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桶装水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5)



钦州市钦南区粮泉商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钦州市钦南区粮泉商贸有限公司“安州玉泉”饮用桶装水生产项目取水许可的函》《取水许可申请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同意本项目从钦州市钦南区钦南区沙埠镇桥坪村委会八角坪村东面500米处取水,水源类型为地下水,用途为工业。最大取水能力0.00083m3/s,年取水量为19.53万m3/年。取水口地理位置为东经108°40′2.34",北纬21°54′51.98"。项目退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后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浇洒,其余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取水工程设施类型为水泵取水。如项目作为饮用供水时,请做好相关水质检测或咨询卫生健康部门。
二、根据《论证表》,生活取水井附近的目标含水层的空间分布特征、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及其影响的范围等因素,确定本次地下水水源论证范围为取水井所在的相对独立的水文地质单元,面积6.1km2。项目区的地下水类型为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水,地下水枯水径流模数3L/s·km2,水量一般。采用枯水季径流模数法计算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取水井可供水量57.7万m3/a,大于项目用水量19.53万m3/a,可供水量满足本项目生活用水需求。
三、要服从取水管理要求,如因特殊原因水资源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或项目取用水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生态与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时,无条件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水的限制。如因取水对第三方造成影响或产生纠纷的,概由你公司自行解决。
四、应落实各项节水和保护措施,加强用水环节监控及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指标,以提高工程的用水效率,降低耗水量,并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取水和节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取水工程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安装可接入自治区水利厅实时监测系统的取水计量设施(非在线: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按用途安装分级计量。取水工程竣工并试运行30日后,请将取水工程或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障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工程取水后依法缴纳相关规费(税)。
六、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如国家建设需要,你公司需无条件配合。

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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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饮用桶装水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