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租赁权 房产招标采购公告(金华市东启智创科技有限公司2025)



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锦棠华府S4号楼104、105商铺五年租赁权

项目名称
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锦棠华府S4号楼104、105商铺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GL2025ZJ1017916

转让方名称
金华市东启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40.810265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5-07-28
披露结束日期
2025-08-01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锦棠华府S4号楼104、105商铺五年租赁权

披露价格
40.810265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5-07-28
披露结束日期
2025-08-01

资产属性
房产
标的所在地区
金东区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是否捆绑转让


转让说明事项


资产概况
-

资产描述
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锦棠华府S4号楼104、105商铺五年租赁权

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房屋目前为闲置状态,承租方应自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2、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租金的10%(四舍五入至百元位),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起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4、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5、出租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期间,与承租方生产经营及使用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的水电费、物业服务费、通讯费等任何费用(如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6、标的房屋内如需增加排水排污等改造行为,承租方需提供改造方案,同时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理。7、标的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8、标的房屋面积数据仅作参考,具体以实地现状为准;9、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门前五包、卫生保洁、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10、承租方竞得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11、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金华市东启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方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批准单位
-

批准文件名称
-
批准日期
-

3、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否自动延期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会员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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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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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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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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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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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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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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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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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图片及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赁权 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金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