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棚扩建招标采购公告(2025)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关于2025年7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7月29日我局共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7-858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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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邮 编:0172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120万t/a选煤厂煤棚扩建项目
   2、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新建储煤棚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120万t/a选煤厂煤棚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120万t/a选煤厂煤棚扩建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刘瑞堂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哈日木呼尔村三社地理坐标( 109 度 51分 07.179 秒, 39 度 13 分 16.47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061煤炭储存、集运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40环保投资(万元)240环保投资占比(%)10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全厂煤棚面积超过原环评批复的煤棚面积,超出部分属于“未批先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6月30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环罚〔2025〕5-16号),建设单位于2025年7月1日缴纳罚款。用地(用海)面积(m2)37370.6(本次无新增用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项目属于“三、煤炭--煤炭跨区域运输通道和集疏运体系:管道输煤,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储煤设施建设和环保改造”,为鼓励类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禁止准入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2、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位于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现有厂区内。厂区东侧为府深线,西、南侧为其他洗煤厂,北侧为空地。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敏感点为哈日木乎尔村散户。厂址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居民集中区等,项目区交通方便,水电供应有保障,项目选址合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考虑到煤炭储存、周转等原因,企业厂区内煤棚建设建筑面积与原环评批复不一致。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企业全厂煤棚总建筑面积25501.57m2,原环评中已批复的煤棚总建筑面积为7530m2,剩余17971.57m2建筑面积的煤棚属于“未批先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6月30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环罚〔2025〕5-16号),建设单位于2025年7月1日缴纳罚款。3、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 年版)》的通知和《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1)生态保护红线依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调整情况,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调整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分区分类实施精细化管控。优先保护单元突出系统性保护,保持空间格局基本稳定,部分单元结合生态保护红线予以调整;重点管控单元突出精细化管理,空间格局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部分单元根据产业园区、矿区和城镇开发边界进行调整;一般管控单元保持基本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预留空间。调整后,全市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为 171 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76个,面积占比64.35%;重点管控单元 86个,面积占比 28.10%;一般管控单元 9个,面积占比 7.56%。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哈日木乎尔村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现有厂区内,位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占地范围及周边500m 范围内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项目周边不存在生态保护红线。(2)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在运营期间主要资源消耗为电能,消耗少量水资源。本项目供电依托厂区现有用电系统,生产用水采用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生活用水由伊金霍洛旗圣圆自来水有限公司供给自来水,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同时符合清洁生产中能源消耗相关要求。因此,项目资源消耗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3)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全区环境空气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标。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结合现状监测数据可知,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特征污染物 TSP 浓度现状符合其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运营期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在采取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产生的固体废物定期进行合理的处置。因此,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的各类污染物均能有效处理,不会明显降低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 年版)》的通知和《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三线一单”公众端应用平台查询结果,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 项目与管控单元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1 与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分类维度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ZH15062720007新街矿区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符合资源利用效率1原煤入选率不低于75%;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应达到75%以上;矿井水、疏干水应采用洁净化、资源化技术和工艺进行合理处置,处置率达到100%。2.煤矿采区回采率、原煤入选率、煤矸石与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等项指标符合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3.严格执行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4.限制勘查开发过程中对环境破坏较大的砂金等重砂矿物,原则上不再新设勘查项目,确需新立的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并征得环保部门同意。禁止勘查超贫磁铁矿。本项目为洗选厂煤棚扩建项目,不属于煤炭开采。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为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三线一单”图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环境管控单元图00东108°0东11000东1I0东内蒙古自治中巴彦淖尔呼和浩特市包头市O示准格尔旗石嘴山市忻州市sO-8鄂托克前旗榆林市山西省银川市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吕梁市22延安市0东110"0东m°0东N1:1,900.00001020406080km图例首府O盟市旗县区盟市界旗县界省界水系湖泊水库公路重点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制图单位:鄂尔多斯市“三线一单”编制组2023年07月31项目位置项目位置附图1-1 鄂尔多斯市环境管控单元图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成立于 2009 年6月24日,位于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哈日木呼尔村三社。2015年7月, 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120万t/a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于2015年8月31日通过了原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鄂环评字〔2015〕308号);2016年10月12日,通过原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鄂环监字〔2016〕111号)。随着企业不断地发展,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厂区内煤棚建筑面积远超环评中批复的建筑面积,超出部分属于“未批先建”。目前,企业全厂煤棚总建筑面积25501.57m2,其中《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120万t/a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已批复的煤棚总建筑面积为7530m2,剩余17971.57m2建筑面积的煤棚属于“未批先建”。因此,本次主要对企业实际已建成的17971.57m2煤棚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进行评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061、煤炭储存、 集运”,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型)》的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项目名称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120万t/a选煤厂煤棚扩建项目2、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3、建设性质扩建4、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5、建设地点与周边关系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哈日木呼尔村三社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现有厂区内,中心位置坐标为北纬:39°13′16.473″,东经:109°51′07.179″。厂区东侧为府深线,西、南侧为其他洗煤厂,北侧为空地。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敏感点为哈日木乎尔村散户,与最近散户距离为200m。6、项目占地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全厂占地37370.6m2,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蒙〔2024〕伊金霍洛旗不动产权第0005870号),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7、建设规模目前,企业全厂煤棚总建筑面积25501.57m2,其中《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120万t/a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已批复的煤棚总建筑面积为7530m2;剩余17971.57m2建筑面积的煤棚属于“未批先建”,本次仅对该部分煤棚及棚内配套设施进行评价。本次全厂煤炭洗选规模不变,仍为120万t/a。项目煤棚储存量与产能匹配性分析见下表。表2-1 项目煤棚储存量与产能匹配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建构筑物储存量(万t/周期)储存周期(d)年周转量(万t/a)1煤棚4.010120注:项目现有工程年洗选煤炭120万吨,本次评价按全年煤炭洗选量及平均储存周期核算煤棚储存量与产能匹配性。8、建设内容表2-2 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组成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全封闭储煤棚全厂煤棚总建筑面积25501.57m2,其中《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120万t/a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已批复的煤棚总建筑面积为7530m2;剩余17971.57m2建筑面积的煤棚属于“未批先建”,本次仅对该部分煤棚及棚内配套设施进行评价。煤棚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平台联网。扩建辅助工程磅房位于办公楼内,依托现有。依托办公生活区依托厂区现有办公生活区。依托公用工程供电引自札萨克镇供电网。依供水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为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生活用水依托现有,由伊金霍洛旗圣圆自来水有限公司供给自来水。依托供暖项目冬季生产厂房不采暖,办公宿舍区依托现有供暖设施。依托初期雨水收集池依托厂区现有1个50m3初期雨水池(混凝土结构),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依托环保工程废气无组织本次未批先建煤棚内设施废气主要为煤炭储存及装载粉尘:设备及煤棚全封闭,煤棚顶部设施喷淋抑尘系统,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平台联网。厂区运输扬尘: 场内道路绿化,封闭运输,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厂区地面及进出厂区道路硬化。--废水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噪声合理规划项目场地道路交通, 加强管理,采用低噪声、低能耗设备。--固废危险废物:主要为本次未批先建煤棚内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项目厂区不设机修车间,设备由专业修理单位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由专业维修单位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9、平面布置厂区分别在西侧及北侧设置两个出入口。办公区位于厂区西北侧,煤炭洗选设施位于厂区西南侧,其余均为厂区道路及煤棚。项目厂区布局较为合理。10、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本项目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3。表2-3 项目能源消耗一览表能源种类年用量备注现有工程本项目完成后全厂新鲜水321.9m3/d35.9m3/d357.8m3/d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为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生活用水依托现有,由伊金霍洛旗圣圆自来水有限公司供给自来水。电576万kW·h/a2万kW·h/a578万kW·h/a引自札萨克镇供电网11、主要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设备情况见下表。表2-4 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备注现有本次全厂1原煤分级筛YAH1842101台120万t/a洗煤设备2破碎机PS0506101台3精煤振动筛--303台4数控跳汰机LT-14101台5精煤脱水分级筛ABS3673101台6末精煤离心机1200型101台7浓缩机--202台8鼓风机RSF250101台9矸石斗提机--101台10压滤机KXGZ400-2000101台11移动破碎机--202台12移动装车机--101台13装载机--303台14洒水车--101辆12、公用工程(1)给水①给水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为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生活用水依托现有,由伊金霍洛旗圣圆自来水有限公司供给自来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本次未批先建煤棚内洒水抑尘用水,煤棚总面积为17971.57m2,用水量按 1.0L/m2·次核算,每天2次,每年300d,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用水量为35.9m3/d(10783m3/a)。本次扩建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用水量。②排水项目无废水外排;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新鲜水35.9新鲜水35.9储棚抑尘(-35.9)储棚抑尘(-35.9)35.935.9图2-1 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d)图2-1 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d)(2)供电项目用电引自札萨克镇供电网,本次新增年用电量为2万kW·h。(3)供热 项目冬季生产厂房不采暖,办公宿舍区依托现有供暖设施。13、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现有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日300天,二班工作制,每班8h。14、施工进度项目已建成投产。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成立于 2009 年6月24日,位于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哈日木呼尔村三社。2015年7月, 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120万t/a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于2015年8月31日通过了原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鄂环评字〔2015〕308号);2016年10月12日,通过原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鄂环监字〔2016〕111号)。随着企业不断地发展,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厂区内煤棚建筑面积远超环评中批复的建筑面积,超出部分属于“未批先建”。目前,企业全厂煤棚总建筑面积25501.57m2,其中《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120万t/a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已批复的煤棚总建筑面积为7530m2,剩余17971.57m2建筑面积的煤棚属于“未批先建”。因此,本次主要对企业实际已建成的17971.57m2煤棚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进行评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061、煤炭储存、 集运”,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型)》的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项目名称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120万t/a选煤厂煤棚扩建项目2、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3、建设性质扩建4、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5、建设地点与周边关系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哈日木呼尔村三社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现有厂区内,中心位置坐标为北纬:39°13′16.473″,东经:109°51′07.179″。厂区东侧为府深线,西、南侧为其他洗煤厂,北侧为空地。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敏感点为哈日木乎尔村散户,与最近散户距离为200m。6、项目占地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全厂占地37370.6m2,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蒙〔2024〕伊金霍洛旗不动产权第0005870号),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7、建设规模目前,企业全厂煤棚总建筑面积25501.57m2,其中《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120万t/a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已批复的煤棚总建筑面积为7530m2;剩余17971.57m2建筑面积的煤棚属于“未批先建”,本次仅对该部分煤棚及棚内配套设施进行评价。本次全厂煤炭洗选规模不变,仍为120万t/a。项目煤棚储存量与产能匹配性分析见下表。表2-1 项目煤棚储存量与产能匹配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建构筑物储存量(万t/周期)储存周期(d)年周转量(万t/a)1煤棚4.010120注:项目现有工程年洗选煤炭120万吨,本次评价按全年煤炭洗选量及平均储存周期核算煤棚储存量与产能匹配性。8、建设内容表2-2 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组成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全封闭储煤棚全厂煤棚总建筑面积25501.57m2,其中《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120万t/a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已批复的煤棚总建筑面积为7530m2;剩余17971.57m2建筑面积的煤棚属于“未批先建”,本次仅对该部分煤棚及棚内配套设施进行评价。煤棚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平台联网。扩建辅助工程磅房位于办公楼内,依托现有。依托办公生活区依托厂区现有办公生活区。依托公用工程供电引自札萨克镇供电网。依供水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为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生活用水依托现有,由伊金霍洛旗圣圆自来水有限公司供给自来水。依托供暖项目冬季生产厂房不采暖,办公宿舍区依托现有供暖设施。依托初期雨水收集池依托厂区现有1个50m3初期雨水池(混凝土结构),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依托环保工程废气无组织本次未批先建煤棚内设施废气主要为煤炭储存及装载粉尘:设备及煤棚全封闭,煤棚顶部设施喷淋抑尘系统,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平台联网。厂区运输扬尘: 场内道路绿化,封闭运输,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厂区地面及进出厂区道路硬化。--废水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噪声合理规划项目场地道路交通, 加强管理,采用低噪声、低能耗设备。--固废危险废物:主要为本次未批先建煤棚内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项目厂区不设机修车间,设备由专业修理单位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由专业维修单位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9、平面布置厂区分别在西侧及北侧设置两个出入口。办公区位于厂区西北侧,煤炭洗选设施位于厂区西南侧,其余均为厂区道路及煤棚。项目厂区布局较为合理。10、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本项目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3。表2-3 项目能源消耗一览表能源种类年用量备注现有工程本项目完成后全厂新鲜水321.9m3/d35.9m3/d357.8m3/d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为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生活用水依托现有,由伊金霍洛旗圣圆自来水有限公司供给自来水。电576万kW·h/a2万kW·h/a578万kW·h/a引自札萨克镇供电网11、主要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设备情况见下表。表2-4 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备注现有本次全厂1原煤分级筛YAH1842101台120万t/a洗煤设备2破碎机PS0506101台3精煤振动筛--303台4数控跳汰机LT-14101台5精煤脱水分级筛ABS3673101台6末精煤离心机1200型101台7浓缩机--202台8鼓风机RSF250101台9矸石斗提机--101台10压滤机KXGZ400-2000101台11移动破碎机--202台12移动装车机--101台13装载机--303台14洒水车--101辆12、公用工程(1)给水①给水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为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生活用水依托现有,由伊金霍洛旗圣圆自来水有限公司供给自来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本次未批先建煤棚内洒水抑尘用水,煤棚总面积为17971.57m2,用水量按 1.0L/m2·次核算,每天2次,每年300d,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用水量为35.9m3/d(10783m3/a)。本次扩建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用水量。②排水项目无废水外排;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新鲜水35.9新鲜水35.9储棚抑尘(-35.9)储棚抑尘(-35.9)35.935.9图2-1 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d)图2-1 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d)(2)供电项目用电引自札萨克镇供电网,本次新增年用电量为2万kW·h。(3)供热 项目冬季生产厂房不采暖,办公宿舍区依托现有供暖设施。13、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现有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日300天,二班工作制,每班8h。14、施工进度项目已建成投产。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成立于 2009 年6月24日,位于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哈日木呼尔村三社。2015年7月, 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120万t/a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于2015年8月31日通过了原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鄂环评字〔2015〕308号);2016年10月12日,通过原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鄂环监字〔2016〕111号)。随着企业不断地发展,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厂区内煤棚建筑面积远超环评中批复的建筑面积,超出部分属于“未批先建”。目前,企业全厂煤棚总建筑面积25501.57m2,其中《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120万t/a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已批复的煤棚总建筑面积为7530m2,剩余17971.57m2建筑面积的煤棚属于“未批先建”。因此,本次主要对企业实际已建成的17971.57m2煤棚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进行评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061、煤炭储存、 集运”,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型)》的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项目名称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120万t/a选煤厂煤棚扩建项目2、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3、建设性质扩建4、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5、建设地点与周边关系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哈日木呼尔村三社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现有厂区内,中心位置坐标为北纬:39°13′16.473″,东经:109°51′07.179″。厂区东侧为府深线,西、南侧为其他洗煤厂,北侧为空地。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敏感点为哈日木乎尔村散户,与最近散户距离为200m。6、项目占地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全厂占地37370.6m2,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蒙〔2024〕伊金霍洛旗不动产权第0005870号),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7、建设规模目前,企业全厂煤棚总建筑面积25501.57m2,其中《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120万t/a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已批复的煤棚总建筑面积为7530m2;剩余17971.57m2建筑面积的煤棚属于“未批先建”,本次仅对该部分煤棚及棚内配套设施进行评价。本次全厂煤炭洗选规模不变,仍为120万t/a。项目煤棚储存量与产能匹配性分析见下表。表2-1 项目煤棚储存量与产能匹配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建构筑物储存量(万t/周期)储存周期(d)年周转量(万t/a)1煤棚4.010120注:项目现有工程年洗选煤炭120万吨,本次评价按全年煤炭洗选量及平均储存周期核算煤棚储存量与产能匹配性。8、建设内容表2-2 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组成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全封闭储煤棚全厂煤棚总建筑面积25501.57m2,其中《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120万t/a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已批复的煤棚总建筑面积为7530m2;剩余17971.57m2建筑面积的煤棚属于“未批先建”,本次仅对该部分煤棚及棚内配套设施进行评价。煤棚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平台联网。扩建辅助工程磅房位于办公楼内,依托现有。依托办公生活区依托厂区现有办公生活区。依托公用工程供电引自札萨克镇供电网。依供水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为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生活用水依托现有,由伊金霍洛旗圣圆自来水有限公司供给自来水。依托供暖项目冬季生产厂房不采暖,办公宿舍区依托现有供暖设施。依托初期雨水收集池依托厂区现有1个50m3初期雨水池(混凝土结构),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依托环保工程废气无组织本次未批先建煤棚内设施废气主要为煤炭储存及装载粉尘:设备及煤棚全封闭,煤棚顶部设施喷淋抑尘系统,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平台联网。厂区运输扬尘: 场内道路绿化,封闭运输,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厂区地面及进出厂区道路硬化。--废水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噪声合理规划项目场地道路交通, 加强管理,采用低噪声、低能耗设备。--固废危险废物:主要为本次未批先建煤棚内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项目厂区不设机修车间,设备由专业修理单位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由专业维修单位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9、平面布置厂区分别在西侧及北侧设置两个出入口。办公区位于厂区西北侧,煤炭洗选设施位于厂区西南侧,其余均为厂区道路及煤棚。项目厂区布局较为合理。10、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本项目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3。表2-3 项目能源消耗一览表能源种类年用量备注现有工程本项目完成后全厂新鲜水321.9m3/d35.9m3/d357.8m3/d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为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生活用水依托现有,由伊金霍洛旗圣圆自来水有限公司供给自来水。电576万kW·h/a2万kW·h/a578万kW·h/a引自札萨克镇供电网11、主要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设备情况见下表。表2-4 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备注现有本次全厂1原煤分级筛YAH1842101台120万t/a洗煤设备2破碎机PS0506101台3精煤振动筛--303台4数控跳汰机LT-14101台5精煤脱水分级筛ABS3673101台6末精煤离心机1200型101台7浓缩机--202台8鼓风机RSF250101台9矸石斗提机--101台10压滤机KXGZ400-2000101台11移动破碎机--202台12移动装车机--101台13装载机--303台14洒水车--101辆12、公用工程(1)给水①给水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为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生活用水依托现有,由伊金霍洛旗圣圆自来水有限公司供给自来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本次未批先建煤棚内洒水抑尘用水,煤棚总面积为17971.57m2,用水量按 1.0L/m2·次核算,每天2次,每年300d,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用水量为35.9m3/d(10783m3/a)。本次扩建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用水量。②排水项目无废水外排;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新鲜水35.9新鲜水35.9储棚抑尘(-35.9)储棚抑尘(-35.9)35.935.9图2-1 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d)图2-1 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d)(2)供电项目用电引自札萨克镇供电网,本次新增年用电量为2万kW·h。(3)供热 项目冬季生产厂房不采暖,办公宿舍区依托现有供暖设施。13、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现有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日300天,二班工作制,每班8h。14、施工进度项目已建成投产。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工艺流程简述(图示):一、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施工期间要进行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工程验收等工程的建设,这些工序将产生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少量污水和废气等污染物。施工流程及排污节点见图2-2。图2-2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施工期主要污染工序:(1)废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建筑材料运输及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及施工机械废气。(2)废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3)固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4)噪声: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噪声。二、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项目运营期为钢架全封闭环保煤棚。原煤运输到煤棚后,在煤棚内储存,然后精煤从洗选工序中产出后,在煤棚中储存,后经过煤棚装载设施装到运输车后,经电子地磅进行称重后出售。运营期主要污染工序:(1)废气:煤炭储存及装载粉尘、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2)废水: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排放;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3)噪声:主要为煤炭转载时产生的噪声,声压级为80~90dB(A)。(4)固废:废机油、废油桶,项目厂区不设机修车间,设备由专业修理单位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由专业维修单位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基本情况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成立于 2009 年6月24日,位于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哈日木呼尔村三社。2015年7月, 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120万t/a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于2015年8月31日通过了原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鄂环评字〔2015〕308号);2016年10月12日,通过原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鄂环监字〔2016〕111号)。2020年5月,企业首次进行排污许可登记,有效期为2020年5月29日至2025年5月28日。企业自2022年下半年开始,停产至今,因此在排污许可登记到期后,未及时延续。目前,企业已重新对排污许可进行了登记,编号:91150627097245257E001Z,有效期为2025年7月7日至2030年7月6日。2、现有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排放量企业自2022年下半年开始,停产至今,因此现有工程监测数据为2022年停产前最近的例行检测数据(编号:TF/BG-2022-440),项目现有工程各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一览表见下表。(1)废气污染物现有工程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见表2-5。表2-5 现有工程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措施及排放去向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0.496煤棚全封闭,车间内均配备喷雾抑尘装置。场内道路绿化,封闭运输,定期洒水,厂区地面及进出厂区道路硬化。1.0mg/m3(2)废水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② 生产废水煤泥水闭路循环,不外排,2座容积分别为1800m3的锥形浓缩池(1座为事故水池),经浓缩机浓缩后回用于洗煤工序;设置 1 座容积1008m3循环水池,厂区车间、产品煤棚采取混凝土硬化防渗措施。③ 初期雨水厂区地势低处设 1个 50m3初期雨水池(混凝土结构),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3)噪声污染源及防治措施表2-6 现有工程噪声污染源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一览表污染源环保措施标准来源标准值dB(A)位置监测数据(dB(A))昼间夜间生产设备、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夜间≤50东厂界57.446.8西厂界56.245.3南厂界55.945.1北厂界56.746.4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表2-7 项目现有工程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污染源污染因子产生量(t/a)环保措施固废类别初期雨水沉淀池初期雨水沉淀池底泥0.8掺入末煤外售一般固废循环水池沉淀池循环水池沉淀池底泥1.2生产工序煤泥9万煤泥临时储存于煤泥棚内,掺入末煤外售办公区生活垃圾2.3收集后,由鄂尔多斯市新开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清运。/4、现有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项目现有工程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见表2-8。表2-8 现有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一览表污染种类污染物名称排放量(t/a)数据来源废气颗粒物2.16现有环评中核算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废水COD----氨氮----5、现有工程总量控制指标现有工程污染物总量指标为:SO2:0t/a、NOx:0t/a、;COD:0t/a、NH3-N:0t/a。6、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根据现场踏勘,现有工程无相关环保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①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根据《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4年,全区环境空气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标。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②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1)监测点位及因子TSP监测数据引用《鄂尔多斯市鑫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GT/WTQ25171-01)中监测数据,由内蒙古庚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测,监测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6月20日,监测点位于项目厂区西北1.6km处。其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与数据时效性均满足要求,监测数据有效。具体监测数据如下:表3-1 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监测点名称监测点坐标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经度纬度厂区西北1.6km处109.84060161°39.23483031°TSP2025.6.17-6.20西北16002)监测时段与频次TSP监测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6月20日,监测3天,监测日均浓度的每次连续采样时间为24h。3)评价标准TSP浓度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4)评价方法评价方法采用单项标准指数法,评价模式如下:Pi=Ci/C0i式中:Pi—i污染物标准指数; Ci—i污染物实测浓度,mg/m3; Coi—i污染物评价标准值,mg/m3。5)监测数据统计分析与评价表3-2 环境空气监测及评价结果一览表监测项目浓度范围(mg/m3)标准值(mg/m3)污染指数超标率(%)TSP0.03--0.0860.30.1—0.290由上表可知,TSP24h平均浓度为0.1~0.29mg/m3,最大值占环境质量标准值的29%,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周边不存在地表水体。3、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现状监测。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5、电磁辐射项目无电磁辐射影响。6、土壤、地下水环境项目无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无需进行土壤现状监测。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①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根据《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4年,全区环境空气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标。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②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1)监测点位及因子TSP监测数据引用《鄂尔多斯市鑫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GT/WTQ25171-01)中监测数据,由内蒙古庚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测,监测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6月20日,监测点位于项目厂区西北1.6km处。其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与数据时效性均满足要求,监测数据有效。具体监测数据如下:表3-1 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监测点名称监测点坐标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经度纬度厂区西北1.6km处109.84060161°39.23483031°TSP2025.6.17-6.20西北16002)监测时段与频次TSP监测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6月20日,监测3天,监测日均浓度的每次连续采样时间为24h。3)评价标准TSP浓度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4)评价方法评价方法采用单项标准指数法,评价模式如下:Pi=Ci/C0i式中:Pi—i污染物标准指数; Ci—i污染物实测浓度,mg/m3; Coi—i污染物评价标准值,mg/m3。5)监测数据统计分析与评价表3-2 环境空气监测及评价结果一览表监测项目浓度范围(mg/m3)标准值(mg/m3)污染指数超标率(%)TSP0.03--0.0860.30.1—0.290由上表可知,TSP24h平均浓度为0.1~0.29mg/m3,最大值占环境质量标准值的29%,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周边不存在地表水体。3、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现状监测。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5、电磁辐射项目无电磁辐射影响。6、土壤、地下水环境项目无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无需进行土壤现状监测。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位于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厂区内,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根据项目性质和周围环境特征,项目主要保护目标见表3-3。表3-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保护目标坐标/保护内容方位距离(m)功能要求经度/°纬度/°大气环境厂界500m范围内哈日木乎尔村散户,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声环境厂界(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土壤环境项目建设厂区内土壤《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环境风险大气:项目周围500m环境敏感点及周边企业地表水:厂区废水不直接外排地表水体地下水:厂址及周边区域地下水、杜桥水厂风险处于可防控水平生态环境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位于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厂区内,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根据项目性质和周围环境特征,项目主要保护目标见表3-3。表3-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保护目标坐标/保护内容方位距离(m)功能要求经度/°纬度/°大气环境厂界500m范围内哈日木乎尔村散户,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声环境厂界(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土壤环境项目建设厂区内土壤《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环境风险大气:项目周围500m环境敏感点及周边企业地表水:厂区废水不直接外排地表水体地下水:厂址及周边区域地下水、杜桥水厂风险处于可防控水平生态环境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①施工期施 工 期 扬尘 排 放 执 行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表3-4 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污染物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来源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②运营期项目运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5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表3-5 运营期废气执行标准污染物标准来源标准值颗粒物无组织《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5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0mg/m3(2)废水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如下。表3-6 噪声排放标准时段标准值dB(A)执行标准昼间夜间施工期7055《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运营期605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1)废气①施工期施 工 期 扬尘 排 放 执 行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表3-4 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污染物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来源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②运营期项目运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5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表3-5 运营期废气执行标准污染物标准来源标准值颗粒物无组织《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5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0mg/m3(2)废水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如下。表3-6 噪声排放标准时段标准值dB(A)执行标准昼间夜间施工期7055《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运营期605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确定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SO2、NOx、COD、氨氮。(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本次无新增生活废水。因此,本项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2)废气项目不涉及SO2、NOx。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2)全厂总量控制指标本次扩建完成后,全厂总量指标为:SO2:0t/a、NOx:0t/a;COD:0t/a、氨氮:0t/a。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废气影响分析(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土方开挖、运输装卸、堆放场地产生的扬尘。 其中土方开挖扬尘污染是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源,这些扬尘会给周围环境空气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了防治上述污染, 施工期间需采取以下措施:①洒水抑尘:扬尘量与起尘物的含水率有关, 含水率越高, 扬尘量越小;②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 场地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5km/h;③采用施工围挡: 建筑施工时,用网布将施工工地与人们活动区域分开, 使挖掘出的泥土不进入行车道路, 避免人为扰动产生扬尘;④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水泥、沙等粉状物料的装卸作业,对粉状物料尽可能不要露天堆放, 即使必须露天堆放, 也要注意加盖蓬布,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物料堆场扬尘;⑤运输车辆要严密苫盖,工地内部铺洒水草袋防尘, 车厢覆盖帆布防尘; 车辆进出工地的车辆要清洗或清扫车轮, 避免把泥土带入道路;⑥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管理、 贯彻边施工、 边防护原则, 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和施工程序,四级风以上的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并做好遮掩工作。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减轻施工扬尘的产生,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且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随着实施期的结束而消失,只要采取以上施工扬尘的控制措施,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2)汽车尾气及施工机械废气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在运行中将产生一些尾气,其主要污染物为CO、NOx、THC等。为减少气体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评价要求运输、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环保燃料加强维修和保养,所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严禁使用超标的车辆和机械,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储存于现有危废暂存库,严禁随意丢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另外,这些废气排放局限于施工现场和运输沿线,为非连续性的污染源,建议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以减少NOx、CO、THC等气体污染物排放量。2、施工废水影响分析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其中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总悬浮物及机械冲洗泥浆水等,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 BOD5、 SS、 氨氮等。如果对上述污水不采取必要的处理,则会随径流汇入周边受纳水体,对周边水体带来污染。尤其建筑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流入,将会使水体污染更为严重。 为减轻施工期间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 建设单位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原有生活设施;(2)加强各类机械设备维修保养, 避免其在施工过程中燃料用油跑、 冒、漏现象;(3)尽量减少随意对机械车辆冲洗,应定点冲洗;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只要加强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期废水处理及排放措施, 施工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可接受。3、施工噪声影响分析在施工过程中, 常使用的施工机械有挖掘机、 推土机、 装载机、 载重汽车等设备,在正常情况下这些设备产生的声压级在75~90dB(A) 之间。 为减少施工噪声影响, 实施期要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进行施工时间限值及相应的噪声防控, 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①施工时选用噪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 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同时加强管理,以减少因施工设备维护和保养不当产生的噪声。②施工活动尽量控制在厂区范围内,以减小工程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范围。③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④高噪声施工设备尽量安排在日间作业,减少夜间施工量。总体而言,施工期噪声的影响具有短暂性、流动性的特点,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只要采取以上施工扬尘的控制措施,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4、施工固废影响分析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1)建筑垃圾工程完工后,会残留一定量的建筑废料。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 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能重新利用的分类收集后使用,其余部分运到当地建设部门指定地点。(2) 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总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经上述处理措施后, 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 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5、施工振动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振动源主要为夯土机等设备产生的振动,其特点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备流动性的特征。为减少施工振动对敏感点的影响,结合施工进展,采取如下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除工程必须外,严禁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6:00期间进行施工。(2)项目施工布置时将产振源强较高的施工设备置于远离敏感点的一侧,并做好基础减振,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可采用弹簧减振、橡胶减振技术,可减震至原动量1/10~1/100,降噪20~40dB(A),可大大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6、生态影响防治措施本项目建设内容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涉及生态影响。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次煤棚未批先建部分与原环评批复部分无法单独区分计算煤炭储存量,故本次评价按全厂洗选煤炭120万吨/年产能核算其储存、装载、运输过程废气。按最大产能核算后若粉尘无组织排放达标,则未批先建部分涉及各股废气粉尘亦可达标排放。(1)储存堆放、装载粉尘项目煤炭储存、装载过程会产生粉尘,煤炭储存过程扬尘产物系数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表19-2煤加工过程逸尘的排放因子中“贮存”环节颗粒物产生系数(0.04kg/t);项目装料主要在车间内向卡车装料,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表19-2煤加工过程逸散尘的排放因子产物系数,成品卡车装车过程中的产污系数为 0.01kg/t。现有工程年洗选原煤120万t/a,年工作时间 4800h,则煤棚内储存堆放、装载过程粉尘产生量为60t/a,产生速率为12.5kg/h 。为减少粉尘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煤棚全封闭,顶部设置喷雾降尘设施,厂区内配备洒水车洒水抑尘,抑尘措施效率按90%计。则采取以上措施后,储存堆放、装载过程颗粒物无组织逸散量为6.0t/a,排放速率为1.25kg/h,排放浓度<1.0 mg/m3,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5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2)厂区道路运输扬尘道路扬尘主要为路面表层干化浮土在车轮的冲击、碾压和尾气排气筒的冲击下激起的二次扬尘。污染物以颗粒物(TSP)计。项目汽车运输采用40t自卸汽车,场内运输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行驶路程 约为300m,车速小于15km/h。 项目运营期汽车运输总量为240万 t,运输车次约 6.0万辆·次/年。根据《扬尘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 环保部公告 2014 年第 92 号),道路扬尘量根据下列公式计算:WRi=ERi×LR×NR×(1-nr/365)×10-6式中:WRi:道路扬尘源中颗粒物 PMi 的总排放量, t/a。ERi:道路扬尘源中颗粒物 PMi 平均排放系数,g/km·辆。LR:道路长度,取均值0.3km。NR:一定时期内车辆在该段道路上的平均车流量,取12万辆·次/a(含往返) 。nr:不起尘天数,即一年中降水量大于0.25mm/d的天数。根据当地气象资料,项目取100d 计。Ek.>(sL)(W0.911.02Pi-n=X对于铺装道路,扬尘排放系数计算公式如下:式中:1)EPi 为铺装道路的扬尘中 PMi 排放系数,g/km( 机动车行驶1km产生的道路扬尘质量)。2)ki为产生的扬尘中 PMi 的粒度乘数,推荐值取 3.23g/km。3)sL为道路积尘负荷, g/m2。取 1.0。4)W为平均车重,t。平均车重表示通过某等级道路所有车辆的平均重量。5)η 为污染控制技术对扬尘的去除效率, %;根据该指南中洒水 2 次/天控制效率为66%。 根据项目运行实际,对厂内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每天洒水 2 次以上,大风天气增加洒水次数。经计算,排放系数 Epi 为47.29g/km,道路运输扬尘排放量为1.24t/a。同时,为减少运输车辆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按照环保要求,对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出明确的环保管控要求:A. 厂区至公路连接线全部水泥硬化,平时注意道路的维护B.厂前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清扫,保证路面不起尘;C.运输车辆要严密遮盖,减少物料散落;D.保持路面整洁、 湿润不起尘, 有效防止运输环节扬尘污染。车辆采用全封闭厢式货车,装载高度不得超出车厢高度,避免出现因颠簸造成的遗撒现象。 不允许出现敞篷运输或是超载运输。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8)废气污染源参数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见表4-1。表4-1 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装置/污染源污染物污染物产生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放时间(h/a)核算方法浓度速率工艺效率%是否可行技术核算方法浓度速率排放量mg/m3kg/hmg/m3kg/ht/a储存堆放、装料颗粒物产排污系数法/12.5煤棚全封闭,顶部设置喷雾降尘设施,在工作时洒水抑尘;煤棚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平台联网。90是产排污系数法<1.01.256.04800厂区道路运输颗粒物公式计算法//场内道路绿化,封闭运输,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厂区地面及进出厂区道路混凝土硬化。66是公式计算法<1.0/1.244800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见表4-2,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见表4-3。表4-2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序号产污环节污染物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标准年排放量/(t/a)标准名称浓度限值mg/m31储存堆放、装料颗粒物煤棚全封闭,顶部设置喷雾降尘设施,在工作时洒水抑尘;煤棚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平台联网。《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5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1.06.02厂区道路运输颗粒物场内道路绿化,封闭运输,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厂区地面及进出厂区道路混凝土硬化。1.24无组织排放量总计颗粒物7.24表4-3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物年排放量/(t/a)1颗粒物7.24(9)非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指生产过程中开停车、设备检修、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以及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等情况下的排放。项目为煤炭储存棚建设项目,主要进行煤炭储存及装料外售,不涉及非正常情况。(10)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分析项目采取的废气无组织控制措施如下:a、项目采用全封闭储棚及生产车间,配备喷淋抑尘设施;煤棚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平台联网。b、为降低运输扬尘产生量,项目通过降低行驶速度、厂区设洒水车、道路硬化、路面定期清扫等方式降低无组织粉尘。c、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明确员工责任制度。在事故情况下,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避免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的无组织控制措施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无组织控制措施要求,采取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能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5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11)大气监测计划根据工程特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本次提出如下监测要求:表4-4 大气环境监测计划类别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废气厂界颗粒物1次/年《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2、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项目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3、声环境影响分析(1)噪声预测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装载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级值在80-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噪声污染源位置与采取防治措施后源强见表4-5。表4-5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一览表建构筑物声源名称产生源强(dB(A))声源控制措施运行时段排放源强(dB(A))持续时间(h)煤棚装载设备90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昼夜754800洒水车8065①预测范围、点位、因子噪声预测范围为:厂界外1m;预测点位:厂界四周各设1个点位,共4个预测点位。噪声预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②预测模式及参数选取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的模型。④噪声预测点位预测四周厂界噪声值,以厂区西南角为坐标原点(0,0)。⑤预测结果与评价根据预测模式,计算出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见表4-6。表4-6 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序号预测点现状值贡献值预测值标准值达标情况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东厂界57.446.83557.447.1昼间≤60dB(A)夜间≤50dB(A)达标2西厂界56.245.34456.547.7达标3南厂界55.945.14056.046.3达标4北厂界56.746.43856.847.0达标项目运营期噪声源对各厂界的贡献值在35~44dB(A)之间,叠加现状值后,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在56.0~57.4dB(A)之间、昼间噪声预测值在46.3~47.7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采取降噪措施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2)监测计划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提出如下监测要求。表4-7 声环境监测计划类别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噪声厂界外1m处等效A声级1次/季度《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主要固废为废机油、废油桶。(1)危险废物①危险废物产生情况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本次未批先建煤棚内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a、废机油项目废机油产生量为0.1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均属于HW08类(900-214-08),项目厂区不设机修车间,设备由专业修理单位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由专业维修单位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b、废油桶项目废油桶产生量为0.01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均属于HW08类(900-249-08),项目厂区不设机修车间,设备由专业修理单位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由专业维修单位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2)生活垃圾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垃圾产生。综上,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5、地下水、土壤影响分析项目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不会对厂区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根据原国家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国家环保部环发〔2012〕77号)及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要求,对于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包括使用管线输运)的建设项目进行风险评价。本次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在于识别物料生产、贮存、转运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及可能诱发的环境问题,以突发性事故导致的危险物质环境急性损害防控为目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控制、减缓措施,明确环境风险监控及应急建议要求,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力求将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降至可防控水平。(1)风险源识别煤粉为可燃物质,粉尘具燃爆性,着火点300℃~500℃之间,爆炸下限浓度34g/m3~47g/m3(粉尘平均粒径:5μm~10μm)。高温表面堆积粉尘(5mm厚)的引燃温度:225℃~285℃,云状粉尘的引燃温度580℃~610℃。积存的煤粉与空气中的氧长期接触氧化时,会发热使温度升高,而温度的升高又会加剧煤粉的进一步氧化,若散热不良时会使氧化过程不断加剧,最后使温度达到煤的燃点而引起煤粉的自燃。煤粉爆炸的前期往往是自燃。当煤粉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在外界高温、碰撞、摩擦、振动、明火、电火花的作用下会引起爆炸,爆炸后产生的气浪会使沉积的粉尘飞扬,造成二次爆炸事故。煤尘爆炸与其在空气中的含量及含氧浓度有关, 烟煤在10-2000mg/mm3。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空气中煤尘含量在300-400mg/m3爆炸威力最大,这是因为混合物中煤尘与空气的比例适中 煤粉能充分燃烧。煤粉爆炸后不仅产生冲击波伤人和破坏建筑物,同时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使人中毒死亡。项目厂区不设机修车间,设备由专业修理单位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由专业维修单位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随产随清,不会导致相应环境风险。(2)最大可信事故煤粉越细,爆炸的危险性就越大。粗煤粉爆炸的可能性就小些,当煤粉粒度大于0.1mm时几乎不会爆炸。当煤粉浓度大于3~4kg/m3(空气)或小于0.32~0.47kg/m3时不轻易引起爆炸。因为煤粉浓度太高,氧浓度太小;而煤粉浓度太低,缺少可燃物。只有煤粉浓度为1.2~2.0kg/m3时最轻易发生爆炸。(3)环境影响分析当项目煤尘满足爆炸条件时引起爆炸,爆炸产物中含有大量的CO、SO2、 NOx气体及自身分解产生的毒性气体,使人及动物中毒,爆炸燃烧烟气及有毒气体污染周围环境。即使事故发生,爆炸燃烧烟气及有毒气体产生量有限,随空气流动、净化,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将很快恢复。每天必须由通防室负责对煤场煤堆进行测温检查,并填写测温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上报调度室及有关领导,并建立健全煤场测温记录。为了防止煤炭自燃起火、贮煤温度应控制在60℃下,发现温度上升超过60℃时,应采取洒水等措施降温。项目全封闭煤储棚,通过洒水降尘及通风措施可满足环保要求,场所内煤尘浓度远低于煤尘爆炸下限浓度。建设单位应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4)风险预防措施①粉尘控制a.消除和防止粉尘积累, 在产生粉尘较多的地方, 加强巡视, 及时清扫;b.加强水喷淋装置、雾炮机的使用频率, 尽可能的减少粉尘飞扬等。②火源控制a.加强管理,严禁将明火和易燃品带进煤炭储棚内;b.防止金属物落入高速运转的机器设备中因冲击摩擦而起火;c.电气设备、 电气通讯及照明装置应选用防爆型, 以防止静电火花引起粉尘爆炸;线路设计要安全可靠, 防止受潮漏电或短路起火;d.防止各类设备故障和摩擦起火而引起粉尘爆炸事故;e.对于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应给予接地保护;f.严禁实施动火作业程序;g.消防器材分布合理。(5)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本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主要来自发生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次生大气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①消防应设置专用报警电话,火灾报警电话:119。配置应急工具和消防设施,包括一定数量的手提式二氧化碳和干粉灭火器,定期组织演练,并会正确使用。②管理防范措施在管理方面要有一系列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有效的安全管理组织,确保各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能在各个环节上得到充分落实,并能有所改进与提高。在投产运行前,应制定出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下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并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避免因严重操作失误而造成事故。加强对工作人员安全素质方面的教育及训练,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安全心理、职业卫生及排险与消防活动等,而且要时常演练与考核。制定应急操作规程,在规程中应说明发生事故时应采取的操作步骤,规定抢修进度,限制事故的影响。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应急预案实施组织、责任人、每一事故发生的处理程序、原因分析、防止再次发生的改进措施、应急预案的演习等。以使一旦发生事故可快速、有效得到处理,防止事故蔓延,将事故风险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表4-8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序号项目内容及要求1应急计划区储煤棚2应急组织机构、人员成立指挥部,负责现场全面指挥,建立专业救援队伍,负责事故控制、救援、善后处理。3应急状态分类及应急响应程序规定事故的级别及相应的应急分类响应程序。4应急设施、设备与器材防火灾、爆炸事故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防静电服、自给正压式呼吸器、安全防护眼镜等。5应急通讯、通知和交通规定应急状态下的通讯方式、通知方式和交通保障、管制。6应急环境监测及事故后评估由专业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7应急防护措施、清除泄漏措施方法和器材事故现场:控制事故、防止扩大、蔓延及连锁反应。清除现场泄漏物,降低危害,相应的设施器材配备。邻近区域:控制防火区域,控制和清除污染措施及设备。8应急剂量控制、撤离组织计划、医疗救护和公众健康事故现场:事故处理人员对毒物的应急计量控制规定,现场及邻近装置人员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给出人员应急疏散线路图。工厂邻近区:受事故影响的邻近区域人员及公众对毒物应急剂量控制规定,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给出人员应急疏散线路图。9应急状态终止与恢复措施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善后处理,恢复措施。邻近区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10人员培训及演练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人员培训及演练。11公众教育信息记录和报告对工厂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设置应急事故专门记录,建立档案和专门报告制度,设专门部门负责管理。(6)风险评价结论项目在采取如上的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环境风险可降至可防控水平。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要切实从建设、生产、贮存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对人群健康及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如下:表4-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建设项目名称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120万t/a选煤厂煤棚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哈日木呼尔村三社地理坐标经度109°51′07.179″纬度39°13′16.473″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主要危险物质为煤炭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煤炭爆炸,引起次生灾害风险防范措施要求1粉尘控制消除和防止粉尘积累,在产生粉尘较多的地方,加强巡视,及时清扫;加强水喷淋装置、洒水车的使用频率, 尽可能的减少粉尘飞扬等。②火源控制a.加强管理,严禁将明火和易燃品带进煤炭储棚内;b.防止金属物落入高速运转的机器设备中因冲击摩擦而起火;c.电气设备、电气通讯及照明装置选用防爆型,以防止静电火花引起粉尘爆炸;线路设计要安全可靠, 防止受潮漏电或短路起火;d.防止各类设备故障和摩擦起火而引起粉尘爆炸事故;e.对于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应给予接地保护;f.严禁实施动火作业程序,消防器材分布合理。填表说明: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煤炭,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项目环境风险可降至可防控水平。8、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建设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排污许可证相关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对现有排污许可手续进行变更。9、环保投资本项目环保投资24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见下表。表4-10 环保投资一览表 单位:万元类别污染源治理措施投资废气煤炭储存及装载粉尘设备及煤棚全封闭,煤棚顶部设施喷淋抑尘系统;煤棚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平台联网。235厂区运输扬尘场内道路绿化,封闭运输,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厂区地面及进出厂区道路硬化废水生产及生活废水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固废废机油、废油桶项目厂区不设机修车间,设备由专业修理单位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由专业维修单位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2噪声装载设备、洒水车合理规划项目场地道路交通, 加强管理,采用低噪声、低能耗设备。3总计24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煤炭储存及装载粉尘颗粒物设备及煤棚全封闭,煤棚顶部设施喷淋抑尘系统;煤棚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平台联网。《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5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道路运输扬尘颗粒物场内道路绿化,封闭运输,定期洒水,厂区地面及进出厂区道路混凝土硬化;运输车辆要严密遮盖, 减少物料散落。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声环境生产设备等效连续A声级合理规划项目场地道路交通, 加强管理,采用低噪声、低能耗设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厂区不设机修车间,设备由专业单位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由专业维修单位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煤棚地面部分进行硬化处理,地基先用三合土夯实后,再在上层铺 10~15cm 的水泥进行硬化,渗透系数≤1×10-7cm/s。生态保护措施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相关文件及管理部门要求落实风险措施。其他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 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六、结论综上所述,伊金霍洛旗兴达洗煤厂(普通合伙)120万t/a选煤厂煤棚扩建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三线一单”及环境管控要求,厂址选择可行;项目运营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新建储煤棚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新建储煤棚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毛亭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玛勒庆壕赖村一社地理坐标( 109 度 55分19.665 秒, 39 度 11 分 55.39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061煤炭储存、集运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608环保投资(万元)608环保投资占比(%)10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全厂煤棚面积超过原环评批复的煤棚面积,超出部分属于“未批先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7月23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环罚〔2025〕5-18号),建设单位于2025年7月24日缴纳罚款。用地(用海)面积(m2)41447(本次扩建煤棚占地面积18620.01m2,无新增用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项目属于“三、煤炭--煤炭跨区域运输通道和集疏运体系:管道输煤,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储煤设施建设和环保改造”,为鼓励类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禁止准入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2、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位于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现有厂区内。厂区四周均为空地。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敏感点。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厂址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及饮用水水源地等,项目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选址可行。3、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 年版)》的通知,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1)生态保护红线依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调整情况,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调整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分区分类实施精细化管控。优先保护单元突出系统性保护,保持空间格局基本稳定,部分单元结合生态保护红线予以调整;重点管控单元突出精细化管理,空间格局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部分单元根据产业园区、矿区和城镇开发边界进行调整;一般管控单元保持基本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预留空间。调整后,全市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为 171 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76个,面积占比64.35%;重点管控单元 86个,面积占比 28.10%;一般管控单元 9个,面积占比 7.56%。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玛勒庆壕赖村一社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现有厂区内,位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占地范围及周边500m 范围内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项目周边不存在生态保护红线。(2)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在运营期间主要资源消耗为电能,消耗少量水资源。本项目供电依托厂区现有用电系统,生产用水采用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生活用水由伊金霍洛旗圣圆自来水有限公司供给自来水,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同时符合清洁生产中能源消耗相关要求。因此,项目资源消耗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3)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全区环境空气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标。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结合现状监测数据可知,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特征污染物 TSP 浓度现状符合其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运营期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在采取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产生的固体废物定期进行合理的处置。因此,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的各类污染物均能有效处理,不会明显降低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 年版)》的通知和《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三线一单”公众端应用平台查询结果,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 项目与管控单元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1 与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分类维度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ZH15062720007新街矿区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符合资源利用效率1原煤入选率不低于75%;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应达到75%以上;矿井水、疏干水应采用洁净化、资源化技术和工艺进行合理处置,处置率达到100%。2.煤矿采区回采率、原煤入选率、煤矸石与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等项指标符合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3.严格执行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4.限制勘查开发过程中对环境破坏较大的砂金等重砂矿物,原则上不再新设勘查项目,确需新立的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并征得环保部门同意。禁止勘查超贫磁铁矿。本项目为洗选厂煤棚扩建项目,属于配套辅助工程,不属于煤炭开采、洗选。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为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符合高原三队查干苏招七队尔林兔社肥料场麻庙G65敖诺木都希里村高原一队阿贡沟折家梁王家梁7召壕刘家畔柠条梁红旗后队塔尔河村组阿退庙木独石梨村房梁扎萨敖包营盘河村乌兰哈拉嘎宋家峁字家渠宋家建牛定壕黄陶勒盖村雷家圪堵公格梁G65乌兰陶勒盖村八里界白音盖后队牛定壕刘家村刀劳窑则创业村兰家圪堵杜家壕巴音盖村八里界中鸡镇道劳窑子村范台河后邱家村高勒庙四队刀芳窑则李满都湖滩庙壕武家壕高家村毛盖图四队红碱淖秦李家圪堵乌达哈牛家梁毛盖图村李家壕优先保护单元岔路壕杨家重点保护单元葫芦素村郭家村一般保护单元毛盖图六队响包兔村解家村471雷家圪堵高村项目所在位置雷家圪堵高村项目所在位置附图1-1 项目与鄂尔多斯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项目由来: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成立于 2006年12月11日,位于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玛勒庆壕赖村一社。2017年7月, 委托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于2017年8月18日通过了原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鄂环评字〔2017〕105号);2017年9月30日,通过原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鄂环监字〔2017〕185号)。随着企业不断地发展,由于煤炭存储周期受市场需求影响较大,原环评中批复的煤棚已不满足实际煤炭的储存要求,因此企业利用厂区现有空地新建储煤棚2座(3#煤棚、4#煤棚),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但未履行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建”。根据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7月23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环罚〔2025〕5-18号),本项目应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本次“未批先建”的煤棚均在现有工程验收后建设。目前,企业全厂煤棚总建筑面积23420.01m2,其中《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已批复的煤棚总建筑面积为4800m2(1#煤棚、2#煤棚),本次“未批先建”煤棚建筑面积为18620.01m2(3#煤棚、4#煤棚)。本次主要对已建成但未履行环评手续的3#煤棚、4#煤棚等共计18620.01m2建筑面积的煤棚进行评价。根据现场踏勘,本次扩建煤棚实际已全部建设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061、煤炭储存、 集运”,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型)》规定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项目名称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新建储煤棚项目2、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3、建设性质扩建4、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8万元,占总投资的100%。5、建设地点与周边关系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玛勒庆壕赖村一社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现有厂区内,中心位置坐标为北纬:39°11′55.397″,东经:109°55′19.665″。厂区四周均为空地。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6、项目占地项目位于马秦壕鑫源洗煤厂现有厂区内,全厂占地41447m2,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蒙〔2024〕伊金霍洛旗不动产权第0009328号),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7、建设规模本次已建成但未履行环评手续的煤棚为3#煤棚、4#煤棚,建筑面积18620.01m2。本项目为煤棚扩建项目,不涉及煤炭洗选规模。项目建设前后全厂煤炭洗选规模不变,仍为120万t/a。项目煤棚建筑面积情况见下表如下。表2-1 项目全厂煤棚建筑面积情况一览表序号建构筑物建筑面积(m2)备注原环评批复部分未批先建部分合计11#储煤棚340003400原煤、产品煤等进行暂存22#储煤棚14000140033#储煤棚05366.215366.21原煤、产品煤等进行暂存,本次扩建煤棚44#储煤棚013253.813253.8合计480018620.0123420.01/项目煤棚储存量与产能匹配性分析见下表。表2-2 项目煤棚储存量与产能匹配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建构筑物储存量(万t/周期)储存周期(d)现有扩建后现有扩建后1储煤棚原煤1.827.27520产品煤等1.113.64310注:(1)项目原煤和洗选后煤炭均在煤棚内储存。因此,分别核算原煤储存周期和洗选后产品煤(含煤矸石)储存周期。(2)现有工程年洗选煤炭120万吨,本次评价按全年煤炭洗选量及平均储存周期核算煤棚储存量与产能匹配性。8、建设内容表2-2 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组成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全封闭储煤棚本次扩建涉及煤棚总建筑面积18620.01m2,包括3#煤棚,建筑面积5366.21m2;4#煤棚,建筑面积13253.8m2。本次扩建完成后,企业全厂煤棚总建筑面积23420.01m2。煤棚内地面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一套,并与环保部门平台联网。扩建辅助工程磅房建筑面积30.95 m2,位于办公区西北,依托现有。依托办公生活区(1-2厂房)建筑面积743.92m2,依托厂区现有办公生活区。依托消防水池及泵房地上建筑面积72m2,地下建筑面积594.52m2。依托公用工程供电引自札萨克镇供电网。依拖供水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为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生活用水依托现有,取用地下水,并已取得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核发的取水证,年取水量0.17万m3。依托供暖项目冬季生产厂房不采暖,办公宿舍区依托现有供暖设施。依托初期雨水收集池依托厂区现有1个50m3初期雨水池(混凝土结构),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依托环保工程废气无组织煤炭储存及装载粉尘:煤棚全封闭,各个煤棚顶部设施喷淋抑尘系统;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平台联网。厂区运输扬尘: 场内道路绿化,封闭运输,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厂区地面及进出厂区道路硬化。--废水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噪声合理规划项目场地道路交通, 加强管理,采用低噪声、低能耗设备。--固废本项目为煤棚扩建项目,不涉及生产设备,因此运营期无新增危废及一般固废产生。生活垃圾: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9、平面布置厂区在东北角设置一个出入口,办公区位于厂区出入口南侧、紧邻厂区煤棚,磅房位于办公区西北,其余均为厂区道路及煤棚。项目厂区布局较为合理。10、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本项目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3。表2-3 项目能源消耗一览表能源种类年用量备注现有工程本项目完成后全厂疏干水/新鲜水212.3m3/d37.2m3/d249.5m3/d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为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生活用水依托现有,取用地下水,并已取得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核发的取水证,年取水量0.17万m3。电243.48万kW·h/a2万kW·h/a245.48万kW·h/a引自札萨克镇供电网11、主要设备本次不新增生产设备,煤棚内煤炭装载、转运主要依托现有五台装载机,厂区抑尘采用现有1台洒水车。12、公用工程(1)给水①给水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为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生活用水依托现有,由伊金霍洛旗圣圆自来水有限公司供给自来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本次未批先建煤棚内洒水抑尘用水,煤棚总面积为18620.01m2,用水量按 1.0L/m2·次核算,每天2次,每年330d,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用水量为37.2m3/d(12289m3/a)。本次扩建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用水量。②排水项目无废水外排;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疏干水37.2疏干水37.2储棚抑尘(-37.2)储棚抑尘(-37.2)37.237.2图2-1 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d)图2-1 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d)(2)供电项目用电引自札萨克镇供电网,本次新增年用电量为2万kW·h。(3)供热 项目冬季生产厂房不采暖,办公宿舍区依托现有供暖设施。13、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现有劳动定员15人,年工作日330天,二班工作制,每班8h。14、施工进度项目已建成投产。项目由来: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成立于 2006年12月11日,位于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玛勒庆壕赖村一社。2017年7月, 委托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于2017年8月18日通过了原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鄂环评字〔2017〕105号);2017年9月30日,通过原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鄂环监字〔2017〕185号)。随着企业不断地发展,由于煤炭存储周期受市场需求影响较大,原环评中批复的煤棚已不满足实际煤炭的储存要求,因此企业利用厂区现有空地新建储煤棚2座(3#煤棚、4#煤棚),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但未履行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建”。根据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7月23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环罚〔2025〕5-18号),本项目应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本次“未批先建”的煤棚均在现有工程验收后建设。目前,企业全厂煤棚总建筑面积23420.01m2,其中《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已批复的煤棚总建筑面积为4800m2(1#煤棚、2#煤棚),本次“未批先建”煤棚建筑面积为18620.01m2(3#煤棚、4#煤棚)。本次主要对已建成但未履行环评手续的3#煤棚、4#煤棚等共计18620.01m2建筑面积的煤棚进行评价。根据现场踏勘,本次扩建煤棚实际已全部建设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061、煤炭储存、 集运”,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型)》规定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项目名称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新建储煤棚项目2、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3、建设性质扩建4、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8万元,占总投资的100%。5、建设地点与周边关系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玛勒庆壕赖村一社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现有厂区内,中心位置坐标为北纬:39°11′55.397″,东经:109°55′19.665″。厂区四周均为空地。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6、项目占地项目位于马秦壕鑫源洗煤厂现有厂区内,全厂占地41447m2,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蒙〔2024〕伊金霍洛旗不动产权第0009328号),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7、建设规模本次已建成但未履行环评手续的煤棚为3#煤棚、4#煤棚,建筑面积18620.01m2。本项目为煤棚扩建项目,不涉及煤炭洗选规模。项目建设前后全厂煤炭洗选规模不变,仍为120万t/a。项目煤棚建筑面积情况见下表如下。表2-1 项目全厂煤棚建筑面积情况一览表序号建构筑物建筑面积(m2)备注原环评批复部分未批先建部分合计11#储煤棚340003400原煤、产品煤等进行暂存22#储煤棚14000140033#储煤棚05366.215366.21原煤、产品煤等进行暂存,本次扩建煤棚44#储煤棚013253.813253.8合计480018620.0123420.01/项目煤棚储存量与产能匹配性分析见下表。表2-2 项目煤棚储存量与产能匹配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建构筑物储存量(万t/周期)储存周期(d)现有扩建后现有扩建后1储煤棚原煤1.827.27520产品煤等1.113.64310注:(1)项目原煤和洗选后煤炭均在煤棚内储存。因此,分别核算原煤储存周期和洗选后产品煤(含煤矸石)储存周期。(2)现有工程年洗选煤炭120万吨,本次评价按全年煤炭洗选量及平均储存周期核算煤棚储存量与产能匹配性。8、建设内容表2-2 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组成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全封闭储煤棚本次扩建涉及煤棚总建筑面积18620.01m2,包括3#煤棚,建筑面积5366.21m2;4#煤棚,建筑面积13253.8m2。本次扩建完成后,企业全厂煤棚总建筑面积23420.01m2。煤棚内地面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一套,并与环保部门平台联网。扩建辅助工程磅房建筑面积30.95 m2,位于办公区西北,依托现有。依托办公生活区(1-2厂房)建筑面积743.92m2,依托厂区现有办公生活区。依托消防水池及泵房地上建筑面积72m2,地下建筑面积594.52m2。依托公用工程供电引自札萨克镇供电网。依拖供水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为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生活用水依托现有,取用地下水,并已取得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核发的取水证,年取水量0.17万m3。依托供暖项目冬季生产厂房不采暖,办公宿舍区依托现有供暖设施。依托初期雨水收集池依托厂区现有1个50m3初期雨水池(混凝土结构),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依托环保工程废气无组织煤炭储存及装载粉尘:煤棚全封闭,各个煤棚顶部设施喷淋抑尘系统;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平台联网。厂区运输扬尘: 场内道路绿化,封闭运输,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厂区地面及进出厂区道路硬化。--废水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噪声合理规划项目场地道路交通, 加强管理,采用低噪声、低能耗设备。--固废本项目为煤棚扩建项目,不涉及生产设备,因此运营期无新增危废及一般固废产生。生活垃圾: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9、平面布置厂区在东北角设置一个出入口,办公区位于厂区出入口南侧、紧邻厂区煤棚,磅房位于办公区西北,其余均为厂区道路及煤棚。项目厂区布局较为合理。10、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本项目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3。表2-3 项目能源消耗一览表能源种类年用量备注现有工程本项目完成后全厂疏干水/新鲜水212.3m3/d37.2m3/d249.5m3/d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为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生活用水依托现有,取用地下水,并已取得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核发的取水证,年取水量0.17万m3。电243.48万kW·h/a2万kW·h/a245.48万kW·h/a引自札萨克镇供电网11、主要设备本次不新增生产设备,煤棚内煤炭装载、转运主要依托现有五台装载机,厂区抑尘采用现有1台洒水车。12、公用工程(1)给水①给水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为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生活用水依托现有,由伊金霍洛旗圣圆自来水有限公司供给自来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本次未批先建煤棚内洒水抑尘用水,煤棚总面积为18620.01m2,用水量按 1.0L/m2·次核算,每天2次,每年330d,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用水量为37.2m3/d(12289m3/a)。本次扩建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用水量。②排水项目无废水外排;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疏干水37.2疏干水37.2储棚抑尘(-37.2)储棚抑尘(-37.2)37.237.2图2-1 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d)图2-1 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d)(2)供电项目用电引自札萨克镇供电网,本次新增年用电量为2万kW·h。(3)供热 项目冬季生产厂房不采暖,办公宿舍区依托现有供暖设施。13、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现有劳动定员15人,年工作日330天,二班工作制,每班8h。14、施工进度项目已建成投产。项目由来: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成立于 2006年12月11日,位于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玛勒庆壕赖村一社。2017年7月, 委托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于2017年8月18日通过了原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鄂环评字〔2017〕105号);2017年9月30日,通过原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鄂环监字〔2017〕185号)。随着企业不断地发展,由于煤炭存储周期受市场需求影响较大,原环评中批复的煤棚已不满足实际煤炭的储存要求,因此企业利用厂区现有空地新建储煤棚2座(3#煤棚、4#煤棚),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但未履行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建”。根据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7月23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环罚〔2025〕5-18号),本项目应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本次“未批先建”的煤棚均在现有工程验收后建设。目前,企业全厂煤棚总建筑面积23420.01m2,其中《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已批复的煤棚总建筑面积为4800m2(1#煤棚、2#煤棚),本次“未批先建”煤棚建筑面积为18620.01m2(3#煤棚、4#煤棚)。本次主要对已建成但未履行环评手续的3#煤棚、4#煤棚等共计18620.01m2建筑面积的煤棚进行评价。根据现场踏勘,本次扩建煤棚实际已全部建设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061、煤炭储存、 集运”,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型)》规定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项目名称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新建储煤棚项目2、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3、建设性质扩建4、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8万元,占总投资的100%。5、建设地点与周边关系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玛勒庆壕赖村一社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现有厂区内,中心位置坐标为北纬:39°11′55.397″,东经:109°55′19.665″。厂区四周均为空地。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6、项目占地项目位于马秦壕鑫源洗煤厂现有厂区内,全厂占地41447m2,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蒙〔2024〕伊金霍洛旗不动产权第0009328号),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7、建设规模本次已建成但未履行环评手续的煤棚为3#煤棚、4#煤棚,建筑面积18620.01m2。本项目为煤棚扩建项目,不涉及煤炭洗选规模。项目建设前后全厂煤炭洗选规模不变,仍为120万t/a。项目煤棚建筑面积情况见下表如下。表2-1 项目全厂煤棚建筑面积情况一览表序号建构筑物建筑面积(m2)备注原环评批复部分未批先建部分合计11#储煤棚340003400原煤、产品煤等进行暂存22#储煤棚14000140033#储煤棚05366.215366.21原煤、产品煤等进行暂存,本次扩建煤棚44#储煤棚013253.813253.8合计480018620.0123420.01/项目煤棚储存量与产能匹配性分析见下表。表2-2 项目煤棚储存量与产能匹配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建构筑物储存量(万t/周期)储存周期(d)现有扩建后现有扩建后1储煤棚原煤1.827.27520产品煤等1.113.64310注:(1)项目原煤和洗选后煤炭均在煤棚内储存。因此,分别核算原煤储存周期和洗选后产品煤(含煤矸石)储存周期。(2)现有工程年洗选煤炭120万吨,本次评价按全年煤炭洗选量及平均储存周期核算煤棚储存量与产能匹配性。8、建设内容表2-2 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组成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全封闭储煤棚本次扩建涉及煤棚总建筑面积18620.01m2,包括3#煤棚,建筑面积5366.21m2;4#煤棚,建筑面积13253.8m2。本次扩建完成后,企业全厂煤棚总建筑面积23420.01m2。煤棚内地面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一套,并与环保部门平台联网。扩建辅助工程磅房建筑面积30.95 m2,位于办公区西北,依托现有。依托办公生活区(1-2厂房)建筑面积743.92m2,依托厂区现有办公生活区。依托消防水池及泵房地上建筑面积72m2,地下建筑面积594.52m2。依托公用工程供电引自札萨克镇供电网。依拖供水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为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生活用水依托现有,取用地下水,并已取得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核发的取水证,年取水量0.17万m3。依托供暖项目冬季生产厂房不采暖,办公宿舍区依托现有供暖设施。依托初期雨水收集池依托厂区现有1个50m3初期雨水池(混凝土结构),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依托环保工程废气无组织煤炭储存及装载粉尘:煤棚全封闭,各个煤棚顶部设施喷淋抑尘系统;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平台联网。厂区运输扬尘: 场内道路绿化,封闭运输,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厂区地面及进出厂区道路硬化。--废水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噪声合理规划项目场地道路交通, 加强管理,采用低噪声、低能耗设备。--固废本项目为煤棚扩建项目,不涉及生产设备,因此运营期无新增危废及一般固废产生。生活垃圾: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9、平面布置厂区在东北角设置一个出入口,办公区位于厂区出入口南侧、紧邻厂区煤棚,磅房位于办公区西北,其余均为厂区道路及煤棚。项目厂区布局较为合理。10、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本项目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3。表2-3 项目能源消耗一览表能源种类年用量备注现有工程本项目完成后全厂疏干水/新鲜水212.3m3/d37.2m3/d249.5m3/d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为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生活用水依托现有,取用地下水,并已取得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核发的取水证,年取水量0.17万m3。电243.48万kW·h/a2万kW·h/a245.48万kW·h/a引自札萨克镇供电网11、主要设备本次不新增生产设备,煤棚内煤炭装载、转运主要依托现有五台装载机,厂区抑尘采用现有1台洒水车。12、公用工程(1)给水①给水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为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疏干水;生活用水依托现有,由伊金霍洛旗圣圆自来水有限公司供给自来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本次未批先建煤棚内洒水抑尘用水,煤棚总面积为18620.01m2,用水量按 1.0L/m2·次核算,每天2次,每年330d,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用水量为37.2m3/d(12289m3/a)。本次扩建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用水量。②排水项目无废水外排;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疏干水37.2疏干水37.2储棚抑尘(-37.2)储棚抑尘(-37.2)37.237.2图2-1 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d)图2-1 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d)(2)供电项目用电引自札萨克镇供电网,本次新增年用电量为2万kW·h。(3)供热 项目冬季生产厂房不采暖,办公宿舍区依托现有供暖设施。13、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现有劳动定员15人,年工作日330天,二班工作制,每班8h。14、施工进度项目已建成投产。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工艺流程简述(图示):一、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由于项目已建成投产,施工期已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未对周围环境影响造成较大影响,施工期影响已结束。本次不再对施工期进行评价。二、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项目运营期为钢架全封闭环保煤棚。原煤运输到煤棚后,在煤棚内储存,然后精煤从洗选工序中产出后,在煤棚中储存,后经过煤棚装载设施装到运输车后,经电子地磅进行称重后出售。运营期主要污染工序:(1)废气:煤炭储存及装载粉尘、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2)废水: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生产废水排放;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3)噪声:主要为煤炭进出厂装卸时产生的噪声,声压级为80~90dB(A)。(4)固废:本项目为煤棚扩建项目,不涉及生产设备,因此运营期无新增危废及一般固废产生。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基本情况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成立于 2006年12月11日,位于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玛勒庆壕赖村一社。2017年7月, 委托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于2017年08月18日通过了原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鄂环评字〔2017〕105号);2017年9月30日,通过原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鄂环监字〔2017〕185号)。2020年6月18日,企业首次进行排污许可登记,有效期为2020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17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整改状态,因此在排污许可登记到期后未及时延续。目前,企业已重新对排污许可进行了登记,编号:9115062779364864XY001Z,有效期为2025年7月19日至2030年7月18日。2、现有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排放量企业自2022年下半年开始,处于停产整改状态,因此现有工程采用验收检测数据(编号:BL JYSQ-2017-053)进行达标可行性分析。项目现有工程各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一览见下表。(1)废气污染物现有工程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见表2-4。表2-4 现有工程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措施及排放去向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0.607煤棚全封闭,车间内均配备喷雾抑尘装置。场内道路绿化,封闭运输,定期洒水,厂区地面及进出厂区道路硬化。1.0mg/m3(2)废水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② 生产废水煤泥水闭路循环,不外排。③ 初期雨水厂区地势低处设 1个 50m3初期雨水池(混凝土结构),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3)噪声污染源及防治措施表2-5 现有工程噪声污染源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一览表污染源环保措施标准来源标准值dB(A)位置监测数据(dB(A))昼间夜间生产设备、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夜间≤50东厂界52.942.4西厂界52.642.6南厂界53.742.3北厂界54.142.1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表2-6 项目现有工程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污染源污染因子产生量(t/a)环保措施固废类别初期雨水沉淀池初期雨水沉淀池底泥0.5掺入产品煤外售一般固废循环水池沉淀池循环水池沉淀池底泥1.5生产工序煤泥12万办公区生活垃圾2.5收集后,由鄂尔多斯市新开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清运。/4、现有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项目现有工程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见表2-7。表2-7 现有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一览表污染种类污染物名称排放量(t/a)数据来源废气颗粒物3.05现有环评中核算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废水COD----氨氮----5、现有工程总量控制指标现有工程污染物总量指标为:SO2:0t/a、NOx:0t/a、;COD:0t/a、NH3-N:0t/a。6、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本次评价对现有工程已采取环保措施情况进行梳理,存在问题的已按要求提出相应整改要求。序号现有环保措施照片是否存在问题整改措施1项目煤棚均为全密闭煤棚是,储煤棚破损未封闭严密 对破损的煤棚进行重新修补2厂内煤炭通过皮带进行输送,已建设全密闭输送廊道否无需整改3各煤棚顶部设置喷淋设施进行抑尘否无需整改4现有受煤坑密闭,车间内配备喷淋设施抑尘否无需整改5煤棚内地面已进行水泥硬化措施是,车间地面虽已进行一般地面水泥硬化,但由于企业已运行多面,煤棚内地面上已覆盖一层较厚的煤灰 及时对地面内煤灰进行清理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①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根据《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4年,全区环境空气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标。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②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1)监测点位及因子TSP监测数据引用《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马泰壕煤矿配套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ZM250324541K)中监测数据,由内蒙古泽铭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监测,监测时间为2025年3月23日-3月25日,监测点位于本项目厂区西南2.2km处。其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与数据时效性均满足要求,监测数据有效。具体监测数据如下:表3-1 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监测点名称监测点坐标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经度纬度厂区西南2.2km处109.90103035°39.18673232°TSP2025.3.23-3.25西南22002)监测时段与频次TSP监测时间为2025年3月23日-3月25日,监测3天,监测日均浓度的每次连续采样时间为24h。3)评价标准TSP浓度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4)评价方法评价方法采用单项标准指数法,评价模式如下:Pi=Ci/C0i式中:Pi—i污染物标准指数; Ci—i污染物实测浓度,mg/m3; Coi—i污染物评价标准值,mg/m3。5)监测数据统计分析与评价表3-2 环境空气监测及评价结果一览表监测项目浓度范围(mg/m3)标准值(mg/m3)污染指数超标率(%)TSP0.099--0.1090.30.33-0.360由上表可知,TSP24h平均浓度为0.33~0.36mg/m3,最大值占环境质量标准值的36%,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周边不存在地表水体。3、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现状监测。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5、电磁辐射项目无电磁辐射影响。6、土壤、地下水环境项目无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无需进行土壤、地下水现状监测。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①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根据《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4年,全区环境空气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标。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②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1)监测点位及因子TSP监测数据引用《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马泰壕煤矿配套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ZM250324541K)中监测数据,由内蒙古泽铭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监测,监测时间为2025年3月23日-3月25日,监测点位于本项目厂区西南2.2km处。其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与数据时效性均满足要求,监测数据有效。具体监测数据如下:表3-1 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监测点名称监测点坐标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经度纬度厂区西南2.2km处109.90103035°39.18673232°TSP2025.3.23-3.25西南22002)监测时段与频次TSP监测时间为2025年3月23日-3月25日,监测3天,监测日均浓度的每次连续采样时间为24h。3)评价标准TSP浓度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4)评价方法评价方法采用单项标准指数法,评价模式如下:Pi=Ci/C0i式中:Pi—i污染物标准指数; Ci—i污染物实测浓度,mg/m3; Coi—i污染物评价标准值,mg/m3。5)监测数据统计分析与评价表3-2 环境空气监测及评价结果一览表监测项目浓度范围(mg/m3)标准值(mg/m3)污染指数超标率(%)TSP0.099--0.1090.30.33-0.360由上表可知,TSP24h平均浓度为0.33~0.36mg/m3,最大值占环境质量标准值的36%,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周边不存在地表水体。3、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现状监测。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5、电磁辐射项目无电磁辐射影响。6、土壤、地下水环境项目无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无需进行土壤、地下水现状监测。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位于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厂区内,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目标。根据项目性质和周围环境特征,项目主要保护目标见表3-3。表3-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保护目标坐标/保护内容方位距离(m)功能要求经度/°纬度/°大气环境厂区周边500m范围内无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声环境厂界(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土壤环境项目建设厂区内土壤、周边牧草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环境风险大气:项目周围500m内企业地表水:项目废水不外排地下水:厂址及周边区域地下水风险处于可防控水平生态环境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位于伊金霍洛旗新街马秦壕鑫源洗煤厂厂区内,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目标。根据项目性质和周围环境特征,项目主要保护目标见表3-3。表3-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保护目标坐标/保护内容方位距离(m)功能要求经度/°纬度/°大气环境厂区周边500m范围内无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声环境厂界(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土壤环境项目建设厂区内土壤、周边牧草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环境风险大气:项目周围500m内企业地表水:项目废水不外排地下水:厂址及周边区域地下水风险处于可防控水平生态环境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项目实际已建设完成,本次属于“未批先建”部分补办环评手续,因此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不涉及施工期。(1)废气项目运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5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表3-5 运营期废气执行标准污染物标准来源标准值颗粒物无组织《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5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0mg/m3(2)废水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如下。表3-6 噪声排放标准时段标准值dB(A)执行标准昼间夜间运营期605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本项目为煤棚扩建项目,不涉及生产设备,因此运营期无危废及一般固废产生。项目实际已建设完成,本次属于“未批先建”部分补办环评手续,因此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不涉及施工期。(1)废气项目运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5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表3-5 运营期废气执行标准污染物标准来源标准值颗粒物无组织《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5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0mg/m3(2)废水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如下。表3-6 噪声排放标准时段标准值dB(A)执行标准昼间夜间运营期605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本项目为煤棚扩建项目,不涉及生产设备,因此运营期无危废及一般固废产生。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指标。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由于项目已建成投产,施工期影响已结束,施工期已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未对周围环境影响造成较大影响。本次不再对施工期进行评价。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煤棚扩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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