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公示时间:报告书项目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报告表项目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联系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传真:025-68505125(政务大厅)/83630862
项目名字:江宁区麒麟街道幸福护理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开城路111号
建设单位:幸福医康护(南京江宁)健康养老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江苏佳环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1:
江宁区麒麟街道幸福护理院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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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版)项目名称:江宁区麒麟街道幸福护理院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幸福医康护(南京江宁)健康养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江宁区麒麟街道幸福护理院项目项目代码2407-320153-89-01-63938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开城路111号地理坐标(1118度55分18.638秒,32度2分46.21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416疗养院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84、108医院1841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回新建(迁建)改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备案证号:宁麒委备(2024)37号总投资(万元)16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3.125%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回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²)4800(建筑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总体规划(2016-2030)》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省政府关于筹建江苏省麒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苏政复〔2016〕4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宁环建〔2018〕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总体规划(2016-2030)》相符性分析(1)区域范围:麒麟科创园新一轮规划面积48.1km2,四至范围为东至青龙山山脊线以东的麒麟街道行政范围,北至沪宁高速公路,西至马高路-S122省道-马群科技园百水分园西侧规划路-土城头路-天麒路-运粮河-土花四路-土城头路-钟学北路-绕城公路-撤洪沟-运粮河,南至纬七路-绕城公路-麒麟街道行政范围,为麒麟科创园实际行政管辖范围。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麒麟街道开城路111号,属于园区范围。(2)产业定位:园区功能定位为功能复合的现代化生态科技创新城区,主要发展信息大数据、智能装备产业、芯片设计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及文创与服务业。本项目为康复医院项目,主要为区域提供康复、疗养服务。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麒麟科技创新园规划相关要求。2、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对照《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宁环建〔2018〕3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1,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见表1-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表1-1本项目与《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关内容相符性序相符号性划中对区域和麒麟科创园的功能定位要求,坚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持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道路,京市麒麟街道开城路1建设城市科技生态宜居新空间。加强《规划》符合与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的协调性,对占用大连山态红线二级管控区范-青龙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范围围。严格项目环境准入,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最新环保准入条件以及《报告书》提出的产业发展方向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1)禁止新改扩建工业生产项目,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安全隐患改造以及为研发配套的组装加工项本项目为康复医院项验室、转基因实验室等环境风险较大、污染重目,属于Q8416疗养的研发项目。(3)医药研发中试项目禁止采院,不属于国家产业用淘汰的工艺、装备和禁用物料,并应配套完政策、规划产业定位、善的污染物收集、处理系统和装置,产生的污环保准入条件及《报染应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除南京圣和药业告书》提出的产业发外,禁止引入其他医药研发中试企业或项目。展方向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建设项目。(5)禁止建设排放含汞、砷、镉、铬、目;本项目产生的综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合废水经预处理达项目。(6)禁止新建、扩建燃烧原(散)煤、《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或者直接燃排放标准》2符合目不得单独设置污水外排口,其排放污水必须2中预处理标准后,接达到接管标准后方可纳管,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管城东污水处理厂;理设施处理。(8)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项目距大连山-青(9.15km2)范围内的用地应以产业用地为主,龙山水源涵养区约禁止新增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2.94km,不在其一级土地资源。(9)大连山-青龙山水源涵养区生管控区、二级管控区态红线一级管控区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范围内;距离最近的设活动,二级管控区内禁止新建有损涵养水源高速公路(铁路)超功能和污染水体的项目。(10)在高速公路(铁过200m;本项目不涉路)两侧绿化宽度100米范围内严禁进行占用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开发建设活动(部分市政设施除外),高速公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路(铁路)两侧规划新建的居民住宅、学校、内。医院等噪声敏感类建筑与高速公路(铁路)隔离栅的距离原则上应控制在200米以上。(11)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内容符合性分析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和协调发展理念。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规的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进行调整。111号,不涉及占用生目除外。(2)禁止引入P3、P4生物安全实(4)禁止引入使用溶剂型涂料(油漆)的项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7)入园项(GB18466-2005)表—3—环境的活动。3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空间管控。严格执行省市生态红线区域及江宁区河湖湿地、重大基础设施生态廊道等生态红线管控要求;城市清洁空气廊道内严格控制大型构筑物和有大气污染物排放并造成明显影响的项目,控制清洁空气廊道内的建筑高度、密度和容积率;高速公路(铁路)两侧规划新建的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类建筑与高速公路(铁路隔离栅的距离原则上控制在200米以上;将区内快速路(高速公路除外)、主干路、次干路两侧4a类声环境功能区作为规划控制范围,在此控制范围内不宜规划新建声敏感类建筑;加快推进规划区内现有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继续推进区域内现有岩口修复,避免生态破坏和污染影响。本项目距大连山-青龙山水源涵养区约2.94km;不在城市清洁空气廊道内;距离最近的高速公路(铁路)超过200m。符合4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园区内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报告书》预测的总量,园区废水排放总量控制在4.45万m3/d。根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明确园区环境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制定园区污染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落实轿子山垃圾填埋场的污染控制和生态修复措施,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江宁区减排项目平衡,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下降。符合5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实施雨污分流和污水集中处理,加快推进区域污水管网、中水回用工程及京沪高铁以东现有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确保区域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逐步提高园区中水回用量;完善城市道路绿化及防护林带建设,通过采取隔声屏障等措施,控制区域噪声、振动的环境影响,落实区域垃圾转运站等设施建设,做好区域固废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排水制度,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城东污水处理厂。噪声采用合理布局、隔声、距离衰减等方式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符合6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园区环境管理机构,加强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环境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加强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配备,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应急控制指挥机构,建立应急资源动态管理信息库。本项目健全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将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与园区管理联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4—表1-2本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序号内容符合性分析相符性1产业定位:功能复合的现代化生态科技创新城,主要发展信息大数据、智能装备、芯片设计、节能环保、医药研发以及文创与服务业等产业本项目为康复医院项目,属于区域医疗配套设施,主要提供康复疗养等服务。符合2禁止新改扩建工业生产项目,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安全隐患改造以及为研发配套的组装加工项目除外本项目属于Q8416疗养院,不属于工业生产项目。符合3禁止引入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等环境风险较大、污染重的研发项目本项目属于Q8416疗养院,不属于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等环境风险较大、污染重的研发项目。符合4医药研发中试项目禁止采用淘汰的工艺、装备和禁用物料,并应配套完善的污染物收集、处理系统和装置,产生的污染应得到有效控制与治理;除南京圣和药业外,禁止引入其他医药研发中试企业或项目本项目属于Q8416疗养院,不涉及医药研发中试。符合5禁止引入使用溶剂型涂料(油漆)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使用溶剂型涂料(油漆)。符合6禁止建设排放含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污染物的项目本项目排放污染物不涉及含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及持久性污染物。符合7禁止新建、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或者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本项目不涉及使用燃烧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不涉及建设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符合8入区项目不得单独设置污水外排口,其排放污水必须达到接管标准后方可纳管,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城东污水处理厂。符合9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15km2)范围内的用地应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新增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本项目利用闲置的社区中心用房开设疗养院,仅做内部改造,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符合10大连山-青龙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内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内禁止新建有损涵养水源功能和污染水体的项目本项目距大连山-青龙山水源涵养区约2.94km,不在其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范围内。符合11在高速公路(铁路)两侧绿化宽度100米范围内严禁进行占用性开发建设活动(部分市政设施除外),高速公路(铁路)两侧规划新建的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类建筑与高速公路(铁路)隔离栅的距离原则上应控制在200米以上本项目高速公路(铁路)超过200m。符合—5—12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本项目不位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要求。—6—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具体见表1-3。表1-3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为疗养院,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七条“卫生健康”中第1款“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条目;符合2《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本项目属于Q8416疗养院,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中限制、淘汰类与禁止类项目。符合3《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本项目不属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中禁止类项目。符合4《******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2〕45号)本项目为Q8416疗养院,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且已取得了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备案,备案证号:宁麒委备〔2024〕37号。符合2、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开城路111号,根据企业提供的产权证,项目用地性质为社区中心用地,项目建成后用于Q8416疗养院,选址合理。本项目与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具体见表1-4。—7—表1-4项目与国家及地方用地规范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开城路111号,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类。符合2《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121号)支持企业利用闲置存量房产开设医疗机构,发展健康服务业,对存量房产仅做内部改造、不新建扩建原有用房的,土地用途、规划用途可暂不改变。本项目利用闲置社区中心用地开设疗养院,仅做内部改造,不新建扩建原有用房,符合该文件要求。保障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合理用地需求。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社会办医疗机构用地,经市卫生部门认定为非营利性的,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以有偿出让方式供地;公立医院改制涉及由非营利性质转为营利性的,原划拨土地应办理土地协议出让手续。本项目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后期将完善相关用地手续3、“三线一单”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开城路111号,对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南京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调整方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调整方案的复函》(江苏自然资函〔2023〕1058号),本项目不占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区域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距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大连山-青龙山水源涵养区,位于本项目东南侧约2.94km;距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江苏南京紫金山国家森林公园,其位于本项目西北侧约4.07km。—8—(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为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O3,为此,南京市提出了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贯彻落实《南京市“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以践行“双碳”战略目标为引领,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运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手段,持续推动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VOCs精细化治理为出发点,着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实施PM2.5和O3污染协同治理,加强VOCs和NOx协同管控,统筹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强化区域协同治理指导思想。②项目与水环境功能的相符性分析根据《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良好水平。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及以上)比例为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断面。③项目与声环境功能区的相符性分析根据《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533个。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5.1dB,同比上升1.6dB;郊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52.3dB,同比下降0.7dB。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开城路111号,利用现有已建建筑进行改造,从事疗养院项目,不新增用地,不突破区域用地规模要求。项目用电来源为市政供电,用水由市政给水统一供给,项目运营期间用水、用电量较小,项目不使用天然气,故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详见表1-5。表1-5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项目选址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不在其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中。根据表1-3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综上,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选址合理。4、与《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和《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2023年更新版)相符性分析表1-6与《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相符性分析类别相关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结论长江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2.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3.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4.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5.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码头、过江干线通道、独立焦化项目。相符污染物1.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1.本项目将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本项目不涉及长江入河排相符—10—排放管控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污口。环境风险防控1.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1.本项目建成后将贮存必要的应急物资,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2.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和重要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长江干支流岸线。重点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的通知》(苏自然函〔2023〕880号)、《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国函〔2023〕69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82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95万平方千米。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1.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内。2.本项目不属于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3.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4.本项目为Q8416疗养院,不属于钢铁行业;5.不属于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11—战略性布局。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减排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主要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实施氮氧化物(NOx)和VOCs协同减排,推进多污染物和关联区域联防联控。本项目废气总量在江宁区范围内平衡;废水总量在城东污水处理内平衡,不会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本项目建成后将贮存必要的应急物资,将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企业将妥善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禁止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相符资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51、本项目用水由当地自来水相—12—源利用效率要求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525.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25。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5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44万亩。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管网供给,用水量较少。2、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用地性质属于社区中心用地。3、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开城路111号,根据《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属于其中重点管控单元-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7与《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2023年更新版)相符性分析类别要求相符性分析结论1.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优先引入:信息大数据产业、智能装备产业、芯片设计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医药研发产业及文创与服务业。(3)禁止引入:新改扩建工业生产项目,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安全隐患改造以及为研发配套的组装加工项目除外;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等环境风险较大、污染重的研发项目;使用溶剂型涂料(油漆)的项目;排放含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本项目利用闲置社区中心用地开设疗养院,仅做内部改造,不新建扩建原有用房,土地性质为社区中心用地,用地符合规划要求。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加强智能装备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医药研发产业科技研发过程产生的HCl、非甲烷总烃等特征废气污染物排放管控。(3)项目不得单独设置污水外排口。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通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固废合理处置,实现零排放。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制定风险防1、本项目应急体系与园区相联动;2、本项目危废暂存于危废仓库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相符—13—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3、本项目制定环境自行监测计划。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执行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本次项目不涉及燃料使用。相符综上,本项目符合《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和《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2023年更新版)的要求。5、与《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中规定的禁止项目,符合相关要求。表1-8与《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序号条例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符合—14—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符合6、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相符性分析表1-9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分析序号类别条例相符性1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符合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符合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符合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符合5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符合—15—态保护的项目。6区域活动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符合7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和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新沟河、新孟河、走马塘、望虞河、秦淮新河、城南河、德胜河、三茅大港、夹江(扬州)、润扬河、潘家河、蟛蜞港、泰州引江河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1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执行。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水源地保护、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沿江重化产能转型升级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对长江干支流两岸排污行为实行严格监管,对违法违规工业园区和企业依法淘汰取缔。符合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符合9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符合10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合规园区名录》执行。高污染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有关要求执行。符合11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符合12禁止在化工集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符合13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符合14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符合15产业发展禁止新建、扩建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符合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符合17禁止新建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符合18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符合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20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符合—16—7、本项目与相关环保政策文件相符性分析(1)与《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07:2004)、《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相符性。本项目严格执行《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07:2004)、《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要求,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10~表1-11。表1-10与《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的相符性分析规范要求本项目相符性第1.0.2条:凡现有、新建、改建的各类医院以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被病菌、病毒所污染的污水都必须进行消毒处理。项目所有污水均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接管城东污水处理厂,废水接管前采用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处理。符合第1.0.3条:含放射性物质、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不符合排放标准时,须进行单独处理后,方可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或城市下水道。本项目不涉及含放射性物质、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排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病房废水、诊疗室废水、洗衣房废水及院区清洁废水,综合废水经处理后,接管城东污水处理厂。符合第6.0.1条:污泥必须经过有效的消毒处理污泥采用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活性氧无氯消毒粉)进行消毒处理。符合第7.0.1条:处理站位置的选择应根据医院总体规划、排出口位置、环境卫生要求、风向、工程地质及维护管理和运输等因素来确定。采用全密闭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并在四周喷洒除臭剂,对病房、周边居民区等敏感点影响较小。符合第7.0.2条: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应与病房、居民区等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应设置隔离带。第7.0.3条:在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中,应根据总体规划适当预留余地。项目实施后污水产生量约22.32m3/d水处理设备设计处理能力30m3/d留有余量。符合表1-11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相符性分析规范要求本项目相符性第4.2.1条:污水处理设备排出的废气应进行除臭味处理,保证污水处理设备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表3要求。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排放量较小,采用全密闭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并在四周喷洒除臭剂。符合第4.2.2条: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应对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进行消毒处理。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病科室。符合第4.3.1条: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栅渣、污水处理污泥均将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符合第4.3.2条: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达到表4要求。污泥消毒后经检测达标后方外运处理。符合第5.4.2条:洗相室废液应回收银,并对废液进行处理。本项目不设置放射科。符合5.4.3口腔科含汞废水应进行除汞处理。本项目不涉及含汞填料。符合5.4.4检验室废水应根据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单独收集,单独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特殊废液单独收集,作为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5.6综合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排放标准时,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艺;执行预处理标准时宜采用一级处理或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项目执行预处理标准,采用“格栅+调节池+A/O生化处理+二沉池+消毒”工艺,符合规范要求(2)与《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的相符性表1-12与《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符性分规范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企业拟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确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相符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企业拟制定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规章制度、医疗废物泄漏应急方案,设置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相符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相符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企业拟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特制相符—18—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成套工作服,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企业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相符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企业拟实施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登记制度,并系统存档。相符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企业拟对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制定操作规章,实行医疗废物全过程登记制度和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相符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包装袋和容器严格执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相符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企业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危废暂存间远离于医疗区和办公区等区域,医疗废物贮存时间不超过2天,每次清运后对暂存间进行消毒。相符第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企业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具使用周转箱(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按照制订的操作规章,于指定时间、指定污物路线,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定时消毒和清洁。相符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相符8、与《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文件,企业要对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本项目不涉及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环境治理设施,仅涉及医疗废水、固废处理。本项目医疗废水经处理后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表1-13企业涉及的环境治理设施序号污染物产生源污染物类别处理设施去向1污水处理医疗废水全密闭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2危废间危险废物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0—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设内容1、项目来源幸福医康护(南京江宁)健康养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医疗服务、护理机构服务、养老服务等。公司拟投资1600万元,利用麒麟街道办事处原麟珑汇养老服务用房,建设“江宁区麒麟街道幸福护理院项目”。本项目建筑面积约4800m2,房屋改造前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本项目建成后将设置92张护理床位,并为周边居民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促进服务,每日接诊量为20人次。该项目已取得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7-320153-89-01-639380,备案证号:宁麒委备〔2024〕3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本项目设置92张床位,其中康复床位74张、护理床18张,属于“四十九、卫生84—108医院841;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8432;妇幼保健院(所、站)8433;急救中心(站)服务8434;采供血机构服务843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842”中“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除外)”类别,应编制报告表。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江宁区麒麟街道幸福护理院项目;单位名称:幸福医康护(南京江宁)健康养老有限公司;项目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开城路111号;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对现有建筑的2-5层及1层局部进行改造,包括内外装修、配套设施购置等内容,涉及改造面积约4800m2。计划建设一座综合性医养结合护理院,以“医、康、护服务”为核心,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促进等服务。建设性质:新建建筑面积:4800m2;总投资:1600万元;职工人数:本项目职工88人(医护人员73人,办公人员15人);—21—生产制度:全院年运营365天,年运行时数8760小时,其中行政办公人员每天1班制,工作365天;医护人员两班制,每班12小时,工作365天。本项目不设食堂,人员用餐采用订餐方式;不设置传染病科室、辐射科,不设置锅炉,采用空调调节室温。3、主体工程及设计规模表2-1本项目设计规模主体工程类别设计能力年运行时间护理院床位数(张)92张床位(康复床位74张,护理床位18张)8760h门诊20人次/日2920h表2-2全厂公辅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建设名称设计能力备注主体工程1F83m2一楼为接待厅2F1147m2二楼为大厅、收费、药房、检验科、诊室、治疗室、氧气调压房、负压机房、新风机房、办公室、会议室、财务室、储藏室3F1190m2三楼为治疗室、处置室、病房、备餐间、清洗消毒间、康复大厅、卫生间;4F1190m2四楼为病房、治疗室、处置室、医生值班室、卫生间、清洗消毒间、冲淋间、弱电机房;5F1190m2五楼为病房、医生值班室、备餐间、清洗消毒室、新风机房。公用工程给水10331.4m3/a由当地自来水公司提供供电112.13万度/年当地电网提供供暖、制冷冬季采暖、夏季制冷均采用中央空调新建供氧供氧设备为瓶装氧气,氧气瓶为外购位于二楼排水8148.28m3/a装置位于一楼室外东南角,废水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环保工程废水处理格栅+调节池+A/O生化处理+二沉池+消毒30m3/d废气处理采用全密闭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并在四周喷洒除臭剂;危废间密闭,并定期喷洒除臭剂厂界排放噪声处理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局部消声、隔音;厂房隔音等厂界达标固一般固废暂5.17m2位于二楼,新建—22—废处理存区危废间3.3m2位于三层,新建环境风险应急物资灭火器、消防沙等若干新增4、公用及辅助工程(1)给水:本项目总用水量10331.4m3/a,由当地自来水公司提供。(2)排水:本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综合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尾水排入运粮河。(3)供电:项目新增用电112.13万度/年,由供电公司提供。5、主要设备本项目所用设备均为新增,主要设备见表2-3,对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第一、二、三、四批》,本项目无落后设备。表2-3项目主要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台数(台/套)备注1中心负压吸引系统MZII.V01001新增2呼吸机奈特伟业TF-FS-322P4新增3治疗床先康双杠180*60*657新增4多功能抢救床2150*1080*500-700mm±10mm28新增5治疗车大号两层42新增6晨晚间护理车大号两层14新增7轮椅鱼跃H05030新增8病历车304钢65*38*11214新增9药品柜FL-80042新增10便携式超声诊断仪KR-C801新增11心电监护仪迈瑞uMEC73新增12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三锐ECG-33122新增13无创呼吸机B-30P新增14除颤仪PRIMEDICDefi-B新增15输液泵BYS-820S新增16微量注射泵BYZ-810S新增17肠内营养泵KL-5021A新增18电子血压计欧姆龙7121新增19水银血压计鱼跃台式4新增20血氧仪(含血氧手指夹)鱼跃YX301新增21血糖仪欣悦-Ⅳ4新增2223氧气枕(35L)医用体重秤宇飞30LRGZ-160新增新增24简易呼吸气囊(套)TF-FS-322P新增25雾化机NE-C28新增26额温枪HG01新增27PT床ZF-PTC-01新增28PT凳ZF-PTD-01新增29电动起立床JY-XLC-D新增30空气波压力治疗仪AM-03新增31电脑中频治疗仪ARX-5804新增32矫正镜XY-20ZF-JZJ-XY201新增33OT综合训练工作台ZF-0TT-E11新增34站立架ZF-ZL018-2新增35智能主被动上下肢康复机GJT-ZBD-Ⅱ-HSM-40CE2新增36紫外线灯车AWS-II5新增6、主要原辅材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2-4,理化性质见表2-5。表2-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单位年耗量最大储存量来源备注1.会阴冲洗器个汽运外购2.血糖试纸盒4汽运外购3.一次性吸痰管包1汽运外购4.干棉签包20020汽运外购5.酒精棉签包10汽运外购6.75%酒精500ml/瓶10汽运外购7.碘伏棉签包10010汽运外购8.透明通气型医用胶带盒汽运外购9.消毒液指示卡本6汽运外购10.紫外线检测卡包汽运外购11.医用垃圾袋(黄小)个100100汽运外购12.垃圾袋(黄大)个5050汽运外购13.一次性医用口罩袋205汽运外购14.PE手套箱10汽运外购15.一次性橡胶手套盒44汽运外购16.锐器盒(1L)个105汽运外购17.17.洗手液洗手液葡萄糖酸氯己定0.18%-0.22%(w/v)、烷基糖苷、椰子油脂肪酸二乙醇酰胺、维他命E、植物提取苦瓜素、胶原蛋白等20kg20kg7kg7kg汽运汽运外购外购18.手消液以葡萄糖酸氯己定和乙醇为主要成分的消毒液,葡萄糖酸氯己定含量为0.45%-0.55%(WN),乙醇含量为63.1%-77.0%(VN).30kg5kg汽运外购19.便携式急救箱内配药品包括:1.硝苯地平2.氯雷他定3.氨酚双氢可待因4.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5.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6.硝酸甘油7.开塞露8.盐酸丙卡特罗片9.烫伤膏10.葡萄糖粉11.50%葡萄糖注射液12.葡萄糖酸钙注射液13.盐酸异丙嗪注射液1200份100份汽运外购20.消毒粉以单过硫酸氢钾为主要有效成分配制而成,是新型活性氧消毒剂,单过硫酸氢钾含量为19-24%,氯化钠含量:4.5-5.5%,相当于有效氣含量:40~48%。可杀灭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杆菌、芽孢杆菌、医院常见感染细菌等。1kg1kg汽运外购21.84消毒液以次氯酸钠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2.5%-5.0%(W/V)20kg12kg汽运外购22.氧气40L/瓶205汽运外购备注:本项目仅提供护理服务,配备应急药品,不提供常规药。表2-5建设项目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名称分子式理化特性燃烧爆炸性毒性毒理次氯酸钠NaClOCASNo:7681-52-9;分子量:74.44;外观与性状:微黄色溶液,有似氯气的气味;pH:9-10;熔点(℃):-6;沸点(℃):40(分解);相对密度(水=1):1.21;溶解性:溶于水;主要用途:用于水的净化,以及作消毒剂、纸浆漂白等,医药工业中用制氯胺等。不燃,无特殊燃爆特性LD50:8500mg/kg(小鼠经口)乙醇C2H5OH无色、透明,具有特殊香味的液体(易挥发),熔点-85.9℃,沸点易燃LC50(大鼠吸入):37620mg/m3—25—79.6℃,闪点-9℃,相对密度(水=1)0.789,饱和蒸气压5.33(19℃)kPa,燃烧热1365.5kJ/mol,医药上常用于杀菌消毒。活性氧消毒粉2KHSO5·KHSO4·K2SO4主要成分为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在常温下为白色粉末状物质,容易储存和运输、具有高稳定性;无腐蚀性、常温可以保存两年不易燃/氧气O2无色无味气体,相对密度1.14(-183℃,水=1),相对蒸气密度1.43(空气=1),熔点-218.8℃,沸点-183.1℃,饱和蒸气压506.62kPa(-164℃),临界温度-118.95℃,临界压力5.08MPa,辛醇/水分配系数:0.65。助燃/7、项目平面布置及周边概况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开城路111号,使用现有建筑2-5层原养老服务用房及1层局部进行改造,主入口在西侧。项目所在大楼东侧为星河钟山盛世小区、南侧隔丹霞街为麒麟宝龙广场、西侧隔开成路为麒麟紫荆城-晨光苑、北侧为东方红郡天赋广场,项目周边环境概况见附图2。本项目厂房基本呈矩形,项目1层(约83平方米):接待厅;项目2层(约1147平方米):大厅、收费、药房、检验科、诊室、治疗室、氧气调压室、负压机房、新风机房、办公室、会议室、财务室、储藏室;项目3层(约1190平方米):治疗室、处置室、病房、备餐间、清洗消毒间、康复大厅、卫生间;项目4层(约1190平方米):病房、治疗室、处置室、医生值班室、卫生间、清洗消毒间、冲淋间、弱电机房;项目5层(约1190平方米):病房、医生值班室、备餐间、清洗消毒室、新风机房。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8、项目水平衡分析项目用水由当地自来水管网供给,项目用水主要有医务人员生活用水、医疗用水(病房用水、诊疗室用水、洗衣房用水、地面清洗用水)。(1)医务人员生活用水本项目设有员工88人,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表3.2.2中门诊部的相关系数,本项目人员用水定额取80L/人.班,年工作365天,则生活用水量合计为7.04m3/d(2569.6m3/a)。本项目产污系数取80%,则医务人员污水产生量为2055.68m3/a,主要污染物为COD(350mg/L)、SS(250mg/L)、氨氮(40mg/L)、总磷(3.5mg/L)、总氮(50mg/L)。—26—(2)医疗用水1)病房用水本项目共设置92张护理床位,考虑最不利影响,本次评价按入住率100%核算源强,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表3.2.2中疗养院、休养所住房部相关系数,本次评价住院用水系数取180L/(床位·天),则病房用水量为6044.4m3/a,本次评价产污系数取80%,则病房废水产生量约为4835.52m3/a。2)诊疗室用水本项目设置对外门诊,诊疗室主要为病人的日常诊疗。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表3.2.2中门诊部病人相关系数,本次评价门诊病人用水系数取12L/(人·次),每天需要进入诊疗室诊疗的病人平均约为20人,年运行365天,则用水量为87.6m3/a,本次评价产污系数取80%,则门诊废水产生量约为70.08m3/a。3)洗衣房用水本项目设置1间洗衣房,院区所有住院病人在院期间更换的衣物以及院区员工工作服均在洗衣房内机洗并电烘干消毒。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表3.2.2中洗衣房相关系数,本次评价洗衣用水系数取60L/kg-衣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每套工作服/病服重量约为0.5kg,预计3天清洗1次,床单等重量约为3kg,预计每周清洗1次,本项目年运行365天,设置73名员工、92张床位,病服数量以92套计,则本项目年清洗衣物约10.07t/a,清洗床单等约14.35t/a,本项目洗衣房用水量约为1465.02m3/a,本次评价产污系数取80%,则洗衣废水产生量约为1172.02m3/a。4)地面清洗用水本项目地面需要定期采用拖把进行拖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地面每周清洗2次,年工作365天,则年清洗约104次,地面清洗用水量约为0.3L/m2,清洗面积以4800m2计,则地面清洗用水量约为149.76t/a。地面清洗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废水排放。进行地面清洗后,需要对拖把进行清洗,参考同类型项目,拖把清洗用水约为地面清洗用水的10%,拖把清洗用水全部视为清洗废水,则拖把清洗产生清洗废水约14.98t/a。综上,本项目医疗废水产生量约为6092.6m3/a。本项目水平衡见图2-1。图2-1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2055.68生活用水1208.884835.528148.28病房用水17.5270.08门诊用水污水处理设施293.001172.028148.28城东污水处理厂8148.28运粮河洗衣房用水14.98拖地用水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施工期工艺流程简述:本项目施工期仅为现有建筑进行装修改造,以及设备安装、调试,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环评不对施工期影响做详细评述。同时,建设单位对于施工现场可能产生的其它含漆料、含化学品等危险物质的废液或包装桶,应单独进行收集,作为危险废物进行处置。二、营运期工程分析本项目属于非生产型项目,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主要业务为门诊、办公及住院,主要运营环节及产污环节见图2-2。图2-2护理院运营流程及产污环节工艺流程简述:(1)挂号:本项目护理对象主要为老人及生活不能自理的残障人士,病人根据挂号顺序排队等候。(2)诊断:院区医护人员根据家属提供的病人年龄、既往病史(包括病例、近期化验单据及其他治疗文件)等相关信息,辅以院内常规体检(不涉及化验)对病人进行综合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护理方案,供患者和家属参考。此过程会产生的医疗废物S1、医疗废水W1。(5)检查:根据初步诊断结果,有针对性的辅以常规检查,进一步判断病情,主要涉及科室有内科、中医科及康复科,不涉及手术。对于检测不了的指标进一步委托第三方进行,委托检测的样本最终由第三方自行处置。常规诊疗过程中会产生医疗废物S1、医疗废水W1。(4)住院:需要护理的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入住病房,入院前由其家属与住院1挂号诊断检查II离开W1:医疗废水W1:医疗废水S1:医疗废物S1:医疗废物—29—院区协商签订护理协议。住院期间由内科、外科、中医科等部门对患者进行诊断、检测等,并根据外部医院出具的护理和用药方案,对患者进行护理。患者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均从正规医院外购,由家属定期送入护士站登记、保存,待患者身体康复后,办理出院手续,即可出院。患者住院期间会产生医疗废物S1、医疗废水W1。(5)医疗护理:院区根据体检后制定的护理方案给病人分配相应的护理人员,由护理人员对住院护理病人进行日常护理,如无需住院护理则治疗配药后结算出院。护理过程中会产生医疗废物S1、医疗废水W1。本项目产污情况详见下表。表2-6项目产污情况一览表编号污染工序名称污染物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处理污水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加盖、喷洒除臭剂等/度/员工办公医务人员污水医务人员污水、医疗磷、总氮废水等经自建废水处废水理装置预处理后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集W1医疗过程医疗废水磷、总氮、LAS、中处理,尾水最终粪大肠菌群数排入运粮河噪声N水泵、风机等设备等效A声级减振、隔声等措施诊疗、护理医疗废物废药品、感染性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等类型COD、SS、氨氮、总COD、SS、氨氮、总固体废物S1S2生活办公生活垃圾废纸屑、塑料等环卫清运S3污水处理污泥污泥、致病菌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S4消毒废包装废包装外售综合利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开城路111号,项目利用现有空置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据现场调查,未发现有遗留的环境问题,现场是空置状态,因此本项目无原有污染源及主要环境问题。建设单位租赁后,尚未开工建设,因此,也不存在未批先建情况。现场踏勘情况详见附件。—3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大气环境根据《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5.8%,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14天,同比增加15天,达标率为85.8%,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112天,同比增加16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52天(轻度污染47天,中度污染5天),主要污染物为O3和PM2.5。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5年均值为28.3μg/m3,达标,同比下降1.0%;PM10年均值为46μg/m3,达标,同比下降11.5%;NO2年均值为24μg/m3,达标,同比下降11.1%;SO2年均值为6μg/m3,达标,同比持平;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9mg/m3,达标,同比持平;O3日最大8小时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162μg/m3,超标0.01倍,同比下降4.7%,超标天数38天,同比减少11天。表3-12024年南京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单位:μg/m3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66010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44060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8.33580.9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467065.7达标CO日平均质量浓度900400022.5达标O3日最大8小时值162160101.3不达标经判断,项目所在区O3超标,因此判定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为此,南京市提出了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出台《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按照“盯大户、查高值、控源头、降扬尘、强执法、促整改、抓联动”的治气路径,制定年度大气计划,以市政府印发的《南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作为指引,明确2024年至2025年目标,细化9个方面、30项重点任务、89条工作清单,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物持续减排,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主要围绕VOC专项治理、重点行业、重点设施整治、移动源污染防治、扬尘源污染管控、餐饮油烟防治、秸秆禁烧、应急减排及环境质量保障等方面实施重点防治。—31—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南京市“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VOCs精细化治理为出发点,着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实施PM2.5和O3污染协同治理,加强VOCs和NOx协同管控,统筹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强化区域协同治理,实现南京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水平持续提升,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典范城市提供坚强支撑。到2025年,污染物浓度达到省定目标,主要指标年评价值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全市降尘量达到省定目标,主城区降尘量不高于2.8吨/平方公里·月,郊区降尘量不高于3.2吨/平方公里·月。到2025年,煤炭消费控制完成省下达指标,进一步提高电煤占比。各项污染物减排比例完成省定目标,NOx、VOCs排放量较2017年下降幅度不低于29%、43%,工业源烟(粉)尘排放量较2020年下降幅度不低于20%。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到2025年,全市涉气投诉总量比2020年下降15%。2、地表水根据《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良好水平。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及以上)率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断面。3、声环境根据《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监测区域声环境点533个。城区区域环境均值55.1dB,同比上升1.6dB;郊区区域噪声环境均值52.3dB,同比下降0.7dB。全市监测道路交通声环境点247个。城区道路交通声环境均值为67.1dB,同比下降0.6dB;郊区道路交通声环境均值65.7dB,同比下降0.4dB。全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20个。昼间达标率为97.5%,夜间达标率为82.5%。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厂界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现状监测。4、生态环境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质量现状本项目放射性和辐射性医疗设备的安装和使用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另行评价。6、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项目使用房屋地面均已进行硬化,因此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可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1)大气环境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开城路111号,周边500m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所示。表3-2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名称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麒麟紫荆城晨光苑居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标准西107麒麟紫荆城泉水苑居民西南127麒麟丹霞路幼儿园师生西南263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麒麟小学师生西南295麒麟紫荆城锁石苑居民南294星河钟山盛世居民东60麒麟紫荆城定林苑居民东南397麒麟紫荆城长城苑居民东南279华汇康城居民东265东方红郡居民东北234中南麒麟锦城居民西北208悦民二期居民西北401环境银河湾紫苑居民西北425保护麒麟紫荆城晨光苑居民西107目标(2)声环境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开城路111号,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3)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区麒麟街道开城路111号,不涉及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目标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务人员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等,一起经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后,排入运粮河。具体指标见下表。详见表3-3。表3-3废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类别执行标准标准级别指标标准限值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医疗废水排放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pH6-9(无量纲)COD250COD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250SS60SS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60NH3-NTPTNLAS10粪大肠菌群≤5000(MPN/L)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pH6-9(无量纲)COD400SS300NH3-N35TP5TN45LAS10粪大肠菌群≤5000(MPN/L)污水处理厂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pH6-9(无量纲)COD50SS10NH3-N5(8)*TP0.5TN15LAS0.5粪大肠菌群≤1000(MPN/L)目标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具体见下表:表3-4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mg/m3)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标准来源氨1.0污水处理站周边《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硫化氢0.03臭气浓度10(无量纲)甲烷1臭气浓度(异味)20(无量纲)厂界外浓度最高点《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3、噪声排放标准根据《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宁政发〔2014〕34号),本项目所在声功能区为2类,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表3-5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4、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管理执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文)中要求。生活垃圾处理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成〔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中的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污泥需要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的详表标准限值要求,具体见下表:表3-6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医疗机构类别粪大肠菌群数/(MPN/g)蛔虫卵死亡率/%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100>95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3-7。表3-7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表(单位:t/a)类别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外排环境量无组织废气氨气0.00050/0.0005硫化氢0.000020/0.00002废水废水量8148.2808148.288148.28COD2.54730.51022.03710.4084SS1.24500.75610.48890.0817氨氮0.38690.14250.24440.0408总磷0.03160.00410.02750.0041总氮0.52930.20340.32590.1225LAS0.18280.12190.06090.0041粪大肠菌群数1.83×1015MPN/a1.82996×1015MPN/a3.05×1010MPN/a8.17×109MPN/a固废危险废物23.016723.0167/0生活垃圾16.06616.066/0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如下:本项目废水接管量为8148.28t/a,总量控制因子接管量为COD2.0371t/a、SS0.4889t/a、氨氮0.2444t/a、总磷0.0275t/a、总氮0.3259t/a、LAS0.0609t/a、粪大肠菌群数3.05×1010MPN/a,总量控制因子外排环境量COD0.4084t/a、SS0.0817t/a、氨氮0.0408t/a、总磷0.0041t/a、总氮0.1225t/a、LAS0.0041t/a、粪大肠菌群数8.17×109MPN/a,在城东污水处理厂范围内平衡。大气污染物无须申请总量。固废排放量为零,不申请总量。—3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依托已建房屋,本项目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调试,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环评不对施工期影响做详细评述。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大气污染物源强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污水站废气。医疗过程中需要使用酒精,因其使用范围广、用量较小,本次评价不针对其进行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可通过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通风等措施控制其无组织排放。①污水站废气:本项目采用全密闭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并在四周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位于一楼,废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与污水处理厂的水流速度、温度、污染物的浓度及水处理设施的集合尺寸、密闭方式、当时的温度、日照、气压等多种因素有关,根据美国EPA对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产生情况的研究,每去除1g的BOD5,可产生0.0031g的NH3、0.00012g的H2S,B/C比以0.3:1计。本项目厂区污水处理设施COD的去除量约为0.5102t/a,则BOD5的去除量约为0.1531t/a,NH3的产生量约为0.0005t/a,H2S的产生量约为0.00002t/a。本项目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密闭,并且每两天喷洒一次除臭剂,生物除臭剂对恶臭气体治理具有显著效果,除臭剂除臭效率在20%~55%之间,本项目按照20%计算,则无组织NH3的排放量为0.0004t/a,排放速率为0.00004kg/h,无组织H2S的排放量为0.000015t/a,排放速率为0.000002kg/h。因为排量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②医疗废物暂存废气本项目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含污水处理站污泥),由专人日清并转运至医废间。医疗危废中如病理性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会产生异味,由于医疗危废都为密封暂存,且每两天喷洒一次除臭剂,根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医疗废物在危废库房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因此产生的异味极少,本评价不作定量分析,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见表4-1。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1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产排污情况一览表面源名称污染物名称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0.00040.00004污水处理站NH3H2S0.0000150.000002本项目采用全密闭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危废间密闭,并且每两天喷洒一次除臭剂。项目采取的方式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排污单位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内的可行性技术“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同时在污水处理站周边种植绿化进行隔挡、稀释相应臭气,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本项目恶臭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站刺激性异味和危废间异味。异味危害主要有六个方面:①危害呼吸系统。人们突然闻到异味,就会产生反射性的抑制吸气,使呼吸次数减少,深度变浅,甚至会暂时停止吸气,妨碍正常呼吸功能;②危害循环系统。随着呼吸的变化,会出现脉搏和血压的变化。刺激性异味气体会使血压出现先下降后上升,脉搏先减慢后加快的现象;③危害消化系统。经常接触异味,会使人厌食、恶心,甚至呕吐,进而发展为消化功能减退;④危害内分泌系统。经常受异味刺激,会使内分泌系统的分泌功能紊乱,影响机体的代谢活动;⑤危害神经系统。长期受到一种或几种低浓度异味物质的刺激,会引起嗅觉脱失、嗅觉疲劳等障碍。“久闻而不知其臭”,使嗅觉丧失了第一道防御功能,但脑神经仍不断受到刺激和损伤,最后导致大脑皮层兴奋和抑制的调节功能失调;⑥对精神的影响。异味使人精神烦躁不安,思想不集中,工作效率减低,判断力和记(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治理措施见图4-1。图4-1废气处理措施图(HJ1105-2020)中“表A.1(3)异味影响分析—40—忆力下降,影响大脑的思考活动。污水处理站臭气成分主要是有机物中硫和氮生成的氨、硫化氢等恶臭物质,刺激人的嗅觉器官,引起人的厌恶或不愉快。本项目采用全密闭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并在四周喷洒除臭剂,恶臭浓度也会大大降低,可满足臭气浓度标准限值,产生异味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根据美国纳德提出将臭气感觉强度从“无气味”到“臭气强度极强”分为五级,具体分法见表4-2。表4-2恶臭强度分级臭气强度分级臭气感觉强度污染程度0无气味无污染1轻微感觉到有气味轻度污染2明显感到有气味中等污染3感到有强烈气味重污染4无法忍受的强臭味严重经类比调查,影响区域及污染强度见表4-3。表4-3恶臭影响范围及强度范围(m)0~1515~3030~100强度100由上表可知,恶臭随距离的增加影响减小,当距离大于15米时对环境的影响可基本消除,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和危废间周边15m范围内主要为停车位,无其他敏感目标,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臭气和危废间异味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4)废气监测计划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本项目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见下表。表4-4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类别排放形式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废气无组织污水处理站周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1次/季度《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最高允许浓度标准—41—厂界外上风向1个点臭气浓度1次/年《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经密闭和喷洒除臭剂后,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厂界外下风向3个点臭气浓度1次/年(5)结论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大气的环境功能。—4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废水(1)废水产生环节及源强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医务人员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病房废水、诊疗室废水、洗衣房废水、拖地废水)。①医务人员生活污水本项目设有员工88人,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表3.2.2中门诊部的相关系数,本项目人员用水定额取80L/人.班,年工作365天,则生活用水量合计为7.04m3/d(2569.6m3/a)。本项目产污系数取80%,则医务人员污水产生量为2055.68m3/a,主要污染物为COD(350mg/L)、SS(250mg/L)、氨氮(40mg/L)、总磷(3.5mg/L)、总氮(50mg/L)。②医疗废水根据项目水平衡分析,本项目医疗废水产生量约为6092.6m3/a。类比同类型项目及参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的医院废水水质,医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300mg/L)、SS(120mg/L)、氨氮(50mg/L)、总磷(4mg/L)、总氮(70mg/L)、LAS(30mg/L)、粪大肠菌群数(3.0×10⁸MPN/L)。表4-5项目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废水种类与来源废水量m³/a污染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预处理mg/L接管mg/L污染物浓度mg/L产生量t/a浓度mg/L排放量t/a医务人员污水2055.68COD3500.7195废水处理装置--250400SS2500.5139--60300氨氮400.0822--6035总磷3.50.0072--/5总氮500.1028--/45医疗废水6092.6COD3001.8278--250400—43—SS1200.7311--60300氨氮500.3046--6035总磷40.0244--/5总氮700.4265--/45LAS300.1828--1010粪大肠菌群数3.00×108MPN/L1.83×1015MPN--5000MPN/L5000MPN/L综合废水8148.28COD311.852.5473废水处理装置249.392.0371250400SS152.421.245059.850.488960300氨氮47.360.386929.930.24446035总磷3.860.03163.370.0275/5总氮64.790.529339.900.3259/45LAS22.380.18287.460.06091010粪大肠菌群数2.24×108MPN/L1.83×1015MPN/a3729MPN/L3.05×1010MPN/a5000MPN/L5000MPN/L(2)废水达标及措施可行性分析本项目雨污分流,废水分质分类处理,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院区废水预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属于可行技术中的其他污水治理工艺,为可行技术。表4-6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运营期环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综合污水pH、COD、SS、氨氮、总磷、总氮、LAS、粪大肠菌群数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TW001格栅+调节池+A/O生化处理+二沉池+消毒沉淀与厌氧发酵DW001是否企业总排雨水排放清净下水排放温排水排放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表4-7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位置废水排放量t/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间歇排放时段收纳污水处理厂信息经度纬度名称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1DW001118°55′42.559″31°54′23.934″8148.28城东污水处理厂处间断/城东污水PH6-9COD50SS10NH3-N5(8)*TP0.5—45—理处理厂处理TN15LAS0.5粪大肠菌群数1000(MPN/L)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表4-8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mg/L日排放量kg/d年排放量t/a1COD249.395.58112.03712SS59.851.33950.48893NH3-N29.930.66960.24444TP3.370.07530.02755DW001TN39.900.89290.32596LAS7.460.16680.06097粪大肠菌群数3729MPN/L8.36×107MPN/d3.05×1010MPN/a全厂排放口合计COD2.0371SS0.4889NH3-N0.2444TN0.0275TP0.3259LAS0.0609粪大肠菌群数3.05×1010MPN/a(3)废水预处理装置可行性分析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图4-2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园区预处理工艺流程说明:工艺说明:①格栅:除去水中大颗粒悬浮物,保障后续设备正常运行。②调节池:调节水量和净化水质,以保证额定流量提升至后续处理系统,减少水量和水质对系统的冲击负荷。③气浮池:气浮池由混凝反应室和分离室等组成,利用溶解在水中的空气作为工作液体,使污水中经混凝的污染物比重小于1而分离出来。调节池内的污水用泵提升至输入气浮净水器并同时投加凝聚剂,使废水的SS能得到明显下降,同时进一步去除污水中的COD和BOD5。利用溶气系统提供的溶气水,与经过混合反应后的水中杂质黏附在一起,形成气、水、颗粒的三相混合体(泡沫)浮于液面上,再用刮渣机刮去液面上的浮渣,达到分离、净化的效果,使废水中的各种悬浮杂质得到去除,浮渣排入污泥池。④A/O池:A/O工艺将前段缺氧段和后段好氧段串联在一起,A段DO不大于0.2mg/L,O段DO=2~4mg/L。在缺氧段异养菌将污水中的淀粉、纤维、碳水化合物等悬浮污染物和可溶性有机物水解为有机酸,使大分子有机物分解为小分子有机物,不溶性的有机物转化成可溶性有机物,当这些经缺氧水解的产物进入好氧池进行好氧处理时,可提高污水的可生化性及氧的效率;在缺氧段,异养菌—47—将蛋白质、脂肪等污染物进行氨化(有机链上的N或氨基酸中的氨基)游离出氨(NH3、NH4+),在充足供氧条件下,自养菌的硝化作用将NH3-N(NH4+)氧化为NO3-通过回流控制返回至A池,在缺氧条件下,异氧菌的反硝化作用将NO3-还原为分子态氮(N2)完成C、N、O在生态中的循环,实现污水无害化处理。⑤二沉池:泥水分离,保持生化池污泥浓度。⑥消毒池:毒池采用次氯酸钠进行消毒,其作为一种强氧化剂与病菌接触时,对细胞壁有较强的吸附和穿透能力,能在几秒钟之内杀死污水中99%以上的细菌,达到理想的消毒效果,粪大肠菌群数去除率可以达到99%以上,使出水病原体菌类达标排放。⑦出水池:储存处理后的废水。⑧污泥池:为污泥提供临时储存空间,利于集中处理。根据废水设计方案,并类比同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调节池+气浮池+A/O池+二沉池+消毒池”工艺运行经验,得出拟建项目采用的处理工艺各工段对污染物处理效果见下表。表4-9处理效果表污染源各处理工序去除效率废水中各污染物CODSSNH3-NTPTNLAS粪大肠菌群数混合废水产生浓度(mg/L)311.85152.4247.363.8664.7922.382.24×108MPN/L格栅20%-----调节池4%------气浮池4%25%-----A/O池13%-37%13%38%67%-二沉池35%-----消毒池-----99.99%厂区排放口浓度(mg/L)249.3959.8529.933.3739.907.463729MPN/L接管标准(mg/L)4003003554510≤5000(MPN/L)由上表可知:拟建项目废水经厂区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能够达到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4)污水处理厂接管可行性分析—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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