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2025)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7-12月的10、20、30日的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以下物业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标的物清单以我司在拍卖平台的公告为准,每期拍卖清单将实时更新,拍完即止):肇庆市端州区:文明路:101号东楼首层南第2卡商铺、北楼101房南边第一卡商铺、10号北楼101房南边第2卡、10号东楼第二、三层写字楼,19号办公楼首层3-5、8-10号商铺,21号101、102商铺,24号首层南边第一卡商铺、第二卡商铺, 32号A幢首层临街第1、8、9-11、13卡商铺,B幢首层104房之一铺位;一巷二幢首层,小岛商场第1、3-6、8、13-15、21、23-27、35-38、45、47号商铺,小岛商场北第1-3号商铺;文明花苑综合楼:首层6号商店连1号仓库及二楼北面部分物业、首层西北口临文明路(A-D、1/1-2轴);体育路12号首层9-12卡;禹门坊三巷一幢310、311房、201-203、205-208卡商铺;公正路29幢西起第8-10卡;端州三路:7号2幢第10、12-13、18-19卡, 37号第8幢707、805房;端州四路41号:第四幢二、 三层楼房(含临建物),第四幢首层临街第30、31卡,第5幢首层第23卡,第六幢首层东边商场东起第3卡、西梯首层临街第25、26卡;端州六路上瑶北十巷19号;建设二路五号一幢东座第二层房屋;建设三路:43号大楼及大楼前临建商铺,46号首层东起第2卡商铺及二层房屋、第3、5-8卡商铺,49-52号(自编号:48号楼西侧)卡铺位;花园后街:A3-A6卡铺位;芹田路5幢6号首层南2号;草场路100号南起第1、3-7、9卡;桥北路百花园百合苑:第四幢首层临街南起第1-2、6-7、8-9卡、第五幢首层临街西起第8、9卡,第六幢(A1)首层01商铺临街西起第7、8卡;和平路:10号首层临街西起之二、首层106之一、之三商铺,首层临街102商铺,13号之一西二卡;西江北路:华胜楼B座604房,八号仪表大楼:西楼商铺南起第6卡、西楼2-9楼;江滨西路:2号原港务局办公楼首层西起第5卡;江滨二马路12号首层商场第B4卡;星湖东路10号原市自动化仪表公司宿舍第1幢109、301房,第5幢102房;前进南路8号市公安局宿舍楼下;前进北路4号乐怡居南侧第1卡商铺;翠星路5号第3幢第九层活动室;江滨东路华美楼603、803房;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第37幢附楼首层由北至南第三第四卡;人民南路10号首层第一卡(商铺);厂排二巷18号313房;宋城西路18号鸿盛花园F区2幢201-205房;二塔路轻工宿舍五楼仓库。柑园南路二巷十号北起第2卡;府前路德星巷8幢103房、9幢305、504房;后东街6号202、204、602、603房;水塔街:5幢203、303、504房;城中路:99号二楼202房;二塔路轻工仓库第1幢仓库;肇庆市端州区白沙仓1号仓场地及地上建筑物卡;肇庆市轻工集团楼下右1卡车库;瑶池西街13号二幢7号商铺;跃龙路东侧第2-3卡(临建)商铺;景德路19号信德中心(信德商务大厦)第11层共5间办公室;城东住宅1区3幢首层、二层;正西路天后街77号之一房屋;文明路14号祥福楼三层 1#写字楼;福建巷62号110房; 景德路19号肇庆国资大厦05号商铺,端州五路2号时代广场AB区1-A35卡商铺、端州六路11号1幢首层第12卡、跃龙路80幢首层第8-12、14-15卡,天宁北路82号甲幢一层1号及甲幢二层3号商铺租赁权,乙幢一层5至6号及8至9号商铺,工农北路巴黎春天第七栋305房、和平路44号B、C、D幢B2-603房。肇庆高新区:北江大道18号富民大厦1至4楼、6至11楼办公室;富民园区附属K、V栋宿舍;富民V栋商铺;华侨新城商铺;沙沥工业园工业大街宝信南商业街C幢、D幢、E幢、G幢商铺;君山公馆房屋等共77宗物业租赁权;高要区:小湘镇圩镇(原工商所办公楼)、笋围镇圩镇大街(原工商所办公楼)、白诸圩镇东横街4号(原工商旧办公楼)、活道镇圩镇(原工商劳协楼)、河台镇圩镇旧街(原工商办公楼)、(原工商宿舍楼),新桥镇鱼梁窦三栋房屋物业;禄步镇一中校门东侧铺位第3-8卡、禄步中心校铺位(右 1)、结算中心铺位第1卡;鼎湖区:68区(D-68-06-3)及技术业务配套用房。封开县:江口街道:建设路31号商业大楼首层第10卡、曙光路 37号首层、二层、解放路13号首层2卡(左门面)、曙光路56号正面左数起第二、三卡、东堤路23号;封州二路61号1栋5卡;三元东路第1-2、5卡; 东方二路江口水上居民公租房1605房。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北路85号502、702、802房;白云区同德花园同雅北街75号602房。四会市城中街道新风路四巷30座14号商铺物业。
更多详情请查阅上述拍卖平台、我司网站“拍卖公告”栏、微信公众号“zqspmh”,资料备索。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内,请提前电话预约),联系电话:(0758)2293516黎先生、吕先生。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日
特别说明: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另付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其中租赁权按12个月租金总和计收)。
竞买须知
一、受委托,由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市拍卖行”)通过中拍平台组织本次拍卖会。本次拍卖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和开展,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价高者得的原则,维护委托人和竞买人的利益。参加本次拍卖会的当事人,请仔细阅读拍卖会《竞买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凡登记参加的竞买人,均视为认可本公司的《竞买须知》,必须按照本公司《竞买须知》进行竞价和付款,否则将负相应法律责任。
二、拍卖标的:
7宗物业租赁权竞拍,详见附件《出租物业清单》。

三、拍卖会开始时间:2025年7月30日10时-15时(自由竞价时间为5个小时),自由竞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时间,每次报价间隔延时3分钟。
拍卖平台:中拍平台()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内,请提前电话预约。
四、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一)竞买人为个人的,必须本人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并签署本《竞买须知》。
(二)如竞买人为公司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章提交资料,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参与的,需由受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拍卖人要求格式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公章参与提交资料,并签署本《竞买须知》。
(三)足额及时缴纳竞价保证金:有意者请于2025年7月29日17时前以转账的形式将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行:肇庆市工商银行第一支行;账号:2017002109022168151;以到账为准),备注请注明“标的名称+保证金”。如竞买不成交,竞价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退还保证金的收款人信息必须与交款人完全相同,退款均在网上银行进行,以本公司网银记录为准。
五、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完成在“中拍平台”的网上实名注册和申请,并于拍卖会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前,携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及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到肇庆市拍卖行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如是网上竞买人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肇庆市拍卖行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以及签署的本《竞买须知》等资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审核通过后,由肇庆市拍卖行激活竞买账户(用户名),竞买人方取得竞买资格。
六、本次拍卖标的租赁权均按现状进行拍卖,肇庆市拍卖行、委托人及工作人员对标的以任何方式(包括文字简介、图录、幻灯投影、新闻媒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仅供竞买人参考,肇庆市拍卖行、委托人对标的所有瑕疵、缺陷或风险均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竞价日前,详细了解标的的实际情况及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平台,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承担买受后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七、买受人(承租人)需遵守的条款:
(一)标的租赁权按现状拍卖(不含室内物品),一切以标的的实际情况为准。标的物业的面积及情况仅供参考,如有差异,不影响成交结果,成交后的月租金及佣金均不作调整,承租人需承诺不以此为由向拍卖人、委托人提出赔偿。
(二)竞拍物业的原承租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物业租赁的优先权(但必须交纳保证金参加竞拍,方视为有效),具体体现方式详见《网络竞价规则》。
(三)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未包含佣金,承租人需按规定向拍卖人支付佣金。佣金不因租赁权面积出现偏差、租期出现变化等因素而进行调整或变化。佣金由拍卖人在竞买保证金中扣收。成交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另付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其中租赁权按12个月租金总和计收,具体以中拍平台为准)。
(四)租赁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在物业出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出租单位签署《租赁合同--商业类》、《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缴纳租赁押金。标的租赁押金由买受人(承租人)直接交到委托人指定的账户。此后,买受人(承租人)凭《租赁合同--商业类》及租赁押金收据向拍卖人申请退还扣除佣金后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原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标的需待原租约到期后才能进行交接。
(六)如买受人(承租人)出现违约或悔约,未能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付清佣金或逾期未能与出租人签署《租赁合同》《物业租赁安全消防责任书》或逾期未能付清租赁押金等款项,买受人(承租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可以先从买受人(承租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中扣收拍卖佣金及相关的拍卖费用后,余款划归委托人所有。
(七)出租人及承租人的其他权利义务详见《租赁合同--商业类》(样本)、《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样本),本文提供的合同和协议样本中的条款为统一范本,出租方可根据各宗物业的实际情况,对相应的条款作调整修改,合同以最终定稿为准。
八、关于网络竞价须知
(一)本次网络拍卖会在中拍平台举行,详见《网络竞价规则》。
平台网址:
(二)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一天(工作时间)完成“中拍平台”网上实名注册和申请,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及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到肇庆市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肇庆市拍卖行审核无误后激活竞买账户(用户名),竞买人取得拍卖资格。相关操作详见“竞买人帮助”栏。
(三)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操作计算机的能力并自备竞价工具,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四)特别提示:竞买人一旦进入中拍平台网络竞价大厅,即表明已接受本须知及《中拍平台网络拍卖规则》,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凡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须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不得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委托方、肇庆市拍卖行及平台运营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网络拍卖会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拍卖会开始前,网上竞买人登录系统,在网络竞价开始后,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阶梯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
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竞价标的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六)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阶段(5小时)和限时竞价阶段(3分钟)。在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按照竞价阶梯进行竞价,自由竞价结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在限时竞价阶段,若限时竞价时间内有更高应价,电子应价系统会自动延续,以此类推,直至无更高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结束,系统自动生成即为该标的成交价,具有法律约束力。竞买人竞价以网络实时显示为准,并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当时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七)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追究竞买人经济与法律责任。
(八)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必须与申请网上竞价时相同的身份证明资料)及签署的本《竞买须知》到肇庆市拍卖行处进行身份核验,并与肇庆市拍卖行签署竞价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按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和佣金。买受人违约,其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九、网上竞价风险提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竞买人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本公司及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联系方式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大道125区肇庆市鑫华电子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
联系电话:吕生13679571008,黎先生18023615887,0758-2293516(传真)马小姐
电子邮箱:1958046916@qq.com
公司网址:
微信公众平台:zqspmh
十一、附件:《出租物业清单》、《租赁合同--商业类》(初稿样本)、《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初稿样本)、《网络竞价规则》

附件2: 租赁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租赁合同--住宅类(样本初稿)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香港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及居住要求
1.甲方将坐落于 (下称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出租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用途为住宅(不得用于生活居住以外的其他用途)。同时,乙方已清楚并接受出租房屋的产权状况,承诺不以出租房屋产权问题作为拒缴租金、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理由,由此可能遭受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出租房屋于 年 月 日按签订合同时现状(注:内容视每宗房屋情况再具体描述 )交付乙方使用,由乙方自行装修或修缮维护及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充分了解并同意以房屋之现状承租使用。
(备选:如出租房屋所在小区有物业服务由第三方公司提供,乙方承租后需按第三方物业管理公司收费标准自行向其缴付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3.出租房屋限用于生活居住,乙方需按实际居住人员填报附件《实际居住人信息表》,不得安排人员在厨房、卫生间、阳台或地下储藏室居住;实际居住人员发生变动的,应于三天内补充《实际居住人信息表》告知甲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月 日为装修期,共 个月,装修期间免收取租金,但乙方仍须自行缴交水电费、物业费、垃圾清运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三条 租金、租金交纳时间、租赁保证金及税费
1.租金:
第一年,月租金为每月 元(大写:元整),以该金额为基数计算,此后每 年租金在前一周期租金基础上递增 %。月租金不含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此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交。合同期内,租金不予调整。
具体每年租金分列,详见下表(金额取整):

起止日期
月租金额 单位:元(人民币)
年租金额 单位:元(人民币)

第1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免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2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3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4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以下同此)

总租金合计:

备注:上述租金为增值税含税金额。

合同总租金含税价为 元,暂按现行税率 %计。
租赁期内,租金税率以开具发票当期国家税务机关核定的甲方增值税税率为准,发票价税合计金额等于含税合同价不变。
2.租金交纳时间与方式:
按照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每(月、季、年)支付结算,乙方需在每月10日/每季度首月10日/每年首月10日 前交纳当(月、季、年)租金。租金由乙方转至甲方以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 交款时请备注: 房屋名称 + 租金月份 )
账户如有变更,以甲方另行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的指定账户为准。
甲方收到租金后,需开具合规增值税电子发票给予乙方。如乙方逾期交租,甲方有权按乙方实际逾期天数,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金额的 5? 计收违约金。
3.租赁保证金:
订立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此租赁保证金并非预付的租金或其他费用,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乙方不得主张以租赁保证金充抵应支付之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
合同期满,乙方结清应付之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并按期腾退交还房屋,且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的,甲方于一个月内将租赁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4.税与费:
租赁期间,甲方仅承担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所产生的税费。乙方在房屋居住生活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煤气、热能、网络通讯、电视收视、环保、卫生、治安、物业管理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交,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 有关约定事项
1.本出租房屋只供承租人居住,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租、分租、转借他人,如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回收住房,并按合同第五条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享有按合同约定收取乙方租金的权利。乙方负有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租金的义务,并享有要求甲方提供等额正式税务发票的权利,但不得以未开具发票为由延迟缴交租金。
3.甲方只将房屋按现状交予乙方,乙方应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乙方居住后需按照房屋属地有关租住人员管理规定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4.租赁期间,甲方对出租房屋没有修缮义务,房屋所涉及的室内外墙体、地面、排水排污管道、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与改造,以及门窗、电燃气线路、管道疏通、家私家电、照明损耗等维修或更换,均由乙方自费负责。
5.乙方应维护和保障房屋及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不得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及设施,不得增加外墙荷载,不得超载使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不得擅自装修;若乙方需要对房屋进行室内装修或者增加设备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接受甲方对工程进行监督。
6.因乙方或共同居住人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负有修复或赔偿责任;因乙方自身使用等原因产生的噪音、污染、人身安全事故等与该房屋临近其他土地、商铺、写字楼、住宅的业主或经营者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损害房屋所属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利益或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支付的费用,或因乙方不当使用房屋的行为导致第三人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需签订附件《物业租赁安全责任书》,对承租的房屋负有安全管理责任,须注意防盗、防电、防水和防火安全,承担用水、用电、用气以及消防安全等安全责任,禁止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租赁期间该房屋内外所发生的一切安全或火灾等责任事故,造成自身或第三方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对于甲方工作人员在出租期间检查房屋安全后指出的安全风险,或因乙方使用房屋导致出现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当积极承担整改责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如乙方疏于整改引发安全事故,一切不利后果和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面负责。
8.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时,出租房屋内所有不可移动设施设备、装修物附着物按照现状无偿归甲方所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9.租赁期内,因政府行为(旧城改造、片区改建等)、城市社会公共利益项目建设、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期限内完成腾退,退还房屋,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赔偿。
10.如房屋在期满后继续出租,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在期满前二个月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并在无拖欠租金或其他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必须通过参加公开竞价招租方式如挂牌、拍卖或招标等,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属甲方违约,在双方结清租赁期内租金及相关费用后,甲方全额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支付二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对乙方的损失进行合理赔偿,可经双方协商赔偿金额,或按乙方装修物附着物在租赁余期内的评估价值进行赔偿。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作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且对乙方不作任何赔偿补偿。

逾期20天未支付租金或拖欠租金;

(2)擅自转租、分租、转借、转让房屋或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3)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或附属设施
(4)利用房屋从事任何非法活动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
(5)作出危害房屋、可能造成房屋损毁贬值、产生安全隐患等行为,甲方要求其整改而拒不整改;
(6)实施违规违法行为受到相关职能部门或甲方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
(7)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对甲方经营运作造成滋扰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超10个工作日仍无法妥善解决;
(8)未按合同有关约定要求修缮房屋;
(9)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若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属乙方违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结清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赔偿补偿,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合同租期届满的,乙方应于15天内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乙方成功续租的情况除外);逾期腾退的,应按照腾退时的月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逾期超过15天,视为乙方放弃房屋内的物品所有权,甲方有权单方处置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退直至将房屋恢复可出租状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不得主张任何赔偿。
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主张本合同所列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应向守约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守约方为实现债权与其他合同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险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邮寄费、公告费等)。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送达条款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以下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双方之间书面文件往来及涉及仲裁、诉讼时仲裁机构、法院送达相关材料的送达地址,相关材料送达至地址即视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的,应立即以书面性质通知对方;如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对方的,双方知悉并愿意承担所产生的不利后果。
(1)甲方的证照信息、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2)乙方的证照信息、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第八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伍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已知悉并同意接受。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物业租赁安全责任书》
2.《实际居住人信息表》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肇庆市端州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物业租赁安全消防责任书》(样本)
物业租赁安全消防责任书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物业租赁的安全消防责任,强化安全的监督管理,杜绝各类安全消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促进租赁物业的正常经营和社会和谐稳定,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出租物业的实际,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安全消防责任书: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承租方负责人为所承租物业的安全消防主要责任人,对承租物业和装修及新增附加物的安全消防负全面责任。
二、出租方对承租方的安全消防工作实行监督管理;承租方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安全消防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技术标准。自觉接受出租方以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消防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承租方要制定承租物业的安全消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个岗位、部门的安全消防责任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定期实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及采取防范措施,杜绝安全消防事故的发生。
四、承租方的所有经营项目,必须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性质,按规定报相关部门批准许可,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和标准经营。不能在承租区域内生产、储存、销售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危险品;
五、承租方对使用的电梯、消防以及用电等特种设备设施要加强管理,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查同意才能投入运行使用,并要落实专人维护保养。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六、承租方自觉维护承租区内的安全消防设施,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保证消防水源、消防栓、消防通道的完整和畅通;
七、承租方对物业的改造、装修、维修、设立广告招牌等,施工前必须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办理手续。要确保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安全,落实施工过程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八、要经常进行安全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现场事故处理和救援的演练。
九、如遇突发安全消防事故,应立即组织处理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十、遵守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对安全消防管理的其他规定。
上述安全消防责任书的条款,承租方愿无条件遵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样本初稿)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样本初稿)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物业服务企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写字楼/独立商铺/集中商业体/临街商铺等)
4、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物业数量:_________间
5、物业用途:商业经营(餐饮、零售、服务等)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内容
租赁合同承租的标的范围(非公共部分)由甲方负责管理。
乙方视出租物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包括(管理人员编制合同时按出租物的具体情况选择):
1、公共区域管理:商铺外围、楼道、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清洁与维护;
2、公共标识、广告位、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
3、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供水、供电、排水、消防、电梯、空调系统等设备的巡检与维修;特种设备(如电梯、燃气管道)的定期检测及合规维保;
4、安全管理:监控系统管理、消防应急处理;商户装修期间的施工安全监管;安保巡逻管理按乙方安排另行约定。
5、商户协调与服务:商户入驻登记、装修方案审核(需符合消防及环保要求);
6、协调商户营业时间、公共区域使用(如促销活动审批);处理商户投诉及纠纷;
7、其他服务:代收代缴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等(如有约定);节假日或促销期间公共区域装饰及秩序维护。

服务标准

乙方应执行如下商业物业服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本条的具体内容由乙方制定):
1、公共区域每日清洁≥2次,垃圾日产日清;
2、设施设备故障响应时间≤2小时,紧急抢修响应时间≤30分钟;
3、消防设施每月检查1次,年度检测报告提交甲方备案。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到期前30日,双方可协商续签或终止;未书面终止则自动续期1年。
第五条 费用与支付
1、物业管理费:单价: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总金额_________元/月;
2、支付时间: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费用;
3、其他费用:公共能耗费(如水电公摊):按实际使用面积分摊,每月结算;专项维修基金:由甲方或商户按约定比例缴纳,专款专用;
4、滞纳金:甲方/商户逾期缴费,按日0.05%收取滞纳金,逾期超15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义务:
提供物业产权证明、设施图纸等资料;
甲方须配合乙方管理,并确保商户配合乙方管理,协调重大事项(如整体改造)。
2、乙方义务:
定期向甲方提交管理报告及财务收支明细;
对商户违规行为(如占道经营、违规装修)进行劝阻并上报甲方。
第七条 商户管理特别条款
1、装修管理:
商户装修需提前10日向乙方提交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乙方收取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装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商户需与乙方签订《物业租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
2、营业规范:
商户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结构或用途,不得影响公共安全;营业时间外需关闭电源、燃气阀门,配合安全检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标准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整改,乙方经二次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甲方可扣除当月10%服务费;甲方/商户未按时缴费,乙方可暂停公共能耗费代缴服务直至结清。
第九条 合同终止与移交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15日内移交全部资料、账目及管理权;乙方不得拆除已安装的公共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争议协商不成的,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4:《网络竞价规则》
网络竞价规则
一、竞买人参加竞拍流程
中拍平台网址: https://paimai.caa123.org.cn/
1、缴纳参拍保证金
2、竞买人进入上述网络拍卖平台首页,点击右上角的“免费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进行实名注册认证(需绑定手机及上传身份证)
3、注册认证通过后,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登录”按键,录入用户名或手机号,以及密码进入,根据拍卖会开拍日期找到你想参与的拍卖会进入,在标的列表中选择想参与的拍品进入,在拍品详情页点击“报名”按钮进入报名
4、携身份证明材料和保证金缴纳凭证到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署《竞买须知》,拍卖行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激活竞买人的参拍账号
5、拍卖会开始,竞买人可以通过上述网络拍卖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竞拍”按键点击进入参拍标的,确认出价金额后,点击“出价”按钮进行竞拍
二、出价规则
1、网络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首次出价只能大于等于起拍价。
2、首次出价者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即可以再次出价。 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3、默认按照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出价(只能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
三、竞拍规则
1、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在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按照竞价阶梯进行竞价,自由竞价结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在限时竞价阶段,若限时竞价时间内有更高应价,系统会自动延时一个限时竞价时间,以此类推,直至无更高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结束,当时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该应价即为成交价,出价人即为买受人。
2、优先购买权人规则: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标的介绍

附件1:《出租物业清单》标的号标的物业租赁权物业基本情况面积(约m²)起拍价(元/月租金)出租年限租金递增保证金(元)物业管理费(元/月)备注1肇庆市文明路10号东楼第二层写字楼该物业有水电及排污设施,出租标的经营需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城监、公安和楼宇物业管理等部门对经营场所、营业用房或住宅的要求。78.18508四年租金每两年按上期租金为基数递增|3.5%1016156免租期个月,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2肇庆市文明路10号东楼第三层写字楼该物业有水电及排污设施,出租标的经营需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城监、公安和楼宇物业管理等部门对经营场所、营业用房或住宅的要求。66.1430四年租金每两年按上期租金为基数递增|3.5%860132免租期一个月,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3肇庆市禹门坊三巷第一幢205-206房该物业有水电及排污设施,出租标的经营需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城监、公安和楼宇物业管理等部门对经营场所、营业用房或住宅的要求。104.9381994四年租金每两年按上期租金为基数递增|3.5%3988420免租期一个月,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4肇庆市禹门坊三巷第一幢207房该物业有水电及排污设施,出租标的经营需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城监、公安和楼宇物业管理等部门对经营场所、营业用房或住宅的要求。52.541998四年租金每两年按上期租金为基数递增|3.5%1996210免租期一个月,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5肇庆市建设三路49-52号(自编号:48号楼西侧)卡铺位该物业有水电及排污设施,出租标的经营需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城监、公安和楼宇物业管理等部门对经营场所、营业用房或住宅的要求。262.63(其中首层商铺136m,二层夹层126.63m²)7839四年租金每两年按上期租金为基数递增|3.5%15678861免租期一个月,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6肇庆市文明路32号A幢首层第10卡该物业有水电及排污设施,出租标的经营需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城监、公安和楼宇物业管理等部门对经营场所、营业用房或住宅的要求。251525四年租金每两年按上期租金为基数递增|3.5%3050100免租期一个月,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7肇庆市文明路32号A幢首层第11卡该物业有水电及排污设施,出租标的经营需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城监、公安和楼宇物业管理等部门对经营场所、营业用房或住宅的要求。251525四年租金每两年按上期租金为基数递增3.5%3050100免租期一个月,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备注:(1)上述标的物业的面积及情况仅供参考,如有差异,不影响成交结果,成交后的月租金及佣金均不作调整,承租人需承诺不以此为由向拍卖人、委托人提出赔偿。(2)承租方不得以物业临建性质、产权不清晰、临建超期、过期或者到期、使用性质、没有权属证明等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主张无效或向出租方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