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改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桂林市平乐生态环境局7月24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

序号
审批事项名称
申请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承诺办结截止日期

1
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段公路改建工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
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桂林市平乐县境内
2025-8-20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4日-2025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3-7950510,通讯地址:平乐镇安良街西巷20号桂林市平乐生态环境局,邮编:542400。注:报告书(表)及其他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项目业主和环评机构对内容负责。

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单位(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编制日期:,202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项目改建段起点现状项目改建段终点本项目项目现状公路项目临近水库现状典型生态现状1典型生态现状2典型生态现状3项目负责人现场勘察相片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七、结论专项评价:1、噪声影响专项评价2、生态影响专项评价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路线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路线与沿线饮用水源地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4项目沿线敏感点分布图附图5项目监测布点图附图6项目路线与广西生态功能区划位置关系图附图7项目路线与广西重要生态功能区位置关系图附图8项目路线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位置关系图附图9项目路线与桂林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关系图附图10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图附图11项目植被类型示意图附图12项目生态保护目标分布示意图附图13项目沿线生态系统类型图附图14项目沿线生态公益林分布图附图15项目沿线植被覆盖度(FVC)空间分布图附图16项目与周边生态敏感区位置关系图附图17项目与沿线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附图18项目生态现状调查样方、样线布设图附图19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附件3关于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研判初步结论附件4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本项目用地意见的复函附件5项目监测报告附件6关于印发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附录:附录1:评价范围内典型植被样方调查表附录2:评价范围维管束植物名录附录3:动物调查样线记录表附录4:陆生脊椎动物名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411-450300-04-01-288008建设单位联系人邓进兴联系方式13977301798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地理坐标起点:E110°41′02.605″,N24°46′05.688″终点:E110°36′55.284″,N24°40′20.613″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130等级公路用地面积(hm2)/长度(km)13.98hm2(永久11.46hm2,临时2.52hm2)/15.056km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市发改管〔2025〕48号总投资(万元)4260.9634环保投资(万元)54.2环保投资占比(%)1.27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项目属于公路项目,涉及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为主要功能区域的环境敏感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表1的专项评价设置原则需设置噪声专题;项目局部路段评价范围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依据表1的专题评价设置原则需设置生态影响专题。综上,本项目需设置噪声影响和生态影响2项专题评价。规划情况《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1年12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关于印发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桂环函﹝2012﹞94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1、项目与《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相符性合性分析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中联络线2恭城(龙虎关)至平乐为省道S502,全长73km,起于湘桂交界恭城县龙虎关,经嘉会、平安、恭城、沙子,终于平乐,是平乐、阳朔、恭城等地连接湖南的通道之一。省道S502公路是平乐县群众出行的重要通道,是平乐县农作物、矿物等运输车辆重要的运输路线,也是发展旅游业及振兴乡村经济的重要通道。该道路货车、客车等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较多,建成通车以来未进行过大中修,目前整体旧路承载能力不足,路基、路面、交安都存在一定病害,路况路容较差,行车舒适性较低,服务能力已严重不足,存在交通出行安全隐患,社会群众对此反响意见很大,急盼改变现有交通状况。在省道提级改造受用地政策制约而无法实施的情况下,拟采用在既有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公路改建的方式改善现有交通出行状况,确保群众出行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本项目符合《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图1-1项目与《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关系图2、项目与《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7月4日取得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查意见(桂环函〔2012〕942号),规划环县福利镇阳朔镇本项目起点G78匠列普益平乐县木项H终点平乐镇O—2—评及审查意见中的具体要求及本项目的落实情况见表1-1和表1-2。表1-1项目环评对规划环评要求的落实情况序号规划环评的具体要求项目落实情况1路线优化建议广西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较多,大部分地区的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因此做好公路建设过程中的选线工作至关重要。从环境保护角度,确定路线时要充分考虑生态敏感区、历史文物保护区等限制因素,尽量减少搬迁,避免环境制约因素和减少可能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此,提出省道公路的禁建区、限建区和可建区要求。项目路线未穿越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程未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服务设施、管理设施,以及弃土场、临时堆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拌合站等临时场地,符合规划环评相关要求。2土地资源影响减缓措施建议在具体公路的工程可行性分析研究阶段,要着重抓住路线走向问题,提出几条线路方案进行比较。要从占用耕地的多寡好坏上认真选择,对耕地等土地资源的占用应作为第一位的重要约束,控制路线总里程的长短。项目全线沿现状公路改建,无新增永久占地,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和破坏有限。符合规划环评相关要求。4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在线路具体布局时应注意避绕生态保护对象,并减少对山地生态系统的破坏。广西是一个以山地为主的省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对于穿越山地的规划线路,建议沿山地河谷规划,特别是选择山脊线两侧水系溯源侵蚀的对称河谷,规划沿河线路,减少公路修建的土石方,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在平原区,尽量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减少高路堤对农田的压占,对农耕作业阻隔;尽量减少对湿地的破坏,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同时在平原水土流失、地质灾害敏感区,采取有力的保护措施。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置取弃土场及施工便道。项目全线沿现状公路改建,无新增永久占地,不涉及各类生态敏感区,对沿线生态环境的破坏有限。项目不在环境敏感区和基本农田设置弃土场。按本报告要求采取生态防护措施,并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符合规划环评相关要求。5声环境保护措施建议在路网规划阶段和路线设计阶段采取下述方法减轻噪声污染:①控制路线距环境敏感点的距离,使噪声随空气和地面的吸收而衰减;②调整纵坡,减少纵坡过大可能导致汽车爬坡时增加的噪声量;③改进路面结构类型,改善面层混合料成分,适度修正横向刮纹间距或改作纵向拖纹处理,以谋求降低交通噪声;④尽可能采用降噪效果好的路堑型式,尤其是路线通过敏感区时。项目沿线噪声敏感建筑主要为村镇及学校。本次全部利用现有道路改建,无新增占地,因项目建设而受影响的居民数量不会明显增加。工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通过对现有路面病害进行修补,能够减少来往车辆的交通噪声,属于噪声源控制措施;根据预测结果至营运中期噪声超标量最大值为3.4dB(A),同时根据现状监测结果,现有铝合金玻璃窗降噪效果在昼间—3—6.5dB(A),夜间3.5dB(A),能够满足降噪要求。符合规划环评相关要求。6水环境保护措施建议提出合理避让源头水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地的路线走向方案。设计足够的涵洞、桥梁,以减少高路基对地表径流的影响;在跨越河流、湖泊等水体时,尽量采用桥涵跨过,减少使用堆填式的路基结构,减小对地表水体的影响;尽可能避免使现有河流水体的改道,维系原有地表水体水文条件。本评价全线不涉及源头水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地。项目现状公路现有桥梁、涵洞能够满足要求,本次改建工程将对现有涵洞进行疏通和改造,能够实现减小对地表水体的影响,维系原有地表水体水文条件。符合规划环评相关要求7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建议建议根据当地气候和土壤特点在靠近公路两侧,特别是环境敏感点附近,要结合公路绿化设计,多种植乔、灌木。这样即可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衰减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又可以美化环境和改善公路沿线景观。本项目无新增占地,仅对现有公路进行路面改造。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符合规划环评相关要求。表1-2项目环评对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序号规划环评的具体要求项目落实情况1建议规划环评编制单位与规划部门进一步衔接,根据规划涉及的环境制约因素和规划环评提出的调整建议,优化调整规划的相关内容。本项目沿现状道路改建,项目沿线不涉及环境制约因素。2规划具体项目选线。选址应符合沿线城镇总体规划,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域管理要求,尽量避让环境敏感目标,对难以绕避的路线,要建设生物廊道(网)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属于路面改造工程,选线不涉及平乐县城和沿线乡镇规划区,不涉及占用各类环境敏感区。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基本落实了《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的通知》,《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实施桂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的通知》(市环规范〔2024〕3号),分析论证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相符性。本项目涉及2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一般管控类1个,优先保护单元1处。如下表所示。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3本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环境管控单元分类ZH45033010006平乐县其他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ZH45033030001平乐县一般管控单一般管控单元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实施桂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的通知》(市环规范〔2024〕3号),对项目涉及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4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项目涉及情况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31ZH45033010006平乐县其他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1.除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建设和布局要求,以及市级以上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线性工程规划外,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符合,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建设布局要求。2.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新能源建设项目以及线性工程项目等要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行业规划等规划要求,不得破坏生态、降低环境质量。要优化项目选址布局,严格控制开采量和开采区域,减少对生态空间的占用,不影响区域主导生态功能。要采取更加严格和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避免和减轻开发活动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要严格落实项目环评的跟踪监测计划,项目开采(开工)、闭矿、跟踪监测要及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报备。加强矿山开采项目及其闭矿的环保督察,开展矿山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飞行抽检。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的审批简化和豁免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区域主导生态功能、降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符合,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行业规划等规划要求。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的破坏较小,建成后不会导致沿线环境质量明显降低。3.(极)重度石漠化区内严禁陡坡垦殖、过度放牧、乱砍滥伐树木等损害水土保持功能的活动。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控制人为造成新增水土流失的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等损害水土保持功能的活动。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通过保护天然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小流符合,本项目不涉及(极)重度石漠化区内严禁陡坡垦殖、过度放牧、乱砍滥伐树木等损害水土保持功能的活—5—域治理、农村生态能源建设、改变耕作方式、草食动物舍饲圈养、生态扶贫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恢复自然植被,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动。4.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极)重要区内禁止滥捕、乱采、乱猎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与重要物种栖息地,禁止无序采矿、毁林开荒、湿地和草地开垦等各种损害栖息地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防止生态建设导致栖息环境的改变。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控制,禁止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引进外来物种。符合,项目不涉及占用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极)重要区。5.水源涵养功能(极)重要区内严格保护具有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禁止过度放牧、无序采矿、毁林开荒,限制或禁止湿地和草地开垦等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活动。符合,项目不涉及过度放牧、无序采矿、毁林开荒,限制或禁止湿地和草地开垦等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活动。6.依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进行管理,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使用国家级公益林地。确需使用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涉及林木采伐的,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经审核审批同意使用的国家级公益林地,可按规定实行占补平衡。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打枝、采脂、割漆、剥树皮、掘根等行为。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相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开展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其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符合,项目对现状S502公路进行改造,无新增永久用地,临时用地不涉及占用公益林地。7.对所有天然林实行保护,禁止毁林开垦、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以及其他破坏天然林及其生态环境的行为。对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符合,项目对现状S502公路进行改造,—6—天然林,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健康的必要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天然林抚育作业的,必须编制作业设计,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除国防建设、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特色需要外,禁止占用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地。在不破坏地表植被、不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前提下,可在天然林地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特色种植养殖产业。无新增永久用地,临时用地不涉及占用天然林。8.国家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的占用林地总量控制指标。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符合,项目不涉及永久占用林地,弃渣场占用林地不属于公益林。其临时用地需占用林地的需经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9.严格控制占用湿地。禁止占用国家重要湿地,国家重大项目、防灾减灾项目、重要水利及保护设施项目、湿地保护项目等除外。符合,项目不涉及占用湿地。10.有限人为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和自治区总体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进行。符合,项目不涉及占用湿地。11.列入国家和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湿地用途。因基础设施建设等确需占用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依法审查办理用地手续时,应当征得同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该湿地主管部门的同意。在列入一般湿地名录的湿地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或者进行交通、水利、电力、天燃气、通讯等重点工程建设,应当不占用或者少占用湿地。确需占用湿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依法审查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手续时,应当征求同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符合,项目不涉及占用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7—部门和该湿地主管部门的意见。12.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取得探矿权或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探矿权人应当按照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勘查区块范围和勘查项目进行勘查,并按照批准的勘查设计施工,不得越界勘查,不得擅自进行采矿活动。2ZH45033030001平乐县一般管控单空间布局约束1.实行最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严禁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控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本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2.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符合,本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3.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符合,本项目不属于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4.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符合,本项目不涉及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污染物排放管控2025年,福兴区控断面水质拟执行Ⅱ类标准,最终以广西自治区下达目标为准符合,本项目不会对福兴区控断面水质产生不利影响。2、产业政策相符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第一类鼓励项目,“二十四、公路及道路运输,1、—8—国省干线改造升级”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段公路改建工程有助于提升区域交通能力,进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同时本项目作为路面改造工程,无新增永久用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限。最后,通过路面改造工程有利于改善路况,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来往车辆尾气和交通噪声。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要求。—9—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2.1地理位置拟建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平乐县沙子镇西侧的金山脚村附近,与省道S302相交,起点桩号K58+166,路线整体走向自北向南途经鲤鱼洲村、高埠村、笔山村、蚂拐冲村,设计终点位于平乐镇北侧上游村,与省道S202相交,终点桩号K73+222,路线全长约15.056km。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组成及规模2.2工程概况及技术指标本项目为公路改建工程,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平乐县沙子镇西侧的金山脚村附近,设计终点位于平乐镇北侧上游村,与省道S202相交,路线全长约15.056km。本项目对现有道路改建,推荐采用技术标准为三级公路,路基宽度7.5m,设计速度采用30km/h。本项目拟于2025年8月底开工,2026年7月底竣工,建设工期为12个月。2.2.1现有工程概况拟建项目是在现有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路口段公路基础上进行改建,其技术状况如下: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公路改建工程位于桂林市平乐县,项目起点位于桂林市平乐县沙子凉亭脚,终点位于平乐镇上游村,全长15.056km。现状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路面宽度为4.5m,路基宽度为6.5m,用地红线宽度在8~10m之间,局部段落因破损严重,影响公路正常使用性能。经咨询项目业主,现状公路2015年建成时,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20年,平乐县交通运输局曾推进S502线沙子至平乐公路工程(项目代码2018-450330-48-01-044882),拟将本项目现状公路升级为二级公路,并完成了《S502线沙子至平乐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S502线沙子至平乐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等前期工作,取得了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502线沙子至平乐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管字〔2020〕4号)和平乐县生态环境局《关于S502线沙子至平乐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平环管字〔2019〕31号)。但是由于省道提级改造受用地政策及地方财政资金紧张等因素制约,原S502线沙子至平乐公路工程无法实施。在此前提下,平乐县人民政项目组成及规模府致函桂林公路发展中心,希望桂林公路发展中心主持对S502线沙子至平乐公路进行提级改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经过重新研究和论证,采用在既有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提级改建的方式改善现有交通出行状况,重新立项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411-450300-04-01-288008),公路技术等级定为三级公路,并取得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管字〔2025〕48号),原S502线沙子至平乐公路工程短期内将不再实施。项目K58+900现状公路项目K73+950现状公路图2-1项目现状公路相片2.2.2改建工程主要技术指标拟建公路主要技术指标见表2-1。表2-1公路主要技术指标表序号指标名称单位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公路备注1公路等级三级公路2改建路线长度km15.0563设计速度km/h304路基宽度m7.55行车道宽度2×3.256汽车载荷等级公路-Ⅱ级7圆曲线最小半径m2508最大纵坡%810排水及防护工程m3553911沥青混凝土路面m21167312涵洞道37旧涵拼接1道,利用旧涵36道13平面交叉处82.2.3交通量预测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最新成果,项目特征年交通量预测见表2-2,车型比、昼夜比见表2-3。表2-2交通量预测表单位:pcu/d特征年(年)路段2027年(营运后第1年)2033年(营运后第7年)2041年(营运后第15年)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公路294334904140表2-3公路的车型比以及昼夜比(按折算数计算)车型比例2027年2033年2041年小型76.53%75.77%74.96%中型3.26%3.09%2.93%大型19.79%20.85%21.75%汽车列车0.420.390.36昼夜车流比9:1根据项目预测车流量、车型比及昼夜比,小型车、摩托车当量换算系数为1,中型车当量换算系数为1.5,大型车当量换算系数2.5(其中汽车列车、拖拉机换算系数4.0),计算得各类型车昼夜小时交通量见表2-4。表2-4各类型车交通量预测表单位:辆/h路段车型2027年2033年2041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公路小型车127281493317539中型车414172大型车1331645111注:本项目营运近、中、远期特征年分别为2027年、2033年和2041年。2.3路基工程本项目旧路为四级公路,本次提升改造按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7.5m,路基标准横断面如下图所示:图2-2项目路基标准横断面图75050325325150路肩墙行车道路行车土路肩土路肩行车道行车土路肩中2%线2%3%—12—2.4路面工程本项目路面结构设计如下:旧水泥混凝土面层(碎石化)+20cm掺2.5%水泥大粒径级配碎石基层+1.5cm沥青碎石封层+6cmARAC-16G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2.5桥涵工程本项目无桥梁工程。主线共设置涵洞37道:其中拼宽1道(K68+769.310处盖板涵),利用旧涵洞36道。为维持原有排灌设施的完整性,路线跨越处以原有沟渠为基础,以不打乱现有排灌系统为原则,在原位或附近设置涵洞,以保证水流的通畅。涵洞孔径则依据设计流量、填土高度以及使用功能等确定,满足1/50设计洪水频率的设计流量要求。跨越沟渠的涵洞,尽量做到不压缩其过水断面。各涵洞孔径大小选取需根据汇水面积、降雨量等因素计算后确定,涵洞孔径选择除满足使用功能外,尚考虑到清淤方便。本路段涵洞以圆管涵为主,原则上采用相同结构、相同断面进行接长。为了不降低净空标准,涵洞接长部分坡度需要作适当的调整。涵洞基底天然承载力不满足涵洞承载力要求时,根据涵洞承载力要求及现场实际地质情况,采用碎石垫层换填或复合地基处理。2.6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标线在路面功能性修复后,按原旧路标线布设情况及相关规范要求对全线的路面标线进行恢复,部分过村镇、学校路段、视距不良危及行车安全路段增设减速振动标线、人行横道标线等设施。沿线各村庄路口均设置有路口标柱、波形梁护栏、标志等交安设施,对沿线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交安设施进行拆除重建。总平面及现场布2.7路线走向布置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平乐县沙子镇西侧的金山脚村附近,与省道S302相交,起点桩号K58+166,路线整体走向自北向南途经鲤鱼洲村、高埠村、笔山村、蚂拐冲村,设计终点位于平乐县城北面的平乐镇上游村,与省道S202相交,终点桩号K73+222,路线全长约15.056km。主要控制点:沙子镇、上游村。置2.8工程占地及土石方(1)工程占地本工程位于桂林市平乐县,总占地面积13.98hm2,其中永久占地11.46hm2,临时占地2.52hm2,占用的现状土地利用类型为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工业用地和空闲地。按项目组成分列占地性质、类型和面积,详见表2-5。表2-5工程占地表行政区域项目区占地性质占地类型及数量小计林地交通运输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其他土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工业用地空闲地平乐县路基工程永久/11.4611.46施工生产临时/0.740.301.04弃渣场区临时0.470.47施工便道临时0.580.260.171.01合计1.050.2611.460.170.740.3013.98总平面及现场布(2)土石方平衡经计算,本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26431m3;开挖总量为22268m3(含表土剥离1965m3);填方总量为4163m3(含表土剥离1965m3);无借方;弃方18105m3运至弃渣场。项目各工程区土石方情况如下:①路基工程区路基工程区总挖方18041m3,其中防护工程开挖土方9512m3;排水工程的土方开挖土方1326m3;路面工程挖除拼宽区域的土路肩7020m3,衔接过渡段挖除水泥混凝土建筑垃圾183m3。路基工程区总填方295m3,均为防护工程回填土方。路基工程区无调入、调出方,无借方,弃方17746m3。②施工生产区施工生产区总挖方505m3;总填方146m3;弃方359m3,为后期破除的硬化层;无借方。—14—③弃渣场区弃渣场区总挖方705m3,总填方705m3,均为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在弃渣场内的表土保存区,用于后期绿化覆土,无弃方。④施工便道区施工便道区总挖方3017m3,其中表土1260m3;总填方3017m3,其中表土1260m3。剥离的表土并集中堆放在弃渣场内的表土保存区,用于后期绿化覆土,无弃方。土石方流向框图详见图2-4,土石方平衡情况见表2-6。图2-4工程土石方流向框图表2-6土石方平衡计算表项目区开挖回填弃方表土土方建筑垃圾小计表土土方小计小计去向路基工程区防护工程951295122952959217弃渣场排水工程13261326//1326路面工程70201837203//7203小计178581831804129529517746施工生产区146359505146146359弃渣场弃渣场区705/705705705/施工便道区126017573017126017573017/合计1965197615422226819652198416318105弃方(m)18105挖方(m)22268填方(m)416392171326295防护工程295弃渣场18105防护工程9512排水工程13267203路面工程7203359施工生产区505146施工生产区146弃渣场区705705弃渣场区705施工便道区30173017施工便道区3017—15—(3)表土平衡根据工程占地情况分析及现场调查,项目占地可剥离表土的区域主要为弃渣场区和施工便道区占地范围的乔木林地和其他林地,各占地类型的平均可剥离厚度约15cm,表土流向见表2-7及图2-5。表2-7表土剥离计算表单位:m3序号项目分区地类面积(hm2)剥离堆放去向剥离厚度(cm)剥离量位置数量覆土数量1弃渣场区乔木林地0.470.15705870390弃渣场表土堆放区705弃渣场7052施工便道区乔木林地0.580.15870施工便道870其他林地0.260.15390390合计1.31196519651965图2-5工程表土流向平衡框图单位:m3(3)临时用地情况①施工生产生活区根据主体设计资料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办公及工人住宿均租用周边民房解决,沥青、砼等材料全部外购解决,不设置水泥稳定混合料搅拌站等场地。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设备、砂石等建筑材料需要场地存放,需要设置施工生产区4处,详见表2-8。表2-8施工生产区情况一览表项目位置中心点经纬度占地面积(hm2)占地性质地形用地类型后期规划1#施工生产区K58+250右侧110.68312699°E24.76789462°0.05临时平地荒地土地整治、绿化2#施工生产区K60+450左侧110.66465173°E24.75752129°0.14临时平地荒地土地整治、绿化3#施工生K71+800110.62148180°E24.68215549°0.74临时坡地工业用地土地整治、绿弃渣场区705705弃渣场区7057051260弃渣场表土堆放区域1965施工便道区1260施工便道区1260—16—产区左侧化4#施工生产区K73+050右侧110.61588401°E24.67353119°N0.11临时平地荒地土地整治、绿化合计1.041281#施工生产区2#施工生产区3#施工生产区4#施工生产区图2-6项目施工生产区现状图②弃渣场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本项目设置弃渣场1处,总占地0.47hm2,永久弃渣1.81万m3(松方2.15万m3),总容量2.33万m3,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乔木林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公益林,其地貌为沟道,弃渣场特性见表2-9。表2-9弃渣场特性表弃渣场名称类型占地面积(hm2)汇水面积(hm2)容量(万m3)拟堆渣量(万m3)松方量(万m3)起点高程(m)最大堆高(m)边坡情况K70+700右侧800m沟道型0.473.902.331.812.1522515下游形成2级边坡,分别为7m、8m,坡比1:2。地形图现场航拍照片图2-7项目弃渣场现状地形及航拍图③施工便道本工程主要采用半幅围蔽施工,改造期间维持道路正常通车功能,施工材料运输直接利用现有道路,施工便道主要为弃渣场专用便道,需修建施工便道长1255m,泥结石路面,其中:新建便道长960m,改扩建现有道路长295m。施工便道路面宽4.0m-4.5m,两侧路肩各宽0.5m,共占地1.01hm2。施工便道尽量沿等高线修建,汇水面积尽量小。施工结束后,对利用原有机耕道拓宽建设的施工便道继续留给当地居民使用,其余区域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并恢复原有使用功能。—18—施工方案2.9施工工艺项目为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主要工艺为施工期的建设施工,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过程详见图2-8。图2-8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1)沿线设施处治方案路面标线在路面功能性修复后,按原旧路标线布设情况及相关规范要求对全线的路面标线进行恢复,部分过村镇、学校路段、视距不良危及行车安全路段增设减速振动标线、人行横道标线等设施。沿线各村庄路口均设置有路口标柱、波形梁护栏、标志等交安设施,对沿线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交安设施进行拆除重建。(2)路基处治方案①本项目旧路路基总体情况良好,基本可直接利用现状路基。项目在加铺新的路面结构层后,旧路路侧可能落差较大的路段,若直接填土加宽,加宽侧的路基稳定性不强,且会增加项目的征用地,因此,本项目对原结构完整的挡墙和护肩墙进行加高设计,同时在部分必要的路段设置路基挡土墙(路肩墙)防护。②项目旧路路基路面排水主要为圬工边(排水)沟和土质排水(边)水沟,部分路段的土质水沟已被填埋,或因养护不足导致沟内泥砂淤积,杂草丛生,影响排水。本项目路基排水设计须清理修复原有排水(边)沟,为保证路基路面宽度,对原圬工边沟采用C20水泥砼加高改造,对调查发现的排水不畅的路段,新建C20水泥砼排(边)水沟,使路基路面排水通畅达,保障路基稳定性。(3)路面处治方案①坑槽处理对于局部路段的坑槽,按照“圆洞方补、斜洞正补”的原则,划出所需修补坑槽的轮廓线,沿所划轮廓线,沿所划轮廓线开凿至坑底稳定部分,其深度不得小于原坑槽的最大深度,清除槽底、槽壁的松动部分及粉尘杂物,填入沥青砼AC-20C路基挖填路面拆除排水、涵洞工程路面结构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营运期竣工验收营运期整平并压实。若一个车道出现连续坑槽,且坑槽间距小于2m,则对此段坑槽整体铣刨处理。并且实际处理范围应该超过病害四周边缘20cm以上,且横向处理宽度不小于1m,纵向处理边缘与车道方向平行且超过病害50cm以上。挖除面层后若发现基层损坏,应先挖除损坏基层后重做基层。②裂缝处理将有裂缝的路段清扫干净并均匀喷洒少量沥青,再匀撒一层2~5mm的干燥洁净石屑或粗砂,最后用轻型压路机将矿料碾压。对路面的纵向和横向裂缝,采用热沥青混合料灌入。对轻度裂缝(缝宽5mm以内),应先清除缝中杂物及尘土,然后将乳化沥青灌入缝内,灌入深度约为缝深的2/3。对重度裂缝(缝宽5mm以上),应先除去已松动的裂缝边缘,然后用乳化沥青混合料填入缝中,捣实。③车辙处理对轻微车辙(高差15mm以内),不作处理,直接进行罩面。对严重车辙(高差15mm以上),应先挖除车辙两侧车道范围内的沥青砼面层,然后回填沥青砼AC-20C。严重车辙的处治范围纵横边缘与车道平行或垂直,横向处治宽度为3.25m,纵向处治长度超出裂缝1.0m以上。④龟裂处治方案轻微龟裂、块裂不作处理;严重龟裂、块裂处治时须先挖除面层,然后填入沥青砼AC-20C整平并压实;由于土基、基层强度不足或路基翻浆引起的严重龟裂,需连同基层一起凿除后,重做基层结构,再填入沥青砼AC-20C整平并压实。⑤波浪、拥包处治方案轻度波浪、拥包可将凸起处沥青砼用机械削平。对于重度波浪、拥包,应将波浪、拥包处沥青砼全部挖除,然后回填沥青砼AC-20C。⑥麻面与松散处置方案大面积麻面应喷洒稠度较高的沥青,并撒适当粒径的嵌缝料;因嵌缝料散失出现轻微麻面,在沥青面层不贫油时,可在高温季节撒适当的嵌缝料;因沥青与酸性石料间的黏附性不良造成的路面松散,应挖除松散层,重做面层。⑦磨光处治方案对抗滑能力降低已磨光的沥青面层,可用路面铣刨机直接恢复其表面的粗糙度;路面石料菱角被磨掉,抗滑性能低于要求值时,应加铺抗滑层;对表面过于光滑,抗滑性能特别差的路段,应做罩面处理。2.10主要材料来源本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沥青,不设置拌合站。工程建设需要的石料、沙料、混凝土和沥青等均从本地购买,采用社会运输的方式汽车运往工地。2.11建设周期本项目预计2025年8月底开工建设,2026年7月底竣工,建设期为12个月。其他无。—21—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现状3.1与主体功能区规划本项目位于桂林市平乐县境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地属于省级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该区域功能定位为全区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发展方向是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以提供生态产品、服务产品和工业品为其他功能,不宜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重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严格保护耕地,增强粮食安生保障能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按照集中布局、点状开发原则,以县城和重点镇为重点推进城镇建设和工业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企业集聚,避免过度分散发展工业导致过度占用耕地。本项目是道路改建工程,无新增永久占地占地,且项目施工生产区占地均为荒地和工业用地,弃土场占地为林地,不涉及占用农田,不会对区域农业生产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项目建成后能提高农产品流通。因此,本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符,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关系详见附图8。3.2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相符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改建项目涉及2-1-3桂东北岩溶峰林谷地农林产品提供功能区。该区域的生态服务功能主要是提供农林产品,兼顾生态调节功能保护。改建公路不涉及重要生态功能区。改建项目不涉及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广西壮族自治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划》的关系见附图6、附图7。3.3生态环境现状3.3.1植物与植被调查现状(1)植被类型拟建项目区植被以人工植物为主体,主要为马尾松林和柑橘林。其次以石生态环境现状山灌丛自然植被为主,自然植被多为次生起源,长期受到人类干扰,以子楝树、藤合金灌丛为主。栽培物种或归化物种在个体数量上不明显。与同区域原生植被相比,植物区系构成发生明显变化,但项目区周边区域经过石漠化和长期的干扰,植被以次生灌丛为主。(2)植物调查根据实地调查,结合历史资料进行统计。评价范围维管束植物种类包括107科272属346种,分别占广西维管束植物297科、1820属、9456种总数的37.15%、15.84%、4.14%。其中被子植物87科、248属308种,分别占广西被子植物233科、1646属、7668种的37.50%、15.83%、4.16%;裸子植物4科4属4种,分别占广西裸子植物19科、31属、44种的57.14%、19.05%、9.33%;蕨类植物16科、20属、34种,分别占广西蕨类植物56科、155属、832种的28.57%、13.33%、3.78%。3.3.2古树名木根据《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全绿字〔2001〕15号)对古树名木进行界定:名木是指在历史上或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中外历代名人、领袖人物所种植或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具有纪念意义的树木;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经调查,评价范围无名木分布,有古树7株,年龄100~340年,其中二级古树1株,三级古树6株,均不位于项目占地范围内,距离项目占地最近的约5m。3.3.3陆生野生脊椎动物现状调查根据调查和资料查询,评价范围已知分布有陆生脊椎野生动物95种,隶属4纲14目53科。其中两栖类1目5科9种;爬行类1目6科10种;鸟类11目38科68种;哺乳类2目4科8种。3.3.4生态敏感区调查本项目K64+300~K68+300、69+000~K69+800公里中心线两侧300m的评价范围内分布有湘江-桂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15m,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评价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共计63.15hm2。评价范围涉及的湘江-桂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水源涵养,即通过其特有的结构与水相互作用,对降水进行截留、渗透、蓄积、并通过蒸散发实现对水流、水循环的调控,主要表现在缓和地表径流、补充地下水、缓解河流流量的季节波动、滞洪补枯、保证水质等方面。3.3.5主要存在生态问题项目沿线主要生态问题为垦荒或不合理利用破坏自然植被,天然森林质量降低,单一物种人工林和经济作物大面积连片种植(如尾叶桉林)以及外来入侵物种对本地物种多样性不利。工程沿线生态现状调查结果详见生态影响专项评价。3.4环境空气质量现状3.4.1环境空气污染源调查拟建公路沿线主要为县城、村庄、林地及农田,评价范围内现状无大型的工业污染源,区域空气污染主要为居民生活燃料燃烧和现状道路的车辆尾气和扬尘。3.4.2环境空气现状区域达标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4年设区城市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5〕66号)可知,平乐县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见表3-2。表3-2平乐县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单位:μg/m3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5608.3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134032.5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307042.9达标CO24h平均质量浓度第95百分位数(mg/m3)0.840.2达标O3日最大8h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11416071.2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183551.4达标根据浓度达到《路所在的平3.5水环3.5.1水项目统计结果,项目路线所在平乐县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乐县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污染源调查路线途经平乐县农村地区。项目改SO2、NO22012)二级标建路段沿线、PM10、准,因此,以村屯为主CO、O3、PM本项目线,无大型工2.5—24—业企业,主要地表水污染源以居民生活污水为主。沿线农村地区居民点较为分散,生活污水散排后顺地势汇入周边农田。项目未跨越区域主要水体,其K68+000~K69+200临近水库布线。3.5.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查(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调查根据调查,本项目两侧10km范围内分布有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别是:平乐县木官汀水源地、平乐县沙子镇茶江水源地、沙子镇协中村委鱼塘村饮用水水源地和平乐镇上游村委上游村饮用水水源地,详见表3-2。项目均未穿越上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与沿线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示意图见附图3。表3-3公路沿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状调查情况水源地名称别水源地类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分依据与拟建公路的位置关系平乐县木官汀水源地县河流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长度为该水源地取水口上游3000m至下游100m处的茶江河段,宽度为该河段两岸5年一遇洪水淹没线间的距离,面积0.31km2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50m的陆域范围。面积:0.31km2。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3000m处至取水口下游300m处的茶江河段,宽度为该河段两岸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之间的距离。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面积:1.02km2。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不小于1000m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面积:20.4km2。桂政函﹝2012﹞2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乎乐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水源地位于公路东侧,公路未进入保护区范围。公路距二级保护区(陆域)边界最近距离约为1.6km,且不在该水源地汇水范围内。平乐县沙子镇茶江水源地乡镇河流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m(龙山洲)至下游100m的河段,宽度为上述河段两岸5年一遇洪水淹没线间的距离。陆域范围:一级水域保护区桂政函﹝2016﹞199号《桂林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水源地位于公路起点东侧,公路未进入保护区范围。公路距二级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为2.3km,不在该水源地汇水范围内。—25—沿岸纵深50m的陆域。总面积0.27km2。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上游(包括支流河段)4000m至下游300m的河段,宽度为上述河段两岸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间的距离。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陆域范围:一、二级保护区水域河段两岸各纵深1000m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总面积:8.88km2。沙子镇协中村委鱼塘村饮用水水源地农村级地下水型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向外径向30m的圆形区域。面积:0.00282km2。二级保护区:对沙子镇协中村委鱼塘村饮用水水源地不划分二级保护区。市政函〔2022〕16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灵川等12个县(市、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水源地位于公路K62+700东南侧,公路未进入保护区范围。公路距一级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为500m,不在该水源地汇水范围内。平乐镇上游村委上游村饮用水水源地农村级地下水型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向外径向30m的圆形区域。二级保护区:以一级保护区边界为起点,向外径向300m范围的圆形区域(西面沿着漓江划定)。市政函〔2022〕16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灵川等12个县(市、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水源地位于公路终点西侧,公路未进入保护区范围。公路距二级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为420m,不在该水源地汇水范围内。(2)项目沿线村庄分散式饮用水源情况调查根据现场调查结果,除上表饮用集中式水源的上游村和鱼塘村外,项目沿线的鲤鱼洲村、高埠村、蚂拐冲3处居民点饮用分散式水井,其余敏感点取水方式主要为各家各户通过自打井取水或接引山泉水。3.5.3水质监测1、地表水水质监测(1)监测断面项目区域内主要水体为广福水库。为调查项目沿线水环境质量,本项目对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见下表。表3-3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布置点位编号地表水体名称监测断面评价标准功能区划S1广福水库广福水库坝上出GB3838-2002Ⅲ类/—26—(2)监测项目本次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等。同步监测河宽、水深、流速、流量。(3)监测时间、频次及分析方法本次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5月29日,连续监测3天,监测时段内每日采样1次。各监测项目分析方法及检出限见下表。表3-4地表水水质监测分析方法序号检测项目检测依据/方法检测限/范围1水温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GB13195-19910.1℃2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HJ1147-2020(0~14)无量纲3溶解氧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HJ506-2009(0~20.00)mg/L4高锰酸指数水质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GB1192-19890.5mg/L5化学需氧量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4mg/L6五日生化需氧量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HJ505-20090.5mg/L7悬浮物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11901-1994mg/L8氨氮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0.025mg/L9石油类水质石油类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970-20180.01mg/L(4)评价方法评价方法采用单项质量指数法,计算公式如下:a.单项水质参数i在j点的标准指数为:Pi,j=Ci,j/Cs,i式中:Ci,j—i项污染物在j点的实测浓度值,mg/L;Cs,i—i项污染物的浓度标准值,mg/L。b.对于pH值的标准指数为:pHj-0.7SpH,j=pHsu-0.7pH>7.0—27—0.7-pHjSpH,j=0.7-pHsdpH≤7.0式中:pHj—监测点j的pH值;pHsd—地面水水质标准中pH的下限值;pHsu—地面水水质标准中pH的上限值。c.对于DO的标准指数为:DOj≤DOfDOf-DOjSDO,j=DOf-DOsDOj>DOf式中:SDO,j—溶解氧的标准指数,大于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DOj—溶解氧在j点的实测统计代表值,mg/L;DOs—溶解氧的水质评价标准限值,mg/L;DOf—饱和溶解氧浓度,mg/L,对于河流,DOf=468/(31.6+T);T—水温,℃。水质参数的标准指数>1,表明该水质参数超过了规定的水质标准,已经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标准指数越大,污染程度越重;标准指数越小,说明水体受污染的程度越轻。(5)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结果由表3-5水质现状监测结果统计结果可知,项目设置的广福水库地表水体水质监测断面中,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表3-5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统计一览表单位:mg/L(pH值除外)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结果标准限值Si,j范围超标率%1#广福水库(Ⅲ类)水温(℃)17.9~20.3///pH值(无量纲)6.8~7.16~90.05~0.20溶解氧6.56~6.85≥50.549~0.65化学需氧量5~8≤200.25~0.40五日生化需氧量1.2~1.6≤40.30~0.40悬浮物18~19///高锰酸盐指数2.4~2.8≤60.40~0.47—28—12氨氮0.327~0.359≤1.00.33~0.360石油类0.01L≤0.050.100注:L表示低于检出限,按检出限的一半计2、地下水水质监测(1)监测点位根据现场调查结果,项目沿线共有3处敏感点使用分散式地下水取水井,分别为鲤鱼洲、高埠村和蚂拐冲。其中位于评价范围内的分散式地下水取水井2处,为鲤鱼洲水井和蚂拐冲水井。为调查项目沿线地下水环境质量,本项目对地下水水质监测断点见下表。表3-3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布置点位编号地下水监测点评价标准功能区划D1鲤鱼洲水井GB/T14848-93Ⅲ类/D2蚂拐冲水井GB/T14848-93Ⅲ类/(2)监测项目本次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项目为pH值、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总大肠菌群等8项。(3)监测时间、频次及分析方法本次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监测1天,监测时段内每日采样1次。各监测项目分析方法及检出限见下表。表3-4地下水水质监测分析方法序号检测项目检测依据/方法检测限/范围1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HJ1147-2020)0.01无量纲2总硬度《水质钙和镁总量的测定EDTA滴定法》(GB7477-1987)0.05mmol/L3溶解性总固体《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23)11.1溶解性总固体称量法4mg/L4高锰酸盐指数(耗氧量)《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7部分:有机物综合指标》(GB/T5750.7-2023)4.1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酸性高锰酸钾滴定法0.05mg/L5氨氮《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0.025mg/L6硝酸盐《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T346-2007)0.08mg/L7亚硝酸盐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5部分: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23)12.1亚硝酸盐(以N计)重氮偶合分光光度法0.001mg/L8总大肠《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12部分:微生2MPN/100mL8菌群物指标》(GB/T5750.12-2023)5.1总大肠菌群多管发酵法2MPN/100mL(4)评价方法评价方法采用单项质量指数法,计算公式如下:a.单项水质参数i在j点的标准指数为:Pi,j=Ci,j/Cs,i式中:Ci,j—i项污染物在j点的实测浓度值,mg/L;Cs,i—i项污染物的浓度标准值,mg/L。b.对于pH值的标准指数为:pHj-0.7SpH,j=pHsu-0.7pH>7.00.7-pHjSpH,j=0.7-pHsdpH≤7.0式中:pHj—监测点j的pH值;pHsd—地面水水质标准中pH的下限值;pHsu—地面水水质标准中pH的上限值。水质参数的标准指数>1,表明该水质参数超过了规定的水质标准,已经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标准指数越大,污染程度越重;标准指数越小,说明水体受污染的程度越轻。(5)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结果由表3-5水质现状监测结果统计结果可知,项目设置的2处分散式水井监测点中,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表3-5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统计一览表单位:mg/L(pH、总大肠菌群除外)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结果标准限值Si,j范围超标率%D1鲤鱼洲水井pH值(无量纲)6.96.5~8.50.20溶解性总固体234≤10000.23总硬度174≤4500.39耗氧量0.84≤3.00.28氨氮0.046≤0.500.09硝酸盐2.12≤20.00.11亚硝酸盐0.001L≤1.00.0005总大肠菌群2L≤3.00.33—30—(2MPN/100mL)D2蚂拐冲水井pH值(无量纲)7.36.5~8.50.20溶解性总固体223≤10000.22总硬度158≤4500.35耗氧量0.63≤3.00.21氨氮0.062≤0.500.12硝酸盐1.67≤20.00.08亚硝酸盐0.001L≤1.00.0005总大肠菌群(2MPN/100mL)2L≤3.00.33注:L表示低于检出限,按检出限的一半计3.6声环境现状调查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现状声环境污染源主要为居民生活噪声及现有公路、铁路交通噪声。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见声环境影响专题。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共对7个代表性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设置2个公路噪声监测断面。(1)敏感点监测结果①仅执行1类区标准要求的声环境保护目标鲤鱼洲1、源头井、鸭公井、上盆小学、上盆村共5处声环境保护目标的的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②同时执行4a类区2类区标准要求的声环境保护目标金山脚、上游村2处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和2类标准要求,其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相应要求。(2)现有铝合金玻璃窗降噪效果监测结果对塔脚村已安装铝合金玻璃窗的降噪效果进行监测,结果表明,现状敏感点普通铝合金窗降噪效果可达3.5~6.4dB(A)。(3)噪声监测断面监测结果根据噪声衰减断面监测结果,JN1的S302公路边界线内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区相应标准和2类相应标准。JN2本项目在昼间距离界线55m内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区昼间标准,距公路中心线100m处夜间可达到1类区夜间标准。JN3的S202—31—公路边界线内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相应标准。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本工程为对现状道路进行路面改造,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主要为现状公路上行驶车辆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噪声,现状公路建设过程中造成的生态影响。(1)现有公路环评及验收情况现状工程与2015年建成通车,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工作。2019~2020年,平乐县交通运输局拟将本项目现状公路扩建为二级公路,并取得了可行性研究和环评批复,但是由于用地和资金限制无法实施。(2)现有污染源及环保设施①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公路建成通车多年,公路沿线边坡已恢复植被。②水污染源及水污染防治措施现有工程不设养护站等服务设施,无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③声污染源及现状降噪措施现有公路已建成运营多年,评价范围内的主要声污染源为公路交通噪声、临近铁路交通噪声。现状监测显示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4a类和1类标准,说明现状公路运行交通噪声对沿线的居民生活影响不大。现状公路未针对沿线敏感点采取针对性的降噪措施,现有降噪措施主要为沿线居民自行安装的铝合金玻璃窗。④固体废弃物污染源及环境保护措施调查现有工程未设置养护站等服务设施,无生活垃圾产生及排放。(3)“以新带老”措施①存在问题因现状公路建设时间较早,未办理环评及验收手续。公路运行多年,部分路段路面出现破碎,车辆行驶对沿线的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②整改措施改建后,对破损坏路面进行修复,重新摊铺沥青混凝土路面,从源头上降低公路车辆运行噪声的影响。同时,对公路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验收工作,完善项目环境保护手续。生态环境保护目标3.7评价范围(1)生态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路建设项目》(HJ1325-20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应能够充分体现生态完整性,涵盖项目全部活动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区等。本项目评价范围为公路中心线两侧外延各300m内的区域。(2)声环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路建设项目》(HJ1325-20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公路项目一般为道路中心线外两侧200m以内为评价范围,如计算得到的贡献值到200m处仍不满足功能区标准值时应将评价范围扩大至满足标准值的距离。(3)环境空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路建设项目》(HJ1325-20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三级评价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项目改建不设置服务管理设施,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在公路上行驶的机车废气,评价等级为三级,故本项目不设大气影响评价范围。(4)地表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路建设项目》(HJ1325-20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项目无设置服务设施,无生活污水产生排放;公路径流经路基排水沟就近排放,故地表水评价范围主要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地表水体。(5)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路建设项目》(HJ1325-2024)7.2.4.2条:“其他路段,一般情况不设置评价范围;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及两端各延长200m的范围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饮用水取水井)范围由空间交叠时,应将整个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井群区)纳入评价范围”。本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无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布有鲤鱼洲水井和蚂拐冲水井2处饮用水取水井,故将两处取水井纳入地下水评价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3.8生态环境保护目标1、生态保护目标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生态保护目标主要有湘江-桂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种,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1种,以及项目沿线分布的7株挂牌保护的古树等,详见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报告。2、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沿线共有声环境保护目标21处,主要为沿线途径的村屯和居民点20处、学校1处。敏感点具体情况见声环境影响专题,项目敏感点分布见附图4。3、环境空气保护目标项目为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全线无特长隧道洞口、长隧道洞口、通风井洞口、服务区周围等集中式排放源,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4、水环境保护目标(1)地表水体本工程涉及的主要地表水体为广福水库,项目K68+000~K69+200临近水库布线,未跨越水库水域范围。(2)饮用水源保护区根据收集主管部门资料以及现场调查,项目不涉及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3)分散式取水口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分散式取水井2处,分别为鲤鱼洲水井(供水人口约800人),蚂拐冲水井(供水人口约130人)。表3-6评价范围内分散式水井一览表序号保护目标位置供水范围和人口现场相片1鲤鱼洲水井K60+760右侧50m为鲤鱼洲1、新面桥两处村屯供水,供水人口约800人12蚂拐冲水井K71+020左侧40m为蚂拐冲供水,供水人口约130人评价标准3.9环境质量标准3.9.1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区属于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表3-7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摘录)污染物取值时间单位二级标准浓度限值二氧化硫(SO2)年平均μg/m360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二氧化氮(NO2)年平均μg/m3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mg/m341小时平均10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μg/m31601小时平均200颗粒物(PM10)年平均μg/m37024小时平均15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μg/m33524小时平均75注:二级标准适用于居住区、商业交通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35—3.9.2地表水根据《桂林市水功能区划》,项目涉及的主要地表水体广福水库无水功能区划,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评价区域地表水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见下表。表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单位:mg/L(pH值除外)项目溶解氧氨氮石油类Ⅲ类6~9≥5≤20≤6≤4≤1.0≤0.053.9.3地下水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地下水化学组分含量中等,以GB5749—2006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项目区地下水质量执行III类标准。项目涉及两处分散式取水口,永久占地均未占用,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表3-9《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摘录)pH值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BOD5编号水质因子Ⅲ类标准1pH(无量纲)6.5~8.52氨氮(以N计)≤0.503硝酸盐(以N计)≤20.04亚硝酸盐(以N计)≤1.005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算)≤3.06溶解性总固体≤10007总硬度(以CaCO3计)≤4508总大肠菌群(MPN/100mL)≤3.0注:单位除pH、总大肠菌群外,其余均为mg/L。3.9.4声环境项目为改建工程,现状公路为四级公路,改建后公路提级为三级公路。经对照《平乐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18-2022)》,本项目全段位于平乐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外。本项目主要位于农村区域,且为非干线公路,因此项目沿线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本项目起点、终点分别与干线公路S202和S302相交。S302为二级公路,属于交通干线,临路居民楼房沿公路密集分布,因此SS302公路两侧边界线外第一排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第一排之后—36—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S202为三级公路,考虑到S202与项目交叉口位置原属于福兴镇,后并入平乐镇,乡镇化程度较高,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3-10。表3-10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155与本项目相交的现有公路S302第一排建筑之后的区域;以及现26050有公路S202与本项目交叉口周边区域4a7055与本项目相交的现有公路S302临路第一排建筑类别昼间夜间适用区域45项目沿线村庄区域评价标准3.10污染物排放标准3.10.1废气公路施工过程中生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详见下表。表3-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氮氧化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12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苯并[a]芘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008μg/m33.10.2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旱地、林地施肥,不外排;运营期无废水产生。3.10.3噪声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37—昼间70dB(A)、夜间55dB(A)。3.10.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其他本项目为公路改建项目,不设养护站等服务设施,无固定废气和废水排放,无需申请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38—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施工过程中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污染、机械废气和沥青烟气。(1)扬尘工程施工阶段,路面破除,筑路材料运输、装卸均会产生大量的粉尘散落到周围大气中,建筑材料堆放期间遇大风天可能引起扬尘污染,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便道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运输车辆行驶将产生道路二次扬尘污染。①破拆粉尘项目为旧路改建,不涉及房屋征拆,主要来自路面状况差的路面破拆。破拆扬尘主要起尘点为路面破拆点,根据类比一般破拆过程,破拆粉尘影响范围一般在起尘点50m范围内。项目与施工现场距离在50m范围内的敏感点,易受破拆粉尘污染。尤其在干燥及大风天气影响比较明显。通过洒水降尘、避开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减少破拆粉尘对敏感点的影响。②施工区扬尘污染源强施工扬尘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等一般性粉尘,包括土石方施工、材料堆放、建筑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根据类比同类工程现场监测结果,在洒水情况下,施工扬尘量一般会小于土方量的0.1%;在干燥情况下,可以达到土方量的1%以上,影响距离大于50m;在洒水和避免大风施工情况下,下风向50m处TSP预测浓度会小于0.3mg/m3。③施工运输扬尘据有关调查显示,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行驶产生,与道路路面及车辆行驶速度有关,约占扬尘总量的60%。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经验公式计算:æ´vöæ÷øWö.085æPö.075Q=.0123çèçè÷øçè÷ø58.65.0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v--汽车速度,km/h;W--汽车载重量,t;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一辆载重5t的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500m的路面时,不同表面清洁程度,不同行驶速度情况下产生的扬尘量如表4-1所示。表4-1不同车速和地面清洁程度时的汽车扬尘单位:kg/km·辆车速(km/h)P(kg/m2)0.10.20.30.40.51.050.02830.04760.06460.08010.09470.1593100.05660.09530.12910.16020.18940.3186150.08500.14290.19370.24030.28410.4778200.11330.19050.25830.32040.37880.637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由表4-1可见,在同样的路面情况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在同样的车速下,路面粉尘越大,扬尘量越大。因此,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是减少扬尘产生的有效手段。(2)燃油机械废气工程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掘机、搅拌机、装载机、压路机、柴油动力机等燃油机械,燃油机械使用时会产生燃油废气,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CO、NOx、THC。施工机械多为大型机械,单车排放系数较大,但施工机械数量少且较分散,其污染程度相对较轻。(3)沥青烟路面沥青摊铺中,挥发的沥青烟对周边环境空气也将产生一定不利影响。类比公路沥青混凝土摊铺施工时的监测数据可知,当风速介于2~3m/s之间时,沥青混凝土铺浇路面时所排放的烟气污染物影响距离约为下风向100m左右。本项目与公路红线的距离小于100m范围内的敏感点可能受到沥青混凝土摊铺的影响,因此,建议施工单位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注意控制沥青混凝土的温度,尽量降低铺摊温度,摊铺后采取水冷措施,可使沥青烟的产生量明显减少。同时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装应选择在晴天、有风,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候集中作业,以减轻沥青烟气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不利影响。(4)施工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根据以上分析,施工废气影响一般集中在施工段50m范围内。根据项目敏感点分布,除敏感点大水冲和源头井外,其余19除敏感点在距离公路两侧50m范围内均有敏感建筑分布,在工程施工时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环评建议再施工边界处设置2.5m施工围挡,同时加强洒水频次,降低施工点扬尘对其影响。项目所在的区域周边村屯分布较为分散,主要沿现状公路两侧分布,运输车辆不可避免的途经公路两侧村屯,由此产生的运输扬尘将对沿线村屯会产生一定空气影响。为减轻运输扬尘影响,环评要求运输车辆篷布覆盖,委托专人对运输道路散落物定期清扫,配套洒水车,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4.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不设拌和站,施工期主要废水是生活污水和路面径流。(1)生活污水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施工天数按360天计,项目施工人员按平均每天50人计,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施工人员用水标准为0.13~0.16m3/(人·d)。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采取0.15m3/(人·d)计算,则施工人员总用水量为7.5m3/d(施工期共计2700m3)。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则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m3/d(施工期共计2160m3)。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和NH3-N。项目驻地租用沿线居民房,居民房配套有化粪池,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林地施肥,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前后各污染物变化情况见表4-2。表4-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前后各污染物变化情况一览表污水量污染因子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处理效率(%)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2160m3CODCr3000.32332010.22BOD51500.16331010.11SS2000.2260800.09NH3-N300.030300.03(2)雨公路周边农田(3)项季地表径流影响项目路面破除后将造成地表裸露,在路面施工开始后,裸露面受雨水冲刷,将产生含大量泥沙的地表径流水,若不经处理直接进入附近农田沟渠,将导致沟渠水体悬浮物目对地表水体的浓度大幅升高影响。—41—本项目未跨越沿线区域主要地表水体,施工期间可能受到项目影响的地表水体有广福水库。项目K68+000~K69+200临近水库布线,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施工材料如沥青、水泥等如果管理不善,可能会进入水库水体中;公路施工作业面受雨水冲刷时,部分施工作业面的泥沙等悬浮物也可能随着雨水冲刷进入水库,造成广福水库水质下降。但是总体来说,由于项目未跨越广福水库,在临近水库施工期间不会直接扰动水体,且广福水库主要功能为灌溉,无饮用水功能。施工期间,禁止在广福水库周边堆放施工材料和土方,并在项目临近广福水库一侧开挖临时排水沟和沉淀池,防止施工作业面的雨水径流直接进入广福水库,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对广福水库的影响是有限的,且在项目施工结束后,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将逐步消除。(4)对分散式取水口影响分析项目涉及两处分散式取水口,即鲤鱼洲分散式取水井和蚂拐冲分散式取水井,均取用地下水。其中蚂拐冲取水井设置取水泵房保护,未裸露。鲤鱼洲取水井位于水塔下方,与本项目之间存在居民楼相隔,两处分散式取水口井深约30~50m。本项目均以路基形式从取水井旁经过,距离鲤鱼洲取水井约50m,距离蚂拐冲水井约40m。鲤鱼洲水井和蚂拐冲水井井深约50m。本项目作为路面改造工程,仅对土路肩和路基边坡进行局部开挖,基本不会扰动公路两侧地面线以下的土层,不会破坏地下水含水层。且工程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内。项目施工期间,路面径流、水泥浆液通过土壤孔隙或裂隙下渗进入地下水层,对取水井水质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在临近鲤鱼洲水井和蚂拐冲水井施工时开挖临时排水沟,对施工区的地表径流进行拦截,以防止和减轻施工对水井的不利影响。总体来说,项目施工对取水井的不利影响有限。施工时若在距离取水井50m发生漏油事件,可能会因油类物质下渗对取水口造成不利影响。若在漏油事件发生后,在及时清理油污的情况下,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有限。评价要求在临近鲤鱼洲水井和蚂拐冲水井路段施工时,应加强施工机械维护,避免出现“跑、冒、滴、漏”。同时,加强人员安全意识,编制总体安全应急预案,最小化事故风险。4.3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弃渣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1)弃渣本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26431m3;开挖总量为22268m3;填方总量为4163m3;无借方;弃方18105m3。弃方运至弃渣场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2)生活垃圾项目驻地租用沿线民房,施工人员平均为50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5kg/d,经估算,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为25kg,本工程施工期为12个月,施工天数按360天计,则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9t,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屯垃圾收集池,再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4.4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来自于施工机械的施工噪声和运输车辆的辐射噪声,其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具有施工机械多,且一般都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若不采取措施控制,会对附近居民区声环境敏感点产生较大的噪声干扰。单台机械作业时,大部分设施在距离在施工机械100m处,昼间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70dB(A)标准;夜间各类压路机、木工电锯、电锤、振动夯锤等施工机械达标距离为500m~900m,其余施工机械在400m外夜间噪声达到55dB(A)标准。项目沿线敏感点在施工期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噪声影响。具体分析见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4.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评价范围内涉及湘江-桂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依托现有旧路进行改建,无新增占地,与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15m,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项目临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主要位于道路两侧的山地区域,正常施工的情况下,施工人员和机械进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可能性不大。只要在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红线,禁止施工人员对破坏公路红线外的山地植被,则项目施工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是有限的。(2)对陆生生态影响分析①对植被的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地表植被进行清除,会对植被覆盖度造成影响。而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将会对占地内的植被进行恢复,对临时占地内的植被覆盖度所造成的影响较小,是短期和可逆的。且项目占地区域内的原植被覆盖度较小,项目占地前后的植被覆盖度变化不大,总体而言,对植被覆盖度的影响不大。②对古树的影响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古树7株,其中二级古树1株,三级古树6株。各古树均不在项目永久占地范围内,目前古树生长情况总体较好,无明显病虫害现象。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颗粒会沉积在古树的叶片、枝干上,影响其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这可能导致古树生长缓慢或健康状况下降,飞扬的尘土颗粒也可能会对古树的表皮造成物理损伤,降低其抗病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施工期间需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注意对古树的保护,禁止对古树进行破坏、砍伐等行为,并对临近古树的施工点位加强场地洒水抑尘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古树的影响是可控的。③对陆生野生动物的影响项目施工占地导致部分陆生植被损失,使陆生动物生境面积缩小,栖息地片段化、破碎化。但项目在原址上施工,项目占地的生境不发生改变,且项目周边区域分布有大量同类型的生境,野生动物在受到影响后一般能在周边找到适宜生境;受影响的林地主要为林缘,受人类活动干扰较为频繁,其内分布的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有限,影响较小。(3)对水生生态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废水不流入地表水体,不会对水质产生污染,对浮游动植物、底栖生物的影响较弱,不会造成水生物种种类组成和优势度的变化。项目生态影响详见生态影响专题。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产污主要来源于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交通尾气、扬尘、降雨形成的路面径流废水以及沿线车辆散落的垃圾等。4.6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中的CO、NOx,本评价选取CO、NOx、作为代表污染因子,营运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取决于公路的车流量,采用类比方法评价CO、NOx对项目沿线大气环境污染影响。类比公路项目G322灵川经五通至苏桥旧路,位于桂林市灵川县、永福县,—4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单位(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编制日期:,202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项目改建段起点现状项目改建段终点本项目项目现状公路项目临近水库现状典型生态现状1典型生态现状2典型生态现状3项目负责人现场勘察相片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七、结论专项评价:1、噪声影响专项评价2、生态影响专项评价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路线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路线与沿线饮用水源地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4项目沿线敏感点分布图附图5项目监测布点图附图6项目路线与广西生态功能区划位置关系图附图7项目路线与广西重要生态功能区位置关系图附图8项目路线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位置关系图附图9项目路线与桂林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关系图附图10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图附图11项目植被类型示意图附图12项目生态保护目标分布示意图附图13项目沿线生态系统类型图附图14项目沿线生态公益林分布图附图15项目沿线植被覆盖度(FVC)空间分布图附图16项目与周边生态敏感区位置关系图附图17项目与沿线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附图18项目生态现状调查样方、样线布设图附图19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附件3关于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研判初步结论附件4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本项目用地意见的复函附件5项目监测报告附件6关于印发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附录:附录1:评价范围内典型植被样方调查表附录2:评价范围维管束植物名录附录3:动物调查样线记录表附录4:陆生脊椎动物名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411-450300-04-01-288008建设单位联系人邓进兴联系方式13977301798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地理坐标起点:E110°41′02.605″,N24°46′05.688″终点:E110°36′55.284″,N24°40′20.613″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130等级公路用地面积(hm2)/长度(km)13.98hm2(永久11.46hm2,临时2.52hm2)/15.056km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市发改管〔2025〕48号总投资(万元)4260.9634环保投资(万元)54.2环保投资占比(%)1.27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项目属于公路项目,涉及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为主要功能区域的环境敏感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表1的专项评价设置原则需设置噪声专题;项目局部路段评价范围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依据表1的专题评价设置原则需设置生态影响专题。综上,本项目需设置噪声影响和生态影响2项专题评价。规划情况《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1年12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关于印发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桂环函﹝2012﹞94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1、项目与《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相符性合性分析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中联络线2恭城(龙虎关)至平乐为省道S502,全长73km,起于湘桂交界恭城县龙虎关,经嘉会、平安、恭城、沙子,终于平乐,是平乐、阳朔、恭城等地连接湖南的通道之一。省道S502公路是平乐县群众出行的重要通道,是平乐县农作物、矿物等运输车辆重要的运输路线,也是发展旅游业及振兴乡村经济的重要通道。该道路货车、客车等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较多,建成通车以来未进行过大中修,目前整体旧路承载能力不足,路基、路面、交安都存在一定病害,路况路容较差,行车舒适性较低,服务能力已严重不足,存在交通出行安全隐患,社会群众对此反响意见很大,急盼改变现有交通状况。在省道提级改造受用地政策制约而无法实施的情况下,拟采用在既有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公路改建的方式改善现有交通出行状况,确保群众出行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本项目符合《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图1-1项目与《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关系图2、项目与《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7月4日取得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查意见(桂环函〔2012〕942号),规划环县福利镇阳朔镇本项目起点G78匠列普益平乐县木项H终点平乐镇O—2—评及审查意见中的具体要求及本项目的落实情况见表1-1和表1-2。表1-1项目环评对规划环评要求的落实情况序号规划环评的具体要求项目落实情况1路线优化建议广西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较多,大部分地区的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因此做好公路建设过程中的选线工作至关重要。从环境保护角度,确定路线时要充分考虑生态敏感区、历史文物保护区等限制因素,尽量减少搬迁,避免环境制约因素和减少可能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此,提出省道公路的禁建区、限建区和可建区要求。项目路线未穿越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程未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服务设施、管理设施,以及弃土场、临时堆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拌合站等临时场地,符合规划环评相关要求。2土地资源影响减缓措施建议在具体公路的工程可行性分析研究阶段,要着重抓住路线走向问题,提出几条线路方案进行比较。要从占用耕地的多寡好坏上认真选择,对耕地等土地资源的占用应作为第一位的重要约束,控制路线总里程的长短。项目全线沿现状公路改建,无新增永久占地,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和破坏有限。符合规划环评相关要求。4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在线路具体布局时应注意避绕生态保护对象,并减少对山地生态系统的破坏。广西是一个以山地为主的省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对于穿越山地的规划线路,建议沿山地河谷规划,特别是选择山脊线两侧水系溯源侵蚀的对称河谷,规划沿河线路,减少公路修建的土石方,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在平原区,尽量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减少高路堤对农田的压占,对农耕作业阻隔;尽量减少对湿地的破坏,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同时在平原水土流失、地质灾害敏感区,采取有力的保护措施。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置取弃土场及施工便道。项目全线沿现状公路改建,无新增永久占地,不涉及各类生态敏感区,对沿线生态环境的破坏有限。项目不在环境敏感区和基本农田设置弃土场。按本报告要求采取生态防护措施,并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符合规划环评相关要求。5声环境保护措施建议在路网规划阶段和路线设计阶段采取下述方法减轻噪声污染:①控制路线距环境敏感点的距离,使噪声随空气和地面的吸收而衰减;②调整纵坡,减少纵坡过大可能导致汽车爬坡时增加的噪声量;③改进路面结构类型,改善面层混合料成分,适度修正横向刮纹间距或改作纵向拖纹处理,以谋求降低交通噪声;④尽可能采用降噪效果好的路堑型式,尤其是路线通过敏感区时。项目沿线噪声敏感建筑主要为村镇及学校。本次全部利用现有道路改建,无新增占地,因项目建设而受影响的居民数量不会明显增加。工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通过对现有路面病害进行修补,能够减少来往车辆的交通噪声,属于噪声源控制措施;根据预测结果至营运中期噪声超标量最大值为3.4dB(A),同时根据现状监测结果,现有铝合金玻璃窗降噪效果在昼间—3—6.5dB(A),夜间3.5dB(A),能够满足降噪要求。符合规划环评相关要求。6水环境保护措施建议提出合理避让源头水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地的路线走向方案。设计足够的涵洞、桥梁,以减少高路基对地表径流的影响;在跨越河流、湖泊等水体时,尽量采用桥涵跨过,减少使用堆填式的路基结构,减小对地表水体的影响;尽可能避免使现有河流水体的改道,维系原有地表水体水文条件。本评价全线不涉及源头水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地。项目现状公路现有桥梁、涵洞能够满足要求,本次改建工程将对现有涵洞进行疏通和改造,能够实现减小对地表水体的影响,维系原有地表水体水文条件。符合规划环评相关要求7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建议建议根据当地气候和土壤特点在靠近公路两侧,特别是环境敏感点附近,要结合公路绿化设计,多种植乔、灌木。这样即可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衰减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又可以美化环境和改善公路沿线景观。本项目无新增占地,仅对现有公路进行路面改造。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符合规划环评相关要求。表1-2项目环评对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序号规划环评的具体要求项目落实情况1建议规划环评编制单位与规划部门进一步衔接,根据规划涉及的环境制约因素和规划环评提出的调整建议,优化调整规划的相关内容。本项目沿现状道路改建,项目沿线不涉及环境制约因素。2规划具体项目选线。选址应符合沿线城镇总体规划,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域管理要求,尽量避让环境敏感目标,对难以绕避的路线,要建设生物廊道(网)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属于路面改造工程,选线不涉及平乐县城和沿线乡镇规划区,不涉及占用各类环境敏感区。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基本落实了《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的通知》,《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实施桂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的通知》(市环规范〔2024〕3号),分析论证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相符性。本项目涉及2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一般管控类1个,优先保护单元1处。如下表所示。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3本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环境管控单元分类ZH45033010006平乐县其他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ZH45033030001平乐县一般管控单一般管控单元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实施桂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的通知》(市环规范〔2024〕3号),对项目涉及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4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项目涉及情况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31ZH45033010006平乐县其他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1.除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建设和布局要求,以及市级以上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线性工程规划外,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符合,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建设布局要求。2.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新能源建设项目以及线性工程项目等要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行业规划等规划要求,不得破坏生态、降低环境质量。要优化项目选址布局,严格控制开采量和开采区域,减少对生态空间的占用,不影响区域主导生态功能。要采取更加严格和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避免和减轻开发活动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要严格落实项目环评的跟踪监测计划,项目开采(开工)、闭矿、跟踪监测要及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报备。加强矿山开采项目及其闭矿的环保督察,开展矿山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飞行抽检。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的审批简化和豁免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区域主导生态功能、降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符合,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行业规划等规划要求。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的破坏较小,建成后不会导致沿线环境质量明显降低。3.(极)重度石漠化区内严禁陡坡垦殖、过度放牧、乱砍滥伐树木等损害水土保持功能的活动。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控制人为造成新增水土流失的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等损害水土保持功能的活动。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通过保护天然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小流符合,本项目不涉及(极)重度石漠化区内严禁陡坡垦殖、过度放牧、乱砍滥伐树木等损害水土保持功能的活—5—域治理、农村生态能源建设、改变耕作方式、草食动物舍饲圈养、生态扶贫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恢复自然植被,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动。4.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极)重要区内禁止滥捕、乱采、乱猎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与重要物种栖息地,禁止无序采矿、毁林开荒、湿地和草地开垦等各种损害栖息地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防止生态建设导致栖息环境的改变。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控制,禁止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引进外来物种。符合,项目不涉及占用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极)重要区。5.水源涵养功能(极)重要区内严格保护具有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禁止过度放牧、无序采矿、毁林开荒,限制或禁止湿地和草地开垦等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活动。符合,项目不涉及过度放牧、无序采矿、毁林开荒,限制或禁止湿地和草地开垦等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活动。6.依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进行管理,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使用国家级公益林地。确需使用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涉及林木采伐的,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经审核审批同意使用的国家级公益林地,可按规定实行占补平衡。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打枝、采脂、割漆、剥树皮、掘根等行为。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相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开展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其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符合,项目对现状S502公路进行改造,无新增永久用地,临时用地不涉及占用公益林地。7.对所有天然林实行保护,禁止毁林开垦、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以及其他破坏天然林及其生态环境的行为。对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符合,项目对现状S502公路进行改造,—6—天然林,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健康的必要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天然林抚育作业的,必须编制作业设计,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除国防建设、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特色需要外,禁止占用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地。在不破坏地表植被、不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前提下,可在天然林地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特色种植养殖产业。无新增永久用地,临时用地不涉及占用天然林。8.国家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的占用林地总量控制指标。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符合,项目不涉及永久占用林地,弃渣场占用林地不属于公益林。其临时用地需占用林地的需经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9.严格控制占用湿地。禁止占用国家重要湿地,国家重大项目、防灾减灾项目、重要水利及保护设施项目、湿地保护项目等除外。符合,项目不涉及占用湿地。10.有限人为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和自治区总体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进行。符合,项目不涉及占用湿地。11.列入国家和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湿地用途。因基础设施建设等确需占用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依法审查办理用地手续时,应当征得同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该湿地主管部门的同意。在列入一般湿地名录的湿地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或者进行交通、水利、电力、天燃气、通讯等重点工程建设,应当不占用或者少占用湿地。确需占用湿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依法审查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手续时,应当征求同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符合,项目不涉及占用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7—部门和该湿地主管部门的意见。12.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取得探矿权或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探矿权人应当按照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勘查区块范围和勘查项目进行勘查,并按照批准的勘查设计施工,不得越界勘查,不得擅自进行采矿活动。2ZH45033030001平乐县一般管控单空间布局约束1.实行最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严禁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控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本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2.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符合,本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3.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符合,本项目不属于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4.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符合,本项目不涉及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污染物排放管控2025年,福兴区控断面水质拟执行Ⅱ类标准,最终以广西自治区下达目标为准符合,本项目不会对福兴区控断面水质产生不利影响。2、产业政策相符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第一类鼓励项目,“二十四、公路及道路运输,1、—8—国省干线改造升级”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段公路改建工程有助于提升区域交通能力,进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同时本项目作为路面改造工程,无新增永久用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限。最后,通过路面改造工程有利于改善路况,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来往车辆尾气和交通噪声。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要求。—9—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2.1地理位置拟建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平乐县沙子镇西侧的金山脚村附近,与省道S302相交,起点桩号K58+166,路线整体走向自北向南途经鲤鱼洲村、高埠村、笔山村、蚂拐冲村,设计终点位于平乐镇北侧上游村,与省道S202相交,终点桩号K73+222,路线全长约15.056km。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组成及规模2.2工程概况及技术指标本项目为公路改建工程,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平乐县沙子镇西侧的金山脚村附近,设计终点位于平乐镇北侧上游村,与省道S202相交,路线全长约15.056km。本项目对现有道路改建,推荐采用技术标准为三级公路,路基宽度7.5m,设计速度采用30km/h。本项目拟于2025年8月底开工,2026年7月底竣工,建设工期为12个月。2.2.1现有工程概况拟建项目是在现有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路口段公路基础上进行改建,其技术状况如下: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公路改建工程位于桂林市平乐县,项目起点位于桂林市平乐县沙子凉亭脚,终点位于平乐镇上游村,全长15.056km。现状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路面宽度为4.5m,路基宽度为6.5m,用地红线宽度在8~10m之间,局部段落因破损严重,影响公路正常使用性能。经咨询项目业主,现状公路2015年建成时,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20年,平乐县交通运输局曾推进S502线沙子至平乐公路工程(项目代码2018-450330-48-01-044882),拟将本项目现状公路升级为二级公路,并完成了《S502线沙子至平乐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S502线沙子至平乐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等前期工作,取得了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502线沙子至平乐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管字〔2020〕4号)和平乐县生态环境局《关于S502线沙子至平乐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平环管字〔2019〕31号)。但是由于省道提级改造受用地政策及地方财政资金紧张等因素制约,原S502线沙子至平乐公路工程无法实施。在此前提下,平乐县人民政项目组成及规模府致函桂林公路发展中心,希望桂林公路发展中心主持对S502线沙子至平乐公路进行提级改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经过重新研究和论证,采用在既有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提级改建的方式改善现有交通出行状况,重新立项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411-450300-04-01-288008),公路技术等级定为三级公路,并取得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管字〔2025〕48号),原S502线沙子至平乐公路工程短期内将不再实施。项目K58+900现状公路项目K73+950现状公路图2-1项目现状公路相片2.2.2改建工程主要技术指标拟建公路主要技术指标见表2-1。表2-1公路主要技术指标表序号指标名称单位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公路备注1公路等级三级公路2改建路线长度km15.0563设计速度km/h304路基宽度m7.55行车道宽度2×3.256汽车载荷等级公路-Ⅱ级7圆曲线最小半径m2508最大纵坡%810排水及防护工程m3553911沥青混凝土路面m21167312涵洞道37旧涵拼接1道,利用旧涵36道13平面交叉处82.2.3交通量预测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最新成果,项目特征年交通量预测见表2-2,车型比、昼夜比见表2-3。表2-2交通量预测表单位:pcu/d特征年(年)路段2027年(营运后第1年)2033年(营运后第7年)2041年(营运后第15年)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公路294334904140表2-3公路的车型比以及昼夜比(按折算数计算)车型比例2027年2033年2041年小型76.53%75.77%74.96%中型3.26%3.09%2.93%大型19.79%20.85%21.75%汽车列车0.420.390.36昼夜车流比9:1根据项目预测车流量、车型比及昼夜比,小型车、摩托车当量换算系数为1,中型车当量换算系数为1.5,大型车当量换算系数2.5(其中汽车列车、拖拉机换算系数4.0),计算得各类型车昼夜小时交通量见表2-4。表2-4各类型车交通量预测表单位:辆/h路段车型2027年2033年2041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公路小型车127281493317539中型车414172大型车1331645111注:本项目营运近、中、远期特征年分别为2027年、2033年和2041年。2.3路基工程本项目旧路为四级公路,本次提升改造按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7.5m,路基标准横断面如下图所示:图2-2项目路基标准横断面图75050325325150路肩墙行车道路行车土路肩土路肩行车道行车土路肩中2%线2%3%—12—2.4路面工程本项目路面结构设计如下:旧水泥混凝土面层(碎石化)+20cm掺2.5%水泥大粒径级配碎石基层+1.5cm沥青碎石封层+6cmARAC-16G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2.5桥涵工程本项目无桥梁工程。主线共设置涵洞37道:其中拼宽1道(K68+769.310处盖板涵),利用旧涵洞36道。为维持原有排灌设施的完整性,路线跨越处以原有沟渠为基础,以不打乱现有排灌系统为原则,在原位或附近设置涵洞,以保证水流的通畅。涵洞孔径则依据设计流量、填土高度以及使用功能等确定,满足1/50设计洪水频率的设计流量要求。跨越沟渠的涵洞,尽量做到不压缩其过水断面。各涵洞孔径大小选取需根据汇水面积、降雨量等因素计算后确定,涵洞孔径选择除满足使用功能外,尚考虑到清淤方便。本路段涵洞以圆管涵为主,原则上采用相同结构、相同断面进行接长。为了不降低净空标准,涵洞接长部分坡度需要作适当的调整。涵洞基底天然承载力不满足涵洞承载力要求时,根据涵洞承载力要求及现场实际地质情况,采用碎石垫层换填或复合地基处理。2.6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标线在路面功能性修复后,按原旧路标线布设情况及相关规范要求对全线的路面标线进行恢复,部分过村镇、学校路段、视距不良危及行车安全路段增设减速振动标线、人行横道标线等设施。沿线各村庄路口均设置有路口标柱、波形梁护栏、标志等交安设施,对沿线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交安设施进行拆除重建。总平面及现场布2.7路线走向布置S502平乐沙子凉亭至福兴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平乐县沙子镇西侧的金山脚村附近,与省道S302相交,起点桩号K58+166,路线整体走向自北向南途经鲤鱼洲村、高埠村、笔山村、蚂拐冲村,设计终点位于平乐县城北面的平乐镇上游村,与省道S202相交,终点桩号K73+222,路线全长约15.056km。主要控制点:沙子镇、上游村。置2.8工程占地及土石方(1)工程占地本工程位于桂林市平乐县,总占地面积13.98hm2,其中永久占地11.46hm2,临时占地2.52hm2,占用的现状土地利用类型为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工业用地和空闲地。按项目组成分列占地性质、类型和面积,详见表2-5。表2-5工程占地表行政区域项目区占地性质占地类型及数量小计林地交通运输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其他土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工业用地空闲地平乐县路基工程永久/11.4611.46施工生产临时/0.740.301.04弃渣场区临时0.470.47施工便道临时0.580.260.171.01合计1.050.2611.460.170.740.3013.98总平面及现场布(2)土石方平衡经计算,本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26431m3;开挖总量为22268m3(含表土剥离1965m3);填方总量为4163m3(含表土剥离1965m3);无借方;弃方18105m3运至弃渣场。项目各工程区土石方情况如下:①路基工程区路基工程区总挖方18041m3,其中防护工程开挖土方9512m3;排水工程的土方开挖土方1326m3;路面工程挖除拼宽区域的土路肩7020m3,衔接过渡段挖除水泥混凝土建筑垃圾183m3。路基工程区总填方295m3,均为防护工程回填土方。路基工程区无调入、调出方,无借方,弃方17746m3。②施工生产区施工生产区总挖方505m3;总填方146m3;弃方359m3,为后期破除的硬化层;无借方。—14—③弃渣场区弃渣场区总挖方705m3,总填方705m3,均为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在弃渣场内的表土保存区,用于后期绿化覆土,无弃方。④施工便道区施工便道区总挖方3017m3,其中表土1260m3;总填方3017m3,其中表土1260m3。剥离的表土并集中堆放在弃渣场内的表土保存区,用于后期绿化覆土,无弃方。土石方流向框图详见图2-4,土石方平衡情况见表2-6。图2-4工程土石方流向框图表2-6土石方平衡计算表项目区开挖回填弃方表土土方建筑垃圾小计表土土方小计小计去向路基工程区防护工程951295122952959217弃渣场排水工程13261326//1326路面工程70201837203//7203小计178581831804129529517746施工生产区146359505146146359弃渣场弃渣场区705/705705705/施工便道区126017573017126017573017/合计1965197615422226819652198416318105弃方(m)18105挖方(m)22268填方(m)416392171326295防护工程295弃渣场18105防护工程9512排水工程13267203路面工程7203359施工生产区505146施工生产区146弃渣场区705705弃渣场区705施工便道区30173017施工便道区3017—15—(3)表土平衡根据工程占地情况分析及现场调查,项目占地可剥离表土的区域主要为弃渣场区和施工便道区占地范围的乔木林地和其他林地,各占地类型的平均可剥离厚度约15cm,表土流向见表2-7及图2-5。表2-7表土剥离计算表单位:m3序号项目分区地类面积(hm2)剥离堆放去向剥离厚度(cm)剥离量位置数量覆土数量1弃渣场区乔木林地0.470.15705870390弃渣场表土堆放区705弃渣场7052施工便道区乔木林地0.580.15870施工便道870其他林地0.260.15390390合计1.31196519651965图2-5工程表土流向平衡框图单位:m3(3)临时用地情况①施工生产生活区根据主体设计资料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办公及工人住宿均租用周边民房解决,沥青、砼等材料全部外购解决,不设置水泥稳定混合料搅拌站等场地。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设备、砂石等建筑材料需要场地存放,需要设置施工生产区4处,详见表2-8。表2-8施工生产区情况一览表项目位置中心点经纬度占地面积(hm2)占地性质地形用地类型后期规划1#施工生产区K58+250右侧110.68312699°E24.76789462°0.05临时平地荒地土地整治、绿化2#施工生产区K60+450左侧110.66465173°E24.75752129°0.14临时平地荒地土地整治、绿化3#施工生K71+800110.62148180°E24.68215549°0.74临时坡地工业用地土地整治、绿弃渣场区705705弃渣场区7057051260弃渣场表土堆放区域1965施工便道区1260施工便道区1260—16—产区左侧化4#施工生产区K73+050右侧110.61588401°E24.67353119°N0.11临时平地荒地土地整治、绿化合计1.041281#施工生产区2#施工生产区3#施工生产区4#施工生产区图2-6项目施工生产区现状图②弃渣场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本项目设置弃渣场1处,总占地0.47hm2,永久弃渣1.81万m3(松方2.15万m3),总容量2.33万m3,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乔木林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公益林,其地貌为沟道,弃渣场特性见表2-9。表2-9弃渣场特性表弃渣场名称类型占地面积(hm2)汇水面积(hm2)容量(万m3)拟堆渣量(万m3)松方量(万m3)起点高程(m)最大堆高(m)边坡情况K70+700右侧800m沟道型0.473.902.331.812.1522515下游形成2级边坡,分别为7m、8m,坡比1:2。地形图现场航拍照片图2-7项目弃渣场现状地形及航拍图③施工便道本工程主要采用半幅围蔽施工,改造期间维持道路正常通车功能,施工材料运输直接利用现有道路,施工便道主要为弃渣场专用便道,需修建施工便道长1255m,泥结石路面,其中:新建便道长960m,改扩建现有道路长295m。施工便道路面宽4.0m-4.5m,两侧路肩各宽0.5m,共占地1.01hm2。施工便道尽量沿等高线修建,汇水面积尽量小。施工结束后,对利用原有机耕道拓宽建设的施工便道继续留给当地居民使用,其余区域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并恢复原有使用功能。—18—施工方案2.9施工工艺项目为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主要工艺为施工期的建设施工,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过程详见图2-8。图2-8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1)沿线设施处治方案路面标线在路面功能性修复后,按原旧路标线布设情况及相关规范要求对全线的路面标线进行恢复,部分过村镇、学校路段、视距不良危及行车安全路段增设减速振动标线、人行横道标线等设施。沿线各村庄路口均设置有路口标柱、波形梁护栏、标志等交安设施,对沿线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交安设施进行拆除重建。(2)路基处治方案①本项目旧路路基总体情况良好,基本可直接利用现状路基。项目在加铺新的路面结构层后,旧路路侧可能落差较大的路段,若直接填土加宽,加宽侧的路基稳定性不强,且会增加项目的征用地,因此,本项目对原结构完整的挡墙和护肩墙进行加高设计,同时在部分必要的路段设置路基挡土墙(路肩墙)防护。②项目旧路路基路面排水主要为圬工边(排水)沟和土质排水(边)水沟,部分路段的土质水沟已被填埋,或因养护不足导致沟内泥砂淤积,杂草丛生,影响排水。本项目路基排水设计须清理修复原有排水(边)沟,为保证路基路面宽度,对原圬工边沟采用C20水泥砼加高改造,对调查发现的排水不畅的路段,新建C20水泥砼排(边)水沟,使路基路面排水通畅达,保障路基稳定性。(3)路面处治方案①坑槽处理对于局部路段的坑槽,按照“圆洞方补、斜洞正补”的原则,划出所需修补坑槽的轮廓线,沿所划轮廓线,沿所划轮廓线开凿至坑底稳定部分,其深度不得小于原坑槽的最大深度,清除槽底、槽壁的松动部分及粉尘杂物,填入沥青砼AC-20C路基挖填路面拆除排水、涵洞工程路面结构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营运期竣工验收营运期整平并压实。若一个车道出现连续坑槽,且坑槽间距小于2m,则对此段坑槽整体铣刨处理。并且实际处理范围应该超过病害四周边缘20cm以上,且横向处理宽度不小于1m,纵向处理边缘与车道方向平行且超过病害50cm以上。挖除面层后若发现基层损坏,应先挖除损坏基层后重做基层。②裂缝处理将有裂缝的路段清扫干净并均匀喷洒少量沥青,再匀撒一层2~5mm的干燥洁净石屑或粗砂,最后用轻型压路机将矿料碾压。对路面的纵向和横向裂缝,采用热沥青混合料灌入。对轻度裂缝(缝宽5mm以内),应先清除缝中杂物及尘土,然后将乳化沥青灌入缝内,灌入深度约为缝深的2/3。对重度裂缝(缝宽5mm以上),应先除去已松动的裂缝边缘,然后用乳化沥青混合料填入缝中,捣实。③车辙处理对轻微车辙(高差15mm以内),不作处理,直接进行罩面。对严重车辙(高差15mm以上),应先挖除车辙两侧车道范围内的沥青砼面层,然后回填沥青砼AC-20C。严重车辙的处治范围纵横边缘与车道平行或垂直,横向处治宽度为3.25m,纵向处治长度超出裂缝1.0m以上。④龟裂处治方案轻微龟裂、块裂不作处理;严重龟裂、块裂处治时须先挖除面层,然后填入沥青砼AC-20C整平并压实;由于土基、基层强度不足或路基翻浆引起的严重龟裂,需连同基层一起凿除后,重做基层结构,再填入沥青砼AC-20C整平并压实。⑤波浪、拥包处治方案轻度波浪、拥包可将凸起处沥青砼用机械削平。对于重度波浪、拥包,应将波浪、拥包处沥青砼全部挖除,然后回填沥青砼AC-20C。⑥麻面与松散处置方案大面积麻面应喷洒稠度较高的沥青,并撒适当粒径的嵌缝料;因嵌缝料散失出现轻微麻面,在沥青面层不贫油时,可在高温季节撒适当的嵌缝料;因沥青与酸性石料间的黏附性不良造成的路面松散,应挖除松散层,重做面层。⑦磨光处治方案对抗滑能力降低已磨光的沥青面层,可用路面铣刨机直接恢复其表面的粗糙度;路面石料菱角被磨掉,抗滑性能低于要求值时,应加铺抗滑层;对表面过于光滑,抗滑性能特别差的路段,应做罩面处理。2.10主要材料来源本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沥青,不设置拌合站。工程建设需要的石料、沙料、混凝土和沥青等均从本地购买,采用社会运输的方式汽车运往工地。2.11建设周期本项目预计2025年8月底开工建设,2026年7月底竣工,建设期为12个月。其他无。—21—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现状3.1与主体功能区规划本项目位于桂林市平乐县境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地属于省级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该区域功能定位为全区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发展方向是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以提供生态产品、服务产品和工业品为其他功能,不宜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重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严格保护耕地,增强粮食安生保障能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按照集中布局、点状开发原则,以县城和重点镇为重点推进城镇建设和工业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企业集聚,避免过度分散发展工业导致过度占用耕地。本项目是道路改建工程,无新增永久占地占地,且项目施工生产区占地均为荒地和工业用地,弃土场占地为林地,不涉及占用农田,不会对区域农业生产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项目建成后能提高农产品流通。因此,本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符,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关系详见附图8。3.2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相符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改建项目涉及2-1-3桂东北岩溶峰林谷地农林产品提供功能区。该区域的生态服务功能主要是提供农林产品,兼顾生态调节功能保护。改建公路不涉及重要生态功能区。改建项目不涉及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广西壮族自治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划》的关系见附图6、附图7。3.3生态环境现状3.3.1植物与植被调查现状(1)植被类型拟建项目区植被以人工植物为主体,主要为马尾松林和柑橘林。其次以石生态环境现状山灌丛自然植被为主,自然植被多为次生起源,长期受到人类干扰,以子楝树、藤合金灌丛为主。栽培物种或归化物种在个体数量上不明显。与同区域原生植被相比,植物区系构成发生明显变化,但项目区周边区域经过石漠化和长期的干扰,植被以次生灌丛为主。(2)植物调查根据实地调查,结合历史资料进行统计。评价范围维管束植物种类包括107科272属346种,分别占广西维管束植物297科、1820属、9456种总数的37.15%、15.84%、4.14%。其中被子植物87科、248属308种,分别占广西被子植物233科、1646属、7668种的37.50%、15.83%、4.16%;裸子植物4科4属4种,分别占广西裸子植物19科、31属、44种的57.14%、19.05%、9.33%;蕨类植物16科、20属、34种,分别占广西蕨类植物56科、155属、832种的28.57%、13.33%、3.78%。3.3.2古树名木根据《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全绿字〔2001〕15号)对古树名木进行界定:名木是指在历史上或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中外历代名人、领袖人物所种植或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具有纪念意义的树木;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经调查,评价范围无名木分布,有古树7株,年龄100~340年,其中二级古树1株,三级古树6株,均不位于项目占地范围内,距离项目占地最近的约5m。3.3.3陆生野生脊椎动物现状调查根据调查和资料查询,评价范围已知分布有陆生脊椎野生动物95种,隶属4纲14目53科。其中两栖类1目5科9种;爬行类1目6科10种;鸟类11目38科68种;哺乳类2目4科8种。3.3.4生态敏感区调查本项目K64+300~K68+300、69+000~K69+800公里中心线两侧300m的评价范围内分布有湘江-桂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15m,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评价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共计63.15hm2。评价范围涉及的湘江-桂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水源涵养,即通过其特有的结构与水相互作用,对降水进行截留、渗透、蓄积、并通过蒸散发实现对水流、水循环的调控,主要表现在缓和地表径流、补充地下水、缓解河流流量的季节波动、滞洪补枯、保证水质等方面。3.3.5主要存在生态问题项目沿线主要生态问题为垦荒或不合理利用破坏自然植被,天然森林质量降低,单一物种人工林和经济作物大面积连片种植(如尾叶桉林)以及外来入侵物种对本地物种多样性不利。工程沿线生态现状调查结果详见生态影响专项评价。3.4环境空气质量现状3.4.1环境空气污染源调查拟建公路沿线主要为县城、村庄、林地及农田,评价范围内现状无大型的工业污染源,区域空气污染主要为居民生活燃料燃烧和现状道路的车辆尾气和扬尘。3.4.2环境空气现状区域达标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4年设区城市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5〕66号)可知,平乐县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见表3-2。表3-2平乐县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单位:μg/m3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5608.3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134032.5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307042.9达标CO24h平均质量浓度第95百分位数(mg/m3)0.840.2达标O3日最大8h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11416071.2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183551.4达标根据浓度达到《路所在的平3.5水环3.5.1水项目统计结果,项目路线所在平乐县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乐县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污染源调查路线途经平乐县农村地区。项目改SO2、NO22012)二级标建路段沿线、PM10、准,因此,以村屯为主CO、O3、PM本项目线,无大型工2.5—24—业企业,主要地表水污染源以居民生活污水为主。沿线农村地区居民点较为分散,生活污水散排后顺地势汇入周边农田。项目未跨越区域主要水体,其K68+000~K69+200临近水库布线。3.5.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查(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调查根据调查,本项目两侧10km范围内分布有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别是:平乐县木官汀水源地、平乐县沙子镇茶江水源地、沙子镇协中村委鱼塘村饮用水水源地和平乐镇上游村委上游村饮用水水源地,详见表3-2。项目均未穿越上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与沿线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示意图见附图3。表3-3公路沿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状调查情况水源地名称别水源地类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分依据与拟建公路的位置关系平乐县木官汀水源地县河流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长度为该水源地取水口上游3000m至下游100m处的茶江河段,宽度为该河段两岸5年一遇洪水淹没线间的距离,面积0.31km2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50m的陆域范围。面积:0.31km2。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3000m处至取水口下游300m处的茶江河段,宽度为该河段两岸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之间的距离。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面积:1.02km2。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不小于1000m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面积:20.4km2。桂政函﹝2012﹞2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乎乐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水源地位于公路东侧,公路未进入保护区范围。公路距二级保护区(陆域)边界最近距离约为1.6km,且不在该水源地汇水范围内。平乐县沙子镇茶江水源地乡镇河流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m(龙山洲)至下游100m的河段,宽度为上述河段两岸5年一遇洪水淹没线间的距离。陆域范围:一级水域保护区桂政函﹝2016﹞199号《桂林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水源地位于公路起点东侧,公路未进入保护区范围。公路距二级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为2.3km,不在该水源地汇水范围内。—25—沿岸纵深50m的陆域。总面积0.27km2。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上游(包括支流河段)4000m至下游300m的河段,宽度为上述河段两岸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间的距离。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陆域范围:一、二级保护区水域河段两岸各纵深1000m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总面积:8.88km2。沙子镇协中村委鱼塘村饮用水水源地农村级地下水型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向外径向30m的圆形区域。面积:0.00282km2。二级保护区:对沙子镇协中村委鱼塘村饮用水水源地不划分二级保护区。市政函〔2022〕16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灵川等12个县(市、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水源地位于公路K62+700东南侧,公路未进入保护区范围。公路距一级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为500m,不在该水源地汇水范围内。平乐镇上游村委上游村饮用水水源地农村级地下水型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向外径向30m的圆形区域。二级保护区:以一级保护区边界为起点,向外径向300m范围的圆形区域(西面沿着漓江划定)。市政函〔2022〕16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灵川等12个县(市、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水源地位于公路终点西侧,公路未进入保护区范围。公路距二级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为420m,不在该水源地汇水范围内。(2)项目沿线村庄分散式饮用水源情况调查根据现场调查结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改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