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箱 消防设备招标采购公告(2025)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惠智城项目(二期)10#、11#楼、地下车库建设工程]

湖北惠智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现对你单位2025年7月18日提交的惠智城项目(二期)10#、11#楼、地下车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内容进行审查。
一、审查内容

建筑名称
结构类型
使用性质
耐火等级
层数
高度(m)
建筑面积(m2)

地上
地下
地上
地下

10#楼
框架
住宅
二级
18
/
52.35
5674.64
/

11#楼
框架
住宅
一级
27
1
78.6
11601.83
392.37

地下车库
框架
公共
一级
0
1
4.3
/
4158.53

总计

21827.37

其他
1.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2.建设单位提供从市政给水管道接入1根DN200给水管,供水压力不小于0.11MPa。1#楼地下室设置有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储存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有效容积为576m3。3#楼及12#楼屋顶分别设置有效容积为18m3和36m3的消防水箱;3.消防用电等级定义为一、二级负荷,消防设备采用专用回路末端切换供电。由上一级10KV变电站引来一路10kv电源至1期车库负一层专变配电房(已建),另1期车库负一层设有柴油发电机组一台300kw做应急电源。消防控制室设置在1期3#楼首层(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4.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经审查,该工程申请资料齐全。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书(编号:合格【2025】第11号),原则同意完善十堰市展图勘察设计审查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该项目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合格的审查意见。
二、注意事项
(一)程序合法
经审查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重新按程序申报消防设计审查;对于装饰装修工程若结构、平面布局、出入口等发生改变应经过原主体设计单位复核同意,并按程序报批;该工程竣工后,应依法向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申请验收。
(二)工作要求
必须按照审查合格的图纸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消防设计、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行为将依法查处,施工过程中若有变更应报原审批单位重新审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配备与施工进度适应的临时消防用水和灭火器等,施工现场应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在正在施工的建筑内设置工人宿舍,不得用易燃彩钢板搭建工人宿舍和项目部,装饰装修工程严格按行业标准及规范实施。
(三)法律责任
1.法律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55036-202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年版)等有关规定。
2.根据《消防法》(2021年修改版)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
(四)其他事宜
应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各职能部门要求实施。
三、说明事项
该意见书不能作为开工依据,当项目周边地形地貌,建设条件发生改变时,应按新的设计图纸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水箱 消防设备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