内容包括环评批复内容验收,建设工程内容验收,三同时环保设施验收,环保管理要求验收。根据《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现场踏勘、资料查阅、确定本次验收监测内容,详见表7.2-1、7.2-2。表7.2-1废气验收监测内容监测类别监测点位名称及编号治理方式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有组织废气生产车间DA001排气筒进口、出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非甲烷总烃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食堂油烟排气筒出口油烟净化器饮食业油烟监测2天,每天监测5次无组织厂界上风向参照点(G1)加强车间通排风非甲烷总烃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废气厂界下风向监控点(G2、G3、G4)生产车间西门外1米G5加强车间通排风非甲烷总烃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表7.2-2厂界环境噪声验收监测内容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北厂界外1米N1连续等效(A)声级监测2天,每天昼夜间噪声各监测1次东厂界外1米N2南厂界外1米N3西厂界外1米N47.3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7.3.1生产工况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5月29日、5月30日和2025年6月25日、6月26日)该公司正常生产,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均运转正常,监测期间生产情况见表7.3-1。表7.3-1生产工况汇总表监测日期主要产品名称主要产品日产量(万m2)年工作时间(天×小时)环评日产量(万m2)环评申报量(万m2/a)本次验收量(万m2/a)运行负荷(%)2025-5-29中空玻璃0.055300×160.06181892夹胶玻璃0.034300×160.04121285第26页共38页2025-5-30中空玻璃0.052300×160.06181887夹胶玻璃0.035300×160.04121287.52025-6-25中空玻璃0.054300×160.06181890夹胶玻璃0.036300×160.041212902025-6-26中空玻璃0.054300×160.06181890夹胶玻璃0.036300×160.04121290注:以上数据由企业提供。7.3.2废气2025年5月29日、5月30日,江苏创盛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废气进行监测,具体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3-2~7.3-5。第27页共38页表7.3-2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表单位:排放浓度mg/m3(标态),排放速率kg/h监测点位项目2025年5月29日2025年5月30日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测定均值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测定均值标准值达标情况烟气流量(m3/h)691746--生产车间DA001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222.342.222.262.452.362.442.42--气筒进口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1.6×10-3×10-3--烟气流量(标m3/h)636709--生产车间DA001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161.171.161.161.001.601.051.2280达标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7.4×10-48.6×10-4-达标注:表中废气监测数据均引用江苏创盛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CST-2025TR-HW653号。第28页共38页表7.3-3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表单位:排放浓度mg/m3(标态),排放速率kg/h监测点位项目2025年5月29日2025年5月30日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均值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均值标准值达标情况食堂油烟烟气流量(m3/h)2534-2530---排气筒出饮食业油烟排放浓度NDNDND0.40.4NDNDNDNDNDNDND2.0达标口饮食业油烟排放速率---达标注:表中废气监测数据均引用江苏创盛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CST-2025TR-HW653号第29页共38页表7.3-4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表监测日期2025-5-292025-5-30风向东东气温(℃)26.727.9天气情况晴晴气压(kPa)101.4101.2风速(m/s)2.52.9表7.3-5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表监测因子监测日期监测频次上风向G1下风向G2下风向G3下风向G4监控点平均最大值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2025-5-29第一次0.951.281.311.351.484.0第二次0.991.601.791.55第三次0.771.421.341.42平均值0.901.431.481.44非甲烷总烃2025-5-30第一次0.841.381.641.311.474.0第二次0.691.801.310.78第三次0.671.241.231.33平均值0.731.471.391.14监测因子监测日期检测频次检测结果平均值任意一次浓度限值1h平均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2025-5-2911.041.2215521.5031.13非甲烷总烃2025-5-3011.381.2015521.2031.02注:①表中废气监测数据均引用江苏创盛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CST-2025TR-HW653号②上述表格中的监测因子浓度单位均为mg/m3。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车间DA001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标第30页共43页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值达到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B.1标准,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食堂油烟排气筒出口饮食业油烟排放浓度达到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要求。7.3.3噪声2025年6月25日、6月26日,江苏创盛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设备正常运行时噪声进行监测,具体监测结果见表7.3-6、表7.3-7。表7.3-6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表现场气象条件监测频次监测日期及时间段天气风向风速(m/s)第一次2025-6-2516:33~16:5123:30~23:48晴东昼间:2.7夜间:3.2第一次2025-6-2616:06~16:2522:14~22:31晴东昼间:2.4夜间:2.9表7.3-7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测点编号测点位置监测结果[单位:dB(A)]2025-6-252025-6-26昼间夜间昼间夜间N1北厂界外1米58.449.358.748.3N2东厂界外1米59.248.559.249.1N3南厂界外1米58.449.459.249.4N4西厂界外1米57.647.657.448.2标准限值≤60≤50≤60≤50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2类功能区标准注:表中噪声监测数据均引用江苏创盛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CST-2025TR-HW795号。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第31页共43页7.3.4固废固废产生情况见下表,表7.3-8。表7.3-8固废产生情况序号名称产生工序主要成分分类编码废物代码产生量(t/a)1玻璃边角料划片玻璃SW17900-004-S171502玻璃粉磨边、清洗玻璃SW17900-004-S17203废品钢化玻璃SW17900-004-S17204胶膜边角料夹胶PVB胶膜SW59900-099-S5915.24755废胶桶打胶硅酮胶HW49900-041-490.5766废油桶设备维护油类物质HW08900-249-080.0157废过滤棉废气处理有机废气HW49900-041-490.028废活性炭废气处理有机废气、活性炭HW49900-039-4924.69219生活垃圾日常生活纸屑SW64900-099-S64277.3.5总量核算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对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和该项目工程的污染物排放特点以及环评报告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2553t/a,食堂油烟排放量0.0079t/a。见表7.3-9。表7.3-9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污染物物名称平均排放速率(kg/h)年运行时间(h)年排放总量(t/a)总量控制指标(t/a)评价非甲烷总烃0.000848000.00380.2553满足食堂油烟-1200-0.0079满足核算公式污染物排放量(t/a)=污染物平均排放速率(kg/h)*年运行时间(h/a)/103备注“-”表示检测项目的排放浓度小于检出限,故排放速率不子计算。第32页共43页八、质量保证措施和监测分析方法8.1监测分析方法本项目废气、噪声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1。表8.1-1监测分析方法类别项目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废气非甲烷总烃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经、甲烷和非甲烷总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38-2017(有组织)油烟固定污染源废气油烟和油雾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1077-2019废气(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04-2017)噪声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8.2监测单位及其人员资质项目验收监测单位为江苏创盛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参加本次竣工验收监测现场采样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报告编制人员,均经培训合格后并持证上岗。本项目涉及的监测/分析仪器详见下表8.2-1。表8.2-1监测/分析仪器仪器编号设备名称型号CST-YQ-I3805智能烟尘烟气分析仪EM-30882.6CST-YQ-W0602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EM-2072ACST-YQ-W0603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EM-2072ACST-YQ-W0201污染源采样器SOC-X1CST-YQ-W0202污染源采样器SOC-X1CST-YQ-W0806数字温湿度大气压力计DYM3-02CST-YQ-I1704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FYF-1CST-YQ-I2102噪声统计分析仪校准器AWA6223CST-YQ-I2104多功能声级计AWA5688CST-YQ-I0204气相色谱仪GC-2014CCST-YQ-I0402红外分光测油仪OIL460CST-YQ-I3901便携式气体粉尘采样仪综合校准装置崂应70408.3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气验收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中有关规定执行。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因子对仪器分析的交叉干扰;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应在仪器测试量程的有效范围即仪器量程的30~70%之间。对采样仪器的流量计定期进行校准。8.4噪声监测厂界噪声监测期间2025年6月25日天气晴,昼间风速为2.7米/秒,夜间风速为3.2米/秒;2025年6月26日天气晴,昼间风速为2.4米/秒,夜间风速为2.9米/秒;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所要求的气候条件(风速小于5.0米/秒)。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定期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每次测量前、后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小于0.5dB测量结果有效。8.5固体废物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本次验收不涉及。第34页共43页九、环境管理检查9.1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本项目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该建设项目委托苏州初点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1月15日通过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苏环建[2025]82第0012号)。9.2环保机构的设置及环境管理规章制度9.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管理机构,负责各方面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设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定岗定员,岗位责任制,负责各生产环节的环境保护管理,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9.2.2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制定了相关的环保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并采取相应措施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9.3环保设施运行检查,维护情况该建设项目制定了环保设备日常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维护。9.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玻璃边角料、玻璃粉、废品、胶膜边角料、废胶桶、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玻璃边角料、玻璃粉、废品、胶膜边角料委托张家港市锦锋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废胶桶、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凤凰镇双塘村村民委员会定期清运。9.5厂区环境绿化情况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绿化依托现有。第35页共43页十、结论与建议10.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2025年5月29日、5月30日和2025年6月25日、6月26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均处于正常稳定的运行状态,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均满足竣工验收监测工况条件的要求。10.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车间DA001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值达到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B.1标准,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食堂油烟排气筒出口饮食业油烟排放浓度达到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要求。10.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10.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玻璃边角料、玻璃粉、废品、胶膜边角料、废胶桶、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玻璃边角料、玻璃粉、废品、胶膜边角料委托张家港市锦锋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废胶桶、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凤凰镇双塘村村民委员会定期清运。10.5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对照情况本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所列的九条不得通过情形,列表见表10.5-1。表10.5-1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对照表不符合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项目执行情况(一)未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已按要求落实第36页共43页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二)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均达到批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复标准的限值要求。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动。经批准的;(四)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大环境污染。(五)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本项目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者不按证排污的;(六)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本项目未分期建设。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七)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本项目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本验收报告基础资料来源于环评及客户提供的其他资料;基础(八)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资料数据无明显不实,内容不存在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重大缺项、遗漏。根据监测当日生产工况及监测数据得出监测结论。(九)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本项目不涉及。环境保护验收的。综上:本项目不存在上述九条验收意见不得通过情形。10.6总结论张家港源泰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项目执行了国家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废气的排放以及厂界噪声排放均达相应排放标准,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在验收不合格的九项情形之列,项目符合验收要求。根据监测当日生产工况及监测数据得出以上结论。第37页共43页建议和要求:(1)注意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2)做好噪声的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3)厂方如需扩大生产规模或更改生产工艺,需重新申报;第38页共43页附件:附件1——验收检测报告附件2——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附件3——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协议附件4——一般固废处置协议附件5——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附件6——危废处置合同附件7——排污许可证第39页共4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玻璃加工 夹胶玻璃 钢化炉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