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公示时间:报告书项目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报告表项目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联系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传真:025-68505125(政务大厅)/83630862
项目名字: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以东、凤山西路以北、戴卫路以南
建设单位:南京中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南京朗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1:
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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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NO.2024G10地块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京中堃一九一二置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七、结论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3建设项目周边500m环境概况图;附图4南京市主城区(城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秦淮老城单元);附图5建设项目与秦淮区生态空间管控区方位关系图;附图6南京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附图7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分级保护区规划图;附图8声环境监测点位图;附图9建设项目与地铁3号线沿线位置关系图;附图10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声明附件3项目备案证附件4营业执照附件5项目规划设计要点;附件6土地证明附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附件8主持人现场踏勘记录表附件9江苏省文物局《江苏省文物局关于南京市秦淮区小心桥东街南地块项目考古发掘区域的验收意见》(苏文物考〔2023〕769号);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南京市地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审核意见表》(宁文旅(考古)审〔2024〕98号);附件10公示说明及公示截图附件11NO.2024G10地块项目环评监测报告;附件12关于秦淮区小心桥东街南地块环境影响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秦环建预评﹝2020)15号);附件13南京市地下铁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NO.2024G10地块项目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征求地铁意见的复函》(宁地铁保护〔2024〕1320号);附件14《门东饮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符合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专家论证意见及会议纪要;附件15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南京市绿化园林局、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门东饮虹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符合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意见的复函》;附件16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出具门东饮虹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符合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附件17环评机构内部机构技术复核表附件18纠错承诺书附件19报批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NO.2024G10地块项目项目代码2406-320104-89-01-10111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夫子庙街道马道街以南、小心桥东街以西地理坐标(118度47分33.528秒,32度00分44.89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四、房地产业;97.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南京市秦淮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秦政服备〔2024〕3号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305环保投资占比(%)0.305%施工工期30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926.19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设置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本项目位于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生态管控区域范围内,属于环境敏感区(一)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设置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规划情况《南京市主城区(城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秦淮老城单元NJZCa030-63、67规划管理单元图则修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南京市主城区(城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秦淮老城单元NJZCa030-63、67规划管理单元图则修改》(宁政复〔2024〕63号),本项目用地修改为R21住宅用地(100%),见附图4。因此,本项目建设与用地规划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类项目,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本项目已于2024年8月20日取得了南京市秦淮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备案证(秦政服备〔2024〕3号,项目代码:2406-320104-89-01-101113),见附件3。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2、选址与用地规划相符性项目位于城南历史城区门东地区,东至小心桥东街,西至转龙巷,北至马道街,南至剪子巷,地理位置见附图1。根据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宁规划资源条件(2024)00499号)(见附件5),地块用地性质为R21住宅用地(100%)。根据《南京市主城区(城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秦淮老城单元NJZCa030-63、67规划管理单元图则修改》(宁政复〔2024〕63号),该地块用地性质为R21住宅用地,因此本项目与用地规划相符。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对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南京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根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2023年更新版)》,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范围,位于夫子庙-秦其他符合性分析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内(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紧邻秦淮河(南京市区)洪水调蓄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详见表1-1,附图5。表1-1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名称主导生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秦淮河(南京市区)洪水调蓄区洪水调蓄/秦淮河水域范围(包括秦淮新河、内秦淮河)/3.433.43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以内秦淮河为线,夫子庙为中心,东至东水关(东水关公园)、西至西水关(水西门广场),南至中华门城堡,北至升州路—建康路,包括白鹭洲公园和瞻园等景点。内含夫子庙与双塘两个街道/2.522.52其他符合性分析图1-1本项目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示意图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查询报告书》(报告编号:夫子庙监督管理局管控单元名称:秦淮河(南京市区)洪水调蓄区0新妮家巷季民小中国人保南京管控单元名称:夫子庙-泰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含南京市农业机械瞻园铭楼售天3门党群服务中心现代服务大中华中学初中部徐辉祖塑像枫丹白露居委会社区生服务站南京参溊五洲幼儿居中南京集庆门医院用宏安大厦徐辉祖塑像内环南线1汉文大藏经博物馆缩放至Hho程场平府泰程场双塘派出所区清欠办流域:长江流域Ba程场区清欠办區秦淮区中华路办公楼流域:长江流域户白书画院石门坎居委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专佳药®中门火车站马味R大秦淮区市场内环南线久雅口腔夫子廘监督管理局内环南线南京男健医院空间布局约束武定空间布局约束雨花台居委会虹司法所五南京城墙博物馆华H秦虹街道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江苏省生态空问管控区域监督管中华门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武定门公南点青宜九华龙新寓居委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保护管理内环南线(2)银据《江苏省生态空问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生态汉文大藏经博物馆习江苏省生态环境建全大厦全省概况总体要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辅助分析全省概况总体要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辅助分析分区管控综合服务东名色大厦分区管控综合服务服务中心金业元园0双拥广场人保南京就谊格维园铭楼售天您。党群服务中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含部分秦淮河服务中心口朝天宫派出所国文化宫综合楼大面医雅宣口腔秦淮河(南京市区)洪水调蓄区(含部分将军南京集庆门医院里宏安大厦血徐辉祖塑像山量备信息双塘派出所医秦淮区中华路办公楼农工党南京市艺术院中华商务综合楼B和新村口建康路派出所血白鹭书画院秦淮区市场正源出所久雅口腔凤街居委中国人保南京武定门家金融大厦南京城墙博物馆武定新村居委会(含部分将军山风景区)口夫子庙派出所部分泰淮河洪水调蓄区)距离X光地超声波洗牙技术推广站骨里社区管控单元分类:优先保护单元干长巷公园管控单元分类:优先保护单元口大校场雅宣口胶现代服务大当前段距离:0.53km中华杭参居总距离:0.53km中心市:南京市品高市:南京市南京参溊五洲幼儿居3Ri中华门一凡德艺术街区苑社区警务室米秦虹派出所虹0W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南京仁品耳鼻喉医院秦淮第一口腔诊秦淮区司法局秦雨花门务村0普德公园·双桥新村居委会江宁路社区机场东出所龙长千里社区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光幼园(1)按照《江苏省生态空问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生态空口大校雨花台风景口中华门派出所(1)按照《江苏省生态空问管控区成规划》江江苏省生态空名胜区管理局问管控区调整管理办法苏省牛空问管控区威监督管口控里市民广场雨花居委会曙光里居委会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保护管理。2025411141940),本项目位于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属于优先保护单元。图1-2本项目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查询报告书截图(2)环境质量底线①环境空气质量根据《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14天,同比增加15天,达标率为85.8%,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112天,同比增加16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52天(轻度污染47天,中度污染5天),主要污染物为O3和PM2.5。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5年均值为28.3μg/m3,达标,同比下降1.0%;PM10年均值为46μg/m3,达标,同比下降11.5%;NO2年均值为24μg/m3,达标,同比下降11.1%;SO2年均值为6μg/m³,达标,同比持平;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9mg/m³,达标,同比持平;O3日最大8小时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162μg/m3,超标0.01倍,同比下降4.7%,超标天数38天,同比减少11天。综上,项目所在区域O3不达标,因此,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处于不达标区。根据《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南京市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主要污染物为O3,随着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逐步推进,通过落实减碳和降污措施协同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削减,加强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强化油品监管和油气回收治理等措施后,区域空气环境将得到逐步改善。②地表水质量根据《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南京市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良好水平。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及以上)率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断面。全市18条省控入江支流,水质优良率为100%。其中10条水质为Ⅱ类,8条水质为Ⅲ类,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秦淮河干流水质总体状况为优,6个监测断面中,1个水质为Ⅱ类,5个水质为Ⅲ类,水质优良率为100%,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本项目纳污河为秦淮河,水质较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③声环境质量根据《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533个。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5.1dB,同比上升1.6dB;郊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2.3dB,同比下降0.7dB。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0个,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7.5%,夜间噪声达标率为82.5%。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由市政管网供应,用电由市政电网所供给,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可满足用水、用电等需求,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等文件进行说明,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相符性分析见表1-2。表1-2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版)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目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相符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为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禁止、限制及淘汰类。相符3《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禁止类项目。相符4《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相符5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长江办〔2022〕7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细则条款本项目不涉及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属于化工类项目,不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范围。相符6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的“两高”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相符7《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苏发改规发〔2024〕4号)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相符(5)与《江苏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夫子庙街道马道街以南、小心桥东街以西,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生态管控区域内,对照《江苏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属于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全省划分优先保护单元1397个,其中陆域1297个,海域100个。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1-3。表1-3与江苏省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符合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的通知》(苏自然函〔2023〕880号)、《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国函〔2023〕69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82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95万平方千米。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本项目不属于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本项目不属于化工企业;不属于钢铁行业;不属于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减排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主要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实施氮氧化物(NOx)和VOCs协同减排,推进多污染物和关联区域连防联控。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纳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不需单独申请总量。本项目无废气产生,固废实现零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地;本项目类型不属于化工行业及工业企业。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地;本项目类型不属于化工行业及工业企业。符合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525.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25。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5年,江苏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44万亩。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土地利用性质为住宅用地,不占用耕地;不在禁燃区范围内。不新增生产设施,不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符合本项目属长江流域,与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1-4。表1-4与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符合情况长江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2.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3.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4.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5.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本项目不属于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本项目不属于化工企业;不属于钢铁行业;不属于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纳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不需单独申请总量。本项目无废气产生,固废实现零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地;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及工业企业。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到2020年长江干支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位于南京市秦淮区夫子庙街道马道街以南、小心桥东街以西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不涉及长江干支流自然岸线。符合优先保护单元严格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本项目在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夫子庙街道马道街以南、小心桥东街以西,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位于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生态管控区域内,在该地块建设住宅,不属于风景名胜区管控措施禁止的行为。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施工期为30个月,施工范围较小,开挖规模及土方总量不大,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加强施工期与运营期管理,切实落实对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的管理和控制措施,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也较小。本项目属于门东饮虹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的一部分,现已开展生态管控区域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见附件14),取得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认定意见(见附件16)。综上,本项目与《江苏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要求相符。(6)与《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夫子庙街道马道街以南、小心桥东街以西,位于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生态管控区域内,属于优先保护单元。本项目与《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5。表1-5与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类别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情况风景名胜区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保护管理。(2)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禁止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禁止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禁止乱扔垃圾;在珍贵景物周围和重要景点上,除必须的保护设施外,不得增建其他工程设施。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本项目符合《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风景名胜区条例》中禁止项目,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符合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不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不属于风景名胜区管控措施禁止的行为。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不得破坏内秦淮河。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禁止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2)根据《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严禁在山林中进行燃放鞭炮、烟火等有碍安全的活动。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不涉及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也不涉及在山林中进行燃放鞭炮、烟火等有碍安全的活动。本项目属于门东饮虹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的一部分,现已开展生态管控区域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见附件14),取得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认定意见(见附件16)。属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允许开展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不新增生产设施,不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禁止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和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2)根据《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严禁捕杀各类野生动物。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并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砍伐林木。(3)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4)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本项目不属于《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管控措施禁止的行为,经采取措施后,不会对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等资源和地貌产生不利影响,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符合符合(7)与《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2023年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夫子庙街道马道街以南、小心桥东街以西,在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属于优先保护单元,本项目与南京市秦淮区优先保护单元(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6。表1-6与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2023年版)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管控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1)按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保护管理。(2)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3)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除生态保护红线允许开展的人为活动外,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还允许开展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4)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水调蓄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等区域,依照相应法律法规执行。(1)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允许开展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其中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情形: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农业活动不增加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降低生态环境质量;确实无法退出的零星原住民居民点建设不改变用地性质,不超出原占地面积,不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现有且合法的农业、交通运输、水利、旅游、安全防护、生产生活等各类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运行和维护不扩大现有规模和占地面积,不降低生态环境质量;必要且无法避、依法允许开展的殡葬、宗教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活动应当严格限制建设规模,不增加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水调蓄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等区域,依照相应法律法规执行。本项目属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允许开展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不新增生产设施,不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本项目属于门东饮虹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的一部分,现已开展生态管控区域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见附件14),取得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认定意见(见附件16)。本项目完成后,不新增占地面积,且不降低生态环境质量,不破坏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本项目属于门东饮虹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的一部分,现已开展生态管控区域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见附件14),取得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认定意见(见附件16)。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符合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允许开展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其中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情形: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活动应用充分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切实提升生态系统治理和稳定性;经依法批准的各类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不扩大生产区域范围和生产规模,不新增生产设施,开采活动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修复;适度的船舶航行、车辆通行等应当采取限流、限速、限航、低噪音、禁鸣、禁排管理,不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水调蓄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等区域,依照相应法律法规执行。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符合(2)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水调蓄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等区域,依照相应法律法规执行。风景名胜区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条例》《南京市雨花台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保护和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保护管理。(2)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禁止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禁止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禁止乱扔垃圾;在珍贵景物周围和重要景点上,除必须的保护设施外,不得增建其他工程设施。(3)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本项目符合《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条例》等管理要求,符合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条例》中禁止的活动。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本项目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房屋建设规划并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禁止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2)根据《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严禁在山林中进行燃放鞭炮、烟火等有碍安全的活动。本项目不涉及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不涉及有碍安全的活动。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禁止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和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2)根据《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严禁捕杀各类野生动物。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并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砍伐林木。(3)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4)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本项目符合《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及《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条例》管理要求,不属于风景名胜区管控措施禁止的行为,经采取相关措施后,不会对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等资源和地貌产生不利影响,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本项目符合《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及《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条例》管理要求,不属于风景名胜区管控措施禁止的行为,经采取相关措施后,不会对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等资源和地貌产生不利影响,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符合因此,本项目符合《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2023年更新版)》本项目位于南京市中心城区,根据《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808平方千米,是南京提升城市能级、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的核心承载区。到2035年,中心城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中心城区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5类一级规划分区。城镇发展区进一步细化至二级规划分区,对城市功能的空间布局进行结构化控制。基于南京科教创新、历史文化资源特征,居住生活区:以住宅建筑和居住配套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宜兼容布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综合服务区:以提供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以及综合商业等服务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宜兼容布局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商业商务区:以提供商业、商务办公等就业岗位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宜兼容布局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工业发展区:以工业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宜兼容布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8)与《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年)》,中心城区由江南主城和江北新主城构成,规划范围区常住人口约760万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约700用地约92平方米,人口密度控制在1.08万人/平方千米左右。增加以高等院校、科研创新、文化创意等为主要功能导向的特色功能区。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地等。商业服务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物流仓储区:以物流仓储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宜兼容布局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特色功能区:以高等院校、科研创新、文化创意等为主要功能导向的特色功能区,宜兼容布局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绿地休闲区:以公园绿地、广场用地、滨水开敞空间、防护绿地等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宜兼容布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交通枢纽区:以机场、港口、铁路客货运站等大型交通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宜兼容布局商业服务业用地、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战略预留区:在城镇集中建设区中,为城镇重大战略性功能控制的留白区域。根据《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居住生活区(详见附图6),以住宅建筑和居住配套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区域主要功能导向一致。(9)本项目与《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2020)》的相符性分析4.3.1老城建筑高度的控制严格控制老城建筑高度,保持老城现状“近墙低、远墙高;中心高、周边低;南部低、北部高”的总体空间形态。老城为高层控制区,其建筑高度、开发强度根据老城合理容量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三片历史城区新建建筑高度一般控制在35米以下(公共建筑可以控制在40米以下)。明城墙沿线、玄武湖周边、御道街两侧,以及建康路、升州路以南的城南历史城区为高层禁建区,新建建筑原则上不得超过18米,并符合历史风貌保护要求。其中集庆路和长乐路以南至城墙地区、越城遗址—大报恩寺遗址地区新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4.3.4老城历史城区的保护在全面保护南京老城整体风貌的基础上,将城南、明故宫、鼓楼—清凉山等3片历史范围相对清楚、反映不同时期的风貌特征、需要特别保护控制的地区,划定为历史城区。保护历史城区内现有的空间尺度、街巷格局和环境风貌。新建建筑的高度、体量、风格等必须与地段的历史肌理、传统风貌相协调。历史城区内不得新建高架等大流量机动车通行道路,不得设置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应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要求相适应,市政管线应当地下敷设。(1)城南历史城区城南历史城区主要指门东、门西及周边地区,北至秦淮河中支(运渎)、东西分别至外秦淮河、南至应天大街。总面积约6.9平方千米。城南历史城区以夫子庙为核心,以秦淮河、明城墙为纽带,形成集中体现明清南京老城传统风貌的特色片区。城墙内侧形成贯通的绿化带及步行环路;城墙外,加强护城河对岸游览线路和观赏节点建设,控制明城墙——纬七路区域的建筑高度,加强明城墙——纬七路——雨花台风景区的景观视廊控制,整体彰显城墙风貌和宏伟气势。新建建筑应以传统风貌为主,并与区内文物古迹、历史地段相协调。已改造地区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构)筑物应当逐步改造。本项目位于南京城南历史城区,位于老门东街区东侧,本项目新建建筑以传统风貌为主,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并与区内文物古迹、历史地段相协调。故项目建设符合《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2020)》的要求。(10)与《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相符性分析表1-7与环环评〔2025〕28号文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具体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重点关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本项目不涉及工业生相符一、突出管理重点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以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简称《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中已发布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或其他具有污染治理技术的污染物。重点关注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环评工作中做好上述新污染物识别,涉及上述新污染物的,执行本意见要求;不涉及新污染物的,无需开展相关工作。产,不涉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以及《斯德哥尔摩公约》中所列名单物质。本项目为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不属于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不涉及新污染物二、禁止审批不符合新污染物管控要求的建设项目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在受理和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时,应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斯德哥尔摩公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项目所在园区规划环评等有关管控要求。对照不予审批环评的项目类别(见附表),严格审核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对于以禁止生产、加工使用的新污染物作为原辅料或产品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审批。本项目为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无工业生产活动,不属于不予审批环评的项目类别。符合附表不予审批环评的项目类别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5〕28号)要求,不属于不予审批环评的项目类别。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南京市秦淮区,东临小心桥东街,西至转龙巷,北至马道街,南至剪子巷,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组成及规模1、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根据《秦淮区“十四五”城市更新行动计划》(秦委发〔2021〕44号),《2024年秦淮区城市建设计划的通知》(秦政发〔2024〕10号)等文件,秦淮区拟开展门东饮虹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简称“饮虹园项目”),饮虹园项目分南北两侧地块(饮虹园地块和小心桥东街南地块),主要内容为打通断头路,疏通转龙巷,增加支路,构建街巷网络,并统筹利用边角地和夹心地,见缝插绿,新增全龄活动场地。坚持“留改拆”的城市更新优先序,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采取保护修缮、改造提升和拆旧建新等多种更新方式。本项目位于饮虹园项目中南侧小心桥东街南地块,现有质量差风貌差的建筑区已拆除,场地已平整并完成出让。本项目由南京中堃一九一二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建设,拟进行居民区重建及地块环境整治。(2)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项目名称:NO.2024G10地块项目项目地块名称及规模:项目地块为R21住宅用地(100%),用地面积:10926.19m2,1.0≤容积率≤1.2,H≤12m,密度≤45%,绿地率≥18%。项目规划指标:总建筑面积:28115.2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111.43m2,地下建筑面积:14989.44m2。机动停车位71辆,其中地上1辆(访客车位、出租车车位及住户车位),地下70辆。总共48户。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表2-1。项目组成及规模表2-1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项目单位设计值规范值备注可建设用地面积m2限高H≤12容积率/1.0<容积率≤1.2建筑密度%≤45建筑基底面积m2绿地率%≥18总建筑面积m2居住户数户住宅总面积(计容)m2配套类物业管理用房m2112.46养老服务用房m214.4快件服务用房m2配电房及开闭所m2消防控制室m2垃圾房m2辅助用房m2配套计容面积m2配套及辅助用房合计m2地上总建筑面积(计容面积)m2地上不计容面积m2地下室地下一层辅助用房m2住宅m2其他m2地下一层建筑面积m2地下二层建筑面积m2地下层数层地下总建筑面积m2机动车停车位其中地上停车位地下停车位其中可售车位人防车位地下单车位面积m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其中地上停车位地下停车位2、公辅工程(1)给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各类生活用水、车库地面清洗用水和绿化用水等。(2)排水本工程采用雨污分流,污水汇集后排入地块北侧马道街市政污水管网,雨水汇集后先进入雨水调蓄池,多余雨水排入地块北侧马道街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污水主要为各类生活污水、车库地面清洗废水,废水排放量约13636.48t/a。本项目运营期年用排水平衡见图2-1。图2-1本项目水平衡图(t/a)(3)供电本项目年用电量约为500万千瓦时,来自市政电网。(4)燃气本项目生活用气采用天然气为能源,年用气量约为5万m3。燃气自周边道路下天然气管道接入,经减压后提供低压天然气,整个区域燃气管形成环网。住宅生活用水12614.458.4物业员工生活用水210.24753.4413636.4852.56市政管网262.8养老服务生活用水188.36941.8车库地面清洗用水295.01295.01绿化用水表2-2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类规模备注别给水17340.61t/a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建设名称公用工程排水13636.48t/a污水汇集后排入地块北侧马道街市政污水管网,雨水排入地块北侧马道街市政雨水管网供电500万kWh/a来自市政电网天然气5万m3来自市政燃气管网环保工程废水13636.48t/a废气住户自行安装油烟机新建,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新建,达标固废生活垃圾设置密闭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总平面及现场布置本项目地上建筑主要为5栋住宅(1#、2#、5#~7#),配套用房(3#物业、养老、快递用房,4#物业用房);地下建筑主要为二层地下室。住宅楼栋布局形态为南北两排,中间景观院落结合配套用房自西向东有节奏落位布局,空间开合有序,张弛有度。围绕中心密林院落和楼栋的露台花园,上下空间绿植可以在垂直方向得以延展,生长渗透,呈现出真正意义上的自然有机的整体绿色谷。项目西侧沿转龙巷布置人行主入口,东侧小心桥东街为人行次入口,南侧设置消防和地库出入口。北侧沿马道街设置消防出入口。建设平面布置见附图2。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南京市位于北纬31°14″至32°37″,东经118°22″至119°14″,中部东西宽50~70km,南北两端+东西宽约30km。秦淮区是南京市的中心城区,国家东部地区重要的金融商务中心,华东地区的商贸、信息、文化、旅游中心,南京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核心区之一。秦淮区因秦淮河贯穿全境而得名,源于民国时期的第三区(门东区)和第四区(门西区)。秦淮区是古都金陵的起源,秦淮文化是金陵文化的精华,有“江南锦绣之邦,金陵风雅之薮”的美称,秦淮民俗民间文化是古老秦淮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秦淮区内自然河、人工河错落,有内秦淮河、玉带河、响水河、运粮河及小运河等。秦淮河风光带以夫子庙为中心,秦淮河为纽带,包括瞻园、夫子庙、白鹭洲、中华门以及从桃叶渡至镇淮桥一带的沿河楼阁景观。本项目位于南京市秦淮区,东临小心桥东街,西至转龙巷,北至马道街,南至剪子巷,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2)地形、地貌南京位于华东低山丘陵区的东北边缘,其中部有长江横穿而过,该地区低山、丘陵、河谷平原交错分布,低山主要分布在东部,丘陵多分布在南部。南京城区位于构造盆地内,秦淮河经盆地中心流过,由盆地西部缺口汇入长江。南京地区的地貌特点是丘陵、平原相间,而以低缓的丘陵为主,境内分布有江苏最主要的四条山脉(即老山山脉、宁镇山脉、茅山山脉和宜溧山脉)中的三条。市区内是低山、丘陵、河谷平原、滨湖平原和沿江洲地等构成的地貌综合体,整个地势呈向西北开口的簸箕状。秦淮区地质基础为震旦系变质岩;各时代地层均有发育,但仅有震旦系上统地层出露较好,结构清楚。地貌多姿,集低山、丘陵、平原、岗地、大江、大河为一体;区域属宁、镇、扬丘陵山地西北边缘地带,地势中部高,南北低。老山山脉由东向西横亘中部,制高点大刺山海拔442.1m,平原标高7m~5m,山地两侧为岗、土旁、冲相间的波状岗地,临江、沿滁为低平的沙州、河谷平原。土壤多样,水稻土、潮土、黄棕壤占97%以上。(3)气象气候南京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本地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适中。降雨量四季分配不均。冬半年(10~3月)受寒冷的极地大陆气团影响,盛行偏北风,降雨较少;夏半年(4~9月)受热带或副热带海洋性气团影响,盛行偏南风,降水丰富。尤其在春夏之交的5月底至6月,由于“极峰”移至长江流域一线而多“梅雨”。夏末秋初,受沿西北向移动的台风影响而多台风雨,全年无霜期222~224天,年日照时数1987~2170小时。该地区主要的气象气候特征见下表3-1。表3-1主要气象气候特征编号项目数量及单位(1)气温年平均气温15.4℃历年平均最低气温11.4℃历年平均最高气温20.3℃极端最高气温43.0℃极端最低气温-14.0℃(2)湿度年平均相对湿度77%年平均绝对湿度15.6Hpa(3)降水年平均降水量1041.7mm年最小降水量684.2mm年最大降水量1561mm一日最大降水量198.5mm(4)积雪最大积雪深度51cm(5)气压年最高绝对气压1046.9mb年最低绝对气压989.1mb年平均气压1015.5mb(6)风速年平均风速2.8m/s30年一遇10分钟最大平均风速25.2m/s(7)风向主导风向冬季:东北风夏季:东南风/静风频率22%(4)水文本项目所在地主要地表水系为秦淮河、长江等。①秦淮河本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属秦淮河水系,秦淮河是长江的一条支流,分南北两源,全长110公里,流域面积达2500km2,干流的年平均流量约为18.53m3/s,南源起自溧水区东庐山北麓,北源起自句容宝华山,两源在江宁方山脚下的西北村相汇合。然后经东山桥、上坊桥,至通济门外九龙桥与明城濠水相会。以后河道分为两支,流入南京城内的为内秦淮河,流经南京城外的为外秦淮河。内秦淮河由东水关入城后又与青溪汇合,经夫子庙文德桥,出西水关,再与外秦淮河汇合,经三汊河注入长江。外秦淮河下游段自七桥瓮至三汊河全长19.6公里,在中和桥附近有响水河、运粮河、友谊河等汇入,流经赛虹桥,沿石头城由三汊河口入长江。平均河宽约100m,平均水深约10m,武定门十年平均流量1284592m3/天,汛期过水流量约为300-500m3/秒,其水域功能为景观及农业用水,水质执行(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②长江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域面积180万km2,长约6300km,径流资源占全国总量的37.8%。根据南京下关潮水位资料统计(1921~1991),历年最高水位10.2m(吴淞基面,1954.8.17),最低水位1.54m,年内最大水位变幅7.7m(1954),枯水期最大潮差1.56m(1951.12.31),多年平均潮差0.57m。长江南京段的水流虽受潮汐影响,但全年变化仍为径流控制调节,其来水特征可用南京上游的大通水文站资料代表。大通历年的最大流量为2600m3/s,多年平均流量为28600m3/s。年内最小月平均流量一般出现在1月份,4月开始涨水,7月份出现最大值。(5)生态该区域土壤为潮土和渗育型水稻土,长江泥沙冲积母质发育而成,以沙质为主,西南部和东南部为脱潜型水稻土,湖积母质发育而成,粘性较强。漂洗水稻土和潴育型水稻土,黄土状母质发育而成。低山丘陵区为粗骨型黄棕壤和普通型黄棕壤,砂岩和石英砂岩风化的残积物发育而成,据第二次土壤普查,主要为水稻土和山地土两类。②陆生生态该地区地处北亚热带,气候湿润,雨水充沛,地形复杂,生态环境多样,植物种类繁多,植被资源丰富,植被类型从平原、岗地到低山分布明显,低山中上部常以常绿针叶为主,其中马尾松、黑松、侧柏等树种居多,常年青翠。山坡下部及沟谷地带,以落叶阔叶林为主,主要是人工栽培的经济林,有茶、桑、梨等,而大面积丘陵农田,种植水稻、小麦、玉米等作物。圩区平原地势平洼,河渠纵横,大面积种植水稻、小麦、玉米等作物。在道旁、水边及家舍四周,有密植的杨、柳、杉、樁等树种。③水生生态该地区主要的水生植物有浮游植物(蓝藻、硅藻和绿藻等)、挺水植物(芦苇、茭草、蒲草等),浮游植物(荇菜、金银莲花和野菱)和漂浮植物(浮萍、花生等)。河渠池塘多生狐尾藻、苦菜等沉水水生植被,浅水处主要有浮萍、莲子等水、挺水水生植被。主要的浮游动物有原生动物、轮虫、枝角类和桡足类四大类约二十多种,不同类群中的优势种主要为:原生动植物为表壳虫、钟彤似铃壳虫等,轮虫有狭甲轮虫、单趾轮虫等,枝角类有秀体蚤、大型蚤等,桡足类有长江新镖水蚤、中华原镖水蚤等。该地区主要的底栖动物有环节动物(水栖寡毛类和蛭类),节肢动物(蟹、虾等),软体动物(田螺等)。2、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5.8%;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优良;声环境质量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为二类,根据《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14天,同比增加15天,达标率为85.8%,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112天,同比增加16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52天(轻度污染47天,中度污染5天),主要污染物为,主要污染物为O3和PM2.5。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5年均值为28.3μg/m3,达标,同比下降1.0%;PM10年均值为46μg/m3,达标,同比下降11.5%;NO2年均值为24μg/m3,达标,同比下降11.1%;SO2年均值为6μg/m3,达标,同比持平;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9mg/m3,达标,同比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62μg/m3,超标0.01倍,同比下降4.7%,超标天数38天,同比减少11天。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表3-22024年南京市主要空气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污染物评价指标现状浓度(µg/m3)标准值(µg/m3)占标率达标情况PM2.5年均值28.33580.86%达标PM10年均值467065.71%达标NO2年均值244060%达标SO2年均值66010%达标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900400022.50%达标O3最大8小时值162160101.25%超标根据《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六项污染物中O3不达标,项目所在区域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为此,南京市提出了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需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紧盯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以减碳和治污协同推进、PM2.5和O3协同防控、VOCs和NOx协同治理为主线,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围绕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社会面源等各类污染源实施重点防治。定期下达各板块月度目标;建立完善“直通董事长”机制,向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工地主要负责人宣讲治气政策要求、通报治气问题;开展重点区域、行业、集群、企业全方位帮扶指导。主要围绕VOCs专项治理、重点行业整治、移动源污染防治、餐饮油烟防治、秸秆禁烧、应急管控及环境质量保障等方面实施重点防治。(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良好水平,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及以上)率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断面。(3)声环境质量现状全市监测区域声环境点533个。2024年,城区区域声环境均值为55.1dB,同比上升1.6dB;郊区区域噪声环境均值为52.3dB,同比下降0.7dB。全市监测道路交通声环境点247个。2024年,城区道路交通声环境均值为67.1dB,同比下降0.6dB;郊区道路交通声环境均值为65.7dB,同比下降0.4dB。43全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20个。2024年,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7.5%;夜间噪声达标率为82.5%。根据《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宁政发〔2014〕34号),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为2类。本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需对声环境保护目标开展监测。本项目声环境现状监测委托南京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共设置50m范围内9个监测点位,监测时间为2025年01月22日-2025年01月23日,监测结果见下表,监测点位见附图8,检测报告见附件11。表3-3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测点位置及编号监测值标准值达标监测值标准值达标情况N1马道街小区5860达标5350超标小心桥东街小区达标(亚朵酒店)58605050达标超标N4银杏居小区5660达标5050达标N5南京秦淮区外国语学达标达标校58604950N6剪子巷小区5660达标4850达标N7杏花苑5860达标4650达标靠近马道街一侧(距马道街边界5米,5960达标4850达标首排建筑边界)N9马道街边界6060达标5050达标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周边部分点位(N1、N3)夜间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夜间标准限值。超标原因分析:超标点位N1位于马道街,超标点位N3位于转龙巷,均位于老门东景区附近,周边商铺密集,可能存在24小时营业的餐饮,娱乐等经营场所,夜间使用设备例如电灶、空调外机、排风系统等可能会产生的低频振动或噪声共振,通过建筑结构传导至居民区,引发噪声超标。此外,该处游客较为聚集,人流量大,车辆频繁出入景区周边道路,可能引发交通噪声,导致夜间噪声超标。(4)生态环境现状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所在地块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占地规模小于20km2,位于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生态管控区范围内。项目所在地不涉及珍稀濒危物种、关键种、土著种、建群种和特有种,天(昼间)情况(夜间)N2达标N3华静花园东区小区58605150N8然的重要经济物种等,不涉及国家级和省级保护物种、珍稀濒危物种和地方特有物种。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点较多,由于内秦淮河河道两岸受人类活动干扰较频繁,分布的野生动物数量较少,主要为鼠类、蛙类和鸟类等常见的小型动物。项目所在地未发现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于人类开发较早,故该地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大部分已被城市人工生态系统所取代。经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地河段未发现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分布,水生生物主要是常见的鱼虾。内秦淮河侧岸坡以原生植被为主,临水侧少量芦苇等挺水植物。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6、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因此,本次不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本项目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居住,根据《关于秦淮区小心桥东街南地块环境影响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见附件12),地块位于南京市秦淮区夫子庙街道,东至小心桥东街、南至剪子巷、西至静华家园小区、北至马道街,即NO.2024G10地块。审查意见显示该地块已经完成土壤调查,其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因此,评价范围内无历史遗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生态环境保护目标1、项目评价范围(1)生态环境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所在地块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占地规模小于20km2,位于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生态管控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新增用地10926.19m2,根据HJ19-2022判定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为三级,考虑项目全部活动的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域,生态环境评价工作范围考虑为以地块用地为边界,外延500m范围。2、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地块范围内无文物遗存,具体见附件9。(1)大气环境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概况见表3-4,见附图3。表3-4本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序号保护目标名称经纬度坐标保护对象人数环境功能区方位距离/m大气环境1马道街小区118.79289150,32.01310689居民区85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202小心桥东街小区118.79385710,32.01297043居民区760东北1073银杏居118.79370689,32.01227903居民区530东124杏花苑118.79350305,32.01153305居民区230东南235剪子巷社区118.79235506,32.01175138居民区950南76转龙车小区118.79141092,32.01040496居民区1100南737华静花园东区118.79100323,32.01277029居民区450西158华静花园西区118.78925443,32.01307959居民区560西1609剪子巷小区118.78952265,32.01232907居民区120西南16310饮虹园118.79251599,32.01410758居民区6805811木匠营小区118.79091740,32.01409848居民区550西北7712上花园118.78951192,32.01430772居民区800西北18213长乐花园118.79519820,32.01330703居民区120东北13314白鹭新村118.79554152,32.01508097居民区110东北16015莲子营小区118.79353523,32.01566318居民区13025016三七八巷118.79089594,32.01519014居民区320西北20817琵琶小区118.79029512,32.01729153居民区900西北35018小西湖小区118.78803134,32.01586332居民区540西北43019逸景园118.79395902,32.00997282居民区520东南12020秦淮花园118.79349232,32.00813964居民区400东南35621双塘园小区118.79009128,32.01156034居民区80西南13622三条营14号118.79001081,32.01118734居民区100西南16023枫泰园118.79142165,32.00943152居民区15027424仁厚里小区118.79150748,32.00879468居民区35031025秦淮外国语学校小学部118.79099250,32.01176958学校1100西南1526南京市盲人学校118.78763437,32.01353901学校800西370(2)声环境经现场踏勘,本项目周边5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5。表3-5本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序号保护目标名称经纬度坐标保护对象人数环境功能区方位距离/m声环境1马道街小区118.79289150,32.01310689居民区85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北202银杏居118.79370689,32.01227903居民区530东123杏花苑118.79350305,32.01153305居民区230东南234剪子巷社区118.79235506,32.01175138居民区95075华静花园东区118.79100323,32.01277029居民区450西156秦淮外国语学校小学部118.79099250,32.01176958学校1100西南15(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内,紧邻秦淮河(南京市区)洪水调蓄区,具体见表3-6,见附图5。表3-6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保护目标保护目标范围环境功能区距离/m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以内秦淮河为轴线,夫子庙为中心,东至东水关(东水关公园)、西至西水关(水西门广场),南至中华门城堡,北至升州路-建康路,包括白鹭洲公园和瞻园等景点。内含夫子庙与双塘两个街道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秦淮河(南京市区)洪水调蓄区秦淮河水域范围(包括秦淮新河、内秦淮河)洪水调蓄275评价标准一、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根据南京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7。表3-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要素标准名称及级(类)别污染物名称标准值单位等级二级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含2018修改单)PM10μg/m324小时平均150年平均70PM2.5μg/m324小时平均75年平均35TSPμg/m324小时平均300年平均200NO2μg/m31小时平均20024小时平均80年平均40SO2μg/m31小时平均50024小时平均150年平均60O3μg/m3日最大8h平均160COmg/m324小时平均4(2)地表水环境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水体秦淮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质标准,长江执行II类水质要求,具体数据见表3-8。表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环境要素标准名称及级(类)别项目标准值单位II类标准IV类标准地表《地表水环境质pH无量纲6~96~9水环境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CODmg/L1530氨氮mg/L0.51.5总氮mg/L0.51.5总磷mg/L0.10.3(3)声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具体数据见表3-9。表3-9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环境要素标准名称及级(类)别项目标准值单位等级二级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等效连续A声级dB(A)昼间60夜间50二、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施工期扬尘废气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表1中规定的限值,详见表3-10。表3-10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限值μg/m3标准来源TSPa500《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PM10b80注:a任一监控点(TSP自动监测)自整时起依次顺延15min的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平均值不应超过的限值,根据HJ633判定设区市AQI在200~300之间且首要污染物为PM10或PM2.5时,TSP实测值扣除200μg/m3后再进行评价。b任一监控点(PM10自动监测)自整时起依次顺延1h的PM10浓度平均值与同时段所属设区市PM10小时平均浓度的差值不应超过的限值。本项目运营期住户入住后,自行安装油烟机,餐饮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相关标准,具体见表3-11。表3-11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规模小型中型大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³)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7585本项目运营期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关标准,具体见表3-12。表3-12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污染物项目CO监控点限值(mg/m3)10监控位置边界外浓度最高点标准来源《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NOx0.12SO20.4非甲烷总烃4(2)废水排放标准本工程采用雨污分流,污水汇集后排入地块北侧马道街市政污水管网,经城市市政污水收集系统,排放至江心洲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标准见表3-13。表3-13废水排放执行标准污染物名称接管标准排放标准pH(无量纲)6-96-9CODcr≤500≤50SS≤400≤10氨氮≤45≤5(8)*TP≤8≤0.5TN≤70≤15动植物油≤100≤1标准来源《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3)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表3-14。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项目施工期场界环境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标准值如下表。表3-14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效声级Leq:dB(A)适用标准昼间夜间《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7055本项目位于马道街以南、小心桥东街以西地块,运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详见表3-15。表3-1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效声级:dB(A))适用标准昼间夜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6050(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做好收集存放工作后,按照《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分类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获得批准后进行处置。施工期产生工程渣土向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部门办理渣土垃圾排放处置计划申报手续,获得批准后进行处置。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其他项目建成后,各种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3-16。表3-16建设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一览表(单位:t/a)类别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接管量排入外环境量COD4.774.770.68废水SS3.413.410.14NH3-N0.480.480.07TP0.050.050.01TN0.550.550.20动植物油0.140.140.010.01260(1)废水:项目废水最终排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污染物排(3)固体废物:本项目的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地处置和利用,因此本项废气油烟0.03150.0189/固废生活垃圾52.5652.56/放总量均纳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不需单独申请总量。(2)废气:无目的固体废物可以实现零排放。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一、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详见生态专项二、施工期环境污染影响分析1、施工废气(1)污染源强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内不设置食堂,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燃油废气和施工扬尘。①燃油废气燃油废气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和交通运输车辆,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NO2、CO和烃类物等。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系数见表4-1。表4-1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系数施工期生污染物以汽油为燃料(g/L)以柴油为燃料(g/L)小汽车载重车机车态环境影CO169.027.08.4响分NO221.144.49.0析烃类33.34.446.0本项目施工现场平均有20辆运输车辆,4辆吊车、4台挖掘机、2台推土机同时施工,预计燃料柴油年消耗量在7万升左右,主要用于运输车辆(约6万升),其余设备为间歇操作,燃料油用量较少。初步估算污染物排放量为:CO1.704吨/年、NO22.754吨/年、烃类0.326吨/年。②施工扬尘主要污染源:项目施工过程中,扬尘起尘特征总体分为两类:一类是静态起尘,主要指水泥等建筑材料及土方、建筑垃圾堆放过程中风蚀尘及施工场地的风蚀尘,另一类是动态起尘,主要是指建筑材料装卸过程起尘及运输车辆往来造成的地面扬尘。据对施工现场的调查,确定扬尘污染一般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a.土方挖掘、堆放、清运、回填及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b.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灰、砂子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污染;c.搅拌车辆和运输车辆往来造成地面扬尘;d.施工垃圾在其堆放过程和处理过程中产生扬尘。粉尘源强预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及扬尘污染量主要取决于施工作业方式、材料堆放及风力等因素。一般来说,静态起尘主要与堆放材料粒径及其表面含水率、地面粗糙程度和地面风速等关系密切,其堆场风蚀起尘系数与风速、堆场表面湿度的关系如下:式中:Q1—堆场起尘系数(kg/t);α—实验系数,与材料及地面粗糙度等有关;U—平均风速(m/s);ω—堆场表面湿度(%)。动态起尘与材料粒径、环境风速、装卸高度、装卸强度等密切相关,其中受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根据有关试验结果,风速4m/s时装卸相对起尘约为0.05~0.4‰。其动态起尘规律表征为:式中:Q2—起尘系数(kg/t);H—装卸落差;U—平均风速(m/s);β—实验系数,与装卸强度等有关。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V—汽车速度,km/hr;W—汽车载重量,吨;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由此可得出一辆卡车,在同样路面清洁程度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则扬尘量越大。因此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项目施工期起尘环节虽然较多,但根据同类项目类比资料及已有调查结果,施工期主要起尘环节为物料堆场及装卸过程、车辆运输,其他过程如场地平整造成的地面扬尘,因产生量相对较小、较为分散且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本次评价对其产生量不做定量评述。项目施工期所用物料主要有砖、石子、砂、水泥及石灰。砖、石子为块状,一般不会产生粉尘污染;项目所用石灰主要采用石灰膏,因其含水率较高且为膏状,不是颗粒物,一般情况下不会产生粉尘污染;砂的粒径一般在200~2000μm,为粒径较大的颗粒物,一般气象条件下(非大风天气)不易起尘;硅酸盐水泥的粒径一般在0.7~91μm,一般气象条件下容易起尘,是主要的扬尘污染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碎砖、混凝土等物,因它们多为块状或大颗粒结构,主要及时回填利用,一般情况下不易起尘;所挖土方含水率一般较高,只要及时回填,一般不会因长期堆积表面干燥起尘。(2)影响分析施工场地周围建筑材料和工程废土的堆放、散装粉和粒状材料的装卸、拌料过程及运输车辆在运输工程废土、回填土和散装建材时,由于超载或无防护措施,常会产生大量扬尘。出入工地的施工机械的车轮轮胎和履带将工地上的泥土粘带到沿途路上,经过来往车辆碾压形成灰尘,造成雨天泥泞,晴天风干后,将飘散飞扬,污染环境;另外,清理平整场地过程中也会造成尘土飞扬。施工扬尘往往影响施工场地和附近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近距离,根据施工类比调查统计结果,在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后,施工区域TSP浓度将在50m以内超标,如若防护措施不当,则150m内将会受到扬尘污染影响。2、施工期废水(1)污染源强分析项目施工期内不设置食堂,施工期废水主要由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两部分组成。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和浇注砼后的冲洗水等。施工期所产生的废水不得随意排放,肆意排放会造成管网的堵塞,故施工期建筑施工废水必须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主要源自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主要污染物是COD、SS和氨氮等。本项目共有施工人员约50人,施工人员每天生活用水以100L/人计,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4m3/d,施工期约30个月,一个月以25个工作日施工计,则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3000m3。(2)影响分析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和氨氮等,排放量约为4m3/d。生活污水量较大,可依托附近公厕等现有污水收集系统,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后排入长江。对周边水质影响可接受。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其排放量及浓度难以估算,应设置沉淀池对该部分废水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沉淀池污泥清运处理。具体污染防治措施有:①凡在施工场地进行搅拌作业的,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排入沉淀池内,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区域污水截流系统或进行回收利用、用于洒水降尘。②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施工现场排放的混凝土养护水、渗漏水等建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截流系统或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③施工机械定点冲洗,在冲洗场地内设置集水沟和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将机械冲洗等含油废水进行收集、除油处理达标后排入区域污水截流系统。④在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内铺设临时排污管道,设置简易有效的化粪池,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不得排入周围地表水体。⑤施工现场的所有临时废水收集设施、处理设施均采取防漏隔渗措施。⑥水泥、黄沙、石灰类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中抛洒上述建筑材料,以免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⑦安装小流量的设备和器具以减少在施工期间的用水量,另外建议用雨水进行冲洗作业。⑧在工地内重复利用积存的雨水和施工废水。⑨现场如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铺油毡等。使用时,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⑩有关施工现场水环境污染防治的其他措施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执行。经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全部排入区域污水截流系统,严禁随地泼洒、排放。3、施工噪声(1)污染源强分析建设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打桩机、冲击机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建材的撞击声、施工人员的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运输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机械噪声。部分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源及其声级详见表4-2,交通运输车辆声级详见表4-3。当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产生噪声叠加,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加3~8dB(A),一般不会超过10dB(A)。表4-2部分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声级设备名称声级dB(A)设备名称声级dB(A)棒式震动器113压路机92挖土机95空压机90推土机94通风机100~115混凝土搅拌机90~100水泵90铆枪102电锯100~120表4-3交通运输车辆噪声声级施工阶段运输内容车辆类型声级dB(A)土方阶段土方外运大型载重车90底板及结构阶段钢筋、商品混凝土混凝土罐车、载重车80~85装修阶段各种装修材料及必要设备轻型载重车70按建设期施工机械噪声值最高的棒式震动器和混凝土搅拌机计算,作业噪声随距离衰减后,在不同距离接受的声级值如表4-4。表4-4施工设备噪声对不同距离接受点的影响值噪声源距离(m)1020100200300400500600棒式震动器声级dB(A)10599857976737068混凝土搅拌机9488746865626058(2)影响分析从噪声声源的角度出发,可把施工进程分成四个阶段:土方阶段、基础工程阶段、主体工程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这四个阶段施工时间较长,采用的施工机械较多,噪声污染也较为严重。不同阶段又使用不同的噪声设备,因此具有其独特的噪声特性。土石方阶段的噪声源为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各种机械噪声源强约为100~115dB(A),这一阶段的噪声源移动性较强。接下来进行的基础、结构和装修阶段主要噪声源均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设备,噪声具有各自不同的特征。其中基础阶段的最大噪声源为打桩机,噪声值可高达117~136dB(A),但此阶段的噪声具有明显的指向性;结构阶段施工期最长,噪声的影响面最广,但这一阶段持续工作的施工机械噪声值相对较小,多在100dB(A)左右;装修阶段的施工期也比较长,但声源强度较小,部分声源设在室内,便于屏蔽。由于施工现场内设备的位置会不断变化,不同施工阶段运行设备的种类和数量也有变化,即便是同一施工阶段不同时间,设备运行的数量也不相同,因此很难准确预测施工现场的场界噪声值。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该项目采取以下措施:①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择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外,严禁在22:00~6:00期间施工。③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并将其移至距离居民住宅等敏感点较远处,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④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⑤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⑦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⑧在建设地块周边居民作息时间避免使用高噪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⑨详细调查并掌握邻近居民点主要建、构筑物设置情况,及与本项目距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工程设计,确保易产生振动施工设备或设置作业区在安全距离以外。⑩采用预钻孔打桩工艺,钻孔深度不超过桩长的1/3,同时比最近建筑物的基础埋深深1m。采用背向被保护建筑物方式进行打桩,群桩宜采取由近而远的打桩顺序,即先打离建筑物较近的桩,后打离建筑物较远的桩。在土质较硬地区打桩,为避免桩难以打入,宜采取先中间后四周的打桩顺序。合理控制沉桩速度和沉桩数量。打桩作业区边界与居民住宅距离不小于2倍桩长的范围。靠近居民点的施工区打桩和夯实过程中,作业区周围设置防震沟,内填松散砂石,可有效阻断地震波能量扩散,阻止土体迁移。⑪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根据《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获取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施工前2日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4、固体废物(1)污染源强分析施工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各种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以人均每天产生1kg计算,施工人数总计50人,则生活垃圾的排放量为50kg/d,施工期约30个月,一个月以25个工作日施工计,则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约37.5t。施工方应做好收集存放工作,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分类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置。(2)建筑垃圾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有开挖土地产生的土方、建材损耗产生的垃圾、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包括砂土、石块、水泥、碎木料、锯木屑、废金属、钢筋、铁丝等杂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每100m2建筑面积1.0t计,项目马道街以南、小心桥东街以西地块总建筑面积为28115.27m2,则本项目将产生建筑垃圾281.15t。装修垃圾按每150m2建筑面积产生装修垃圾0.5t计,则本项目将产生装修垃圾93.72t。本项目地下建筑面积为14989.44m2,建筑高度按5m计算,则地块土方挖方量约为74947.2m3。地块内部土地平整以及部分场地垫高需要土方量约为4500m3,则本项目产生弃方量约为70447.2m3。(2)属性判定表4-5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属性判定情况一览表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预测产生量属性判断判定依据生活垃圾日常生活固态果皮、纸屑、食物残渣、蔬菜52.56t固体废物《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建筑垃圾建筑施工固态砂土、石块、水泥、废金属、钢筋、铁丝等281.15t固体废物装修垃圾固态水泥、碎木料、木屑等93.72t固体废物土方固态/70447.2m3固体废物表4-6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固废名称属性产生工序形态成分危险特性鉴别方法废物类别废物代码产生量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日常生活固态果皮、纸屑、食物残渣、蔬菜《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SW64900-099-S6452.56t建筑垃圾一般固废建筑施工固态砂土、石块、水泥、废金属、钢筋、铁丝等SW72900-001-S72281.15t装修垃圾一般固废固态水泥、碎木料、木屑等SW74501-001-S7493.72t土方一般固废固态/SW70900-001-S7070447.2m3本项目建筑以低层为主,地基的开挖量较大,项目建设主要的挖方和填方产生于地基、地下设备用房、景观绿化等处,施工期产生大量渣土,在运输及堆存过程中易引起二次扬尘污染,渣土应按有关管理部门的指定地点堆存。本项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部门办理渣土垃圾排放处置计划申报手续,获得批准后进行处置。(2)影响分析①弃土和建筑垃圾处置1)施工前弃土处置申报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获得批准后进行处置。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受纳渣土的,受纳单位应当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2)施工过程中弃土有效控制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管理人员,对渣土垃圾的处置实施现场管理。建设或施工单位应持相关手续向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运输手续。运输车辆在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时应随车携带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运手续和准运证,接受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的检查,并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行驶和指定的地点倾倒。不得倒入河道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施工中不得随意抛弃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严禁沿途抛洒,运送土方的车辆应封闭,避免沿途抛洒,且车辆运输时应禁鸣慢行,避免防止扬尘和噪声扰民。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处置施工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处置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同时要求承包商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养成不乱扔废弃物的良好习惯,并按照《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垃圾分类,以创造卫生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综上,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上述影响均为短期,项目建成后,影响即随之消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只要切实落实对施工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在本项目禁止夜间施工的前提下,本项目施工期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可接受。运营期环境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一、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详见生态专项。二、运营期环境污染影响分析1、废气根据该项目的建设内容,运营期主要为居民生活,废气主要为餐饮油烟废气、餐饮燃料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1)餐饮油烟废气食物在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出油脂、有机质的热分解或裂解产物,从而产生油烟废气。居民住宅日用餐人数以144人计,人均日食用油用量约30g/人·d,油烟挥发率取2%。油烟废气经过油烟机脱油烟处理,去除效率按60%计。项目食用油消耗和油烟废气产生情况见下表。表4-7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规模耗油量油烟产生量油烟油烟排放量产生源油烟挥发系数(人)(t/a)(t/a)去除效率(t/a)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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