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C新能源燃料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2025年7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福建宏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PMC新能源燃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
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PMC新能源燃料生产项目
福建宏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仙游县鲤南镇瑞峰工业园(瑞园村出水128号) 元生智汇A10厂房
龙岩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宏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PMC新能源燃料生产项目位于福建省仙游县鲤南镇瑞峰工业园(瑞园村出水128号) 元生智汇A10厂房。项目 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PMC新能源燃料5万吨。
一. 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施工内容主要为设备安装,工期短且过程简单,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相应标准。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水质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仙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来自设备运转。采取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由企业收集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贮存间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环境、土壤:项目发生泄漏事故时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为防止事故情况下泄漏物质对项目所在地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采用重点防渗措施;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区地面采用一般防渗措施。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电话:0594-8588208
传真:0594-6762077
通讯地址:仙游县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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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PMC新能源燃料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