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配料水 高粱 大米 玉米 糯米 质量鉴招标采购公告(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8月8日10时至8月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进行第2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香草泉香草梦酒2000箱(分拆处置)
规格:6瓶/箱,有3个独立包装盒,每包装盒装酒2瓶;容器瓶所贴商标载明内容如下:配料水、高粱、大米、小麦、玉米、糯米、氨基酸原液;酒精度52度(样品检测酒精度49度);产地四川泸州康庆坊酒业有限公司;单瓶液体净含量500ML;生产日期2016年6月22日;执行标准Q/KQF0001S-2014。
拍品现存放于丹阳市某仓库。样品已委托镇江华大检测有限公司及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进行质量鉴定,详见检测报告。
经镇江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香草泉香草梦酒处置参考价为47元/瓶。
本次拍卖采取整箱分拆处置的方式,起拍价:225.6元/箱,保证金23元/箱,加价幅度:4元及其倍数。
分拆模式竞买人缴纳保证金时需填写【申报数量】,保证金订单提交后申报数量不可修改,分拆模式最终获拍结果以价格优先>数量优先>出价时间顺序为原则排列顺位,竞买人成交数以实际获拍数量为准,可能小于申报数量,如放弃实际获拍数量不缴纳尾款,视为悔拍。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交付的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展示图片、文字说明仅作参考,具体拍品的现状由竞买人在拍卖前须仔细审查,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实地看样,以确定拍品的现状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应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拍卖标的物因长期存放可能有色泽、包装老化、灰尘、破损、酒精度降低或者其他方面的瑕疵,属于正常现象。外包装有污渍、灰尘、破损,如容器无破损导致的瓶中液体挥发泄露,视为符合交付条件。本批次所有标的物一经拍卖成交并交付后,概不退换,请竞买人谨慎购买。
3、拍品数量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成交金额可按实际交付数量进行调整,多退少补。
4、本次拆分拍卖的物品不可指定,随机发货,无发票、质保证明、配件等附属物品。
二、拍卖时间:2025年8月8日10时至2025年8月9日 10时止(延时的除外)。
三、咨询、展示时间:自上拍之日起至2025年8月5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展示地点为标的物仓储所在地或法院观看样品。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4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5年8月5日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检测鉴定。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样品已委托镇江华大检测有限公司及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进行质量鉴定。镇江华大检测有限公司判定依据为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判定依据为GB 276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Q/KQF0001S-2014配置酒,鉴定结果除拍卖标的物样品检测的酒精度49度略低于拍卖标的物商标所载酒精度52度外,未见异常数据。该鉴定结果仅供参考,不作为对交付标的物对应检测结果,具体拍品质量以实际交付标的物为准。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展示图片、文字说明仅作参考,法院不保证拍品的品质、真伪,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部分拍品因长期存放可能有色泽、包装破损或者其他方面的瑕疵,具体拍品的现状由竞买人在拍卖前须仔细审查,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实地看样,以确定拍品的现状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应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标的物如容器瓶无破损导致的瓶中液体明显泄露,则视为符合交付条件,本批次所有标的物一经拍卖成交并交付后,概不退换,请竞买人谨慎购买。外包装破损非为可悔拍的条件。
七、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争议者,请于2025年8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
八、优先购买权人申报期限: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8月5日16时之前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2025年8月1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36100137595396)。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除法院同意延期缴纳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十一、标的物的交付、提取事宜:拍卖结束后,统一时间进行交付,具体时间、地点听从法院安排。买受人可按法院通知到仓库所在地点自行提取,如因特殊情况,经法院同意,可以邮寄交付,运输费、邮寄费、交通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品一旦成功寄出则视为拍品交付完成,本院不承担拍品运输途中的风险,运输途中拍品出现破碎、损坏、丢失等情形,买受人自行承担。邮寄交付委托京东物流进行配送,拍品默认不作保价,如买受人对邮寄公司、保价金额等有特殊要求的,请提前与法院或辅拍机构联系。
十二、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拍卖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自身需求与支付能力,理性竞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与竞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十三、支付限额问题: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品状况介绍等资料。
咨询电话:4009629877、18118988910(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院联系电话:0511-85319198(鲁法官)、0511-85319210(蒋法官)。
监督电话:0511-85319215。
联系地址:镇江市解放路21号,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料水 高粱 大米 玉米 糯米 质量鉴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