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污染法制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产生国体度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国体度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线依法公开本院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危险度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如下:
废物名称
产生储量(kg)
产生来源
转运、处置数量(kg)
废物去向
感染性医疗度物
598.95
化验室、输液室、治疗室
598.95
博乐市新洁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损伤性医疗废物
20.3
化验室、输液室、治疗室、手术室
20.3
博乐市新洁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危险废物污染法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