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2025)
拍卖公告
公告
受委托,现定于2025年7月31日下午2:30在中拍平台()采用网上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拍租以下标的:
一、拍租标的:金港大道11(201号至207号),11-1号,11-2号,11-4号,11-5号,11-6号,11-8,11-9,11-10,11-11、11-15;新湖南苑65-12号,66-19号门面房3年租赁权(单套建筑面积约32㎡至432㎡,参考价约2.1万元至31.2万元),参拍保证金1万元/套。
二、看样时间:即日起来电咨询预约看样。
三、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四、有意向者请于2025年7月30日下午3:00前携带相关证件及参拍保证金至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五、联系方式:0510-85802215、15335202300沈女士。
报名地址:锡山区东亭迎宾北路1号科创中心1101室。
江苏金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6日
竞买须知
江苏金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31日门面房租赁权
网络拍租规则
1、网络拍卖亦称“网拍”,是指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通过本平台(中拍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实施的符合《拍卖法》规定的拍卖活动。本次拍卖活动在公开、平等竞争的条件下进行,它的一切活动都具备法律效力。
2、网络竞价人(以下简称竞价人),是指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竞购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网络竞价规则和公告等内容对竞价标的条件有规定的,竞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3、网络成交方(以下简称成交方),是指经拍卖师确认、以最高出价竞得标的网络竞价人。网络成交方在网上出价属真实意思的表示。
4、竞价人须至线下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参拍保证金,方可取得网上竞价的资格。竞价人可以至本公司直接支付保证金,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缴纳保证金。
5、拍卖公司有权对网络竞价人的资格及相应情况进行审核,若发现网络竞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齐全的,拍卖公司有权单方面的取消其竞价资格。
6、参加本次拍租会的竞价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条件,同时具备发布的公告或有关规定中注明的竞价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价登记手续,交付约定的参拍保证金。
7、竞价人办妥拍租登记、所付拍租保证金到达拍卖公司账户后,拍卖公司有权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竞价人获得登陆权利后,方可进入网络拍租信息系统参与网络拍租。
8、竞价人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有权了解拍租标的的情况,实地查看拍租标的物。一旦进入中拍平台竞价平台(以下简称“竞价平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拍卖公司所提供的标的介绍等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竞价人应当为自己的竞价行为负责。拍卖公司是根据标的物的现状拍租,除相关资料中已作说明的标的物瑕疵外,拍卖公司对其他瑕疵不了解。对于拍租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拍卖公司皆不承担责任。
9、本次拍租时间定于2025年7月31日上午9:30、下午1:30、2:30分三个时段准时进行【竞价人应当提前登录中拍平台(参与竞价,保证拍租的顺利进行。)】。
10、本次拍租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租方式,即根据竞价平台报出的起拍价,竞价人以确认出价表示对标的的应价,场上的最高出价者为最终的成交方。若无人对竞价平台报出的起拍价确认出价的,表示拍租标的流标。
11、竞价人登录系统,在网络拍租开始后,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阶梯按钮,竞价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点击出价后,系统弹出对话框,竞价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撤销”。系统对竞价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价人即成为拍租标的的成交方,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成交方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12、竞价人成交后按《网络拍租规则》、《东港镇房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履行相应义务。竞价人成交后,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冲抵相应的拍租成交款。若有违约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委托方有权收回拍租标的物重新拍租,委托方对收回拍租标的物的不作任何补偿。违约后委托方重新委托拍租的,拍租所产生的责任均由原成交方承担,同时按《拍卖法》追究成交方的违约责任。竞价不成功的,由拍卖公司负责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13、拍品成交后,成交方应在拍租当天起两个工作日内至拍卖公司营业场所签署《拍租成交确认书》等相应文书。若成交方未在指定时间内到场签署或拒绝签署的,视为违约,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按《拍卖法》追究成交方的违约责任。
14、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租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竞价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当异常情形出现后,暂停拍租。待网站恢复正常后,由拍卖公司通知竞价人重新启动拍租(按网络竞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租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租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价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承担。竞价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本平台运营方及拍卖公司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5、竞价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租的客观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拍租会现场传导给客户端的拍租标的图文信息和音频视频直播信号、拍卖师的主持、拍租成交价的确认等。
16、凡在本平台上以竞价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价人的行为,竞价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价人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如竞价人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本平台及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7、竞价人成交后应按《拍卖法》规定或约定向拍卖公司支付拍租佣金,最终成交方应交的款项为:①拍租佣金于2025年8月8日下午4:00前付清,逾期则视为违约。②租金(一年一付)于2025年8月8日下午4:00前汇至委托方指定账户,逾期则视为违约。
18、成交后,应当交纳的网络平台软件使用费由成交方自行交纳。
19、成交方在付清所有款项后,由拍卖公司向成交方提供《拍租成交确认书》及佣金票据,除此外不再提供任何票据。
20、本次拍租会中的房屋租赁权的相关情况在拍租标的清单中已作了介绍。拍租的房屋租赁权,每个房屋以套为单位(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再核算具体的建筑面积。若有出入的,拍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为此在拍租前竞价人须自行至标的物现场查看清楚,若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拍租成交的,成交方交清所有款项后自行至委托方处签订《租赁合同》。
21、本次拍租标的为金港大道、新湖南苑门面房3年租赁权,拍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22、本次拍租标的瑕疵告知:①成交方设立经营项目应征得委托方的认可。②本拍租标的物无权证。本拍租标的物涉及的权证问题竞价人在拍前须详细了解清楚,一旦竞价成交即视为认可标的物性质及现状,产生的法律后果与责任由成交方(承租人)承担。③设立经营项目须经环保环评、卫生、市场监督、消防、公安、安检等政府职能部门审批的,应当审批后依法经营。④、若涉及物业管理及费用的,由成交方至物业管理部门签订并缴纳(费用自理)。⑤公共通道、楼道、大厅等公共区域不得私自占用。
23、本次拍租标的物涉及的各类瑕疵,由竞价人在拍租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性质、现状、位置、质量、面积等所有情况),因拍租标的物瑕疵引起的所有问题,均由成交方自行承担,拍卖公司对此瑕疵不负任何责任。
24、本次拍租标的成交后,拍卖公司向成交方交付完《拍租成交确认书》及佣金票据,即表明拍卖公司所有的拍租工作已全部完成,成交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拍卖公司提出赔偿或其他不合理的请求。
25、本次拍租中涉及的《东港镇房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样本)》等相应附件为拍租流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6、拍卖公司、委托方声明不保证拍租标的物的品质。
27、竞价人应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价人叫价、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租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28、本规定中的“拍卖公司”为江苏金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9、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的规定办理。
江苏金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31日
江苏金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31日房屋租赁权
拍租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约 (㎡)
起拍价 (元)
备注
1
金港大道11(201号)门面房3年租赁权
146.84
65910
本次拍租标的物涉及的各类瑕疵,由竞价人在拍租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性质、现状、位置、质量、面积等所有情况),因拍租标的物瑕疵引起的所有问题,均由成交方自行承担,拍卖公司对此瑕疵不负任何责任。
2
金港大道11(202号)门面房3年租赁权
84.69
39780
3
金港大道11(203号)门面房3年租赁权
84.69
39780
4
金港大道11(204号)门面房3年租赁权
84.69
39780
5
金港大道11(205号)门面房3年租赁权
42.35
20865
6
金港大道11(206号)门面房3年租赁权
126.77
56940
7
金港大道11(207号)门面房3年租赁权
431.43
181155
8
金港大道11-1号门面房3年租赁权
108.71
111900
9
金港大道11-2号门面房3年租赁权
32.81
39600
10
金港大道11-4号门面房3年租赁权
32.81
39600
11
金港大道11-5号门面房3年租赁权
32.81
39600
12
金港大道11-6号门面房3年租赁权
32.81
39600
13
金港大道11-8号门面房3年租赁权
32.81
39600
14
金港大道11-9号门面房3年租赁权
32.81
39600
15
金港大道11-10号门面房3年租赁权
65.62
75300
16
金港大道11-11号、11-15号门面房3年租赁权
271.2
311700
17
新湖南苑65-12号门面房3年租赁权
71.98
165300
18
新湖南苑66-19号门面房3年租赁权
38.98
126000
备注:
1、本表中的数据供参考,拍租标的物以交接时的实物现状为准,但不影响本场拍租会的成交效力。
2、本次拍租标的物拍租成交后涉及的后续交款、衔接、交付等均由成交方自行与委托方进行衔接,协商交接事宜,拍卖公司予以协助。
江苏金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31日
标的介绍
金海大道11消防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