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收获机招标采购公告(2025)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7月30日我局受理了蛟河鹏翔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收获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1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32-67072166
通讯地址: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市分局项目审批科
邮编:1325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蛟河鹏翔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收获机项目
吉林省蛟河市民主街道河南街南山路
蛟河鹏翔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2025.7.30
附件:C:\fakepath\(全文本)蛟河鹏翔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收获机项目.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蛟河鹏翔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收获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蛟河鹏翔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5.6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46669040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2c89w建设项目名称蛟河鹏翔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收获机项目建设项目类别32-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蛟河鹏翔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815944614524法定代表人(签章)王金成主要负责人(签字)王金成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王金成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A1434R28M12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沈兰华07352243506220253BH005623洪本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沈兰华报告文本、附图附件BH005623优本优本修改清单序号专家意见修改情况总意见1细化工程组成表,各功能区建设内容,梳理主体工程及辅助工程内容,细化废气治理措施,补充危废贮存点建设内容。P172复核原辅材料表,补充气体保护焊用气体及废气处理用活性炭,核实是否涉及切削液和液压油。P18本项目不涉及切削液和液压油3细化设备表,补充焊接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喷涂间滤袋除尘设施、烘干废气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及配套的风机等。P194细化工艺流程,补充抛丸机工作原理,复核产污环节,切割、焊接、喷粉工序产生固废,焊接、抛丸、喷粉和和烘干均产生噪声,完善带产污节点的工艺流程图。P21、P225补充企业现状调查,补充本项目用地调查,明确该地块原生产经营活动及产污分析,核实是否存在环境问题。P23、P246更新地表水环境质量数据。P267核实噪声排放标准,完善依据。P298完善下料、机加、钻孔、焊接等环节废气处理措施,细化抛丸废气收集措施,补充去除效率,复核收集效率及排放量;复核喷粉废气收集措施;细化烘干废气处理措施,补充活性炭一次充装量、更换周期,确保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P34-P36、P459复核噪声源(与设备表不符),细化噪声控制措施,完善噪声影响预测及达标分析。P42、P4311复核喷粉工序产生的废滤袋类别及处置措施;根据活性炭及去除有机物量,核实废活性炭产生量;补充边角料、抛丸及焊接工序收集尘、废焊条产生量及处置措施,明确是否产生废切削液和废液压油;补充各类固体废物收集措施及危废贮存点具体建设方案。无废切削液和废液压油。P45P47-P4912完善“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汇总表”,复核环保投资。P60-P6213根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若干措施(吉办发〔2024〕12号)》、《吉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吉市政办函〔2024〕32号)和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吉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函(吉市环函〔2025〕47号)等,进一步完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P2-P1014补充《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P1215补充《蛟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相符性分析,完善选址合理性分析。P1416完善附图附件。详见附图附件15专家的其他合理化建议。详见报告潘玲专家1根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若干措施》(吉发办[2024]32号)和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吉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函(吉市环函(2025)47号),进一步完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P72结合蛟河市国土空间规划,完善选址合理性分析P143细化工程组成表,补充明确1#厂房两层各功能区,梳理主体工程及辅助工程,明确喷粉间、烘干间占地面积,是否密闭等,细化废气治理措施,补充危废贮存点建设内容。P174复核原辅材料表,补充气体保护焊用气体及废气处理用活性炭,核实是否涉及切削液和液压油。P18本项目不涉及切削液和液压油5细化设备表,补充焊接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喷涂间滤袋除尘设施、烘干废气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及配套的风机等。P196细化工艺流程,明确喷粉间、烘干间是否密闭,补充抛丸机工作原理是否设置单独的抛丸间;复核产污环节,切割、焊接、喷粉工序产生固废、焊接、抛丸、喷粉和烘干均产生噪声,完善带产污节点的工艺流程图。P21、P227补充企业现状调查,补充本项目用地调查,明确该地块原生产经营活动及产污分析,核实是否存在环境问题。P23、P248更新地表水环境质量数据,核实噪声排放标准,补充依据。P26、P299补充切割、钻孔等工序废气控制措施,细化抛丸废气收集措施,补充去除效率,复核收集效率及排放量;复核喷粉废气收集措施;细化烘干废气处理措施,补充活性炭一次充装量、更换周期,确保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P34-P36、P4510复核噪声源(与设备表不符),细化噪声控制措施,完善噪声影响预测及达标分析。P42、P4311复核喷粉工序产生的废滤袋类别及处置措施;根据活性炭及去除有机物量,核实废活性炭产生量;补充边角料、抛丸及焊接工序收集尘、废焊条产生量及处置措施,明确是否产生废切削液和废液压油;补充各类固体废物收集措施及危废贮存点具体建设方案。无废切削液和废液压油。P45P47-P4912完善“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汇总表”,复核环保投资P55-P5713完善图件:(1)细化平面布置图,明确各类功能区;(2)补充土地性质证明。详见附图3、附图4宁艳春专家1复核厂房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和施工期等数据。P16、P212复核本项目建设内容和工程组成、复核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设备一览表、原辅材料一览表。P16-P193进一步明确危险废物暂存点建设的工程内容,对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一步细化、完善工程组成,补充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露的围堰等相关内容。P494根据实际建设内容,修改并完善施工期和营运期工艺流程叙述及产污环节。P21-P225补充不同危险废物的包装和存储方式。P496细化完善危险废物暂存点相关环境管理内容,补充危险废物类别与标签一致性核验、贮存状况定期检查措施、危险废物台账要求、转移联单要求等内容。P48-P527进一步说明喷涂粉末原料区位置的合理性喷涂粉末原料区位于1号厂房,与喷涂烘干间位于1个厂房。因此合理8进一步说明防渗旱厕接纳本项目生活污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P209进一步明确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的暂存点;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的收集及转运方式。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P48-P5210进一步完善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技术的可行性分析。P3911进一步说明防渗分区的合理性和可靠性。P5412复核环保投资与“三同时”验收一览表。P5713建议补充所用活性炭技术指标的分析数据P3914校核文字和附图数据。详见报告侯丹莉1政策符合性分析1)吉林省政府吉政函[2024]37号批复了《蛟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补充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结合周边生产现状、城市规划,声环境控制类别等,细化厂址选址符合性分析;2)完善吉林市[2021]14号分析,深入分析表5涉及到的吉林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方案中“挥发性有机物治理”;3)补充《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政策符合性分析;4)完善“吉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补充公众端查询结果图;5)P5复核本项目设置在产业园区内?P14P10P12详见P3不在园区内,已修改2工程分析1)工程组成:P15完善喷粉废气和烘干废气治理P172方案;细化固废处置措施“回收树脂粉末,回收利用”;补充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如喷涂、烘干操作间是否密闭、危废暂存点是否废气收集治理等;2)细化表2-6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中设备参数;P19细化运营期生产线工艺过程,抛丸及喷粉方式(悬挂式/链条式)等等;复核图2-2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补充分析抛丸是否产生噪声、固废等;3)补充本项目产污环节一览表。P45喷涂烘干为密闭间,危废暂存点不产生废气。P19P21、P22P233环境现状及影响预测:1)复核环境敏感点调查P54,补充现状空地原生产过往现状调查;2)依据2023年蛟河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方案,细化噪声执行类别;3)复核噪声源强中抛丸机数量,结合设备及厂房布设复核噪声预测影响分析;P29P424环保措施及投资(1)依据HJ1124附表C.4,复核项目环保技术可行性分析,补充完善本项目下料、机加、焊接、预处理等环节废气防治技术P35,重点加强切割、冲孔加工13t/a金属粉尘的污染防治;依据HJ1124复核废气监测频次;(2)P41表4-12本项目固体废物排放一览表,复核废包装物、回收树脂粉末的危险特性;(3)P49复核环保投资及环保“三同时”工程验收;按照要求设置采样口和监控平台,补充其环保投资;补充完善切割废气、焊接废气治理措施;(4)除要求企业使用的活性炭为碘值大于800mg/g,还应补充活性炭填充料、更换周期等环保设施管理建议;P40、P35、P41P47P58P465完善附图附件等其他(1)P53附图2本项目平面布置图,补充比例尺,细化车间分区布置补充各主要操作间位置及排气筒位置;(2)补充吉林省“三线一单”公众端应用平台查询图详见附图2、附图3详见P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蛟河鹏翔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收获机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王金成联系方式15944292222建设地点吉林省蛟河市民主街道河南街南山路地理坐标(127°20′7.45″,43°41′44.05″)国民经济行业类别A3572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70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357-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609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无需进行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无。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可认为允许类,符合产业政策要求。2、与吉林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函(吉环函[2024]158号)、《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报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若干措施》(吉发办[2024]32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吉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各市区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划定。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⑴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根据吉林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具体位置见下图:本项目位置根据项目三线一单查询报告,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22028120002,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蛟河市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单元分类为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如下:重点管控单元应当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和土壤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应当按照管控对象不同属性和功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分类实施重点管控。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布局,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可满足风险应急等需求,符合重点管控单元要求。⑵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区域地表水体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吉林市2021年、2022年、2023年均为环境空气达标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废气设置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焊接选用移动式布袋收集装置,喷粉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固化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的非甲烷总烃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无废水外排。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等方式抑制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通过上述各污染防治设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本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该区域现有环境功能。⑶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为蛟河市统一提供,生活生产用热为电提供;区域管网能够满足项目需要。故本项目可满足资源利用上限要求。⑷与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本项目不在《吉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版)》范围内,符合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吉环函〔2024〕158号)、《吉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吉市环函[2025]47号),本项目与吉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详见表1-1,与吉林市“三线一单”重点保护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详见表1-2,与蛟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见表1-3。表1-1本项目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本项目是否类型全省总体准入要求符合吉林省总体管控要求空间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本项目不属于符合布局约束(现行)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和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引入项目应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区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现状企业,应制定调整计划。生态环境治理措施不符合现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资源能源消耗高、涉及大量排放区域超标污染物的现有企业,应制定整治计划。在调整、整治过渡期内,应严格控制相关企业生产规模,禁止新增产生环境污染的产能和产品。上述《目录》中禁止准入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区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要求。符合符合/强化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严格控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严格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和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和其他具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的审批和备案。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在防止污染转移的基础上,应积极承接有利于延伸产业链、提高技术水平、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充分吸纳就业的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严格控制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退出时须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球团、焦炉、高炉等设备。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控新建燃煤锅炉,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区,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项目。本项目未建设燃煤锅炉。重大项目原则上应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化工石化、有色冶炼、制浆造纸等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以及涉及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水平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前提下,应当在依法设立、基础设施齐全并具备有效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内布设。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环境准入条件,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本项目不在园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水平要求、污染物符合排放要求。进一步优化全省化工产业布局,提高化工行业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引领化工园区从规范化发展到高质量发展、促进化工产业不涉及转型升级。污染物排放管控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逐步推进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本次建设完成后,排放一定量的VOCs。符合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新建项目涉及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空气环境达标区符合推行秸秆全量化处置,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不涉及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和提标改造。超负荷、满负荷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要及时实施扩容,出水排入超标水域的污水处理厂要因地制宜提高出水标准。不涉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保证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正常运转。不涉及环境风险防控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巩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治理成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和相关管理措施,保证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和水源安全。不涉及资源利用要求推动园区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建设节水型园区。火电、钢铁、造纸、化工、粮食深加工等重点行业应推广实施节水改造和污水深度处理。鼓励钢铁、火电、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本项目不涉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实施黑土地保护,加大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发展保护性耕作,促进黑土地可持续发展。不涉及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规范实行煤炭消费控制目标管理和减量(等量)替代管理。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不涉及表1-2与吉林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分析管控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空间布局约束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转型升级,研究解不涉及决结构性污染问题,有计划地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污染环境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全市PM2.5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年均浓度达到3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例达到90%;2035年继续改善(沙尘影响不加重区域环境污染。计入)。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全市水环境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质量全面改善,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国控于农肥,不会加重区域考核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4.7%以上,用水效率明显提高,生环境污染。质量目标态流量得到基本保障,水污染治理水平及水物排放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管控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流域水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污染2025年,全市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污水收集处物控制理率达到98%。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要求以上,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资源水资2025年用水量控制在24.44亿立方米,2035不涉及源年用水量控制在31.3亿立方米。土地202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031.12平方千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191.27资源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468.38平方千米以内。能源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382.54万吨2025以内。利用要求其他实施工业绿色生产,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和循环利用;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逐步解决工业固体废物历史遗留问题。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再利用。逐步实现畜禽粪污就近就地综合利用;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推动区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再利用水平;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回收利用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表1-3本项目与蛟河市城镇开发边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控管控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管控单元名称单元分类类型本项目情况符ZH22028120002蛟河市城镇开发边界重点空间1城镇居民区、文化教本项目不涉及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等涉及氨排放的生产生活活动。除在安全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原则上应避布局免大规模排放大气污约束染物的项目布局建设。2除在安全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应避免大规模排放水污染物的项目布局建设。污染加大燃煤锅炉达标排不涉及放监管力度,推进清洁燃料供应体系建设,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加强物排城区建筑施工场所扬放管尘污染整治,加强对餐管控控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监管,强化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资源除在安全或者产业布本项目生产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开发的项目外,应严格控制生活用热由效率新建、扩建采用高污染电提供。燃料的项目和设施。环境1严格管理涉及易导不涉及致环境风险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运等新建、改风险扩建项目。防控2污染地块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阶段实施土壤与地下水风险管控,暂不开发利用的地块实施以防治污染扩散为目的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再开发利用地块实施以安全利用为目的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危化品仓储企业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实施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全生命周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表1--4本项目与松花江流域总体准入要求管控领域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合理规划松花江干流沿岸的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制浆造纸、纺织印染等产业发展。本项目不涉及辉发河、饮马河、伊通河等重点支流及查干湖、松花湖等重要湿地要实施生态修复、合理建设生态隔离带。本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执行《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本项目废水均得到合理处置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加快实施雨污分流。现有污水处理厂要适时进行扩容和建设再生水利用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尾水净化工程。本项目不涉及加快推进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本项目不涉及加快入江(河、湖、库)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严控入江、河、湖、库污染源。本项目不涉及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减量控害技术和统防统治,控制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本项目不涉及加大查干湖农田退水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护岸和湖滨生态隔离保护带建设,形成岸上、水面和水下“立体防护网”。本项目不涉及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本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防控防范沿江环境风险,优化松花江干流和嫩江、辉发河、饮马河、伊通河等重点江河沿岸现有石油化工、制药、尾矿库等高风险行业空间布局,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风险防控。本项目不涉及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管控,完善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和相关管理措施,保证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和安全。本项目不涉及资源利用要求引导推动造纸、石油化工、玉米深加工等高耗水行业企业实施节水改造和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建设节水型企业。本项目不涉及统筹流域来水、水利工程与任务,因地置宜实施生态补水。按照流域生态流量调控方案,统筹调控新立城、石头口门水库及辉发河上游蓄水、引水等水利工程供水能力和供水任务,保障饮马河、伊通河、辉发河等重点河流生态流量。本项目不涉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河湖水资源开发强度。本项目不涉及2、与《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三个行动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表1-5本项目与三个提升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空气10.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大工业污染源烟气高效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力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限期整改到位。全面加强工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市生态环境厅负责)污染物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11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强化源头防控,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原料、技术、工艺和装备。对排放强度高的重污染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推进吉林建龙、吉林恒联精密钢铁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推动水泥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本项目不涉及13.深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深入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加强VOCs高效收集治理设施建设,实现排气筒与厂界双达标。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产业集中园区治理和在线监控设施建设,推动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源头替代。推进年排放量10吨以上和泄露点位超过2000个的重点企业建设监测、防控和处理相结合的VOCs治理体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烘干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密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水环境6.加强重点行业管控和清洁化改造。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环境管控要求,按照环境管控单元和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分类管理,对不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企业一律禁止准入。全面推动农副食品加工、化工、造纸、钢铁、氮肥、印染、制药、农药、电镀、染料颜料等行业实施绿色化改造,推进清洁生产,减少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环境管控要求,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土1.加强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管控。落实本项目不涉及壤环境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拆除生产设备污染防治方案备案等制度,制定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完成重点企业地下储罐核实登记。开展重点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2021年底前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3、与《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表1-6与《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类别文件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环境空气质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气协同控制,重点开展煤烟型污染防控、工业污染源防治、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整治、扬尘精细化管控及农业废气源管控等工作,加强其他污染物治理,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减排,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均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水环质量制定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推动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治水、水岸同治,以河湖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为统领,突出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及风险防范,力争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不涉及符合土壤、地下水环深入实施净土保卫战,实施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深入打好黑土地保卫战,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推进实施土壤风险全过程控制和地下水风险防控,保障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安全。深入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涉及符合声环质量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从交通噪声、工业噪声、施工噪声和社会噪声等几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完善噪声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提升噪声监管水平,改善声环境质量。本项目营运期噪声采取基础减震、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满足排放标准符合固废污染防治结合吉林市区域特色、产业特点与发展趋势,遵照“无废城市”建设理念,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完本项目固废。均妥善处置。符合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统计制度,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控制,推动生活、工业、农业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有效处置,形成“无废城市”社会氛围。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入区项目与禁止入区类项目,建设符合《吉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函(吉环函[2024]158号)要求。4、《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7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序号政策要求符合性1(四)VOCs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在工业生产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排放,鼓励对资源和能源的回收利用;鼓励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不含VOCs的替代产品或低VOCs含量的产品。符合,本项目对于VOCs污染防治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排放。2(十二)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鼓励VOCs的回收利用,并优先鼓励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十三)对于含高浓度VOCs的废气,宜优先采用冷凝回收、吸附回收技术进行回收利用,并辅助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十四)对于含中等浓度VOCs的废气,可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或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当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进行净化时,应进行余热回收利用。(十五)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VOCs废气属于低浓度VOCs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置,能够做到废气达标排放。3456(二十六)企业应建立健全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企业将建立健全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5、与《蛟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表1-8与《蛟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坚持底线思维和节约集约,统筹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的空间关系,结合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成果,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防止城市无序蔓延,推动城镇高质量发展。城镇开发边界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不涉及基本农田。符合6、用地性质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厂区位于吉林省蛟河市民主街道河南街南山路,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性质符合蛟河市总体发展规划。7、判断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属于“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70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357-其他”,应当编制报告表。8、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吉林省蛟河市民主街道河南街,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东侧隔河南街为闲置工厂厂房,南侧隔G302国道为为水泥制品厂,西侧为耕地和交易市场临时储存牛舍,北侧隔荒地为检车线;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评价范围内无文物单位、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分布。项目符合《蛟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实施后,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可接受。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蛟河鹏翔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在吉林省蛟河市民主街道河南街77-1(1号厂房)1-3门于2021年建设生产厂房,主要从事机加生产,承接其他企业机加工作委托,并在本厂区内经切割-冲孔-焊接后的框架外委进行喷漆后外销。为了迎合市场需求,蛟河鹏翔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在厂区北侧购买一处工业用地,建设生产收获机项目,收获机项目建成后原有厂区车间内设备本次均利用,且焊接后的框架不再进行外委喷漆,直接送至本次新建的厂房内进行抛丸喷漆工作,并外购一定量的配件对收获机直接在新建厂区内进行组装成成品收获机;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收获机2000台。1、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单位:蛟河鹏翔农业机械有限公司项目名称:蛟河鹏翔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收获机项目建设性质:扩建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吉林省蛟河市民主街道河南街77-1(1号厂房)1-3门,中心坐标东经127°20′7.45″,北纬43°41′44.05″。项目周边现状:东侧隔河南街为闲置工厂厂房,南侧隔G302国道为为水泥制品厂,西侧为耕地和交易市场临时储存牛舍,北侧隔荒地为检车线。2、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企业自筹,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占总投资10%。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吉林省蛟河市民主街道河南街,本项目现状为空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占地面积为16090m2,共建设2栋厂房,厂房占地面积为7668m2,建筑面积为716110.96m2。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两种产品:两行轮式玉米收获机1200台、三行玉米收获机800台。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对外购钢材通过机械加工及对其静电喷粉后与外购的发动机、车轱辘等进行组装。表2-1产品方案一览表编号产品名称总产量单位1两行轮式玉米收获机1200台/a2三行玉米收获机800台/a4、平面布置厂区占地面积为16090m2,共建设2栋厂房,厂房占地面积为7668m2,建筑面积为716110.96m2。详见表2-2,项目组成见表2-3。表2-2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序号建筑物名称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备注地上地下新建建构筑物11号厂房383438341F1.1喷粉烘干间800800位于1层1.2原料间100100储存静电喷涂粉末1.3组装间12001200/1.4产品及半成品临时存放区17341734/22号厂房38344830.841F,局部4层2.1办公室332.281329.124层2.2抛丸间2002001F2.3机加生产车间3301.723301.721F表2-3主要工程组成一览表项目工程内容备注主体工程1#厂房为生产车间,包括喷粉烘干间、产品区、半成品区、组装间,主要进行表面加工处理喷粉作业。喷粉烘干间为密闭车间。新建2#厂房为机加生产车间,包括原料区、危废暂存点、切割、钻孔、折弯、焊接、抛丸等机加加工区域、办公区。其中抛丸间为密闭独立生产间。新建2现有机加车间,包括原料间、机加作业生产区、办公室;现有辅助工程办公室,占地面积为332.28m2,位于2#厂房南侧。新建办公室,占地面积为100m2,位于现有机加生产车间,临时工人休息场所现有外购件原料区位于1#厂房内。喷粉原料位于1#厂房原料间新建产品区位于1#厂房内,临时储存。新建库房:用于存放备品件现有公用工程供水市政管网依托供电当地电力依托供热由电提供依托环保工程废水处生活污水排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依托噪声处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做减震处理、厂房封闭、进出口安装消音器新建废气处①喷粉废气--颗粒物:集气罩+回收系统(主要由旋风式分离器和滤袋式过滤器回收系统构成)+15m高排气筒(DA002);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集气管道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②抛丸废气:设备自带脉冲滤袋式过滤器+15m高排气筒(DA001)。③焊接废气、切割废气:布袋除尘器。④喷粉烘干工序设置在独立的密闭工作间、抛丸工序设置在独立的密闭工作间,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新建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与处置;废布袋收集后交由更换厂家回收处置;布袋收集的树脂粉末,收集并再利用;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废焊条、抛丸及焊接工序收集尘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点,定期外卖。新建危险废物贮存点:位于2#厂房内的东北侧,面积为5m2。新建一般固废暂存点:位于1#厂房北侧,占地面积为20m2。新建5、项目原辅材料消耗(1)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下表。表2-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编号名称年用量单位包装最大储存量形态来源备注1静电喷涂粉末26.4t/a20公斤/箱5t固态外购暂存于1#厂房原料间2方管517t/a50t固态外购规格:40*40,30*30,30*40等暂存于2#厂房原料区3角铁26.9t/a5t固态外购规格:40*40,30*304槽钢75.7t/a5t固态外购规格:40*80,50*100等5圆管92.4t/a10t固态外购规格:6分,1寸,2寸,8寸等6铁板1656t/a50t固态外购规格:1mm,2mm,3mm,5mm,10mm,1.5mm7橡胶轮胎8000条/a500t固态外购外购成品件8轮毂8000个/a500t外购外购成品件9液压胶管2000套/a200t固态外购外购成品件10PE塑料保护板2000套/a200t固态外购外购成品件11万象盘2000套/a200t外购外购成品件12前后板2000台/a200t固态外购外购成品件13大灯4000个/a500t固态外购外购成品件14线束电器2000套/a200t固态外购外购成品件15柴油机2000台/a200t固态外购外购成品件16焊丝1.5t/a0.3t固态外购暂存于2#厂房原料区17焊条0.5t/a0.1t固态外购暂存于2#厂房原料区18二氧化碳50m3/a1m3气态外购外购成品,钢瓶盛装;压力:13.5土0.5Mpa,气瓶容积:40L19活性炭0.075t/a/外购不在厂区储存20钢丸0.5t/a/固态外购不在厂区储存静电喷涂粉末涂料:喷涂用粉末涂料是一种新型的不含溶剂固体粉末状涂料,主要成分为聚酯树脂、TGIC、钛白粉、硫酸钡、颜料、助剂。表2-5粉末涂料成分表组成加入量%聚酯树脂65TGIC5钛白粉10硫酸钡16.5助剂0.5颜料36、主要生产设备厂区内现有生产设备与本次拟新增的设备详见下表。现有设备和新增的设备均用于本项目产品使用。表2-6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原厂房设备数量本次新建厂房设备数量一激光切管机311激光切板机2台式锯床3钻床10284折弯机5激光焊机36二氧化碳气保护焊30307电焊接8448静电喷涂设备喷漆枪44电烘干箱9抛丸机10移动式布袋除尘器2021811旋风式分离器和滤袋式过滤器112活性炭吸附装置113切割布袋除尘器83514风机7、公用工程7.1给排水(1)项目给水情况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用水量由当地给水管网供给,用水量为240m3/a,可以满足用水需求。①生活用水本项目生活用水量定额按照《吉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22/T389-2019)中相关规定计算,项目生产定员20人,年工作240天,生活用水量以50L/d·人计,生活用水量1m3/d(240m³/a)。厂区内不设置食堂,由员工自行解决。职工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0.8计,则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8m3/d(192m3/a)。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至室外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项目位于302国道上,项目附近无市政污水管网,因此本项目设置室外防渗旱厕,接收职工的生活污水,并定期清掏用于农肥。7.2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当地电力系统供给,能够满足本项目建成后的用电需求。7.3供热本项目生产用热主要为喷涂后烘干使用热,由电提供;冬季生活取暖由电提供。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1)劳动定员本次劳动定员为20人。(2)工作制度年工作日为240d,一班制,每班8小时。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工艺流程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内容为:1号厂房、2号厂房的建设,生产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施工过程产生少量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内容为:厂房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施工过程产生少量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图2-1本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示意图2.营运期购入的原材料(钢板、钢管等)进行切割、钻孔、弯管机械加工后,进行焊接,焊接后的工件送至抛丸间中抛丸机进行抛丸,抛丸后进行喷粉作业;喷粉作业后,产品进入烘干室进行烘干固化作业;固化完成后,产品进入成品堆放区。与外购成品件进行组装加工,组装成收获机。企业在2号厂房设置密闭独立的抛丸间,内设2台抛丸机;在1号厂房设置密闭独立的喷粉烘干间,设置喷枪及烘干箱。抛丸机产生的粉尘进入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回收系统,未处理的废气经1根排气筒排放;喷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系统自带的粉尘回收系统回收,烘干固化废气经负压收集管线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经处理后的喷粉废气由1根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不涉及切削工艺及设备,因此不使用切屑液及产生废切屑液。(1).静电喷涂原理静电喷涂是利用高压静电电场使带负电的涂料微粒沿着电场相反的方向定向运动,并将涂料微粒吸附在工件表面的一种喷涂方法。一次涂装可以得到较厚的涂层。喷涂设备由喷枪、喷杯以及静电喷涂高压电源等组成。静电喷涂采用悬挂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式喷涂设备。(2)烘干原理静电喷涂完成后的粉末喷涂型材送入电烘干箱进行烘干固化处理。将喷涂后的工件送至烘干箱在高温(固化温度180~200℃)下静置一段时间。烘烤固化完成后即得到粉末喷涂工件。(3)抛丸机原理抛丸机是指通过机械方法把钢丸以很高的速度和角度抛射到工件表面上,让钢丸冲击工件表面,达到除锈的目的,然后在机器内部通过配套的除尘器的气流清洗,将钢丸和清理下来的杂质分别回收,并且使钢丸可以反复循环利用的机械设备。其主要作用是除掉工件表面的锈层、焊渣及氧化皮,使工件表面获得均匀一致的金属光泽;表面产生微观程度的凹凸不平的效果,增加表面密度,增大工件表面摩擦系数及涂料的附着能力,以提高钢材的涂饰质量和防腐效果;此外,清理工件表面,强化工件表面,使表面呈压应力状态,同时提高工件表面硬度。切割钻孔弯管焊接抛丸喷粉烘干组装图2-2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3、产污环节表2-7本项目运营期产污环节一览表项目生产工艺产污环节名称污染物项目编号排放规律废气施工期主体工程扬尘颗粒物G1连续运营期切割加工粉尘粉尘颗粒物G1间断抛丸废气粉尘颗粒物G2连续焊接烟尘粉尘颗粒物G3连续喷粉烘干废气粉尘、有机废气粉尘、非甲烷总烃G4连续废水施工期施工施工废水SSW1间断职工生活生活污水COD、NH3-N、SS、BOD5W2间断运营期职工生活生活污水COD、NH3-N、SS、BOD5W1间断固体废物施工期施工工程建筑垃圾砖、石S1间断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S2间断运营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生活垃圾S1间断废包装物生产废包装物S2间断废布袋生产废布袋S3间断回收树脂粉末生产回收树脂粉末S4间断废活性炭生产废活性炭S5间断废机油生产废机油S6间断废油桶生产废油桶S7间断废边角料生产废边角料S8间断废焊条生产废焊条S9间断抛丸及焊接工序收集尘生产抛丸及焊接工序收集尘S10间断废钢丸生产抛丸工序S11间断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企业情况简介及环保手续办理情况蛟河鹏翔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在吉林省蛟河市民主街道河南街77-1(1号厂房)1-3门于2021年建设生产厂房,厂区总用地面积为5197m2,建设1栋生产车间,车间建筑面积为1119.74m2(1层),库房建筑面积350m2(1层)。主要从事机加生产,承接其他企业机加工作委托,并在本厂区内经切割-冲孔-焊接后的框架外委进行喷漆后外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三十、金属制品业--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项目不需要做环评报告表及登记表。未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2、产品方案年机加钢铁建材120t/a。3、建构筑情况现有厂区占地面积为厂区总用地面积为5197m2,建设1栋生产车间,车间建筑面积为1119.74m2(1层),库房建筑面积350m2(1层)。表2-2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序号建筑物名称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备注地上地下现有厂区现有建构筑物1机加生产车间1119.741119.741F1.1办公室100100临时办公场所1.2生产、暂存区919.74919.74敞开式生产区1.3原料间100100暂存机油等备品2库房350350暂存备品零部件等表2-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编号名称年用量单位形态来源2方管50t/a固态外购3角铁10t/a固态外购4槽钢10t/a固态外购5圆管5t/a固态外购6铁板45t/a固态外购17焊条0.5t/a固态外购表2-6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一激光切管机台11激光切板机2台式锯床3钻床24折弯机5电焊接46移动式布袋除尘器27切割布袋除尘器34、工艺流程简述购入的原材料(钢板、钢管等)进行切割、钻孔、弯管机械加工后,进行焊接,焊接后的工件作为成品供应下游单位。图2-3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4、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1)废气1)切割加工粉尘本项目采用锯床切割,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中金属制品业中下料工序中锯床、砂轮切割机切割工序污染源强为5.3kg/t-原料,本项目需要加工钢铁建材量为120t/a,则机加金属粉尘产生量为0.636t/a,产生的金属粉尘通过点对点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点对点收集效率为100%、布袋去除效率为95%,则机加金属粉尘收集量为0.604t/a,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粉尘排放量为0.032t/a、0.053kg/h;工作时间为600h。因此切割粉尘以无组织形式向车间排放量为0.032t/a,由于切割车间为密闭车间,金属粉尘会自然沉降至地面。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2)焊接烟尘在焊接车间用焊机进行焊接;焊接机采用电焊机,电焊机产生的焊接粉尘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33金属制品业系数手册中焊接(09)核算环节排污系数可知(手工电弧焊),使用焊条产生粉尘量所占系数为原料的20.2kg/t-原料。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焊条用量为0.5t/a;则粉尘产生量为10.1kg/a,产生速率为0.017kg/h,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点对点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粉尘排至车间内,废气收集效率为80%;布袋收集量为7.68kg/a,无组织排放量为2.42kg/a,排放至车间内;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以95%计。工作时间以600h计。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2)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废机油、废油桶、生活垃圾、废焊条、废布袋。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废布袋、废焊条作为一般固废定期外卖;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暂存于厂房南侧危废暂存点,废机油暂存于密闭铁桶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3)噪声项目噪声的产生源主要为焊接机、风机、切割机、冲孔机等设备运行,均设置在厂房内,并采取了减振措施。(4)废水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排至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4、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根据以上分析可知,现有项目均设有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厂房内封闭生产;无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事故;与周边居民及企业无环保纠纷,无环境信访问题,因此本项目无现存主要环境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环境空气1.基本污染物现状及达标区判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项目所在区域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本项目所在地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评价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修改单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基本项目污染物数据采取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发布的《吉林省2024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数据判定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2024年吉林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见下表。表3-1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监测项目年平均指标现状浓度(ug/m3)标准值(ug/m3)占标率达标情况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4μg/m335μg/m397.14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51μg/m370μg/m372.86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2μg/m360μg/m336.67达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9μg/m340μg/m322.5达标CO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1.2mg/m34mg/m330达标O3第90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135μg/m3160μg/m384.38达标根据表3-1分析,吉林市城区环境空气中PM2.5、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污染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年均值标准,一氧化碳(CO)年度达标情况由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24小时平均标准确定,臭氧(O3)年度达标情况由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数浓度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8小时平均标准确定,两项指标均满足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吉林市区域属于环境质量达标区。2.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经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气特征污染物为TSP、非甲烷总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没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不用进行监测,为了解非甲烷总烃、TSP现状,委托吉林启兴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在2025年5月份在项目所在地对其进行监测。(1)监测项目:TSP、非甲烷总烃(2)监测时间:2025年5月1-3日,连续监测3天。(3)评价标准: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标准。(4)监测数据达标性分析环境空气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见下表。表3-2环境空气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见下表单位:mg/m³监测点位污染物平均时间评价标准(mg/m3)浓度范围(mg/m3)最大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项目所在地非甲烷总烃1h平均2.00.16-0.2110.50达标TSP日均3.00.054-0.06220.70达标由监测结果可知,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标准。二.地表水根据《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DB22/388-2004)划分,蛟河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水口位于蛟河,汇入第二松花江-蛟河-民主断面至蛟河口断面,该断面为Ⅲ类水域功能区(蛟河蛟河市饮用水源、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渔业用水区)。本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根据2024年1、2、3、4季度吉林市地表水各断面水质情况显示,吉林市辖区内各河流共布设16个国控水质断面,20个省控水质断面。各断面(节选)数据详见表3-3。表3-3吉林市国(省)控水环境质量断面状况表(节选)控制类型断面名称水体名称水质类别主要污染指标(超标倍数)2024年2024年2024年2024年1季度2季度3季度4季度国控民主第二松花Ⅱ类Ⅱ类Ⅱ类Ⅱ类无江-蛟河国控蛟河口第二松花江-蛟河Ⅲ类Ⅲ类Ⅲ类Ⅲ类无由上表可知,蛟河民主断面、蛟河口断面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Ⅲ类水体标准要求,可达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三.声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故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4、地下水、土壤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本项目位于城镇边界,但项目5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附近均为工业企业及空地;车间等均按照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因此本项目不对土壤、地下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5、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吉林省蛟河市民主街道河南街南山路,项目周边为耕地、其他单位厂房及交易市场临时储存牛舍,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等生态敏感点。蛟河鹏翔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在厂区北侧购买一处工业用地,根据现场勘查,项目所在地内为空地。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厂界外500米范围内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2.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米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吉林省蛟河市民主街道河南街南山路,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重要生态敏感区,生态环境一般。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本项目喷粉、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烘干箱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静电喷粉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详见下表;表3-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监控点浓度(mg/m3)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1203.5(15m高排气筒)厂界1.0非甲烷总烃12010(15m高排气筒)4.0GB16297-1996拟建项目施工期粉尘、扬尘及营运期汽车尾气,均属于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单位:mg/m3浓度限值放限值。表3-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染物监测点THC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NOx0.12SO20.401.0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外排。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Leq[dB(A)]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昼间夜间7055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蛟河市区南侧302国道西侧;根据“蛟河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范围图”,本项目不在蛟河市划定的声环境质量范围图内;根据《蛟河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方案》,住宅、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本项目位于城镇边界,为工业企业和居民混合区域,因此厂界执行2类标准;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见表3-7。表3-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效声级:Leq:dB(A)类别标准值标准来源昼间夜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60504.固体废物标准总量控制指标遵照环保部总量有关的规定,水污染物中的COD、氨氮,大气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COD、NH3-N、SO2、NOX和NMHC等五项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92m³/a。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外排。因此无需进行申请。2、废气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核算,生产过程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0096t/a、2.5888t/a。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部令第11号),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要求类别。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有关事宜的复函》中“一、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实施分类管理”的规定,本项目属于“执行其他行业排放管理的建设项目”。根据“二、规范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要求”中“㈢其他行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核管理其他行业因排污量很少或基本不新增排污量,在环评审批过程中予以豁免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核。”综上分析,本项目无需进行总量审核。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内容为土建工程、设备安装、调试,施工过程产生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如下:1、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通过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可以减轻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根据《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2007)提出如下防治措施:(1)水泥、石灰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全部覆盖,装卸、搬运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2)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3)施工过程中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在场地内搅拌混凝土。(4)对作业场地采取硬质围挡,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m。(5)每天定时对施工场地洒水两次,当风速大于6级时,停止施工作业。(6)运载建筑材料的车辆应有遮挡措施,场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并设专人对场区尤其是道路进行清扫、洒水。(7)车辆驶出场区前要将轮胎上泥土冲洗干净,避免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8)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污染防治方案,并监督其严格落实。(9)施工期间,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间的车行道路,应铺设钢板或铺设用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等,并辅以洒水降尘,并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施工工地道路积尘可采用吸尘或水冲洗的方法清洁施工工地道路积尘,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防治措施可行。2、施工期污水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施工期建临时性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在沉淀池内经沉淀后可循环回用于设备冲洗、水泥养护、厂区内洒水降尘,施工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可排入施工场地内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运用作农肥。故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和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防治措施可行。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施工噪声的防治主要是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地、距离防护、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等措施来实现的。(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2)距离防护措施是噪声控制最方便最简单的方式,噪声衰减量随距离的增大而增大,声源10m处噪声衰减约20dB(A),50m处噪声衰减约34dB(A),100m处噪声衰减约40dB(A)。(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全部密闭,从而降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业主和施工单位加强对设备的管理,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养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每个员工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设备,避免因机械故障产生突发噪声,同时培训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修养,不大声喧哗。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防治措施可行。4、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对于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废料如钢筋头、废木板等将尽量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其他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生活垃圾箱,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避免随意抛弃。总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只要及时清运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防治措施可行。5、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吉林市蛟河市民主街道河南街南山路,经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区域周边以空地为主,不涉及农田,区域内动植物种类较单一,生物多样性较为单一,区域及周边区域无珍稀保护动植物及名木古树分布。项目所在蛟河河段范围内,无较大规模水产养殖和养鱼池塘取水口比较集中的水域,无洄游鱼类、重要鱼类产卵场、索饵场及越冬场,无生活饮用水等敏感取用水户,无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项目所在地为空地,现状为荒地;因此,施工不涉及陆生生态及水生生态环境敏感区,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设。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一方面破坏原用土地的水土保持植被,另一方面在施工过程中,地表裸露后被雨水冲刷将造成水土流失。产生水土流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施工时破坏植被产生水土流失;②工程取土、弃渣处置不当产生水土流失;③工程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因此,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原因主要是施工期取土、填土、挖土和堆土场地的表土较为疏松,降雨期间很容易使松散的表土随雨水径流流失,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当地的水土流失。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投入使用后水土流失量将大大减少,原因是建成后,地面硬化,防治水土流失措施也得到落实,并保证一定的绿化面积。综上,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其影响随着工程的竣工而结束。在施工中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则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可以减到最低程度。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室外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外排。2.废气2.1切割加工粉尘本项目采用锯床、激光切割机,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中金属制品业中下料工序中锯床、砂轮切割机切割工序污染源强为5.3kg/t-原料,本项目需要加工钢铁建材量为2368t/a,则机加金属粉尘产生量为12.5504t/a,产生的金属粉尘通过点对点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点对点收集效率为100%、布袋去除效率为95%,则机加金属粉尘收集量为11.92t/a,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粉尘排放量为0.6304t/a、0.328kg/h;工作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时间为1920h。因此切割粉尘以无组织形式向车间排放量为0.6304t/a,由于切割车间为密闭车间,金属粉尘会自然沉降至地面。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2.2抛丸废气本项目使用抛丸机,在密闭空间对焊接后半成品进行抛丸处理,产生的粉尘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33金属制品业系数手册中预处理核算环节排污系数可知,抛丸/喷砂/打磨/滚筒产生粉尘量所占系数为原材料的2.19kg/t-原料。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抛丸原料量为2368t/a,则粉尘产生量为5.18592t/a,产生速率为2.701kg/h,产生的金属粉尘在设备自带的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通过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则金属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05186t/a、0.027kg/h,排放浓度为13.505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去除效率取99%,工作时间以1920h计、风机量以2000m3/h计;项目项目通过密闭集气负压管道收集,集气效率为100%。2.3焊接烟尘在焊接车间用焊机进行焊接;本项目焊接机有激光焊、电焊机、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激光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产生的焊接粉尘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33金属制品业系数手册中焊接(09)核算环节排污系数可知,使用实芯焊丝产生粉尘量所占系数为原材料的9.19kg/t-原料;电焊机产生的焊接粉尘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33金属制品业系数手册中焊接(09)核算环节排污系数可知(手工电弧焊),使用焊条产生粉尘量所占系数为原材料的20.2kg/t-原料。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实芯焊丝用量为1.5t/a、焊条用量为0.5t/a;则粉尘产生量为23.885kg/a,产生速率为0.0124kg/h,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点对点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粉尘排至车间内,收集效率为80%;布袋收集量为18.1526kg/a,无组织排放量为5.7324kg/a,排放至车间内;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以95%计。工作时间以1920h计。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2.4喷粉烘干废气①静电喷粉粉尘塑粉在高压静电作用下,喷射吸附于型材表面上,当附着在工件上的粉末超过一定厚度时,则发生静电相斥,使工件表面达到均匀的膜厚。塑粉有70%吸附于产品上,喷粉过程中未附着的塑粉形成喷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粉末涂料-喷塑工艺可知,颗粒物产排污系数为300千克/吨-原料。采用自带回收系统(主要由旋风式分离器和滤袋式过滤器回收系统构成)处置时,去除效率为95%。本项目塑粉年用量为26.4t/a,喷塑粉尘产生量为7.92t/a(塑粉用量的30%),喷粉作业时间为240d,每天8h,则粉尘产生速率为4.125kg/h。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喷粉室密闭空间,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粉尘进行负压收集(风机风量为5000m3/h,集气罩粉尘收集效率80%),经自带回收系统(主要由旋风式分离器和滤袋式过滤器回收系统构成)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15m)排放。经计算,喷粉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3168t/a、33mg/m3。滤袋式过滤器收集粉末6.0192t/a,回用于生产线。无组织废气排放量为1.584t/a,未收集部分通过加强厂房通风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新污染源颗粒物二级排放限制要求。②烘干-有机废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使用的粉末涂料为环氧聚酯树脂混合粉末涂料,在受热情况下,粉末涂料中残存的未聚合反单体以及聚合物中分解出的单体挥发产生有机废气。本项目静电喷粉后的烘干固化温度约160℃,环氧树脂的分解温度在280℃以上,固化过程环氧树脂基本不会发生分解,因此本项目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残存的未聚合反单体挥发产生的,以非甲烷总烃计。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粉末涂料-喷塑后烘干,挥发性有机物产排污系数为1.2千克/吨-原料。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时,去除效率为70%。本项目使用的喷粉粉末量为26.4t,则喷粉烘干废气产生量约为0.032t/a,产生速率为0.0165kg/h,产生浓度为3.3mg/m3。烘干箱烘干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密闭集气管道(风机总风量为5000m3/h)收集,收集效率为100%,年工时1920h,收集后的非甲烷总烃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高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则有组织排放量为0.0096t/a,排放速率为0.005kg/h,排放浓度为1.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表4-1废气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一览表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风量污染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排气筒编号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放时间排放标准有组织无组织产生浓度产生量收集效率治理工艺去除效率是否为可行性技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排放量排放速率排放量m3/hmg/m3t/a-mg/m3kg/ht/akg/ht/ah喷粉废气颗粒50008257.9280%旋风式分离器和滤袋式过滤器5A002330.1650.31680.8251.58419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50003.30.032100活性炭吸附装置70A0021.00.0050.0096//1920焊接废气颗粒20006.2223.885kg/a80%布袋除尘器5////0.0035.7324kg/a1920抛丸废气颗粒20001350.55.18592100脉冲滤筒式除尘器A00113.5050.0270.05186//1920切颗粒200012.5504100布袋////0.320.6301920割废气物%除尘器5%84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2技术可行性分析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中废气污染防治技术可行性技术,本项目废气类别、排放形式及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4-2废气防治可行性技术分析一览表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备名称大气污染物推荐可行技术本项目是否为可行技术涂装粉末喷涂室颗粒物袋式除尘布袋除尘器涂装固化室非甲烷总烃热力焚烧/催化氧化、吸附/浓缩+热力焚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预处理抛丸室、喷砂室、颗粒物袋式过滤除尘器、湿袋式过滤除尘器清理室式除尘器焊接弧焊机、气焊机、颗粒物袋式除尘布袋除尘器钎焊机、激光焊机、等离子焊机等切割锯床、激光切割颗粒物袋式除尘布袋除尘器A活性炭吸附原理:传统的有机废气吸附净化中采用的是普通的颗粒活性炭,很细小的炭粒,有很大的表面积,而且炭粒中还有更细小的孔----毛细管,这种毛细管具有很强的吸附能力,由于炭粒的表面积很大,所以能与气体(杂质)充分接触,当这些气体(杂质)碰到毛细管就被吸附,起净化作用。本项目采用的吸附装置内添加的是较传统颗粒比表面积大40倍的活性炭吸附,且其使用寿命较之长3-5倍。本工程采用的活性炭吸附装置,箱体内置高效活性炭吸附,当箱体内的活性炭处于饱和状态时,将饱和活性炭取出定期更换。碘值越高,表示活性炭的吸附能力越强。活性炭的碘值是其吸附性能的重要指标,高碘值的活性炭通常具有更好的吸附效果,适用于需要高效吸附的场合。碘值越高,活性炭的比表面积通常也越大,微孔结构越发达。本项目选取活性炭碘值要求不低于800,比表面积不低于850平方米/克。活性炭具有较好的吸附效果,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不低于70%。2.3排气筒基本情况表4-3排气筒基本情况一览表排气筒地理坐标高温排放口经度纬度径类型一般排烘干废气排气筒温放口DA001抛丸废气排一般排43°41′43.86″15m0.4温DA001放口根据本次评价引用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均为可行性技术,所排废气污染物强度较小,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可接受。2.4监测要求本项目喷粉及烘干废气监测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HJ1086-2020)中“废气排放监测”,本项目废气监测计划如下表所示。具体监测要求如下。表4-4本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名称度内度编号DA002喷粉废气、127°20′6.58″43°41′44.87″15m0.4常DA002气筒127°20′9.46″,常监测项目监测因子监测点位监测频率废气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气筒DA0021次/年有组织颗粒物废气排气筒DA0011次/年无组织颗粒物厂界1次/半年无组织颗粒物涂装工段旁1次/季度根据本次评价引用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采取的妥善的污染防治措施,所排废气污染物强度较小,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可接受。2.5废气排放情况表4-5有组织废气产生、排放情况一览表种类产生量产生浓度排放量排放浓度t/amg/m3t/amg/m3喷粉烘干间颗粒物7.928250.316833污染源(DA002)非甲烷总烃0.0323.30.00961.013.505抛丸间颗粒物5.185921350.50.05186(DA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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