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出租招标采购公告(广州市杨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25)



【广州市杨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杨箕金山阁1107房出租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  2  次发布)
交易编号:区集资交﹝2025﹞0675-2号
广州市杨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杨箕金山阁1107房出租项目(项目编号:杨箕经济联社交﹝2025﹞0013号)在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采用网上连续竞价方式进行竞投,以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
一、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5-07-28至2025-08-06
(二)报名时间:2025-07-29至2025-08-06
(三)竞投开始时间:2025-08-08 10:00(项目竞投出价初始时长为60分钟。请竞投人在出价前认真核对出价金额,一旦出价,不予撤销。)
(四)报名、竞投网址: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的【网上竞投】模块(建议优先使用网页端)。
二、竞投人资格要求 
(一)竞投人资格要求: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无。
三、资产情况
(一)资产类型:物业资产
(二)资产地址:文化里11号之二金山阁
(三)资产面积:84.8267平方米
(四)资产用途:住宅
(五)资产现状:闲置
(六)产权现状:有产权证
(七)消防现状:已过一次消防验收   
注: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勘察,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向项目业主单位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交易信息
1、交易底价:4400元/月
2、竞投自然递增报价:50元/月
3、每次最高加价金额:100元/月
4、交易竞投保证金为¥8800元(大写:捌仟捌佰元整)。                  
5、租赁期限:6年;即从2025-09-01至2031-08-31(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6、免租期:无
7、租金递增方式:从起租日起每24个月递增一次,租金每次递增幅度为上期交纳租金的3%。
五、联系方式
1、项目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英前
联  系   电   话:87004485
2、交易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方   式:020-37690255
六、其他内容
详见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25年07月28日
 

 
附件: 交易文件.doc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出租交易文件项目编号:杨箕经济联社交﹝2025﹞0013号项目名称:杨箕金山阁1107房出租编制单位:广州市杨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05月19日交易服务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第一部分竞投邀请函各(潜在)竞投人: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受广州市杨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定于2025年8月8日10:00对杨箕金山阁1107房出租项目(项目编号:杨箕经济联社交﹝2025﹞0013号)进行网上竞投,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6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竞投。一、项目内容: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限交易面积交易底价1杨箕金山阁1107房出租6年84.8267平方米4400.00元/月(含税)(1)竞投自然递增报价:50元/月(2)每次最高加价金额:100元/月(3)交易方式:网上竞价(四)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800元(大写:捌仟捌佰元整),竞投人请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竞投】模块→选择意向项目报名→获取交易保证金账号,在报名结束前确保交易保证金一次性全额到达指定账户,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注:1、交易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的渠道进行转账,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台转账等(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2、一个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3、报名的最后一天,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提前完成交易保证金转账及网上报名。(五)详情请查阅交易文件“第二部分项目内容”。二、竞投人资格要求:(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二)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无。三、报名、竞投网址及时间:(1)报名、竞投网址: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的【网上竞投】模块(建议优先使用网页端)。(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6日(3)网上竞投开始时间:2025年8月8日10:00四、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1)法人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2)非法人企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负责人(投资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3)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五)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无。五、交易文件质疑:竞投人认为交易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街道办事处或纪检监察部门提出质疑。竞投人逾期质疑,或以电话、传真、电邮等其他形式提交的质疑均属于无效质疑。六、注意事项:(一)本次交易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天河区信息网等信息平台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二)本次交易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关于交易流程的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释疑。(三)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勘察,项目标的以实物为准,本交易文件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及资料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须认真研究、实地查看,并向项目业主单位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独立做出竞投判断,一经报名,视为竞投人已完全了解项目的全部内容,并认可项目标的的现状,同时愿承担参加竞投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交易双方若产生任何纠纷及损失,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四)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不对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五)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按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本次交易内容,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七、联系方式:(一)编制单位名称:广州市杨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地址:广州市杨箕大街45号3楼编制单位联系人:李英前编制单位联系电话:87004485(二)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机构地址: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天河区软件路13号)交易服务机构联系部门:交易部交易服务机构联系电话:020-37690255交易服务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第二部分项目内容一、项目业主情况(一)单位名称:广州市杨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二)单位地址:广州市杨箕大街45号3楼(三)法定代表人:李英前(四)联系方式:87004485二、资产情况(一)基本情况1.资产类型:物业资产2.坐落位置:文化里11号之二金山阁3.资产面积:84.8267平方米4.资产用途:住宅5.资产现状:闲置6.产权现状:有产权证(二)权属情况1.土地所有权人(或有效证明材料编号):/2.土地所有权证号(或其他权属有效证明材料编号):/3.土地使用权人:/4.土地使用权证号(或其他权属有效证明材料编号):/5.地号:/6.房产所有权人:广州市杨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7.房产所有权证号(或其他权属有效证明材料编号):粤房地证字第C2126800号(三)消防情况:有《建筑管理验收合格证》,无消防资料三、租赁/承包要求(一)资产交付时间:暂定为2025年9月1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二)租赁/承包期限为6年,起始日期以合同为准。(三)免租期为:无。(四)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1.租金总额由租金构成,共4400元/月(以成交价为准);2.递增方式为:从起租日起每24个月递增一次,租金每次递增幅度为上期交纳租金的3%。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一、标的物业用途为居住用房。租赁物业按套出租,面积约84.8267平方米,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费用计算均应以此面积为基础,任何其它方式的测量均不影响对该面积的确认。如该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的,则出租方不予退还租金,承租方也不用多缴误差之租金数额。承租方不得以租赁合同约定之计租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为由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支付补偿或赔偿,否则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承担提前退租责任。竞投人竞投前应自行通过现场踏勘及向相关部门咨询等多种方式对租赁物业之现状、用途等进行充分了解;还应自行了解物业没有房产证、消防材料等所有风险;租赁物业可能无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竞投人应自行了解相关风险;承租方承诺,任何情况下均不因上述事项要求解除合同和/或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否则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承担提前退租责任。一旦报名,即视为竞投人已经完全了解并同意自行承担租赁物业包括上述事项在内所有风险及责任。二、标的物业按照现状进行交付。竞投人在报名竞投前应自行了解标的物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墙身、水电、排水、地板、天花、门窗等房屋内部装修现状情况,如该等装修现状情况有任何老旧、损坏等使用问题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资修整,出租方只负责协助。竞投人一经报名视为同意按现状承租。三、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业内改房中房,不得转租住房,也不得将房屋分割分租。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四、合同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其中交易保证金8800元(大写:捌仟捌佰元整)将不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竞得人还需向出租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相当于二个月月租金金额,以成交价为准)和1个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准),竞得人需缴清上述费用后方能签订合同。如竞得人未能在限定的时间内足额补缴上述费用,则视为竞得人原因,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全额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业主方全额扣除,不予退还。五、竞投人成功竞得的,若未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因竞得人原因,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额没收处理。同时竞投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收回,另作处理。六、合同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七、竞投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详细阅读本项目出租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充分认知竞投标的物情况,独立做出竞投判断。一经报名,视为竞投人已完全接受出租交易文件的全部规定且已了解竞投标的物情况,并认可竞投标的物现状,同时愿承担参加竞投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八、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该住房或城市更新改造的,相关的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等所有补偿均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租赁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该住房之日。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出租方指定时限搬迁。承租方逾期搬迁的,住房内属于承租方的设施、物品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按当期双倍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九、项目业主单位交杨箕联社委派其下属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杨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由广州市天河区杨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该出租物业的租金费用。第三部分竞投须知一、竞投人参加网上竞投的基本要求(一)法人单位:参加网上竞投的竞投人必须以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注册账号;(二)非法人企业:参加网上竞投的竞投人必须以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注册账号;(三)个体工商户:参加网上竞投的竞投人必须以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注册账号;(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网上竞投的竞投人必须以其本人身份信息注册账号。二、报名方法(一)竞投人可于报名时间内通过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的【网上竞投】模块进行用户登录,选择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仔细阅读竞投公告并获取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账号。竞投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完成转账后,重新进入报名界面再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转账凭证及项目资质要求相符的完整资料,点击保存并提交报名,待审核通过,完成报名流程。(二)如未在管理平台注册的竞投人,需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户在完成网上注册资料填写,待审核通过后,可在【网上竞投】模块中选择意向项目进行报名。三、交易保证金(一)竞投人必须按照本《交易文件》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要求及本项目报名界面中显示的27位银行收款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到达项目指定账户,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仅限于通过银行的渠道进行转账,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台转账等,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二)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参加一宗交易竞投。(三)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匹配,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号的,均无法完成报名。(四)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视为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均无法完成报名。(五)竞投人需在交易系统报名界面正确填写具体的转账信息并上传转账凭证。四、竞投人资格审核(一)项目业主单位无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项目,竞投人需在报名界面中正确填写转账信息并上传转账凭证,完成报名流程。(二)项目业主单位有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项目,竞投人需在报名界面中正确填写转账信息,上传转账凭证及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料,等待审核,并在报名时间内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提交的所有资料前往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进行审核,资料审核无误后,审核通过,报名成功。(注:需提交的相关资料详见“第一部分竞投邀请函”第四点)五、竞得人交易确认竞投人成功竞得的,需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由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竞得人凭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一)项目业主单位无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项目需提交以下相应资料:1、法人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2、非法人企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负责人(投资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3、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须携带公章(仅用于现场盖章)(2)项目业主单位有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项目需携带以下相应资料:1、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非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负责人(投资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经营者居民身份证原件;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注: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须携带公章(仅用于现场盖章)(三)竞投人授权委托他人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受委托人须提交以下相应资料:1.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受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2、非法人企业的负责人(投资人)授权的受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的受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摁委托人手印)及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授权的受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摁委托人手印)及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权限应当注明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等具体委托事项,受委托人实施一切代理行为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及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六、网上竞价规则(一)网上竞投开始前,网上交易平台为竞投人随机分配竞投号,竞投人以竞投号参与竞投。(二)本次交易只有一个竞投人的,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有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成交,报名成功的竞投人,按照本项目交易规则进行报价,第一位竞投人点击出价并确认,系统则默认为交易底价,从第二位竞投人开始点击出价并确认,系统则按自然递增价出价,竞投人也可报出高于自然递增价的整数出价,每次加价金额不得高于100元/月。请竞投人在出价前认真核对出价金额,一旦出价,不予撤销。(三)本次交易对租赁标的物的原租户不给予优先权的安排。(四)本项目竞投初始出价时长为60分钟,60分钟内竞投人可自由出价,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无人出价的,网上交易平台显示的最高出价为当前最高出价;如有竞投人在竞投结束时间前3分钟内出价,系统自动将出价时长顺延3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直至无人出价,以最后出价作为当前最高出价。(五)竞投人未成功竞得的,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还。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利息返还,或者按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六)竞投结束后,交易结果将在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天河区信息网等信息平台进行公示,项目业主单位还应当在其信息公开栏(“三公开”栏)、标的物所在地等处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街道办事处或纪检监察部门提出质疑。(七)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业主单位和竞得人应当到交易服务机构指定的场所签订合同。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项目业主单位和竞得人达成一致意见,可由项目业主单位向交易管理机构提出合同延期签订申请,经所属经济联社、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延期签订合同。(八)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因竞得人原因,未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全额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九)在全区范围内,竞投人或承租(承包)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列入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信用评价黑名单:1.一年内累计5次不进场交易的;2.一年内累计5次进场交易但不报价的;3.扰乱交易秩序,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4.竞投人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行为的;5.在竞得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提交相关纸质资料的;6.在竞得成功后,无正当理由推翻成交价或拒绝签订合同的;7.履约过程中,未经农村集体同意,累计3次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承包金)的;8.合同到期后,未按照合同约定交还标的物的;9.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被列入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信用评价黑名单的竞投人或承租(承包)人,管理平台交易系统3年内(含3年)禁止参与竞投。(十)农村集体资产进行网上交易时,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监督小组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的【网上竞投】模块内每个项目的展示窗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经济联社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监察站成员组成。(十一)交易关系利害人对交易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区农业农村局、街道办事处或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十二)在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依据合同约定途径解决,没有约定的,可依法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规则依据《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制定,遵循民主决策、平等有偿、诚实守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部分合同要求一、合同要点(一)竞得人应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同;(二)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相当于二个月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准)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租赁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且收回乙方租赁上述标的物的使用权。如甲方违约,双倍退回保证金;(三)项目业主单位基于自身经营情况,可能会安排一家或多家下属公司(例如物业公司)与竞得人签订一份或多份合同,合同总价与竞得价格一致,竞得人应无条件接受。(四)在填写合同条款中,如没有内容填写,请注明“无”,并保持主体框架内容不变。如有需要,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列内容。二、合同指导文本合同编号: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物业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广州市天河区杨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规范物业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文化里11号之二1107房的自有物业出租给乙方,该物业面积84.8267平方米,产权证类型:房地产权证,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2126800号。乙方对甲方出租的物业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保证租赁期内仅用于住宅用途,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联社村规民约,依法依规经营。第二条承租期限本合同项下的物业租赁年限为6年,暂定2025年9月1日(以实际签订时间为准);免租期为:无。第三条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及支付方式(一)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相当于二个月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准)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且收回乙方租赁上述物业的使用权。如甲方违法解除合同,应双倍退还保证金。(二)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租金采用第1种方式计算:1.有递增方式;2.无递增方式;3.一次性付清方式。采取第1种方式计算的,从起租日起,每24个月递增一次,租金每次递增幅度为上期交纳租金的3%。租金按月计算,每月的1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具体租金额如下表:开始日期结束日期 租金金额小写(元)大写(元) (三)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预付租赁物业首年第1个月的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其后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先付后使用,每月的1日前,乙方以本款第六点所述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下一期租金。(四)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租金。凡拖欠租金的,需加收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照所欠租金0.3‰计算。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达到30天,则视作乙方根本违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五)乙方应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等公摊费(如有)、水电费等各项费用,并自行向各收费主体缴纳相关费用。(六)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的所有付款,应以人民币用法定票据或电汇至甲方书面指定之帐号,或以甲方届时指定的其他方式支付,乙方付款所发生的任何银行手续费应由乙方承担。甲方:广州市天河区杨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杨箕支行账号:319430001000002959户名:广州市天河区杨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支付款项的方式如下:支票、本票、贷记凭证或汇款第四条场地交付(一)甲方于合同期起始日前将该住房按照现状交付乙方使用。该住房的辅助设施与家具等明细附件说明,并作为乙方在本合同期满交还该住房时的验收依据。(二)合同届满,乙方于合同期届满之日将该住房腾空交还给甲方,逾期按当期双倍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且甲方同时有权停水、停电、锁门。(三)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将该住房腾空交还给甲方,逾期按当期双倍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且甲方同时有权停水、停电、锁门。(四)合同届满或合同解除、终止,乙方在期满或终止日前自行清理租赁住房内属于乙方的设备、物品,逾期七天未清理的,视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承担有关费用并按当期双倍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第五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出租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拥有所有权。对出租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进行监督,监督乙方对租赁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正常使用和维护。乙方擅自改变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使用权,所收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2.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解除/终止,乙方在租赁住房内建设增设的构筑物、装修及固定式、嵌入式设备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3.如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住房交给乙方使用,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交房日租金的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提高租金金额。5.履行国家、省、市关于房屋租赁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6.承担/修缮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租赁备案手续。2.在接收租赁住房前,保证详细知悉和了解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现状,乙方不得以房屋现状为由作出拒绝接收房屋、拒绝交租等行为。3.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享有租赁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享有该住房共有通道和公共设施的使用权。4.妥善使用和维护租赁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及时消除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负责维护保养物业、更换和维修损坏设施,并承担维修保养费用。5.不得改变租赁住房结构或增设构筑物,如确需对租赁住房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报建报批手续,且不得对住房结构构成影响,否则视作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责任及追究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合同期满,对乙方装修或增加设施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享受权利:(1)依附于承租住房的装修、增设构筑物及增加的嵌入式设施归甲方所有;(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6.遵守国家、省、市关于消防管理和房屋租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联社村规民约。不得在租赁住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乱接用电,不得用木柴和煤炭煮食,不得在房屋内存放两瓶以上的石油气(天然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如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而发生意外事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7.不得擅自变更租赁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用途,如确需改变,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责任及追究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或者将房屋分割分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9.自行负责并按时缴交管理费、水电等费用。10.不得利用承租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容留违法犯罪及违反计划生育等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员居住,晚上十点后不得产生噪音,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11.自觉搞好租赁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进出通道卫生,在规定堆放处放置垃圾,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物品、器材,不得堵塞下水道,如因乙方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六条转租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租住房,也不得将房屋分割分租。第七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无偿收回该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如意向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半年内向甲方提交意向续租的书面申请书,并重新参与竞投,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经济联社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除外。(三)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作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无偿收回所出租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同时有权追究乙方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所承租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承租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用途的;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承租物业或其附属设施的;4.损坏物业或其附属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承租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增加固定式设施的;6.利用承租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7.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8.拖欠租金30天以上(含本数);9.在租赁物业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四)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该物业,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乙方租赁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该物业之日。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甲方指定时限搬迁。乙方逾期搬迁的,物业内属于乙方的设施、物品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当期双倍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五)合同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一、标的物业用途为居住用房。租赁物业按套出租,面积约84.8267平方米,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费用计算均应以此面积为基础,任何其它方式的测量均不影响对该面积的确认。如该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的,则甲方不予退还租金,乙方也不用多缴误差之租金数额。乙方不得以租赁合同约定之计租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为由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支付补偿或赔偿,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承担提前退租责任。乙方确认,竞投前应自行通过现场踏勘及向相关部门咨询等多种方式对租赁物业之现状、用途等进行充分了解;并已自行了解物业没有房产证、消防材料等所有风险;乙方知悉租赁物业可能无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已自行了解相关风险;乙方承诺,任何情况下均不因上述事项要求解除合同和/或追究甲方任何责任,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承担提前退租责任。一旦报名,即视为乙方已经完全了解并同意自行承担租赁物业包括上述事项在内所有风险及责任。二、标的物业按照现状进行交付。乙方在报名竞投前应自行了解标的物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墙身、水电、排水、地板、天花、门窗等房屋内部装修现状情况,如该等装修现状情况有任何老旧、损坏等使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出资修整,甲方只负责协助。乙方一经报名视为同意按现状承租。三、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在租赁物业内改房中房,不得转租住房,也不得将房屋分割分租。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四、合同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其中交易保证金8800元(大写:捌仟捌佰元整)将不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乙方还需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相当于二个月月租金金额,以成交价为准)和1个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准),乙方需缴清上述费用后方能签订合同。如乙方未能在限定的时间内足额补缴上述费用,则视为乙方原因,未与甲方签订合同,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全额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业主方全额扣除,不予退还。五、乙方成功竞得的,若未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因乙方原因,未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额没收处理。同时竞投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收回,另作处理。六、合同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七、乙方在报名参加竞投前,详细阅读本项目出租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充分认知竞投标的物情况,独立做出竞投判断。一经报名,视为乙方已完全接受出租交易文件的全部规定且已了解竞投标的物情况,并认可竞投标的物现状,同时愿承担参加竞投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八、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该住房或城市更新改造的,相关的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等所有补偿均属甲方所有。乙方租赁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该住房之日。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甲方指定时限搬迁。乙方逾期搬迁的,住房内属于乙方的设施、物品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当期双倍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九、项目业主单位交杨箕联社其下属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杨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由广州市天河区杨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该出租物业的租金费用。第十条补充协议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但必须按照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民主表决并公示后才能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在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依据合同约定途径解决,没有约定的,可依法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交易服务机构壹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1:标的物现状图:消防责任书合同签署人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广州市天河区杨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广和路38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85597292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合同见证人签名:日期:附件1:标的物现状图:货梯正常维护电梯维修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书广州市天河区杨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月日,我方与贵方签署《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物业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下称“《租赁合同》”),约定贵方将位于(下称“该物业”)出租给我方作商住楼用途。贵方已按约向我方交付该物业。现就该物业安全管理等事宜,我方向贵方作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承诺遵守并严格执行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履行该物业的安全管理职责。二、我方指派(联系电话:)负责该物业的生产、消防、治安保卫等安全管理工作,并承诺我方指派的人员应持有安全资格证书。三、我方承诺履行如下安全管理职责:1、我方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消防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资质、证照和条件。2、我方安全目标应与贵方总体安全目标相一致,遵守贵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贵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服从贵方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3、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我方法定代表人应具备安全管理资质,我方的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岗位证上岗。4、我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电器设备、消防器材等相关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入库。如发现隐患须在发现隐患当日内立即向贵方汇报。5、我方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消防以及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6、我方必须对进入租赁区域的每位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治安保卫、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教育,提高防火、防盗、防工伤事故的安全意识。7、我方投入现场的全部机械、特种设备、各类生产工具,必须按规定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持有效资格证书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8、我方应确保租赁区域内消防通道的畅通,合理配置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并处于应急状态。加强易燃易爆场所明火管理,动用明火应遵循国家规定和相关规程,经贵方审批同意并落实保护措施后,方可操作。9、我方不得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改变电气线路设施、设备。不得使用不合格电器或无牌、无证伪劣电器产品,造成后果,责任自负。积极配合并服从贵方日常安全检查工作。10、我方对承租区域的内装修和设备安装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破坏建筑结构,涉及国家规定需审核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11、我方在该物业内不得进行“三合一”(生产、住宿、仓储在同一建筑空间内)生产经营活动。12、经贵方书面同意转租的,我方应与次承租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生产、消防、治安保卫、特种设备、劳动与职业病防治等安全责任。我方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同样适合用次承租人,我方有责任监督和落实次承租人的安全管理职责。13、我方不得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在房屋内存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电池。14、贵方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我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并承担全部费用。15、我方人员不准私自挪用、拆卸、改装、增减房屋原有设施。16、该物业内严禁烟火,我方负责人必须贯彻到每位从业人员。17、我方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设立专、兼职安全、消防管理人员,依法自行督促管理、检查纠正。18、法律规定我方(即承租人)应当承担的其他安全管理责任。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我方承担责任,并依法赔偿贵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造成安全事故,造成单位、个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者人员伤亡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均由我方承担,并接受贵方处罚。1、我方不能提供租赁合同要求的证照、不能匹配约定要求的技术人员、合资质人员和设备设施的;2、我方有关资质、证照已过期,或者安排证件已过期的各类应持证人员上岗作业的;3、我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的;4、我方现场管理不到位的;5、发生事故后,我方未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6、我方人员私自挪用、拆卸、改装、增减贵方原有设施,造成贵方、我方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7、我方不履行租赁合同、本承诺义务或者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五、贵方或贵方上级部门有权随时检查该物业消防、安全工作及本承诺书落实执行情况,我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我方应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我方负责。并承担经营生产的一切税、费和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他一切事故的全部责任。六、本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法律文件,并为《租赁合同》附件,自我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合同结束并完成腾退场地之日止。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出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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