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招标采购公告(2025)



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公示文本链接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项目
十一团花桥镇四区建设西路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
阿克苏律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25.7.23
202507241452332104.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以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5年7月24日- 2025年8月7日)。
联系电话:0997-4615730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编:843300

终审: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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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项目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编制日期:202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工作提醒函》附件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附件4-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附件4-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附件5、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6、建设项目常规污水检测报告附件7、项目大气及声环境现状监测报告附件8、医疗废物处置合同附件9、建设项目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附件10、辐射安全许可证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相对于第一师阿拉尔市环境管控单元图位置附图2、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3、建设项目总平面图附图4、建设项目各楼层平面布置图(部分)附图5-1、建设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图附图5-2、建设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图附图6、项目部分现状图附图7、建设项目现状监测点位图附图8、建设项目相对于第一师十一团中心镇区规划的相对位置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何**联系方式1931696****建设地点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一团花桥镇四区建设西路地理坐标(81度**分8.9028秒,40度**分15.99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411综合医院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84-108医院(841)-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项目已建成(1962年-2021年)是否开工建设□否☑是:项目建设时间1962年-2021年,并从1962年运营至今,存在未批先建行为。根据《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文件精神中要求,本项目违法行为已超过2年,项目建设单位主动申请完善手续,在营运期间未造成危害后果,可免于处罚。用地面积(m2)222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第一师阿拉尔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公示稿)》(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根据《第一师阿拉尔市国土空问总体规划(草案公示稿)》(2021-2035年):规划范用:师市辖区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6923.29平方公里,含中心城区,15个团镇和1个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安全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底线思维,落实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引导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人为本、品质提升: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塑造高品质城乡人居环境。兵地融合、区域协同:坚持兵地融合发展,实现与地区产业空问协调布局、其础设施共建共亨,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多规合一、全域管控: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各类规划,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因地制官、创新发展:充分体现军朵特色,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体制新机制,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多方参与,科学决策:坚持“开门编规划”,强化规划全过程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科学决策水平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依托“地区级中心-片区中心城镇中心”三级体系完善公服配置。健全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以交通基础设施布局统筹高等级公共服务,实现共建共其他符合性分析享,以社区生活圈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全覆盖。基本实现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司达率全覆盖。本项目属于医疗卫生服务项目,隶属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规划区域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见附件),经查询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之列。本项目属于城镇公服配置,本项目的建立可以健全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因此与《第一师阿拉尔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公示稿)》(2021-20345年)相符。2、与《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一团花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稿》相符性分析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十一团辖区全部土地,包括:1连、2连、3连、4连、5连、6连、7连、8连、9连、10连、11连、13连、14连、15连、团部、团直,国土总面积为475.74平方公里(71.36万亩)。2、功能定位以特色农副产品资源以及旅游资源为依托,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加强与知名企业的合作,利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优势,借势发展配套发展、融合发展,构建新的产业经济体系。打造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特色畜产品养殖基地、特色农副产品及畜产品深加工及休闲观光旅游业四大主导产业体系。3、规划结构构建以生态为底,中心强化,三区互动的“一核、三轴四片”的团域空间结构。一核:花桥镇区为发展的核心区域。三轴:一条纵向区域协同城镇发展轴、两条横向团域城镇发展副轴。四片:中部镇区综合发展区、西部农业综合开发区、东部农业综合开发区、南部生态景观防护区4、中心镇区规划十一团小城镇空间发展突出“中心强化、轴向辐射、生态融城”三个方面。镇区形成“一心双轴三区”空间结构一心:镇区中心位置,集中布局行政中心、商业商务中心、文体娱乐中心和中心公园等城镇级设施和公共空间。双轴:纵向生活服务轴和横向产业拓展轴。三区:根据用地布局形成的生活区、工业区和综合服务区。本项目位于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一团花桥镇四区建设西路,属于医疗卫生服务项目,隶属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规划区域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见附件),经查询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之列。本项目属于城镇公服配置,本项目的建立可以健全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因此与《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一团花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稿》相符。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第1目“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传染病、儿童、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和康复医院(中心)、护理院(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全科医疗设施与服务,医养结合设施与服务”,为鼓励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三线一单中的三线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一单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师市发(2021)12号)文中指出:4.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对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功能,保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关键作用,必须实行严格保护的基本生态空间。根据《第一师阿拉尔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师市生态红线主导功能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主要为各类法定保护地的核心区域和评估确定的极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59.06平方公里,约占师市总面积的9.52%,主要分布在2团、3团、4团、5团、7团、10团、12团,14团和16团第一师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喀什噶尔河-叶尔羌河流域防风沙生态保护红线区、天山水源涌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塔里木河流域土地沙化防控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和和田河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本项目选址位于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一团花桥镇四区建设西路,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4.2.环境质量底线主要目标:师市河流、湖库、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好转,塔里木河阿拉尔断面和十四团断面水质保持IⅢI类标准,上游水库、多浪水库、胜利水库各断面水质保持II类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均采取了严格的治理和处置措施,污染物能达标排放,采取相应措施后经预测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不会对环境质量底线产生冲击。4.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项目建设在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一团花桥镇四区建设西路,本项目运营期会消耗一定量的电能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因此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采取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具备污染集中控制的条件。本项目未列入《新疆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清单》中限制类和禁止类。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兵团“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要求。5、与《第一师阿拉尔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一团花桥镇四区建设西路,根据《第一师阿拉尔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处于阿拉尔市11团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65900220023。表1-1与《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城市周边禁止开荒。提高城镇林木绿化率,加强城镇生态园林建设,积极推行立体绿化。采取联片取暖集中供热,建设烟尘控制区。(2)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本项目为卫生服务项目,属于综合医院(Q8411),不属于禁止类工业项目。医院区域内已强化绿化设施,并设置绿化隔离带。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执行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相关要求。(2)控制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交通运输、道路保洁、物料运输与堆存、采石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的扬尘。(3)严格控制农药使用,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4)推动秸秆还田与离田收集,禁止焚烧秸秆。(5)离县城和乡镇较远的村庄,生活垃圾可就近采取无害化处置。(6)工业危废:在师市范围内新建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一般工业废物:企业内部要设立渣场。水泥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7)完善团部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8)加强废水中重金属、盐分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扩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对区域内污染较重的企业限期整改,确保达到相应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9)重点防控机动车废气排放;全面整治“散乱污”的现象,城市文明施工实现全覆盖,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实施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倡导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降低人均能源消耗量及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为卫生服务项目,属于综合医院(Q8411),位于城市建成区。外排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第一师十一团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测网络。在第一师师域范围内,各城镇、园区集中供热及热电厂项目,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包括中水回用设施)、以及第一师重点污染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形成监控网络,建立污染源排放实时监测数据库,并与兵团环保局联网,建立园区、团场、师部、兵团的各级联动机制。(2)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落实重金属企业监督本项目为卫生服务项目,属于综合医院(Q8411),且位于城市建成区。外排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纳相符性监测频次,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3)及时监控二恶英类POPs重点排放源企业烟气是否进行有效处置、是否达标排放等,对不能按环保规范处理污染的企业,要令其限期整改,在整改未达标前不再审批(核准)其后续项目。加强POPs废物及POPs污染场地环境无害化处置和治理修复过程中的环境监管,对污染控制措施不符合要求造成二次污染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4)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把土壤监测作为土壤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入第一师十一团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经收集消毒后外售;产生的医疗废物(除药物性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医疗废物资质的单位代为安全处置;药物性废物(废药品、临期药品)经收集后登记,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资源利用效率(1)逐步建立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分供体系,条件成熟时建立饮用水、其他生活用水分供系统;加大中水和污水处理回用力度;治理和查处各种水污染源。(2)燃煤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有条件的地区推近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利用城市和工业园区周边现有热电联产机组、纯凝发电机组及低品位余热实施供热改造,淘汰供热供汽范围内的燃煤锯炉(炉客)。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本项目为卫生服务项目,属于综合医院(Q8411),用水由区域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外排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第一师十一团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6、与生态环境部《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23〕81号)相符性分析表1-2与第一师阿拉尔市普适性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是否相符空间布局约束………(1.2.2)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工业项目水耗标准,对于水耗总量大、单位产品水耗高的项目要按照相关水耗标准的先进值进行准入限制,不达标的项目视同“三高”项目严格禁止新、改、扩建。………..(1.3)鼓励类:本项目为综合医院(Q8411),属于卫生服务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值类项目水耗高、水耗量大的项目是(1.3.1)焦化副产品精深加工、现代煤化工、石油化工及下游精深加工、高端专用化学品、煤制高端精细化工、煤层气开发利用、绿色染料、颜料、涂料、油墨及类似产品、合成纤维、生物农药、膜材料、无机纳米及功能材料、超高压、特高压交直流输电设备、特种线缆、电气成套控制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大型煤矿采掘、输送、洗选成套装备,洁净煤技术产品的开发利用及设备、风电设备整机及零部件设备、农林牧机械,精量播种、自动化养殖、节水器材等设备、大型精密模具、先进纺织机械及关键零部件、建材机械及关键零部件、轴承、齿轮等通用基础件、铸造机械设备、泵及真空设备、内燃机及配件、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及其他监测仪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设备、自动气象站系统设备、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应急救援与保障装备、…….污染物排放管控(2.1)废水:(2.1.1)完善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场部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2.1.2)加强废水中重金属、盐分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扩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2.1.3)对排入河道和排渠的现有生活污水排放口实施拆除,禁止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或排渠(包括输水渠道)。(2.1.4)连队生活污水处理采取铺设骨干排水管网,收集居民生活污水,最后汇入排水总干管,进入人工湿地或氧化塘。(2.1.5)对区域内污染较重的企业限期整改,确保达到相应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积极推进生态园区建设和循环化改造。博斯腾湖流域等重点区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1.6)塔河城区河段规划为开发利用河段,水质满足III类水质标准。城区渠道规划满足Ⅳ类水质标准。(2.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除药物性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医疗废物资质的单位代为安全处置;药物性废物(废药品、临期药品)经收集后登记,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若干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安全处置;运营期外排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十一团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是(2.2.5)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和构筑物拆除场地周边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湿法作业,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煤堆、料堆、渣堆实现封闭存储。(2.2.6)阿拉尔市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使用清洁能源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严格控制城区露天烧烤及区域燃放烟火。(2.3)固体废弃物:(2.3.1)工业危废:在师市范围内新建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一般工业废物:园区内部要设立渣场。水泥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2.3.2)医疗废物:推动团场及连队的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和管理。生活废物:加快建设城镇及园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购置压缩式垃圾收集车。………处理环境风险防控(3.1)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安全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3.2)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测网络。在第一师师域范围内,各城镇、园区集中供热及热电厂项目,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包括中水回用设施)、以及第一师重点污染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形成监控网络,建立污染源排放实时监测数据库,并与兵团生态环境局联网,建立园区、团场、师市的各级联动机制。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联网率、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率均达到100%。(3.3)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落实重金属企业监督性监测频次,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本项目为卫生服务项目,属于综合医院(Q8411),不涉及矿产资源、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运营期外排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十一团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是资源利用效率(4.1)水资源:(4.1.1)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禁止新建取用地下水的供水设施,控制漏斗中心水位下降趋势。严禁工业园区以地下水作为工业用水水源,以保证地下水资源仅运营期使用水、电等清洁能源;运营期外排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是作为生活饮用水的唯一水源。(4.1.2)逐步建立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分供体系,条件成熟时建立饮用水、其他生活用水分供系统;加大中水和污水处理回用力度;治理和查处各种水污染源。…….(4.2.2)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控制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燃煤散烧。(4.2.3)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属于实施能耗限额标准的产品所有工序应达到标准规定的准入值,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4.2.4)尽可能采用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焦炉煤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合理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气、余压。采用天然气作原料的应符合天然气利用政策,高污染燃料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十一团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7、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第1目“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传染病、儿童、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和康复医院(中心)、护理院(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全科医疗设施与服务,医养结合设施与服务”,为鼓励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8、与相关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表1-4项目与相关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禁止投资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本项目使用设备不属于禁止及淘汰类之列;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符合8.与《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对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二、主要任务(一)大力发展医疗服务。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合理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坚持公立医疗机构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是一家为团场提供医疗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并承担相应的康复医疗、社区卫生服务、连队卫生室的一级综合性医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担负着各类疾病的防治任务,为众多病患者提供医疗保障。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相关要求。9、项目与《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表1-5项目与《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建设情况是否符合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加强能耗“双控”管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增量,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对“乌-昌-石”、“奎-独-乌”等重点区域实施新建用煤项目等量或减量替代。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推进燃煤电厂灵活性和供热改造。项目营运过程中不使用煤炭,使用水、电等清洁能源符合加强重点行业VOCs治理。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重点推进石油天然气开采、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排放源以及机动车等移动源VOCs污染防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精细化管控;全面推进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加强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持续削减VOCs排放量。项目不涉及VOCs排放。符合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建立健全各类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全面实行危险废物清单化管理。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建立健全各类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全面实行危险废物清单化管理。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建设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纸及纸箱经集中收集后消毒再外售至废旧物资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熬药废渣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医疗废物(除药物性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医疗废物资质的单位代为安全处置;药物性废物(废药品、临期药品)经收集后登记,交由厂家回收。符合符合加强企业自行监测管理。全面履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帮扶指导和调度监督,督促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按要求开展监测。建设项目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要求进行监测符合10、项目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表1-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治理,开展无异味企业建设,加强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各环节和畜禽养殖场臭气异味控制,提升恶臭治理水平。严格控制餐饮油烟,加大超标排放处罚力度。探索建立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污水处理站各污水处理单元采取密闭措施,周边通过喷洒除臭剂,并种植绿化种植降低臭气的影响。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煤化工、纺织印染、石油炼化、造纸等高污染行业发展,精细化工、基本化工原料制造等重点企业强化源头治理,构建节能节水式经济发展模式。推进工业园区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分质使用。在第六师五家渠市、第七师胡杨河市、第八师石河子市等城市区域打造节水示范区,实现公共建筑节水器具全覆盖。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与种植方式,逐步调减高耗水农作物的种植比例,建设与农作物相适应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本项目外排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排放标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十一团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提升危险废物收集与利用处置能力。开展兵团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情况评估,摸清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短板,科学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和建设,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引导和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鼓励开展其他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可行性评估、技术研发和试点。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除药物性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医疗废物资质的单位代为安全处置;药物性废物(废药品、临期药品)经收集后登记,交由厂家回收。根据现状监测(附件7)及常规监测(附件5)可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固废经妥善处置后,能实现零排放,因此本项目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11、项目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符合性分析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以兵师团三级疾控机构为骨干,二、三级以上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控体系,做强兵团疾控中心。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健全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医防协同机制。建立智能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传染病防控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机制。坚持中西医并举、中西药并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治方面的独特作用。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补齐妇幼保健、采供血、精神卫生、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托育等短板。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稳定基层公共卫生队伍。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依托疆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建设区域性医疗中心,推动优质资源扩容下沉。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设,每个师市(不含十一、十二师)至少有一家三级综合医院。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加强中医专科医院、兵师综合医院中医专科、团场医院中医馆建设。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大专科医师培养力度。加大康复人才培养,提升康复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推动二级以上医院开展预约诊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支持四师可克达拉市、十师北屯市等打造康养示范城市。加大疆外兵团外医疗人才引进和内部医疗人才培养。深化师域医共体、兵团乌鲁木齐区域医联体改革,推动兵师医院辐射带动团场医院、连队(社区)卫生室,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合理就医。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兵团医疗卫生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供应保障。健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全行业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本项目属于医疗卫生服务项目,隶属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规划区域内。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除药物性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医疗废物资质的单位代为安全处置;药物性废物(废药品、临期药品)经收集后登记,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若干垃圾桶分类收集至垃圾箱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安全处置;运营期外排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十一团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因此,本项目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相符。12、项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生态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改革文件,健全生态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市场主体全面、及时、准确披露环境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发布后,及时修订出台《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继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和环保目标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法公开企业环境违法处罚信息,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开情况、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检查情况列入对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考核范围,督促各地加强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主动公开或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予以公开。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以“生态环境部”两微、《中国环境报》等为主要载体,及时曝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报道整改进展情况。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清废行动2018”等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组织中央主流媒体、重要市场媒体及新媒体进行伴随式采访。本项目将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四十九、卫生84医院841”中的“床位100张以下的综合医院8411”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手续,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因此本项目基本与《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相符。13、项目与《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23]24号)符合性分析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0%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左右。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空气质量未达标的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编制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路线图及重点任务,并向社会公开。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2020年PM2.5浓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的未达标城市“十四五”期间实现达标;其他未达标城市明确“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已达标城市巩固改善空气质量。(二十六)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国家统筹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继续发挥长三角地区协作机制、汾渭平原协作机制作用。国家加强对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等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的指导,将粤港澳大湾区作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各省级政府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联防联控。鼓励省际交界地区市县积极开展联防联控,推动联合交叉执法。对省界两侧20公里内的涉气重点行业新建项目,以及对下风向空气质量影响大的新建高架源项目,有关省份要开展环评一致性会商。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县城全覆盖,加强数据联网共享。完善沙尘调查监测体系,强化沙源区及沙尘路径区气象、空气质量等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区域城市加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公路等大气环境监测。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重点区域、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其他VOCs排放量较高的城市开展光化学监测。重点区域和其他PM2.5未达标城市继续开展颗粒物组分监测。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系列卫星、航空、地基等遥感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分级预报体系,加强区域预报中心建设。开展亚洲地区沙尘暴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及技术研发。在沙尘路径区开展沙尘源谱监测分析,聚焦北京市进行沙尘源解析,评估各地沙尘量及固沙滞沙成效。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更新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推动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加强移动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国家和重点区域省份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本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隶属于第一师阿拉尔市,根据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可知,项目区域内PM2.5逐年得到改善。本项目营运期热源来源于城市集中供热,熬药等使用电炉,不涉及锅炉、燃煤等能源,不涉及VOCs排放,因此本项目与《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23]24号)相符。14、项目与《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21)符合性分析表1-7项目与《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21)性分析内容文件要求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是否相符选址要求地形规整,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远离地震断裂带。建设项目所在地地形规整,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远离地震断裂带。相符市政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建设项目所在地市政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相符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高压线路及其设施。不宜紧邻噪声、震动源和电磁场等区域建设项目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高压线路及其设施,且远离震动源和电磁场等区域相符规划布局要求建筑布局科学、功能分区合理。综合医院中的传染病区与院内其他建筑或院外周边建筑应设置大于或等于20m绿化隔离卫生间距。项目建筑布局科学、功能分区合理。传染病区与院内其他建筑大于20m。相符洁污、医患和人车等流线组织清晰,避免交叉感染。建设项目遵守洁污、医患和人车等流线组织清晰,避免交叉感染的要求。相符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合理组织院区建筑空间,在满足使用功能和卫生要求的前提下,新建的综合医院应预留应急救治地及未来发展用地。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合理组织院区建筑空间,在满足使用功能和卫生要求的前提下,新建的综合医院应预留应急救治地及未来发展用地。相符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合理确定建筑物的朝向,病房以及医务人员用房宜获得良好朝向。建设项目病房及医务人员用房朝向良好,易于空气流通。相符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收集暂存用房宜远离门(急)诊、医技和住院等用房,并宜布置在院区主导风下风向。项目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收集暂存用房宜远离门(急)诊、医技和住院等用房,但并非全布置在院区主导风下风向。基本相符应有院区绿化规划,并应配套建设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设相符患者康复活动场地和医务人员的健身活动场地。有绿化设施,并应配套建设患者康复活动场地和医务人员的健身活动场地。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相符其他要求综合医院的用地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业务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七项设施和教学科研等建筑占地、道路用地、室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等。建设项目用地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业务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七项设施和教学科研等建筑占地、道路用地、室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等。相符综合医院应设置两处及以上出入口,污物出口宜单独设置。建设单位已设置合规的出入口,且单独设置污物出口。相符15、项目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目标: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专业化、数字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精密智控疫情防控机制更加完善,公共卫生基层“网底”更加稳固医防高效协同,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有效防控。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师域医共体、兵团乌鲁木齐区域医联体改革更加成熟定型,医疗资源配置结构更加合理跨层级、跨区域就医显著减少,师域就诊率达到90%,疑难危重病例外转率持续降低。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普及率达到90%。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新突破。多层次、全方位对口支援医疗援助南疆师市的合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提质升级。区域医疗中心基本建立,南疆师市公共卫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智慧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建立“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推进互联网与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家庭医生服务、药品供应、医保结算、教育科普、人工智能相融合,“掌上’医疗健康服务新业态加快形成。监管和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健康产业实现良性发展。健康事业与健康产业有机衔接相互促进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医药产业、健康养老产业、体育健身产业、健康旅游产业、智慧健康产业、康养理疗服务业等产业初具规模。多元办医格局加快形成,中医药健康产业快速发展。改善城乡公共卫生环境。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提高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现代化水乎,整体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加强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推行师域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建立完善连队保洁机制和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加快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连队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强化薄弱环节卫生管理,推进农贸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建立病媒生物密度定期发布制度。加强大气、水、土壤等污染治理,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公共卫生职责,推进医防深度融合。夯实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网底”。依托团场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队卫生室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落实连队(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职责。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提高防治结合和健康管理能力。强化医防协同,健全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医防协同机制。团场医院(乡镇卫生院)应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医联(共)体内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强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利益相容机制,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本项目从事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属于城镇公服配置,隶属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区域内,项目建成后可以健全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提高防治结合和健康管理能力,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因此项目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相符。16、项目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原卫生部令第36号)中内容,本项日与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8本项目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本项目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符合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四)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本项目设置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使用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专用带盖医疗废物转运箱、专用医疗废物周转柜暂存医疗废物。本项目收集医疗废物前检查医废包装物无破损或渗漏。本项目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5类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当涉及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时,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属于化学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按医疗废物处置。本项目检验实验室仅涉及少量化学性废物,不涉及病原体的培养、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等工作。本项目设置污水处理系统,综合医疗污水经处理并消毒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本项目设置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使用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专用带盖医疗废物转运箱、专用医疗废物周转柜暂存医疗废物。本项目收集医疗废物前检查医废包装物无破损或渗漏。本项目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5类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当涉及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时,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属于化学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按医疗废物处置。本项目检验实验室仅涉及少量化学性废物,不涉及病原体的培养、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等工作。本项目设置污水处理系统,综合医疗污水经处理并消毒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符合符合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按要求在墙壁张贴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管理要求。符合第十三条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使用专用医疗废物包装袋盛装,盛装量达到3/4后严密封口。符合第十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专用医疗废物包装袋表面被污染时增加一层包装,专用医废转运箱、周转柜定期消毒处理。符合第十五条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盛装医疗废物的专用包装袋、专用转运箱、专用周转柜外表面均设置警示标识及中文标签。符合第十六条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符合第十七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査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检查包装物的标识、标签、封口是否符合要求。符合第十八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防止包装物的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符合第十九条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运送医疗废物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转运箱、周转柜,每天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符合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本项目设置有专用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贮存时间不超过2天。本项目设置有专用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贮存时间不超过2天。符合符合第二十二条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当贮存病理性废物时,采用低温贮存或防腐专用设备。符合第二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医疗废物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按规范填写、保存危废转移联单。符合第二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按规范登记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按照要求保存。符合第二十五条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定期对医疗废物贮存间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符合第二十六条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工作人员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贮存在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以外的区域。禁止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符合17、项目与《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修订)中内容,本项目与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8本项目与《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本项目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设置有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转运箱、周转柜。专用包装袋、转运箱、周转柜上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及说明。符合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本项目设置有专用的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与各楼栋有一定的距离,并按要求设置明显警示标识。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上锁,定期消毒和清洁。符合符合第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本项目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转运箱,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运送至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专用转运箱在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消毒和清洁。符合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本项目医疗废物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本项目不进行病原体的培养、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等工作。符合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本项目设置医疗污水处理系统,门诊综合楼、住院部废水经处理、消毒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医疗废物的管理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18、项目规划选址相符性建设项目位于新疆阿拉尔市十一团花桥镇四区建设西路,根据建设项目提供的用地批复可知,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因此建设项目选址符合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一团用地规划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一)项目由来1、项目背景及任务由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成立于1962年,截止至今运行57年之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现为一所一级综合医院,属于公立医院,为团场提供医疗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并承担相应的康复医疗、社区卫生服务、连队卫生室的管理工作。项目位于新疆阿拉尔市十一团花桥镇四区建设西路,医院现有主体工程有公卫楼1栋(共2层)、门诊楼1栋(共4层)、综合楼1栋(共3层)、值班室(门卫)2座;污水处理站2座(普通门诊污水处理站和发热门诊污水处理站各1座)及其配套建筑、环保设施。其中公卫楼于2016年2月开始建设,2020年4月投入使用;门诊楼于2017年4月开始建设,2020年6月投入使用;综合楼于199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医院设有临床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耳鼻咽喉科、儿科、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医技科室:门诊部、放射科、检验科、心电图室、B超室、药剂科、MMC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财务室、信息科、公卫科等。行政楼一楼设有放射科(DR室和CT室)行政楼二楼设有医院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副院长办公室、书记办公室;住院楼一楼设有收费室、药房、心电图室、B超室、检验科、手术室住院部二楼设有临床科;住院部三楼设有中医科、熏蒸室、煎药室等预防接种门诊设有接种室、登记室、留观室、计划免疫室、目前医院编制床位50张,日门诊量约80人,普通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70m3/d;发热门诊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0m3/d。2、环评及验收手续情况环评: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各设施营运期至今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类)手续。建设内容验收:无。3、辐射环评备案情况:医院现有正常使用的辐射设备为2台,型号为设备计算机体层成像系统(CT)东软型号NeuvizACESP、医用诊断x线机(DR)东软NeuVision810,位于放射科。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9年3月国务院令第709号)规定,其为Ⅲ类射线装置,属于低危险射线装置,本次环评不包括该部分建设内容。为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本次评价建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9年3月国务院令第709号)及生态环境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的有关规定要求,需另行环评。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建设项目现有2台正在使用的辐射设备目前暂未取得辐射环评备案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成立于1962年,截止至今运行63年之久。根据2014年修订的新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建设单位未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属于“未批先建”行为。根据《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文件精神中要求,本项目违法行为已超过2年,项目建设单位主动申请完善手续,在营运期间未造成危害后果,可免于处罚。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由于本项目已过追溯期限。2022年第一师生态环境局下发工作提醒函,根据要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积极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本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项目所用土地权属国有土地,使用类型为划拨,用地类型为医疗卫生用地(详见附件),项目用地符合第一师阿拉尔市用地总体规划。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判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第1目“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传染病、儿童、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和康复医院(中心)、护理院(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全科医疗设施与服务,医养结合设施与服务”,且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不属于淘汰和限制类之列,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为综合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9)及第1号修改单中“综合医院(Q8411)”,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根据下表对项目环评类别进行判定。表2-1本项目环境影响类别判别表对应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建设项目行业类别环评类别报告类别最终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Q8411综合医院108医院841;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8432;妇幼保健院(所、站)8433;急救中心(站)服务8434;采供血机构服务8435;基层医疗服务842新建、扩建住院床位500张及以上的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除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属于综合医疗卫生服务项目,不属于住院床位500张及以上的情形,且不涉及“四十九、卫生84-109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431”中“新建”情形,经分析,属于报告表编制类别,因此,项目应编制报告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提出若建设单位将来从事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示(2021年版)》第“四十九、卫生84-109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431”中“新建”情形的,应进行另行环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凡实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根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阿克苏律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随即组织人员到项目建设场地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了有关的工程资料,结合该企业提供资料和项目建设特点,依据有关环评技术规范,编制了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项目;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建设性质:新建;占地面积:22200m2;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10%;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一团花桥镇四区建设西路规模:目前医院编制床位50张,日门诊量约80人,普通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70m3/d;发热门诊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0m3/d。本次评价包括的建设内容:公卫楼1栋(共2层)、门诊楼1栋(共4层)、综合楼1栋(共3层)、值班室(门卫)2座;污水处理站2座(普通门诊污水处理站和发热门诊污水处理站各1座)及其配套建筑、环保设施。项目厂界北侧为居民区;东侧为居民带你;西侧紧临道路;南侧为养老院。中心坐标:81°**′10.68″,40°**′13.40″。注:①东侧道路宽14m;西侧道路宽9m。根据《城市道路等级(城市划分标准道路)》标准可知,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排放均不属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限值。(三)工程建设内容1、建设内容本项目为补办环评,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2。表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工程组成情况一览表工程类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公卫楼共2F,砖混结构,占地面积为1500m2。1楼建筑面积750m2,设有机房2楼建筑面积750m2;已建成门诊、住院楼共4F,框架结构,占地面积为4096m2。1楼建筑面积1024m2,心电图室、B超室、门诊、收费室、药房、手术室、1间公共卫生间。负一楼药库。2楼建筑面积1024m2,内设有公共卫生间、医生值班室、医生办公室、护士站、1间机房,病房14间等留观病房、1间急救室等;3楼建筑面积1024㎡,内设有医生办公室,护士站,针灸室4间,熏蒸室1间,病房4间等留观病房4楼建筑面积1024㎡,三个会议室综合楼共3F,砖混结构,占地面积为2500m2。1楼建筑面积833.3m2,内设有放射科、DR室、财务室。2楼建筑面积833.3m2,内设有副院长办公室三间、院长办公室、副院长办公室两间,开水房一间,洗衣房2间,男卫生间一间,1间机房,4间闲置办公室等3楼建筑面积833.3㎡,18间闲置房间辅助工普通门诊污水处理站自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70m3/d;工艺:采用格栅井+调节池+A/O生物池+二沉池+清水消毒池处理。已建成发热门诊污水处理站自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20m3/d;工艺:采用格栅井+调节池+A/O生物池+二沉池+清水消毒池处理。已建成,目前停用值班室1座建筑面积20m2,共1层。主要负责安全保障、维护秩序,紧急响应等已建成公用工供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用水量41383.3t/a依托供电由区域市政电网供电。依托排水院内雨污分流,共设一个污水排放口,排水量23365.84t/a已建成供暖由区域市政进行集中供暖。依托环保工废水处理项目外排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排放标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十一团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已建成废气处理中医馆产生的中药气味:中医馆位于住院楼3楼,熬药过程中散发出少量中药材气味,为植物药材,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通过排风扇加强空气交换,对环境影响较小已建成理疗室废气:通过排气扇强化空气流通,将艾灸烟雾排至窗外。位于住院楼3楼已建成污水处理站散发的恶臭,自建污水处理站现状:污水各处理单元均加盖密闭处理,周边通过喷洒除臭剂,四周进行绿化种植降低臭气的影响。根据现场勘察,污水处理站现场无明显的恶臭气味。已建成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经若干垃圾桶/垃圾袋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点,委托环卫部门日产日清已建成一般固体废物:废纸及纸箱经集中收集后消毒再外售至废旧物资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占地面积5m2已建成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60m2;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与住院楼的距离较近,距离约10m,医疗废物:产生的医疗废物(除药物性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医疗废物资质的单位代为安全处置;药物性废物(废药品、临期药品)经收集后登记,交由厂家回收;检验室废液作为医疗废物中化学性废物处置,采用单独封闭容器进行收集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已建成熬药废渣:医院中药熬制室内产生的熬药废渣用防漏袋装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已建成药物性废物(废药品、临期药品)经收集登记后,交由厂家回收。已建成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淀污泥和化粪池污泥由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单位进行消毒并及时清运处置。本次评价要求污泥转运前应按《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的要求进行消毒处理。已建成噪声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封闭房间内,进行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已建成分区防渗措施公卫楼、门诊楼、综合楼等均为简单防渗区域,进行地面硬化;一般固废暂存间应设为一般防渗区域;院内污水管线、污水处理站、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须进行重点防渗。采用防渗混凝土+2mm厚HDPE膜+2mm环氧树脂漆防渗,确保Mb≥6.0m渗透系数K≤10-10cm/s,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应设拱背型行围堰高20cm,并设置空桶1个作为备用收容设施已建成放射性防治院内设2台辐射设备(设备计算机体层成像系统(CT)东软型号NeuvizACESP、医用诊断x线机(DR)东软NeuVision810)及配套防辐射装置。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有关辐射或放射性设备方面的内容,须单独进行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或网上备案,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显示,辐射设备未取得备案。已建成备注:(1)项目放射科、B超室洗相照片采用数码打印,无洗相污水产生,故不监测总银、六价铬;(2)医院内不设食堂;不设燃气(煤)锅炉;不设实验室;未设病理解剖室、太平间;未设孕产手术室;未配有双电源,未配柴油发电机。(3)化验室(检验科):开展感染七项、输血相容性检测、PCT、结核结酸扩增、甲状腺功能等33大项114小项检验项目,血液、血清的化学检查均使用外购的成品检测试剂盒,无需自配检测试剂,因此基本不会产生含氰废水、重金属废水;使用完的试剂试纸作为医疗废物,暂存于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4)妇产科:院内不进行孕产接生手术,综合楼接生室未装修,主要进行妇科检查、上节育环、取环等。妇幼保健办公室主要开展出生一级干预检查、孕前检查、产前检查等,院内不开展全子宫切除手术、输卵管囊肿剥除术、葡萄胎清宫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手术、剖宫产手术等。产生的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5)项目未配套建设家属楼,因此不涉及家属楼单独生活用水排放,后文不再赘述。表2-3项目设计能力一览表序号名称设计能力备注1编制床位50张已投入运营2门诊量80人•次/日已投入运营3普通门诊污水处理站70m3/d已建成并正常运行中4发热门诊污水处理站20m3/d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用作备用污水处理站注: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包含普通门诊污水处理站和发热门诊污水处理站两座污水处理站,发热门诊污水处理站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在就诊人数高发时开启。平时仅启用普通门诊污水处理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发热门诊污水处理站已停运2年。2、主要生产设备规格、数量本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及数量见表2-4。表2-4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备注数量单位医院诊治大型仪器1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LS-100HD临床2冲击波治疗机U200理疗科3全数字超声诊断系统WED-660超声科4冷光型孔式手术无影灯KS09L临床5呼吸机VG70、SV300急诊6洗胃机DXW-A急诊7电子血压计HEM-8102K、YE655B、HEM-8102K、YE660A、HEM-8102K、HEM-7121全科68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BeneHeartC2急诊9除颤监护仪EfficiaDFM100急诊10病人监护仪UMEC12、UMEC7、UMEC7、UME-C7急诊411床旁监护仪PVM-2701急诊12微量注射泵1WZ-5006、WZ-50C6(三个)急诊413电解质分析仪CBS-400、DIANVO-805检验科14尿液分析仪U500检验科15全自动生化分析仪BK-600、BS-830检验科16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m-101、FS-205检验科17血气生化分析仪i15检验科18多道心电图机ECG-2350、BeneHeartR12、MT-201、BeneHeartR12、ECG-1201内科519彩色B超机ClearVue650超声科20幽门螺杆菌检测仪YH04D21熏蒸治疗机SCZ-IC理疗科22神经肌肉电刺激仪KT-90A理疗科23空气波压力治疗仪power-Q3000、IPC400F理疗科24低中频电脉冲治疗仪KB-A3理疗科25全自动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DH71CRP检验科26牙科综合治疗机S2305口腔科27自动洗胃机QZD-A临床28设备计算机体层成像系统(CT)NeuvizACESP放射科29医用诊断x线机(DR)NeuVision810放射科污水处理站仪器设备1一体化外壳WQ14m×2.5m×2.5m玻璃钢2提升泵Q1.5-12-0.75一备一用(含液位控制)43厌氧池填料TJ-Ⅱ15m34氧化池填料TJ-Ⅱ15m35填料支架非标自制6氧化池布水非标自制5m37曝气装置非标自制进口聚氨酯35m38高压静音涡轮气泵HG-22009沉淀池斜板填料非标自制12m310沉淀池填料支架非标自制12m311沉淀池回流泵Q5-10-1.112消毒加药设备LR-5013配电控制柜-注: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有关辐射或放射性设备方面的内容,须单独进行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或网上备案,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全四批)》,本项目所选用的设备均不在淘汰落后设备之列。3、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下表。表2-5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量序号物料名称单位消耗量(年)最大贮存量备注1留置针个/a1000200外购2鼻导管个/a2200500外购3碘伏瓶/a65050外购4棉签包/a1300300外购5压敏胶带盒/a800150外购6输液器包/a83003000外购7止血带盒/a310200外购8手消液个/a147050外购9注射器盒/a428003000外购10纱布块/a120003000外购11中单包/a6430300外购12垫单包/a6430300外购13医用手套只/a385005000外购14次氯酸钠t/a1.40.5外购15酒精L/a360300最大储存量500L/a16得克康宁消毒片(氯片)t/a0.80.2100片/瓶17液氧t/a2.041.240L/罐18盐酸t/a0.210.1500ml/瓶、100ml/瓶19乙醇(75%)t/a7.26500ml/瓶20双氧水t/a2.70.6100ml/瓶21络合碘t/a1.431500ml/瓶、100ml/瓶注:①项目熬药使用电炉,熬制过程中不使用天然气、煤。②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使用洁王子消毒粉配水后添加使用。③医院治疗室、换药室、病房等科室消毒使用紫外线消毒;洗衣房、盥洗室、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使用含氯消毒片配制的母液经稀释后进行消毒;科室仪器、紫外灯管等医疗仪器使用酒精消毒;科室桌面、地面清洁使用含氯消毒片配制的母液经稀释后进行消毒。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医院营运过程中使用量较大的环境风险物质为酒精、乙醇、次氯酸钠溶液、氧气。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说明:表2-6名称、理化性质、燃烧爆炸性及毒理毒性序号名称理化性质燃烧爆炸性毒理毒性1乙醇(俗称酒精)分子式:C2H6O,分子量:46.07,白无色液体,有酒香。熔点-114.1℃;相对水的密度为0.79kg/m3;闪点12℃;引燃温度363℃;沸点78.3℃;饱和蒸气压5.33Kpa(19℃);易溶于水,可混溶于醚、氯仿、甘油等多数有机溶剂;禁忌强氧化剂、酸类、酸酐、碱金属、胺类易燃,其蒸汽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至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引起回燃LD50:7060mg/kg(免经口);7340mg/kg(免经皮)LD50:37620mg/kg,10小时(大鼠吸入);人吸入4.3mg/L×50分钟,头面部发热,四肢发凉,头疼:人吸入2.6mg/L×39分钟,头疼,无后作用。2双氧水分子式H2O2;分子量34.01;无色透明液体,有微弱的特殊气味。熔点-2℃(无水);沸点158℃(无水);密度(相对密度水=1)1.46(无水);饱和蒸气压(Kpa)0.13(15.3℃)溶于水、醇、醚,不溶于苯、石油醚。禁忌易燃或可燃物、强还原剂、铜、铁、铁盐、锌、活性金属粉末。助燃,具有强刺激性急性毒性LD50:4060mg(大鼠经皮);LC50:2000mg/m3,4小时(大鼠吸入)致突变性3二氧化氯黄绿色到橙黄色的气体;极易溶于水;相对密度3.09g/cm3(水=1),熔点-59℃;沸点11℃。禁忌还原剂、易燃或可燃物、自燃物、酸类、碱类。不易燃急性毒性:94mg/kg(大鼠口服);LCLo:260ppm(大鼠,2小时)4次氯酸钠油状液体,淡黄色至褐色微黄色溶液,有似氯气的气味。熔点-6℃;沸点102.2℃;相对密度1.10g/cm3;具有腐蚀性,可致人体灼伤,具有致敏性。禁忌还原剂、有机物、酸类。不燃低毒55盐酸盐酸分子式:HCl;分子量:36.46;熔点:114.8;密度(相对密度水=1)1.20;饱和蒸气压:30.66kPa(21℃)与水混溶,溶于碱液,稳定。无色或微黄色发烟液体,有刺鼻的酸味。不燃不燃无毒无毒4、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医院核定卫生事业编制定员89人(其中在编及备案制医护人员51人,后勤人员38人)。全年工作日365天;医务人员为3班制,每班8小时;后勤人员为3班制,每班8小时。5、公辅工程分析①供电本项目用电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市政电网供给。②供水本项目用水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市政给水管网供给,项目用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用水(医务人员用水、医院后勤职工用水)、门诊病人生活用水,住院楼病患生活用水、洗衣房用水、清洁用水、中医房煎药和熬药用水。院内无病理解剖室、太平间,因此无病理解剖室用水、太平间用水。建设项目用水量未进行手工统计,也未安装在线监测流量计,根据当地用水统计数据经分析研究确定当地用水定额,当无数据时,用水定额宜符合《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中表6.2.2的规定。(1)给水量核算本项目用水包括职工生活用水(医务人员用水、医院后勤职工用水)、门诊病人生活用水,住院楼病患生活用水、洗衣房用水、清洁用水、中医馆煎药和熬药用水。①职工生活用水本项目职工人员人数为89人(其中医务人员51人,后勤人员38人),医护人员每人每日3班,后勤人员采用3班制;年工作365天。根据《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医务人员用水量按150L/人·班-250L/人·班,医院后勤人员用水量按80L/人·班-100L/人·班,本项目医务人员用水量按200L/人·班计,医院后勤人员用水量为80L/人·班;则用水量为39.72t/d(14497.8t/a)。②门诊用水本项目现状门诊接诊量按80人次•日,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门急诊病人用水定额按10L/人•次~15L/人•次计算,同时参照《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修订征求意见稿)门急诊病人用水定额按10L/人•次~15L/人•次计算,考虑到项目属于综合医院,存在不确定因素,故取10L/人•次,则项目一般门诊用水量为0.8t/d(292t/a)。③病房用水本项目编制病床数为50张床位,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可知编制床位小于100床的小型医院,医院日均单位病床排水量为250L/床·d-300L/床·d;同时参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中医院病房设浴室、卫生间、洗用水量为250-400L/床·d,结合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与医院自身医疗项目特点,本项目病床用水取250L/床·d,则病房用水量为12.5t/d(4562.5t/a)。③洗衣房用水根据《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中洗衣用水量为60L/kg-80L/kg,本次洗衣房用水定额取60L/kg。项目日清洗量按100床,每床位1.0kg计,年工作天数为365天,洗衣房用水量约3.0t/d(1095.0t/a)。④地面清洁用水医院每日地面进行2遍清洁,清洁用水量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停车库地面冲洗水2-3平方米/L·次,本项目取地面冲洗水2平方米/L·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清洁面积约为6000平方米,则年用水量为24t/a(8760.0t/a)。⑤中药房熬药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项目年熬药天数为220天,日煎药使用水量约0.8吨,则中药房煎药和熬药用水量为176.0t/a。⑥绿化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绿化面积为13333㎡(约20亩),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活用水定额》,绿化用水量按600m³/亩·a计算,则绿化用水总量为12000.0m³/a。绿化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根据上述计算,本项目用水量为41383.3t/a。(2)排水量核算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污水、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洗衣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等。医院污水处理站已建设完成并正常使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污水总排放口未设置流量在线监测。项目绿化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①职工生活污水医护和后勤人员办公、生活产生的废水,为一般生活污水。医护和后勤人员办公生活用水量为39.72t/d(14497.8t/a),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0.8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1.78t/d(11598.24t/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SS、氨氮等,医护和后勤人员办公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排放标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十一团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②门诊废水门诊废水主要为门诊人员盥洗等生活污水,含有机物及病原体。门诊用水量为0.8t/d(292t/a),门诊废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0.8计,则门诊废水排放量为0.64t/d(233.6t/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SS、氨氮等,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排放标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十一团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③病房废水病房废水主要为医院住院病人的盥洗、淋浴等生活污水,含有机物及病原体。病房用水量为12.5t/d(4562.5t/a),病房废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0.8计,则病房废水排放量为10t/d(3650.0t/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SS、氨氮等,病房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排放标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十一团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④洗衣废水本项目洗衣房用水量约3.0t/d(1095.0t/a),洗衣废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0.8计,则洗衣废水排放量约2.4t/d(876.0t/a)。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等,洗衣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排放标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十一团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⑤清洁废水本项目清洁用水量约24t/a(8760.0t/a),清洁废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0.8计,则洗衣废水排放量约19.2t/d(7008.0t/a)。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等,清洁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排放标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十一团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⑥中药房熬药废水中医馆熬药用水经大火、小火熬制后大量蒸发,仅剩少量变成浓稠汤药,本项目损耗量按0.4计,则约105.60t/a汤药供病人治疗由病人吸收,其余70.4t/a以其他方式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综上,项目医院内总用水量为41383.3t/a,医疗废水排放量为23365.84t/a。损耗2899.5611598.2414497.8职工生活用水损耗58.429211598.24职工生活污水233.6233.64562.5病房用水3650病房废水损耗2191095洗衣用水876洗衣废水损耗17528760700836508767008清洁用水清洁废水176105.6.105.6病人吸收中医馆熬药用水中医馆药汤损耗70.412000绿化用水12000全部蒸发,不外排图2-1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3)自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项目运营期外排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排放标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十一团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的设计处理能力为70m3/d。6、项目的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状况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及可行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位于阿拉尔市十一团城区,用地附近居民区较多,可方便周边地区居民就医,解决就医难问题。医院场址所在地临近交通道路,为公共交通及其他交通工具可及的地段,方便病人就诊,以及转运病人快捷。2)医院用地周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如给排水、供电、电讯、电话、天然气等,可利用现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减少投资。3)医院周边环境主要是文教居住区,周边无化工生产企业,不会对本项目区域造成环境污染。4)本项目院内形成四周有车道、出入口的总平面格局,可减轻对周围交通的影响;用地紧凑,景观效果良好。5)由工程分析和污染物排放影响预测可知,项目运行后,对污染物采取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周围交通便捷,区域给水能力能满足用水要求,外排废水排水去向合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控制在标准允许范围内并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整体而言,项目选址较为合理。7、平面布局合理性本项目所在区域常年盛行北风、西北风,根据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可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位于建设项目的东北侧方位,且距离发热门诊较近,因此自建污水处理站对项目发热门诊楼的影响较大。根据现场勘察,污水处理站为独立设置,与发热门诊楼的距离约20m;污水处理站周边设栅栏,并设置绿化隔离带,与住院综合楼的距离约30m。根据《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中8.0.2污水处理站要求:医院污水处理站应独立设置,与病房、居民区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10m,并设置隔离带。当无法满足上述条件时,应采取有效安全隔离措施;不得将污水处理站设于门诊或病房等建筑物的地下室。因此污水处理站建设位置符合《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要求。项目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位于位于门诊与发热门诊间100米处,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位于整改医院的下风向;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经采取全封闭落锁管理,尽量日产日清,并用栅栏隔离,在周边设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平面布局较合理。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施工期本项目已于1962年开始施工建设,已于2020年全部建设完成,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已全部建设完成,现已投入并正常运行。随着施工期结束,环境影响随即停止,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施工建设期间未收到周边居民公众的投诉,施工过程中未收到主管部门的整改通知。本项目现场已无施工遗留痕迹,施工期未对区域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因此,本次环评不再分析施工期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二、运营期1.医护救治流程本项目为综合医院医疗建设项目,不涉及工业及其他制造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提供医疗服务。项目营运期就医流程、产污环节见下图。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图2-2项目营运期工作流程及产污环节图注:院区内不涉及基因测序。工艺流程简述:病患到门诊处就诊,医生通过问诊及检查,全面检查患者的病情。并开具相关的检验单。患者根据检验单上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后取得相关的检查结果,交由门诊处的医生进行病情初步诊断。症状轻微的,开具适量的药物,缴费取药后出院。症状严重的,需进行入院治疗、调养的病人办理住院手续。入院后,根据住院部医生开具进一步深入检查单进行检查,医生根据检查结果,进行病情诊断,并提出相应的治疗方式。住院过程中由医生及护士等进行共同治疗、护理,直至病患基本康复,具备出院的条件。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进行病情复检。复检后根据复检结果进行判断是否具备出院的条件,办理出院手续;不具备出院的患者继续在院治疗。住院病患已康复,经医生同意,办理出院手续,出院回家调理。医护及保洁等人员会对病房床位进行清扫和消毒;传单等物件,送至洗衣房进行清洗消毒。医生、护士在全院内服务,贯穿于整个服务流程中,不受科室及岗位限值,为病患提供及时帮护。2、部分关键科室污染物产生说明(1)化验科(检验科)化验科(检验科)主要从事开展血常规、生化29项、尿常规、血型检测、传染病4项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为酸碱、氰化物、重金属、病菌等,主要来源于医院在血液检查及化验等工作中使用重铬酸钾、氰化钾等试剂产生的废液。本项目检验科废液产生量极少,检测科主要采用全自动血凝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电光免疫分析仪以及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等仪器进行上述项目检测,该设备主要采用电化学方法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中仅需使用微量的检验试剂,该检验试剂是由仪器供应商提供的配套商品试剂盒,使用时将试剂盒直接安装至机器上指定位置即可。使用完毕的检验试剂盒、检验过程产生的样本、试管、手套等一并在指定容器中收集,作为医疗废物委托处理。项目一般不会自配检测试剂,血液、血清的化学检查均使用外购的成品检测试剂,不进行相关的清洗工作,因此不会产生含氰废水、重金属废水,故未设置科室预处理设施排放口。2.主要污染工序: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来源于中药熬药废气、医院消毒气味、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生活垃圾暂存间恶臭气体以及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气体等。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病房废水、医护人员及后勤职工生活污水、洗衣房废水等。噪声: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为水泵、空调机组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固废:本项目固废大致分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格栅渣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纸及纸箱、中药药渣)。2.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2-3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及产污环节图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已建设完成并处于正常运营状态。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井+调节池+A/O生物池+二沉池+清水消毒池处理”。具体处理工艺过程为:项目外排医疗废水经各楼栋化粪池预处理后的通过格栅池隔离,再进入调节池,调节池内设提升水泵。污水经提升后进入A/O(厌氧池+好氧池),添加絮凝剂PAC(聚合氯化铝,无机高分子混凝剂)后进入二沉池,通过添加经消毒剂处理后排入清水池,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十一团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消毒过程使用得克康宁消毒片进行消毒。注:得克康宁消毒片以二氯异氰尿酸钠为主要成分,有效氯含量为47%-53%,每3片含有效氯500mg/L。使用1000ml水溶解含氯消毒片15片即可得到2.5mg/L的有效氯液。A级生物池鼓风机O级生物池消毒污泥池污泥二沉池一外运消毒清水消毒池十团污水处理厂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成立于1962年,根据2014年修订的新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建设单位未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属于“未批先建”行为。根据《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文件精神中要求,本项目违法行为已超过2年,项目建设单位主动申请完善手续,在营运期间未造成危害后果,可免于处罚。根据现场访问及业主提供的信息可知,运营期间暂未收到周边居民环保投诉;经查询第一师生态环境局等管网,未查询到行政处罚及投诉情况。建设单位提供的近一年内的监测资料说明废水、噪声达标排放情况如下:1、废水达标排放情况项目综合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第一师十一团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根据新疆昇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1号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T-2025-185(6)W),具体检测结果如下:表2-8污水处理站总排放口监测结果一览表污染问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标准限值2025.04.01题污水处理站排放口pH值6.46-9(无量纲)总余氯4.2-mg/L悬浮物1760mg/L化学需氧量67250mg/L氨氮8.88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9.4100mg/L粪大肠菌群700MPN/L沙门氏菌ND/200mL志贺氏菌ND/200mL注: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根据上述常规检测数据可知,项目污水处理站排放口中各污染因子(pH值、总余氯、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挥发酚、总氰化物、粪大肠菌群、石油类、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限值。2、噪声达标排放情况根据新疆锡水金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3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WT202408220),具体检测结果如下:表2-9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检测点位检测结果2024.08.282024.08.29标准限值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厂界东侧外1m处42384339厂界南侧外1m处43394240厂界西侧外1m处424043395545厂界北侧外1m处43414240备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根据上述常规检测数据可知,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3、固体废物排放项目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进行消毒处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综合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除药物性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临时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医疗废物资质的单位代为安全处置;药物性废物(废药品、临期药品)经收集后登记,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若干垃圾袋/垃圾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点,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未对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清运数量(重量)进行细化分类统计。4、排污许可证项目编制床位为100张,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属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431,床位100张以下的综合医院8411”,应办理登记管理。5、台账管理根据现场勘察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医院台账管理不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中附录B中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台账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电子信息化管理。6、现有工程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根据现场访问及业主提供的信息可知,运营期间暂未收到周边居民环保投诉;根据现场踏勘及监测,根据现有工程存在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表2-10现存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一览表序号项目环境问题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整改措施1环保手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成立于1962年。本项目分期建设,建设期为1962年-2020年,目前已建设完成,最早投入使用主体工程为1965年,根据2014年修订的新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建设单位未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属于“未批先建”行为不符合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文件精神中要求,本项目违法行为已超过2年,项目建设单位主动申请完善手续,在营运期间未造成危害后果,可免于处罚。本项目已进行排污许可申报。符合已于2020年09月07日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排污登记编号:12990101458***00XD001Z。本项目未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符合应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尽快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2废气熬药废气通过排风扇加强空气交换符合无废气自建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排放。自建污水处理站已采取地埋式,各污水处理单元已采取加盖密闭,通过在周边喷洒除臭剂,周边种植高大、能吸收臭气,有净化空气作用的绿化隔离带。符合无3废水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应采取柔性设计原则,平时满足医院高效运行的要求,疫情期间满足不同疫部分符合根据疫情情况设置独立污水收容装置,并集中处理,可满足需求;现有已运行污水处理设情细菌和病毒的处理要求;当平疫结合区域为局部时,平疫结合区域的污水处理设置位置应就近设置在污染区;平疫结合的污水处理设施应满足耐腐蚀和耐高温的要求;污水处理池应密闭,尾气应统一收集消毒处理后排放施已密闭;污水处理过程中已加入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需强化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特殊性质污水应单独收集,经预处理后与医院污水合并处理,不得将特殊性质污水随意排入下水道。部分符合应强化各污水预处理措施医院污水处理构筑物应采取防腐蚀、防渗漏、防冻等技术措施,各种构筑物宜加盖密闭,并设通气装置符合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与病房、居民区等建筑物之间应设绿化防护带或隔离带,以减少臭气和噪音对病人或居民的干扰符合4固废污水处理站栅渣、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的清掏和处置不符合暂未进行清理。应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清掏,确保污水处理站的处理效率,污泥清掏前须进行消毒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废由污水处理站维护单位进行及时清运处置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液应进行单独收集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设施无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符合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符合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符合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符合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1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符合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符合医疗废物在医院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符合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符合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符合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符合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符合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符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院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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