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招标采购公告(北京鼎圣伟泰投资有限公司2025)
起拍价 :¥15904000
开拍时间 : 2025-07-28 10:00:00
标的类型 : 住宅用房
详细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南二路78号院6号楼16层1单元1902室
所属机构 : 海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 : (2022)苏0685执恢644号
拍卖平台 : 京东网
评估价 : 15904000
住宅/商业类房地产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南二路78号院6号楼16层1单元1902室不动产(不含室内家具及家电)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2)苏0685执恢644号
不动产权证号
京(2021)朝不动产权第0055096号
标的所有人
北京鼎圣伟泰投资有限公司
评估鉴定基准日
双方议价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住宅
土地性质
土地用途
是否已腾空
使用人承诺拍卖成交后(即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之日起)2个月内腾空交付给买受人。
租赁情况
无
过户情况
具体以咨询住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准
经营情况
无
钥匙
有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已查封
抵押
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225.05平方米
公摊总面积
38.55平方米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
房产年龄
装修情况
有装修
房屋户型
看样自行了解
房屋楼层
总层数:18层,所在层数:16层
房屋朝向
看样自行了解
周边配套
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详情请自行了解。
其他介绍
该标的房屋结构变化较大,标的按现状拍卖,如需恢复房屋原状,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经调查了解,该不动产尚欠43209.6元供暖费及33907元物业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估值
双方议价
28400000元
费用总价
买卖双方依法负担各自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其余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税费情况
1、买方税费
契税:
印花税:
交易费:
测绘费: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2、卖方税费
印花税:
交易费: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其他费用情况
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南通市海安市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海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7月28日10时至2025年07月29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海安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海安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ifa.jd.com/1214),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醒:未腾空,使用人承诺拍卖成交后(即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之日起)2个月内腾空交付给买受人。
该标的房屋结构变化较大,标的按现状拍卖,如需恢复房屋原状,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经调查了解,该不动产尚欠43209.6元供暖费及33907元物业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司法拍卖房产受限购政策约束:(一)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房屋所在地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二)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三)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因买受人在房屋所在地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四)竞买人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五)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南二路78号院6号楼16层1单元1902室不动产(不含室内家具及家电)。不动产权证号:京(2021)朝不动产权第0055096号。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225.05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止2073-10-17。 拍卖价:15904000元,保证金:2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证载不动产只能过户至竞买人名下(办理委托手续的可过户至委托人名下)。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双方须一同至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审核确认资格后方能进行委托。委托手续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办理,以保证本院在2个工作日前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陆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如有产权过户、金融贷款需求可以向当地银行等机构了解、核实,同时来拍法服也提供税费预估、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相关收费服务。咨询电话:(本标的咨询编号:400743)400-1571060。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对展示的拍卖财产照片仅供参考,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其余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07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以上机构及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含上述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十、已通知当事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当日起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海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款,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
账号:503601880005192109715115,
开户行联号:313306131336,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特别提示: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价格如低于原悔拍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且要交纳重新拍卖的差价,并视情进行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十六、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可为竞买人提供拍品按揭贷款服务,如有意向可向银行咨询。
联系人:海安农商行 葛俊霞 13862723926
工商银行 王 斌 13962758658
邮政储蓄 袁慧慧 15006278585
中国银行 顾欣华 15262712778
招商银行 刘 娅 18036199992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海安市人民法院
2025年07月12日
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加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了解拍卖标的详情,请阅读公告和竞买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搬运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开设京东账户)进行。双方须一同至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审核确认资格后方能进行委托。委托手续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办理,以保证本院在2个工作日前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并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法院在开拍2个工作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十、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在标的物竞拍开始的5个工作日前以前,告知法院以便进行相应信息的录入,完成后对应用户即可不缴纳保证金报名参拍。
十一、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应支付,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等事宜。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三、法院办理解除查封、转移登记等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随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送达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513-6833290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电话:0513-68332909,15850772068;
来拍法服400-1571060;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海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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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