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及附属物招标采购公告(2025)
起拍价 :¥549850
开拍时间 : 2025-07-24 10:00:00
标的类型 : 一般动产
详细地址 : 东陈镇刘亮村
所属机构 : 如皋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 : (2024)苏0682执恢775号
拍卖平台 : 京东网
评估价 : 549850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名称
位于如皋市东陈镇刘亮村2、18组约168亩土地上所有的苗木及附属物
处置依据
司法裁定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4)苏0682执恢775号
标的物所有人
卢某
存放地点
位于如皋市东陈镇刘亮村2、18组
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情况
标的物现状以实际交付为准
标的物估值(评估)
785500元
标的物费用
拍卖成交后,树木的挖掘、运输等事宜及相关费用、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江 苏 省 如 皋 市 人 民 法 院
拍 卖 公 告
(2024)苏0682执恢775号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7月24日10时起2025年7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位于如皋市东陈镇刘亮村2、18组约168亩土地上所有的苗木及附属物,现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 ,户名:如皋市人民法院。
二、拍卖标的:位于如皋市东陈镇刘亮村2、18组约168亩土地上所有的苗木及附属物。具体详见附件评估报告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评估明细表、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消耗性生物资产评估明细表。
因树木面积较大、品目较多、种植较密且杂,长时间无人维护,树木存活情况、数量、质量以现状为准。树木的挖掘、运输等事宜及相关费用、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附属物的拆除、清理、运输等事宜及相关费用、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549850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我院即日起设立司法网拍咨询窗口,竞买人或买受人可直接来我院执行接待大厅拍卖服务窗口咨询相关事宜。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来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陆访问“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来拍法服”,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513-87198110。
如有产权过户、金融贷款需求可以向当地银行等银行机构了解、核实,同时来拍法服也提供税费预估、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相关业务。
四、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五、本次拍卖以现状为准。特别提醒: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提取成交标的物。买受人或承受人应于拍卖款全部缴纳完毕之日起40日内将纳入拍卖范围的苗木及附属物从约168亩土地上搬离,逾期未搬离的,视为抛弃竞买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再承担交付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户名:如皋市人民法院,账号:503801880003160759753479), 也可以持银联卡至如皋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缴纳,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400-1571060(来拍法服)
15052173693(任亚)
网络平台客服热线:400-622-9586
网址: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
二O二五年七月七日
江 苏 省 如 皋 市 人 民 法 院
拍 卖 须 知
(2024)苏0682执恢775号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7月24日10时起至2025年7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户名:如皋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位于如皋市东陈镇刘亮村2、18组约168亩土地上所有的苗木及附属物,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下称须知)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制定,竞买人应详细阅读,充分理解、完全领会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参与竞买人需开设相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如未开设,可委托已开设账户的用户作为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须在当次开拍两个工作日前,提交经本院确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竞买成功后,竞买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依法认定竞买活动系“竞买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下列人员不得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以优先购买权人名义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二个工作日提交优先购买权确认申请和有效证明,并经本院确认;逾期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三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保持支付宝账户资金余额足以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24小时内释放。拍卖未成交(流拍)的,所有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4小时内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如果标的物本身价值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会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提前做好准备。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应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了解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及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余款缴纳完毕后十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66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标的物的交付手续、领取相关法律文书。
网络竞价成功后,买受人真实身份将在网络拍卖平台公示。
十一、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提取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依法可以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变更拍卖时间的,本院将重新公告。拍卖结束后,因解决法律争议等不可预知事项,本院有权暂缓成交确认、移交,有权撤销网拍确认等事宜,因此标的物移交时间延迟或导致网拍不成交等,系法律风险,由此造成的损失,本院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自愿参加本次拍卖,视为接收本条款。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报名参拍时在网络拍卖平台填写准确的联系地址及手机号码,该联系地址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如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如皋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未书面变更的,以竞买人报名参加时填写的联系地址为送达地址。因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如皋法院执行局,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字,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法律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400-1571060(来拍法服)
15052173693(任亚)
网络平台客服热线:400-622-9586
网址: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
二O二五年七月七日
更多详情请点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苗木及附属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