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供应配套招标采购公告(2025)
新奥(舟山)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国投舟山燃气电厂天然气供应配套项目涉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收悉。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国投舟山燃气电厂 2×745MW 级燃气发电项目是舟山市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之一,本项目作为该分输站输气管道进出管,是建设发电项目的关键一环,保障了舟山市定海区居民、工商户等用户的用气需求。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同意《报告》涉河内容
本项目涉河建筑物为进出国投舟山燃气电厂分输站管道。管道穿越30米宽二期横三河,进出站管道长度约75米,新建管道需与分输站管道和已建管道断管碰接,河道穿越采用开挖穿越方式。管顶高程-3.7m,至现状河底埋深1.7m。项目开挖以及修复涉及二期横三河桩号K2+713~K2+720,管道埋设在河道桩号K2+713.5~K2+720.25。
三、同意《报告》涉河影响评价
1.本工程为明挖法穿越,管顶高程为-3.7m,满足安全埋深相关规定,不会对河道行洪产生影响。
2.本工程管道穿越河道段采用C30砼外包,并按原状恢复河道挡墙结构,恢复后挡墙安全系数满足规范要求。不会对河势稳定及堤防护岸等水利设施产生影响。
3.本工程穿河管道需在二期横三河打设围堰后铺设,在距离围堰8m处铺设2根直径2.2m,埋深3.5m的承插式混凝土涵管作为导流管道,管道过流能力满足区域流域内10年一遇洪水过流要求。
4.基坑施工各项安全系数均满足规范要求,并采取了钢板桩围护,需配合深基坑专项论证进一步保证基坑安全。
5.本工程穿河管道不占用水域面积、容积,无阻水面积,运行期不会对河道行洪功能产生影响。施工道路临时占用部分现状二期横三河,占用现状水域面积为124.7m2,占用现状水域容积为286.8m3。采用5根直径1.5m混凝土涵管进行导流,满足区域流域内10年一遇洪水过流要求。临时施工道路占用4个月,占用时间至2025年10月,到期后拆除阻水建筑物将河道恢复原状。
四、有关要求
1.你单位需加强地下管网发生故障、损坏和渗漏的管控工作,并做好防范措施及有效应急处置。本工程跨汛期施工,需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报高新区管委会备案,同时无条件服从防汛应急调度。
2.施工期间加强对河道沉降位移的监测,禁止在河坎堆物,严禁向河道排放生产生活污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阻水建筑物,以利于河道行洪畅通。
3.本工程与河道的管理范围有重叠区域,今后涉及河道工程维护、加固、建设等,项目单位需积极配合协助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及管理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若因管道无法移位,为保护管道安全而额外增加的工程保护措施费用,共同协商解决。
4.建设内容若涉及其他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相应部门批准。
5.工程建设期间,应接受高新区管委会的监督检查,届时你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并参与验收。
舟山市水利局
2025年7月17日
附件:舟水许[2025]24号关于国投舟山燃气电厂天然气供应配套项目涉河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pdf
舟山市水利局文件舟水许〔2025〕24号关于国投舟山燃气电厂天然气供应配套项目涉河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新奥(舟山)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你单位提交的《国投舟山燃气电厂天然气供应配套项目涉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收悉。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工程建设必要性国投舟山燃气电厂2×745MW级燃气发电项目是舟山市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之一,本项目作为该分输站输气管道进出管,是建设发电项目的关键一环,保障了舟山市定海区居民、工商户等用户的用气需求。项目建设是必要的。1二、同意《报告》涉河内容本项目涉河建筑物为进出国投舟山燃气电厂分输站管道。管道穿越30米宽二期横三河,进出站管道长度约75米,新建管道需与分输站管道和已建管道断管碰接,河道穿越采用开挖穿越方式。管顶高程-3.7m,至现状河底埋深1.7m。项目开挖以及修复涉及二期横三河桩号K2+713~K2+720,管道埋设在河道桩号K2+713.5~K2+720.25。三、同意《报告》涉河影响评价1.本工程为明挖法穿越,管顶高程为-3.7m,满足安全埋深相关规定,不会对河道行洪产生影响。2.本工程管道穿越河道段采用C30砼外包,并按原状恢复河道挡墙结构,恢复后挡墙安全系数满足规范要求。不会对河势稳定及堤防护岸等水利设施产生影响。3.本工程穿河管道需在二期横三河打设围堰后铺设,在距离围堰8m处铺设2根直径2.2m,埋深3.5m的承插式混凝土涵管作为导流管道,管道过流能力满足区域流域内10年一遇洪水过流要求。4.基坑施工各项安全系数均满足规范要求,并采取了钢板桩围护,需配合深基坑专项论证进一步保证基坑安全。25.本工程穿河管道不占用水域面积、容积,无阻水面积,运行期不会对河道行洪功能产生影响。施工道路临时占用部分现状二期横三河,占用现状水域面积为124.7m2,占用现状水域容积为286.8m3。采用5根直径1.5m混凝土涵管进行导流,满足区域流域内10年一遇洪水过流要求。临时施工道路占用4个月,占用时间至2025年10月,到期后拆除阻水建筑物将河道恢复原状。四、有关要求1.你单位需加强地下管网发生故障、损坏和渗漏的管控工作,并做好防范措施及有效应急处置。本工程跨汛期施工,需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报高新区管委会备案,同时无条件服从防汛应急调度。2.施工期间加强对河道沉降位移的监测,禁止在河坎堆物,严禁向河道排放生产生活污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阻水建筑物,以利于河道行洪畅通。3.本工程与河道的管理范围有重叠区域,今后涉及河道工程维护、加固、建设等,项目单位需积极配合协助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及管理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若因管道无法移位,为保护管道安全而额外增加的工程保护措施费用,共同协商解决。4.建设内容若涉及其他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相应部门3批准。5.工程建设期间,应接受高新区管委会的监督检查,届时你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并参与验收。舟山市水利局2025年7月17日抄送:高新区管委会、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市水利局办公室,2025年7月17日印发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天然气供应配套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