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机器设备 车辆 仪表设备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工业用地招标采购公告(河南大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5)
河南大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固定资产的公告
河南大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8月5日10时至2025年8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河南大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 成交且买受人完成全部税费缴纳及交付拍卖全款后,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固定资产(不动产、股权、车辆等)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但因资产查封状态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的,不属于管理人违约情形,与管理人无关。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本次拍卖标的物价值较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权证的证载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相关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本次拍卖以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竞拍前应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等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和辅拍公司对办理过户手续不做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标的物为河南大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整体拍卖,按照现状交付。无证建筑物没有合法报建手续,存在被强制拆除等风险,无法办理过户,买受人应予特别注意。另外,买受人应按照拍卖公告的规定缴纳全部税、费及全部拍卖款项后,再办理交接手续。
2.本次拍卖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需缴纳的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附加费、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出让金、应补地价、罚款、滞纳金以及有关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废料处理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具体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与管理人无涉。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法院索赔。
3.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4.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及相关税费,与管理人办理标的物及相关材料移交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二、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河南大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501号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不包含篮球馆)、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绿化缒镜茸什?
(一)评估明细表及拍卖标的物基本状况
序号
名称
评估价值(元)
1
房屋
34,420,244
2
厂区水泥地坪和道路
1,504,109
3
机器设备
50,433,404
4
车辆
146,840
5
仪表设备
86,540
6
电子设备
102,453
7
办公设备
44,842
8
绿化
130,922
9
工业用地
35,485,474
总计
122,354,828
其中有权属登记的房产、土地权利证书编号为:
房产编号
不动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大河工业用地
2009002781
77310.4
1号办公楼
20080010858
3178.05
2号工业厂房
20080010857
17280
3号办公楼
20090015826
4090.32
4号工业厂房
20090015822
3124.8
5号工业厂房
20090015823
10473.61
6号工业厂房
20090015825
10407.25
(二)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5.目前标的物存在租赁情况,买受人竞得且支付全款后,自行与承租人沟通,处理租赁问题。租赁使用方漯河德斯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漯河市蓝艺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李江英使用大河公司的土地、厂房、办公楼。其中,漯河德斯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漯河市蓝艺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租赁合同中承诺在财产处置后将配合买受人、管理人的安排。如有需要,管理人将在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协助敦促实际占有人搬离,但不负有保证清退实际占有人的义务,管理人以标的物现状交付,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本标的物涉及的有证房产和土地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管理人已向承办法院发送解除查封措施的告知函,并与承办法官沟通解除冻结措施。目前正在进一步沟通中。未解除查封的案号包括: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大民三初字第250号、(2012)大民三初字第227号、(2012)大民三初字第231号、(2012)大民三初字第217号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管理人将在买受人购买河南大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后继续解除资产查封限制状态,并协助买受人办理权属证书等事宜,但因资产查封状态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的,不属于管理人违约情形,与管理人无关。
因本次拍卖的资产系法院查封资产,部分房屋设施及机械设备、车辆等资产未妥善保养、维修,具体数量、重量等数据系评估机构估测数据,标的物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有意向的竞买人必须提前现场踏勘并认可标的物现状。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自行调查是否存在瑕疵,竞买人、买受人(竞买成功人)一旦作出竞拍行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或隐性的瑕疵和后果。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及商标的登记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生产性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设备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等情况不作担保。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具体的拍卖资产的情况可以在评估报告中查看:
起拍价:97883862.4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注: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包含篮球馆,如标的成交,买受人自行沟通协商解决,与管理人无关。
三、咨询看样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管理人已委托河南萃康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之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夏先生联系(咨询电话:18695800988)。本标的统一安排时间现场看样,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
为维护实地看样现场的正常秩序,现场看样时应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现场看样人员不服从指挥,扰乱现场秩序的,会被请出看样场地。
对上述的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拍前七日内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3592688086。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该厂区的实际使用方漯河德斯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系优先购买权人。如有其他竞买者行使优先购买权,按以下3、4条处理。
2.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申请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请在开拍前十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并经管理人核准后,享有优先购买权,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同一顺位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登转让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应由卖方向税务机关支付的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买受人在竞买前应与管理人一同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郑州龙子湖崇德街17号星联创科中心11楼 北京观韬侓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2、拍卖成交后,由破产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限购政策障碍、租户延期交房等原因未在前述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如需),或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3、拍卖标的按照现状拍卖和交付,管理人不负责拍卖标的的清场、拆除、搬运等,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移交过程中涉及的标的物权属;能否过户;抵押情况;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移交费用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和咨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和风险。管理人对上述和其它所涉及的事项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不承担任何费用。
4、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付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机械设备等按现状交接标的物,买受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的拆除和搬运,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拆卸、吊装、运输费、安装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装运期间,应遵守管理人和厂区的相关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如因买受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买受人负责赔偿。
6、自交接之日起(未按时交接的,以本公告和须知确定的交接日最后一日视为交接之日),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等不利后果,逾期场地占有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与管理人无关;拆除、搬运过程中如涉及对土地、厂房、道路等非属于本次拍卖范围的资产损坏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五)买受人应当自行办理可能存在的税费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管理人给予适当配合,相关费用买受人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对于无证房产管理人不保证后续能够办理产权证书。
附拍机构人员电话:18695800988(夏先生)
管理人咨询电话:13592688086(张律师)
法院监督电话:0395-356023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河南大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河南省 漯河市 郾城区
图片展示:
谐头立足检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器设备 车辆 仪表设备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工业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