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机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195537
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建筑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罡门村十六组39号

建设单位
泰州市途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泰州世纪青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企业投资800万元,拟购置搅拌机、水泥仓等主要生产设备,利用租赁的现有2500m2厂房,并对厂房和配套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新建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进行商品混凝土项目,形成年产商品混凝土7万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运营期间搅拌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江苏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表1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江苏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表3标准要求。(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肥田。搅拌机及搅拌场地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同时增强厂房密闭性,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4)固体废物:项目废除尘袋、除尘灰、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搅拌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