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房招标采购公告(2025)
拍卖公告
一、受委托,拍卖人定于2025年7月25日10:00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网络竞价拍卖会,拍卖下列标的,现公告如下:
二、拍卖标的
三、标的展示
拍卖标的展示于标的所在地,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开始之日前止,拍卖标的相关资料详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查阅、咨询。
四、竞买报名手续办理
网络竞买人报名和竞价均通过中拍平台()进行,点击首页右上角的免费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进行注册操作,注册成功立即实名认证,参与竞拍者在中拍平台首页点击“拍卖会”进入页面,搜索“四川达洲拍卖有限公司:银行优质资产拍卖公告”页面查看拍卖信息,在拍品详情页点击“报名”按钮进行报名。网络竞买人应于2025年7月 24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收款人:四川达洲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2814401040011948;开户行:农行成都通盈路支行)(不计息),并联系我公司完成账户关联后方可参与竞买。
五、拍卖佣金及支付方式
1.标的拍卖成交的,拍卖人按照拍卖成交价3.5%的约定比例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买受人另向中拍平台支付0.15%平台使用费。买受人应支付的佣金由拍卖人在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剩余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支付完成全部成交价款,并履行完成合同义务后,由拍卖人退还至买受人账户(不计息,若涉及跨行(异地)转账,从所退款项中具实扣除相关费用)。
2.标的未成交的,拍卖会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退还至竞买人账户【不计息,若涉及跨行(异地)转账,从所退款项中具实扣除相关费用】。
六、拍卖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标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往来经费户
开户银行:四川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8360154641000300003
七、标的过户及税费承担
1.因本次拍卖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由买、卖双方(买受人和委托人)各自承担,相关金额以税务、房管等主管部门核定金额为准。
2.拍卖时标的以原权证证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用途、分摊的土地面积、土地类型及用途、土地终止日期等所有登记事项)作为拍卖参考,拍卖成交后标的权证实际证载事项全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过户核定为准,若过户后权证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其所有变动均不影响拍卖结果和成交价款。
3.买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委托人在180个工作日内协助买受人办理完毕成交标的权证过户手续。
八、标的移交
1.拍卖标的中房屋无租赁关系的,在买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清场后向买受人移交标的实物,移交时标的已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业费等)由买受人负责缴纳。
2.拍卖标的中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在买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带原租约向买受人移交标的实物。买受人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次月起,享有租金收益权,该部分租金收益若委托人已经收取,则由委托人转交给买受人,若委托人未收取,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租赁户收取,若委托人已收取了租赁户租房保证金,该保证金由委托人一并向买受人转交。若该部分租金及保证金由原房东收取,则由买受人自行主张权利。
九、注意事项
1.上述标的物(不含装饰装潢)产权拍卖,竞买人报名前应详细阅读本《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并实地勘察标的。一经出价,则表明完全知晓拍卖标的瑕疵及拍卖文件所有约定内容,自愿参与本次竞买。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人、委托人只承担协助责任。买受人无故逾期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的,应向委托人支付拍卖标的成交价5‰的违约金。
3.拍卖标的承租人或其他优先权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但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本公告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参加拍卖会并参与竞价,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4.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予成交。拍卖方式、标的起拍价、加价幅度以拍卖师现场主持为准。
十、特别说明
本次公告在中国商报网(https://www.zgswcn.com/)、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四川达洲拍卖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dzpmh.com)等媒体上发布,并在处置标的现场进行公示,内容不一致的,以在中国商报网网上公告内容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11 日9:00起至2025年7月24日16:00(工作日)
集中看样时间:2025年7月14 日至24日(每天9:00至17:00)
联系电话:0818-2148388田经理18090901677蒋经理17323111192
最终解释权归达州农商行
四川达洲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 月 11 日
竞买须知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竞拍须知,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公司《竞买须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规则》:
一、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会以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中拍平台作为本场网络现场同步竞价活动指定的网络竞价平台,凡注册成功,申请参拍,并通过我公司资格审核并授权,均可登录中拍平台参与本场网络竞价活动。一台计算机终端设备只能登录一个竞买账号,所分配的竞买账号仅限本场竞价会有效。申请人可在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登陆系统,如可正常登陆,即已通过审核。冒充他人或以他人信息注册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我公司发布与标的相关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竞买须知》的规定和业务程序,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我公司已在竞价开始前对竞价标的进行了预展,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我公司及资产出让方均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四、《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相关文件已在中拍平台公开展示。拍卖人已就前述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和拍卖人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知悉并同意全部遵守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五、委托人及我公司有权对标的的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起拍价、保留价、竞价阶梯、竞价时间、标的竞价的顺序、有关图像、文字资料)在标的未开始竞价之前进行补充、修改和解释,竞买人应当予以充分理解并在竞价前了解清楚,竞价过程中特别关注。买受人在成交后不得以竞价标的的有关情况在开拍前改变为理由反悔,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及我公司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六、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竞价成功拒不付款者,都将进入平台失信系统,成为失信竞买人,拍卖人将依照《拍卖法》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七、竞买账号、密码的使用
凡在中拍平台上以竞买人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和密码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不得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我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我公司、委托人及中拍平台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拍卖出价
竞买人可通过网络进行出价。
九、拍卖成交确认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签订书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相关成交手续。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并不必然导致拍卖无效。我公司有权依法追究买受人的责任直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佣金,并在拍卖成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具体事宜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3、成交的买受人还应向中拍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使用费(网络成交买受人的软件使用费由买受人线上支付)。
4、佣金发票由我公司出具,软件使用费发票由中拍平台出具(详见平台说明)。
十、买受人逾期未付款的,将视为买受人放弃该标的物,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并保留追究其法律后果的权利并有权对本标的物另行处置。
十一、拍卖结束后,凡竞买成交的,买受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的竞买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自拍卖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如竞买保证金退还保证金需支付跨行或异地交易手续费的,需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二、拍卖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拍卖人可以要求委托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拍卖活动,同时拍卖人有权直接做出拍卖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拍卖申请提交拍卖人后,未实际与拍卖人履行交易程序的;
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5、发生不可抗力致拍卖物灭失,使拍卖活动已无法进行的;
6、接委托人通知,暂缓、中止、终止、撤回、撤销此次拍卖项目。
以上情况给竞买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主持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三、本场网络竞价活动特别约定事项:
1、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数额,详见中拍平台《拍卖公告》标的信息。请竞买人注意:保证金交款人与平台注册的竞买人需为同一人,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保证金到账后方可确认竞买资格。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展示图片仅供参考。依据《拍卖法》第61条,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我公司再次提醒竞买人注意相关风险:我公司对拍卖标的的介绍说明如果与拍卖标的的现状存在误差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交付。
3、拍卖标的物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权证手续,委托人、拍卖人协助,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买受双方各自承担。
4、因标的物所引起的或连带造成的不良事宜、一切费用、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为参与竞拍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竞买人本人承担。
6、拍卖成交价不因实测面积变化而变化,实测面积与所述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拍卖的最终成交价,拍卖人、委托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标的网络竞价成交一经确认,所发生的与成交标的有关的全部费用与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与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8、竞买人一旦参加竞拍,即表示知悉并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和本竞拍须知的全部条款,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负法律责任,不得在成交后以不了解为理由反悔,一经成交确认,所发生的与成交标的有关的全部费用与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及我公司及中拍平台在线拍卖系统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9、拍卖师享有主持权,有权在本场拍卖会中调整拍卖标的的拍卖方式、起拍价、加价幅度等。
十四、违约责任:
买受人未按规定缴纳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或拍卖标的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未能顺利交接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相互勾结、恶意串通均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将标的再行委托拍卖,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原买受人所交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需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还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3、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4、买受人违约后又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征得委托人同意,但买受人应向拍卖人承担成交价款的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买受人弃标违约的,拍卖人、委托人均有权起诉买受人,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成交价款的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5、如标的买受人存在违约行为或存在逾期支付成交价款及在使用标的、标的未再次转移(登记)期间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前不能参加本次本公司及拍卖委托人委托拍卖的任何场次及标的的竞买。
十五、由于竞买人原因给我公司造成商业损失及名誉受损的,竞买人应向我公司赔偿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二次拍卖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十六、在竞拍成功后产生纠纷的,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可起诉至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七、本竞拍须知在中拍平台上发布,一经参拍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内容。
四川达洲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1日
标的介绍
部止吸烟面风服序号标的位置及名称建筑面积约(m)拍卖底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备注1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北路金苑大厦第一层南至北10号、夹层7号房屋641.25514.5502024.1.1-2030.9.4租金32万元/年(2023)川1722执621号之二、宣房权字第31400号2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琦云路农行东侧金庭苑综合楼A幢第一层南至北8号门市166.25149.6152024.1.3-2030.8.30、2万元/年(2023)川1722执621号之二、宣房权字第201411100061号3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北路第二层(金苑大厦)房屋1421.6351650标的3、9号系整体出租2024.1.3-2028.6.9,10万元/年(2023)川1722执恢80号之二、宣房权字第18674号4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北路金苑大厦负一层、第一层22号297.49121.3122024.1.3-2026.12.31、2万元/年(2023)川1722执恢80号之二、宣房权字第22450号5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街农业银行8幢集资附属工程南至北1号门市24.131312024.1.3-2025.5.19、0.45万元/年(2023)川1722执恢622号之二、房权证:东乡字第11768号6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街农业银行8幢集资附属工程南至北2号门市19.3710.312025.4.30至2027.4.30、0.45万元/年(2023)川1722执恢622号之二、房权证:东乡字第11770号7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街农业银行8幢集资附属工程南至北3号门市14.527.71租期:2024.7.10-2026.7.90.75万元/年(2023)川1722执恢622号之二、房权证:东乡字第11769号(2023)川1722执恢622号之二、房权证:东乡字第11767号8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街农业银行8幢集资附属工程南至北4号门市12.896.819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北路金苑大厦第三层房屋1547.3450050标的3、9号2024.1.3-2028.6.9,10万元/年(2023)川1722执恢622号之二、房权证:东乡字第18673号10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太平镇驮山北路(驮福苑1楼1号)709.57539.8450.00租期:幼儿园租用2016.2.5至2026.2.5止,租金被抵押人一次性收取,买后不能退租金。(2024)川1722执恢87号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太平镇驮之一、万源市不动产权第000069号11777.79591.7350.00山北路(驮福苑1楼2号)(2024)川1722执恢87号之一、万源市不动产权第0000092号、12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太平镇驮山北路(驮福苑负1楼1号)568.87188.2418.00租期2024.3.15至2029.3.14止;租金:4万元/年(2024)川1722执恢87号之一、川(2016)万源市不动产权第0000068号13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太平镇驮山北路(驮福苑负1楼2号)184.4165.896.00租期:2023.6.20至2029.6.20:租金1.5万元/年(2024)川1722执恢87号之一、0000071号14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熊家湾商业小区B幢二单元7楼2号175.4332.773.00所权证宣房权字第:23298;宣国用(2014)第00599号(2023)川1722执恢241号之二、闲置15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外镇南坝路125号6幢第2层房屋614.86196.9519.00川(2021)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27320号(2023)川1722执1257号之二租期2022.3.25至2034.11.24、6.4万元/年16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外镇南坝路125号6幢第3层房屋625.27171.9317.00川(2021)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27319号(2024)川1722执1257号之二、租期2022.3.25至2034.11.24、6.3万元/年17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南北干道与金南路交叉路口金山寺社区安置房C幢1层5号商业房557.35318.7031.00达州市房权证自权第00070049号:达州市国用(2007)第07570号、土地划拨(2024)川1722执恢89号之一、(1)租至2027.10.14、1.4万元/年、(2)租至2029.12.31、1.2万元/年(3)租至2032.7.15、租金1.2万元/年18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新宁镇西大街114号1层门市150.4949.565.00(2024)川1722执449号之四、(2020)开江县不动产权第0002141号租期6年、2022.5.30至2028.5.29、2.6万元/年19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大西街15号达欣苑综合楼3楼1至34号18处商业房屋1373.43502.450.00两证齐全、土地出让。(2025)川1722执恢834号之二租期10年,2017.12.16至2027.12.15年租金8万元/年;2022.1.15至2027.1.14、9万元/年20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99号附219号2楼商业房屋225.87360.5030.00成房权证监证字第4636112号(2024)川1722执恢834号之二、租期2019.5.6至2030.5.5、租金:40元/m2/月,按季支付21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81号1楼157、159商业用房190.25314.330.00成房权证监证字第4381123、金国用(2015)第502827号(2024)川1722执恢834号之二租赁:标的21、23、24、35、36号整体出租,租期2013.3.3至2033.3.2,1楼租金35元/月/m,2.3.4.5.6楼按13元/月/m,按季度支付。22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保险街112号(蓝天商贸综合楼)房屋34.1216.551.00达川区房权达字第201405270055号、达国用(2014)第03888号(2024)川1722执834号之二、租期:2021.10.15至2028.10.14,租金0.55万元/年23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81号3层商业用房1209.99583.5050.00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124820号之二租赁:标的21、23、24、35、36号整体出租,租期2013.3.3至2033.3.2,1楼租金35元/月/m,2.3.4.5.6楼按13元/月/m、按季度支付。24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81号5层501号商业用房106.9642.104.00川(2019)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88107号(2025)川1722执766号之二、(2026)租赁:标的21、23、24、35、36号整体出租,租期2013.3.3至2033.3.2,1楼租金35元/月/m,2.3.4.5.6楼按13元/月/m、按季度支付。25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外镇金丝街75号房屋1603.57394.2330.00达房权证南外字第A049159号、达国用(2011)第00630号(2024)川1722执834号之二、租期:20141.1至2025.12.31租金20.3万元/年被抵押人一次性收取,买后不能退租金。26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保险街289号47.5023.042.00川(2019)达川区不动产权第0008265号(2024)川1722执834号之二、租金0.6万/年、租期:2021.1.5至2028.1.4、27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通达西路419号2-1号房屋445.43173.4017.00川(2019)达川区不动产权第0008266号川(2019)达川区不动产权第0008264号(2024)川1722执834号之二、租金租金20万元/年、被抵押人收至2027年1月30日。不能退租金。28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通达西路419号2-2号房屋376.90146.7014.0029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新宁镇新宁路182号第二层营业用房298.6094.609.00开江县房权证新宁权字第1077号(2023)川1722执1250号之二、闲置30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新宁镇新宁路182号第六层住房150.1923.642.00开江县房权证新宁权字第1077号(2023)川1722执1250号之二、闲置31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新宁镇新宁路182号第三层商业用房286.3088.908.00开江县房权证新宁权字第1384号(2023)川1722执1250号之二、闲置32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新宁镇新宁路182号第二层商业用房161.9353.165.00开江县房权证新宁权字第1075号(2023)川1722执1250号之二、闲置33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红旗路223号附1-3号门市367.76247.3524.00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405190177号、达州市国用(2014)第05077号租赁到期2025年10月10日、1.2号门市租金5万元/年、3号门市租金2.5万元/年34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红旗路223号附9-11号门市357.23199.2520.00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415190171号、达州市国用(2014)第05078号租期:2021年11月28日至2026年11月27日,租金10万元/年35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81号2层1号房屋1199.39674.3565.00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124820号成(2021)成都不动产权第0385979号(2024)川1722号执518号之二、租赁标的21、23、24、35、36号整体出租,租期2013.3.3至2033.3.2,1楼租金35元/月/m,2.3.4.5.6楼按13元/月/m²36四川省成都市金生区二环路西三段181号2楼14476.377.0037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外南坝路125号6幢1层房屋111.6883.438.00(2026)川1722执518号之二、川(2021)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28545号标的15、16、37号系整体出租、租期2022.3.25至2034.11.24、3万元/年、租金被抵押人已收至2034年11.24,不能退租金。38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汉东大厦综合楼三层394.4175.617.00房权证东乡字第11056号2020年7.9日至2025年9月8日、5.5万元/年(2024)川1722执恢90号之二39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城西中学南侧时代豪庭2号楼负一层西至东3号房53.4951.775.00宣房权字第201509060039闲置40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城西中学南侧时代豪庭2号楼负一层西至东6号房50.2547.934.00宣房权字第201510290061租期:2021.6.3至2026.6.3租金1.5万元/年、(2023)川1722执1444号之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用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