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村产权招标采购公告(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洪塘村村民委员会2025)
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7单元招租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
(25)厦产公字第0728号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
的通知》(闽农规〔2023〕3 号)、《厦门市农业农村局等11 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
的通知》(厦农〔2023〕103 号)的规定,下列资产拟通过我中心公开交易。
厦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方案>
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标的名称
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7单元招租
信息披露起至日期
自2025-07-28起至2025-08-05止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登记时间
自2025-07-28起至2025-08-05止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意向买受人应对转让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登记期间(即“意向登记、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报价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例:“张三,闽D1111车辆转让保证金”),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同时登记多个标的的,应分别缴交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一般不合并缴交。中心向意向买受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买受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交易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交中心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电话:2938932 2938929 2938922 2938923
服务投诉电话:2938926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07月28日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公告
本单位拟交易下列农村产权,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本委托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交易标的交易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委托方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对交易标的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如有不实,本委托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4、本委托方保证各意向购买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
5、本委托方在交易过程中将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次产权流转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本委托方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标的名称
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7单元招租
标的基本情况(规模、坐落、四至)
详见附件方案及合同范本
交易底价
11.20元/平方米/月
竞价保证金
15000.00元
信息公告期
7个工作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流转交易期限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资格条件
竞租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交易费用承担情况
1.、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承租方承担;2、详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合同》范本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方案》。
信息披露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
其他披露事项
详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合同》范本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方案》
信息公告发布方
附件:
《招租标的清单》《办理登记应提交的材料》《招租方案》
\n农村产权交易标的清单\n\n\n\n\n\n\n\n\n\n\n\n\n\n\n\n序号\n出租标的名称\n租赁期限\n免租期\n租赁\n用途\n租赁面积 (平方米)\n租金底价\n(元/月/平方米)\n竞价保证金\n(元)\n押金 (元)\n加价幅度\n(元/月/平方米)\n目前在租租期\n是否存在并行使优先权\n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佣金和交易鉴证费\n租金递增方式\n报价人签章\n\n标的01\n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1单元招租\n5年\n无免租期\n商业\n96.1\n12.0\n10000.0\n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n0.1\n空置\n否\n由承租方承担\n租金不递增\n\n\n标的02\n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2单元招租\n5年\n无免租期\n商业\n283.2\n10.4\n15000.0\n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n0.1\n空置\n否\n由承租方承担\n租金不递增\n\n\n标的03\n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3单元招租\n5年\n无免租期\n商业\n227.04\n10.4\n15000.0\n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n0.1\n空置\n否\n由承租方承担\n租金不递增\n\n\n标的04\n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4单元招租\n5年\n无免租期\n商业\n199.3\n11.2\n15000.0\n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n0.1\n空置\n否\n由承租方承担\n租金不递增\n\n\n标的05\n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5单元招租\n5年\n无免租期\n商业\n192.53\n11.2\n15000.0\n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n0.1\n空置\n否\n由承租方承担\n租金不递增\n\n\n标的06\n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6单元招租\n5年\n无免租期\n商业\n192.53\n11.2\n15000.0\n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n0.1\n空置\n否\n由承租方承担\n租金不递增\n\n\n标的07\n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7单元招租\n5年\n无免租期\n商业\n190.08\n11.2\n15000.0\n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n0.1\n空置\n否\n由承租方承担\n租金不递增\n\n\n标的08\n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8单元招租\n5年\n无免租期\n商业\n147.37\n12.0\n10000.0\n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n0.1\n空置\n否\n由承租方承担\n租金不递增\n\n\n标的09\n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9单元招租\n5年\n无免租期\n商业\n232.11\n10.4\n15000.0\n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n0.1\n空置\n否\n由承租方承担\n租金不递增\n\n\n标的10\n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10单元招租\n5年\n无免租期\n商业\n199.63\n11.2\n15000.0\n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n0.1\n空置\n否\n由承租方承担\n租金不递增\n\n\n标的11\n佳芸花园5#楼1跃2层104单元招租\n5年\n无免租期\n商业\n108.79\n12.0\n10000.0\n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n0.1\n空置\n否\n由承租方承担\n租金不递增\n\n\n\n携带以下材料至中心办理登记自然人1、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非自然人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见页2) 应提交材料是否密封提交: 否资格条件: 1、承租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A4纸打印,每页签章。 《网络竞价规则》等材料需至中心打印签章,请带上公章。涉及资格审查的,出让方将组织有关方面将对意向登记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意向登记人才能取得进入下一步竞价程序资格。意向登记步骤:1、查阅资料。可于登记期间内至我中心查阅交易项目资料。2、现场看样。联系中心工作人员取得看样联系人电话,意向人自行前往看样联系人告知的标的所在地查看标的物。(1、2顺序可颠倒)。3、缴交保证金。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日期当天17:15时之前。保证金金额详见《转让标的清单》或《招租方案》。4、现场报名。已缴纳保证金的意向买受人,于登记截止日期前携带意向登记材料至我中心办理意向登记,签署《网络竞价规则》等意向登记材料,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重要提示:为避免排队登记,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保证金缴交账户——户名: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号:129500100100178615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注意:报名人与缴交人一致,转账备注项目名称及用途,同时登记多个标的的,应分别缴交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一般不合并缴交。例:(1)禾祥东路999号XXX室招租保证金。中心报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金融中心大厦十八层电话:29389322938929授权委托书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我(司)授权(身份证号:)代表我(司)至贵中心办理项目的登记手续,该受托人有权代表我(司)签署并提交登记资料、签收成交通知书并办理其他相关事宜。若我(司)被确定为上述标的买受人,则该受托人有权代表我(司)与出让方签署合同。做出的与上述标的有关的所有行为我(司)均予认可并承担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本授权委托书为不可撤销之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受托人:2025年月日招租方案一、招租目的: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二、招租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三、招租资产的基本情况招租标的名称: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官塘路20号101室、102室、103室等共11套商业房地产分开招租。招租资产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官塘路20号,具体招租信息如下:序号出租标的名称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面积(平方米)租金底价(元/月/平方米)竞价保证金(元)押金(元)1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1单元5年商业96.101210000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2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2单元5年商业283.2010.415000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3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3单元5年商业227.0410.415000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4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4单元5年商业199.3011.215000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5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5单元5年商业192.5311.215000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5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6单元5年商业192.5311.215000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7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7单元5年商业190.0811.215000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8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8单元5年商业147.371210000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9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09单元5年商业232.1110.415000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10佳芸花园4#楼1跃2层110单元5年商业199.6311.215000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11佳芸花园5#楼1跃2层104单元5年商业108.791210000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承租方开展经营前须自行办理所需的相关手续,招租方仅负责招租资产移交,涉及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及所需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四、交易方式本次资产招租事项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意向人办理登记时应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缴交竞价保证金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参与竞租。承租方确定原则:由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公开交易,价高者得。租金支付方式:成交后,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承租方最晚应于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押金转至招租方指定账户。除首期租金外,其余每期租金按年度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每个租赁年度开始前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双方签订合同后,承租方原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竞价保证金扣除其应缴的交易费用后,剩余竞价保证金由中心转至招租方指定账户。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不递增。免租期:无免租期。具体以租赁合同的规定为准。五、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参与本次资产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六、交易费用本次资产招租成交后,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七、其他招租要求1、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本次招租资产内开展违法经营。2、未征得招租方同意的情况下,承租方不得将本次招租资产以任何形式整体或拆分转租。3、成交后,招租方仅保证按现状进行移交,意向竞租方在参与竞租前,应自行前往招租资产所在地现场踏勘,意向竞租方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后,即视为意向竞租方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次招租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清楚现状为由拒绝签约,否则招租方有权视承租方违约,并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将本次招租资产重新招租。4、租赁期内,若因城市建设、小组集体需要、政府征用、房产开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政策调整等其它大情势变更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招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招租方应退还承租方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金及押金(不计利息),并按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安置补偿方案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对土地补偿款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增置的财产补偿款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应在接到招租方书面通知规定期限内自行搬迁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补偿的要求。5、承租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相关水电费、税费等费用,逾期累计超过30日的,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收回租赁房屋、有权没收租赁押金。6、成交后,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涉及招租资产移交、租金支付等具体条款以租赁合同为准。7、如本方案内容与租赁合同内容不一致,以租赁合同为准。8、本次招租项目属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洪塘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成交后,由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洪塘村村民委员会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须服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洪塘村村民委员会管理。招租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洪塘村村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壤,本着平等、洗愿、公平、嫩信、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偉,签嬷本合同。一、当事人甲方(出租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洪塘村村民委员会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二、租赁标的(一)位置: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官塘路20号(二)出租面积: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以甲方指定面积为准,乙方知悉且无异议)(三)租赁标的类别:农村集体性经营资产(四)乙方租赁用途:商业(乙方应依法经营、文明经商,不得利用租赁标的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应对利用租赁标的从事违法活动的一切后果负责,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五)甲方已明确告知乙方标的基本情况和实际产权状况,方也已实地查看标的的实际状况和产权状况,知晓并愿意承担上述情况可能产生的相关风险。乙方承诺,不以标的基本情况或实际产权状况为由提出本合同无效或要求甲方赔偿,(但甲方保证乙方租赁标的期间可以作为正常商用及其他经营等用途)。同时,乙方确认合同签订后已经完成交接,并同意按照甲方交付予以接收。(六)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提前收回出租土地时,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回由甲方无偿处置。口由乙方恢复原状。三、租赁期限(一)租赁期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二)免租期:无免租期。(三)甲方应于_年月日前将租赁标的交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或盖章并移交租赁标的后视为交付完成。(四)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乙方应返还租赁标的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租赁标的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等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四、租金及支付方式(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租金标准为:首年年租金为元(大写:)。双方当事人选择以下方式支付租金。分期支付。乙方租金按年支付,首期租金最晚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月日前缴清,以后每个租赁年度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后一期租金。租金变动:租金不递增(二)押金为一个月月租金成交价款金额,乙方最晚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缴交。押金不能用以抵扣租金。待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甲方确认验收完好后无息退还乙方。(三)付款方式租金及押金由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甲方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五、转租(一)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第三人,并应将第三人的资料书面告知甲方,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乙方转租的,乙方与甲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标的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押金,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六、合同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终止日至租赁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租金的,应予以无息退还。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租金可以作相应调整(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改变用途或非法他用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且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押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四)租赁标的若遇政府或社区集体需要拆迁,乙方应无条件按时搬迁,将标的腾空返还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提前缴纳但尚未实际履行的部份租金。七、其他约定(一)合同采用先付后用的方式租赁,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后一期租金。对不能履行先付后用方式支付租金的,甲方应不予租赁。(二)甲方就租赁标的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确保租赁标的建筑结构安全可靠。如发现租赁标的有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如未告知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有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相关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防盗、人财物安全等)自行承担。(三)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改善或者增设他物,但不得改变租赁标的的承重墙体,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合同终止时对租赁标的装修形成的不可移动的添附物如需恢复原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如无需恢复原状,乙方应将所有权无偿转交给甲方。(四)乙方保证租赁标的用途合法,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影响他人和社会秩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因乙方违规违法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五)乙方负责支付租赁标的的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宽带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道路维护、路灯照明等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免租期,免租期内只免收应缴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由乙方按规定交纳。(六)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的用途,如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因此发生的一切法律及行政责任,与甲方无关。(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租赁标的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八)租赁期内,若因城市建设、小组集体需要、政府征用、房产开发、政府、城中村现代化治理、环境整治等及其部门作出政策调整等其它大情势变更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应退还乙方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金及押金(不计利息),并按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安置补偿方案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对土地补偿款归1甲方所有,乙方增置的财产补偿款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规定期限内自行搬迁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的要求。(九)标的的修缮:租赁期间,标的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标的主体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违章建筑被有关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及时拆除搭盖物。(十)广告牌及店牌的设置:乙方在租赁标的装置广告牌或店牌,需经甲方同意。均不得影响他人住宅采光、通风,不得破坏和影响楼宇外观外貌,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合同终止或解除,广告牌归甲方所有,若甲方要求乙方拆除,乙方仍需自行拆除,但不得破坏甲方标的及设施,广告牌、店牌的安装、使用及乙方拆除过程中所产生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十一)乙方不得在过道、公共场所堆、停、置放任何物品,不得随意乱搭盖,不得在楼顶、平台安、放置天线,不得经营危险品、有污染气体、噪声干扰的经营项目,违者,其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十二)乙方在使用租赁标的过程中如遇水、电及其他设施发生故障或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三)租赁期间,乙方或者乙方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包括乙方共同居住人、乙方本人或持有公司聘用人员,乙方转租第三方及第三方相关人员)应做好防火防盗、用水用电、高空作业、门前三包、安全治理以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要求规定做好的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证做好相关安全问题及日常经营的有序进行,居住或从事经营活动期间若出现事故,一切责任及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十四)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不得拆除标的附合部份的装修(如墙、吊顶、地板、固定室内外电线、门窗等不得破坏),该附合装修物无偿归甲方所有。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损坏租赁标的及标的附合部份的装修,否则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十五)乙方改善和增设的其它建筑物也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对搬走自已增置的可移动设备时,不得损坏租赁标的,否则,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乙方应于合同期满或解除之日将标的腾空返还甲方,逾期,甲方有权将乙方遗留租赁标的内的一切物品按废品处理。(十六)如遇厦门莫兰蒂台风、类似新冠疫情管控等相关情形,乙方不得随意要求甲方减免租金或者拒付租金、延期支付租金,如乙方欲希望甲方给予延期支付租金或者减免租金,应书面提出申请并经甲方同意(且一般不超过不动产所在地政府公房的减租政策),否则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就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及逾期违约金、解除合同权利的行使不受影响。八、违约责任(一)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二)乙方逾期支付租金,以年租金为基数,乙方尚应按信用社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7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本次合同标的。(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补足款项、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①逾期七天尚未足额支付租金或所欠水电费、税费等费用累计达人民币1000元。②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或改变、破坏标的结构。③擅自将租赁标的转租给第三人。④利用租赁标的从事违法活动。⑤乙方不得在过道、公共场所堆、停、置放任何物品,不得随意乱搭盖,不得在楼顶、平台安、放置天线,不得经营危险品、有污染气体、噪声干扰的经营项目,违者,其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乙方违反以上任一种行为,经甲方或第三方提出后仍未改正的。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对租赁标的改善及增设部分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已缴纳但尚未实际履行的租金不退还,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元,押金抵作违约金,不足部分乙方仍应继续支付。因乙方违约,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或短信(乙方留存于本合同手机号或日常使用的其它手机)或微信以及甲方在标的门口张贴解除通知之日为本合同解除之日。(四)合同到期后,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返还租赁标的的,占用期间按照本合同约定双倍支付租金。逾期10个工作日及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并对乙方可移动物进行提存,不可移动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五)乙方擅自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六)合同期未满,乙方解除合同须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并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已交押金可抵违约金),同时乙方对租赁标的进行改善或增设部分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须退还乙方已缴纳但未履行部分的租金。(七)乙方租金未按时缴交,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当期年租金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十个工作日仍不缴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八)本合同生效之后,因甲乙方如有一方拒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的相关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交通费、鉴定费等相关费用均由败方承担。九、争议处理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附则(一)甲方应当对乙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租赁合同。(二)租赁合同生效后,不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方执贰份、乙方、乡(镇)人民政府业务部门各执壹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订时间::_年_月日签订时间::_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产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