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表 涂料制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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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3日
佛山市鑫彩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佛山市鑫彩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新城大道南11号顺鸿工业园12号A厂房之一
佛山市华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佛山市鑫彩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工作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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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佛山市鑫彩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佛山市鑫彩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0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佛山市鑫彩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506-440607-04-01-92468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新城大道南11号顺鸿工业园12号A厂房之一地理坐标(东经113度0分19.315秒,北纬23度15分30.48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41涂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中“4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中“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21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审查文件及文号:《关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情况的函》(佛环三函[2023]6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乐平镇总体准入要求主要包含“禁止类”和“限制类”,未列入环境准入清单的,原则上为“允许类”,其他新兴行业需综合判定。乐平镇不得引进列入禁止类清单内的项目,列入限制类清单的项目需要符合例外情况方能引入。详见下表1-1:表1-1项目与乐平镇总体准入的相符性分析准入类别序号准入要求本项目情况禁止类11-1.区域涉及佛山市三水区北江水厂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管理。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置排污口。本项目选址地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2.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北江水厂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本项目不涉及该内容。22-1.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钢铁、原油加工项目。2-2.禁止新建、扩建包含国家、广东省和佛山市现行文件中所列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产品,或属于国家现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所列内容的外商投资项目;国家、省和地方限制类建设项目和“两高”项目;《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佛府[2021]11号)中准入条件中禁止的。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现行文件中所列的淘汰类工艺、装备等,也不属于《广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中所列两高项目,更不属于《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佛府[2021]11号)中准入条件中禁止的。2-3.禁止新建、扩建列入国家和省限制类建设项目。根据后文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2—目录(2024年版)》中的限制类行业,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禁止准入和需要许可方能准入的行业,为允许类行业。2-4.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均用电能,不使用燃烧设施。2-5.禁止新建、扩建增加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排放重点防控的重金属。2-6.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等敏感区周边,不得新建涉重金属、多环芳烃类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本项目选址地周边不涉及基本农田及敏感点,项目生产过程中也不排放重金属、多环芳烃等污染物。限制类11-1一类工业用地不进驻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较大的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项目,原则上进驻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项目。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1-2二类工业用地原则上可以进驻除属于一类工业项目外的、复合产业政策导向的项目。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可进驻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具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项目。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在厂区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22-1加强对园区内及周边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的保护,合理规划其周边用地,避免在其上风向或临近区域新布置废气或噪声排放量大的企业。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噪声在厂区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2住宅、学校、医疗机构、村庄等环境敏感点边界200米范围内设置产业缓冲带,缓冲带范围内不建议进入新、改、扩建涉及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生产性废气排放、涉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规定的恶臭污染本项目厂界与最近敏感点的距离为205m,项目排放的废气、噪声在厂区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物(臭气浓度除外)排放、声源强度超过90dB(A)(含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钢压延等)的工业项目。33-1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布局敏感的单元,严格限制禁止新建、扩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优先开展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限制建设新建、扩建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较高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未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不涉及氮氧化物排放,不属于粉尘排放量高的项目。4扩散条件较差的单元,加大区域内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限制引入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臭气浓度,排放的各项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5严格控制新建涉重金属排放的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严格实行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排放重金属。—4—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2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粤府〔2020〕71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生态保护红线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194.35km2,占全国陆域国土面积的20.13%;全省海洋生态红线面积16490.59km2,占全国管辖海域面积25.49%。本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新城大道南11号顺鸿工业园12号A厂房之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相符环境质量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调查现状显示,6项大气污染物基本因子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根据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本项目营运后在正常工况下所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相符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本项目用水均由市政供水,严格控制用水,杜绝浪费;能源主要依托当地电网供电。本项目建设土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不涉及新增土地资源消耗。相符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所列的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的禁止进入事项,可依法平等进入。相符(2)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佛环[2024]20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3与佛山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佛环[2024]20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生态保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本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护红线323.06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水区乐平镇新城大道相符及一般土面积的8.51%;一般生态空间南11号顺鸿工业园12生态空面积217.36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号A厂房之一,不在生—5—间域国土面积的5.73%。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区域内。环境质量底线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国考、省考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不低于85.7%,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市考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黑臭水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主要指标达到省下达的目标要求,臭氧污染得到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比例完成省下达任务,地下水饮用水源点位和污染风险监控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调查现状显示,6项大气污染物基本因子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根据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本项目营运后在正常工况下所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相符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3.4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1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55。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强度等目标要求,按省规定年限实现碳达峰,其中耕地保有量达到185.75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稳定保持164.42平方公里,单位GDP能耗降低比例达到14.5%。本项目用水均由市政供水,严格控制用水,杜绝浪费;能源主要依托当地电网供电。本项目建设土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不涉及新增土地资源消耗。相符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区域布局管控要求。全市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专业电镀、印染等项目进入定点园区集中管理。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电能,不属于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为涂料制造项目,不属于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为普通粉末涂料和邦定粉末涂料,不属于高VOCs含量产品,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相符—6—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不涉及高VOCs含量。——能源资源利用要求。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障生态流量。强化自然岸线保护,优化岸线开发利用格局,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运营期间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挤出工序冷却循环用水和喷淋塔用水,由市政供水。项目选址不占用水域。项目选址位于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耕地等土地资源,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能提高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土地利用效率。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地表水I、Ⅱ类水域,以及Ⅲ类水域中的保护区、游泳区,禁止新建排污口,已建成的排污口应当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实行水污染物的行业标杆管理,严格执行汾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水为生活污水,项目所在地属于佛山市乐平镇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项目不在地表水I、II、III类水域的保护区、游泳区等建设排污口。相符——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禁止在规划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包括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备建设项目(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港口及铁路、航空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配套项目除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C2641涂料制造,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相符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本项目属于乐平镇重点管控区(ZH44060720008)、涉及三水区生态空间一般管控区(YS4406073110001)、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YS4406072220001)、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YS4406072310002)、三水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YS4406072540001),本项目与该管控单元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1-4~表1-8。—7—表1-4项目与乐平镇重点管控区相符性分析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具体情况符合性乐平镇重点管控区(ZH44060720008)符合性分析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建设高端装备制造和泛家居两大产业集群,构建“一园三区”产业载体新格局;推进佛高区大同湖科技产业园建设。深入建设“1+4”主导产业专区,建设大同湖环湖经济带,规划建设超3000亩北江临港经济开发区。本项目不涉及该内容。符合1-2.【产业/综合类】系统推进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腾出连片空间,布局产业集聚区和主题产业园,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区。符合1-3.【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加大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本项目不位于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1-4.【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优先开展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新增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较大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项目未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不涉及氮氧化物排放,不属于粉尘排放量高的项目。符合1-5.【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本项目不属于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符合1-6.【大气/限制类】整合“公铁水”多式联运设施,推动生产、运输、仓储、销售各环节无缝衔接,打造大湾区区域性物流中心、枢纽和集散地,助力建设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积极推进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燃料清洁化,逐步推广新能源物流车辆。本项目不涉及该内容。符合能源资源利用2-1.【能源/综合类】推广节能技术,加快发展绿色货运与现代物流。本项目不涉及该内容。符合2-2.【能源/综合类】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将采用先进的节水、节电措施,将有效减少能源消耗。符合2-3.【能源/综合类】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重卡LNG加气站、充电基础设施、本项目不涉及该内容。符合—8—加氢站建设。2-4.【水资源/综合类】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乐平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用水总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用水总量和效率指标达到区下达要求。项目将严格落实“节水优先”的方针,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治理,控制项目万元国内总产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用水总量等指标满足三水区的要求。符合2-5.【土地资源/综合类】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项目将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符合2-6.【岸线/禁止类】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禁破坏生态的岸线利用行为和不符合其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等。项目不涉及水域岸线用途管制,不涉及生态岸线利用性质和开发建设活动,不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等行为。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限制类】城镇新区建设实行雨污分流,逐步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住宅、商业体、学校、市场等城镇开发建设项目应当配套或者同步计划建设公共排水设施,公共排水设施或自建排污水设施未能投产运行的,以上涉水项目不得投入使用。新建小区严格实施雨污分流,阳台、露台等污水接入污水收集系统,将生活污水“应截尽截”。做好大型楼盘、集贸市场、餐饮以及学校等4大类排水户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工作。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的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冷却塔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更换出来的喷淋废水作为零星废水交由有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符合3-2.【水/综合类】区域内应合理规划建设工业或综合集中废水处理设施。逐步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开展排水单元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雨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确保园区“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污水全收集、处理全达标”。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的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冷却塔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更换出来的喷淋废水作为零星废水交由有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符合—9—3-3.【水/综合类】结合村级工业园改造,全面提升产业层次与集聚度,促进污染集中整治。本项目不涉及该内容。符合3-4.【水/综合类】稳步推进排水设施“三个一体化”管理模式,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短板,推动乐平生活污水处理厂、乐平生活污水处理二厂、范湖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加快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逐步实现城乡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本项目不涉及该内容。符合3-5.【大气/综合类】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加快涉VOCs重点行业的生产工艺升级改造,推行自动化生产工艺,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及治理设施进行整治提升,逐步淘汰低效VOCs治理设施,2025年前VOCs排放量削减15%(较2019年)。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均为固态物质,属于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不属于低效VOCs治理设施。符合环境风险防控4-1.【水/综合类】乐平生活污水处理厂、乐平生活污水处理二厂、范湖污水处理厂、南部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完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监管。本项目不涉及该内容。符合4-2.【风险/综合类】加强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强化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和压延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等涉重金属、化工行业企业及工业园区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建成后建立建全事故应急体系,建立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全面负责企业中有关环境保护的问题,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和台账,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符合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具体情况符合性三水区生态空间一般管控区(YS4406073110001)符合性分析区域布局管控按国家和省统一要求管理。本项目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执行。符合表1-6项目与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相符性分析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具体情况符合性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YS4406072220001)符合性分析—10—区域布局管控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重点发展机械装备、金属加工及制品、电子电器等产业,不得引入专业电镀、漂染等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不得引进园区规划环评及批复(审查意见)禁止引进项目。本项目从事粉末涂料的生产,不属于专业电镀、漂染等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也不属于园区规划环评及批复(审查意见)禁止引进项目。符合严格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管控,工业企业原则上禁止选址生活空间,生产空间原则上禁止建设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本项目选址于工业用地,不属于生活空间。符合严格限制不符合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发展定位的项目入驻园区。根据前文分析,项目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产业准入和环境管控要求。符合园区工业用地或企业与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之间的区域应合理设置控制开发区域(产业控制带),产业控制带内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务业,或可适当布置废气排放量小、工业噪声影响小的产业。本项目厂界与最近敏感点蔗元坑村的距离为205m,项目排放的废气、噪声在厂区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镇新区建设实行雨污分流,逐步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的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冷却塔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更换出来的喷淋废水作为零星废水交由有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符合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项目排放的废水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于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不新增污染物排放指标。废气VOCs排放总量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减二增一”倍量削减的方式划拨给出,排放总量不超规划环评核定的排放总量管控要求。符合区域内应合理规划建设工业或综合本项目不涉及该内容。符合—11—集中废水处理设施。稳步推进排水设施“三个一体化”管理模式,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短板,推动乐平生活污水处理厂、乐平生活污水处理二厂、范湖污水处理厂、南边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加快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本项目不涉及该内容。符合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应合理规划建设工业或综合集中废水处理设施,推进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实现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项目所在地已经普及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排入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可实现污水零直排。符合结合村级工业园改造,全面提升产业层次与集聚度,促进污染集中整治。项目生活污水最终均进入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属于污染集中治理。符合环境风险防控乐平生活污水处理厂、乐平生活污水处理二厂、范湖污水处理厂、南边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完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监管。本项目不涉及该内容。符合加强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强化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和压延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等涉重金属、化工行业企业及工业园区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项目建成投产后环境风险源主要包括废气处理设施事故排放、环境风险物质泄露、火灾/爆炸引发的次生环境影响等。建设单位将严格落实本次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符合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应建立企业、园区、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园区及入园企业环境应急设施整合共享,建立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暂存等工程措施,防止泄漏物、消防废水等进入园区外环境。项目建成后,将积极纳入佛山三水工业园区建立企业-园区-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中。符合资源能源利用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乐平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用水总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用水总量和效率指标达到区下达要求。项目将严格落实“节水优先”的方针,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治理。符合提高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污水回用比例。本项目不涉及该内容。符合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有行业清洁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可符合—12—生产标准的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本行业国际先进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表1-7项目与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YS4406072310002)相符性分析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具体情况符合性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YS4406072310002)符合性分析污染物排放管控按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执行。本项目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执行。符合表1-8项目与三水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YS4406072540001)相符性分析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具体情况符合性三水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YS4406072540001)符合性分析区域布局管控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本项目使用的能源为电能,不涉及高污染燃料使用。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禁燃区内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和气化供热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浓度要达到或优于天燃气锅炉对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折算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时,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按9%执行,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按3.5%执行)。本项目使用能源为电能,不涉及锅炉使用。符合资源能源利用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本项目使用的能源为电能,不涉及高污染燃料使用。符合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新城大道南11号顺鸿工业园12号A厂房之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0′19.315″,北纬23°15′30.481″,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附图9),项目所在地为城镇建设用地区,本项目不属于一般农业地区、水利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等区域,没有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符合三水区乐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3、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涂料制造行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所列的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13—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和需要许可方可准入的行业,建设单位可依法平等进入市场。根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不属于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4、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环[2021]10号)》相符性分析“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深化重点行业VOCs排放基数调查,系统掌握工业源VOCs产生、处理、排放及分布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实施VOCs精细化管理。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实施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面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VOCs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本项目主要从事涂料制造,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于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生的挤出废气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的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固化废气产生量较小,通过通风换气,可实现无组织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的要求。5、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佛环(2022)3号)》相符性分析“2.优化空间开发布局。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改扩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专业电镀、印染等项目进入定点园区集中管理。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44.加强VOCs源头替代和无组织排放管控。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生产工艺和设备水性化改造,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无溶剂、粉末等低VOCs含量涂料。45.实施VOCs分级和清单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涉VOCs重点企业分级管理台账,在典型行业建立治理样板并推广实施。对家具、凹版印刷行业(除瓦楞纸印刷)、铝型材(氟碳喷涂)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进行严格监管,建立实施污染治理定量化监管;推进VOCs高排放企业治理设施提升改造,淘汰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等现有低效治理设施。分期分批推广涉VOCs企业安装产污环节、治污环节过程监控设备。以汽车维修等行业为重点,推广建设区域共享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推动VOCs集中高效治理”。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属于达标区域。项目主要从事涂料制造,不属于上述禁止新建、扩建项目。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于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生的挤出废气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的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固化废气产生量较小,通过通风换气,可实现无组织达标排放。项目使用的“活性炭吸附”装置不属于低效治理设施。因此,本项目符合《佛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佛环(2022)3号)的要求。6、与《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三府办〔2021〕27号)相符性分析“加强VOCs污染源头控制管理。严格控制VOCs新增排放量,新上项目实施倍量替代,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生产工艺和设备改造,逐步淘汰UV光解、低温等离子等治理工艺,引导企业规范使用高效适宜治理技术。全面推广指导企业使用低挥发性涂料、油墨、胶黏剂等原辅材料,将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探索VOC治理的新模式,推广在源头上控制VOCs排放的生产治理工艺。”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于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生的挤出废气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的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固化废气产生量较小,通过通风换气,可实现无组织达标排放。项目使用的“活性炭吸附”装置不属于低效治理设施。因此,本项目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三府办〔2021〕27号)的要求。7、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相符性分析(1)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着力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生物质等分散供热锅炉。珠三角地区原则上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粤东西北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本项目能耗主要为电,电能由市政电网统一供给,不涉及建设燃煤锅炉。(2)广东省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动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从对“污水处理率”向对“污水收集率”管理的转变,实现污水处理量及入口污染物浓度“双提升”。按照“管网建成一批、生活污水接驳一批”原则,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竣工验收及联通,推进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年底前基本补齐练江、枫江、榕江、九洲江、漠阳江等流域污水处理能力短板。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等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年底前基本实现旱季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快中水回用及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选取重点用水企业开展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推进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鼓励各地开展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试点示范。本项目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作为零星废水交由有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符合广东省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3)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工业污染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补充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排查区域,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督促责任主体制定并落实整治方案。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各地级以上市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督促责任主体立即整改。本项目不存在重金属污染物,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在一般固废区,一般固废区按要求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每天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国家相关法律,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以进一步规范项目在收集、贮运、处置方式等操作过程符合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8、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9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政策要求工程内容符合性1、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粤环发〔2018〕6号)相符性分析1.1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重点行业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本项目不属于高VOCs排放项目;项目未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本项目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实施总量管控。符合—17—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2、与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相符性分析2.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在技术成熟的行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重点区域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加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研发和生产。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于无/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生的挤出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米的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固化废气排放量较小,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可实现无组织达标排放。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为粉末涂料,属于低VOCs含量涂料。符合2.2加强政策引导。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3、与《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粤府(2018)128号)相符性分析3.1(粤府(2018)128号)提出的主要工作任务为:(一)升级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二)优化能源结构,构建绿色清洁能源体系;(三)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智慧绿色交通发展;(四)全面深化工业源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五)加强移动源治理,深入推进污染协同防控;(六)加强面源综合防控,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七)强化联防联控,有效应对污染天气;(八)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决策能力;(九)凝聚全社会合力,提升共本项目使用的电能属清洁能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成熟稳定的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未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原辅料。符合—18—建共治水平...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项目(共性工厂除外)。4、与《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相符性分析4.1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于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生的挤出废气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的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固化废气产生量较小,通过通风换气,可实现无组织达标排放。符合5、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相符性分析5.1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对密闭空间的要求,即利用完整的围护结构将污染物质、作业场所等与周围空间阻隔所形成的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该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除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外,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本项目使用的原料储存于密闭包装袋或包装桶中,在非取用状态时为密闭;物料仓库均具有完整的围护结构将污染物质、作业场所等与周围空间阻隔;除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仓库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均随时保持关闭状态。符合9、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①空气环境根据《印发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佛府〔2007〕154号)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的复函》(佛府办函〔2018〕471号),项目所在地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19—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符合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②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受纳水体为西南涌(官窑凤岗~广州市鸦岗段),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环[2011]14号)》、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水功能区划》的通知(三水务[2018]154号),西南涌(官窑凤岗~广州市鸦岗段)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Ш类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③声环境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佛环〔2024〕1号)中的划分依据,本项目拟选址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经处理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20—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概况佛山市鑫彩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拟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新城大道南11号顺鸿工业园12号A厂房之一(地理坐标:东经113°0′19.315″,北纬23°15′30.481″)建设佛山市鑫彩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从事粉末涂料的生产制造,预计年产普通粉末涂料1487.4077t/a、邦定粉末涂料505.7014t/a、试样粉末涂料14.4t/a。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218m2,总建筑面积约为1200m2,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12.5%,员工人数20人,年工作300天,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每天工作16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相关规定,该项目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中“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类别,需编制环评报告表,现申请办理相关的环保审批手续。2、项目组成项目生产车间所在建筑为1层工业厂房,建筑高度约为11m,建筑面积约为840㎡;办公食堂楼所在建筑为2层建筑楼,建筑高度约7m,建筑面积约为360㎡,项目工程组成见下表2-1。表2-1项目建设内容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层,占地面积约840㎡,建筑面积约840㎡,高约11m,设有混料挤出区、磨粉区、试样挤出及磨粉区、邦定区、试喷区、干燥区和车间办公室等辅助工程办公食堂楼2层,占地面积约180㎡,建筑面积约360㎡,高约7m,一层为办公室及食堂,二层为办公室危废间占地面积约6m2,位于生产车间西面,主要储存危险废物—21—一般固废间占地面积约7m2,位于生产车间西南角,主要储存一般固体废物空地占地面积约185㎡,用于停车,冷却塔和空压机的存放等公用工程供电工程由当地市政电网供应给水工程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排水工程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环保工程污水治理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作为零星废水交由有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废气治理①投料混料、邦定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由“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经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③磨粉粉尘经设备自带“滤芯+旋风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形式排放。④试喷粉尘经设备自带“滤芯除尘”设施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⑤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直接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⑥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固废治理一般固废暂存在一般固废间,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3、主要产品及产能表2-2项目产品及产能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包装规格最大储存量1产品普通粉末涂料1487.4077t/a25kg/箱40t2邦定粉末涂料505.7014t/a25kg/箱15t3样品试喷粉末涂料14.4t/a根据客户要求打样,并赠予客户,不外售0.05t4、主要原辅材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使用情况见表2-3,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2-4。—22—表2-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序号原料名称年用量最大储存量性状包装/规格备注1聚酯树脂1240t/a40t片状25kg/袋粉末涂料原料2硫酸钡495t/a15t粉末状25kg/袋3固化剂50t/a3t颗粒状25kg/袋4钛白粉123t/a4t粉末状25kg/袋5流平剂12t/a1t粉末状25kg/袋6增光剂2.5t/a0.2t粉末状25kg/袋7蜡粉2.5t/a0.2t粉末状20kg/袋8色粉20t/a1.5t粉末状25kg/袋9纯聚酯消光剂5t/a0.5t粉末状25kg/袋10安息香50t/a3t粉末状25kg/袋11珠光粉10t/a1t粉末状10kg/袋邦定粉末涂料添加剂12铝板片1.21t/a0.05t固态20kg/袋外购,单个样板约重14g,尺寸为15cm×7cm表2-4项目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序号原辅材料理化性质毒性是否危险化学品1聚酯树脂透明或淡黄色薄片,无气味,比重1.2g/cm³,熔点80℃,自燃温度>350℃,聚酯树脂广泛应用于中高档涂料、低污染的高固份、粉末涂料中。无毒2硫酸钡为白色无定型粉末。性质稳定,难溶于水、酸、碱或有机溶剂。斜方晶系,晶体多呈板状、短柱状,一般呈致密块状、板状、柱状产出。晶体无色透明,一般呈白色、灰白、灰色、浅黄、淡红、浅蓝、棕褐等色。无毒3固化剂项目使用的固化剂为异氰尿酸三缩水甘油酯,白色结晶,密度1.42g/cm³,熔点95-98℃,闪点170℃,具有优良的耐候性、耐热性、高温电性能以及粘接性。无毒4钛白粉主要成分为二氧化钛,沸点:2900℃,熔点:1843℃,闪点:2500-3000℃,密度:4.17g/mL,不溶于水,不溶于稀酸、稀碱,溶于热浓硫酸、盐酸、硝酸,无燃烧爆炸特性。无毒5流平剂项目使用的流平剂为聚丙烯酸丁酯与二氧化硅混合物,白色粉末,有刺激性气无毒5流平剂项目使用的流平剂为聚丙烯酸丁酯与二氧化硅混合物,白色粉末,有刺激性气味,不溶于水。它能促使涂料在干燥成膜过程中形成一个平整、光滑、均匀的涂膜。能有效降低涂饰液表面张力,提高其流平性和均匀性的一类物质。可改善涂饰液的渗透性,能减少刷涂时产生斑点和斑痕的可能性,增加覆盖性,使成膜均匀、自然。6增光剂主要成分为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共聚物,白色树脂,略有气味,软化点:95-125℃,分解温度:>200℃,密度:1.19g/cm³,在常温、常压下稳定,可提高涂料表面的光泽度和亮度。无毒7蜡粉外观是白色粉状的超细改性微粉化PE蜡,密度:0.93g/cm³,熔点:90-120℃,微粉蜡以其优异的性能广泛应用于印刷油墨、油漆、涂料中,可以提高表面的抗划伤性、耐磨性、增加滑度,提高抗粘性、抗污性能,抑制印刷油墨的光泽度,防止颜料沉降,配合亚光粉生产高性能亚光油墨和油漆,成为油漆、油墨生产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助剂。无毒8色粉色粉是指用来着色的粉末状物质,一般不溶于水,能分散于水、油、溶剂和树脂等介质中。它具有遮盖力、着色力,对光相对稳定,常用于配制涂料、油墨以及着色塑料和橡胶,因此又可称是着色剂。本项目使用的色粉主要有钛白粉、铁红、铁黄、铁黑。其中,钛白粉(二氧化钛)是一种白色固体或粉末状的两性氧化物,是一种白色无机颜料。铁红(氧化铁)为红棕色粉末,是一种无机颜料。铁黄(三氧化二铁)是一种柠檬黄至褐色的无机颜料。铁黑(四氧化三铁)是一种黑色无机颜料。无毒9纯聚酯消光剂是一种热塑性树脂,外观为浅黄色粉末。消光剂是一种很容易分散、经有机处理的一种化学剂,它是涂料助剂的一种,消光剂的主要用途就是为了降低涂膜光泽。无毒10安息香安息香又称安息香胶、安息香树脂。由几种安息香树的树干受伤后得到的树脂制成的香料。安息香的主要成分是肉桂酸酯和安息香酸酯及其游离酸。酯和酸的数量与类型,根据树脂的来源不同变化很大。白色或淡黄色棱柱体结品。熔点133℃,沸点44℃(102.4kPa),194℃(1.6kPa),相对密度1.310(20/4℃)。不溶于冷水Chemicalbook,微溶于热水无毒—24—和乙醚,溶于乙醇。可还原费林氏液,与浓硫酸作用生成联苯酰。在乙醇中与钠汞齐作用生成氢化苯偶酰。在250℃时与氢碘酸作用生成联苯酰。11珠光粉是一种光学效应颜料,珠光颜料是层状体系,由衬底和覆盖层组成,衬底一般为天然白云母、硅石或铝片;覆盖层为二氧化钛或氧化铁,或胭脂红等。无毒否表2-5项目物料衡算表投入产出原料名称用量(t/a)名称产出量(t/a)聚酯树脂1240投料混料粉尘产生量0.4有组织排放量:0.05无组织排放量:0.2水喷淋收集量:0.15硫酸钡495磨粉粉尘产生量0.9908无组织排放量:0.9908固化剂50邦定粉尘产生量0.1012有组织排放量:0.0127无组织排放量:0.0506水喷淋收集量:0.0379钛白粉123挤出有机废气0.9988有组织排放量:0.2497流平剂12无组织排放量:0.4994增光剂2.5活性炭处理量:0.2497蜡粉2.5试喷粉末涂料产量14.4其中供客户参考样品:14.1732固化无组织排放:0.0002喷涂量:0.2268其中样品附着量:0.1361色粉20滤芯除尘收集量:0.0735粉尘无组织排放量:0.0172纯聚酯消光剂5安息香50普通粉末涂料产量1487.4077珠光粉10邦定粉末涂料产量505.7014合计2010合计20105、主要设备清单表2-6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生产单元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工序位置1产品粉末涂料高速混料缸4台三立牌300b产品混料混料挤出区2挤出机4台SLJ-60B产品挤出3磨粉机4台三立牌40E产品磨粉磨粉区—25—4生产单元邦定机1台产品邦定邦定区5样品粉末涂料生产单元试样挤出机4台SLJ-30E样品挤出试样挤出区6试样磨粉机1台三立牌10b样品磨粉试样磨粉区7喷粉柜4个样品试喷试喷区8喷枪4把样品试喷试喷区9干燥箱3个101-1AB样品固化干燥区10辅助单元空压机1台DPW-20A+辅助设备生产车间西侧11冷却塔1个BWT-20L辅助设备生产车间西侧备注:以上设备均使用电能。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台设备每小时的产能(kg)年工作时间(h)最大产能(t/a)项目计划生产产能(t/a)产品挤出机SLJ-60B4台120480023041997.6103试样挤出机SLJ-30E4台3120014.414.4邦定机/1台1204800576505.7014备注:①试样挤出机是专门用于产品生产前设置的试验设备,企业根据产品性能和颜色要求不同按需选用不同的试样挤出机制作样品,试样设备主要是为配合产品研发前需要进行工作,为间断性工作(无法连续工作),且试样设备产量较少,因此不适用于做生产设备。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试样挤出机每天工作4小时,年工作300天。②项目产品挤出机最大加工产能为2304t/a,项目挤出工序产品粉末涂料年产量为1997.6103t/a<2304t/a(产品挤出机最大加工能力产能),占最大产能的86.7%,故满足产品挤出机设计产能要求。③邦定机是用于在普通粉末涂料中添加珠光粉后进行邦定后加工得出邦定粉末涂料产品。项目邦定机最大加工产能为576t/a,项目经邦定加工产出的邦定粉末涂料年产量为505.7014t/a<576t/a(邦定机最大加工能力产能),占最大产能的87.8%,故满足项目设计产能要求。项目喷涂面积和涂料用量核算分析项目试样完成的样品均需要做样本检测,符合客户需要的产品要求后才能进行批量生产。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每批次样品(1kg/批)需要做6个样板,样板尺寸均为15cm×7cm,项目年理论试样量14.4t/a,则本项目年产—26—14400批次的样品,年做86400个样品样板。根据样品样板品控的规格以及喷涂面积参数内容,计算出项目年喷涂基准面积和涂料使用量,见下表2-8。表2-8项目喷涂面积核算表名称样板尺寸喷涂工艺单个喷涂面积样板数量喷涂次数总喷涂面积样品样板15cm×7cm静电喷涂0.0105㎡86400个单面喷涂1次907.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不定时生产批次、颜色不同的样品,故需要使用不同的喷柜进行喷涂测试。根据《喷塑行业污染物源强估算及治理方法探讨》(王世杰,朱童琪,宋洁,张明辉,陈修硕等《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26卷第6期2016年12月)中的数据,静电喷塑过程中塑粉的附着率可达到80-90%,由于项目使用喷枪是人工操作,附着率会相对降低,根据建设单位生产经验,附着率约取60%。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信息,本项目生产的涂料密度约为1.5g/cm³,喷涂厚度为100μm,项目项目附着率涂料量估算如下表2-9所示。涂料用量核算公式如下:A=B×C÷(E×F)×G公式中:A—涂料的消耗量,g;B—涂膜厚度,μm;C—涂膜密度,g/cm3;E—各涂装方法的涂料利用率,%;F—原涂料固体分,%;G—涂装面积,㎡。表2-9项目试喷涂料用量估算表产品名称涂料种类喷涂面积单次喷涂厚度喷涂效率喷涂固含量密度喷涂量样品样板样品粉末涂料907.2㎡100um60%100%1.5g/cm³0.2268t/a备注:①项目试样喷柜是根据打样生产频率进行配合试喷检查,为间断性工作(若无检查的情况就不进行试喷,无法连续工作)。结合样品样板的加工数量,本项目年工作300天,故实验喷柜每天累计试喷48批次样品,每天需要试喷288个样板。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单批次的样品几乎同时进行试喷,使用不同的喷柜工作,喷涂工作时长约8s~12s/批次,本次项目按12s计,喷柜每天工作累计约0.16—27—小时,项目共有喷柜4个,单支喷枪流量为30g/min,若4台喷柜共同运作,则最大喷涂量可达0.3456t/a,大于试喷涂料量0.2268t/a,则能够满足项目试喷的设计产能要求。6、公用工程(1)供电本项目由当地市政电网系统供给,项目年用电量为120万千瓦时,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2)给排水①给水:项目用水主要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冷却用水和喷淋用水。其中员工生活用水量为250t/a,冷却水用水量为562.32t/a,喷淋用水量为1076t/a,预计总用水量为1888.32t/a。②排水: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用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排水系统,项目主要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作为零星废水交由有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取用水量90%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25t/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冷却水:本项目冷却水用于设备间接冷却,冷却水不添加任何化学品,可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即可,补充量为562.32t/a。喷淋废水:本项目喷淋水主要作用为去除少量颗粒物,循环一段时间后进行更换,循环过程会蒸发损耗,定期补充喷淋水,更换出来的喷淋废水作为零星废水交由有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喷淋废水年更换量为20t/a。—28—损耗量25t/a生活用水三级化粪池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隔油池南部污水处理厂250t/a225t/a225t/a损耗量562.32t/a损耗量1056t/a交由有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20t/a图2-1本项目水平衡图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共有员工20人,员工在厂内用餐,不住宿。工作制度:项目全年工作300天,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每天工作16小时。8、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及四至情况本项目厂区主要包括混料挤出区、磨粉区、试样挤出及磨粉区、邦定区、试喷区、干燥区、车间办公室和办公食堂楼等,厂房平面布置见附图2。项目厂界东面为顺帆包装厂,南面为广东中农联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西面为不锈钢厂,北面为其他厂仓库,四至情况详见附图3。新鲜用水1888.32t/a冷却用水562.32t/a循环量74976t/a喷淋用水1076t/a喷淋废水20t/a—29—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工艺流程图简述及图示工艺流程图:生产设备/工位生产参数原料生产工艺污染物聚酯树脂、硫酸钡、固化剂、人工粉尘、废包装高速混常温钛白粉、流平混料料缸投料袋、噪声剂、增光剂、蜡粉、色粉、纯聚酯消光剂、安息香挤出机(尾部自120℃挤出有机废气、臭气带破碎辊)浓度、噪声磨粉机常温磨粉粉尘、噪声粉末涂料25%75%邦定机55℃珠光粉邦定包装粉尘、噪声包装普通粉末涂料邦定粉末涂料图2-2普通粉末涂料和邦定粉末涂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图—30—生产设备/工位生产参数原料生产工艺污染物聚酯树脂、硫人工配料酸钡、固化剂、粉尘、废包装常温钛白粉、流平配料投料投料袋、噪声剂、增光剂、蜡粉、色粉、纯聚酯消光剂、安息香试样挤出机(尾有机废气、臭部自带破碎辊)120℃挤出气浓度、噪声试样磨粉机常温磨粉粉尘、噪声样品粉末涂料静电喷粉常温试喷粉尘、噪声柜、喷枪干燥箱180℃固化有机废气、噪声样品样板符合相关要求后废样板即可批量生产图2-3样品粉末涂料和样板试喷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图普通粉末涂料和邦定粉末涂料生产工艺流程:(1)投料混料:根据产品配方要求,将外购回来的聚酯树脂、硫酸钡、固化剂、钛白粉、流平剂、增光剂、蜡粉、色粉、纯聚酯消光剂、安息香采用人工投料的方式投入高速混料缸中进行密闭混料处理,粉尘产生主要来源于投料过程。此过程会产生粉尘、废包装袋和噪声。(2)挤出:混合均匀的原料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挤出机中热熔挤出成片状,挤出工作温度约为120℃,再通过挤出机自带的压片辊压片,在输送带输送过程中对片状混合物进行冷却后,经挤出机自带的破碎辊打碎成片状碎片,冷却过程为间接。由于打碎过程是将半成品打成片块状,此过程产生的粉尘量极少,可忽略不计,该过程主要产生有机废气、臭气浓度和噪声。—31—(3)磨粉:人工将冷却后的片状半成品投入磨粉机中按照所需要求研磨至粉末状,此过程在密闭状态下进行,会产生少量粉尘和设备运行时的噪声。(4)邦定:磨粉后即为普通粉末涂料成品,根据客户要求,约有25%的普通粉末涂料添加珠光粉,利用邦定工艺将磨粉后的粉末紧密结合。粉末涂料邦定(Bonding)技术也叫热粘结技术,主要是通过对粉末涂料加热使得粉末涂料颗粒由玻璃态转变为高弹态而具有一定的粘结性,然后利用其粘结性使得金属颜料与粉末涂料颗粒粘结在一起。邦定工序使用的粉末涂料主要成分为聚酯树脂,还含有部分的硫酸钡、固化剂、钛白粉、流平剂、增光剂、蜡粉、色粉、纯聚酯消光剂、安息香。查阅资料可知,此类粉末涂料的热分解温度在380℃以上,熔点大于100℃。邦定工序加热温度为55℃,该工艺为粉末涂料的简单物理复配,且工艺温度远低于涂料熔点温度和分解温度,故此过程不会产生有机废气。此工序主要会产生少量投料工艺粉尘以及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5)包装:不经邦定的粉末涂料即为普通粉末涂料成品,经珠光粉邦定后的产品即为邦定粉末涂料产品,经包装后即可出货。样品粉末涂料和样板试喷生产工艺流程:按照不同订单的要求,需要调配不同配比的原料混合,因此需要进行小样的制作,并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批量投产。主要流程为:将少量原料按一定比例经人工配料后,投入试样挤出机中加热挤出并压片,然后将小碎片投入试样磨粉机中磨成粉末状,得到粉末涂料。人工将粉末送至喷粉柜,经喷枪喷至工件上,再将工件置于干燥箱中加热固化,最后观察粉末的固化情况以及色泽外观,符合相关要求后即可投产,否则需重新调配原料比例再制作样品。(1)配料投料:根据样品配方要求,将外购回来的聚酯树脂、硫酸钡、固化剂、钛白粉、流平剂、增光剂、蜡粉、色粉、纯聚酯消光剂、安息香采用人工配料投料的方式投入试样挤出机进料口。此过程会产生粉尘、废包装袋和噪声。(2)挤出:投料原料经试样挤出机热熔挤出成片状,挤出工作温度约为120℃,再通过挤出机自带的压片辊压片,在输送带输送过程中对片状混合物进行冷却后,经挤出机自带的破碎辊打碎成片状碎片,冷却过程为间接。由于打碎过程是将半成品打成片块状,此过程产生的粉尘量极少,可忽略不计,该过程主要产生有机废气、臭气浓度和噪声。(3)磨粉:人工将冷却后的片状半成品经试样磨粉机研磨至粉末状,此过程会产生粉尘和设备运行时的噪声。(4)试喷:将样品粉末涂料进行喷粉试样制作样板,喷粉过程在小型喷粉柜内(喷台)进行,喷粉柜自带“滤芯除尘”回收装置,此过程会产生粉尘以及设备运行时的噪声。(5)固化:喷粉完成后的样品放至干燥箱内进行固化,固化工艺在干燥箱内进行,工作温度在180℃,干燥箱使用电能加热,此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和设备运行时的噪声。(6)检测:经人工目检和记录涂料的成色、固化情况,样品样板符合相关要求后即可批量生产,该过程会产生废样板。2、项目主要污染物项目在营运期的主要产污情况见下表2-10:表2-10项目污染物产污环节一览表类别污染工序主要污染物治理措施及去向废水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蒸发损耗的水分喷淋装置喷淋废水更换出来的喷淋废水作为零星废水交由有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员工生活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西南涌(官窑凤岗~广州市鸦岗段)废气投料混料、邦定颗粒物经“水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有机废气、臭气浓度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磨粉颗粒物经设备自带“滤芯+旋风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形式排放试喷颗粒物经设备自带“滤芯除尘”设施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固化有机废气、臭气浓度直接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厨房烹饪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33—噪声生产设备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隔音、减振和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办公生活生活垃圾原料使用废包装袋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试喷工序废样板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试喷工序废滤芯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试喷工序试喷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磨粉工序磨粉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作为成品外售二级活性炭治理设施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属于新建性质,租用已建厂房进行建设,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3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印发的通知》(佛府[2007]154号)及《关于调整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的复函》(佛府办函[2018]471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类标准。(1)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情况,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的基本污染物SO2、NO2、PM10、PM2.5、O3以及CO的现状评价引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发布的《三水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更新至2024年)》的监测数据。表3-12024年三水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浓度7μg/m³60μg/m³11.7%达标NO2年平均浓度31μg/m³40μg/m³77.5%达标PM10年平均浓度38μg/m³70μg/m³54.3%达标PM2.5年平均浓度25μg/m³35μg/m³71.4%达标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0.9mg/m³4mg/m³22.5%达标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144μg/m³160μg/m³90%达标根据上表3-1可知,2024年本项目所在区域6项大气污染物基本因子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则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2)其他污染物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选取具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TSP作为其他污染物的评价项目。TSP引用广州番一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12月31日对天粤科技园招商中心/G1的监测数—35—据进行评价,监测点位于本项目西北面约2380m(见附图6),具体监测结果见表如下。表3-2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监测点名称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相对厂界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天粤科技园招商中心/G1TSP2022.12.29~12.31西北面2380表3-3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表监测点位污染物平均时间评价标准(mg/m3)监测浓度范围(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达标情况天粤科技园招商中心/G1TSP日均值0.30.096~0.11739达标由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TSP日均值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清单中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两者中的较严值后排入西南涌(官窑凤岗~广州市鸦岗段)。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环[2011]14号)》、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水功能区划》的通知(三水务[2018]154号),西南涌(官窑凤岗~广州市鸦岗段)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Ш类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为了了解西南涌(官窑凤岗~广州市鸦岗段)的现状水质,本次评价引用《2025年1-4月市控断面水质情况》,详见下图3-1:图3-12025年1-4月市控断面水质情况(截图)序号河涌(断面)河长2025年1-4月市控断面水质情况2025年水质目标1-4月水质情况考核区水质类另达标判定超标因子(倍数)综合污染指同比71西南涌(凤岗)曾法强(南海区副区长)李毅佳(三水区副区长)Ⅳ类Ⅳ类达标0.74-2.22%三水区、南海区—36—根据《2025年1-4月市控断面水质情况》可知,西南涌(凤岗)水环境质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025年水质目标Ⅳ类标准要求。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佛环〔2024〕1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故本环评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4、生态环境本项目租赁已建工业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用地范围内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次评价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5、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从事粉末涂料的生产,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作为零星废水交由有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不涉及废水排入地下情况;厂区内的生活污水管网、三级化粪池、隔油池均已做好底部硬化措施,可有效防止生活污水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达标排放,废气不涉及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对土壤和地下水不产生影响;项目固废暂存区按相关要求做好防渗措施,可防止污染物泄漏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故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本次评价不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500米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村庄和楼盘,具体情况详见下表3-4。表3-4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名称保护对象规模/人数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界方位距离/m北面村民约300人大气环境环境空气二类区205东北面村民约500人大气环境环境空气二类区230相对厂址蔗元坑村和里坑村—37—汉塘村东南面村民约800人大气环境环境空气二类区326佛山恒大珺庭北面居民约10000人大气环境环境空气二类区365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作为零星废水交由有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西南涌(官窑凤岗~广州市鸦岗段)。表3-5生活污水预处理执行标准(单位:mg/L,pH除外)排放执行标准动植pHCODCrBOD5SSNH3-N物油《水污染物排放限值》6-9500300400/100标准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6-940014025040/较严值6-940014025040100表3-6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单位:mg/L,pH除外)排放执行标准pHCODCrBOD5SSNH3-N动植(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38—物油《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6-9402020101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6-950101051较严值6-940101051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投料混料、邦定会产生粉尘,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涂料制造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颗粒物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磨粉、试喷会产生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颗粒物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挤出会产生有机废气,TVOC、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涂料制造TVOC、NMHC特别排放限值,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非甲烷总烃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固化会产生有机废气,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非甲烷总烃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3)挤出会产生臭气浓度,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5)本项目厨房共设置1个灶头,属于小型规模,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的标准。表3-7本项目废气排放限值一览表产生源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标准—39—排气筒高度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浓度限值投料混料、邦定工序颗粒物15m(DA001)20mg/m³1.0mg/m³有组织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无组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磨粉、试喷工序颗粒物1.0mg/m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挤出工序TVOC15m(DA002)80mg/m3/《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NMHC15m(DA002)60mg/m34.0mg/m³有组织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无组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臭气浓度15m(DA002)2000(无量纲)20(无量纲)《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固化工序NMHC4.0mg/m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厂区内NMHC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厨房油烟8m(DA003)2.0mg/m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3、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表3-8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夜间≤65≤55(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一般固废应做好防风、防雨、防渗、防漏措施。总量控制指标1、废水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的控制指标内,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不另行分配总量控制指标。2、废气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营运期间废气污染物主要是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VOCs表征,有机废气合计排放量如下表3-9所示。表3-9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一览表(t/a)总量控制因子有组织排放量无组织排放量合计总VOCs0.24970.49960.7493—4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在已建厂房内进行建设,无需进行土建,只需进行机械安装。施工期的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产生的机械噪声,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表4-1项目废气产排一览表排气筒治理措施排放情况产生污染排放是否高直产生量产生浓产生速处理能收集处理工处理为可排放量排放浓排放速工形式编号度径度度序率kg/h力m3/h效率艺效率行技t/a率kg/hmmmg/m3术mg/m3投料有组织150.250611.40910.25122000水喷淋75%0.06272.85910.0629混颗粒料、邦定无组织0.25060.251///0.25060.251颗粒滤芯+磨粉无组织0.99080.2064100%旋风除98%0.99080.2064尘试喷颗粒无组织滤芯除0.01720.3583尘90%0.01720.3583有机二级活挤出废气150.499420.80.1045000性炭吸50%0.249710.40.052附产生情况t/aDA0010.850%/90%有组织DA0020.550%—42—无组织0.49940.1040.49940.104固化有机废气无组织0.00020.00030.00020.0003挤出臭气浓度有组织DA002150.5少量/500050%二级活性炭吸附是少量/无组织少量/少量/厨房油烟有组织DA00380.30.007210.0066000静电油烟60%是0.00290.40.0024表4-2项目排放口基本信息一览表高度出口温度排放标准序号编号名称类(m)内径(℃)(m)标准名称排放浓度《涂料、油墨及胶粘一般排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20mg/m³1放口放口113°0′18.897″23°15′30.940″150.830放标准》(GB37824-2019)《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NMHC放标准》60mg/m3(GB37824-2019)一般排《涂料、油墨及胶粘2排放口放口113°0′18.907″23°15′31.075″150.530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80mg/m3(GB37824-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2000(无准》(GB14554-93)量纲)一般排《饮食业油烟排放标3口放口油烟113°0′18.781″23°15′30.042″0.330准(试行)2.0mg/m3(GB18483-2001)》类型污染物种地理坐标经度纬度DA001颗粒物排颗粒物DA002有机废气TVOC臭气浓度DA003油烟排放8—43—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1废气源强核算(1)投料混料粉尘本项目投料混料工序会产生粉尘,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颗粒物产生量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12,J.A.奥里蒙、G.A.久兹等编著张良璧等编译)石灰生产的逸散尘排放因子,卸料粉尘排放系数为0.015~0.2kg/t-物料,本项目取0.2kg/t-物料进行计算。本项目投料混料工序原料使用量为2000t/a,则投料混料工序颗粒物产生量为0.4t/a,投料混料工序每天工作4小时,年工作300天,则颗粒物产生速率为0.3333kg/h。投料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未收集的部分以无组织形式在大气中排放。(2)磨粉粉尘本项目磨粉工序会产生粉尘,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颗粒物产生量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641涂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粉末涂料,使用成膜物质、颜料、助剂的粉末涂料生产工艺,颗粒物产生系数为24.80kg/t-产品。本项目粉末涂料的产品量(生产粉末涂料产品量+试样粉末涂料产品量)约为1997.6103t/a,则磨粉工序颗粒物产生量为49.5407t/a。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芯+旋风除尘”装置处理后,收集到的粉尘作为产品外售,未能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根据《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2020-2012)6.2.8集气罩应能实现对烟气(尘)的捕集效果,捕集率不低于:a)密闭罩100%,本项目磨粉粉尘收集过程为密闭状态,故磨粉粉尘收集效率取100%。根据《涂装技术实用手册》(叶扬祥、潘肇基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第3篇(涂装工艺及装备)第9章(粉末涂装)中表3.9-5各种粉末涂料回收设备特征比较,旋风式回收设备回收效率为80%~95%,根据《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化工出版社)第二篇第五章第四节中分析,过滤式除尘器处理效率可达90%~99%以上:本评价根据项目情况综合考虑“滤芯+旋风除尘”装置处理效率取值98%。故本项目磨粉粉尘经“滤芯+旋风除尘”装置的回收量为48.5499t/a,无组织排放量为0.9908t/a,磨粉工序每天工作16小时,年工作300天,则颗粒物排放速率为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0.2064kg/h。(3)邦定粉尘本项目邦定过程在密闭状态下进行,生产过程粉尘主要来源于珠光粉和普通粉末涂料投料过程,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颗粒物产生量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12,J.A.奥里蒙、G.A.久兹等编著张良璧等编译)石灰生产的逸散尘排放因子,卸料粉尘排放系数为0.015~0.2kg/t-物料,本项目取0.2kg/t-物料进行计算。本项目约25%的普通粉末涂料进入邦定工序,故邦定工序的原料量使用约为505.8026t/a[(挤出总产量-试样挤出产量)*25%+珠光粉投料量,(1997.6103t/a-14.4t/a)*25%+10t/a=505.8026t/a],则颗粒物产生量为0.1012t/a,邦定投料工序每天工作2小时,年工作300天,则颗粒物产生速率为0.1687kg/h。邦定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未收集的部分以无组织形式在大气中排放。(4)试喷粉尘本项目采用静电喷涂试喷样板,此过程会产生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根据《喷塑行业污染物源强估算及治理方法探讨》(王世杰,朱童琪,宋洁,张明辉,陈修硕等《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26卷第6期2016年12月)中的数据,静电喷塑过程中塑粉的附着率可达到80-90%,由于项目使用喷枪是人工操作,附着率会相对降低,根据建设单位生产经验,附着率约取60%。本项目试喷喷涂量为0.2268t/a,喷涂效率为60%,则未被利用涂料所产生的粉尘约为0.0907t/a。试喷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收集到的粉尘作为一般固废委外回收处理,未能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参考《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2020-2012)6.2.8集气罩应能实现对烟气(尘)的捕集效果,捕集率不低于:c)吹吸罩90%,本项目喷粉排气柜可近似作为侧吸的吹吸罩,故收集效率按90%计。根据《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化工出版社)第二篇第五章第四节中分析,过滤式除尘器处理效率可达90%~99%以上,本评价保守估计取90%进行计算,故本项目试喷粉尘经“滤芯除尘”装置的回收量为0.0735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172t/a,试喷工序每天工作0.16小时,年工作300天,则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3583kg/h。(5)挤出有机废气本项目挤出工序原料受热挥发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为表征污染物)。有机废气产污系数参考《涂料油墨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79-2021)中附录B表B.1涂料油墨工业单位产品VOCs产生量:产品类型为粉末涂料,原辅材料为树脂/颜料/填料/助剂,产污环节为投料、混合、熔融、挤出、破碎、研磨、包装等,其单位产品VOCs产生量0~0.5kg/t产品,考虑到每个种类产品涉及产污系数不一样,本项目无法确定准确值,当按最不利情况下取最大值计算时,若项目废气排放浓度仍符合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则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故本项目按最大值0.5kg/t产品进行计算。项目挤出工序产出粉末涂料量约为1997.6103t/a(生产粉末涂料产品量+试样粉末涂料产品量),则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量为0.9988t/a,挤出工序每天工作16小时,年工作300天,则有机废气排放速率为0.2081kg/h。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引至高空排放。(6)固化有机废气项目样板在固化过程中粉末涂料受热会挥发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为表征污染物)。有机废气产污系数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的“14涂装”,粉末涂料在喷塑后烘干的系数为1.2kg/t-原料。根据前文分析,本项目试喷喷涂量为0.2268t/a,喷涂效率为60%,则附着在样板中的粉末涂料含量为0.1361t/a,则样板固化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0002t/a,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速率为0.0003kg/h。(项目设置3个干燥箱,每个干燥箱单批次固化量为6个样板,则3个干燥箱同时运行时单次可固化18个样板,本项目共需固化样板86400个,则年固化4800批次,每批固化时间10min,则固化工序年工作约800h)。(7)臭气浓度项目在挤出工序中会产生轻微的恶臭,其污染因子为臭气浓度,由于臭气浓度的产生比例与原料性能等诸多因素有关,较难进行准确定量计算,本次评价不做定量分析。挤出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经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挤出工序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以无组织形式在生产车间内排放。项目所在地通风条件良好,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逸散的少量臭气浓度经扩散、稀释,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恶臭污染。(8)厨房油烟本项目设有厨房,厂内食宿的员工人数为20人,厨房废气主要是燃用液化石油气产生的尾气和烹调产生的油烟废气。项目厨房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液化石油气属于清洁能源,燃料废气产生量很少,其燃烧产物基本为CO2、H2O等,故本评价不对其进行定量分析,本项目主要对油烟产生量进行分析。参考《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建议,成年人每日烹调用油摄入量应控制在25-30g,本项目员工食用油用量按30g/人•天进行计算,则食用油用量为0.6kg/d(0.18t/a),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本项目按4%计算,则油烟产生量为0.0072t/a,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4小时。参考《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附录A各类饮食业单位厨房油烟排风量及管道、净化设备占地面积——表A.1中餐类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厨房建筑面积约15㎡,推荐油烟机排风量为4000~8000m³/h,本项目取6000m³/h。本项目厨房共设置1个灶头,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1规模划分,属于小型规模,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本项目厨房安装静电油烟净化装置,餐厅楼油烟净化效率可达60%,油烟经处理后引至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本项目厨房油烟产排情况如表4-3所示。表4-3厨房油烟产排情况一览表污染物风量产生情况排放情况标准值达标情况厨房油烟6000m³/h产生浓度1排放浓度0.4mg/m³2.0达标产生速率0.006排放速率0.0024kg/h——产生量0.0072t/a排放量0.0029t/a——油烟净化效率60%60%达标废气收集方式、治理设施及风量核算过程:1)废气收集方式项目投料混料、邦定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方式为在污染源上方设置包围型集气罩,通过软质垂帘四周围挡(偶有部分敞开),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小于0.3m/s,经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引至高—47—空排放。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方式为在污染源上方设置包围型集气罩,通过软质垂帘四周围挡(偶有部分敞开),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小于0.3m/s,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引至高空排放。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中表3.3-2废气收集集气效率参考值可知,本项目投料混料、邦定工序粉尘收集效率为50%,挤出工序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为50%。2)治理设施处理情况根据《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化工出版社)第二篇第五章第三节中分析,湿式除尘器除尘效率在75~99%之间,本次评价“水喷淋”除尘效率保守取75%进行计算。本项目设置“二级活性炭”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参考环办综合函[2021]487号(2021年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表2-1“一次活性炭吸附”VOCs去除率为30%,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则“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效率为1-(1-30%)×(1-30%)≈51%,本项目“二级活性炭”处理效率按照50%进行计算。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系统: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活性炭吸附工艺规范化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的通知》(佛环函[2024]70号)要求,活性炭吸附工艺单体风量小于30000m³/h。挥发性有机物进口浓度不高(300mg/m³左右,不超过600mg/m³)且不含有低沸点、易溶于水等物质组分的废气处理。进入吸附设备的废气颗粒物含量应低于1mg/m³。蜂窝状活性炭横向抗压强度应不低于0.9MPa,纵向强度应不低于0.4MPa,碘吸附值≥650mg/g,比表面积≥750㎡/g,孔径应不大于3mm(625孔)。蜂窝状活性炭箱气体空塔流速不超过1.2m/s,装填厚度不宜低于0.6m。废气停留时间保持0.5-1s。活性炭箱体要求进气温度不大于40℃。正常运行工况下,若水帘柜、喷淋塔捞渣频次不低于2次/天、换水频次按1次/周,蜂窝状活性炭可2个月更换1次,颗粒状活性炭可3个月更换1次;若水帘柜、喷淋塔捞渣频次不低于2次/天、换水频次按1次/半月,蜂窝状活性炭需至少1个月更换1次,颗粒状活性炭需至少2个月更换1次。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个月。本项目设置的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系统总风量为5000m³/h(<30000m³/h),进入二级活性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为20.8mg/m³(<600mg/m³),此类挥发性有机物不属于低沸点、易溶于水等物质组分的废气,进入吸附设备的废气不含颗粒物浓度(<1mg/m³)。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装填的活性炭采用蜂窝状,横向抗压强度设计为1MPa(不低于0.9MPa),纵向强度设计为0.5MPa(不低于0.4MPa),碘值附值为800mg/g(≥650mg/g),比表面积900㎡/g(≥750㎡/g),孔径2mm(不大于3mm),炭密度350kg/m³。活性炭吸附装置不设置水帘柜、喷淋塔,活性炭更换周期按480小时更换一次。项目设置的“二级活性炭”装置风量为5000m³/h(1.39m³/s),单个一级活性炭箱规格为2.1m(长)×1.095m(宽)×2.31m(高),设置两层(排列方式为并联),一级活性炭过风面积为0.8m×1m×2层=1.6㎡,则过滤风速为1.39m³/s÷1.6㎡=0.87m/s(满足<1.2m/s),停留时间为0.6m(炭层厚度)÷0.87m/s(过滤风速)=0.69s(满足0.5~1s),则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量为1.6㎡×0.6m×350kg/m³=0.336t,活性炭年更换10次,即活性炭年用量为6.72t。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实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中表3.3-3废气治理效率参考值—吸附技术—建议直接将“活性炭年更换量×活性炭吸附比例”(活性炭年更换量优先以危废转移量为依据,吸附比例建议取值15%)作为废气处理设施VOCs削减量。项目二级活性炭装置对有机废气削减量为6.72t/a×15%=1.008t/a,处理效率为1.008t/a÷0.2497t/a×100%≈404%>50%。本项目挤出废气收集过程会附带部分空气一同带入,常温空气与烟气混合后会使废气温度降低,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传输至活性炭装置中进行处理,项目集气管道采用金属材质,有利于散热,且废气产生源至进入活性炭装置前集气管道足够长,有机废气经管道输送过程会逐渐降温,可保证废气进入装置前温度不高于40℃。3)治理设施风量计算①投料混料、邦定工序收集风量根据《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手册》表17-8各种排气罩的排气量,上部伞形罩冷态侧面无围挡时所需的风量Q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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