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标采购公告(内蒙古高悦商贸有限公司2025)
(破)关于拍卖
黄立峰
1户债权类资产
的公告
(
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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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悦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8月4日10时至2025年8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内蒙古高悦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债权转让流程及税费、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债权转让过程中需交纳的各类税、费及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尽职调查,未进行尽调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其相关情况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破产企业享有的黄立峰1户其他应收款,债权明细详见《资产清单》。《资产清单》中的债权金额仅为列示相关参考信息,不代表对外债权的实际金额或可收回金额。
起拍价:156,800.00 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8月2日前与管理人联系(15049441699;13191411186)。
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破产企业的债权类资产,破产企业前期经营管理不善,本次拍卖的债权类资产存在或可能存在但尚未发现的瑕疵和缺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各类已知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和瑕疵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①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
②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破产企业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③债权可能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④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⑤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⑥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⑦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⑧债权已经受偿但尚未就此及时记账等情形所导致的金额不准确的风险;
⑨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⑩其他未尽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尽职调查,管理人、法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咨询标的物的特别情况说明
自2025年7月28日起至2025年8月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预约(15049441699;13191411186)。
公告、须知及附件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债权资产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尽职调查,未尽调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破产企业因前期经营管理不善,本次拍卖的对外债权可能存在相关材料缺失等情形,管理人仅以现有文件为限向买受人做资料移交(可移交资料是否原件,以管理人交接时为准。管理人对持有、移交的复印件资料,无法确认真实性,不予盖章确认。对于管理人移交的原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管理人亦不承担保证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须共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认定为网络拍卖参加者的个人行为,由此引发的争议由竞买人自行解决,与管理人无涉。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六、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转让/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本次拍卖所涉及的各项手续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公告/通知的费用、变更申请执行人的费用等,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和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的税金、债权转让的税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税务部门、法院或其他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手续费和税费类别及标准。竞买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赔。其他未明确交费义务人的费用、未知的交费项目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拍卖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会产生一笔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本次拍卖标的物竞拍若有网络平台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支付: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内蒙古高悦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账号:5901 0078 8011 0000 2137】。
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价款或存在其他拒不履行拍卖义务行为的,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3号8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管理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现状处置”,标的物状况以其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竞拍成功后,管理人以现状交付,买受人现状接收。
3、破产企业因前期经营管理不善,本次拍卖的对外债权可能存在相关材料缺失等情形,管理人仅以现有文件为限向买受人做资料移交(可移交资料是否原件,以管理人交接时为准。管理人对持有、移交的复印件资料,无法确认真实性,不予盖章确认。对于管理人移交的原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管理人亦不承担保证责任)。
4、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文件自行办理债权转让的变更、追索、诉讼、登记等各项手续,管理人给予必要的协助,过程中需交纳的各类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特别提醒
1、意向竞买人竞买前,应自行联系债权债务相关方,调查、了解、核实债权(或有债权)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拍卖的债权是否成立、是否真实合法、形成过程、有无瑕疵、是否过诉讼时效、有无证据支持,证据的调查收集及核实真伪,追索债权的途径,追索债权的对象及联系方式,破产企业与合同相对方、关联方的经济往来,债权能否实现,债权的种类及金额,合同相对方有无抗辩事由等)。管理人对本次拍卖标的债权(或有债权)具体情况不做任何承诺与保证,仅能向买受人提供现在持有的资料,无法提供更多信息,亦无法对所持有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进行承诺与保证。
2.意向竞买人须自行评估、衡量、判断本次拍卖债权(或有债权)的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拍卖标的债权是否成立、是否真实合法、形成过程、有无瑕疵、是否过诉讼时效、有无证据支持及证据真伪,追索或有债权有无障碍,或有债权的种类及金额,或有债权能否实现、能否获得法律支持,合同相对方有无抗辩事由,债权转让是否存在法律上的瑕疵,或有债权追索途径及形式,追索期限长短等)及拍卖对价。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尽职调查,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和对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责任自负。请意向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出价竞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即视为竞买人自愿承担追索不利的风险,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保证责任。
4.债权转让通知时,管理人可以予以必要协助,买受人自行承担债权转让通知相关费用。
5、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6、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7、除公开拍卖以外,内蒙古高悦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私自销售标的债权。任何宣称将以某种价格购得标的债权的承诺,管理人一概不予承认。
管理人咨询电话:15049441699;1319141118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内蒙古高悦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新城区
图片展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