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下车位招标采购公告(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8月16日10时至2025年8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晨载门街261号15幢洛阳中梁壹号院36号地块3期地下车位

房号
建筑面积(㎡)
二拍起拍价(元)
保证金
加价幅度

(元)
(元)

负1013
27.64
77513
7000
700

负1014
27.64
77513
7000
700

负1023
27.64
72767
7000
700

负1050
26.6
72767
7000
700

负1077
26.6
72767
7000
700

负1083
27.64
79095
7000
700

负1114
27.64
72767
7000
700

负1117
26.6
79095
7000
700

负1175
27.64
72767
7000
700

负1213
27.64
72767
7000
700

负1506
27.64
79095
7000
700

负1527
27.64
79095
7000
700

负1568
26.6
79095
7000
700

负1569
26.6
79095
7000
700

负1570
26.6
79095
7000
700

负1571
26.6
79095
7000
700

负1572
26.6
79095
7000
700

负1573
26.6
79095
7000
700

负1580
26.6
79095
7000
700

负1583
26.6
79095
7000
700

负1588
26.6
79095
7000
700

负1590
26.6
79095
7000
700

负1632
26.6
79095
7000
700

负1694
27.64
79095
7000
700

负1155
27.64
79095
7000
700

负1180
27.64
79095
7000
700

负1296
27.64
79095
7000
700

负1299
27.64
79095
7000
700

负1408
27.64
79095
7000
700

负1448
27.64
79095
7000
700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1.因本次拍卖标的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相应主体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车管、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2.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买受人自行去公安机关了解。3.如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具体补缴数额请咨询相关部门。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4.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过户、交税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完成过户的责任资费,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接受咨询(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工作日联系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看样时间:有意向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登记后统一安排。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后,法院依法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待拍卖标的物具备过户条件时,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单位查询并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8月2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新区支行,账号:62284007371376663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79-63369413(冯法官)1393993494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区展览路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7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车位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