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招标采购公告(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2025)



【实物资产交易公告】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一台机动车辆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项目名称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一台机动车辆转让

项目编号
[2025]哈产交SW069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7-28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8-08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概况
标的情况
1、本次转让的黑A08333奥迪牌A6L小型轿车,均无重大事故,车辆详情见标的目录。 2、车辆交割日前车辆所欠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割后车辆所欠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所有已经查实的车辆违章罚款及扣分工作转让方均已处理完毕,车辆交割前如出现新的车辆违章罚款及扣分继续由转让方进行处置。 3、自公告发布日起至公告结束期间转让方负责车辆的展示,保证以车辆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如出现任何问题由转让方承担责任,转让方保证各意向受让方均可到场了解车辆情况。 4、本次转让的机动车辆所有人为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本次转让的机动车辆一切资产处置权利由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行使,在车辆转让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问题由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承担。 5、车辆以现状进行展示和移交,车辆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请意向受让方根据车辆展示时的现状自行咨询相关部门了解过户事宜及条件,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已了解过户的事宜及条件,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作任何承诺。  6、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移交中出现的问题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解决,在与受让方签署车辆转让 《协议书》后,转让方将与受让方一并前往办理车辆更名过户手续,具体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需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包括按规定应由转让方承担的各种税、费)。  7、本次转让的机动车辆黑A08333检车过期,竞价结束后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检车费、过户费用、相关滞纳金等一切费用,如转让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更名过户,由转让方承担上述费用。 8、本次转让的黑A08333未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视同未交纳车辆购置税,转让成交后由受让方承担车辆购置税。 9、本次转让的车辆原有机动车号牌在办理更名过户时由相关部门收回,重新换发新的机动车号牌。       10、转让方承诺在更名过户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再行交付车辆,如转让方在更名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前将车辆交付受让方,由此产生了的一切问题由转让方承担。       11、转让方承诺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合法,如有不实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标的名称
黑A08333奥迪牌A6L小型轿车

转让底价
17910.0元

评估情况
评估值
1990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5-03-03

评估机构
黑龙江慧丰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编号
黑慧丰评报字(2025)第25-002-1号

核准或备案机构

标的清单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黑龙江慧丰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黑慧丰评报字(2025)第25-002-1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勘察,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 做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3、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但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 进行了全部揭示。公告内容由转让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作为哈尔滨产 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证。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 或转让方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4、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各意向受让方均应到现场了解标的情况,转让方负责对标的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在展示期间所出现 的任何问题由转让方负责承担,意向受让方于现场查看时签署现场查看确认书,报名时提交至哈交所。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项目可线上申请电子保函并通过办理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显示缴纳成功以开具的电子保函为准,具体详情请见《电子保函办理指南》。保函无法转成交价款,成交后,请交齐全部成交价款。请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的意向方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注意各开函机构开函时间,以免因未成功开具保函,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电子保函办理指南》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政府服务栏目中下载。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301153895D 法定代表人:谢英新

转让方决策文件
 

转让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名称: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交易 条件
信息披露
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 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如意向受让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 5、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标的交割
1、标的车辆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在更名过户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再行交付车辆,交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 决,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无关。 2、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其他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车辆转让《协议书》中约定。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1、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 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2、转移登记手续,按照主管部门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                            

 

交易 须知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报名时间
2025-07-28 09:00  至  2025-08-08 16:00  

报名审核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 实名会员 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意向受让方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下材料适用于所有项目,如转让方有特殊要求,以转让方要求为准。) 自然人: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协议书(样本附后)、声明书(样本附后)、现场查看确认书(样本附后)、其它公告附件内容等转 让方要求提供的相关 材料; 法人单位及非法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协议书 (样本附 后)、声明书(样本附后)、现场查看确认书(样本附后)、其他公告附件内容等转让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具体报名 程序可咨询项目联系人。 3、报名审核:意向受让方在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4、系统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成保证金账号,存入保证金后,系统端需点击保证金查询后方可竞价。

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8000.0元/标的 交纳截止时间:2025-08-11 09:00,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交纳方式:电汇,网银,保函; 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二、保证金处置方法: 1、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后,持完成过户后相关证件可以办理保证金带息退还手续,具体到账时间及利息以银行系统为准。 2、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带息退还手续,利息及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3、乙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并优先作为交易服务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交易服务费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权保留追诉的权利: (1)在竞价阶段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要求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书》,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4)未经转让方同意,在与转让方签署车辆转让《协议书》后,更名过户时间超过60日; (5)其他违反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正向多次竞价
竞价阶梯
100元

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07月28日 09:00 至 2025年08月11日 10:00 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08月11日 10:00起
限时竞价周期(秒)
300

竞价结束
1、采用协议方式和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均为成交额的5%。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 2、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算价款过程中不冲抵标的部分成交价款。 3、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竞价系统提示将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受让方为法人的须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至哈交所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4、意向受让方未成功受让标的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在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带息退还手续,利息及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5、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协议,并按约定时间对标的进行交割,全部交割程序履行完毕后,由转让方双方共同出具《转款函》等相关材料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处办理成交价款转款手续。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展示时间、地点:哈药集团营销公司,具体位置请联系转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07月28日09:00至2025年08月08日14:00(工作时间)到标的现场(详询公告下方展示联系人及电话)进行现场勘察,报名时受让方须额外提供转让方盖章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提醒意向受让方注意: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转让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并取得转让方盖章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时间)。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蒋女士,86620366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孙女士,58709610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其他
 

 

附件:

声明书----法人.docx
声明书----自然人.docx
现场查看确认书(车辆).doc
协议书----法人.docx
协议书----自然人.docx
标的目录.xls

附件三、声明书(法人或其他组织)声明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本意向受让方拟受让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1台车辆转让项目,依据《公告》,如本标的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以其报价作为成交价,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本标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增价的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向我方提供并展示如下《网络报价须知》及《交易风险揭示书》等特别提醒资料:网络报价须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对转让方委托转让公告进行信息披露。本次转让若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报价程序如下:一、意向受让方须按照网站信息披露的《转让公告》规定的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存入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办理相关手续。二、如在交易过程中交易所接到转让方撤回标的的书面通知,交易中止或终止,交易所带息返还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三、网络报价程序和方法:(一)、意向受让方登录哈尔滨产权交易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进入动态报价大厅进行报价。网络动态报价分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限时竞价期,在此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对标的报价。意向受让方应慎重报价,意向受让方的报价输入网络动态报价系统的交易指令后,其报价即刻生效,意向受让方不能更改或撤回。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底价,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本次报价采取的是增价竞价,每次有效报价的报价幅度须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1、自由报价期:以信息披露公告时间为准。在规定期限内,意向受让方可根据情况对标的进行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即进入限时竞价期。2、限时竞价期:以信息披露公告时间为准。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不限定竞价周期次数,每个限时竞价周期时间为300秒,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如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重新从300秒开始倒计时,进入下一个限时竞价周期;以此类推,直至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无人竞价,限时竞价结束,上一轮次限时竞价周期内的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即为此标的的受让方,此标的报价活动结束。(二)报价结束后,如果意向受让方报价成交,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在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中查看结果通知单。四、最高应价者,经确认成交,即成为受让方。受让方应到交易所领取《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受让方应当按照公告及其他项目文件的要求交纳成交价款和服务费用,并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书》或其他成交确认文件,办理标的交割手续。交易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意向受让方:您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获得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本风险揭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确保已经理解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对本风险揭示书有不理解或不清晰的地方请及时咨询交易所相关人员。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宏观经济风险:因我国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其他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引起交易标的价值的波动,您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二、政策风险: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的波动,甚至导致交易所无法继续为您提供交易服务,您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三、信息披露风险:交易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交易所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的发布,交易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规范性审核,不保证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的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交易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承诺及保证。您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您应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现状。您提交交易申请、参与受让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您将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四、交易风险:您因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公告、通知等的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您交纳的保证金可能被全额扣除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因您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由您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和处理,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五、互联网风险:您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交易将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由于您自身的网络环境不安全导致交易账户信息泄露或您的身份可能被仿冒的;由于您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交易的;您的网络终端设备或软件系统与交易所交易系统不兼容,无法进行交易或交易失败的;由于您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所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活动的;因缺乏互联网经验,您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的。您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不利后果。六、不可抗力风险: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通讯故障、网站及系统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等原因导致交易所交易系统异常或者瘫痪,致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情况的,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交易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继续交易或者重新交易、终止交易等的决定。七、其他风险:您参与交易时,他人给予您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损失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您发生损失的可能。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地参与交易,树立正确的消费、投资理念,注意资金安全。本风险揭示书并不能揭示全部风险及情形,您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参与交易,独立作出参与交易的各项决策。交易有风险,操作须谨慎!我方本着意思自治、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声明:1、以上内容我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及认可。2.本次受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或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申请书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我方系合法有效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受让方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及附件)披露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且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网络报价须知》《交易风险揭示书》等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认真考虑了受让标的可能存在其他可能发生及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参与交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6.我方承诺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并按照交易规则参与后续交易活动。7.我方承诺,如我方出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我方自愿承担保证金被全额扣除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竞价(报价)结果产生后,按照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在交易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时间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8、我方声明如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以下无正文)*请仔细阅读以上内容无异议后盖章声明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年月日声明书(自然人)声明人:本意向受让方拟受让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1台车辆转让项目,依据《公告》,如本标的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以其报价作为成交价,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本标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增价的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向我方提供并展示如下《网络报价须知》及《交易风险揭示书》等特别提醒资料:网络报价须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对转让方委托转让公告进行信息披露。本次转让若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报价程序如下:一、意向受让方须按照网站信息披露的《转让公告》规定的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存入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办理相关手续。二、如在交易过程中交易所接到转让方撤回标的的书面通知,交易中止或终止,交易所带息返还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三、网络报价程序和方法:(一)、意向受让方登录哈尔滨产权交易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进入动态报价大厅进行报价。网络动态报价分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限时竞价期,在此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对标的报价。意向受让方应慎重报价,意向受让方的报价输入网络动态报价系统的交易指令后,其报价即刻生效,意向受让方不能更改或撤回。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底价,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本次报价采取的是增价竞价,每次有效报价的报价幅度须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1、自由报价期:以信息披露公告时间为准。在规定期限内,意向受让方可根据情况对标的进行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即进入限时竞价期。2、限时竞价期:以信息披露公告时间为准。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不限定竞价周期次数,每个限时竞价周期时间为300秒,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如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重新从300秒开始倒计时,进入下一个限时竞价周期;以此类推,直至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无人竞价,限时竞价结束,上一轮次限时竞价周期内的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即为此标的的受让方,此标的报价活动结束。(二)报价结束后,如果意向受让方报价成交,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在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中查看结果通知单。四、最高应价者,经确认成交,即成为受让方。受让方应到交易所领取《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受让方应当按照公告及其他项目文件的要求交纳成交价款和服务费用,并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书》或其他成交确认文件,办理标的交割手续。交易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意向受让方:您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获得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本风险揭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确保已经理解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对本风险揭示书有不理解或不清晰的地方请及时咨询交易所相关人员。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宏观经济风险:因我国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其他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引起交易标的价值的波动,您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二、政策风险: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的波动,甚至导致交易所无法继续为您提供交易服务,您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三、信息披露风险:交易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交易所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的发布,交易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规范性审核,不保证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的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交易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承诺及保证。您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您应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现状。您提交交易申请、参与受让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您将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四、交易风险:您因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公告、通知等的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您交纳的保证金可能被全额扣除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因您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由您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和处理,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五、互联网风险:您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交易将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由于您自身的网络环境不安全导致交易账户信息泄露或您的身份可能被仿冒的;由于您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交易的;您的网络终端设备或软件系统与交易所交易系统不兼容,无法进行交易或交易失败的;由于您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所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活动的;因缺乏互联网经验,您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的。您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不利后果。六、不可抗力风险: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站及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等原因导致交易所交易系统异常或者瘫痪,致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情况的,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交易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继续交易或者重新交易、终止交易等的决定。七、其他风险:您参与交易时,他人给予您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损失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您发生损失的可能。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地参与交易,树立正确的消费、投资理念,注意资金安全。本风险揭示书并不能揭示全部风险及情形,您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参与交易,独立作出参与交易的各项决策。交易有风险,操作须谨慎!我方本着意思自治、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声明:1、以上内容我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及认可。2、本次受让是我真实意思表示,所提交材料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我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受让方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受让行为已经取得配偶等相关权利人(如有)的认可及准许。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及附件)披露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且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网络报价须知》《交易风险揭示书》等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认真考虑了受让标的可能存在其他可能发生及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参与交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6.我方承诺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并按照交易规则参与后续交易活动。7.我方承诺,如我方出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我方自愿承担保证金全额被扣除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竞价(报价)结果产生后,按照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在交易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时间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8、我方声明如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以下无正文)*请仔细阅读以上内容无异议后签字声明人(签字及捺印):年月日现场查看确认书我方于年月日,对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1台机动车辆转让项目进行现场踏勘,上述标的存放在。我方知晓:标的为整体转让,竞价阶梯为100元,受让方在车辆交割、运输、搬运等工作时须确保存放车辆地周边房屋、建筑物等设施完整性、安全性,不可破坏存放地墙体、门窗及周边公共环境设施等,如需破坏,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费用。受让方在负责转让的标的交割、运输、搬运等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并按要求的过户时限完成交割、运输、搬运等工作。受让方应做好存放现场安全保护措施,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死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我方已对转让方挂牌处置的资产现场情况进行过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资产的现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和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如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我方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和服务费,如未按时缴纳,我方自愿将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由交易机构按照约定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支付给转让方。特此确认。意向受让方(公章、签字/盖章):转让方确认(公章、签字/盖章):附件二、协议书(法人或其他组织)甲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甲方接受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委托,于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8日在甲方网站对转让方所有的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1台车整体转让项目公开进行信息披露,乙方就参加本标的受让相关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如下:一、转让标的情况:1、转让标的情况:详见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信息披露内容(下称《公告》及附件)2、本次转让标的公告及附件已于2025年7月28日起在https://hrbggzy.harbin.gov.cn网站进行公开披露。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详细阅读过《公告》及附件信息披露内容。二、乙方的主体资格1、乙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乙方承诺其所提供的受让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甲方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按照原约定的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乙方已经收到,如乙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三、保证金1、乙方须按《公告》信息披露内容中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指定账户交付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标的。乙方交纳保证金完成报名并签署本协议即可视为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及接受本次交易相关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一份保证金只能成功受让一个标的,如产生竞价,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乙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或其他交易文件要求处置。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带息退还手续,利息及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2、乙方须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名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并在递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存入甲方指定账户,否则不具备参与交易资格。四、交易方式1、如本标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增价的网络竞价方式成交。2、如本标的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时,经转让方确认后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成交(须参与报价)。五、竞价要求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前请务必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了解所有交易文件中有关标的情况、竞买人资格要求、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特别提示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办事指南”下《受让方操作手册》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3、账户管理乙方注册网络登录账号后,登录名、密码等所有账号信息完全由乙方自行设定,其安全性及保密性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在其以该账户登录进入网络报价系统之后,报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乙方本人操作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鉴于信息网络存在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整个交易过程中任一环节均可能因为信息发布平台网站、网络、系统、软硬件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对此应当了解并认可,若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转让方进行后续处理,甲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交易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继续交易或者重新交易、终止交易等的决定。六、交易服务费的收取采取协议方式和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均按照成交额的5%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七、成交价款结算1、交易价款:受让方在竞价(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通知一次性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纳到甲方指定账户,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2、受让方在竞价(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书》,并按照约定对标的进行交割。八、标的交割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九、特别约定事项1、乙方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报价。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乙方未在报价期限内报价的;(2)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3)乙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而不能正常报价的;(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转让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司法等监管部门紧急要求网络竞价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交易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网站进行信息公示。3、竞价(报价)结果产生后,乙方应按照甲方在交易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时间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乙方不得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4、如甲方接到转让方终止交易(含中止交易)的通知,交易终止或中止,此等情形不属于甲方违约,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原因,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十、违约责任若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并优先作为交易服务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交易服务费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权保留追诉的权利:(1)在竞价阶段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受让方)(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要求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3)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车辆转让《协议书》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4)未经转让方同意,在与转让方签署车辆转让《协议书》后,更名过户时间超过60日;(5)其他违反本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本协议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十一、免责声明甲方将《公告》及附件中由转让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内容进行了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甲方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是根据转让方(标的物所有权人或管理者)提供的材料进行的描述,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品质状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的任何保证。甲方在此郑重声明:不对标的的瑕疵及转让方的承诺承担任何责任,不对标的的数量、品质承担担保责任。乙方对于上述声明内容完全的了解并认可。十二、解决争议的办法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或报价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三、协议的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14、本协议未约定内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另行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一、协议书(自然人)甲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甲方接受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委托,于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8日在甲方网站对转让方所有的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1台车辆转让项目公开进行信息披露,乙方就参加本标的受让相关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如下:一、转让标的情况:1、转让标的情况:详见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信息披露内容(下称《公告》及附件)2、本次转让标的公告及附件已于2025年7月28日起在https://hrbggzy.harbin.gov.cn网站进行公开披露。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详细阅读过《公告》及附件信息披露内容。二、乙方的主体资格1、乙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乙方承诺其所提供的受让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甲方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按照原约定的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乙方已经收到,如乙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三、保证金1、乙方须按《公告》信息披露内容中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指定账户交付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标的。乙方交纳保证金完成报名并签署本协议即可视为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及接受本次交易相关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一份保证金只能成功受让一个标的,如产生竞价,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乙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或其他交易文件要求处置。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带息退还手续,利息及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2、乙方须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名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并在递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存入甲方指定账户,否则不具备参与交易资格。四、交易方式1、如本标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增价的网络竞价方式成交。2、如本标的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时,经转让方确认后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成交(须参与报价)。五、竞价要求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前请务必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了解所有交易文件中有关标的情况、竞买人资格要求、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特别提示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办事指南”下《受让方操作手册》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3、账户管理乙方注册网络登录账号后,登录名、密码等所有账号信息完全由乙方自行设定,其安全性及保密性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在其以该账户登录进入网络报价系统之后,报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乙方本人操作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鉴于信息网络存在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整个交易过程中任一环节均可能因为信息发布平台网站、网络、系统、软硬件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对此应当了解并认可,若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转让方进行后续处理,甲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交易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继续交易或者重新交易、终止交易等的决定。六、交易服务费的收取采取协议方式和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均按照成交额的5%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七、成交价款结算1、交易价款:受让方在竞价(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通知一次性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纳到甲方指定账户,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2、受让方在竞价(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书》,并按照约定对标的进行交割。八、标的交割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九、特别约定事项1、乙方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报价。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乙方未在报价期限内报价的;(2)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3)乙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而不能正常报价的;(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转让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司法等监管部门紧急要求网络竞价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交易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网站进行信息公示。3、竞价(报价)结果产生后,乙方应按照甲方在交易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时间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乙方不得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4、如甲方接到转让方终止交易(含中止交易)的通知,交易终止或中止,此等情形不属于甲方违约,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原因,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十、违约责任若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并优先作为交易服务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交易服务费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权保留追诉的权利:(1)在竞价阶段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受让方)(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要求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3)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车辆转让《协议书》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4)未经转让方同意,在与转让方签署车辆转让《协议书》后,更名过户时间超过60日;(5)其他违反本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本协议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十一、免责声明甲方将《公告》及附件中由转让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内容进行了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甲方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是根据转让方(标的物所有权人或管理者)提供的材料进行的描述,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品质状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的任何保证。甲方在此郑重声明:不对标的的瑕疵及转让方的承诺承担任何责任,不对标的的数量、品质承担担保责任。乙方对于上述声明内容完全的了解并认可。十二、解决争议的办法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或报价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三、协议的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14、本协议未约定内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另行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按手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标 的 目 录



车牌号
车辆品牌及类型
排气量
(ml)
车辆登
记日期
评估价格
(元)
转让价格
(元)
车 籍

车辆情况统计

瑕疵说明
车辆展示地点及联系电话

证件统计

转让方
机动车
所有人
登记证
完税证明
行驶证
检车
有效期
交强险
交止期
保 险
交止期

1.0
奥迪A6L小型轿车黑A08333
2393ml
2009.4.29
19900.0
17910.0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2026.4
自2025年4月21日00:00时起至2026年4月20日24时止

2.0

3.0

4.0

5.0

合计

19900.0
1791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