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交易编号: 三元里(泰安日用)LX20250037

   广州市三元里泰安日用化妆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定于 2025-08-05日9:00时对泰安广场E529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公开暗投方式进行,本次交易机构为:街道交易站,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交易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详细用途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兴泰路44号一楼;42、46、60、62号二楼;三元里街松柏北街81号一楼;三元里街松柏北街79、87号二楼
011105001067-02-0001
E529
24.00 平方米
24.00 平方米
1320.00 元/宗·月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兴泰路44号一楼;42、46、60、62号二楼;三元里街松柏北街81号一楼;三元里街松柏北街79、87号二楼
商铺
商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广州市三元里泰安日用化妆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竞价资质要求:(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三)其它资格条件:本单元只作美容美发行业用途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使用场地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或与第三方联营。 。    备注:无 。    租赁年限:2.00年。    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本次竞投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租金递增方式:0年后变租,每1年递增一次,递增方式为比例 (固定值单位为元/比例单位为%),递增值为0.00   。

 
二、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暗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举牌加价为10.00 元的整数倍。

 
三、报名流程

 
  (一)、在竞投公告的附件中下载竞投相关资料(《交易方案》《合同样本》《交易规则》等)。   (二)、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资质要求,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三)、提交报名资料,待交易机构组织审核工作。交易机构将以书面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报名人资格审查结果。   (四)、现场竞投的,通过审查的报名人交纳保证金后,自行向广州市三元里泰安日用化妆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开具交易保证金汇款单,将村社开具的保证金收据材料提交给交易机构(在区交易中心、钟落潭镇交易中心进行的交易,直接汇款交纳保证金即可)。    。   (五)、经交易机构组织人员确认保证金交易成功,报名人获得竞投资格。

 
四、报名资料包括:

 
     (1)、现场提交资格证明材料的,请于2025-07-25至2025-08-04,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提交。   说明:   (1)、意向方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对。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请携带公章办理报名手续),如一份资料有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2)、意向方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文件:意向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意向方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意向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意向方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五、竞投保证金

 
  (一)现场竞投的,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5-08-04日17:30时前完成如下工作:将保证金交纳汇款材料提交给广州市三元里泰安日用化妆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并将村社开具的保证金收据材料提交给交易机构(在区交易中心、钟落潭交易中心进行的交易,只需于2025-08-04日17:30时前完成保证金汇款即可)。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

 
  (三)交易保证金金额: 2640.00 元。

 
  (四)开户行: 工行广州广源西路支行 。

 
  (五)银行户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三元里街道办事处。

 
  (六)银行账号: 9558853602006271307。

 
  注意事项:   1.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报名人名称一致。   2.一宗交易对应一份保证金,参与多宗交易需分开交纳多份保证金(汇款时请备注保证金对应的交易编号)   3.采用银行转账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报名人经交易机构审核后发现不符合竞投人资格标准的,但已直接将交易保证金转入指定银行账户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方需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原转入账户。   4.请及时做好交易保证金的交纳工作,避免因各种原因导致保证缴纳失败或晚交。

 
六、竞投时间:

 
现场交易:请成功报名人在2025-08-05日9: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现场参与竞投会,请提前半小时到场做好签到及相关工作,超过指定竞投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可能因出现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投诉而推迟竞投会时间,如有推迟将另行通知竞投会时间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街道交易站交易机构所有。

 
八、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燕嫦

 
   联系电话: 13763328229
 
 

 
  (二)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庾小姐

 
   联系电话:86560891
 
 

 
   联系地址:机场路22号305三资办公室
 
 

 
   指定网址: 3z.by.gov.cn
 
 

 
   交易监督机构监督人: 李俭聪、骆翠玉、李燕珊
 
 

 
   交易监督机构联系电话: 86556391
 
 

 
九、附件

 
  (1)交易方案: 交易文件.doc

 
  (2)合同样本: 合同样本.doc

 
  (3)交易规则: 交易规则.doc

 
  (4)成交确认书模板: 成交确认书模板.doc

 
  (5)资产的现状图: 资产的现状图.doc

 
 
 
街道交易站

 
 
 
2025年7月24日    

\n\n\n合同编号:\n\n\n — 1 — \n\n合同编号: \n\n \n\n商铺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n \n\n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n\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n\n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n\n联系地址: \n\n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n\n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公司 □其他: \n\n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n\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n□身份证号码: \n\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n\n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n\n联系地址: \n\n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公司 □其他: \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n\n诚信、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n\n第一条 商铺概况 \n\n(一)甲方将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兴泰路 44、78 号首层;42、46、60、62、\n\n80 号第二层、三元里街松柏北街 77、81 号首层、61、73 号第二层、55 号 1-5 层\n\n广州市三元里泰安日用化妆品市场 座 层 号的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商铺\n\n建筑总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已将出租的商铺情况充分披露告知乙方,\n\n乙方对甲方出租的商铺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承租,仅用于 美容美发行业 用\n\n途。如乙方需要改变商铺用途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n\n后方可变更。 \n\n第二条 租赁期限 \n\n(一)本合同下的商铺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n\n年 月 日止。 \n\n(二)免租期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n\n日止。免租期内只免收应缴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如水电费等由乙方按约\n\n定、规定缴纳。 \n\n(三)计租期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n\n日止。 \n\n第三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及支付 \n\n(一)合同履约保证金 \n\n在本合同签订 三 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n\n\n\n — 2 — \n\n的保证金(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三元里村第十三经济合作社收取),保证金不\n\n计利息,不抵作租金(注:合同履约金可设置在合同单月租金的 2-12 倍范围内)。\n\n租赁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依约定将商铺完好交还给甲方后 五 天内,乙\n\n方向甲方出示保证金收据后甲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n\n非不可抗力原因终止经营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 甲方有权单方\n\n解除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同时在书面解约通知发出并经承租方签收之日起\n\n60 天内收回乙方租赁上述商铺的使用权。 \n\n(二)租金标准(选择一种) \n\n租金方式采用第 2 种方式计算: \n\n1.多期有递增方式 \n\n租金单价为: 元∕ 平方米/ 月 ,租赁面积为建筑总面积。乙方每月\n\n应缴纳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 \n\n租金自第 年起开始递增,每 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上期缴纳租\n\n金的 %或 元。 \n\n2.多期无递增方式 \n\n租金单价为: 元∕ 平方米/ 月 ,租赁面积为建筑总面积。乙方 每\n\n月应缴纳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 \n\n(三)租金支付方式(选择一种) \n\n租金支付方式采用第 1 种方式: \n\n1.分期付款方式 \n\n租金按 两个月为一期 收取,每期开始 十 天内支付当期租金。其中,租金\n\n¥ 元(大写:零元整),服务费¥元(大写:零元整)(广州市盈晖物业管\n\n理有限公司收取),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且甲方确认收到乙方租金的\n\n十日内,由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n\n乙方必须以 银行转账或二维码付款 (银行转账或二维码付款)方式支付租\n\n金,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n\n甲方收款账户信息 \n\n户名: \n\n银行账号: \n\n开户行: ; \n\n户名: \n\n银行账号: \n\n开户行: \n\n(四)在租赁期内,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租金,凡拖欠租金的,乙方需支付\n\n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照所欠租金 1 %计算。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十五天,\n\n即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回租赁物,\n\n甲方同时保留向乙方追缴拖欠的包括但不仅限于租金、水电费和违约金的权利\n\n(违约金最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标的的 30%)。 \n\n(五)租赁期内产生的水费、电费、清洁(垃圾)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n\n于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或第三方缴交上月水费、电费、清洁(垃圾)费,水、电\n\n\n\n — 3 — \n\n费按照政府规定的水电价格据实收取。 \n\n第四条 商铺移交 \n\n(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 \n\n(二)乙方确认事前和移交时已对商铺现状充分了解,确认商铺现状符合乙\n\n方的租赁要求,双方按商铺现状租赁。 \n\n(三)甲方将商铺交付给乙方时,甲乙双方应在商铺现场,乙方对商铺状况\n\n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商铺交付后,乙方应当场签具《资产移交证\n\n明书》给甲方。乙方如不签具《资产移交证明书》或无故不接受移交,经甲方书\n\n面通知移交后,视为甲方已按约定履行商铺移交义务。 \n\n(四)如甲方无故未按时交付商铺给乙方,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n\n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__20_%。 \n\n(五)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n\n后 1 天内将商铺完好归还甲方。如迟延清退商铺的,自延迟之日起加倍计收租金,\n\n甲方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直接收回商铺。 \n\n第五条 商铺经营要求 \n\n(一)本合同铺位用于经营 美容美发 行业,不得从事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n\n包括但不仅限于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否则,视乙方违约。如乙方变\n\n更经营行业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才能经营。; \n\n(二)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开业前自行依法领取包括但不仅限于营\n\n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方可进行经营活动,否则视为乙\n\n方违约。 \n\n(三)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消防管理条例,对商铺的消防安全、\n\n安全生产负责。乙方应依法向消防机关办理消防申报(验收)手续,办领有关消\n\n防证照。乙方在承租物通过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营业,否则,\n\n甲方有权制止乙方使用租赁物或对外营业。乙方不得在承租物内存放易燃、易爆\n\n或其他危险物品;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铺位前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如乙\n\n方违反本条规定而发生意外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n\n第六条 商铺使用要求 \n\n(一)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商铺及所属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n\n商铺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证在本合同\n\n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商铺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n\n(二)乙方对租赁商铺及所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的责任,对各种可能\n\n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n\n(三)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商铺及所属设施,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n\n成租赁商铺及所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n\n(四)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租赁商铺及所属设施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必须先\n\n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装修或增加设施不得对商铺结构造成不良影响。\n\n租赁期满,对乙方装修或增加设施,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行使权利: \n\n1.依附于承租商铺装修及不可移动设施归甲方所有; \n\n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n\n\n\n — 4 — \n\n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n\n第七条 商铺转租、租赁转让 \n\n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让承租商铺及所属设施。 \n\n经甲方民主层级表决并书面同意后,乙方清理好原合同所涉及的债权、债务\n\n后可将租赁商铺及所属设施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n\n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n\n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n\n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n\n2.转租租赁商铺及所属设施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用途; \n\n3.确认转租户与乙方需具有相同的资质条件,且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n\n提下进行; \n\n4.乙方应在转租协议中列明,若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与\n\n转租户的转租协议应同时终止; \n\n5.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转租协议的同时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n\n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n\n带责任。在甲方或乙方终止解除或本合同时,转租协议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n\n迁离并依原样完好归还租赁商铺及所属设施。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原\n\n件,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 1 日内交甲方存档; \n\n6.无论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n\n7.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n\n8.乙方将经营使用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转租给第三人的,租赁年限在 1 年以\n\n上(含 1 年)且一次性收取第三人约定期限内的租金的,乙方必须在收到该第三\n\n人租金后 5 日内,按与集体经济组织双方约定的租金支付标准一次性足额支付同\n\n等期限内该租赁合同项下出租资产面积的租金给集体经济组织。 \n\n如发生租赁转让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n\n1.租赁转让期限:租赁转让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n\n2.用途限制:进行租赁转让的资产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用途; \n\n3.资质要求:确认租赁受让方与乙方需具有相同的资质条件,且在不改变合\n\n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进行。乙方应督促租赁受让方签署租赁合同前按甲方要求向\n\n甲方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备存,并提供正本核对; \n\n4.合同关系约定:乙方应在租赁转让协议中注明,原先甲方与乙方合同关系\n\n解除,实际资产租赁合同执行双方为甲方和租赁受让方; \n\n5.保证书签署:乙方须要求租赁受让方在签署租赁合同的同时出具保证书,\n\n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于本合同中有关租赁转让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n\n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甲方终止或解除与租赁受让方的租赁合\n\n同时,租赁受让方无条件迁离资产,并依租赁合同签订时的原样完好归还资产; \n\n6.纠纷处理:无论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因租赁转让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责\n\n任概由乙方负责处理、承担; \n\n7.税费承担:租赁转让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n\n8.租金支付:乙方将经营使用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租赁转让给第三人的,甲\n\n\n\n — 5 — \n\n方与乙方合同关系解除,租赁受让方需按与集体经济组织双方约定的租金支付标\n\n准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租金。 \n\n第八条 商铺土地征收、征用 \n\n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或城市建设需要、需征用乙方租用商铺的土\n\n地或物业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甲\n\n乙双方可友好协商室内装修、设备搬迁等费用补偿。征地补偿款、建(构)筑物\n\n及设施补偿费全部属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n\n第九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n\n(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n\n1.甲方承诺,本次出租物的出租相关行为已履行了内部民主决策程序,遵守\n\n产权交易等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对该出租物进行出租; \n\n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它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水费、电费、垃\n\n圾费等); \n\n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法律法规、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n\n4.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n\n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取\n\n消免租期,要求乙方补交免租期租金; \n\n6.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 \n\n7.若因物业的报批报建、权属状况、未办理产权证等原因,本合同被司法机\n\n关认定为不成立、未生效或无效,甲方对此无过错,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过错赔\n\n偿责任或违约责任,且乙方自愿放弃要求甲方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权利,并仍\n\n应按照本合同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或厂房占用使用费直至甲方书面确认\n\n收回厂房之日止,同时乙方应按期足额缴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n\n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上网费(网络费)等费用; \n\n8.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乙方提供相应的商铺。 \n\n(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n\n1.乙方在移交前保证详细知悉和了解商铺及所属设施现状,如发现有问题的,\n\n必须立即与甲方沟通协调; \n\n2.乙方应合法经营,按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在其承租\n\n期内进行各项行为均应遵守国家、省、市和区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n\n本合同场地的土地使用税、物业税、工商税费及水电费等),不得损害社会公共\n\n利益,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乙方存在转租、\n\n分租情况的水电费按照政府规定的水电价格据实收取。物业公共部位、公用设施\n\n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通过物业费(不得以水电价格、用量、金额挂钩\n\n或为基数计算)、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法律\n\n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违反本款,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n\n并由乙方承担合同解除的不利后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n\n3.乙方在租赁期内有责任保护环境、保护交通道路及公共设施,如因乙方造\n\n成污染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物品、器材,不\n\n得堵塞下水道; \n\n\n\n — 6 — \n\n4.乙方租用物业后若需安装户外广告牌,须先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加装。\n\n因(1)乙方在广告牌制作、安装、维护等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而造成他人权\n\n益受到损害的,(2)因广告牌倒塌、脱落、坠落或者损坏等造成他人权益受到\n\n损害的,(3)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安装的,出现安全事故,上述情形均由乙方承\n\n担一切的法律责任。若甲乙双方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或租赁期满,乙方必须自行出\n\n资拆除广告牌,恢复物业原状,方能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 \n\n5.租赁合同期满后或合同提前终止,属于乙方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拆除,\n\n并在租赁年限届满后 1 天内自行清理好场地杂物,逾期未拆除清理的视乙方自\n\n行放弃,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置,并且处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n\n6.本合同商铺仅用于合法经营,甲方可定期到出租物业进行检查,乙方应当\n\n配合。甲方或乙方发现出租物业、空地内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向所属镇\n\n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告并配合处理。甲方及乙方均应当配合所属镇人民政府\n\n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的处理措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且不承担返还保证金\n\n及已支付租金等责任,并可以就实际遭受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n\n7.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保证该商铺内设备的无损(自然\n\n折旧及不可抗力原因而引致的损毁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n\n用途。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设施设备毁损、其他商铺及其设施设备\n\n毁损、公共系统及公共设施设备毁损的,均须由乙方负责自费恢复原状或赔偿\n\n经济损失。 \n\n甲方对提供的消防、配电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n\n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定期维修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协助配合并提供相应\n\n的便利; \n\n第十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n\n(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甲方的分立或合\n\n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除\n\n外)。 \n\n(二)租赁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n\n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已向乙方收取的费用\n\n不作退还,并收回出租商铺及所属设施: \n\n1.未按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n\n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商铺及所属设施; \n\n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承租建商铺及所属设施结构; \n\n4.损坏承租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n\n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承租商铺及所属设施租赁用途; \n\n6.逾期未缴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n\n的; \n\n7.拖欠租金 1 个月以上(含本数); \n\n8.一经发现乙方利用租用物业从事生产、销售侵犯知识产权或假冒伪劣商品\n\n违法行为;或租用物业为生产、销售侵犯知识产权或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仓储、运\n\n\n\n — 7 — \n\n输等服务;或租用物业用作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或租用物业用于无\n\n证办学,经营“散乱污”行业和不符合工商、环保要求的行业;或租用物业进行\n\n违规违法建设、贩(藏)毒、吸毒、卖淫、诈骗以及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n\n等行为的;或违反我国消防、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及各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的 \n\n(三)在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n\n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n\n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原因\n\n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n\n(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n\n议经甲方对应的民主层级表决通过后才能进行变更或解除。甲方在签订变更或解\n\n除协议后应进行公示告知本经济组织成员,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n\n(五)甲方无故逾期 一 月未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n\n第十一条 合同结算和清理条款 \n\n承租方(竞得人)明知出租物业存在瑕疵,仍参与竞拍或主张合同无效的,\n\n应当向出租方赔偿空置租金损失(不满六个月按照六个月计算空置租金损失);\n\n出租方还有权没收保证金(竞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向承租方(竞得人)\n\n主张合同总金额 30%的损失。此条款在合同撤销、无效后,该条款仍然有效,并\n\n做为合同结算和清理的依据,双方均予以认可。 \n\n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n\n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引起诉讼的,\n\n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n\n等费用由法院判决决定。 \n\n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n\n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n\n1.合同期满后,若甲方对该商铺重新进行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权; \n\n2.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可通过以下地址进行文件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邮寄、\n\n微信等联系方式): \n\n甲方(联系地址、邮箱): \n\n \n\n乙方(联系地址、邮箱): \n\n \n\n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向对方发出的文件均以书面为准,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n\n本合同所载双方的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如有变\n\n更,应当在变更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本合同所载送达地址所\n\n发出的函件,一经交寄或发出即视为送达;一方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文件,以\n\n投递到对方电子邮件服务器视为送达。一方以邮寄方式发出的文件,对方同住近\n\n亲属签收的,视为对方本人签收;任何一方均应当保证及时签收对方的邮件,且\n\n不得拒收对方邮件,如发生无人签收或者拒收,以无人签收或者拒收之日视为送\n\n达。 \n\n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n\n\n\n — 8 — \n\n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方双方各执 一 份,\n\n街三资办及联社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n\n \n\n(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n\n \n\n \n\n \n\n \n\n \n\n签署页: \n\n \n\n甲方: (签章) \n\n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受托人/授权代表): (签字) \n\n \n\n乙方: (盖章) \n\n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受托人/授权代表): (签字) \n\n \n\n \n\n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n\n签约地点: \n\n\n\n\n\n\n\n\n 1 \n\n小额资产竞投规则 \n \n\n第一章 交易情况说明 \n\n第一条 交易名词解释 \n\n(一)“委托人”指将土地、物业等资产委托交易机构交易的农\n\n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有、控股的企业。 \n\n(二)“标的物”指委托人委托交易的土地、物业等资产。 \n\n(三)“意向方”指参加网上竞投但尚未取得报名资格的独立法\n\n人(企业)、自然人、个体户等。 \n\n(四)“竞投人”指在网上竞投系统中成功报名的独立法人(企\n\n业)、自然人、个体户等。 \n\n(五)“竞得人”指在网上竞投中以最高价竞得标的物的竞投人。 \n\n第二条 特别提示 \n\n凡参加本交易机构小额资产竞价活动的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遵\n\n守本规则,意向方一旦参与(以提交报名资料为准)本次交易活动,\n\n即表明意向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交易规则》及其附件的一切约定,\n\n并愿意按本《交易规则》及其附件的约定履行义务,同时享有相应权\n\n利。 \n\n第三条 交易基本信息及标的物瑕疵说明 \n\n交易标的物的基本信息、意向方资格条件、交易信息详见招标公\n\n告及其附件,其他事项由意向方自行向委托方了解,本交易机构不对\n\n上述信息真实性承担任何责任。 \n\n竞投人参与了本次竞投活动,视为对其竞价的标的物的权属、质\n\n量、面积、价值情况已经进行全面的核查和评估,对竞价标的物的瑕\n\n疵(如有)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表明其愿意承担因此可能遇到\n\n的各种风险。本交易机构不对竞价标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n\n\n\n 2 \n\n第二章 竞投流程 \n\n第四条 报名 \n\n报名截止前,意向方须知悉招标公告及其附件内容,填写竞投报\n\n名登记表,提交报名资料。 \n\n第五条 资格审查 \n\n交易机构根据意向方资格条件对报名资料组织审查,审查完成后,\n\n由委托方通知意向方的审查结果。 \n\n第六条 确定竞得人 \n\n有 2 个或以上竞投人报名的,按照现场公开竞投方式确定竞得人\n\n并履行公示程序。只有 1 个人报名的,则以不低于交易底价为计租价\n\n格确定竞得人,中标后直接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公示。 \n\n第七条 交易保证金管理(有 2 个或以上竞投人报名的执行) \n\n(一)交易保证金金额: ¥元(大写: 整)。 \n\n(二)交易保证金指定汇款账户: \n\n收款单位 \n\n开户行 \n\n账号 \n\n(三)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2023年 月 日 15:00前(含 15:00),\n\n竞投人需将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交委托方并开具专用收据,截止时间:\n\n2023 年 月 日 17:00 前(含 17:00)。 \n\n(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意向方使用其名下账户向本交易机构\n\n指定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汇缴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与要\n\n求的金额不符视为无效交易保证金),一笔交易保证金对应一宗交易。\n\n本项目暂不支持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平台转账。 \n\n(五)交易保证金的退回:无效交易保证金、未竞得标的物的竞\n\n投人的交易保证金于中标公告结束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回\n\n\n\n 3 \n\n(竞投人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按本规定第四章的约定进行处理)。竞\n\n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划转至委托方指\n\n定账户作为竞得人的合同履约金等,如有余款,余款原路退回。因竞\n\n得人未按时签订合同,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直接划转委托方指定账\n\n户。 \n\n第八条 竞投时间及方式 \n\n竞投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n\n交易底价及竞投阶梯:交易底价为 ¥元,竞投阶梯\n\n为 ¥元,竞投人可以对标的物进行充分报价,其报价高于现有\n\n最高报价(首次报价可为交易底价)方为有效报价。 \n\n竞投方式:现场公开竞投。 \n\n本次竞投对优先权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法定优先权)、原承\n\n租方(主张优先权)】给予优先承租权的安排。优先权人在竞投过程\n\n中参与报价,当非优先权人报出当前最高价格时,优先权人可以选择\n\n以该最高报价相等的价格行使优先权。若优先权人行使上述优先权,\n\n且非优先权人不再加价,则优先权人成为竞得人;若非优先权人再行\n\n加价,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权和加价,则最高有效报价的非优先权\n\n人为竞得人。如果有多位优先权人同时行使优先权且无人加价,法定\n\n优先权在先;不能确定优先权次序的,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n\n第九条 签订成交确认书 \n\n竞得人须在竞投活动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前往交易机构(地\n\n址: ,联系人及电话: )签订《成交确认书》。 \n\n第十条 签订合同 \n\n竞得人应按照本规则所附的《合同样本》与委托方签订合同。本\n\n交易机构将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当日发布《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竞投\n\n结果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竞得人须在公示期结束后的 5 个\n\n\n\n 4 \n\n工作日内至委托方或交易机构办公地点(地址: ,联系人\n\n及电话: )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如竞得人\n\n无法联系委托方的,应在签约时间内联系本交易机构协调签约事宜。 \n\n第三章 风险提示及其他 \n\n 第十一条 违规处理 \n\n在交易活动中,若意向方、竞投人、竞得人有弄虚作假、串通竞\n\n投、敲诈勒索、威胁他人、贿赂、未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未\n\n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一经发现,即由本交\n\n易机构决定取消其竞投活动参与资格以及竞得标的物的资格,其交易\n\n保证金不作返还,由本交易机构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后,将余款\n\n划归委托方处理;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记录其失信行为,限制其\n\n参与白云区其他集体资产交易;所有竞投人都未出价,导致交易流拍,\n\n交易机构将对本场交易所有竞投人记录一次失信行为,累计三次将被\n\n限制(限制期为 3 年)参与白云区其他集体资产交易。 \n\n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n\n(一)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n\n注册账户无法激活交易,不按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向交易机构交纳交易\n\n保证金等情况,导致无法交易,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n\n(二)交易保证金账户开立单位对交易保证金进行监管,对交易\n\n保证金的安全监管承担法律责任,不承担监管过程产生的除交易保证\n\n金安全监管责任以外的其他法律责任。 \n\n( 三 ) 本 场 竞 投 活 动 的 相 关 信 息 在 白 云 区 三 资 平 台\n\n(http://3z.by.gov.cn)和白云三资微信小程序发布,意向方、竞\n\n投人、竞得人应予以关注,因意向方未及时关注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n\n果由该意向方、竞投人、竞得人自行承担,本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n\n任。 \n\n\n\n 5 \n\n(四)本交易机构、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由于意向方、竞投人、竞\n\n得人无法使用白云区三资平台(http://3z.by.gov.cn)和白云三资\n\n微信小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n\n攻击导致交易异常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n\n(五)因委托方或交易监督部门提出延期、撤销或中止交易,或\n\n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交易延期、撤销或中止,本交易机构不就意向\n\n方、竞投人、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利息、资金占用损失或其他损失承\n\n担赔偿责任。 \n\n第十五条 解释权 \n\n本网上竞投规则及相关未尽事项的解释权归本交易机构。 \n\n \n\n \n\n\n《广州市白云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附件10成交确认书项目编号:出租方:承租方:交易服务机构:兹因受出租方委托,通过公开市场方式出租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的物业(以下称租赁标的物),并于年月日组织了该项目的公开竞投活动。现三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一、承租方已认真审阅该项目所涉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规则》)及其附件等),对该项目设定的《交易规则》和程序无异议。二、三方共同确认,在本次竞投中承租方以首年租金每月:____佰___拾___万____仟_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____元/月)承租租赁标的物。三、承租方承诺在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开始计算)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履约金。否则,愿意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四、本成交确认书1式3份,出租方执1份,承租方执1份,交易服务机构执1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五、本成交确认书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出租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交易服务机构: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